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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山承包合同(通用12篇)

欄目: 承包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3.83K

礦山承包合同 篇1

甲方:大同市雲中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法人代表:封桂英 乙方:任啟

礦山承包合同(通用12篇)

甲乙雙方茲就四採場承包的有關事宜,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自願、平等、友好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承包工程專案

1. 開採礦種:建築石料

2. 開採方式:露天開採

3. 開採地點:

4. 礦山名稱:第四採場

一、 合同期限:三年(20xx年2月 日-20xx年2月 日)

二、 承包方式及內容

1. 以內部總承包方式(人工、材料、裝置、安全等項);

2. 合同簽訂:1)向甲方交安全風險保證金貳佰萬元整人民幣(合同期滿全額無息返還),(注:乙方特別情況,甲方逐月以市場價從乙方拉運石料抵扣,抵夠為止);

2)向甲方交年承包費金貳佰萬元整人民幣(注:乙方特別情況,甲方以市場價逐月從乙方拉運石料抵扣,抵夠為止);承包費原則逐年上漲;

3. 其他合同價款:甲方所屬公司使用石料乙方應以低於市場價格優先保障;甲方抵賬石料按拉運時的市場價格和乙方計算;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享有該礦山的所有權、管轄權、處置權;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有權提出整改、停工;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力;

2.甲方的義務:

1)提供礦山生產、生活用電;

2)積極為乙方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避免停工;

3.乙方的權力:

1)乙方有權對生產、經營、銷售、管理等自行安排;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力;

4.乙方的義務:

1)本合同簽訂後,乙方自行購置的裝置,合同期滿後乙方可自行處置;

2)做好安全生產管理,承擔生產中出現人身傷亡事故;

3)礦山開採過程中嚴格遵守《礦山資源法》、《礦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採礦權人和礦山開採人(企業)的義務;

4)乙方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礦山安全條例》、《建材礦山安全規程》、《爆破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和其它規範性檔案的規定,切實加強礦山安全生產管理,杜絕安全事故發生,承擔工作區域、爆破警戒範圍一切安全、保衛工作,生產中若發生安全事故及財產丟失全部由乙方負責。

5)嚴格遵守爆破審批制度,加強爆破安全監測,確保爆破安全。

6)負責辦理施工中爆破手續及特種人員的培訓等有關工作。

7)爆破器材儲存必須符合當地公安部門的要求,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專人負責、保管、發放。

8)安全防護:負責所屬職工的安全防護工作。

9)事故處理:發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乙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10)不得向第三方轉包或變相轉包;

五、其它:

1.乙方承包所接收的甲方裝置(含車輛等)應在承包到期後完好(仍能使用)歸還乙方;

2.乙方自行安裝電錶,並將電費於月底三日前交入集團財務部,同時承擔合理的線路損耗;

六、爭議解決:

雙方同意在執行本合同或解釋有關規定時產生爭議或分歧時協商解決,如爭議過大可經過補充協議重新明確,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七、合同構成: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與本合同有關的附件為本合同有效的組成部分。

甲方:大同市雲中水泥有限責任公司

法人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

簽字:

年 月 日

礦山承包合同 篇2

礦山承包合同範本(一)

甲方(發包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承包方):身份證號碼:

為了礦山經濟開發,甲方同意將其位於縣鎮(鄉)村小組自留山的山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石英石礦山開採。為了明確雙方權利及義務,根據礦山開採的有關法律、法規,平等協商,達成本合同。

一、甲方保證承包給乙方的礦山用地權屬清楚,併合法取得山地使用權,且非生態公益林或水源林的山地。

二、甲方的山地承包給乙方後,承包期間開採使用權歸乙方所有,投資和經營由乙方負責。

三、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礦區轉讓,轉包給第三人,否則乙方構成違約。

四、合同生效並投產後,所產生的經濟效益乙方按每噸石英石礦石人民幣元計付給甲方,每壹仟噸結算一次(以銷售的磅碼單結算),作為乙方佔用甲方山地開採礦石的補償和報酬。

五、承包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包期滿後,如乙方需繼續經營開採,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開採承包權。

六、具體地點和界址以雙方確認的1:10000地形圖(由林業技術人員現場勾繪或林權證附圖)為準。

七、如因權屬、界址與他方有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

八、乙方所需開設的林道路經過他方林區的,甲方負責協助解決,需補償林木乙方應按當時地方上的價格進行補償。

九、乙方在約定的承包期內任何時間連續個月未開工投產,視乙方自行終止承包合同,甲方有權與他方合作開採的自由權,不可抗力除外。

十、乙方礦山施工及管理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由乙方自行負責購買,礦山生產開採過成中人為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

①乙方要在工作區域內放置安全警示標誌和安全操作規章制度。

②必須要求礦山工作人員戴安全帽和穿勞保鞋。

③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嚴禁飲酒作業,發現一次批評教育。

十一、如開採過程中礦山發現金礦,金礦的礦脈部分的開採權歸甲方所有。

十二、本合同雙方如有一方先違反本合同視為構成違約,另一方經書面通知對方後,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甲乙雙方應在15日內辦理結付及礦區移交手續。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代表千金之子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以補充條款體現,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發包方):乙方(承包方):

年月日

礦山承包合同範本(二)

發包方:

承包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將位於礦山發包給乙方開採經營,具體協議如下:

一、承包期限為十年,從至止。

二、承包範圍:

三、承包金額及付款方式:第一年元,以後每年在前一年承包金的基礎上增加元,合同簽訂時支付第一年承包金,以後每年月日支付當年承包金。

四、甲方的責權利:

1、合同簽訂後,將礦山交付於乙方開採,保證承包範圍內的礦山不受他人干涉。

2、提供通往礦山的車輛通行道路,保證乙方運輸車輛正常通行。

3、按規定收取承包金。

4、乙方經營過程中,需要依法辦理相關證照時,及時提供有關資料配合乙方辦理。

5、負責期滿後收回的礦山的復墾治理。

五、乙方的責權利:

1、依照國家政策、法律法規在承包範圍內開採、經營。

2、獨立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不受非法干預。

3、保證生產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4、在承包期內若轉包他人的應報甲方備案。

5、合同期滿未開採的礦山交付於甲方。

六、合同期滿,甲方繼續發包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單方終止合同的,除賠償對方的全部損失外,另按合同總額的20%賠償對方違約金。

2、乙方不按期交納承包金的按日萬分之五賠償對方違約金。

八、未盡事宜,依照《民法典》、《礦產資源法》的有關執行,並可簽訂補充協議,效力同等。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礦山承包合同 篇3

合同號: 甲方:

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經濟關係和責任,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規和有關安全、技術規定,以及省、市、縣有關礦業開發、生產、施工、安全方面的規定、條例,在遵法守紀、平等互利、精誠合作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總則

1、工程名稱及內容

工程名稱:礦井下中段至採掘工程及其附屬工程,包括開拓工程、採準工程、切割工程、採礦出礦生產、巷道探礦工程。

工程地點:。

2、承包方式及範圍

實行採掘工程單價總承包的方式,包括風、水、電、提升、運輸、通風、排水等採掘工程所有工序及相關費用。

⑴掘進:含鑿巖、爆破、出扒渣、支護、掌子面通風、運輸、提升、管線架設、軌道的鋪設等掘進相關工作。

⑵採礦:含落礦、採場通風、支護、頂幫管理、大塊處理、漏斗搭設、

平臺製作、天井支護及安裝、裝置安裝、出礦、運輸、提升、系統通風、對應管(線)路維護等採礦相關工作。

⑶新增永久裝置、設施的安裝。

⑷甲方負責提供變壓器、發電機、主排水管道、主空壓機、主絞車、主扇風機、主電纜給乙方使用、維護、保養及修理。

⑸乙方以包施工、包生產、包裝置(除甲方上述提供裝置之外)、包設施、包材料、包人工、包安全的承包形式對甲方專案進行總承包。為保證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甲方負責解決工程施工外部環境及施工佔地徵用和費用。

(6)乙方施工過程中的永久性裝置、設施由甲方負責採購,乙方負責日後的維護、保養及修理.

(7)不允許乙方對承包的工程進行轉包,礦山施工生產的行政管理、裝置(設施)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必須由乙方直接負責實施,不允許“以包代管”。

(8)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在旗辦理施工、資質認證登記等手續。

3、工期、工程量及質量標準

⑴日期:。

⑵工程量:具體數量以甲方生產作業計劃為準。

⑶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總體達到《礦山井巷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J213-90)、甲方工程設計標準和現行行業標準為準,合格率100%。

不合格工程不予驗收結算。

4、施工、生產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的生產、施工計劃和工程施工設計方案、採礦質量要求以及有關安全技術要求進行工程施工和採礦生產作業。

(2)乙方對甲方的生產、施工計劃和工程施工設計方案一經簽字同意,即視為認可,不得自行變更,並對施工生產和安全負責。

(3)本工程施工過程中一切變更、修改均應由甲方技術人員簽發的書面形式為準,乙方必須服從,但乙方可提出不同的意見和建議。

5、工程單價(見附表)

(1)表中未涉及工程專案根據實際需發生工程量,比照表中同類工程單價雙方協商解決。

(2)甲方設計工程規格大出表中同項工程規格的部分,折算成立方量,按同項工程的立方量單價80%給予乙方補償。

(3)臨時支護(長度在4米以內)由乙方承擔。超過4米時,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其他費用。

(4)經甲方認可的厚度小於0.8m的需採礦體和已採礦房的殘採作業,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採礦單價。

二、生產計劃的制定和施工要求

1、生產計劃的制定

(1)年計劃的制定:每年12月底,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年度生產計劃,作為雙方下年度施工生產計劃的控制依據。

(2)月計劃的制定:在保障雙方確定的年度計劃總前提下,由甲方綜合考慮制定,雙方在每月各自生產排程會前後,召開甲乙方礦山工作協調會,以確定或調整下月礦山生產計劃、施工計劃。

(3)因甲方原因不能保障月計劃的完成,甲乙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商榷,由甲方對月計劃進行必要的調整。乙方不得對月計劃進行私自調整。

2、生產施工要求

(1)生產礦量要求:按當月生產計劃執行。

(2)礦石塊度要求:由乙方控制進入選礦廠礦石塊度不得超過350×350mm。超規格礦石由乙方負責到選廠破解。

(3)開採厚度要求:回採礦石經雙方協商,在礦體明晰、品位較高時,正常最小開採厚度0.8m以上,經甲方認可的厚度小於0.8m的高品位礦體,雙方另行協商採礦單價,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在符合安全技術條件下進行開採。

(4)礦房回採率>85%,採礦貧化率<10%。

(5)工程施工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工程設計方案、技術要求、時間要求進行施工。

(6)有關出礦量按甲方計劃執行(出礦量按計劃可上浮20%),甲方應及時安排車輛將礦石拉往選礦廠。

三、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定對乙方的採掘施工、勞動組織、生產、計劃、質量、安全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對不符合勞動用工要求和不適應安全生產要求的問題,乙方必須按要求予以糾正。如不改正,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停工、罰款、中止合同等處罰措施。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公司有關規定加強隊伍管理,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行為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3、甲方有權檢查乙方的施工進度、生產安全和施工質量,如發現乙方存在違反安全生產的行為或施工質量不合格的現象,有責令停工、停崗、整改或按合同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的權力。如不改正甲方可立即停止乙方施工直至中止合同。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解決好礦石、毛石混雜的問題,一旦發現未經分檢或分檢不徹底,甲方有權處罰。

5、如果乙方不聽從甲方合理指揮、出現乙方人員與甲方人員鬧事或到甲方住所鬧事等,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6、如乙方一個月完不成生產任務,乙方應向甲方主動書面說明情況,連續兩個月完不成計劃任務或分期計劃任務,甲方有權中止合同。

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加強對各類安全生產設施、裝置及生活設施的維護和保養,發現損壞由乙方及時修復或照價賠償,問題嚴重的甲方有權作出進一步處罰。

8、甲方免費提供給乙方住房、生活用水。但乙方必須對生產、生活設施維護好,杜絕浪費。如果發現乙方人員損壞、浪費甲方資源,甲方有權利進行處罰。

9、甲方為乙方處理好生產周邊環境、確保生產人員不受人為干擾。

10、負責編制單體採掘工程方案、施工設計,在施工前2天向乙方提供並下達施工通知。

11、甲方在單體採礦工程設計中必須明確回採量、回採率、貧化率等各項技術指標。

12、負責對乙方工程施工、生產進度和質量的檢查、驗收。

13、協助乙方做好礦山安全生產工作,並有權督促、檢查乙方進行安全整改。

14、負責按月結算合格工程款項。

15、負責保障乙方能夠連續施工的基本條件。

16、甲方礦山管理人員的調整,應及時向乙方書面通知。

四、乙方責任、權力和義務

1、負責礦山施工、生產、生活的內部管理,自行解決生產生活所需裝置、設施、物資材料、人員、運輸等,並對生產、生活區職工、財產的安全負責。

2、乙方接到甲方的單體工程方案、施工設計後,2天內給予提出異議或簽收。否則,對影響施工生產負責。

3、負責施工質量、施工進度、生產質量以及生產、施工計劃的完成,配合並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現場檢查、指導。

4、對井口堆礦質量及掘進中的副產礦石質量負責,礦石和渣石要求分類堆放。

5、負責礦房房壁的加固、支護處理、防止圍巖廢石塌落混入(經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特殊地質因素除外)。

6、乙方對甲方所下達的各項通知書須簽字簽收,並負責保障連續施工的基本條件。

7、乙方協助甲方搞好、處理生產周邊環境。

7、對甲方違章和不合理的施工通知書,乙方有權拒籤,並及時提出理由和修改意見。

8、乙方必須配備安全生產所需要的管理人員、採礦、地質、測量技術員,並經過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乙方礦山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施工

人員的調整,主要裝置的更換,應及時向甲方書面通知。

9、乙方必須配備不少於2人的取得資質的專職安全管理員,負責整個礦山的生產安全工作。

10、乙方必須配備現場值班管理員。

11、乙方必須將己方施工人員登記造冊(含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戶口所在地等資訊),並將其名單報送甲方留存。乙方如有人員變動必須及時更新名冊並報甲方。

五、安全生產、安全施工責任

1、甲方負責督促乙方做好礦山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工作,乙方負責礦山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安全設施、礦山救護等礦山安全工作的具體實施,並建立健全礦山安全保障機構、裝置、設施、人員。

2、乙方在礦山必須配備齊全並持有資格證的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完整的細緻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實施辦法,做到安全責任層層落實到班組到個人

3、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對新工人進行崗前培訓,定期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保證所有特種工持證上崗,每天召開班前安全生產會。

4、對甲方下達的符合安全生產規定的有關安全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無條件簽收,並付諸於行動。

5、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工程事故、生產事故、裝置事故等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甲方可以協助處理。

6、甲方人員下井前須通知乙方,並服從乙方現場管理人員的合理安排。

7、甲方人員下井檢查過程中,乙方管理人員必須陪同。

8、乙方必須及時為井下所有工人辦理工傷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裝置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9、乙方必須交納甲方安全風險抵押金20萬元。簽定合同時交10萬元,其餘10萬元在結算時分期扣除。待工程結束後,如乙方未出現安全、拖欠工人工資等未解決問題,甲方將押金全部返還乙方。

六、每月工程驗收、生產驗收、安全檢查辦法

1、每月甲方財務結算前(每月25-28日)由甲方組織並會同乙方人員(乙方驗收人員不超過3人)對工程量、工程質量、出礦量、出礦質量進行驗收,同時對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生產進行系統檢查。驗收前甲乙雙方確定參加驗收人員名單,驗收後所有參加驗收人員均須在驗收單上簽字。嚴禁非驗收組成員參與驗收現場。

2、對不合格的工程專案當月不予驗收、結算。乙方負責返工合格後在次月一併驗收,返工費用自負。

3、沒有施工通知書的工程和超出施工通知書的工程不予驗收。

4、存窿礦量的驗收:實地測量計算礦量數為準,礦石松散係數1.6。

5、採出礦量的驗收:以實際過磅計量數為準。

6、凡安全檢查不合格,乙方必須按期整改,否則甲方有權對當月所有工程量、生產量暫不予結算,待整改合格後再行結算。

7、副產礦石量,從當月出礦量中扣除(礦石實方比重為3噸/立方)。

7、工程驗收單、安全檢查表一式三份,甲方乙雙方簽字後,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作為結算依據。

七、結算、付款辦法

1、工程量以驗收單為據結算工程費用。

2、採礦工程的驗收以礦石過磅單(重量)為依據進行結算。

3、月結算日為當月28日驗收(特殊情況除外),15天內付工程款的90%,餘下10%留存甲方作為乙方風險抵押金(風險抵押金留足20萬元後不再留存),雙方合同終止時一次全部付清。

4、乙方符合甲方技術要求和現場指導下開採的運至地表的生產礦石,甲方予以認可,並按合同單價和結算辦法給予預結算。

5、工程施工、出礦生產等費用按結算額支付。

6、結算時乙方須出具正式發票和甲方礦山主管部門的驗收單、結算單。

八、甲乙雙方對保障生產計劃完成、保障生產質量、保障安全施工生產的約定

1、乙方將所承包礦山屬於乙方的井上所有主要裝置、設施作為施工生產和安全生產的抵押保證,其產權和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2、井下排水電費由甲方負擔(單獨裝表),其他生產電費由乙方負擔。甲方生活區用電由甲方負擔(單獨裝表),乙方生活區用電由乙方負擔。

3、凡因乙方主觀人為因素造成的停工,停工一天對乙方罰款1000元。

4、乙方將掘進中廢石倒入礦堆,發現一次,按1000元—5000元對乙方進行罰款。

5、乙方將掘進中副產礦倒入廢石山,按每車1000元—5000元對乙方進行罰款。

6、乙方沒有及時處理礦房壁或及時支護採場而發生圍巖混入的廢石,乙方負責人工挑揀,如由甲方安排人工挑揀,其費用由乙方支付。特殊地

質因素除外。

7、在甲方設計的開採範圍,回採時不能剔除的夾石,由乙方安排人工挑揀,其費用由甲方支付。

8、嚴格杜絕超標大塊礦石進入選廠。對無論何種原因進入選廠的大塊礦石,不再安排反運回礦山,按實際形成量扣除乙方相應的出礦量和採礦費用。因大塊礦石造成選廠停產,乙方須承擔選廠停產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9、甲方按當月採掘進度計劃和採礦貧化率對承包人進行考核,未完成當月進度計劃部分,掘進每米扣罰100元,採礦每噸扣罰30元;發現人為損失、貧化,按1000元/次罰款,並負責廢石或礦石的分撿;未分撿部分,按500元/噸罰款。

10、在出礦質量合格的情況下,如年總出礦量超額完成計劃,則對乙方給予獎勵,獎勵額計算為:年超產礦量×採礦單價×5%。

11、凡因乙方原因,礦房回採率、開採貧化率、礦塊回收率達不到下達的生產質量和技術要求,每單項每減少1個百分點,按所出礦量採礦費的2%進行扣罰;每單項每增加1個百分點,按所出礦量採礦費的2%給予獎勵;對實施的單項扣罰在當月結算中執行,對實施的單項獎勵在年底中一次性執行。

12、凡因甲方原因(不可抗拒力、政府原因等因素除外)造成乙方停工兩天以上,應付誤工費每人每天30元。

13、井建工程所有的軌道、管道、線路等輔設均屬甲方所有。根據甲方的技術要求,應鋪設軌道、風水管線、電纜、照明線、天井梯子平臺等而未按要求施工,或未經甲方同意而隨意拆除上述設施的,所在工程不予驗收或按所在工程的合同價款處罰。

14、甲方交給乙方使用的所有裝置、設施,由乙方負責維護、保養,合同期滿或解除時,乙方按裝置清單提供的數量及提供時裝置的狀況交還給甲方。

15、乙方井下工人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守則(如:沒戴安全帽、喝酒、睡崗、盲炮不清理、火工品管理不規範等行為),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對乙方處以200-10000元罰款。

16、如果材料市場價格發生10%以上的波動,本合同期滿需續簽時雙方協商調整合同單價。

九、火工品管理。

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火工材料由甲方代購,結算時扣回。甲方負責火工品倉庫管理與倉庫發放,乙方必須按國家相關規定負責火工品從倉庫至使用地點的運輸。乙方必須要嚴格遵守有關火工材料儲存、發放、運輸、使用、回收等管理制度,對因乙方因素造成甲方的停工、停產、罰款,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的損失。乙方負責採出礦石、廢渣中的殘存、拒爆火工品的篩揀與銷燬工作,堅決杜絕殘存火工品的外流和二次使用。若因乙方原因發生火工品的外流,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違約責任

1、凡違反本協議條款均屬違約,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直接經濟損失和其它經濟賠償。若甲乙雙方協商後更改的條款不屬違約,但須有補充協議。

2、如果乙方違反安全管理“一、2、(5)”條款,甲方有權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賠償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乙方一個月完不成甲方下達的計劃任務,乙方應主動向發包人書面說明情況;連X人員必須及時撤離施工現場及住房,不得防礙下一潛在施工隊伍的進入和施工。

4、甲方因故拖延向乙方付款,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要補償乙方誤工費、停工費,月底付清。若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延付則不屬違約。

5、乙方因故中止或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與甲方協商同意,甲乙雙方暫停結算,待甲方在一個月內尋找新的承包方來接替乙方工作後再行結算。在合同中止或解除生效後,乙方應將本合同工程範圍內一切生產物質、裝置和材料無償歸還、交付甲方並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6、甲方因故需中止或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經與乙方協商同意,一個月後,無論甲方是否找到接替方,乙方均可自行撤工,甲方給予乙方結算所有已經形成的、經雙方驗收合格的工程施工、採礦生產費用。在合同中止或解除生效後,如屬於乙方的井上裝置和設施,甲方有租賃或購買的優先權,其辦法另行協商。

7、在合同期滿且不再續簽時,甲方交給乙方使用的所有裝置、設施,乙方未按裝置清單提供的數量及提供時裝置的狀況交給甲方的,所發生的裝置維修費及由此產生的誤工費由乙方承擔。

8、因不可抗力致使工程施工和生產經營無法進行,不屬違約範疇,如自然災害、戰爭、經濟危機、經融危機、政府原因等。

十、其他約定

合同簽訂後,乙方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場,並辦理所有登記及證件手續。乙方專案負責X公司出具委託證明。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合同執行有異議時,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提請有關部門仲裁。

2、與本合同相關的補充協議、附件,均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如相互牴觸時,以本合同為準。

3、本合同經甲乙方認可,雙方對上述各項條款應認真嚴格執行。

4、本合同期限自合同簽訂日起至2X日終止。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優先與乙方續訂合同,續訂合同需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予確認。

5、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附表:

《礦山開拓、採準、採礦、支護工程施工單價表》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代理人: 專案負責人:

X年 月 日

礦山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公司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在 聯合有限責任公司下屬X號井硐鉛鋅礦山開挖施工承包給乙方打硐開採施工,特訂立本合同,希雙方遵守約定。

一、協議內容

甲方有X公司X號井鉛鋅礦硐承包給乙方打硐開採,由乙方負責組織人員進行施工,甲方按人工掘挖井硐和人工開採方式及所有附屬工程。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承包給乙方施工,甲方按噸位和礦硐進尺m計算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按月計價支付全部施工打硐採礦款。

二、承包範圍:

甲方在X公司所承包的所有範圍內,如出現區域山林權屬糾紛,造成一切投資損失由甲方全權負責賠償給乙方。

三、勞務費單價和結算

1、掘井打洞按米計價:施工工序,打眼放炮,裝運棄出到棄土場,每米單價含出洞口運距40米內,在每月底對當月施工量進行收方計價,次月5日內付清。如甲方不按時

付清工程計價款項或延遲收方計價付款時間,造成乙方損失,乙方有權停工並向甲方索賠所有損失。此單價在鉛鋅每米噸1.4萬至2萬元內,以後隨著物價,隨行就市,雙方協商漲跌調價。

3、甲乙雙方計價依據,以雙方現場派住的管理人員簽字為依據計價。

四、管理方法

1、甲方負責協調周邊關係,處理協調一切糾紛和地方人、畜、路、自然和諧安全,配合好乙方全面施工工作。乙方負責全面施工生產工作,教育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2、在生產過程中乙方的上崗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乙方應當高度注意安全事故存在的隱患,出現隱患及時排除。乙方進入礦山打眼放炮人員,必須由熟練人員進行,不得聘請無技術的人員進行打眼炮工作。乙方應指派專業人員排除危石,仔細觀察地質構造情況,及時排除可能出現的嘣塌事故,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如出現工傷安全事故的責任,由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賠償和處理工傷事故的費用。

3、開採所需的爆破物品和所有機械裝置和材料,由甲方負責採購提供給乙方使用,為了不影響乙方生產,甲方保證按時提供爆破物品給乙方使用。乙方使用的炸材按實際使用的數量在工程款中扣回支付甲方。其它由甲方負責。

4、甲方作為礦山業主,對提供給乙方勞務承包開採範圍的礦點具備礦開採的合法手續,並負責保證乙方進入礦區的三通一平工作。為乙方生產提供方便。

5、因甲方造成乙方施工時停工待料和甲方協調不力,出現停工待班,造成的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每個人停班務工費按120元/天和賠償其它所有損失。

五、因開挖時損害山林、草、樹木植被,環保、自然災害、泥石流等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六、搭建各種設施,由甲方協調佔用。如因協調不力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承包期滿後,乙方與甲方繼續延續合同。

八、甲方必須保持本硐區域的完整性,不得再轉包給其它方。

九、違約責任:

希雙方都遵從協議,履行約定條款。不能違約,若違約,違約方賠償守約方一切損失,並處罰違約金30萬元補償給守約方。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交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定補充協議。如協商解決未果,訴訟到合同簽訂地或乙方居住地法院裁決。

十二、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約地點:

年 日 月

礦山承包合同 篇5

開採礦山承包合同書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公司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在聯合有限責任公司下屬井硐鉛鋅礦山開挖施工承包給乙方打硐開採施工,特訂立本合同,希雙方遵守約定。

一、協議內容

甲方有 公司號井鉛鋅礦硐承包給乙方打硐開採,由乙方負責組織人員進行施工,甲方按人工掘挖井硐和人工開採方式及所有附屬工程。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承包給乙方施工,甲方按噸位和礦硐進尺m 計算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按月計價支付全部施工打硐採礦款。

二、承包範圍:

甲方在公司所承包的所有範圍內,如出現區域山林權屬糾紛,造成一切投資損失由甲方全權負責賠償給乙方。

三、勞務費單價和結算

1、掘井打洞按米計價:施工工序,打眼放炮,裝運棄出到棄土場,每米單價含出洞口運距40米內,在每月底對當月施工量進行收方計價,次月5日內付清。如甲方不按時付清工程計價款項或延遲收方計價付款時間,造成乙方損失,乙方有權停工並向甲方索賠所有損失。此單價在鉛鋅每米噸1.4萬至2萬元內,以後隨著物價,隨行就市,雙方協商漲跌調價。

3、甲乙雙方計價依據,以雙方現場派住的管理人員簽字為依據計價。

四、管理方法

1、甲方負責協調周邊關係,處理協調一切糾紛和地方人、畜、路、自然和諧安全,配合好乙方全面施工工作。乙方負責全面施工生產工作,教育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2、在生產過程中乙方的上崗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乙方應當高度注意安全事故存在的隱患,出現隱患及時排除。乙方進入礦山打眼放炮人員,必須由熟練人員進行,不得聘請無技術的人員進行打眼炮工作。乙方應指派專業人員排除危石,仔細觀察地質構造情況,及時排除可能出現的嘣塌事故,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如出現工傷安全事故的責任,由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賠償和處理工傷事故的費用。

3、開採所需的爆破物品和所有機械裝置和材料,由甲方負責採購提供給乙方使用,為了不影響乙方生產,甲方保證按時提供爆破物品給乙方使用。乙方使用的炸材按實際使用的數量在工程款中扣回支付甲方。其它由甲方負責。

4、甲方作為礦山業主,對提供給乙方勞務承包開採範圍的礦點具備礦開採的合法手續,並負責保證乙方進入礦區的三通一平工作。為乙方生產提供方便。

5、因甲方造成乙方施工時停工待料和甲方協調不力,出現停工待班,造成的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每個人停班務工費按120元/天和賠償其它所有損失。

五、因開挖時損害山林、草、樹木植被,環保、自然災害、泥石流等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六、搭建各種設施,由甲方協調佔用。如因協調不力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自___年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在承包期滿後,乙方與甲方繼續延續合同。

八、甲方必須保持本硐區域的完整性,不得再轉包給其它方。

九、違約責任:

希雙方都遵從協議,履行約定條款。不能違約,若違約,違約方賠償守約方一切損失,並處罰違約金30萬元補償給守約方。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交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定補充協議。如協商解決未果,訴訟到合同簽訂地或乙方居住地法院裁決。

十二、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代表:_____

乙方代表:_____

簽約地點: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礦山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經濟關係和責任,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有關法規和有關安全、技術規定,以及省、市、縣有關礦業開發、生產、施工、安全方面的規定、條例,在遵法守紀、平等互利、精誠合作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總則

1、工程名稱及內容

工程名稱:礦井下中段至採掘工程及其附屬工程,包括開拓工程、採準工程、切割工程、採礦出礦生產、巷道探礦工程。

工程地點:。

2、承包方式及範圍

實行採掘工程單價總承包的方式,包括風、水、電、提升、運輸、通風、排水等採掘工程所有工序及相關費用。

⑴掘進:含鑿巖、爆破、出扒渣、支護、掌子面通風、運輸、提升、管線架設、軌道的鋪設等掘進相關工作。

⑵採礦:含落礦、採場通風、支護、頂幫管理、大塊處理、漏斗搭設、平臺製作、天井支護及安裝、裝置安裝、出礦、運輸、提升、系統通風、對應管(線)路維護等採礦相關工作。

⑶新增永久裝置、設施的安裝。

⑷甲方負責提供變壓器、發電機、主排水管道、主空壓機、主絞車、主扇風機、主電纜給乙方使用、維護、保養及修理。

⑸乙方以包施工、包生產、包裝置(除甲方上述提供裝置之外)、包設施、包材料、包人工、包安全的承包形式對甲方專案進行總承包。為保證工程施工的順利進行,甲方負責解決工程施工外部環境及施工佔地徵用和費用。

(6)乙方施工過程中的永久性裝置、設施由甲方負責採購,乙方負責日後的維護、保養及修理.

(7)不允許乙方對承包的工程進行轉包,礦山施工生產的行政管理、裝置(設施)管理、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必須由乙方直接負責實施,不允許“以包代管”。

(8)乙方應按有關規定在旗辦理施工、資質認證登記等手續。

3、工期、工程量及質量標準

⑴日期:。

⑵工程量:具體數量以甲方生產作業計劃為準。

⑶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總體達到《礦山井巷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J213-90)、甲方工程設計標準和現行行業標準為準,合格率100%。不合格工程不予驗收結算。

4、施工、生產方式

(1)乙方按照甲方的生產、施工計劃和工程施工設計方案、採礦質量要求以及有關安全技術要求進行工程施工和採礦生產作業。

(2)乙方對甲方的生產、施工計劃和工程施工設計方案一經簽字同意,即視為認可,不得自行變更,並對施工生產和安全負責。

(3)本工程施工過程中一切變更、修改均應由甲方技術人員簽發的書面形式為準,乙方必須服從,但乙方可提出不同的意見和建議。

5、工程單價(見附表)

(1)表中未涉及工程專案根據實際需發生工程量,比照表中同類工程單價雙方協商解決。

(2)甲方設計工程規格大出表中同項工程規格的部分,折算成立方量,按同項工程的立方量單價80%給予乙方補償。

(3)臨時支護(長度在4米以內)由乙方承擔。超過4米時,材料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其他費用。

(4)經甲方認可的厚度小於0.8m的需採礦體和已採礦房的殘採作業,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採礦單價。

二、生產計劃的制定和施工要求

1、生產計劃的制定

(1)年計劃的制定:每年12月底,由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年度生產計劃,作為雙方下年度施工生產計劃的控制依據。

(2)月計劃的制定:在保障雙方確定的年度計劃總前提下,由甲方綜合考慮制定,雙方在每月各自生產排程會前後,召開甲乙方礦山工作協調會,以確定或調整下月礦山生產計劃、施工計劃。

(3)因甲方原因不能保障月計劃的完成,甲乙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商榷,由甲方對月計劃進行必要的調整。乙方不得對月計劃進行私自調整。

2、生產施工要求

(1)生產礦量要求:按當月生產計劃執行。

(2)礦石塊度要求:由乙方控制進入選礦廠礦石塊度不得超過350×350mm。超規格礦石由乙方負責到選廠破解。

(3)開採厚度要求:回採礦石經雙方協商,在礦體明晰、品位較高時,正常最小開採厚度0.8m以上,經甲方認可的厚度小於0.8m的高品位礦體,雙方另行協商採礦單價,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在符合安全技術條件下進行開採。

(4)礦房回採率>85%,採礦貧化率<10%。

(5)工程施工要求: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工程設計方案、技術要求、時間要求進行施工。

(6)有關出礦量按甲方計劃執行(出礦量按計劃可上浮20%),甲方應及時安排車輛將礦石拉往選礦廠。

三、甲方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定對乙方的採掘施工、勞動組織、生產、計劃、質量、安全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對不符合勞動用工要求和不適應安全生產要求的問題,乙方必須按要求予以糾正。如不改正,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停工、罰款、中止合同等處罰措施。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公司有關規定加強隊伍管理,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行為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

3、甲方有權檢查乙方的施工進度、生產安全和施工質量,如發現乙方存在違反安全生產的行為或施工質量不合格的現象,有責令停工、停崗、整改或按合同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的權力。如不改正甲方可立即停止乙方施工直至中止合同。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解決好礦石、毛石混雜的問題,一旦發現未經分檢或分檢不徹底,甲方有權處罰。

5、如果乙方不聽從甲方合理指揮、出現乙方人員與甲方人員鬧事或到甲方住所鬧事等,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6、如乙方一個月完不成生產任務,乙方應向甲方主動書面說明情況,連續兩個月完不成計劃任務或分期計劃任務,甲方有權中止合同。

7、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加強對各類安全生產設施、裝置及生活設施的維護和保養,發現損壞由乙方及時修復或照價賠償,問題嚴重的甲方有權作出進一步處罰。

8、甲方免費提供給乙方住房、生活用水。但乙方必須對生產、生活設施維護好,杜絕浪費。如果發現乙方人員損壞、浪費甲方資源,甲方有權利進行處罰。

9、甲方為乙方處理好生產周邊環境、確保生產人員不受人為干擾。

10、負責編制單體採掘工程方案、施工設計,在施工前2天向乙方提供並下達施工通知。

11、甲方在單體採礦工程設計中必須明確回採量、回採率、貧化率等各項技術指標。

12、負責對乙方工程施工、生產進度和質量的檢查、驗收。

13、協助乙方做好礦山安全生產工作,並有權督促、檢查乙方進行安全整改。

14、負責按月結算合格工程款項。

15、負責保障乙方能夠連續施工的基本條件。

16、甲方礦山管理人員的調整,應及時向乙方書面通知。

四、乙方責任、權力和義務

1、負責礦山施工、生產、生活的內部管理,自行解決生產生活所需裝置、設施、物資材料、人員、運輸等,並對生產、生活區職工、財產的安全負責。

2、乙方接到甲方的單體工程方案、施工設計後,2天內給予提出異議或簽收。否則,對影響施工生產負責。

3、負責施工質量、施工進度、生產質量以及生產、施工計劃的完成,配合並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現場檢查、指導。

4、對井口堆礦質量及掘進中的副產礦石質量負責,礦石和渣石要求分類堆放。

5、負責礦房房壁的加固、支護處理、防止圍巖廢石塌落混入(經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特殊地質因素除外)。

6、乙方對甲方所下達的各項通知書須簽字簽收,並負責保障連續施工的基本條件。

7、乙方協助甲方搞好、處理生產周邊環境。

7、對甲方違章和不合理的施工通知書,乙方有權拒籤,並及時提出理由和修改意見。

8、乙方必須配備安全生產所需要的管理人員、採礦、地質、測量技術員,並經過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乙方礦山管理人員、技術人員、施工人員的調整,主要裝置的更換,應及時向甲方書面通知。

9、乙方必須配備不少於2人的取得資質的專職安全管理員,負責整個礦山的生產安全工作。

10、乙方必須配備現場值班管理員。

11、乙方必須將己方施工人員登記造冊(含姓名、性別、年齡、身份證號、戶口所在地等資訊),並將其名單報送甲方留存。乙方如有人員變動必須及時更新名冊並報甲方。

五、安全生產、安全施工責任

1、甲方負責督促乙方做好礦山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工作,乙方負責礦山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安全教育、安全設施、礦山救護等礦山安全工作的具體實施,並建立健全礦山安全保障機構、裝置、設施、人員。

2、乙方在礦山必須配備齊全並持有資格證的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完整的細緻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實施辦法,做到安全責任層層落實到班組到個人。

3、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對新工人進行崗前培訓,定期對工人進行安全教育,保證所有特種工持證上崗,每天召開班前安全生產會。

4、對甲方下達的符合安全生產規定的有關安全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無條件簽收,並付諸於行動。

5、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人身事故、工程事故、生產事故、裝置事故等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甲方可以協助處理。

6、甲方人員下井前須通知乙方,並服從乙方現場管理人員的合理安排。

7、甲方人員下井檢查過程中,乙方管理人員必須陪同。

8、乙方必須及時為井下所有工人辦理工傷保險,併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裝置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9、乙方必須交納甲方安全風險抵押金20萬元。簽定合同時交10萬元,其餘10萬元在結算時分期扣除。待工程結束後,如乙方未出現安全、拖欠工人工資等未解決問題,甲方將押金全部返還乙方。

六、每月工程驗收、生產驗收、安全檢查辦法

1、每月甲方財務結算前(每月25-28日)由甲方組織並會同乙方人員(乙方驗收人員不超過3人)對工程量、工程質量、出礦量、出礦質量進行驗收,同時對安全管理、安全施工、安全生產進行系統檢查。驗收前甲乙雙方確定參加驗收人員名單,驗收後所有參加驗收人員均須在驗收單上簽字。嚴禁非驗收組成員參與驗收現場。

2、對不合格的工程專案當月不予驗收、結算。乙方負責返工合格後在次月一併驗收,返工費用自負。

3、沒有施工通知書的工程和超出施工通知書的工程不予驗收。

4、存窿礦量的驗收:實地測量計算礦量數為準,礦石松散係數1.6。

5、採出礦量的驗收:以實際過磅計量數為準。

6、凡安全檢查不合格,乙方必須按期整改,否則甲方有權對當月所有工程量、生產量暫不予結算,待整改合格後再行結算。

7、副產礦石量,從當月出礦量中扣除(礦石實方比重為3噸/立方)。

7、工程驗收單、安全檢查表一式三份,甲方乙雙方簽字後,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作為結算依據。

七、結算、付款辦法

1、工程量以驗收單為據結算工程費用。

2、採礦工程的驗收以礦石過磅單(重量)為依據進行結算。

3、月結算日為當月28日驗收(特殊情況除外),15天內付工程款的90%,餘下10%留存甲方作為乙方風險抵押金(風險抵押金留足20萬元後不再留存),雙方合同終止時一次全部付清。

4、乙方符合甲方技術要求和現場指導下開採的運至地表的生產礦石,甲方予以認可,並按合同單價和結算辦法給予預結算。

5、工程施工、出礦生產等費用按結算額支付。

6、結算時乙方須出具正式發票和甲方礦山主管部門的驗收單、結算單。

八、甲乙雙方對保障生產計劃完成、保障生產質量、保障安全施工生產的約定

1、乙方將所承包礦山屬於乙方的井上所有主要裝置、設施作為施工生產和安全生產的抵押保證,其產權和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2、井下排水電費由甲方負擔(單獨裝表),其他生產電費由乙方負擔。甲方生活區用電由甲方負擔(單獨裝表),乙方生活區用電由乙方負擔。

3、凡因乙方主觀人為因素造成的停工,停工一天對乙方罰款1000元。

4、乙方將掘進中廢石倒入礦堆,發現一次,按1000元—5000元對乙方進行罰款。

5、乙方將掘進中副產礦倒入廢石山,按每車1000元—5000元對乙方進行罰款。

6、乙方沒有及時處理礦房壁或及時支護採場而發生圍巖混入的廢石,乙方負責人工挑揀,如由甲方安排人工挑揀,其費用由乙方支付。特殊地質因素除外。

7、在甲方設計的開採範圍,回採時不能剔除的夾石,由乙方安排人工挑揀,其費用由甲方支付。

8、嚴格杜絕超標大塊礦石進入選廠。對無論何種原因進入選廠的大塊礦石,不再安排反運回礦山,按實際形成量扣除乙方相應的出礦量和採礦費用。因大塊礦石造成選廠停產,乙方須承擔選廠停產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9、甲方按當月採掘進度計劃和採礦貧化率對承包人進行考核,未完成當月進度計劃部分,掘進每米扣罰100元,採礦每噸扣罰30元;發現人為損失、貧化,按1000元/次罰款,並負責廢石或礦石的分撿;未分撿部分,按500元/噸罰款。

10、在出礦質量合格的情況下,如年總出礦量超額完成計劃,則對乙方給予獎勵,獎勵額計算為:年超產礦量×採礦單價×5%。

11、凡因乙方原因,礦房回採率、開採貧化率、礦塊回收率達不到下達的生產質量和技術要求,每單項每減少1個百分點,按所出礦量採礦費的2%進行扣罰;每單項每增加1個百分點,按所出礦量採礦費的2%給予獎勵;對實施的單項扣罰在當月結算中執行,對實施的單項獎勵在年底中一次性執行。

12、凡因甲方原因(不可抗拒力、政府原因等因素除外)造成乙方停工兩天以上,應付誤工費每人每天30元。

13、井建工程所有的軌道、管道、線路等輔設均屬甲方所有。根據甲方的技術要求,應鋪設軌道、風水管線、電纜、照明線、天井梯子平臺等而未按要求施工,或未經甲方同意而隨意拆除上述設施的,所在工程不予驗收或按所在工程的合同價款處罰。

14、甲方交給乙方使用的所有裝置、設施,由乙方負責維護、保養,合同期滿或解除時,乙方按裝置清單提供的數量及提供時裝置的狀況交還給甲方。

15、乙方井下工人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守則(如:沒戴安全帽、喝酒、睡崗、盲炮不清理、火工品管理不規範等行為),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對乙方處以200-10000元罰款。

16、如果材料市場價格發生10%以上的波動,本合同期滿需續簽時雙方協商調整合同單價。

九、火工品管理。

乙方工程施工所需火工材料由甲方代購,結算時扣回。甲方負責火工品倉庫管理與倉庫發放,乙方必須按國家相關規定負責火工品從倉庫至使用地點的運輸。乙方必須要嚴格遵守有關火工材料儲存、發放、運輸、使用、回收等管理制度,對因乙方因素造成甲方的停工、停產、罰款,乙方負責賠償甲方的損失。乙方負責採出礦石、廢渣中的殘存、拒爆火工品的篩揀與銷燬工作,堅決杜絕殘存火工品的外流和二次使用。若因乙方原因發生火工品的外流,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十、違約責任

1、凡違反本協議條款均屬違約,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直接經濟損失和其它經濟賠償。若甲乙雙方協商後更改的條款不屬違約,但須有補充協議。

2、如果乙方違反安全管理“一、2、(5)”條款,甲方有權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必須承擔全部責任,並負責賠償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乙方一個月完不成甲方下達的計劃任務,乙方應主動向發包人書面說明情況;連X人員必須及時撤離施工現場及住房,不得防礙下一潛在施工隊伍的進入和施工。

4、甲方因故拖延向乙方付款,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要補償乙方誤工費、停工費,月底付清。若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延付則不屬違約。

5、乙方因故中止或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與甲方協商同意,甲乙雙方暫停結算,待甲方在一個月內尋找新的承包方來接替乙方工作後再行結算。在合同中止或解除生效後,乙方應將本合同工程範圍內一切生產物質、裝置和材料無償歸還、交付甲方並賠償甲方直接經濟損失。

6、甲方因故需中止或解除合同,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經與乙方協商同意,一個月後,無論甲方是否找到接替方,乙方均可自行撤工,甲方給予乙方結算所有已經形成的、經雙方驗收合格的工程施工、採礦生產費用。在合同中止或解除生效後,如屬於乙方的井上裝置和設施,甲方有租賃或購買的優先權,其辦法另行協商。

7、在合同期滿且不再續簽時,甲方交給乙方使用的所有裝置、設施,乙方未按裝置清單提供的數量及提供時裝置的狀況交給甲方的,所發生的裝置維修費及由此產生的誤工費由乙方承擔。

8、因不可抗力致使工程施工和生產經營無法進行,不屬違約範疇,如自然災害、戰爭、經濟危機、經融危機、政府原因等。

十、其他約定

合同簽訂後,乙方人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進場,並辦理所有登記及證件手續。乙方專案負責X公司出具委託證明。

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合同執行有異議時,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提請有關部門仲裁。

2、與本合同相關的補充協議、附件,均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如相互牴觸時,以本合同為準。

3、本合同經甲乙方認可,雙方對上述各項條款應認真嚴格執行。

4、本合同期限自合同簽訂日起至2X日終止。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優先與乙方續訂合同,續訂合同需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雙方予確認。

5、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山承包合同 篇7

甲方(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承包方):

鑑於乙方承包甲方礦山開採一事,根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供甲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甲方將位於長嶺重晶石礦山1礦區的開採權承包給乙方開採經營。

2、承包期限: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

3、承包費:乙方的開採量在4000噸以下時,甲方每月收取40萬元的承包費,若乙方每月開採的產量超過4000噸至8000噸的部分,除每月支付40萬元以外,超過4000噸的部分,甲方按照每月的實際產量(超過4000噸的部分)收取每噸100元承包費,8000噸以上的部分,按照每噸80元據實計收承包費。

4、稱量方式:由甲乙雙方各自派遣一人蔘與稱量,稱量結果由甲乙雙方的工作人員共同簽字確認。

5、付款方式:每個月16號之前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肆拾萬元整,超過部分按照合同第3條的約定結算,乙方應將承包費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開戶行:中國農業銀行湖北路儲蓄所,賬號:6228480030384657018,乙方每月16號之前將上述款項打入該賬戶即視為甲方收到承包款,超過肆拾萬元的部分也應當一併打入甲方指定的上述銀行賬戶。

6、保證金:為保障本合同的切實履行,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大寫:壹佰貳拾萬元整,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將保證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上述銀行賬戶。

7、若出現乙方不按期支付每月的承包費或者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受到相關的行政處罰時,甲方所收取的壹佰貳拾萬元保證金不予退還;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乙方自動退場,甲方所收取的保證金不予退還。若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乙方未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由甲方退還收取的保證金,不支付利息。

8、乙方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礦山安全生產管理的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安全生產,在乙方承包期間,乙方應當根據主管部門的規定完善安全生產設施,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在承包期間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責任,若因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墊付相關的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9、若因乙方的安全生產不合格或者乙方受到相關的行政部門的處罰導致停工等,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的行政處罰費用,同時,乙方不得因停工拒付甲方的承包費,停工期間仍然按照每月40萬元支付甲方的承包費,直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

10、採礦許可證延期由甲方自行辦理,其餘證件包括施工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炸藥許可等均由乙方自行辦理,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由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1、在乙方承包期間,稅費、保險費、復墾費、環保費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因乙方偷稅漏稅或者甲方未交納相關的保險費用,導致甲方受到行政處罰,甲方所收取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所欠的稅費由乙方承擔,若甲方進行稅費的墊付,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若因乙方偷稅漏稅導致甲方的採礦許可證被吊銷,由乙方負責賠償。

12、開採權範圍內的徵地(甲方現在已經徵用的土地由甲方無償交給乙方)、道路改建、擴建、礦石運輸、銷售、採礦所用的生產裝置、水電費、工人工資等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

13、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費用,由第三方鑑定確認。

14、甲方現有的生產裝置提供給乙方使用,不收取任何費用,但乙方應當自行保護和維修好甲方所提供的生產裝置,具體裝置由甲乙雙方列出交接清單予以確認,在合同承包期限屆滿或者乙方退場時歸還甲方,並保證甲方所提供的生產裝置能夠正常執行。

15、若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16、本合同一式兩份,是甲乙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山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依照《合同法》《公司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在 聯合有限責任公司下屬X號井硐鉛鋅礦山開挖施工承包給乙方打硐開採施工,特訂立本合同,希雙方遵守約定。

一、協議內容

甲方有X公司X號井鉛鋅礦硐承包給乙方打硐開採,由乙方負責組織人員進行施工,甲方按人工掘挖井硐和人工開採方式及所有附屬工程。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承包給乙方施工,甲方按噸位和礦硐進尺m計算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按月計價支付全部施工打硐採礦款。

二、承包範圍:

甲方在X公司所承包的所有範圍內,如出現區域山林權屬糾紛,造成一切投資損失由甲方全權負責賠償給乙方。

三、勞務費單價和結算

1、掘井打洞按米計價:施工工序,打眼放炮,裝運棄出到棄土場,每米單價含出洞口運距40米內,在每月底對當月施工量進行收方計價,次月5日內付清。如甲方不按時付清工程計價款項或延遲收方計價付款時間,造成乙方損失,乙方有權停工並向甲方索賠所有損失。此單價在鉛鋅每米噸1.4萬至2萬元內,以後隨著物價,隨行就市,雙方協商漲跌調價。

2、甲乙雙方計價依據,以雙方現場派住的管理人員簽字為依據計價。

四、管理方法

1、甲方負責協調周邊關係,處理協調一切糾紛和地方人、畜、路、自然和諧安全,配合好乙方全面施工工作。乙方負責全面施工生產工作,教育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2、在生產過程中乙方的上崗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乙方應當高度注意安全事故存在的隱患,出現隱患及時排除。乙方進入礦山打眼放炮人員,必須由熟練人員進行,不得聘請無技術的人員進行打眼炮工作。乙方應指派專業人員排除危石,仔細觀察地質構造情況,及時排除可能出現的嘣塌事故,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如出現工傷安全事故的責任,由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賠償和處理工傷事故的費用。

3、開採所需的爆破物品和所有機械裝置和材料,由甲方負責採購提供給乙方使用,為了不影響乙方生產,甲方保證按時提供爆破物品給乙方使用。乙方使用的炸材按實際使用的數量在工程款中扣回支付甲方。其它由甲方負責。

4、甲方作為礦山業主,對提供給乙方勞務承包開採範圍的礦點具備礦開採的合法手續,並負責保證乙方進入礦區的三通一平工作。為乙方生產提供方便。

5、因甲方造成乙方施工時停工待料和甲方協調不力,出現停工待班,造成的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每個人停班務工費按120元/天和賠償其它所有損失。

五、因開挖時損害山林、草、樹木植被,環保、自然災害、泥石流等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六、搭建各種設施,由甲方協調佔用。如因協調不力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在承包期滿後,乙方與甲方繼續延續合同。

八、甲方必須保持本硐區域的完整性,不得再轉包給其它方。

九、違約責任:

希雙方都遵從協議,履行約定條款。不能違約,若違約,違約方賠償守約方一切損失,並處罰違約金30萬元補償給守約方。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交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定補充協議。如協商解決未果,訴訟到合同簽訂地或乙方居住地法院裁決。

十二、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山承包合同 篇9

甲 方: 身份號碼: 聯絡辦法:

乙 方: 身份號碼: 聯絡辦法:

甲方現有 米黃玉礦擬承包給乙方開採。為明確雙方的責權利,實現雙方共贏之目的,確保乙方礦山正常開採和生產,雙方在誠信自願、公平合法的基礎上,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信守。

一、承包方式及風險負擔辦法:

1、甲方提供礦山(注:開採證號為 ),不出資,不參與經營,不承擔乙方開採生產和經營過程中的任何風險和虧損;協助為乙方提供炸材(注:炸材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及外圍事務的協調,促使乙方礦山正常開採生產和經營。

2、乙方全額承包,即包出資,包開採,包責任,包安全,包所有一切風險和虧損,裝置自備,工隊自定,食宿自理,盈虧自負,風險自擔;開採成果歸乙方所有,並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標準向甲方支付承包價款。

二、承包期限及開採範圍:

1、承包期限為叄年,即自20xx年 月 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三、合同承包價款及付款辦法、時間和要求:

1、每年承包價款為 元( 元),三年承包價款共計 元( 元);該價款系甲方應得的淨價款。

2、分三批付款:即乙方於本合同簽訂成立生效之日起的三日內首付甲方現金 元;第二年公曆元月7日前支付甲方現金 2、開採範圍:元;第三年公曆元月7日前支付甲方現金 元;付款均以收款收據或金融部門匯款單據為準。

3、有關要求:

①乙方必須按時全額付清第一批合同價款;否則,自逾期付款之日起,本合同將自動提前解除並終止;對第二、第三兩批價款,如乙方不按時付款的,自第一次逾期付款之日起,三個月後即視為乙方自動退出合同,並無條件地放棄承包合同的經營權和收益權,本合同亦將自動提前解除並終止。

②合同第一批價款全部兌現完畢之日起,甲方須儘快著手處理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之前的遺留問題和協調炸材事宜; 月後,確保乙方即可正常動工生產。

③若遇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之前潛在的遺留問題不能按時排除的,甲方要最早時間通知乙方,原則上在不以耽誤生產為主,雙方在另行協商的時間內務必共同合力徹底解決。

四、施工安全及事故責任承擔辦法: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採礦同行業操作規程安全施工,合法用工,並必須為其所屬的管理和作業人員辦理勞動安全工傷保險,切實強化勞動安全措施及保障;否則,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責任事故(含機械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2、如因乙方人員施工資質(資格)存在缺陷或違規(章)違法操作產生的一切責任後果,概由乙方負全部責任;亦與甲方無任何關係。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及約定的其它事宜: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正當履行合同規定;正常情況下,須及時提供炸材(注:政府行為或管理部門的因素造成的情形除外);如因甲方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之前的遺留問題(注:含礦帶上需要搬遷住戶處理及費用承擔?保證道路暢通?負責協調地方各級行政部門問題?)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生產且造成乙方實際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如因此耽誤乙方生產時間的(注:以連續耽誤時間在半個月以上的為準,不累計,且須以雙方共同書面記載內容為準),由甲方負責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向後補足並延續。

2、乙方有權自主規劃、生產和經營;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前述礦山開採經營權轉讓或變相轉包給其他第三人;不得破壞性掠奪開採。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必須注意水土流失,防止引發山火,不滋事,不擾民;必須依法嚴格運輸、管理和使用炸材;如所需的炸材被損、被盜、流失、借用及違規管理和使用造成不良法律後果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一切法律責任和後果。

4、本合同承包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對外繼續發包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續包權;相反地,如甲方不需對外繼續發包的,甲方有權及時收回前述礦山經營權;乙方必須無條件地撤走礦山所有機械裝置和其所開採的礦石,不得影響甲方繼續經營;否則,如乙方怠於撤除和清理的,甲方有權予以處理,且不賠償乙方任何經濟損失和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5、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未盡事宜,可按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執行;或經雙方另行協商同意後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主合同效力同等。

六、合同變更及爭議處理辦法:

1、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條款;如確需變更本合同條款的,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徵得對方的同意;否則,由過錯方承擔一切經濟賠償責任。

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因合同條款發生糾紛,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自願選擇由守約方所在地的司法部門調解或訴請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七、違約責任:

本合同承包期限內,雙方中任何一方均不得無故毀約(違約)、單方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否則,由過錯責任方支付給守約方本合同總價款額20%的違約金;如造成損失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的,過錯責任方無條件地賠償給守約方四倍的經濟損失,並承擔相應的一切法律責任。

八、本合同書自甲乙雙方簽字捺印之日起成立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本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效力同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山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就甲方名下的 和 承包給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及當地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結合實際情況,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簽訂合同條款如下:

一、承包礦山地址

自 年_月_日至 年_月_日止,期限為 年,時間按乙方正常開採日算起,合同期滿後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二、採礦承包方式:

1、為大清包,甲方給乙方提供一切正當開採手續(其中包括採礦許可證及所需證件),其餘採礦所需的機器裝置全部由乙方自備,(自行負責油、水、電費用和員工食宿等)火攻材料甲方供給,乙方付款。

2、乙方在簽訂合同時,向甲方交付合同保證金50萬元整人民幣和擔保費100萬元整人民幣。乙方機械裝置入場一後,甲方一次性退還50萬合同保證金,100萬元擔保費用在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甲方退還給乙方。

3、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一個月內乙方可以進入小西溝鐵礦和23#礦,做生產準備及開採運營。

4、35%,乙方佔比例65% ,23#礦,甲方佔比例57%,乙方佔比例43%。

三、約定開採量,乙方必須保證合格塊礦各 萬噸。超額開採產量 甲乙雙方按 分成, 甲乙雙方按甲方 成,乙方 成分配。

四、驗收方法:乙方必須保證礦石質量,無泥沙摻合。

五、開採的礦石以磅單為結算依據。 所生產出來的礦石由甲乙雙方共同銷售(甲方進行財務監管)。每月1日前將開採的礦石量彙總(以磅單為準)上報甲方。經雙方確認甲方每噸收取 元管理費。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負責現場治安,以免非礦區工作人員無理取鬧,至使礦山無法正常開採。

2、對乙方管理的開採現場、安全生產、機器裝置的使用和礦山整體生產狀況予以全面監管。

3、制定礦區各項管理制度,並監督乙方貫徹執行。

4、負責對乙方開採的工程進度、質量進行監督,組織檢查驗收。

5、負責按合同約定,按時撥付勞務費款。

6、對違規作業、裝置帶病生產,存在安全隱患等事項,有權給乙方下達停產整改通知、罰款,對不服從管理及對甲方造成重大影響,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7、負責火工材料供應,費用按市場價,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組建鐵礦開採施工隊伍,對鐵礦開採生產、安全和技術管理負全責,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監管和按合同約定的生產計劃,組織生產。

2、負責開採人員的招聘,規範用工乎續,向甲方提供所聘用人員的身份證、照片,特種工程證件等基本資料,由甲方登記備案。

3、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管理制度,培訓和教育員工合理施工,文明作業。

4、安全生產,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行業和甲方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嚴格執行礦山相關行業安全管理規範和操作流程。

5、乙方的管理人員,必須認真務實的履行安全檢查,對發現採礦工程中隱患或問題,必須及時有效地予以排除和解決。

6、在工程承包期間,無論任何原因發生的傷亡事故都與甲方無關,並且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七、如遇有關部門的正常檢查甲方負責辦理相關手續已卻保礦山正常開採。

八、本合同體現雙方的真實意願,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以上條款,甲乙雙方要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違約或無故解除合同,否則,責任方要承擔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和法律後果。

十、在招投標中標後20日內,甲乙雙方簽訂正式合同,同時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有開採手續及地質圖紙。

十一、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因政策性原因及其他不可預見因素影響,導致停產或協議部分或全部條款無法履行,各方協商解除部分或全部條款的履行,或者延遲履行。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山承包合同 篇1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茲就平江縣福壽山鎮大和村脈石英礦開採工程承包的有關事項,經自願、平等協商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標的物:平江縣福壽山鎮大和村脈石英礦(證號:嶽預採(20xx)009號)。

第二條 承包範圍:礦體覆蓋層剝離、脈石英礦開採工程。

第三條 承包期限:一年(20xx年6月~20xx年6月)。

第四條 風險保證金:乙方須向甲方交納風險保證金5萬元(人民幣,以下幣種均指人民幣),本合同簽訂一月內支付。當發生工傷事故需要進行醫治、賠償時,如乙方未能及時履行義務,甲方可以用該項風險金進行預先處理,而後由乙方承擔相關費用並及時補足;當該項風險金不足予償付時,甲方有權依法向乙方追償。承包期限屆滿,乙方如無違約行為或欠款,甲方應全額退還風險保證金(不計息)。

第五條 保證金及安全責任:根據作業崗位設臵的要求,乙方向甲方提供崗位職數和人員名單,由甲方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費由甲方承擔。如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除保險公司賠償或給付的保險金外,其餘不足部分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乙方如需提高保險金額,自行支付相應的保險費。由於乙方責任原因造成從業人員漏保、未保,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對安全管理負全責,應對安全專項經費列入預算,設臵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採用各項安全防護措施,配備有關安全保護裝置用品。有關特殊工種(如爆破、裝載機、挖掘機、電焊等)須持有崗位資格證書,否則不準上崗作業。

第六條 發包方式:總承包(人工、材料、裝置、安全等項)。

第七條 承包綜合單價:合格礦石36元/噸(包括出渣運距<200m的運費、裝車費)。

第八條 計量方式及驗收標準:礦石開採工程按原礦石運輸電子磅計碼單為準。

第九條 結算及支付方式:工程量每月結算一次,於次月5日之前甲方向乙方支付當月工程款。

第十條 民爆物品的計價與管理:電、炸藥、導爆管等甲方根據乙方每月的實際耗用量與當月工程量一併結算。開工第一個月暫由甲方出資採購,並在當月工程款中扣回;第二個月開始由乙方出資採購。

第十一條 質量要求:乙方應嚴格遵照甲方制定的開採方案進行作業,合理、有效提高原礦利用率和原礦質量。如有夾層、夾石、應先行剔除;無法剔除而需一同爆破的,廢石應予徹底清理。其它工程應符合施工設計要求。

第十二條 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礦山的所有權、處臵權、管理權;

2、監督管理乙方的施工作業行為,並有權要求乙方整改、返工甚至停工;

3、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積極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力爭減少人力方面造成的誤工、停工;

5、承擔礦山公路、堆場、尾礦壩等工程專案的費用及稅金、資源費。

6、提供電源、水源及乙方人員基本生活設施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享有該工程的承包經營收益,承擔承包經營虧損;

2、按時、足額收取工程款;

3、遵守有關法律、開採方案、作業流程及安全制度等,遵守當地民風民俗,服從甲方的管理,積極配合、協助甲方開展各項工作。

4、承擔各項承包生產所需要的裝置、設施、用品、材料(炸材、油品、零配件等)的購臵、維修、更新費用以及所產生的人員工資、水電費、伙食費、安全經費、醫療費用等。

5、不得向第三方轉包或變相轉包。

6、乙方承包期滿,甲方所提供的裝置應處於良好運轉狀態,如有損壞應予修復。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約定應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承擔違約金5萬元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觸犯法律法規的,還應承擔法律責任;守約方還有權解除合同。如屬乙方違約,甲方可從風險保證金優先扣除違約金、賠償金,並由乙方及時補足。不可抗力的因素(如政策和法規調控、戰爭、自然災害、資源枯竭或開採價值低下、地質結構條件變化等)應視為免責,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解除、終止的條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予以解除或終止:

1、承包期限屆滿;

2、雙方一致同意;

3、工程專案完成或不能完成;

4、工程專案違反法律被撤銷。

第十五條 合同的續展:本合同承包期限屆滿後,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書面形式延長承包期限,也可另行簽訂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第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開工時間初步擬於20xx年6月中旬,具體時間根據天氣、公路工程進度而定,以甲方的開工令為準(提前5天通知)。開工時間提前或延後不視為甲方違約。

2、承包單價中不含稅金,由甲方承擔。乙方在購買材料、裝置時應以甲方的名義開具發票,交由甲方建賬。

3、乙方負有現場保管礦料的責任,如有失竊、盜採,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甲方制定的施工方案,如與現場有出入之處,乙方有權建議甲方進行變更、調整,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對於甲方下達的不安全、不合理的施工指令,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5、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力提高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下達的各專案標任務。

6、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日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可經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山承包合同 篇12

範X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礦山承包開釆合同範X,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  乙方:  依照《民法典》《公司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 在 聯合有限責任公司下屬號井硐鉛鋅礦山開挖施工承包給乙方打硐開採施工,特訂立本合同,希雙方遵守約定。  

一、協議內容  甲方有公司號井鉛鋅礦硐承包給乙方打硐開採,由乙方負責組織人員進行施工,甲方按人工掘挖井硐和人工開採方式及所有附屬工程。現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承包給乙方施工,甲方按噸位和礦硐進尺計算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按月計價支付全部施工打硐採礦款。  

二、承包範圍:  甲方在公司所承包的所有範圍內,如出現區域山林權屬糾紛,造成一切投資損失由甲方全權負責賠償給乙方。  

三、勞務費單價和結算  

1、掘井打洞按米計價:施工工序,打眼放炮,裝運棄出到棄土場,每米單價含出洞口運距40米內,在每月底對當月施工量進行收方計價,次月____日內付清。如甲方不按時付清工程計價款項或延遲收方計價付款時間,造成乙方損失,乙方有權停工並向甲方索賠所有損失。此單價在鉛鋅每米噸1.4萬至2萬元內,以後隨著物價,隨行就市,雙方協商漲跌調價。  

2、甲乙雙方計價依據,以雙方現場派住的.管理人員簽字為依據計價。  

四、管理方法  

1、甲方負責協調周邊關係,處理協調一切糾紛和地方人、畜、路、自然和諧安全,配合好乙方全面施工工作。乙方負責全面施工生產工作,教育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2、在生產過程中乙方的上崗人員必須進行安全教育。乙方應當高度注意安全事故存在的隱患,出現隱患及時排除。乙方進入礦山打眼放炮人員,必須由熟練人員進行,不得聘請無技術的人員進行打眼炮工作。乙方應指派專業人員排除危石,仔細觀察地質構造情況,及時排除可能出現的嘣塌事故,確保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如出現工傷安全事故的責任,由甲乙雙方按有關規定賠償和處理工傷事故的費用。  

3、開採所需的爆破物品和所有機械裝置和材料,由甲方負責採購提供給乙方使用,為了不影響乙方生產,甲方保證按時提供爆破物品給乙方使用。乙方使用的炸材按實際使用的數量在工程款中扣回支付甲方。其它由甲方負責。  

4、甲方作為礦山業主,對提供給乙方勞務承包開採範圍的礦點具備礦開採的合法手續,並負責保證乙方進入____區的三通一平工作。為乙方生產提供方便。  

5、因甲方造成乙方施工時停工待料和甲方協調不力,出現停工待班,造成的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每個人停班務工費按120元天和賠償其它所有損失。  

五、因開挖時損害山林、草、樹木植被,環保、自然災害、泥石流等損失由甲方自行負責,與乙方無關。  

六、搭建各種設施,由甲方協調佔用。如因協調不力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七、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在承包期滿後,乙方與甲方繼續延續合同。  

八、甲方必須保持本硐區域的完整性,不得再轉包給其它方。  

九、違約責任:雙方都遵從協議,履行約定條款。不能違約,若違約,違約方賠償守約方一切損失,並處罰違約金30萬元補償給守約方。  

十、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交公司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一、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另定補充協議。如協商解決未果,訴訟到合同簽訂地或乙方居住地法院裁決。  十

二、本協議經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