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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承包合同(通用20篇)

欄目: 承包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29W

礦承包合同 篇1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礦承包合同(通用20篇)

甲乙雙方茲就平江縣福壽山鎮大和村脈石英礦開採工程承包的有關事項,經自願、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標的物:平江縣福壽山鎮大和村脈石英礦(證號:嶽預採(20xx)009號)。

第二條 承包範圍:礦體覆蓋層剝離、脈石英礦開採工程。

第三條 承包期限:一年(20xx年6月~20xx年6月)。

第四條 風險保證金:乙方須向甲方交納風險保證金5萬元(人民幣,以下幣種均指人民幣),本合同簽訂一月內支付。當發生工傷事故需要進行醫治、賠償時,如乙方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甲方可以用該項風險金進行預先處理,而後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並及時補足;當該項風險金不足予償付時,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償。承包期限屆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或欠款,甲方應全額退還風險保證金(不計息)。

第五條 保證金及安全責任:根據作業崗位設臵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崗位職數和人員名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由甲方承擔。如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除保險公司賠償或給付的保險金外,其餘不足部分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乙方如需提高保險金額,自行支付相應的保險費。由於乙方責任原因造成從業人員漏保、未保,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對安全管理負全責,應對安全專項經費列入預算,設臵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採用各項安全防護措施,配備有關安全保護裝置用品。有關特殊工種(如爆破、裝載機、挖掘機、電焊等)須持有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作業。

第六條 發包方式:總承包(人工、材料、裝置、安全等項)。

第七條 承包綜合單價:合格礦石36元/噸(包括出渣運距<200m的運費、裝車費)。

第八條 計量方式及驗收標準:礦石開採工程按原礦石運輸電子磅計碼單為準。

第九條 結算及支付方式:工程量每月結算一次,於次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當月工程款。

第十條 民爆物品的計價與管理:電、炸藥、導爆管等甲方根據乙方每月的實際耗用量與當月工程量一併結算。開工第一個月暫由甲方出資採購,並在當月工程款中扣回;第二個月開始由乙方出資採購。

第十一條 質量要求:乙方應嚴格遵照甲方制定的開採方案進行作業,合理、有效提高原礦利用率和原礦質量。如有夾層、夾石、應先行剔除;無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廢石應予徹底清理。其它工程應符合施工設計要求。

第十二條 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礦山的所有權、處臵權、管理權;

2、監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業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積極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力爭減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誤工、停工;

5、承擔礦山公路、堆場、尾礦壩等工程專案的費用及稅金、資源費。

6、提供電源、水源及乙方人員基本生活設施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工程的承包經營收益,承擔承包經營虧損;

2、按時、足額收取工程款;

3、遵守有關法律、開採方案、作業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當地民風民俗,服從甲方的管理,積極配合、協助甲方開展各項工作。

4、承擔各項承包生產所需要的裝置、設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購臵、維修、更新費用以及所產生的人員工資、水電費、伙食費、安全經費、醫療費用等。

5、不得向第三方轉包或變相轉包。

6、乙方承包期滿,甲方所提供的裝置應處於良好運轉狀態,如有損壞應予修復。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約定應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承擔違約金5萬元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觸犯法律法規的,還應承擔法律責任;守約方還有權解除合同。如屬乙方違約,甲方可從風險保證金優先扣除違約金、賠償金,並由乙方及時補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規調控、戰爭、自然災害、資源枯竭或開採價值低下、地質結構條件變化等)應視為免責,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終止的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終止:

1、承包期限屆滿;

2、雙方一致同意;

3、工程專案完成或不能完成;

4、工程專案違反法律被撤銷。

第十五條 合同的續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屆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書面形式延長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簽訂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開工時間初步擬於20xx年6月中旬,具體時間根據天氣、

公路工程進度而定,以甲方的開工令為準(提前5天通知)。開工時間提前或延後不視為甲方違約。

2、承包單價中不含稅金,由甲方承擔。乙方在購買材料、裝置時應以甲方的名義開具發票,交由甲方建賬。

3、乙方負有現場保管礦料的責任,如有失竊、盜採,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與現場有出入之處,乙方有權建議甲方進行變更、調整,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對於甲方下達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5、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力提高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下達的各專案標任務。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經濟關係和責任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礦山具體情況,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專案名稱

伊吾縣寶山鐵礦10#、15#礦體露天開採專案。

二、承包範圍及時間

1、範圍:寶山鐵礦10#、15#礦體露天鐵礦開採工程。所採礦石運至破碎平臺,所採廢石運至廢渣堆放地(工程費用只計剝採總量)。

2、時間: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裝置、包設施、包基建(搬遷基建雙方協商解決)、包施工、包材料、包人工、包任務、保安全的大承包方式進行總承包。礦山施工生產的行政管理、裝置(設施)管理、安全管理及培訓教育,必須有乙方直接負責實施,工程不得進行分包或轉包。

四、工程量及產量

20__年工程量18萬噸;20__年按寶山礦業公司寶山鐵礦下達的年度及月度生產計劃執行。

五、採礦費用的計價

寶山鐵礦10#、15#礦體露天開採,剝巖量和採礦量均按中段進行分別計價,1、605中段以上,剝巖26.89元/m3,採礦22元/噸;2、585-605中段,剝巖28元/m3,採礦23元/噸;3、565-585中段,剝巖32.88元/m3,採礦24.23元/噸。上述價款均以在境界範圍內實測資料為準。其他輔助工程不計價(單價中包含安措經費剝巖(採礦)1元/立方米(噸),該費用由甲方

管理,雙方共同協商使用範圍,年末沒有使用完的安措費返還乙方)。乙方所得勞務費按國家規定上繳各項稅費。

寶山鐵礦10#、15#礦體露工程預計在20__年12月31日之前閉坑,如果2020__年底前10#、15#礦體露天工程沒有完工,寶山鐵礦10#、15#礦體露天開採工程繼續由溫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駐新疆第十二工程處承包,閉坑前的剝巖和採礦費用仍然執行本合同的價格。

六、工程質量及礦石質量

原礦塊度≤ 300mm,貧化率≤15%,損失率≤8%,總回採率不得低於95%,剝採比不大於設計要求。工程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如因人為因素造成礦石永久損失,甲方有權對乙方損失礦量價值的80%進行處罰。

七、費用結算

乙方生產的第一個月內,甲方原則上不予付款,進入第二個月後,甲方每月按實際工程量70%進行結算,其餘30%在下月結算。

八、甲方權利和責任

1、向乙方提供所需的礦山技術資料,並提供採礦技術指導及監督管理。

2、負責採礦施工中的安全生產監督及督促乙方安全資金的投入。

3、負責礦山採礦生產外部關係的協調,確保礦山開採施工不受影響。

4、對乙方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及意見及時採納,監督糾正乙方在開採過程中的採富棄貧、破壞性開採等各種違規違章行為。

5、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可能造生產安全事故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產整頓。

6、確保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時結算支付工程費用。

九、乙方權利和責任

1、嚴格按照設計進行工程施工,保質、保量、按工期完成承包任務。

2、按確定的設計方案提供採礦施工圖並嚴格按照設計進行生產,嚴禁隨意擴大采掘範圍和隨意堆放廢石,未按設計生產乙方隨意擴大的境界,甲方不予確認。

3、按要求進行採礦,回採率不得低於95%,貧化率不得超過15%,損失率不得超過8%。

4、配合甲方進行生產技術工作,嚴格服從甲方管理人員提出的一切合理化建議。

5、自行解決承包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裝置及費用。

十、施工進度保證

甲方在合同期內隨時對乙方施工工程進行監督檢查,因乙方技術能力等原因連續三個月不能按期完成甲方下達的月度施工和採礦計劃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實施。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1)不能按本合同兌付勞務款,造成工期延誤,由甲方承擔。

(2)因不可抗拒因素(如環境、政策、市場等)致使甲方無法經營,甲方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不屬違約範疇,否則視為違約。

2、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合格,應及時返工,由於返工造成逾期投產的,視為違約。

(2)工程不能按合同要求採出規定的礦石量,乙方按計劃礦量與實際完成礦量的差額部分的礦價的 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確係因資金、技術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者,將解除合同,甲方不做任何補償,乙方必須在甲方做出決定後的一個月內撤離工地。

十二、附則

1、甲乙雙方應信守合同,認真履行合同各項條款,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本合同履行困難時,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雙方簽訂專門的安全管理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哈密市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訂蓋章後生效,有效期年月 日起到年月日止。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礦承包合同 篇3

為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減少在工作中的不穩定因素,經甲乙雙方協商,工隊內部實行承包制度。

甲方:

乙方: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至 月 日

一 產量

(一)按時完成當月制定的生產任務,日工資 元,任務超產10%日工資獎勵10%,任務欠10%日工資扣除10%。

(二) 完成全年生產任務而且不出現工亡事故,獎勵本人的全年工資的18%,連任一年上調2%。

二 安全

出現一例骨折以上工傷罰款5000至10000元,出現一例重傷或工亡事故罰款一至兩萬元,全年不出現骨折以上工傷獎三萬元。

三 其他

(一)工人工資部分

1工程單價:各工作面及所有工種都按照現在的單價開支,如出現例外必須經過工隊所有管理人員共同協商方可調節,附則視為無效。

2車數噸位:每月按照磅房的噸位或者電子磅秤為依據,平均每車煤必須達到一定標準而且電子秤的資料要與磅房的相符,如果達不到超出部分從隊長工資中扣除。

3掘進、技改及維修:所有數量以礦方工程驗收報表為依據。對○於不合格工程在總隊長工資中扣除(各工作面負責隊長單價的一半),並要求按期重新整改合格附則加陪處罰。

4行工:小型的隊長可隨時掌握開,大型行工必須經工隊共同協○商後製定標準,各工作面隊長無權隨時開行工。

5管理人員及輔助人員工資和工程單價一樣,必須經過工隊管理人員共同協商制定。

(二)材料管理

1礦方及工隊固定裝置:對於裝置老化或非人為造成的由工隊承擔,屬於管理不到位的工隊不予承擔。隊長必須負責把裝置數量定對清楚如果由差下的工隊不予承擔,由負責隊長承擔。

2消耗品:每月按照生產情況進行相應考核。

(三)人員的管理及約束事項

1:扣押金30000元。

2:工作人數必須確保工作的正常開展,如果連續兩個月完不成礦下達的生產任務扣押金的四分之一,如果由於人員不充足或其他原因違約(直接停產)的扣回所有的押金和每月超產獎並解除合同。

3: 如果工隊把工資發給承包人後必須及時發放,工資發放不及時或管理不到位有一人找工隊罰款500元。

4:隊長的聘用:具體人選由總隊長任命,工隊做參考意見,但必須跟工隊籤合同。

5:對於礦方的違章罰款工隊不承擔。

6:如果未乾到年底因甲方或政策造成直接停工,短期內無法正常生產時,工隊將停工之前的安全、生產將按月平均一次性發放。

7 :附加年休15天,在農忙左右兩個月不允許,剛開工和放假前後兩個月不允許

8:如果由於工隊的原因(外界因素除外)導致隊長沒有不能○正常開展工作,工隊將賠償隊長當年的工資的80%。

(四)技改工程:如果大型技改工程,必須要求全礦停產時,部分輔助人員必須精簡,工作面隊長暫時放假,具體工作由總隊長負責。

四 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臨時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代表: 地址:

就甲方XX煤層回採工作面採煤工程承包給乙方一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管理。如果乙方人員不服從甲方管理。存在違章操作、冒險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情況。甲方有權讓其停止施工,給予相應處罰直至解除協議。

二:乙方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相關《作業規程》和各《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遵守礦方及上級管理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保證完成甲方給予的安全生產任務。

三:乙方負責採煤工作面所需人員的組織,並接受甲方培訓合格,經檢查身體符合要求,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勞動合同》送勞動局報備後,方可上崗作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安排人員上崗作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安排人員上崗作業,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平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甲方做好各項迎檢工作。(注:體檢費用,工作人員工作滿1年的,由甲方負責報銷,否則自己負責。)

四:工程承包情況:

1、乙方需向甲方提交100000.00元(大寫壹拾萬元)人民幣的工程保證金,且每月扣除工程款的3%作為安全風險低押金和人員穩定保證金,以保證其工作的正常進行,如因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該工作不能正常繼續進行,甲方不再退還其工程保證金和人員穩定保證金。(特殊情況下離礦人員,經甲方同意,可退還其該人員穩定保證金)如該協議履行完畢,甲方退還其工程保證金和人員穩定保證金。

2、乙方保證完成的採煤產量為:

(1)M29號煤層每月5000噸。採煤工程工資以98.00元/噸計。每月以26個工作天數計算。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天數不足26天的,按比例減除產量。如果乙方超額完成產量,每超出1000噸,所採出的煤炭的採煤工資統一增加2.00元。每超出20xx噸,統一增加4.00元,以此類推。同樣,未完成產量任務,每少1000噸,統一扣款2.00元每噸,最低以94.00元/噸計。

(2)M18號煤層每月120xx噸。採煤工程工資以45.00元/噸計。每月以26個工作天數計算。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天數不足26天的,按比例減除產量。如果乙方超額完成生產任務,每超出1000噸,所採出的煤炭的噸煤工資統一增加1.00元。每超出20xx噸,統一增加2.00元,以此類推。同樣未完成產量任務,每少1000噸,統一扣款1.00元/噸,最低以40.00元計。

3、採煤工作面前期準備工作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人員由乙方負責組織,切眼貫穿後採面的一切工作由乙方全權負責。包括打炮、放炮、打柱、回柱、移溜、增減刮板、開停刮板、皮帶機、採面上失效支柱的更換、運送、進、迴風巷工字鋼支架的撤除運送、採面所需的支護材料的運送。乙方負責把所採出的煤炭運至煤倉。煤炭在其他地段的運輸由甲方負責。

4、採面所需的支護材料由乙方負責。各類損壞的機電裝置,由乙方負責運送到井外或其他指定地點且運送費用由乙方承擔。

5、採面整體搬家所需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人員由乙方組織。搬家時回撤採面的材料費用,一般以下列規定標準執行:搬運距離在200m以內的,支柱2.0米以下的10元/棵,2.0米及以上的20元/棵,絞樑10元/棵;刮板機機頭三大件以400元/件為準。機尾過渡槽200元/件;溜槽40型30元/塊,30型20元/塊。搬運距離超過200m的,按比例增加費用。回撤採面材料時,根據回撤時的難易程度雙方協商確定價位。

6、採面回撤的失效支柱,損壞絞樑等需送出修理的材料、裝置,乙方負責運送到地面。乙方必須負責採面兩巷工字鋼的回撤,並負責運送到地面。每個採面兩巷的工字鋼以編號計。工字鋼回撤每班由現場管理人員確認後由帶班礦長簽字認可。丟失的工字鋼乙方以300元/架作為賠償。(經甲方認可正常丟失的,乙方不負責賠償)如出現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7、支柱的遺失必須控制在萬噸煤5根,絞樑7棵的基數為正常損耗。(特殊情況確實無法回收的支柱超過規定的經甲方確認,責任不在乙方的,乙方不負責賠償)。支柱遺失超過的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如果在施工期間無支柱丟失現象,甲方給予獎勵。

8、採煤產量以實際銷售量為準。銷售煤除去掘進煤量,為採面所出的煤。(掘進煤以每掘進1米10噸計)。如果甲方在此期間進行矸石粉碎,還應扣除矸石量。

9、乙方必須保證所採出的煤炭的質量。煤矸比控制在千分之二以內,超過千分之五,雙倍扣除其產量。

10、乙方在施工期間出現的工傷,非骨折傷,由乙方負責。骨折以上人身傷害的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出現工傷視其責任,對相關責任人員按《X煤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處罰。如乙方履行協議期間未出現傷殘等級鑑定為八級以上傷亡事故的給予安全獎勵20xx0.00元,如出現一例扣除10000.00元,出現兩例全部扣除,出現死亡事故取消安全獎,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11、工程工資的發放,於次月20日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特殊情況,可延遲發放,但不得超過30日(平時乙方因經濟困難,經甲方同意,可以適當借支,但借支額度不能超過餘留工資的40%)。

12、如工作期間,乙方無正當理由,造成曠班達一天的扣除乙方1萬元賠償甲方損失,不足1天的按比例扣款。如因甲方原因造成連續停工達3天以上的,礦方每天補助每位工人生活費20.00元。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不負責。

13、甲方如無故解除協議,支付20xx0.00元違約金給乙方。

如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解聘乙方,並扣除乙方20xx0.00元保證金。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個執一份。共同等效力。簽字生效,有效期從20xx年7月10日——20xx年春節放假。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為擁有煤礦開採經營權的礦產企業,乙方為擁有三級資質礦山工程建築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煤礦開採承包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自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對所承包的享有獨立的採煤、經營及收益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開採經營及收益權。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良好的經產和經營環境,協調好當地幹群關係,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並保證乙方所需的水、電、路三通。

三、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接銷售的原煤產量甲方向乙方每噸交納27元。

四、乙方生產過程中所需的爆破物資由甲方負責。

五、乙方所承包該煤礦的期間與甲方的採礦權證期間相同,即甲方的採礦權證存在,乙方的承包期間持續存在,甲方如需轉讓乙方所承包的煤礦,乙方有優先受讓權,並賠償乙方的所有投資。

六、本協議生效前的民事、經濟糾紛及所有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本協議生效後的民事、工傷事故、經濟糾紛及所發生的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嚴格按本協議履行,如有違約,責任方應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並承擔總款額的20%的違約金。

八、在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均可向企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承包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煤炭部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三、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工程內容:

1.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1.合同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價款的計價依據:

(1)______年以_________文頒發的預算定額(統一基價);

(2)______年以_________文頒發的費用標準;

(3)______年以_________文批覆的人工費單價;

(4)______年以_________地區預算價格;

(5)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辦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徵用和施工組織設計內規定的臨時用地的租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工程現場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辦理建築許可證及應由甲方辦理的其它證件。

3.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四通一平”,即通往施工現場的水源、電源、通訊線路、運輸道路、平整場地;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負責場外運輸道路的維修,安排好現場排水溝流向。(“四通一平”工作如甲方無力承擔時,可委託乙方承擔。)

4.協調地方工農關係,改善施工環境,保證水、電、路、通訊工程的正常使用。

5.合同簽訂後_______天內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設計說明書及施工圖一式__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質資料、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等)______份;______天內提交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並進行現場校驗。

6.組織乙方、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做好交底會審紀要,在會審後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7.向經辦銀行提交撥款依據,按時辦理撥款和結算。

8.按時參加工程的月末驗收、中間驗收(如雙方約定也可由甲方負責組織月末和中間驗收)、隱蔽工程驗收,負責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規定,及時撥付工程價款、辦理簽證和竣工結算。

9.指派_________同志為甲方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簽證和受理各項報表及協商其它有關事宜,及時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實行監理的工程,甲方委託總監理工程師代行甲方的職責。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前任在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

二、乙方責任

1.負責施工區域內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鑿井設施、水電管路的敷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3.嚴格按照施工圖說明進行文明施工,符合“環保”要求,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4.及時向甲方提出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竣工驗收報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驗收和中間驗收計劃;提供月份施工作業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月份施工統計報表,工程事故報告等。

5.工程竣工後,及時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完整的竣工驗收資料,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提出工程竣工決算。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雙方約定的移交日期應負責保管。

7.利用永久建築和裝置建井時,負責建築物和裝置的維修和保養,保證礦井移交時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凡利用永久建築和裝置所發生的維護和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8.指派_________同志為乙方代表,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及與甲方的聯絡工作。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總工期為_________天(公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驗收。

二、甲方未能按約定完成“四通一平”、圖紙供應不齊全不及時,供應的材料、裝置和工程撥付不及時,以及不可抗力、外部關係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開工、中途停工和窩工,經甲方簽證後,工期順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責任造成的工程質量返工、事故處理等導致延誤工期時,工期不予順延。

四、提前或延誤交工,每天按工程造價的萬分之支付提前竣工費或承擔違約金。

第四條 工程質量與驗收

一、乙方必須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書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監理人員的監督。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裝等單位工程要求達到的質量等級(見附表3)。工程質量標準按照國家或行業的工程質量標準檢驗。

三、甲方要求的“創優”工程,工程竣工後,經質量驗收達到優質工程,甲方應按工程造價的_________%支付優質工程增加費(最高不超過該工程原預算造價的2%)。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主要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應的)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抽驗複驗,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及監理工程師和工程質量監督站。重大質量事故處理方案,應經上級主管部門、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甲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甲方和設計單位簽證後實施。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支出,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五、工程驗收

1.月末驗收和中間驗收。由甲乙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月度驗收和中間驗收,驗收合格後各方在驗收證書上簽字。

2.隱蔽工程驗收。乙方必須保證隱蔽工程的質量。乙方應在工程隱蔽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甲方或監理單位參加檢驗,雙方確認工程合格後在工程驗收證書上簽字,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蔘加檢驗,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做好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工程隱蔽後若甲方提出複驗,乙方應予同意,複驗合格,工期相應順延,其費用應由甲方負擔;複驗不合格,費用應由乙方負擔,工期不予順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而對隱蔽工程自行驗收,甲方提出複驗,不論合格與否,費用由乙方負擔,工期不予順延。

3.竣工驗收。乙方在單位工程預計竣工前_________天向甲方提出竣工報告及相關圖紙、資料,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在_________天內驗收完畢。驗收合格,在驗收證書上簽字,進行單位工程質量評級並認證。如驗收不合格,應分清責任,限期整改,直至達到合格標準,所發生費用及工期由責任方負責。

4.竣工驗收後,乙方應根據有關規定備齊全部竣工資料一式_________份,移交甲方。

六、工程保險。乙方按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的保修辦法,負責保修。保修期為:土建工程_________年;安裝工程_________年(暖氣工程按一個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實行保修。

第五條 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驗收和價差處理

一、由甲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數量(詳見附表)。

二、除甲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乙方採購。

三、任何一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按合同規定按時、按質、按量供應,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檢驗證書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不得應用於工程建設中,且應按指定時間遠離施工現場,其複驗費用由材料、裝置供應方承擔。

四、因材料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倉庫保管費)由材料供應方負責。

五、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簽證,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方承擔費用。

六、因材料裝置供應不及時造成停工待料時,其停、窩工損失由供貨責任方承擔。

七、本工程材料價差按《煤炭建設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價差調整辦法》中有關規定計算。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國家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有關規定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甲方按合同總價款(或當年計劃建安工作量)的_____%支付乙方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支付臨時設施費_________元;鑿井措施費_________元。

二、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調整後合同總價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等保修期滿工程質量仍然合格,欠付的工程款連同利息一次支付給乙方。井巷工程辦完交工驗收即一次結清。

四、工程價款的結算依據,除工程計價依據外,還應有:

1.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

2.設計變更檔案;

3.隱蔽工程、工程變更、岩石硬度變化、材料代用等簽證;

4.井巷湧水量實測資料及地質條件變化的實測資料;

5.價差調整資料;

6.其它有關工程造價增(減)的合同文書往來函件或簽證。

五、凡雙方議定在本工程中採用的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授權部門規定的定額(或基價)、費用標準、人工、材料、裝置價格等調整時,應相應對合同價款進行調整。

六、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的滯納金。

七、確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停工窩工及其它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

八、本合同價款的結算方式為:____________。

九、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後______日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甲方和經辦銀行審查,乙方應負責對審查中的疑問進行解釋。甲方在收到檔案_______日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約、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甲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議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不合理之處,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甲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乙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進行施工。由於設計修改或變更而發生增減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工程量增減變化等)由甲方承擔,並調整合同價款,工期也做相應調整。

三、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設計或有關技術部門審查,甲方同意後採用並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甲方如需修改或變更設計,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變更通知書或修改圖紙,乙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乙方才予實施。

五、施工中如發現地下埋藏的古蹟、文物等障礙物,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報告文物管理機關處理並立即採取補救措施。由此增減的工程量及費用由甲方負責,並相應調整工期。

第八條 工程監理

在實行工程監理的建設專案中,要認真執行煤炭部以煤基字[1996]第254號文釋出的《煤炭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正式通告監理單位及總監名單、監理職責、監理範圍。監理單位要向乙方通告監理工程師名單及從事專業。乙方要配合監理單位對建設專案進行監督管理。甲方、乙方及監理單位應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按照規定的方式交換資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交付使用的,乙方償付逾期違約金。

三、保修期如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_________日內進行修理,否則,甲方有權另請施工單位進行修理,因此而發生的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違約責任

一、未能按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並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煤炭部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調不成或調解未達成協議,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施工安全

乙方應按煤礦安全法規及有關規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包括附件),甲乙方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由甲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煤炭部地區工程造價管理站、質量監督站、監理單位和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監(公)證的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監(公)證手續。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要辦理鑑(公)證的,自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如需修改補充的,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礦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為擁有煤礦開採經營權的礦產企業,乙方為擁有三級資質礦山工程建築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煤礦開採承包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擁有開採經營權的部分煤礦,即3號洞的開採經營及收益權承包給乙方(註明地理位置及方園面積)。

二、自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承包金壹佰貳拾萬元整(120_00元)。

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對所承包的3號洞享有獨立的開採、經營及收益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開採經營及收益權。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良好的經產和經營環境,協調好當地幹群關係,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並保證乙方所需的水、電、路三通。

五、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接銷售的原煤產量向甲方每噸交納145元,剩餘款項屬乙方所有。

六、乙方生產過程中所需的爆破物資由甲方負責審批,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所承包該煤礦的期間與甲方的採礦權證期間相同,即甲方的採礦權證存在,乙方的承包期間持續存在,甲方如需轉讓乙方所承包的煤礦,乙方有優先受讓權,並賠償乙方的所有投資。

八、本協議生效前的民事、經濟糾紛及所有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本協議生效後的民事、經濟糾紛及所發生的債務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嚴格按本協議履行,如有違約,責任方應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並承擔總款額的20%的違約金。

十、在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均可向企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承包合同 篇8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織金縣城關鎮興發煤礦實際情況,為了搞好安全生產,合理開拓部署,確保採掘平衡,提高經濟效益。現將甲方礦主斜井延深掘進工程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 承包原則:

2、 乙方錄用的從業人員必須經甲方培訓合格後,方可安排進行作業。

3、 乙方所採用的生產管理辦法必須經甲方稽核批准後,才可執行。

二、 乙方承包範圍

1、 負責主斜井掘進工作面所有作業人員的組織安排。

2、 負責井下刮板司機、機電維修工、運料工、順槽維修工、專職放炮員等人員的組織安排。

3、 生產承包成本中包括檢修裝置時所用的各類油脂(機油、黃油)和日常用的乳化液油、鑽頭、鑽桿、勞動工具、液壓槍、密封圈、液壓管、火工品、勞保用品等必要的勞動生產材料。

4、 對採掘工作面中所用的一切機電裝置均由甲方一次性配齊後交由乙方使用,乙方負責機電裝置的日常管理和維修,承擔維護管理費用。在承包合同期滿後,乙方應完好地將所用機電裝置(正常損耗除外)移交給甲方,對人為造成損壞的裝置應由乙方負責經濟賠償。

5、 井下所用支護材料均由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應合理節約使用。

6、 井下所使用的火工品由甲方負責購買,原價給乙方使用,使用總價從乙方生產承包費用中扣除。

三、 生產要求

1、 開停工時間由甲方按實際情況決定,並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不得隨意變更開停時間,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 乙方應加強頂板管理,按掘進作規程進行施工,支護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要求。

3、 甲方應負責配齊所有裝置的備品、備件(乙方提前半月報材料計劃),如因備品、備件的購買不到位和質量差而導致的停產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4、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後勤服務及生活保障設施。

5、 如遇井下地質構造變化或其它不可預見工程,導致的各種費用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6、 乙方必須按時完成甲方每月下達的生產任務。

四、 承包價格

主斜井延深巷道規格為:淨寬3.2m,淨高1.8m,距形,支護形式為錨杆支護(詳見1608掘進作業規程)。單價為550/m,包括:

1、掘進工資450元/m(含安全工資20元/m,工程質量工資20元/m)。

2、其它工資100元/m,包括:

1)、炸材、鑽桿、鑽頭、放爆器、放爆線及生產用工具等。

2)、工作面抽水、安裝水泵、換泵、接水、風管。

3)、工作面支護(錨杆或木棚支護)。

4)、工作面使用的中部槽,在井內抬接中部槽由施工隊負責。

5)、管理、維修刮板機和其它機械故障。

6)、及時清挖水溝。

7)、斜井延深的刮板機。

8)、清理主皮帶機尾滾洞下往上10m的浮煤、浮渣。

以上各條由施工隊自行分配,但必須達到礦上要求的各項指標。否則從工程款中扣出。

五、 安全管理

1、 在生產過程中若發生工傷事故,其工傷事故費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由乙方負責處理,超過5000元的由甲方負責承擔。

2、 甲方派跟班安全員監督乙方生產,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導,不得隨意拒絕執行。

3、 井下出現各種災害預兆時,乙方應優先撤離其作業人員,確保作業人員安全。

4、 因工作需要甲方呼叫乙方所做的零雜用工,按70元/工日計算,工資由甲方支付。

六、 計量方法及工資發放

1、 掘進量按每月的實際完成進尺計算。

2、 工資每月的 日結帳發放。

七、 安全保證金

1、 在合同生效時,乙方應向甲方交押金3萬元。

2、 當乙方無故出現罷工、停產等現象或連續兩個月完不成甲方規定生量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押金不予退還。

3、 在合同期滿無任何糾紛後,甲方應在15個工作日內將押金全額退還給乙方。當需延續合同時,其押金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 合同期限:

本合同從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 日止。在本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應將帳目結算清楚,承包費用兌現,本合同自然終止。

九、違約責任:

本合同經雙方法人簽字後,即可生效。如一方違約,則所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均由違約方承擔。

十、不可抗力

因國家法律規定和其他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損失,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不足之處可由甲乙雙方協商後給予補充解決,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同具相應效力。

十二、生效日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承包合同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

工程類別:__________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煤炭

部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三、資金來源:__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工程內容:________

1.承包範圍:___________

2.工程內容(詳見附表1-1、1-2):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1.合同總價款:__________萬元。

2.合同價款的計價依據

(1)____年以________文頒發的預算定額(統一基價);

(2)____年以________文頒發的費用標準;

(3)____年以________文批覆的人工費單價;

(4)____年以________地區預算價格;

(5)其它:_____________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辦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徵用和施工組織設計內規定的臨時用地的租用、青苗

樹木的賠償、工程現場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

物資料。

2.辦理建築許可證及應由甲方辦理的其它證件。

3.____年__月__日前完成“四通一平”,即通往施工現場的水源、

電源、通訊線路、運輸道路、平整場地;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負責場外

運輸道路的維修,安排好現場排水溝流向。(“四通一平”工作如甲方無力承擔時,

可委託乙方承擔。)

4.協調地方工農關係,改善施工環境,保證水、電、路、通訊工程的正常使

用。

5.合同簽訂後__天內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設計說明書及施工圖一式__份;

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質資料、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等)___份;_

__天內提交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並進行現場校驗。

6.組織乙方、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做好交底會審紀要,

在會審後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7.向經辦銀行提交撥款依據,按時辦理撥款和結算。

8.按時參加工程的月末驗收、中間驗收(如雙方約定也可由甲方負責組織月

末和中間驗收)、隱蔽工程驗收,負責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

規定,及時撥付工程價款、辦理簽證和竣工結算。

9.指派_____同志為甲方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合同履行情

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簽證和受理各項報表及協商其它有關事宜,及時解決應由甲

方解決的問題。

實行監理的工程,甲方委託總監理工程師代行甲方的職責。甲方代表和總監理

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前任在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

二、乙方責任

1.負責施工區域內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鑿井設施、水電管路的敷設、管

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3.嚴格按照施工圖說明進行文明施工,符合“環保”要求,確保工程質量,

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4.及時向甲方提出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竣工驗收報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

驗收和中間驗收計劃;提供月份施工作業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

(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月份施工統計報表,工程事故報告等。

5.工程竣工後,及時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完整的

竣工驗收資料,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提出工程竣工決算。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雙方約定的移交日期應負責保管。

7.利用永久建築和裝置建井時,負責建築物和裝置的維修和保養,保證礦井

移交時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凡利用永久建築和裝置所發生的維護和修理費用由乙

方承擔。

8.指派___同志為乙方代表,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及與甲方的聯絡工作。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總工期為___天(日曆天),自____年__月__日開工,至__

__年__月__日竣工驗收。

二、甲方未能按約定完成“四通一平”、圖紙供應不齊全不及時,供應的材料、

裝置和工程撥付不及時,以及不可抗力、外部關係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開工、

中途停工和窩工,經甲方簽證後,工期順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責任造成的工程質量返工、事故處理等導

致延誤工期時,工期不予順延。

四、提前或延誤交工,每天按工程造價的萬分之  支付提前竣工費或承擔違

約金。

第四條 工程質量與驗收

一、乙方必須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書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

施工,並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監理人員的監督。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裝等單位工程要求達到的質量等級(見附表3)。

工程質量標準按照國家或行業的工程質量標準檢驗。

三、甲方要求的“創優”工程,工程竣工後,經質量驗收達到優質工程,甲方

應按工程造價的__%支付優質工程增加費(最高不超過該工程原預算造價的2%)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主要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應的)必須按有關規定進

行抽驗複驗,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及監理工程師和工程質量監

督站。重大質量事故處理方案,應經上級主管部門、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甲方

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甲方和設計單位簽證後實施。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支出,由乙

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五、工程驗收

1.月末驗收和中間驗收。由甲乙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月度驗收和中間驗收,

驗收合格後各方在驗收證書上簽字。

2.隱蔽工程驗收。乙方必須保證隱蔽工程的質量。乙方應在工程隱蔽前__

天書面通知甲方或監理單位參加檢驗,雙方確認工程合格後在工程驗收證書上簽字,

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蔘加檢驗,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做好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甲方應予承認。工程隱蔽後若甲方提出複驗,乙方應予同意,複驗合格,工期相應

順延,其費用應由甲方負擔;複驗不合格,費用應由乙方負擔,工期不予順延。如

乙方未通知甲方而對隱蔽工程自行驗收,甲方提出複驗,不論合格與否,費用由乙

方負擔,工期不予順延。

3.竣工驗收。乙方在單位工程預計竣工前___天向甲方提出竣工報告及相

關圖紙、資料,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在__天內驗收完畢。驗收合格,在驗收證書

上簽字,進行單位工程質量評級並認證。如驗收不合格,應分清責任,限期整改,

直至達到合格標準,所發生費用及工期由責任方負責。

4.竣工驗收後,乙方應根據有關規定備齊全部竣工資料一式___份,移交

甲方。

六、工程保險。乙方按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的保修辦法,負責保修。保修期為:

土建工程__年;安裝工程__年(暖氣工程按一個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實行

保修。

第五條 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驗收和價差處理

一、由甲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數量(詳見附表2)。

二、除甲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乙方採購。

三、任何一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應按合同規定按時、按質、按量供應,必須附

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檢驗證書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復

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

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不得應用於工程建設中,且應按指定時間遠離施工現

場,其複驗費用由材料、裝置供應方承擔。

四、因材料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倉庫保管費)由材料供應方負責。

五、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簽證,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

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方承擔費用。

六、因材料裝置供應不及時造成停工待料時,其停、窩工損失由供貨責任方承

擔。

七、本工程材料價差按_________文《煤炭建設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價

差調整辦法》中有關規定計算。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國家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有關規定執

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甲方按合同總價款(或當年計劃建安工作量)

的___%支付乙方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萬元。支付臨時設施費___萬元;

鑿井措施費___萬元。

二、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

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扣回備

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調整後合同總價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

工驗收後,等保修期滿工程質量仍然合格,欠付的工程款連同利息一次支付給乙方。

井巷工程辦完交工驗收即一次結清。

四、工程價款的結算依據,除工程計價依據外,還應有:

1.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

2.設計變更檔案;

3.隱蔽工程、工程變更、岩石硬度變化、材料代用等簽證;

4.井巷湧水量實測資料及地質條件變化的實測資料;

5.價差調整資料;

6.其它有關工程造價增(減)的合同文書往來函件或簽證。

五、凡雙方議定在本工程中採用的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

民政府或授權部門規定的定額(或基價)、費用標準、人工、材料、裝置價格等調

整時,應相應對合同價款進行調整。

六、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額每日萬分

之__的滯納金。

七、確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停

工窩工及其它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

八、本合同價款的結算方式為:_____________。

九、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後____日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甲方和經辦銀

行審查,乙方應負責對審查中的疑問進行解釋。甲方在收到檔案____日內審查

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約、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

工前由甲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議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甲乙

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不合理之處,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由甲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乙方按修改或變

更的設計進行施工。由於設計修改或變更而發生增減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

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工程量增減變化等)由甲

方承擔,並調整合同價款,工期也做相應調整。

三、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

藝的合理化建議,經設計或有關技術部門審查,甲方同意後採用並實施,其節約的

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甲方如需修改或變更設計,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變更通知書或修改

圖紙,乙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

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乙方才予實施。

五、施工中如發現地下埋藏的古蹟、文物等障礙物,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由

甲方報告文物管理機關處理並立即採取補救措施。由此增減的工程量及費用由甲方

負責,並相應調整工期。

第八條 工程監理

在實行工程監理的建設專案中,要認真執行煤炭部以煤基字〔1996〕第2

54號文釋出的《煤炭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正式通告監理單位及總

監名單、監理職責、監理範圍。監理單位要向乙方通告監理工程師名單及從事專業。

乙方要配合監理單位對建設專案進行監督管理。甲方、乙方及監理單位應建立有

效的溝通渠道,按照規定的方式交換資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

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交付使用的,乙方償付逾期違

約金。

三、保修期如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____日內進行修理,否

則,甲方有權另請施工單位進行修理,因此而發生的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違約責任

一、未能按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

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

施彌補或減少損失,並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

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煤炭部

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調不成或調解未達成協議,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仲裁

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

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施工安全

乙方應按煤礦安全法規及有關規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

造成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

知甲方代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__份(包括附件),甲乙方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由甲方

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煤炭部地區工程造價管理站、質量監督站、

監理單位和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監(公)證的合同,送工程所在

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監(公)證手續。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要辦理鑑(公)

證的,自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如需修改補充的,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補充條款

…………………………………………………………………………………………

…………………………………………………………………………………………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代理人(簽字):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電話:                    電話:

電掛:                    電掛: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礦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為擁有煤礦開採經營權的礦產企業,乙方為擁有三級資質礦山工程建築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煤礦開採承包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擁有開採經營權的部分煤礦,即3號洞的開採經營及收益權承包給乙方(註明地理位置及方園面積)。

二、自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承包金壹佰貳拾萬元整(120xx00元)。

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對所承包的3號洞享有獨立的開採、經營及收益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開採經營及收益權。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良好的經產和經營環境,協調好當地幹群關係,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並保證乙方所需的水、電、路三通。

五、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接銷售的原煤產量向甲方每噸交納145元,剩餘款項屬乙方所有。

六、乙方生產過程中所需的爆破物資由甲方負責審批,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所承包該煤礦的期間與甲方的採礦權證期間相同,即甲方的採礦權證存在,乙方的承包期間持續存在,甲方如需轉讓乙方所承包的煤礦,乙方有優先受讓權,並賠償乙方的所有投資。

八、本協議生效前的民事、經濟糾紛及所有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本協議生效後的民事、經濟糾紛及所發生的債務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嚴格按本協議履行,如有違約,責任方應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並承擔總款額的20%的違約金。

十、在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均可向企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承包合同 篇11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所需材料、裝置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裝置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裝置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

三、成套裝置和非標準裝置,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裝置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裝置訂貨及非標準裝置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稽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裝置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

1.增減變更檔案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 )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合同附件

一、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承包合同 篇12

原告:_________________石家莊市__________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石家莊市__________路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該公司經理

電話: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邢臺市__________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邢臺市__________路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該公司經理。

電話: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1、依法解除合同,被告返還原告價款100000元;

2、判令被告依法賠償給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__________元。

3、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被告於_______________5年訂立合同,約定原告訂購被告桌椅等辦公用品。簽訂合同後原告預先支付價款100000元,但被告一直未履行合同,致使原告不能按時使用,給原告造成了很大的損失。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訴至貴院,請求依法解除合同,判決被告返還價款,並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石家莊市__________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礦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礦產品貿易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提高礦山的資產、資源的利用率,保證資本運營的需要,結合我公司的實際情況,充分調動選礦廠員工的積極性,擬對國濤選礦廠現有人員工資減半(不含冬季鍋爐工工資),所減工資由選礦廠承包對外加工礦石解決。礦石來源有以下二種方式來供應:1、加工浩洲礦山礦石;2、對外收購周邊的礦石或帶料加工;具體方案如下:

一、承包方式

1、選礦廠整體承包 (含裝置、廠房、不包括原有的材料、 備件和易損件等)。對甲方自有的礦石乙方加工,甲方支付加工成本費用。

2、乙方自行收購和管理礦石、自行組織生產所需物資;自行組織生產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對生產和安全進行組織和管理;甲方對自行收購和帶料加工礦石的生產指標、生產成本等不負任何責任。乙方不得私自轉租,不得從事法律禁止的生產經營行為。

3、工資減半是指選廠固有人員20xx年12月份的工資標準減半(不含臨時工工資,管理人員一名及維修人員一名的工資由公司全額支付)。經核定減半後甲方需支付乙方的工資數額為每月-------萬元。

二、承包的管理辦法

1、浩洲礦山的礦石:

⑴、乙方必須無條件加工浩洲礦山的礦石,浩洲礦山的礦石汽運到國濤選礦廠所需運輸費按12.5元/噸由公司承擔(礦石在原礦倉處的二次倒運費,再加2.5元/噸的費用)。

⑵、浩洲礦山的礦石運至國濤選礦廠原礦倉由公司生產部、質檢部、選冶部、國濤選廠共同監督檢斤、取樣、化驗後交由國濤選廠承包人進行加工。

⑶、礦石所需加工費用經公司有關部門核定按 100元/噸,由公司承擔(包括加工礦石所需的原材料、水電、人員工資、及相關的一切費用)。

(4)、工藝流程中的物料歸甲方。

(5)、礦石加工過程中公司派人監督,甲方選冶部負責調整各類礦石的加工順序。加工完成後,選礦流程中的物料乙方不得自行清理,如需清理須經甲方選冶部同意在派人監管的情況下方可進行。所選出的精礦歸甲方所有,甲方銷售。

(6)、精礦銷售,乙方負責清理裝袋、裝車,甲方按10元/噸支付費用(精礦溼重)。

2、乙方自行收購的礦石:

(1)、由乙方自行組織加工生產,一切費用自理(化驗室費用及化驗員工資由公司負責)。

(2)、如乙方自行收購或帶料加工的礦石數量較大,生產天數不足時,可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後可優先乙方加工自購礦石。購礦費用乙方自理,如購礦量較大,乙方資金短缺時,甲方可視情況提供資金支援,使用甲方資金需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3)、礦石加工的各項技術指標乙方自行管理控制,甲方選冶部給予配合。

(4)、該部分礦石的各項成本費用乙方自行控制,如出現虧損甲方不負責任。

(5)、礦石加工過程中及工藝流程清理時公司派人監督管理。

(6)、精礦銷售,乙方負責清理裝袋、裝車、銷售。

三、關於承包期間的安全管理

1、實行選廠廠長負責制,建立健全各種安全管理機構,完善各項管理制度。

2、所有新上崗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3、所有上崗人員必須進行崗前體檢,並經職業病防治所體檢合格後方可上崗;離崗人員必須進行離崗體檢,並將體檢單原件交給公司安環部備案。

4、選礦廠必須建立上崗人員花名冊,並將影印件交公司安環部、選冶部備案。

5、選礦廠必須配備一名有《安全管理資格證》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選礦廠的安全管理。

6、選礦廠的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因無證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責任方負責。

7、選礦廠必須嚴格按環保要求和公司相關制度進行排放尾礦,並按“尾礦庫設計方案”對尾礦庫進行規範築壩,否則出現問題,全部由承包人負責,並追究法律責任。

8、選礦廠必須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制定操作性強的應急救援預案,並進行演練。否則因此出現的安全事故一切後果自負。

9、選礦廠必須接受公司安環部的安全監理,隨時接受公司安環部的安全檢查。

四、關於承包的其他相關事宜

1、乙方在承包期間如不能自購或待料加工礦石,甲方自有礦石不能滿足乙方生產供應時,由乙方自行解決所需人員工資的50%(管理人員及維修人員各一名除外)。

2、選礦廠應在加工完每一類礦石後及時進行結算,每一類礦石在加工完後及時按理論回收的金屬量進行結算。在加工甲方礦石過程中甲方可根據實際生產情況每月預支加工費,待礦石加工完後一次性付清全部費用。如由於甲方不能及時支付加工費造成生產無法進行,損失由甲方承擔。

3、選廠承包時間應不少於一年。本次承包時間從20xx年3月18日至20xx4 年3月18日。如不繼續承包,承包人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公司。在承包期內公司若終止合同,須提前一個月通知承包人,並在承包人生產完所存礦石後實施,否則承包人有權生產,加完現存礦石後辦理交接或繼續承包使用

4、雙方簽訂合同後,公司收取一定數量的資產保證金,即人民幣5萬元,保證金主要用於承包期內廠房、裝置安全、尾礦庫安全、防止資產丟失損壞。如在承包期內未發生上述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或安全責任,保證金將全部退回給承包人。否則有權扣留相應金額保證金,補償因此給公司造成的經濟損失,剩餘保證金返還承包人,不足部分責任方補齊,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整體移交時雙方對廠房、裝置、辦公、居住、生活等固定資產和基礎設施狀況以交接單形式簽字確認,並附以照片。

6、在承包期間由於存在資本運營及外部的一些檢查等工作,乙方必須給予積極配合,確保甲方所需要的場面及人數,所發生的乙方正常生產以外的動力費、材料費、招待費、人工費,經選冶部及相關部門稽核後由甲方支付。

7、在承包期間,簡單的房屋維修、尾礦庫維護費、道路維護費由乙方承擔。涉及到房屋、尾礦庫、修路、防洪、植樹綠化等的大型投入甲方負責。

8、承包人有責任對承租的廠房、裝置、流程進行看管。未經公司允許,不得更改原有生產流程,不允許改動裝置,不允許亂接亂拉電源和損壞原有廠房及其他房屋結構。否則公司可在保證金中扣回。

9、承包人在生產過程中,要按國家、行業、裝置生產廠家和公司的房屋、裝置管理制度加強維護、保養,保證在良好的狀態下執行,如發現在生產過程中未執行裝置維護、保養有關規定,影響了裝置的使用壽命,公司有權責令承包人停產,並要求承包人正常修復裝置直至完好。承包人如不執行以上規定,公司可派人自行處理,費用由承包人承擔,(費用可在保證金中扣回)。承包人須配合公司所派出的日常監督管理人員的工作。

10、裝置租賃的總體原則:除裝置主體的關鍵部件正常磨損外,其它易損件、消耗品等,在租賃期滿後要保證承租交接時的磨損程度。租賃結束後按承租時的標準,相互找齊費用。

11、裝置易損件、消耗品的採購,以裝置原廠或原標準指定採購單位。如有變化須徵得公司相關部門的同意,採購不低於原廠質量標準的備件。

12、在承包前由雙方人員共同對裝置及裝置消耗件、物資材料,包括球磨內鋼球等進行清點。材料、物資等價格按公司進價轉給承包人,如承包人不用,公司另行封存。

13、按國家相關規定每年向環保部門繳納的固定性環保費由甲方負責繳納。

14、乙方用電計費以供電單位電費收據為準,電費標準執行原有的礦山用電標準。甲方浩洲礦山生活用水所需電費經甲方根據以前非生產期間電費情況核定為每年1.8元,由甲方承擔,但乙方需對浩洲礦山及選礦廠的生活用水加強管理。如供電單位的電費調整,則進行相應調整(水源井的水泵維護費用由公司承擔)。

15、甲方提供供暖鍋爐,鍋爐取暖用煤(含停電發電供暖)、人員工資及電費由公司承擔。

16、承包人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工傷保險,必須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並交甲方一份備案。

17、乙方須對生產進行嚴格管理,文明生產,不得出現影響甲方形象的行為。乙方必須配合甲方一些必要的外來參觀、檢查等接待活動,保證甲方資本運營所需要的各種資料及運轉檢查。但乙方不得拖欠所僱用人員的工資,否則甲方有權扣留乙方的保證金。

18、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正常執行情況下所有相關手續和相關管理部門徵收的費用,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停產,甲方可以順延乙方的承包期限。停車期間所發生的人員工資由甲乙雙方核准後,甲方承擔停車期間人員工資。

19、承包期內如遇重大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因素,致承包人不能正常生產的,公司不負責造成的損失。如繼續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對合同部分條款進行修訂,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承包期滿後,承包人在承包期內所拖欠的人員工資、材料費用及其它一切費用均由承包方負責處理,並且不得影響公司自行生產或繼續對外承包使用。

21、在承包期間,乙方生產所需的辦公費、招待費、小車費等費用乙方自理,甲方人員去現場檢查、監督管理、資本運營及各大局檢查所發生的招待費經甲方選冶部核實後由甲方承擔,。

22、乙方收購礦石及對外加工礦石所產的產品,在收購、生產、銷售、運輸等過程中必須符合國家相關部門的管理規定。不得從事違

法活動,如出現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從事違法活動、偷逃稅款等由乙方全部負責,與甲方無關。

23、在經營過程中,為達到雙方利益共贏,甲方需要增值稅發票時,乙方有償提供,增值稅所產生的稅費由甲方承擔50%。

五、其它事項

1、合同的份數: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2、合同糾紛解決方式:仲裁或訴訟,地點為赤峰市。

3、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且乙方支付保證金後生效。

4、合同終止:合同期滿雙方處理完財務、物資、裝置、設施等相關手續後自行終止。

甲方:礦產品貿易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乙方:

年 月 日 代表簽字:

礦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___礦業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為加強選礦廠的生產管理,提高生產效率,確保選礦產品質量和回收率,決定將選礦廠的生產管理承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一、 承包方式:實行包工包料的承包方式。即包括選礦廠除精礦打包裝卸車工序外所有工序中耗費的材料、人工、電力、裝置配件及裝置維修等全部費用。

二、 承包範圍:原礦的取料運輸到破碎(破碎工序),球磨工序,浮選工序,及選礦廠裝置電器維修。

三、 包乾價格:按入選原礦每噸81元包乾.

四、 質量要求:

1、 鉛精礦品位必須達到55度以上;鋅精礦品位必須達到50度以上。

2、 鉛精礦的富含質量,鋅不能超過5%;銅不能超過1%;硫不能超過15%;砷不能超過1%。鋅精礦的富含質量,鉛不能超過5%;銅不能超過1%;硫不能超過15%;砷不能超過1%。

3、 選礦綜合回收率必須達到92%;

五、 獎勵與扣罰

1、 選礦回收率達到92%後,每增加1%回收率,甲方獎勵乙方每噸精礦30元;每降低1%回收率,甲方扣罰乙方每噸精礦30元。

2、 鉛、鋅精礦的質量如果達不到規定標準,造成精礦等級降低而減價的,甲方按實際減價金額扣罰乙方。

3、 鉛精礦富含鋅超過第四條規定標準,超標部分,甲方按鉛精礦的當月最高市場價格扣罰乙方。鋅精礦富含鉛超過第四條規定標準,超標部分,甲方按鋅精礦的當月最高市場價格扣罰乙方。

4、 乙方每天(24小時)入選(原礦)量規定為60噸。入選量每天少於55噸,每少1噸,甲方按合同包乾價格加倍扣罰乙方。

5、 乙方每月正常生產規定為24天。正常生產少於22天,每少一天扣罰乙方生產固定費用500元。

6、 甲方因水、電問題及原礦供應量不足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甲方適當補助乙方浮選工和維修工共4人工資及其他人員適當生活費用。未簽定勞動合同人員不計生活費。

7、 乙方必須確保安全生產,嚴禁違章作業,乙方人員每違章一人次,扣罰乙方50元。

六、 其他規定

1、 入選原礦的噸位計量以過磅或其它經雙方確認的計量方法為準。每噸入選原礦固定扣除含水量(水分)1%。

2、 乙方所需各工序操作人員由乙方自行組織,乙方人員必須與甲方簽訂勞務合同書,甲方按勞務合同管理乙方人員。未簽訂勞務合同書的乙方不得使用。

甲方:乙方:日期:

礦承包合同 篇1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總則

為了建設“安全、高效、優質、和諧”的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煤礦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本著誠信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和共同發展、實現“雙贏”的目標,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將甲方所屬煤礦的安全生產經營承包給乙方,特簽訂本合同。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指標

2.1 承包期限: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一年為一個承包週期,到期後甲乙雙方重新測算指標後續籤合同,也可實行滾動承包。

2.2 承包形式:實行承包費用與噸煤成本和原煤產量掛鉤的承包

2.3 承包指標

2.3.1噸煤成本承包費用:包括材料費、水電費、洗煤廠執行費、工資及各項附加費、煤礦管理費。(具體構成見附表)

材料費是指乙方為履行合同所發生的除大中修、更改、安措三類工程和掘進工程以外的一切生產經營活動所需要的材料費用。包括:井下、地面使用的木材;錨杆、錨索、金屬頂樑、單體液壓支柱、金屬支架、金屬網等支護用品;炸藥、雷管、導線等火工品;鋼絲繩、鋼軌、鋼管、運輸膠帶、電纜等大型材料;機電裝置備品備件;礦燈、小電機、小水泵、局扇、低壓防爆開關等12中小型裝置及工具;水泥、砂石等建工材料;運輸車輛用油、裝置用油等油脂;勞保用品;五金、工具、電料、雜品等其他材料。

水電費是指乙方在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井上下區域所發生的一切水電暖費用支出。包括採煤、掘進、機運、機修、大中修、更改、安措、“一通三防”、汙水處理、供水、物資管理、經營管理、後勤物業生活等一切與煤礦相關的水電費開支。

洗煤廠執行費是指乙方為完成原煤洗選及儲運工作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用於洗煤廠的人工工資及附加、水電費、材料費、管理費。

工資及各項附加費是指乙方直接生產人員、輔助生產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一切工資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資、各種補津貼、勞動

煤礦管理費是是指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為組織安全生產所發生的辦公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以及通訊電話費。

2.3.2原煤產量:在承包期內乙方要確保兩個綜採工作面生產,完成原煤生產指標120萬噸。甲方根據煤質和用煤需求情況,審定乙方上報的月度產量計劃,乙方有義務執行該計劃。

2.3.3掘進進尺:在正常接續時間內,滿足兩個綜採工作面接續所需完成的掘進工程量。一般斷面煤巷平均進尺不低於150米/月、巖巷平均進尺不低於90米/月,特殊斷面另行測定。甲方審定乙方上報的月度進尺計劃,乙方有義務執行該計劃。

2.3.4煤質:根據實測情況,制定煤質月度考核的具體指標。甲乙雙方根據此指標進行月度考核兌現。

2.3.5 安全生產:

井下生產力爭不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和一、二級非人身事故;

地面消滅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達到“兩無兩杜絕”要求。“兩無”指:①無火災事故,②無有毒有害氣體(液體)洩露和無火工品丟失、爆炸事故;“兩杜絕”指:①杜絕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②杜絕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生產責任事故。

2.3.6質量標準化:考核年度達到國家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一級礦井標準。礦井驗收標準按照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煤安監辦字

2.3.7 裝置完好率:達到90﹪以上,待修率5﹪以下、事故率1﹪以下。具體按照國家《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執行。

2.3.8精神文明和職工隊伍建設:依法生產經營,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不得出現損害企業形象的違法犯罪和違規違紀等事件。

第三章 承包範圍

3.1 承包範圍

3.1.1乙方負責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煤炭回採、工作面裝置安裝回撤、巷道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原煤洗選儲運、礦井水處理、矸石外運以及物業後勤管理,並對管轄範圍的安全工作負直接和相應責任。甲方負責對乙方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3.1.2 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外購煤系統、地面儲煤場、旁路輸煤系統由甲方管理,乙方有義務配合。

3.1.3煤質檢驗由甲方管理,負責原煤、商品煤的取樣、制樣和化驗工作。若乙方對於化驗結果產生疑義時,雙方可以委託具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重新化驗並以第三方化驗結果為準,所需化驗費用由熱值差距較大者承擔。

3.1.4 乙方負責洗煤廠煤矸石外運工作,甲方負責監督檢查,外運費用按照實報實銷的原則,甲乙雙方另行結算。

3.1.5 大中修、更改、安措工程由甲方負責,乙方有權提出建議和方案。

3.1.6甲方負責特儲和進口備品備件的採購,負責大中修、更改、安措三類工程的物資採購,乙方負責安全生產承包責任內的物資採購(必須向甲方提供材料採購的原始增值稅發票)。

3.1.7 乙方領用甲方的進口物資和特儲備品備件,實行採購原價計入乙方材料承包費用的辦法(構成固定資產的除外)。

3.1.8 對於重大技術管理問題,實行乙方提報方案甲方審批或甲方提供方案乙方執行的辦法。

3.1.9 煤礦生產人員、輔助生產人員與管理人員的定編定員標準,乙方嚴格按照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方案執行。

3.1.10 乙方負責礦井地面生產、生活設施和場區的管理,包括治安消防綠化工作;

3.1.11 煤礦“採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等有關證件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負責提供相關的資料。

3.1.12 甲方負責公司對外關係的協調和處理,包括村莊搬遷、

安全生產事故

因乙方自身管理問題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時,由乙方為主協調解決並承擔一切安全責任和因發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費用和損失(不可抗力除外)。在事故調查和處理過程中,甲方予以配合對外關係的協調。

乙方自身需要協調解決的地方關係。

第四章 組織機構與人員管理

4.1乙方為全面履行和完成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按照“高產高效”和“安全第一”的原則組建切合實際的白龍山煤礦管理機構。

4.2乙方承諾: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管理機構是乙方的分支機構,基於本合同所為的一切行為均已經取得乙方的充分授權,並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後果和責任。

4.3乙方所屬的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管理機構的設定,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4.4乙方派駐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管理機構的高管人員,乙方檔案任命為經理、副經理、總工程師;甲方檔案則任命為礦長、副礦長和總工程師。

4.5乙方所屬的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管理機構在接受乙方領導的同時,還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4.6由於乙方自身原因連續3個月完不成甲方審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有權建議調整乙方派駐的高管人員,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對於情況嚴重、直接影響到甲方不能完成全年和以後年度生產經營目標的,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承包合同,且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章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5.1.1 負責制定礦井的年度工作目標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5.1.2負責審定煤礦的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

5.1.3負責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程;負責滿足煤礦安全生產投入;負責對乙方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考核,不“以包代管”;對乙方違反國家規定和甲方規定的,提出整改意見,要求其限期整改。

5.1.4 負責對乙方裝置使用和保養維護情況進行監督與考核;負責定期抽查乙方物資購進與使用情況。

5.1.5 負責制定大中修、更改和安措工程計劃,並負責落實資金

5.1.6 負責對原煤、商品煤的數量、質量及其他合同指標進行監督、檢查、驗收和考核。

5.1.7 負責審定採區設計、接續回採面設計方案。

5.1.8負責組建礦山救護隊,並及時完成礦井所需的各項搶險救災任務。

5.1.9 負責各類裝置儀器檢驗,並承擔相應費用。

5.1.10負責按照合同規定按期兌現、撥付乙方承包費用。

5.1.11 有權制定針對乙方的管理辦法並進行日常考核。

5.1.12負責向乙方提供正常的安全生產所必須的生產裝置設施,並享有所有權。

5.1.13負責向乙方提供正常的安全生產所必須的生活後勤等物業設施,並享有所有權。

5.2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5.2.1 負責落實甲方審定的年度工作計劃、月度工作計劃,並接受甲方的監督、考核。

5.2.2 嚴格執行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負責煤礦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5.2.3負責對甲方提供的保證煤礦正常生產所必須的安全和生產裝置以及生活後勤物業設施使用情況的日常管理、維護與小修,費用自負(費用已經核定在噸煤承包費用中),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由於使用不當和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裝置大中修,大中修費用自行承擔

5.2.4 有權根據煤礦的安全生產實際需要及國家規定提出安全技措計劃,報甲方審定。

5.2.5 有權確定乙方委派或聘用員工的內部分配製度。

5.2.6 有權委派煤礦的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但高管人員需同時接受甲方的管理、考核與任免。

5.2.7有權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取得承包收益,並有義務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承包虧損。

第六章 安全管理

6.1乙方作為全礦安全生產管理主體,承擔全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乙方委派的經理(礦長)是乙方承包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經營的第一責任者,負責認真組織和切實抓好採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瓦斯治理、防火、防治水、地面等全礦各個系統的安全工作,並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6.2 乙方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認真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承包期內的安全目標的全部內容。

6.3 乙方必須建立健全全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負責嚴格組織落實。

6.4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職能單位和部門的要求配備齊

6.5 乙方負責本單位職工安全培訓和各種生產技能

6.6 乙方負責制定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預案,並及時組織學習、演練,特別對防治瓦斯突出和防治水工作必須制定詳細的針對性預防措施。

6.7 乙方的重要設計、規程、措施方案必須經過甲方審批,並報甲方備存。

. 6.8 乙方負責全礦範圍內的安全設施的使用、維護、保管和檢查,確保安全設施齊全、可靠。

6.9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雲南省關於煤礦負責人或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井下帶班生產製度以及礦領導下井制度。

6.10 乙方負責抓好礦井生產範圍的工程質量,工程質量合格率必須達到100%、優良品達到80%以上。

6.11乙方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為本單位職工繳納工傷保險,發放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本項費用均包括承包費用內,甲方不在另行支付費用。

6.12 乙方負責確保各類安全資料和檔案資料齊全、完整。

6.13 乙方負責隨時接受甲方及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檢查,併為檢查人員創造方便的檢查條件,及時落實上級檢查提出的問題。

6.14 在上級和甲方安全檢查中,因乙方自身管理問題存在不符

合有關安全生產規定而被有關部門責令整改、停工整改、停產及其他處罰,給甲乙雙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6.15 乙方負責全礦工傷救護工作。一旦發生事故,乙方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而且礦長及乙方其他主要負責人必須及時趕到現場指揮組織搶救工作。

6.16 在事故處理過程中,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及時、如實地彙報有關安全、隱患、質量、違章、事故分析等材料,提供與安全有關的其他技術資料。

.第七章 承包合同的兌現

7.1 原煤產量

7.1.1原煤產量承包費用按月考核按月兌現。乙方完成甲方審定的月度產量,獲得相應的承包費用。對於乙方未能完成甲方審定的月度產量的部分,甲方按照10元/噸的標準扣減承包費用。全年累計完成原煤產量承包指標,對於所考核的費用予以全部返還。但由於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完成甲方審定的月度產量而使甲方造成損失的不予返還。

7.1.2甲方審定的月度原煤計劃產量合計等於本合同規定的年度產量總計。

7.2掘進工程費用

7.2.1掘進工程費用按月考核按月兌現。乙方完成甲方審定的月度掘進進尺任務,獲得相應的工程費用。對於乙方未能完成甲方審定

7.3 煤質

7.3.1 甲方對原煤灰分、商品煤(洗精煤)熱值進行考核。

7.3.2原煤灰分每降低或升高1個百分點,分別按照0.1元/噸的標準增加或扣減承包費用;

7.3.3原煤灰分、商品煤熱值為當月每次檢測結果的加權平均值。

7.3.4煤質按月考核按月兌現。

7.4 安全生產

7.4.1實現年度安全目標得基本承包費用;每發生一次考核事故,除由乙方承擔一切安全責任和事故費用外,甲方同時扣減乙方承包費用5-10萬元和煤礦高管人員年薪1-5%,具體數額視情節輕重,經甲方研究後確定。

7.4.2根據甲乙雙方的職責與權利之規定,甲方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乙方安全制度健全和執行情況。凡乙方一項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甲方扣減其承包費用1000元—1萬元;凡乙方末按規定執行的,甲方每次扣減其承包費用500元—5000元。具體數額視情節輕重,

7.4.3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煤礦負責人或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井下帶班生產製度和礦領導下井制度。每違反一次,扣減承包費用1000元—5000元。具體數額視情節輕重,經甲方研究後決定。

7.4.4每發生一次無證上崗的,扣減承包費用1000—5000元;每發生一次末持證上崗的扣減承包費用100—500元;每項培訓記錄不全的扣100元—500元。具體數額視情節輕重,經甲方研究後決定。

7.4.5 安全生產分別按照月度和年度進行考核兌現。

7.5 質量標準化建設

7.5.1年內通過國家有關職能部門“煤礦質量標準化一級煤礦”驗收,甲方給乙方20萬元獎勵。因乙方自身管理責任末能通過驗收的,扣減承包費用20萬元。

7.5.2 質量標準化建設按照年度進行考核兌現。

7.6 裝置完好率

7.6.1 完成裝置完好率考核指標得基本承包費用,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減承包費用5萬元。

7.6.2 裝置完好率考核具體按照國家《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執行。

7.6.3 裝置完好率按季度進行考核兌現。

7.7 資產損失

7.7.1 因乙方責任造成的資產損失,按照資產損失額(審計認定數)的100%扣減承包費用,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7.7.2 資產損失按照月度進行考核兌現。

7.8 綜合管理

7.8.1各類經濟技術指標統計不實,各類報表(會計報表除外)、規劃、計劃和總結等資訊編制質量和上報時間達不到甲方規定要求的,視情況視情節每次扣減承包費用100—500元。

7.8.2 違反財經紀律給企業造成不良影響的,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按違紀金額的5—10%扣減承包費用。

7.8.3 末嚴格執行甲乙雙方協調確定事項的,末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和地方法規的,每發生一次扣減承包費用1000—5000元。

7.8.4 綜合管理按照月度進行考核兌現。

7.9 精神文明和職工隊伍建設

7.9.1 發生幹部職工違法違紀事件,每人每次扣減承包費用2萬元。

7.9.2 發生集體上訪事件,每次扣減承包費用5—10萬元。

7.9.3 發生被新聞媒體報道且查證屬實的不良事件,每次扣減承包費用2—5萬元。

7.9.4 發生影響企業穩定和聲譽的事件,每次扣減承包費用2—5萬元。

7.9.5 精神文明和職工隊伍建設按月考核兌現。

第八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8.1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

8.2乙方如管理不善或決策嚴重失誤,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3個月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指標以及甲方審定的月度計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乙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8.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乙方正常的安全生產活動,使乙方無法繼續承包運營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8.4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8.5本合同的承包期滿,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承包期結束,白龍山煤礦如若繼續對外承包經營,乙方具有優先承包權。

第九章 合同的違約責任

9.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應負違約責任。

9.2乙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承包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本章沒有規定的,按本合同其他條款執行。

9.3本合同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指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風暴、洪水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合同其他方通報不能履行或

9.4本合同任何一方遇不可抗力,無法全面履行合同的義務時,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盡力減少對其他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因該方未採取有效措施,導致其他方損失擴大,該方仍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章 爭議的解決

10.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執,甲、乙雙方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依法提請合同履約地的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原則進行仲裁。

10.2爭議發生後及在爭議解決構成中,本合同仍應繼續履行。

第十一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1.1本合同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並及時依照程式修訂合同。

11.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各自的單位公章後生效。

11.3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承包合同 篇16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所需材料、裝置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裝置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裝置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

三、成套裝置和非標準裝置,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裝置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裝置訂貨及非標準裝置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稽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裝置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

1.增減變更檔案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 )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合同附件

一、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範本二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實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稅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 ,乙方承擔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林木部分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或簽名)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礦承包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煤炭部門的行業規定,本著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定如下合同。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為乙方提供安全的生產環境和必要的生活設施。

2、負責安全生產管理、有害氣體檢測、工程質量技術指導、監督管理、工程質量驗收。

3、負責標定巷道中腰線,編制、修改作業規程及貫徹,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4按月及時結算乙方應得的工資款。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負責組織生產人員,無條件服從甲方管理並遵守礦規礦紀。不得使用童工或老弱病殘人員,不得收留疑犯。

2、負責安全裝置、設施、機電裝置的運輸安裝,並按規定正確使用和管理。

3、嚴格按照甲方制定工程質量標準和安全生產要求施工。

4、杜絕違章指揮和制止違章作業,制止違反勞動紀律。

5、乙方自負易損、易耗品費用,如放炮線、撅頭、杴、錘、鑽頭、鐵絲、小車輪、勞保品等。

6、愛護煤礦財產,管理好分管的裝置,丟失或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7、積極組織員工參加礦方組織的各類安全培訓活動。

8、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人員培訓費由甲方負擔,誤工費甲方按每天30元補助,不足部分由乙方出資。

9、承擔本合同第四條“安全管理”中規定的各項義務。

第二條 承包工程內容及價格(另立附本規定)

第三條 工程款結算方法

甲方每旬組織有關人員對乙方工程進行全面驗收,每月結算一次。甲方審查乙方工資表,乙方保證將工資及時發到職工本人,不準拖欠職工工資。

第四條 安全管理

1、簽定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____萬元(大寫),並且從乙方第一個月結算工程款起每月從乙方工程結算款中按總額的3%扣除作為安全保證金,安全風險金和安全保證金專款用於人身事故的處理。另外從乙方如發生重傷以上事故之月起每月提取1000~1500元大病互助金用於風險金及保證金的不足部分補貼。

2、若發生事故,乙方應迅速電話報告排程室,把事故原因及人身傷害情況說清楚,以便甲方積極組織搶救。並按照甲方的要求組織有關人員開事故分析會,查清事故原因,劃分事故責任。

3、有下列十一種情況之一者導致發生事故,責任完全在乙方,乙方完全負責對傷亡人員的救治費用及其它一切費用:

⑴、乙方違反“三大規程”、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⑵、當遇到井下工作地點地質情況變化或有突透水危險預兆時不向排程室彙報而冒險作業;

⑶、乙方工人破壞井下通風設施及瓦斯監測監控設施;

⑷、乙方瞞報有病人員帶病上班或因事先有病通過下井榦活時會誘發病情加重;

⑸、乙方私招新工人不報告甲方進行安全培訓私自下井及使用年滿55歲以上人員;

⑹、乙方工人亂摸亂動不屬於自己職責範圍操作的電器裝置而造成的觸電、擠壓;

⑺、乙方工人違章進入盲巷、溜煤眼、水倉、老塘區、冒落區或單獨一人遊走於非本人工作區、斜巷開車又行人、扒車、蹬車、跳車、坐皮帶、坐溜子、違章放炮及處理瞎炮;

⑻、乙方不堅持隊長(副隊長)、班長跟班制,由工人無組織無紀律自行作業或乙方不把作業規程、崗位操作規程逐人學習、貫徹、考試、簽字而造成工人無知冒險蠻幹;

⑼、乙方工人不使用臨時支護,不認真敲幫問頂或工程質量不合格致使頂板岩石掉落、支架垮塌;

⑽、乙方不堅持“三固定、四保險”,造成斜巷提升跑車;

⑾、乙方不按照甲方規定的採煤工藝及質量標準作業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而引發頂板垮落推倒支架;

4、有下列四種情況之一者導致發生人身傷害,責任完全在乙方,乙方完全負責對傷亡人員的救治費用及其它一切費用:

⑴、乙方違反火工品管理制度,保管不善造成火工品被偷竊在社會上引發案件;

⑵、乙方工人在宿舍私拉亂扯電線造成觸電、火災或私自生煤火爐造成煤氣中毒;

⑶、乙方工人下班以後不在礦安排的宿舍休息而回家,出礦門後所發生的人身意外傷害;

⑷、乙方工人因私造成的其它人身意外傷害;

5、嚴格按照事故分析會劃分認定的甲乙雙方責任大小百分比來等比例分擔甲乙雙方處理事故所需費用。

6、對於責任無法明顯區分的傷害賠償,事故費用在3000元以內(含3000元)的,由乙方自行處理,超出部分甲乙雙方各承擔50%。

7、年底安全風險金和安全保證金沒有用完部分,年底一次退還乙方,大病互助金到事故全部處理完畢後停止提取。

第五條 其他約定

1、凡向甲方提出合理化建議,被甲方採納後效果明顯,經研究每次獎勵起步價300元。

2、凡發現安全隱患,處理果斷,措施得力,有效避免事故發生的,經甲方調查研究認定,每次獎勵起步價300元。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約責任

1、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修理或返工。

2、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交付使用的,乙方賠償工程總承包費用20%的逾期違約金。

3、保質期內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2日內進行修理,否則,甲方有權另請其他施工單位進行修理,因此而發生的修理費用及其他連帶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的違約責任

1、未能按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2、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並給乙方200元/天的補償。

3、工程未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使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的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三、乙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不服從甲方管理;

2、工程質量達不到標準要求,拒不整改;

3、工程進尺或產量連續5天完不成甲方下達任務;

4、聚眾滋事;

5、其他對甲方造成損失的行為。

第七條 糾紛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不成或調解未達成協議,雙方當事人同意由新密市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如果到法院起訴,雙方約定由新密市人民法院管轄。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工程不到一年結束,施工隊需按期離礦者除外)。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工程監理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代表人(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礦承包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自產和外購鉛鋅原礦委託乙方浮選加工。為約束雙方,簽訂如下選礦加工合同,所訂合同條款雙方共同信守。

一、委託選礦加工數量:甲方每月將自產和外購鉛鋅原礦全部委託乙方入選加工。入選原礦的數量以過磅為準。

二、選礦所產生的尾沙、廢水、尾沙壩的維修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

三、委託選礦加工價格:每噸入選原礦的加工價格為______元。此價格包含礦坪取礦、運輸、破碎、球磨、浮選、精礦打包和裝車等工序的所有費用。

四、委託選礦加工時間:乙方每月按甲方要求的入選時間連續一次將甲方的自產和外購鉛鋅原礦入選加工完畢。乙方如有外購原礦入選時,應優先保證甲方的原礦入選。

五、委託選礦加工後的精礦質量:乙方必須保證甲方委託選礦加工後精礦質量。即:鉛精礦品位______%(含______%)以上;鋅精礦品位______%(含______%)以上;鉛、鋅精礦的富含不超過______%;鉛、鋅精礦的綜合回收率達到______%。

六、精礦質量的考核,以甲方化驗室的化驗結果為依據。乙方入選加工後的精礦質量達不到合同規定的要求,即每項質量指標每下降______個百分點,甲方扣減乙方加工費______元。如果精礦質量指標中的一項下降超過10個百分點及其以上,甲方除拒付乙方選礦加工費外,乙方還應賠償甲方損失______元。

七、乙方在入選加工過程中應保證甲方的原礦和精礦產品不受損失。如發生甲方原礦和精礦產品丟失、被盜等現象,乙方應照價賠償。

八、合同期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甲方的委託選礦加工。否則,乙方賠償甲方違約金______元。

九、委託加工合同期限為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附則

1.甲方將與曾澤春簽訂的《選礦承包合同》(已徵得____同意)無償轉讓給乙方。

2.甲方將承包乙方選礦廠期間所增添的裝置、配件及材料作價轉讓給乙方。

3.現有電子地磅由甲方管理,乙方可免費使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礦承包合同 篇19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實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稅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 ,乙方承擔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林木部分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或簽名)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礦承包合同 篇20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所需材料、裝置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裝置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裝置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

三、成套裝置和非標準裝置,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裝置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裝置訂貨及非標準裝置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稽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裝置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

1.增減變更檔案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合同附件

一、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