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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承包運輸合同(通用16篇)

欄目: 承包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26W

煤礦承包運輸合同 篇1

甲方:

煤礦承包運輸合同(通用16篇)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位於煤礦 綜採工作面回撤運輸 委託乙方承包事宜,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工程承包範圍

一、 工程 名稱:煤礦 綜採工作面回撤運輸。

二、 工程 地點: 煤礦。

三、 工程 範圍和內容:綜採工作面三機、轉載機、破碎機、移變列車、液壓支架等所有綜採配套系統回撤運輸。

第二條 : 工程承包期限

一、本 工程承包 合同總工期為 天。

二、本 工程專案 以井下運輸第一臺裝置為開工日期。

三、如遇下列情況,經甲方現場監理工程師或甲方代表簽證後,工期作相應順延,並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 )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如雪災、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專案進度的。

(2 )因政府強制停電問題造成停工的。

第三條 : 工程承包價款

一、本工程 承包 合同總價為 元 人民幣(含稅價萬元)。

二、此 價款 包含燃油費、車輛維修費、駕駛員工資等一切全部費用。

三、回撤運輸費按雙方協商的預算金額為一次性包乾價。

四、甲方在支付乙方承包款前,乙方必須出具甲方所在地正規稅務發票。

第四條: 甲方責任與義務

一、 負責對乙方進行技術交底,提供場地。

二、 按設計施工方案及乙方提出的具體要求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井巷擴大、井巷地面硬化、地面停車場所等)以確保運輸工作順利進行。

三、負責對乙方 回撤運輸 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監督,組織檢查驗收。

四、 負責提供 乙方運輸相關工作人員的住宿和就餐。

五、負責 回撤運輸作業期間 與其他單位協調關係, 協調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

六、對違規作業、存在安全隱患等事項,有權給乙方下達停工整改通知及罰款。對不服從管理及對甲方造成重大影響,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經濟賠償責任。

第五條:乙方責任與義務

一、乙方承包後不得另行分包或轉包。

二、乙方必須按協議約定及甲方確定的施工方案進行運輸作業,並按期完成任務。

三、 乙方按國家和行業規定,必須確保相關管理和生產崗位人員持證上崗嗎, 保證回撤運輸工程安全。

四、在工程期間,因乙方工作人員操作不當造成甲方 綜採工作面的 裝置損壞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賠償。

五、乙方對發生安全事故承擔現場救援和緊急處理職能,並承擔相關責任。

六、在乙方工程承包施工期間,發生工傷均由乙方全責處理和承擔所有費用;發生死亡事故由乙方處理甲方配合,費用甲方承擔30% ,乙方承擔70% 。

七、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對施工安全、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驗收。

八、乙方在施工期間遵守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

九、乙方指派為駐乙方工地代表,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及與甲方聯絡工作。

十、按國家和地方規定,依法繳納相關稅費。

第六條: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回撤運輸工程結束, 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在10 天內支付全額回撤運輸款項。

第七項:違約責任

一、乙方如有不履行本合同約定行為(包含但不限於工程質量和生產安全方面),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制度規定的,乙方按甲方制度規定中的處罰額承擔違約責任,沒有制度規定的,甲方根據實際情況決定乙方違約責任的賠償金額,乙方同意甲方在未支付的工程款項中扣除;對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不視為違約。

二、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影響了合同的執行時,經雙方確認則可終止本合同或延遲合同期限,延遲時間應相當於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三、由於乙方原因 造成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按每天元人民幣標準向甲方承擔違約金;延誤超過五天的,按每天元整人民幣標準向甲方承擔違約金。違約金由甲方在支付乙方承包款中直接扣除。

第八項:其它事項及要求

一、在合同履行期間,出現爭議應協商解決,如甲乙雙方協商不成,可提交合同簽署地人民法院裁決。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自甲方簽名蓋章和乙方簽名之日起生效。(以下無正文)

立約雙方簽名蓋章: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本合同於年 月 日

煤礦承包運輸合同 篇2

為進一步搞好安全生產,減少在工作中的不穩定因素,經甲乙雙方協商,工隊內部實行承包制度。

甲方:

乙方: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至 月 日

一 產量

(一)按時完成當月制定的生產任務,日工資 元,任務超產10%日工資獎勵10%,任務欠10%日工資扣除10%。

(二) 完成全年生產任務而且不出現工亡事故,獎勵本人的全年工資的18%,連任一年上調2%。

二 安全

出現一例骨折以上工傷罰款5000至10000元,出現一例重傷或工亡事故罰款一至兩萬元,全年不出現骨折以上工傷獎三萬元。

三 其他

(一)工人工資部分

1工程單價:各工作面及所有工種都按照現在的單價開支,如出現例外必須經過工隊所有管理人員共同協商方可調節,附則視為無效。

2車數噸位:每月按照磅房的噸位或者電子磅秤為依據,平均每車煤必須達到一定標準而且電子秤的資料要與磅房的相符,如果達不到超出部分從隊長工資中扣除。

3掘進、技改及維修:所有數量以礦方工程驗收報表為依據。對○於不合格工程在總隊長工資中扣除(各工作面負責隊長單價的一半),並要求按期重新整改合格附則加陪處罰。

4行工:小型的隊長可隨時掌握開,大型行工必須經工隊共同協○商後製定標準,各工作面隊長無權隨時開行工。

5管理人員及輔助人員工資和工程單價一樣,必須經過工隊管理人員共同協商制定。

(二)材料管理

1礦方及工隊固定裝置:對於裝置老化或非人為造成的由工隊承擔,屬於管理不到位的工隊不予承擔。隊長必須負責把裝置數量定對清楚如果由差下的工隊不予承擔,由負責隊長承擔。

2消耗品:每月按照生產情況進行相應考核。

(三)人員的管理及約束事項

1:扣押金30000元。

2:工作人數必須確保工作的正常開展,如果連續兩個月完不成礦下達的生產任務扣押金的四分之一,如果由於人員不充足或其他原因違約(直接停產)的扣回所有的押金和每月超產獎並解除合同。

3: 如果工隊把工資發給承包人後必須及時發放,工資發放不及時或管理不到位有一人找工隊罰款500元。

4:隊長的聘用:具體人選由總隊長任命,工隊做參考意見,但必須跟工隊籤合同。

5:對於礦方的違章罰款工隊不承擔。

6:如果未乾到年底因甲方或政策造成直接停工,短期內無法正常生產時,工隊將停工之前的安全、生產將按月平均一次性發放。

7 :附加年休15天,在農忙左右兩個月不允許,剛開工和放假前後兩個月不允許

8:如果由於工隊的原因(外界因素除外)導致隊長沒有不能○正常開展工作,工隊將賠償隊長當年的工資的80%。

(四)技改工程:如果大型技改工程,必須要求全礦停產時,部分輔助人員必須精簡,工作面隊長暫時放假,具體工作由總隊長負責。

四 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臨時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承包運輸合同 篇3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所需材料、裝置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裝置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裝置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

三、成套裝置和非標準裝置,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裝置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裝置訂貨及非標準裝置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稽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裝置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

1.增減變更檔案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 )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合同附件

一、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範本二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實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稅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 ,乙方承擔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林木部分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或簽名)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煤礦承包運輸合同 篇4

根據XX煤礦現有實際情況,決定將井下掘進任務實行承包。為確保雙方權、責、利的有效保障,經雙方協調,特制訂如下承包合同:

一、發包方:XX煤礦(以下簡稱甲方或礦方)

承包方:實施掘進任務方(以下簡稱乙方)

二、工程承包

1、現井下-15水平三石門前運輸巷四石門及煤鬥及行人道(估計250米左右,上山,坡度300)五石門根據情況另定。

2、井下所有大巷及石門(或主斜井延伸工程)。

三、承包範圍

1、工作任務:乙方負責掘進巷道的打眼、出子、砌碹、軌道鋪設、風水管安裝、風筒懸掛、材料裝卸(如主斜井延伸包括抽水)、水溝。

2、材料

(1)甲方負責提供軌道、料石、水泥、河砂、風水管、風險筒、電纜和負責為乙方提供火工產品。

(2)甲方一次性提供風鑽、氣腿子各一套(合同終止後,乙方需退還各一套能使用的給甲方)、放炮線100米、起爆器一臺。

(3)乙方負責移動式壓風機的開啟,必須根據實際進行停開,否則造成空壓機空轉執行,將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空轉執行的電費和機械磨損等費用。

(4)乙方負責掘進所需火工產品費用(炸藥每公斤6.8元,雷管1.5元/個)及鑽頭、鑽桿和各種工具以及風鑽、氣腿子的維修費用等。

(5)甲方提供乙方住宅及水電等生活場地。

四、巷道規格及質量要求

1、井下所有大巷及石門的巷道規格為(2.2米(寬)×2.0米(高),水溝深0.3米,寬0.3米,軌道枕木間距為0.6米。

2、石門煤鬥及人行通道上山規格為1.6米(寬)×1.8米(高)。

3、質量要求:按礦制定的作業規定及有關制度執行。

五、工資結算及獎懲制度

1、大巷和石門:裸體巷道,甲方按558元/米結算,裸體巷道每月完成 米;砌碹支護巷道按 738元/米結算,砌碹支護巷每月完成 米。

2、煤鬥和採區行人通道:上山都採用砌碹支護,在15米以內按658元/米結算,超過15米的加價40元/米。

3、帶班費每月完成規定進尺,每月計帶班費500元,如果未完成規定井尺,每月只補助300元帶班費,少於規定進尺10米(含10米)以上,不享受帶班費。因停電和其它提升空壓機故障誤工2天以上減進尺基數。

4、安裝道岔每個補助100元。

5、乙方裸體巷道每月完成 米,砌碹支護每月完成 米,乙方按規定完成進尺,甲方獎勵乙方 元,乙方沒有按規定完成進尺,罰款 元。乙方未完成規定進尺10米(含10米)以上,按每少1米罰款50元計算,乙方完成規定進尺外,按每超1米獎勵20元計算。

6、乙方鋪設軌道,每付軌道枕木不得少於7根枕木,否則每少一根枕木罰款20元。

7、乙方掘進出子,不得用煤車裝石子,每出一車罰款20元,在掘進過程中,如遇煤層可作三、四號煤,對提煉的煤按每噸5元計算。

8、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須向甲方繳納保證金1000元,乙方要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聽從指揮,確保安全,保證工程質量,完成規定進尺,如果連續二個月未完成規定進尺,將自動解除合同,沒收保證金。

9、每月1號收上月的方,按礦發放工資的日期一次性給付乙方上月的工程的工資。

10、乙方需按收方結算的工程款,造出工資表交財會室,所有乙方工作人員須按工資表直接去甲方財會室領取工資。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佈置和調整掘進的方向、坡度、地點以及安全措施的制訂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和實施。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三違現象”和工程質量等問題予以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3、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和生活條件。

4、甲方管理人員有義務對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指導,並進行嚴格監管,務使工程質量達到要求。

5、乙方有權力根據有關制度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

6、乙方有權利根據上述工資結算條款,要求甲方按時結算工資。

7、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安全會議及進班會,協助甲方管理人員抓好安全生產,發現隱患必須及時報告和處理。

七、安全

1、安全生產是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也是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所在,要求甲、乙雙方工作人員嚴格按有關規章制度執行,確保安全,保證萬無一失。

2、如遇意外,按以下條款執行:

(1)費用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甲乙雙方各負責50%。

(2)費用在1000元-3000元範圍內,甲方負責60%,乙方負責40%。

(3)費用在5000元-10000元範圍內,乙方負責20%。

(4)費用在10000元-30000元範圍內,乙方負責10%。

八、未盡事宜及情況有變時,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承包運輸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為擁有煤礦開採經營權的礦產企業,乙方為擁有三級資質礦山工程建築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煤礦開採承包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擁有開採經營權的部分煤礦,即3號洞的開採經營及收益權承包給乙方(註明地理位置及方園面積)。

二、自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承包金壹佰貳拾萬元整(120_00元)。

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對所承包的3號洞享有獨立的開採、經營及收益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開採經營及收益權。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良好的經產和經營環境,協調好當地幹群關係,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並保證乙方所需的水、電、路三通。

五、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接銷售的原煤產量向甲方每噸交納145元,剩餘款項屬乙方所有。

六、乙方生產過程中所需的爆破物資由甲方負責審批,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所承包該煤礦的期間與甲方的採礦權證期間相同,即甲方的採礦權證存在,乙方的承包期間持續存在,甲方如需轉讓乙方所承包的煤礦,乙方有優先受讓權,並賠償乙方的所有投資。

八、本協議生效前的民事、經濟糾紛及所有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本協議生效後的民事、經濟糾紛及所發生的債務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嚴格按本協議履行,如有違約,責任方應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並承擔總款額的20%的違約金。

十、在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均可向企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承包運輸合同 篇6

隨著煤礦企業改革改制的不斷深入,將煤礦企業甚至採礦權承包經營的法律問題日顯突出,有的國有煤礦企業退出部分股權引進合作伙伴,有的投資者擁有大量資金,投資煤礦企業經營,採取與投資股東或股東以外的自然人簽訂煤礦企業承包協議的方式,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3篇煤礦承包合同範本。歡迎參考閱讀!

煤礦承包合同範本一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煤炭部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三、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工程內容:

1.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1.合同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價款的計價依據:

(1)______年以_________文頒發的預算定額(統一基價);

(2)______年以_________文頒發的費用標準;

(3)______年以_________文批覆的人工費單價;

(4)______年以_________地區預算價格;

(5)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辦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徵用和施工組織設計內規定的臨時用地的租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工程現場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辦理建築許可證及應由甲方辦理的其它證件。

3.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四通一平,即通往施工現場的水源、電源、通訊線路、運輸道路、平整場地;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負責場外運輸道路的維修,安排好現場排水溝流向。(四通一平工作如甲方無力承擔時,可委託乙方承擔。)

4.協調地方工農關係,改善施工環境,保證水、電、路、通訊工程的正常使用。

5.合同簽訂後_______天內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設計說明書及施工圖一式__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質資料、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等)______份;______天內提交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並進行現場校驗。

6.組織乙方、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做好交底會審紀要,在會審後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7.向經辦銀行提交撥款依據,按時辦理撥款和結算。

8.按時參加工程的月末驗收、中間驗收(如雙方約定也可由甲方負責組織月末和中間驗收)、隱蔽工程驗收,負責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規定,及時撥付工程價款、辦理簽證和竣工結算。

9.指派_________同志為甲方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簽證和受理各項報表及協商其它有關事宜,及時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實行監理的工程,甲方委託總監理工程師代行甲方的職責。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前任在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

二、乙方責任

1.負責施工區域內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鑿井設施、水電管路的敷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3.嚴格按照施工圖說明進行文明施工,符合環保要求,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4.及時向甲方提出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竣工驗收報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驗收和中間驗收計劃;提供月份施工作業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月份施工統計報表,工程事故報告等。

5.工程竣工後,及時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完整的竣工驗收資料,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提出工程竣工決算。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雙方約定的移交日期應負責保管。

7.利用永久建築和裝置建井時,負責建築物和裝置的維修和保養,保證礦井移交時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凡利用永久建築和裝置所發生的維護和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8.指派_________同志為乙方代表,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及與甲方的聯絡工作。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總工期為_________天(公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驗收。

二、甲方未能按約定完成四通一平、圖紙供應不齊全不及時,供應的材料、裝置和工程撥付不及時,以及不可抗力、外部關係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開工、中途停工和窩工,經甲方簽證後,工期順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責任造成的工程質量返工、事故處理等導致延誤工期時,工期不予順延。

四、提前或延誤交工,每天按工程造價的萬分之支付提前竣工費或承擔違約金。

第四條 工程質量與驗收

一、乙方必須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書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監理人員的監督。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裝等單位工程要求達到的質量等級(見附表3)。工程質量標準按照國家或行業的工程質量標準檢驗。

三、甲方要求的創優工程,工程竣工後,經質量驗收達到優質工程,甲方應按工程造價的_________%支付優質工程增加費(最高不超過該工程原預算造價的2%)。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主要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應的)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抽驗複驗,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及監理工程師和工程質量監督站。重大質量事故處理方案,應經上級主管部門、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甲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甲方和設計單位簽證後實施。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支出,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五、工程驗收

1.月末驗收和中間驗收。由甲乙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月度驗收和中間驗收,驗收合格後各方在驗收證書上簽字。

2.隱蔽工程驗收。乙方必須保證隱蔽工程的質量。乙方應在工程隱蔽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甲方或監理單位參加檢驗,雙方確認工程合格後在工程驗收證書上簽字,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蔘加檢驗,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做好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工程隱蔽後若甲方提出複驗,乙方應予同意,複驗合格,工期相應順延,其費用應由甲方負擔;複驗不合格,費用應由乙方負擔,工期不予順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而對隱蔽工程自行驗收,甲方提出複驗,不論合格與否,費用由乙方負擔,工期不予順延。

3.竣工驗收。乙方在單位工程預計竣工前_________天向甲方提出竣工報告及相關圖紙、資料,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在_________天內驗收完畢。驗收合格,在驗收證書上簽字,進行單位工程質量評級並認證。如驗收不合格,應分清責任,限期整改,直至達到合格標準,所發生費用及工期由責任方負責。

4.竣工驗收後,乙方應根據有關規定備齊全部竣工資料一式_________份,移交甲方。

六、工程保險。乙方按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的保修辦法,負責保修。保修期為:土建工程_________年;安裝工程_________年(暖氣工程按一個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實行保修。

第五條 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驗收和價差處理

一、由甲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數量(詳見附表)。

二、除甲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乙方採購。

三、任何一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按合同規定按時、按質、按量供應,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檢驗證書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不得應用於工程建設中,且應按指定時間遠離施工現場,其複驗費用由材料、裝置供應方承擔。

四、因材料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倉庫保管費)由材料供應方負責。

五、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簽證,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方承擔費用。

六、因材料裝置供應不及時造成停工待料時,其停、窩工損失由供貨責任方承擔。

七、本工程材料價差按《煤炭建設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價差調整辦法》中有關規定計算。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國家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有關規定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甲方按合同總價款(或當年計劃建安工作量)的_____%支付乙方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支付臨時設施費_________元;鑿井措施費_________元。

二、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調整後合同總價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等保修期滿工程質量仍然合格,欠付的工程款連同利息一次支付給乙方。井巷工程辦完交工驗收即一次結清。

四、工程價款的結算依據,除工程計價依據外,還應有:

1.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

2.設計變更檔案;

3.隱蔽工程、工程變更、岩石硬度變化、材料代用等簽證;

4.井巷湧水量實測資料及地質條件變化的實測資料;

5.價差調整資料;

6.其它有關工程造價增(減)的合同文書往來函件或簽證。

五、凡雙方議定在本工程中採用的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授權部門規定的定額(或基價)、費用標準、人工、材料、裝置價格等調整時,應相應對合同價款進行調整。

六、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的滯納金。

七、確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停工窩工及其它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

八、本合同價款的結算方式為:____________。

九、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後______日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甲方和經辦銀行審查,乙方應負責對審查中的疑問進行解釋。甲方在收到檔案_______日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約、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甲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議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不合理之處,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甲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乙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進行施工。由於設計修改或變更而發生增減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工程量增減變化等)由甲方承擔,並調整合同價款,工期也做相應調整。

三、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設計或有關技術部門審查,甲方同意後採用並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甲方如需修改或變更設計,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變更通知書或修改圖紙,乙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乙方才予實施。

五、施工中如發現地下埋藏的古蹟、文物等障礙物,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報告文物管理機關處理並立即採取補救措施。由此增減的工程量及費用由甲方負責,並相應調整工期。

第八條 工程監理

在實行工程監理的建設專案中,要認真執行煤炭部以煤基字[1996]第254號文釋出的《煤炭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正式通告監理單位及總監名單、監理職責、監理範圍。監理單位要向乙方通告監理工程師名單及從事專業。乙方要配合監理單位對建設專案進行監督管理。甲方、乙方及監理單位應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按照規定的方式交換資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交付使用的,乙方償付逾期違約金。

三、保修期如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_________日內進行修理,否則,甲方有權另請施工單位進行修理,因此而發生的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違約責任

一、未能按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並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煤炭部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調不成或調解未達成協議,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施工安全

乙方應按煤礦安全法規及有關規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包括附件),甲乙方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由甲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煤炭部地區工程造價管理站、質量監督站、監理單位和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監(公)證的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監(公)證手續。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要辦理鑑(公)證的,自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如需修改補充的,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煤礦承包合同範本二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所需材料、裝置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裝置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裝置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

三、成套裝置和非標準裝置,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裝置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裝置訂貨及非標準裝置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稽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裝置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

1.增減變更檔案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 )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合同附件

一、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範本二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實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稅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 ,乙方承擔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林木部分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或簽名)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煤礦承包合同範本三

簽約地: 市

甲方:

乙方:

為對職工食堂綜合管理,提高職工膳食標準,經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同意職工食堂由乙方承包經營。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 承包內容及經營範圍

承包經營甲方職工食堂,負責供應甲方職工(早、午、晚、夜宵、通宵)。在確保上述就餐正常供應後,可根據職工需要和能力許可,兼營小炒,承接接待餐業務,菸酒飲料等零售。嚴禁在食堂區域內(包括宿舍)進行非法經營、活動和作其它用途。

二、 餐費標準:

甲方食堂餐費標準按每人每天單價計:

管理人員:早餐 元/人;午餐 元/人;晚餐 元/人;夜宵餐 元/人;通宵餐 元/人;

普通員工:早餐 元/人;午餐 元/人;晚餐 元/人;夜宵餐 元/人;通宵餐 元/人;

其它人員:早餐 元/人;午餐 元/人;晚餐 元/人;夜宵餐 元/人;通宵餐 元/人;

三、 承包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承包期為: 年。期滿後雙方要求續簽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四、 場地使用及有關費用

1、甲方免費向乙方提供目前屬於甲方廚房所有的場地和用具的使用權。進場前甲方負責將基礎設施破爛部分及廚房用品一次性維修保養好配齊,才交付乙方使用。上述物品經清點(按清單雙方簽名)後,交乙方使用,承包期滿後,乙方應將上述物品交還甲方,如有遺失,損壞,乙方負責賠償。(自然損耗除外)。

2、承包期內,食堂內的用具維修發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承包區內外的設施維修整改費用由甲方承擔。

3、承包期內,甲方(乙方)負責(水、電、燃料面議),其費用標準需根據本市自來水公司、供電局、燃料供應商統一標準核算,水每公噸 元,電每千瓦時 元,燃料每公升/斤 元,隨之每年市場的價格調整收取費用。

4、如乙方要佔用甲方廠區承包區以外的其它地方擴大經營,乙方需向甲方提出正式書面申請需徵得甲方同意,由甲方審定批准。

五、 膳食供應及有關服務

1、 飯菜供應分類:a刷卡進餐;b憑現金進餐;c憑飯卡進餐;d憑飯卡進餐;

2、 憑 進餐每餐價格 元, 葷 素 兩米飯,例湯自取。

3、 招待餐及經理餐按每人/每餐 元標準,需要時甲方可預先提出新標準,乙方則按標準做好,力求做到客戶滿意。

4、 菜式備選品種每餐不少於 個(其中葷菜類不少於 個),經常輪換。早、夜餐品種不少於 個。

甲方可根據生產需要,向乙方提出變更就餐時間,乙方應於積極配合,並須準時開餐,做到飯熱菜香。

6、 夏季期間,根據勞動部門的規定,當氣溫在35℃及以上時,應甲方要求,乙方應向甲方員工供應消薯飲料(冬瓜湯、涼茶、粥品等),供應數量由甲方確定,乙方只收回物料成本。

7、 乙方銷售的食品,應做到價廉物美,在原材料進貨價格的基礎上獲取利潤應控制在25%以下。

六、 衛生管理和環境保護

1、 承包期內,乙方應搞好轄內的環境衛生工作,噪聲、汙水、煙塵排放應符合國家標準,飯堂內外保持衛生整潔。

2、 垃圾汙物應按指定地點放置,不得隨便捨棄。

3、 應按有關規定自覺接受衛生管理部門對轄區內工作檢查、監督。

4、 廚房用品具嚴格實行一洗二過三消毒的規程。

5、 不得出售任何變質或受汙染的食物。

6、 乙方所有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通過勞動部門指定醫院(或防疫站)的體檢,並領取飲食行業健康證。

7、 乙方在實際操作中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者,所導致的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 制度的建立

1、 承包期內,乙方應健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並嚴格按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放火、防毒、防盜、衛生管理、物流採購和供應等方面。食堂全天均應有員工值班,嚴防類事件發生。

2、 乙方應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飯菜食品的衛生安全工作,若發生責任事故,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有權進行監督和檢查。

3、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廚房水、電管線路的維修保養,小故障三小時內完成處理工作,大故障不超過八小時,不可抗力的不在此限。

八、 結算方式(與甲方行政或財務負責人面議)

九、 違約責任

1、 乙方在承包期內與外界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等糾紛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2、 甲方保證乙方的經營環境不受內部或外來部門的干擾,一旦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理順。

3、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時或不充足供應職工膳食。

4、 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應膳食,(如故意切斷乙方的水電供應)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 甲、乙雙方對應付對方的有關費用,補助等,應按合同規定要求按時計付,愈期未付的每天加罰1%滯納金,逾期最多不得超過十天,超過十天視作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6、 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合同或單方面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者,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十、 仲裁

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審理。

十一、 本合同如有遺漏和未完善之處,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補充協議作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 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十三、 附件《 》與本合同一同生效。

十四、 甲方同意在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後,乙方需在 月/日內進入甲方食堂正式承包運作,本合同的承包期限從乙方正式進入甲方食堂承包運作之日起生效,此條款與本合同一同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煤礦承包運輸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煤炭部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三、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工程內容:

1.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1.合同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價款的計價依據:

(1)______年以_________文頒發的預算定額(統一基價);

(2)______年以_________文頒發的費用標準;

(3)______年以_________文批覆的人工費單價;

(4)______年以_________地區預算價格;

(5)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辦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徵用和施工組織設計內規定的臨時用地的租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工程現場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辦理建築許可證及應由甲方辦理的其它證件。

3.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四通一平,即通往施工現場的水源、電源、通訊線路、運輸道路、平整場地;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負責場外運輸道路的維修,安排好現場排水溝流向。(四通一平工作如甲方無力承擔時,可委託乙方承擔。)

4.協調地方工農關係,改善施工環境,保證水、電、路、通訊工程的正常使用。

5.合同簽訂後_______天內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設計說明書及施工圖一式__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質資料、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等)______份;______天內提交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並進行現場校驗。

6.組織乙方、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做好交底會審紀要,在會審後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7.向經辦銀行提交撥款依據,按時辦理撥款和結算。

8.按時參加工程的月末驗收、中間驗收(如雙方約定也可由甲方負責組織月末和中間驗收)、隱蔽工程驗收,負責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規定,及時撥付工程價款、辦理簽證和竣工結算。

9.指派_________同志為甲方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簽證和受理各項報表及協商其它有關事宜,及時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實行監理的工程,甲方委託總監理工程師代行甲方的職責。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前任在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

二、乙方責任

1.負責施工區域內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鑿井設施、水電管路的敷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3.嚴格按照施工圖說明進行文明施工,符合環保要求,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4.及時向甲方提出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竣工驗收報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驗收和中間驗收計劃;提供月份施工作業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月份施工統計報表,工程事故報告等。

5.工程竣工後,及時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完整的竣工驗收資料,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提出工程竣工決算。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雙方約定的移交日期應負責保管。

7.利用永久建築和裝置建井時,負責建築物和裝置的維修和保養,保證礦井移交時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凡利用永久建築和裝置所發生的維護和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8.指派_________同志為乙方代表,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及與甲方的聯絡工作。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總工期為_________天(公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驗收。

二、甲方未能按約定完成四通一平、圖紙供應不齊全不及時,供應的材料、裝置和工程撥付不及時,以及不可抗力、外部關係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開工、中途停工和窩工,經甲方簽證後,工期順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責任造成的工程質量返工、事故處理等導致延誤工期時,工期不予順延。

四、提前或延誤交工,每天按工程造價的萬分之支付提前竣工費或承擔違約金。

第四條 工程質量與驗收

一、乙方必須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書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監理人員的監督。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裝等單位工程要求達到的質量等級(見附表3)。工程質量標準按照國家或行業的工程質量標準檢驗。

三、甲方要求的創優工程,工程竣工後,經質量驗收達到優質工程,甲方應按工程造價的_________%支付優質工程增加費(最高不超過該工程原預算造價的2%)。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主要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應的)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抽驗複驗,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及監理工程師和工程質量監督站。重大質量事故處理方案,應經上級主管部門、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甲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甲方和設計單位簽證後實施。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支出,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五、工程驗收

1.月末驗收和中間驗收。由甲乙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月度驗收和中間驗收,驗收合格後各方在驗收證書上簽字。

2.隱蔽工程驗收。乙方必須保證隱蔽工程的質量。乙方應在工程隱蔽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甲方或監理單位參加檢驗,雙方確認工程合格後在工程驗收證書上簽字,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蔘加檢驗,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做好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工程隱蔽後若甲方提出複驗,乙方應予同意,複驗合格,工期相應順延,其費用應由甲方負擔;複驗不合格,費用應由乙方負擔,工期不予順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而對隱蔽工程自行驗收,甲方提出複驗,不論合格與否,費用由乙方負擔,工期不予順延。

3.竣工驗收。乙方在單位工程預計竣工前_________天向甲方提出竣工報告及相關圖紙、資料,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在_________天內驗收完畢。驗收合格,在驗收證書上簽字,進行單位工程質量評級並認證。如驗收不合格,應分清責任,限期整改,直至達到合格標準,所發生費用及工期由責任方負責。

4.竣工驗收後,乙方應根據有關規定備齊全部竣工資料一式_________份,移交甲方。

六、工程保險。乙方按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的保修辦法,負責保修。保修期為:土建工程_________年;安裝工程_________年(暖氣工程按一個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實行保修。

第五條 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驗收和價差處理

一、由甲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數量(詳見附表)。

二、除甲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乙方採購。

三、任何一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按合同規定按時、按質、按量供應,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檢驗證書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不得應用於工程建設中,且應按指定時間遠離施工現場,其複驗費用由材料、裝置供應方承擔。

四、因材料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倉庫保管費)由材料供應方負責。

五、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簽證,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方承擔費用。

六、因材料裝置供應不及時造成停工待料時,其停、窩工損失由供貨責任方承擔。

七、本工程材料價差按《煤炭建設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價差調整辦法》中有關規定計算。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國家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有關規定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甲方按合同總價款(或當年計劃建安工作量)的_____%支付乙方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支付臨時設施費_________元;鑿井措施費_________元。

二、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調整後合同總價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等保修期滿工程質量仍然合格,欠付的工程款連同利息一次支付給乙方。井巷工程辦完交工驗收即一次結清。

四、工程價款的結算依據,除工程計價依據外,還應有:

1.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

2.設計變更檔案;

3.隱蔽工程、工程變更、岩石硬度變化、材料代用等簽證;

4.井巷湧水量實測資料及地質條件變化的實測資料;

5.價差調整資料;

6.其它有關工程造價增(減)的合同文書往來函件或簽證。

五、凡雙方議定在本工程中採用的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授權部門規定的定額(或基價)、費用標準、人工、材料、裝置價格等調整時,應相應對合同價款進行調整。

六、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的滯納金。

七、確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停工窩工及其它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

八、本合同價款的結算方式為:____________。

九、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後______日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甲方和經辦銀行審查,乙方應負責對審查中的疑問進行解釋。甲方在收到檔案_______日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約、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甲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議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不合理之處,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甲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乙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進行施工。由於設計修改或變更而發生增減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工程量增減變化等)由甲方承擔,並調整合同價款,工期也做相應調整。

三、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設計或有關技術部門審查,甲方同意後採用並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甲方如需修改或變更設計,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變更通知書或修改圖紙,乙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乙方才予實施。

五、施工中如發現地下埋藏的古蹟、文物等障礙物,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報告文物管理機關處理並立即採取補救措施。由此增減的工程量及費用由甲方負責,並相應調整工期。

第八條 工程監理

在實行工程監理的建設專案中,要認真執行煤炭部以煤基字[1996]第254號文釋出的《煤炭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正式通告監理單位及總監名單、監理職責、監理範圍。監理單位要向乙方通告監理工程師名單及從事專業。乙方要配合監理單位對建設專案進行監督管理。甲方、乙方及監理單位應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按照規定的方式交換資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交付使用的,乙方償付逾期違約金。

三、保修期如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_________日內進行修理,否則,甲方有權另請施工單位進行修理,因此而發生的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違約責任

一、未能按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並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煤炭部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調不成或調解未達成協議,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施工安全

乙方應按煤礦安全法規及有關規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包括附件),甲乙方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由甲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煤炭部地區工程造價管理站、質量監督站、監理單位和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監(公)證的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監(公)證手續。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要辦理鑑(公)證的,自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如需修改補充的,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補充條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煤礦承包運輸合同 篇8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實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稅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 ,乙方承擔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林木部分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或簽名)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煤礦承包運輸合同 篇9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總則

為了建設“安全、高效、優質、和諧”的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煤礦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本著誠信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和共同發展、實現“雙贏”的目標,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將甲方所屬煤礦的安全生產經營承包給乙方,特簽訂本合同。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指標

2.1 承包期限: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一年為一個承包週期,到期後甲乙雙方重新測算指標後續籤合同,也可實行滾動承包。

2.2 承包形式:實行承包費用與噸煤成本和原煤產量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掘進工程按實際完成工程量和單位工程造價進行結算。

2.3 承包指標

2.3.1噸煤成本承包費用:包括材料費、水電費、洗煤廠執行費、工資及各項附加費、煤礦管理費。(具體構成見附表)

材料費是指乙方為履行合同所發生的除大中修、更改、安措三類工程和掘進工程以外的一切生產經營活動所需要的材料費用。包括:井下、地面使用的木材;錨杆、錨索、金屬頂樑、單體液壓支柱、金屬支架、金屬網等支護用品;炸藥、雷管、導線等火工品;鋼絲繩、鋼軌、鋼管、運輸膠帶、電纜等大型材料;機電裝置備品備件;礦燈、小電機、小水泵、局扇、低壓防爆開關等12中小型裝置及工具;水泥、砂石等建工材料;運輸車輛用油、裝置用油等油脂;勞保用品;五金、工具、電料、雜品等其他材料。

水電費是指乙方在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井上下區域所發生的一切水電暖費用支出。包括採煤、掘進、機運、機修、大中修、更改、安措、“一通三防”、汙水處理、供水、物資管理、經營管理、後勤物業生活等一切與煤礦相關的水電費開支。

洗煤廠執行費是指乙方為完成原煤洗選及儲運工作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用於洗煤廠的人工工資及附加、水電費、材料費、管理費。

工資及各項附加費是指乙方直接生產人員、輔助生產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一切工資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資、各種補津貼、勞動保護、月度季度年度獎金以及安全兌現獎等一切專案和名稱的獎金),以及根據工資總額和國家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職工基本養老基金、住房公積金、公傷保險和失業保險。

甲方按照下表確定的定員編制支付給乙方工資及各項附加,超編人員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負。

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勞動定員編制及用工表

煤礦管理費是是指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為組織安全生產所發生的辦公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以及通訊電話費。

2.3.2 原煤產量:在承包期內乙方要確保兩個綜採工作面生產,完成原煤生產指標120萬噸。甲方根據煤質和用煤需求情況,審定乙方上報的月度產量計劃,乙方有義務執行該計劃。

2.3.3 掘進進尺:在正常接續時間內,滿足兩個綜採工作面接續所需完成的掘進工程量。一般斷面煤巷平均進尺不低於150米/月、巖巷平均進尺不低於90米/月,特殊斷面另行測定。甲方審定乙方上報的月度進尺計劃,乙方有義務執行該計劃。

2.3.4煤質:根據實測情況,制定煤質月度考核的具體指標。甲乙雙方根據此指標進行月度考核兌現。

2.3.5 安全生產:

井下生產力爭不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和一、二級非人身事故;

地面消滅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達到“兩無兩杜絕”要求。“兩無”指:①無火災事故,②無有毒有害氣體(液體)洩露和無火工品丟失、爆炸事故;“兩杜絕”指:①杜絕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②杜絕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生產責任事故。

2.3.6質量標準化:考核年度達到國家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一級礦井標準。礦井驗收標準按照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煤安監辦字

[20xx]24號文執行。

2.3.7 裝置完好率:達到90﹪以上,待修率5﹪以下、事故率1﹪以下。具體按照國家《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執行。

2.3.8精神文明和職工隊伍建設:依法生產經營,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不得出現損害企業形象的違法犯罪和違規違紀等事件。

第三章 承包範圍

3.1 承包範圍

3.1.1 乙方負責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煤炭回採、工作面裝置安裝回撤、巷道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原煤洗選儲運、礦井水處理、矸石外運以及物業後勤管理,並對管轄範圍的安全工作負直接和相應責任。甲方負責對乙方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3.1.2 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外購煤系統、地面儲煤場、旁路輸煤系統由甲方管理,乙方有義務配合。

3.1.3 煤質檢驗由甲方管理,負責原煤、商品煤的取樣、制樣和化驗工作。若乙方對於化驗結果產生疑義時,雙方可以委託具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重新化驗並以第三方化驗結果為準,所需化驗費用由熱值差距較大者承擔。

3.1.4 乙方負責洗煤廠煤矸石外運工作,甲方負責監督檢查,外運費用按照實報實銷的原則,甲乙雙方另行結算。

3.1.5 大中修、更改、安措工程由甲方負責,乙方有權提出建議和方案。

3.1.6 甲方負責特儲和進口備品備件的採購,負責大中修、更改、安措三類工程的物資採購,乙方負責安全生產承包責任內的物資採購(必須向甲方提供材料採購的原始增值稅發票)。

3.1.7 乙方領用甲方的進口物資和特儲備品備件,實行採購原價計入乙方材料承包費用的辦法(構成固定資產的除外)。

3.1.8 對於重大技術管理問題,實行乙方提報方案甲方審批或甲方提供方案乙方執行的辦法。對於煤礦日常的技術管理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監督指導。

3.1.9 煤礦生產人員、輔助生產人員與管理人員的定編定員標準,乙方嚴格按照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方案執行。

3.1.10 乙方負責礦井地面生產、生活設施和場區的管理,包括治安消防綠化工作;乙方負責的生活物業後勤等管理工作,可以實行社會化管理運作,一切費用均包括在噸煤成本費用內,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費用。

3.1.11 煤礦“採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等有關證件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負責提供相關的資料。煤礦高管人員資質證件、火工品領用手續及特殊工種證件等由乙方辦理,甲方給予協助。

3.1.12 甲方負責公司對外關係的協調和處理,包括村莊搬遷、塌陷區治理、地質補勘、排矸場確定、井田範圍內水庫等相關事宜,但以下工作除外:

安全生產事故

因乙方自身管理問題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時,由乙方為主協調解決並承擔一切安全責任和因發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費用和損失(不可抗力除外)。在事故調查和處理過程中,甲方予以配合對外關係的協調。

乙方自身需要協調解決的地方關係。

第四章 組織機構與人員管理

4.1乙方為全面履行和完成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按照“高產高效”和“安全第一”的原則組建切合實際的白龍山煤礦管理機構。

4.2乙方承諾: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管理機構是乙方的分支機構,基於本合同所為的一切行為均已經取得乙方的充分授權,並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後果和責任。

4.3乙方所屬的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管理機構的設定,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乙方派駐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管理機構的高管人員(即:礦級管理人員,下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研究確定,並接受甲方任命及管理。

4.4乙方派駐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管理機構的高管人員,乙方檔案任命為經理、副經理、總工程師;甲方檔案則任命為礦長、副礦長和總工程師。

乙方所派的高管人員必須已經取得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相應資質。否則,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4.5乙方所屬的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管理機構在接受乙方領導的同時,還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4.6 由於乙方自身原因連續3個月完不成甲方審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有權建議調整乙方派駐的高管人員,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對於情況嚴重、直接影響到甲方不能完成全年和以後年度生產經營目標的,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承包合同,且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章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5.1.1 負責制定礦井的年度工作目標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5.1.2負責審定煤礦的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

5.1.3 負責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程;負責滿足煤礦安全生產投入;負責對乙方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考核,不“以包代管”;對乙方違反國家規定和甲方規定的,提出整改意見,要求其限期整改。

5.1.4 負責對乙方裝置使用和保養維護情況進行監督與考核;負責定期抽查乙方物資購進與使用情況。

5.1.5 負責制定大中修、更改和安措工程計劃,並負責落實資金組織實施。

5.1.6 負責對原煤、商品煤的數量、質量及其他合同指標進行監督、檢查、驗收和考核。

5.1.7 負責審定採區設計、接續回採面設計方案。

5.1.8負責組建礦山救護隊,並及時完成礦井所需的各項搶險救災任務。

5.1.9 負責各類裝置儀器檢驗,並承擔相應費用。

5.1.10負責按照合同規定按期兌現、撥付乙方承包費用。

5.1.11 有權制定針對乙方的管理辦法並進行日常考核。

5.1.12負責向乙方提供正常的安全生產所必須的生產裝置設施,並享有所有權。

5.1.13負責向乙方提供正常的安全生產所必須的生活後勤等物業設施,並享有所有權。

5.2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5.2.1 負責落實甲方審定的年度工作計劃、月度工作計劃,並接受甲方的監督、考核。

5.2.2 嚴格執行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負責煤礦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5.2.3負責對甲方提供的保證煤礦正常生產所必須的安全和生產裝置以及生活後勤物業設施使用情況的日常管理、維護與小修,費用自負(費用已經核定在噸煤承包費用中),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由於使用不當和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裝置大中修,大中修費用自行承擔並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裝置和設施大、中修理界限,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行制定管理辦法。

5.2.4 有權根據煤礦的安全生產實際需要及國家規定提出安全技措計劃,報甲方審定。

5.2.5 有權確定乙方委派或聘用員工的內部分配製度。

5.2.6 有權委派煤礦的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但高管人員需同時接受甲方的管理、考核與任免。

5.2.7有權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取得承包收益,並有義務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承包虧損。

第六章 安全管理

6.1 乙方作為全礦安全生產管理主體,承擔全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乙方委派的經理(礦長)是乙方承包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經營的第一責任者,負責認真組織和切實抓好採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瓦斯治理、防火、防治水、地面等全礦各個系統的安全工作,並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6.2 乙方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認真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承包期內的安全目標的全部內容。

6.3 乙方必須建立健全全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負責嚴格組織落實。

6.4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職能單位和部門的要求配備齊全的安全管理和檢查人員,定期召開安全辦公會,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定期組織全礦安全隱患排查,並及時組織處理事故隱患,杜絕事故發生。對於乙方的安全活動,甲方有權監督管理和考核。

6.5 乙方負責本單位職工安全培訓和各種生產技能培訓,加強安全生產知識學習,確保各工種按規定持證上崗。

6.6 乙方負責制定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預案,並及時組織學習、演練,特別對防治瓦斯突出和防治水工作必須制定詳細的針對性預防措施。

6.7 乙方的重要設計、規程、措施方案必須經過甲方審批,並報甲方備存。

. 6.8 乙方負責全礦範圍內的安全設施的使用、維護、保管和檢查,確保安全設施齊全、可靠。

6.9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雲南省關於煤礦負責人或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井下帶班生產製度以及礦領導下井制度。

6.10 乙方負責抓好礦井生產範圍的工程質量,工程質量合格率必須達到100%、優良品達到80%以上。

6.11 乙方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為本單位職工繳納工傷保險,發放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本項費用均包括承包費用內,甲方不在另行支付費用。

6.12 乙方負責確保各類安全資料和檔案資料齊全、完整。

6.13 乙方負責隨時接受甲方及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檢查,併為檢查人員創造方便的檢查條件,及時落實上級檢查提出的問題。

6.14 在上級和甲方安全檢查中,因乙方自身管理問題存在不符合有關安全生產規定而被有關部門責令整改、停工整改、停產及其他處罰,給甲乙雙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6.15 乙方負責全礦工傷救護工作。一旦發生事故,乙方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而且礦長及乙方其他主要負責人必須及時趕到現場指揮組織搶救工作。

6.16 在事故處理過程中,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及時、如實地彙報有關安全、隱患、質量、違章、事故分析等材料,提供與安全有關的其他技術資料。

重傷及以上和一、二類非人身事故,甲方有權參加分析。

. 第七章 承包合同的兌現

7.1 原煤產量

7.1.1 原煤產量承包費用按月考核按月兌現。乙方完成甲方審定的月度產量,獲得相應的承包費用。對於乙方未能完成甲方審定的月度產量的部分,甲方按照10元/噸的標準扣減承包費用。全年累計完成原煤產量承包指標,對於所考核的費用予以全部返還。但由於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完成甲方審定的月度產量而使甲方造成損失的不予返還。

7.1.2甲方審定的月度原煤計劃產量合計等於本合同規定的年度產量總計。

7.2掘進工程費用

7.2.1掘進工程費用按月考核按月兌現。乙方完成甲方審定的月度掘進進尺任務,獲得相應的工程費用。對於乙方未能完成甲方審定的月度進尺的部分,甲方按照1000元/米的標準扣減承包費用。全年累計完成掘進進尺任務,對於所考核的費用予以全部返還。但由於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完成甲方審定的掘進進尺計劃而使甲方造成損失的不予返還。

7.3 煤質

7.3.1 甲方對原煤灰分、商品煤(洗精煤)熱值進行考核。

7.3.2原煤灰分每降低或升高1個百分點,分別按照0.1元/噸的標準增加或扣減承包費用;商品煤低位熱值(以下簡稱熱值)每提高和降低100大卡/千克,分別按照0.3元/噸的標準增加或扣減承包費用。

7.3.3原煤灰分、商品煤熱值為當月每次檢測結果的加權平均值。

7.3.4煤質按月考核按月兌現。

7.4 安全生產

7.4.1 實現年度安全目標得基本承包費用;每發生一次考核事故,除由乙方承擔一切安全責任和事故費用外,甲方同時扣減乙方承包費用5-10萬元和煤礦高管人員年薪1-5%,具體數額視情節輕重,經甲方研究後確定。

7.4.2 根據甲乙雙方的職責與權利之規定,甲方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乙方安全制度健全和執行情況。凡乙方一項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甲方扣減其承包費用1000元—1萬元;凡乙方末按規定執行的,甲方每次扣減其承包費用500元—5000元。具體數額視情節輕重,經甲方研究後確定。

7.4.3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煤礦負責人或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井下帶班生產製度和礦領導下井制度。每違反一次,扣減承包費用1000元—5000元。具體數額視情節輕重,經甲方研究後決定。

7.4.4 每發生一次無證上崗的,扣減承包費用1000—5000元;每發生一次末持證上崗的扣減承包費用100—500元;每項培訓記錄不全的扣100元—500元。具體數額視情節輕重,經甲方研究後決定。

7.4.5 安全生產分別按照月度和年度進行考核兌現。

7.5 質量標準化建設

7.5.1 年內通過國家有關職能部門“煤礦質量標準化一級煤礦”驗收,甲方給乙方20萬元獎勵。因乙方自身管理責任末能通過驗收的,扣減承包費用20萬元。

7.5.2 質量標準化建設按照年度進行考核兌現。

7.6 裝置完好率

7.6.1 完成裝置完好率考核指標得基本承包費用,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減承包費用5萬元。

7.6.2 裝置完好率考核具體按照國家《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執行。

7.6.3 裝置完好率按季度進行考核兌現。

7.7 資產損失

7.7.1 因乙方責任造成的資產損失,按照資產損失額(審計認定數)的100%扣減承包費用,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7.7.2 資產損失按照月度進行考核兌現。

7.8 綜合管理

7.8.1 各類經濟技術指標統計不實,各類報表(會計報表除外)、規劃、計劃和總結等資訊編制質量和上報時間達不到甲方規定要求的,視情況視情節每次扣減承包費用100—500元。

7.8.2 違反財經紀律給企業造成不良影響的,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按違紀金額的5—10%扣減承包費用。

7.8.3 末嚴格執行甲乙雙方協調確定事項的,末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和地方法規的,每發生一次扣減承包費用1000—5000元。

7.8.4 綜合管理按照月度進行考核兌現。

7.9 精神文明和職工隊伍建設

7.9.1 發生幹部職工違法違紀事件,每人每次扣減承包費用2萬元。

7.9.2 發生集體上訪事件,每次扣減承包費用5—10萬元。

7.9.3 發生被新聞媒體報道且查證屬實的不良事件,每次扣減承包費用2—5萬元。

7.9.4 發生影響企業穩定和聲譽的事件,每次扣減承包費用2—5萬元。

7.9.5 精神文明和職工隊伍建設按月考核兌現。

第八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8.1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8.2乙方如管理不善或決策嚴重失誤,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3個月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指標以及甲方審定的月度計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乙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8.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乙方正常的安全生產活動,使乙方無法繼續承包運營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8.4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8.5本合同的承包期滿,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承包期結束,白龍山煤礦如若繼續對外承包經營,乙方具有優先承包權。

第九章 合同的違約責任

9.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應負違約責任。

9.2乙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承包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本章沒有規定的,按本合同其他條款執行。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完成承包指標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相應的停工損失。

9.3本合同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指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風暴、洪水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合同其他方通報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並及時提供有權部門的書面證明。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允許其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9.4本合同任何一方遇不可抗力,無法全面履行合同的義務時,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盡力減少對其他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因該方未採取有效措施,導致其他方損失擴大,該方仍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章 爭議的解決

10.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執,甲、乙雙方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依法提請合同履約地的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原則進行仲裁。

10.2爭議發生後及在爭議解決構成中,本合同仍應繼續履行。

第十一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1.1本合同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並及時依照程式修訂合同。

11.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各自的單位公章後生效。

11.3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解決。

(簽字頁)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煤礦承包運輸合同 篇10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織金縣城關鎮興發煤礦實際情況,為了搞好安全生產,合理開拓部署,確保採掘平衡,提高經濟效益。現將甲方礦主斜井延深掘進工程承包給乙方,經雙方友好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 承包原則:

2、 乙方錄用的從業人員必須經甲方培訓合格後,方可安排進行作業。

3、 乙方所採用的生產管理辦法必須經甲方稽核批准後,才可執行。

二、 乙方承包範圍

1、 負責主斜井掘進工作面所有作業人員的組織安排。

2、 負責井下刮板司機、機電維修工、運料工、順槽維修工、專職放炮員等人員的組織安排。

3、 生產承包成本中包括檢修裝置時所用的各類油脂(機油、黃油)和日常用的乳化液油、鑽頭、鑽桿、勞動工具、液壓槍、密封圈、液壓管、火工品、勞保用品等必要的勞動生產材料。

4、 對採掘工作面中所用的一切機電裝置均由甲方一次性配齊後交由乙方使用,乙方負責機電裝置的日常管理和維修,承擔維護管理費用。在承包合同期滿後,乙方應完好地將所用機電裝置(正常損耗除外)移交給甲方,對人為造成損壞的裝置應由乙方負責經濟賠償。

5、 井下所用支護材料均由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應合理節約使用。

6、 井下所使用的火工品由甲方負責購買,原價給乙方使用,使用總價從乙方生產承包費用中扣除。

三、 生產要求

1、 開停工時間由甲方按實際情況決定,並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不得隨意變更開停時間,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2、 乙方應加強頂板管理,按掘進作規程進行施工,支護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要求。

3、 甲方應負責配齊所有裝置的備品、備件(乙方提前半月報材料計劃),如因備品、備件的購買不到位和質量差而導致的停產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4、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後勤服務及生活保障設施。

5、 如遇井下地質構造變化或其它不可預見工程,導致的各種費用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6、 乙方必須按時完成甲方每月下達的生產任務。

四、 承包價格

主斜井延深巷道規格為:淨寬3.2m,淨高1.8m,距形,支護形式為錨杆支護(詳見1608掘進作業規程)。單價為550/m,包括:

1、掘進工資450元/m(含安全工資20元/m,工程質量工資20元/m)。

2、其它工資100元/m,包括:

1)、炸材、鑽桿、鑽頭、放爆器、放爆線及生產用工具等。

2)、工作面抽水、安裝水泵、換泵、接水、風管。

3)、工作面支護(錨杆或木棚支護)。

4)、工作面使用的中部槽,在井內抬接中部槽由施工隊負責。

5)、管理、維修刮板機和其它機械故障。

6)、及時清挖水溝。

7)、斜井延深的刮板機。

8)、清理主皮帶機尾滾洞下往上10m的浮煤、浮渣。

以上各條由施工隊自行分配,但必須達到礦上要求的各項指標。否則從工程款中扣出。

五、 安全管理

1、 在生產過程中若發生工傷事故,其工傷事故費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由乙方負責處理,超過5000元的由甲方負責承擔。

2、 甲方派跟班安全員監督乙方生產,乙方應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導,不得隨意拒絕執行。

3、 井下出現各種災害預兆時,乙方應優先撤離其作業人員,確保作業人員安全。

4、 因工作需要甲方呼叫乙方所做的零雜用工,按70元/工日計算,工資由甲方支付。

六、 計量方法及工資發放

1、 掘進量按每月的實際完成進尺計算。

2、 工資每月的 日結帳發放。

七、 安全保證金

1、 在合同生效時,乙方應向甲方交押金3萬元。

2、 當乙方無故出現罷工、停產等現象或連續兩個月完不成甲方規定生量時,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押金不予退還。

3、 在合同期滿無任何糾紛後,甲方應在15個工作日內將押金全額退還給乙方。當需延續合同時,其押金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 合同期限:

本合同從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 日止。在本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應將帳目結算清楚,承包費用兌現,本合同自然終止。

九、違約責任:

本合同經雙方法人簽字後,即可生效。如一方違約,則所造成的各種經濟損失均由違約方承擔。

十、不可抗力

因國家法律規定和其他不可抗力而造成的損失,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不足之處可由甲乙雙方協商後給予補充解決,其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同具相應效力。

十二、生效日期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承包運輸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甲方為擁有煤礦開採經營權的礦產企業,乙方為擁有三級資質礦山工程建築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煤礦開採承包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擁有開採經營權的部分煤礦,即3號洞的開採經營及收益權承包給乙方(註明地理位置及方園面積)。

二、自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承包金壹佰貳拾萬元整(120xx00元)。

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對所承包的3號洞享有獨立的開採、經營及收益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開採經營及收益權。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良好的經產和經營環境,協調好當地幹群關係,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並保證乙方所需的水、電、路三通。

五、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接銷售的原煤產量向甲方每噸交納145元,剩餘款項屬乙方所有。

六、乙方生產過程中所需的爆破物資由甲方負責審批,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所承包該煤礦的期間與甲方的採礦權證期間相同,即甲方的採礦權證存在,乙方的承包期間持續存在,甲方如需轉讓乙方所承包的煤礦,乙方有優先受讓權,並賠償乙方的所有投資。

八、本協議生效前的民事、經濟糾紛及所有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本協議生效後的民事、經濟糾紛及所發生的債務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嚴格按本協議履行,如有違約,責任方應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並承擔總款額的20%的違約金。

十、在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均可向企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承包運輸合同 篇12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裝置或所需材料、裝置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裝置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裝置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裝置一覽表。

三、成套裝置和非標準裝置,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裝置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裝置訂貨及非標準裝置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裝置,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檔案,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稽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裝置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檔案:

1.增減變更檔案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專案,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 )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合同附件

一、工程專案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裝置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承包運輸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甲方為擁有煤礦開採經營權的礦產企業,乙方為擁有三級資質礦山工程建築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煤礦開採承包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自己擁有開採經營權的部分煤礦,即3號洞的開採經營及收益權承包給乙方(註明地理位置及方園面積)。

二、自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承包金壹佰貳拾萬元整(120xx00元)。

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對所承包的3號洞享有獨立的開採、經營及收益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開採經營及收益權。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良好的經產和經營環境,協調好當地幹群關係,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並保證乙方所需的水、電、路三通。

五、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接銷售的原煤產量向甲方每噸交納145元,剩餘款項屬乙方所有。

六、乙方生產過程中所需的爆破物資由甲方負責審批,費用由乙方承擔。

七、乙方所承包該煤礦的期間與甲方的採礦權證期間相同,即甲方的採礦權證存在,乙方的承包期間持續存在,甲方如需轉讓乙方所承包的煤礦,乙方有優先受讓權,並賠償乙方的所有投資。

八、本協議生效前的民事、經濟糾紛及所有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本協議生效後的民事、經濟糾紛及所發生的債務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九、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嚴格按本協議履行,如有違約,責任方應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並承擔總款額的20%的違約金。

十、在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均可向企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承包運輸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本著互利互惠、公平公正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特簽定如下合同。

1、按銷售煤炭金額比例分成以甲方 %乙方 %。甲方提供乙方煤礦現有的設施、裝置如需要增添裝置由乙方自行解決。

2、乙方負責組織生產人員,不得使用童工或老弱病殘人員,不得收留疑犯。

3、乙方負責安全裝置、設施、機電裝置的運輸安裝,並按規定正確使用和管理。

4、簽定本合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萬元(大寫),並且從乙方當月煤款提留 %作為安全保證金。

5、工傷在一萬元以內由乙方自己負責,超出一萬元以外按承包比例分攤,由甲方承擔 %乙方承擔 %。

6、本合同從簽訂日期起到 年 月 日終止。

7、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承包運輸合同 篇1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章:總則

為了建設“安全、高效、優質、和諧”的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煤礦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本著誠信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和共同發展、實現“雙贏”的目標,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將甲方所屬煤礦的安全生產經營承包給乙方,特簽訂本合同。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指標

2.1 承包期限: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一年為一個承包週期,到期後甲乙雙方重新測算指標後續籤合同,也可實行滾動承包。

2.2 承包形式:實行承包費用與噸煤成本和原煤產量掛鉤的承包

2.3 承包指標

2.3.1噸煤成本承包費用:包括材料費、水電費、洗煤廠執行費、工資及各項附加費、煤礦管理費。(具體構成見附表)

材料費是指乙方為履行合同所發生的除大中修、更改、安措三類工程和掘進工程以外的一切生產經營活動所需要的材料費用。包括:井下、地面使用的木材;錨杆、錨索、金屬頂樑、單體液壓支柱、金屬支架、金屬網等支護用品;炸藥、雷管、導線等火工品;鋼絲繩、鋼軌、鋼管、運輸膠帶、電纜等大型材料;機電裝置備品備件;礦燈、小電機、小水泵、局扇、低壓防爆開關等12中小型裝置及工具;水泥、砂石等建工材料;運輸車輛用油、裝置用油等油脂;勞保用品;五金、工具、電料、雜品等其他材料。

水電費是指乙方在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井上下區域所發生的一切水電暖費用支出。包括採煤、掘進、機運、機修、大中修、更改、安措、“一通三防”、汙水處理、供水、物資管理、經營管理、後勤物業生活等一切與煤礦相關的水電費開支。

洗煤廠執行費是指乙方為完成原煤洗選及儲運工作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用於洗煤廠的人工工資及附加、水電費、材料費、管理費。

工資及各項附加費是指乙方直接生產人員、輔助生產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一切工資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資、各種補津貼、勞動

煤礦管理費是是指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為組織安全生產所發生的辦公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以及通訊電話費。

2.3.2原煤產量:在承包期內乙方要確保兩個綜採工作面生產,完成原煤生產指標120萬噸。甲方根據煤質和用煤需求情況,審定乙方上報的月度產量計劃,乙方有義務執行該計劃。

2.3.3掘進進尺:在正常接續時間內,滿足兩個綜採工作面接續所需完成的掘進工程量。一般斷面煤巷平均進尺不低於150米/月、巖巷平均進尺不低於90米/月,特殊斷面另行測定。甲方審定乙方上報的月度進尺計劃,乙方有義務執行該計劃。

2.3.4煤質:根據實測情況,制定煤質月度考核的具體指標。甲乙雙方根據此指標進行月度考核兌現。

2.3.5 安全生產:

井下生產力爭不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和一、二級非人身事故;

地面消滅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達到“兩無兩杜絕”要求。“兩無”指:①無火災事故,②無有毒有害氣體(液體)洩露和無火工品丟失、爆炸事故;“兩杜絕”指:①杜絕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②杜絕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生產責任事故。

2.3.6質量標準化:考核年度達到國家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一級礦井標準。礦井驗收標準按照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煤安監辦字

2.3.7 裝置完好率:達到90﹪以上,待修率5﹪以下、事故率1﹪以下。具體按照國家《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執行。

2.3.8精神文明和職工隊伍建設:依法生產經營,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不得出現損害企業形象的違法犯罪和違規違紀等事件。

第三章 承包範圍

3.1 承包範圍

3.1.1乙方負責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煤炭回採、工作面裝置安裝回撤、巷道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原煤洗選儲運、礦井水處理、矸石外運以及物業後勤管理,並對管轄範圍的安全工作負直接和相應責任。甲方負責對乙方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3.1.2 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外購煤系統、地面儲煤場、旁路輸煤系統由甲方管理,乙方有義務配合。

3.1.3煤質檢驗由甲方管理,負責原煤、商品煤的取樣、制樣和化驗工作。若乙方對於化驗結果產生疑義時,雙方可以委託具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重新化驗並以第三方化驗結果為準,所需化驗費用由熱值差距較大者承擔。

3.1.4 乙方負責洗煤廠煤矸石外運工作,甲方負責監督檢查,外運費用按照實報實銷的原則,甲乙雙方另行結算。

3.1.5 大中修、更改、安措工程由甲方負責,乙方有權提出建議和方案。

3.1.6甲方負責特儲和進口備品備件的採購,負責大中修、更改、安措三類工程的物資採購,乙方負責安全生產承包責任內的物資採購(必須向甲方提供材料採購的原始增值稅發票)。

3.1.7 乙方領用甲方的進口物資和特儲備品備件,實行採購原價計入乙方材料承包費用的辦法(構成固定資產的除外)。

3.1.8 對於重大技術管理問題,實行乙方提報方案甲方審批或甲方提供方案乙方執行的辦法。

3.1.9 煤礦生產人員、輔助生產人員與管理人員的定編定員標準,乙方嚴格按照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方案執行。

3.1.10 乙方負責礦井地面生產、生活設施和場區的管理,包括治安消防綠化工作;

3.1.11 煤礦“採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等有關證件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負責提供相關的資料。

3.1.12 甲方負責公司對外關係的協調和處理,包括村莊搬遷、

安全生產事故

因乙方自身管理問題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時,由乙方為主協調解決並承擔一切安全責任和因發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費用和損失(不可抗力除外)。在事故調查和處理過程中,甲方予以配合對外關係的協調。

乙方自身需要協調解決的地方關係。

第四章 組織機構與人員管理

4.1乙方為全面履行和完成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按照“高產高效”和“安全第一”的原則組建切合實際的白龍山煤礦管理機構。

4.2乙方承諾: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管理機構是乙方的分支機構,基於本合同所為的一切行為均已經取得乙方的充分授權,並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後果和責任。

4.3乙方所屬的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管理機構的設定,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4.4乙方派駐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管理機構的高管人員,乙方檔案任命為經理、副經理、總工程師;甲方檔案則任命為礦長、副礦長和總工程師。

4.5乙方所屬的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管理機構在接受乙方領導的同時,還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4.6由於乙方自身原因連續3個月完不成甲方審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有權建議調整乙方派駐的高管人員,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對於情況嚴重、直接影響到甲方不能完成全年和以後年度生產經營目標的,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承包合同,且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章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5.1.1 負責制定礦井的年度工作目標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5.1.2負責審定煤礦的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

5.1.3負責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程;負責滿足煤礦安全生產投入;負責對乙方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考核,不“以包代管”;對乙方違反國家規定和甲方規定的,提出整改意見,要求其限期整改。

5.1.4 負責對乙方裝置使用和保養維護情況進行監督與考核;負責定期抽查乙方物資購進與使用情況。

5.1.5 負責制定大中修、更改和安措工程計劃,並負責落實資金

5.1.6 負責對原煤、商品煤的數量、質量及其他合同指標進行監督、檢查、驗收和考核。

5.1.7 負責審定採區設計、接續回採面設計方案。

5.1.8負責組建礦山救護隊,並及時完成礦井所需的各項搶險救災任務。

5.1.9 負責各類裝置儀器檢驗,並承擔相應費用。

5.1.10負責按照合同規定按期兌現、撥付乙方承包費用。

5.1.11 有權制定針對乙方的管理辦法並進行日常考核。

5.1.12負責向乙方提供正常的安全生產所必須的生產裝置設施,並享有所有權。

5.1.13負責向乙方提供正常的安全生產所必須的生活後勤等物業設施,並享有所有權。

5.2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5.2.1 負責落實甲方審定的年度工作計劃、月度工作計劃,並接受甲方的監督、考核。

5.2.2 嚴格執行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負責煤礦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5.2.3負責對甲方提供的保證煤礦正常生產所必須的安全和生產裝置以及生活後勤物業設施使用情況的日常管理、維護與小修,費用自負(費用已經核定在噸煤承包費用中),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由於使用不當和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裝置大中修,大中修費用自行承擔

5.2.4 有權根據煤礦的安全生產實際需要及國家規定提出安全技措計劃,報甲方審定。

5.2.5 有權確定乙方委派或聘用員工的內部分配製度。

5.2.6 有權委派煤礦的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但高管人員需同時接受甲方的管理、考核與任免。

5.2.7有權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取得承包收益,並有義務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承包虧損。

第六章 安全管理

6.1乙方作為全礦安全生產管理主體,承擔全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乙方委派的經理(礦長)是乙方承包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經營的第一責任者,負責認真組織和切實抓好採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瓦斯治理、防火、防治水、地面等全礦各個系統的安全工作,並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6.2 乙方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認真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承包期內的安全目標的全部內容。

6.3 乙方必須建立健全全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負責嚴格組織落實。

6.4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職能單位和部門的要求配備齊

6.5 乙方負責本單位職工安全培訓和各種生產技能

6.6 乙方負責制定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預案,並及時組織學習、演練,特別對防治瓦斯突出和防治水工作必須制定詳細的針對性預防措施。

6.7 乙方的重要設計、規程、措施方案必須經過甲方審批,並報甲方備存。

. 6.8 乙方負責全礦範圍內的安全設施的使用、維護、保管和檢查,確保安全設施齊全、可靠。

6.9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雲南省關於煤礦負責人或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井下帶班生產製度以及礦領導下井制度。

6.10 乙方負責抓好礦井生產範圍的工程質量,工程質量合格率必須達到100%、優良品達到80%以上。

6.11乙方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為本單位職工繳納工傷保險,發放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本項費用均包括承包費用內,甲方不在另行支付費用。

6.12 乙方負責確保各類安全資料和檔案資料齊全、完整。

6.13 乙方負責隨時接受甲方及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檢查,併為檢查人員創造方便的檢查條件,及時落實上級檢查提出的問題。

6.14 在上級和甲方安全檢查中,因乙方自身管理問題存在不符

合有關安全生產規定而被有關部門責令整改、停工整改、停產及其他處罰,給甲乙雙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6.15 乙方負責全礦工傷救護工作。一旦發生事故,乙方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而且礦長及乙方其他主要負責人必須及時趕到現場指揮組織搶救工作。

6.16 在事故處理過程中,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及時、如實地彙報有關安全、隱患、質量、違章、事故分析等材料,提供與安全有關的其他技術資料。

.第七章 承包合同的兌現

7.1 原煤產量

7.1.1原煤產量承包費用按月考核按月兌現。乙方完成甲方審定的月度產量,獲得相應的承包費用。對於乙方未能完成甲方審定的月度產量的部分,甲方按照10元/噸的標準扣減承包費用。全年累計完成原煤產量承包指標,對於所考核的費用予以全部返還。但由於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完成甲方審定的月度產量而使甲方造成損失的不予返還。

7.1.2甲方審定的月度原煤計劃產量合計等於本合同規定的年度產量總計。

7.2掘進工程費用

7.2.1掘進工程費用按月考核按月兌現。乙方完成甲方審定的月度掘進進尺任務,獲得相應的工程費用。對於乙方未能完成甲方審定

7.3 煤質

7.3.1 甲方對原煤灰分、商品煤(洗精煤)熱值進行考核。

7.3.2原煤灰分每降低或升高1個百分點,分別按照0.1元/噸的標準增加或扣減承包費用;

7.3.3原煤灰分、商品煤熱值為當月每次檢測結果的加權平均值。

7.3.4煤質按月考核按月兌現。

7.4 安全生產

7.4.1實現年度安全目標得基本承包費用;每發生一次考核事故,除由乙方承擔一切安全責任和事故費用外,甲方同時扣減乙方承包費用5-10萬元和煤礦高管人員年薪1-5%,具體數額視情節輕重,經甲方研究後確定。

7.4.2根據甲乙雙方的職責與權利之規定,甲方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乙方安全制度健全和執行情況。凡乙方一項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甲方扣減其承包費用1000元—1萬元;凡乙方末按規定執行的,甲方每次扣減其承包費用500元—5000元。具體數額視情節輕重,

7.4.3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煤礦負責人或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井下帶班生產製度和礦領導下井制度。每違反一次,扣減承包費用1000元—5000元。具體數額視情節輕重,經甲方研究後決定。

7.4.4每發生一次無證上崗的,扣減承包費用1000—5000元;每發生一次末持證上崗的扣減承包費用100—500元;每項培訓記錄不全的扣100元—500元。具體數額視情節輕重,經甲方研究後決定。

7.4.5 安全生產分別按照月度和年度進行考核兌現。

7.5 質量標準化建設

7.5.1年內通過國家有關職能部門“煤礦質量標準化一級煤礦”驗收,甲方給乙方20萬元獎勵。因乙方自身管理責任末能通過驗收的,扣減承包費用20萬元。

7.5.2 質量標準化建設按照年度進行考核兌現。

7.6 裝置完好率

7.6.1 完成裝置完好率考核指標得基本承包費用,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減承包費用5萬元。

7.6.2 裝置完好率考核具體按照國家《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執行。

7.6.3 裝置完好率按季度進行考核兌現。

7.7 資產損失

7.7.1 因乙方責任造成的資產損失,按照資產損失額(審計認定數)的100%扣減承包費用,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7.7.2 資產損失按照月度進行考核兌現。

7.8 綜合管理

7.8.1各類經濟技術指標統計不實,各類報表(會計報表除外)、規劃、計劃和總結等資訊編制質量和上報時間達不到甲方規定要求的,視情況視情節每次扣減承包費用100—500元。

7.8.2 違反財經紀律給企業造成不良影響的,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按違紀金額的5—10%扣減承包費用。

7.8.3 末嚴格執行甲乙雙方協調確定事項的,末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和地方法規的,每發生一次扣減承包費用1000—5000元。

7.8.4 綜合管理按照月度進行考核兌現。

7.9 精神文明和職工隊伍建設

7.9.1 發生幹部職工違法違紀事件,每人每次扣減承包費用2萬元。

7.9.2 發生集體上訪事件,每次扣減承包費用5—10萬元。

7.9.3 發生被新聞媒體報道且查證屬實的不良事件,每次扣減承包費用2—5萬元。

7.9.4 發生影響企業穩定和聲譽的事件,每次扣減承包費用2—5萬元。

7.9.5 精神文明和職工隊伍建設按月考核兌現。

第八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8.1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

8.2乙方如管理不善或決策嚴重失誤,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3個月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指標以及甲方審定的月度計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乙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8.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乙方正常的安全生產活動,使乙方無法繼續承包運營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8.4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8.5本合同的承包期滿,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承包期結束,白龍山煤礦如若繼續對外承包經營,乙方具有優先承包權。

第九章 合同的違約責任

9.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應負違約責任。

9.2乙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承包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本章沒有規定的,按本合同其他條款執行。

9.3本合同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指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風暴、洪水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合同其他方通報不能履行或

9.4本合同任何一方遇不可抗力,無法全面履行合同的義務時,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盡力減少對其他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因該方未採取有效措施,導致其他方損失擴大,該方仍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章 爭議的解決

10.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執,甲、乙雙方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依法提請合同履約地的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原則進行仲裁。

10.2爭議發生後及在爭議解決構成中,本合同仍應繼續履行。

第十一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1.1本合同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並及時依照程式修訂合同。

11.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各自的單位公章後生效。

11.3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煤礦承包運輸合同 篇1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類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煤炭部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

三、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範圍、工程內容:

1.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1.合同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價款的計價依據:

(1)______年以_________文頒發的預算定額(統一基價);

(2)______年以_________文頒發的費用標準;

(3)______年以_________文批覆的人工費單價;

(4)______年以_________地區預算價格;

(5)其它: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辦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徵用和施工組織設計內規定的臨時用地的租用、青苗樹木的賠償、工程現場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2.辦理建築許可證及應由甲方辦理的其它證件。

3.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完成四通一平,即通往施工現場的水源、電源、通訊線路、運輸道路、平整場地;滿足施工用水、用電量的需要。負責場外運輸道路的維修,安排好現場排水溝流向。(四通一平工作如甲方無力承擔時,可委託乙方承擔。)

4.協調地方工農關係,改善施工環境,保證水、電、路、通訊工程的正常使用。

5.合同簽訂後_______天內提供完整的建築安裝設計說明書及施工圖一式______份;施工技術資料(包括工程水文地質資料、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等)______份;______天內提交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並進行現場校驗。

6.組織乙方、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交底會審,做好交底會審紀要,在會審後______天內分送有關單位。

7.向經辦銀行提交撥款依據,按時辦理撥款和結算。

8.按時參加工程的月末驗收、中間驗收(如雙方約定也可由甲方負責組織月末和中間驗收)、隱蔽工程驗收,負責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規定,及時撥付工程價款、辦理簽證和竣工結算。

9.指派_________同志為甲方駐工地代表,對工程進度、質量、合同履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簽證和受理各項報表及協商其它有關事宜,及時解決應由甲方解決的問題。實行監理的工程,甲方委託總監理工程師代行甲方的職責。甲方代表和總監理工程師易人,甲方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後任繼續前任在合同中約定的權利義務。

二、乙方責任

1.負責施工區域內的臨時道路、臨時設施、鑿井設施、水電管路的敷設、管理、使用和維修工作。

2.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工作。

3.嚴格按照施工圖說明進行文明施工,符合環保要求,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4.及時向甲方提出隱蔽工程驗收通知、竣工驗收報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驗收和中間驗收計劃;提供月份施工作業計劃,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等進場計劃(包括月計劃、用水、用電計劃),月份施工統計報表,工程事故報告等。

5.工程竣工後,及時清理現場,做到工完場清。在規定的時間內提出完整的竣工驗收資料,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提出工程竣工決算。

6.已完工的房屋、構築物和安裝的裝置,在雙方約定的移交日期應負責保管。

7.利用永久建築和裝置建井時,負責建築物和裝置的維修和保養,保證礦井移交時的建築安裝工程質量。凡利用永久建築和裝置所發生的維護和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8.指派_________同志為乙方代表,負責施工現場的管理及與甲方的聯絡工作。

第三條 工程期限

一、總工期為_________天(公曆天),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驗收。

二、甲方未能按約定完成四通一平、圖紙供應不齊全不及時,供應的材料、裝置和工程撥付不及時,以及不可抗力、外部關係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開工、中途停工和窩工,經甲方簽證後,工期順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責任造成的工程質量返工、事故處理等導致延誤工期時,工期不予順延。

四、提前或延誤交工,每天按工程造價的萬分之支付提前竣工費或承擔違約金。

第四條 工程質量與驗收

一、乙方必須按照施工圖紙、說明書和國家頒發的有關規範、規程和標準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監理人員的監督。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裝等單位工程要求達到的質量等級(見附表3)。工程質量標準按照國家或行業的工程質量標準檢驗。

三、甲方要求的創優工程,工程竣工後,經質量驗收達到優質工程,甲方應按工程造價的_________%支付優質工程增加費(最高不超過該工程原預算造價的2%)。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主要材料、裝置、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應的)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抽驗複驗,對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

2.乙方在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應及時報告甲方及監理工程師和工程質量監督站。重大質量事故處理方案,應經上級主管部門、設計單位、質量監督站、甲方等單位共同研究,並經甲方和設計單位簽證後實施。由此而發生的費用支出,由乙方承擔,工期不予順延。

五、工程驗收

1.月末驗收和中間驗收。由甲乙方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月度驗收和中間驗收,驗收合格後各方在驗收證書上簽字。

2.隱蔽工程驗收。乙方必須保證隱蔽工程的質量。乙方應在工程隱蔽前_________天書面通知甲方或監理單位參加檢驗,雙方確認工程合格後在工程驗收證書上簽字,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蔘加檢驗,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做好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甲方應予承認。工程隱蔽後若甲方提出複驗,乙方應予同意,複驗合格,工期相應順延,其費用應由甲方負擔;複驗不合格,費用應由乙方負擔,工期不予順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而對隱蔽工程自行驗收,甲方提出複驗,不論合格與否,費用由乙方負擔,工期不予順延。

3.竣工驗收。乙方在單位工程預計竣工前_________天向甲方提出竣工報告及相關圖紙、資料,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在_________天內驗收完畢。驗收合格,在驗收證書上簽字,進行單位工程質量評級並認證。如驗收不合格,應分清責任,限期整改,直至達到合格標準,所發生費用及工期由責任方負責。

4.竣工驗收後,乙方應根據有關規定備齊全部竣工資料一式_________份,移交甲方。

六、工程保險。乙方按國家及行業有關規定的保修辦法,負責保修。保修期為:土建工程_________年;安裝工程_________年(暖氣工程按一個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實行保修。

第五條 建築材料、裝置的供應、驗收和價差處理

一、由甲方供應以下材料、裝置的實物數量(詳見附表)。

二、除甲方供應以外的其他材料、裝置由乙方採購。

三、任何一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按合同規定按時、按質、按量供應,必須附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檢驗證書才能用於工程,任何一方認為對方提供的材料需要複驗的,應允許複驗。經複驗符合質量要求的,方可用於工程,其複驗費由要求複驗方承擔;不符合質量要求的,不得應用於工程建設中,且應按指定時間遠離施工現場,其複驗費用由材料、裝置供應方承擔。

四、因材料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倉庫保管費)由材料供應方負責。

五、根據工程需要,經甲方代表簽證,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時,由甲方承擔發生的經濟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時,由乙方承擔費用。

六、因材料裝置供應不及時造成停工待料時,其停、窩工損失由供貨責任方承擔。

七、本工程材料價差按《煤炭建設建築安裝工程造價價差調整辦法》中有關規定計算。

第六條 工程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工程價款的支付和結算,應根據國家制定的基本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有關規定執行。

一、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甲方按合同總價款(或當年計劃建安工作量)的_____%支付乙方備料款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支付臨時設施費_________元;鑿井措施費_________元。

二、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進度月報後必須在______日內按核實的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工程進度款支付達到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時,按規定比例逐步扣回備料款。

三、工程價款支付達到調整後合同總價的95%時,不再按進度付款,辦完交工驗收後,等保修期滿工程質量仍然合格,欠付的工程款連同利息一次支付給乙方。井巷工程辦完交工驗收即一次結清。

四、工程價款的結算依據,除工程計價依據外,還應有:

1.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

2.設計變更檔案;

3.隱蔽工程、工程變更、岩石硬度變化、材料代用等簽證;

4.井巷湧水量實測資料及地質條件變化的實測資料;

5.價差調整資料;

6.其它有關工程造價增(減)的合同文書往來函件或簽證。

五、凡雙方議定在本工程中採用的國家有關主管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授權部門規定的定額(或基價)、費用標準、人工、材料、裝置價格等調整時,應相應對合同價款進行調整。

六、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進度款或尾款,應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的滯納金。

七、確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代購材料價差款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停工窩工及其它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

八、本合同價款的結算方式為:____________。

九、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後______日內,將竣工結算檔案送交甲方和經辦銀行審查,乙方應負責對審查中的疑問進行解釋。甲方在收到檔案_______日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可請求經辦銀行審定後撥款。

第七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甲方提供的設計圖約、說明書和有關技術資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開工前由甲方組織設計交底和三方會審,作出會議紀要,作為施工的補充依據,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不合理之處,雙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由甲方及時會同設計等有關單位研究確定修改意見或變更設計,乙方按修改或變更的設計進行施工。由於設計修改或變更而發生增減費用(包括返工損失、停工、窩工、人員和機械裝置調遷,材料構件積壓的實際損失、工程量增減變化等)由甲方承擔,並調整合同價款,工期也做相應調整。

三、乙方在保證工程質量和不降低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設計、修改工藝的合理化建議,經設計或有關技術部門審查,甲方同意後採用並實施,其節約的價值按國家規定分配。

四、甲方如需修改或變更設計,必須由原設計單位作出正式變更通知書或修改圖紙,乙方才予實施。重大修改或增加造價時,必須另行協商,在取得投資落實證明、技術資料設計圖紙齊全時,乙方才予實施。

五、施工中如發現地下埋藏的古蹟、文物等障礙物,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由甲方報告文物管理機關處理並立即採取補救措施。由此增減的工程量及費用由甲方負責,並相應調整工期。

第八條 工程監理

在實行工程監理的建設專案中,要認真執行煤炭部以煤基字[1996]第254號文釋出的《煤炭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甲方應向乙方正式通告監理單位及總監名單、監理職責、監理範圍。監理單位要向乙方通告監理工程師名單及從事專業。乙方要配合監理單位對建設專案進行監督管理。甲方、乙方及監理單位應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按照規定的方式交換資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違約責任

一、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負責修理或返工。由於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償付逾期違約金。

二、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工程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交付使用的,乙方償付逾期違約金。

三、保修期如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_________日內進行修理,否則,甲方有權另請施工單位進行修理,因此而發生的修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甲方違約責任

一、未能按合同的規定履行自己應負的責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順延外,還應賠償承包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二、工程中途停建、緩建或由於設計變更以及設計錯誤造成的返工,應採取措施彌補或減少損失,並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實際損失。

三、工程未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十條 糾紛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申請煤炭部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調不成或調解未達成協議,雙方當事人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當事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施工安全

乙方應按煤礦安全法規及有關規定做到安全施工,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應按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並通知甲方代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包括附件),甲乙方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由甲方報送經辦銀行、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煤炭部地區工程造價管理站、質量監督站、監理單位和建設主管部門備案。按規定必須辦理監(公)證的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工商、公證部門辦理監(公)證手續。

二、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即生效。需要辦理鑑(公)證的,自鑑(公)證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要求,結清工程款後終止。

三、本合同簽訂後,如需修改補充的,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三條 補充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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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