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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種植承包合同(通用22篇)

欄目: 承包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3.07K

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1

甲方:乙方:

林木種植承包合同(通用22篇)

雙方為了共同把萍鄉市委黨校新校區綠化景觀工程快速高質量按時完成,達到驗收合格標準,為了雙方友好,不發生任何爭執,特定如下協議:

1、施工地點:

2、施工單位: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乾)。

4、所承包的工程量:新校區內未完成的綠化量以設計20xx年6月第三版圖紙為準,包括新增補苗(雙方認可並簽字的附件一(3)頁,小苗數量僅供參考,實際用量按設計要求質量標準。樹木數量如遇甲方供苗按附件二(2)頁認定的清單苗木價格相對扣減)

5、甲方應盡職責:甲方應24小時有足夠的水源供用和放置苗木場地,加班時用電源。甲方在對乙方苗木驗收合格無異議後,在約定時間(節假日除外)付好款項。

6、乙方應盡職責:乙方應該注意清潔衛生,文明施工,苗木應按甲方規定大小,質量不得隨意改變,變更應與甲方協調同意後,才能變更苗木,苗木不得有病苗,應保證紅花綠葉。

7、工程承包總造價:總造價伍拾貳萬元整。(不含稅)。

8、付款方式:按工程進度60%付款,苗木進場第一車後,從第二車開始分段付款(付款按造價60%)。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15天之內付工程總造價90%,其餘10%的保證金待一年養護期滿樹苗驗收後15天之內付清。

9、其他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10、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甲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經公平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承包合同。

一、承包林木基本情況

具體位置 林木棵樹 。

二、承包林木用途

本承包樹木必須用於林業生產,乙方必須加強林地的管護,並切實落實林地林木管護措施。林木採伐後,必須在當年或次年進行更新造林。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樹木的所有權屬全部乙方。

2、甲方有權按承包合同約定檢查、監督乙方對樹木林地的管護,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林木的行為;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林木所有權,不得非法變更和解除承包合同,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必須按照統一規劃進行植樹造林,造林苗木要選用優良品種,並保證苗木質量,苗木高度達到3.5米以上,地徑達到2.5公分以上,栽植後要統一塗白1.2米,並用紅油漆標記,達到整齊一致。

4、乙方在承包期間,要加強管護,保證所承包林木完整無缺,發現缺失,應及時補栽。並按照有關技術規程對樹木進行修枝、塗白、病蟲害防治等,並保證在麥收或秋收季節不能焚燒秸稈和燒死燒傷樹木。

四、其他事項

1、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如有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5000元,造成對方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依法簽訂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範圍和內容:負責綠化苗木及行道樹的種植

4. 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不包料(即只承包勞務部分)。

第二條 工程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條 工程合同造價:

1、苗木種植 元/m2,包括喬木、灌木、地被種植(挖種植穴、種植、搭支架、防寒處理),不含行道樹,共計 m2,合計人民幣 。

2、行道樹 元/ 株,共計 株,合計人民幣 。

以上二項合計人民幣 元,(不含稅金)。

第四條 人工種植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簽定合同後,甲方在工程施工前支付乙方合同總造價的 %;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 %時,甲方應在五日內支付給乙方

合同總造價 %人工種植進度款;

3.工程竣工後,甲方應在五日內支付乙方至合同總造價 %的人工種植進度款;

4.工程驗收後甲方七日內完成工程結算的稽核工作(按實際發生量結算)。工程結算後三日內付清所有剩餘款項。

5.若因甲方拖欠人工種植款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停工、窩工,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種植質量和檢查驗收

1.本工程的種植質量要求為合格;

2.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現場監督檢查;

3.工程竣工後,由甲方及時組織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將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乙方不負責後期養護。

第六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甲方

(1)辦理土地徵用、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等協調工作;

(2)按規定提供施工場地並進行種植土回填及初步平整;

(3)提供苗木種植所需的輔助材料(如:吊車、支架、草繩、底肥等)

(4)提供健康完整的苗木到達施工現場。

(5)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支付工程進度款及配合乙方辦好竣工結算工作。

2.乙方

(1)施工場地的細平整(粗平整、大範圍的土方搬運、清除建築垃圾不含在乙方的工作範圍內)

(2)檢查甲方苗木的完好性,接收苗木。

(3)喬木種植(包括:挖種植穴、栽種、搭支架、纏草繩、澆定根水)

(4)灌木及地被種植(包括:灌地被種植、澆定根水)

(5)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在交工前應負責管理,並清理好場地;

第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仲裁機構仲裁,仲裁機構由甲乙雙方協商而定。

第八條 附則

本合同未盡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發包方(蓋章)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簽名):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 年______月____日

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4

城市公園林木種植承包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經甲方同意將位於折達路兩側長公里、_______鎮生活區樹木種植工作交由乙方承包。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現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一、乙方責任

樹木種植要求:

①種植樹名:國槐、柳樹;

②種植前要將種植範圍內的垃圾、雜草、雜樹清除乾淨;

③挖樹坑要求:長80cm×寬80cm×深80cm;

④樹坑間距:樹木間距為6m,栽植在道路兩旁;

⑤澆水要求:每棵樹栽植完成後重組澆水兩次;

⑦樹種植後由於以下原因造成樹種死亡的,乙方必須無條件給予及時補種,補種的樹木不另計人工費:

a.屬雙方非故意原因造成樹種死亡;

b.自然原因造成樹木死亡;

二、款項結算及付款方式

種植樹木人工:按人民幣______元/棵結算,共需栽植樹木________棵,總工資________元   付款方式:種植工作完成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清。

三、在承包期內,乙方要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搞好防火、治安等工作,因乙方原因出現的一切安全意外事故由乙方負全責。

四、若本合同其中條款與實際情況矛盾並有欠合理處,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作出修改。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5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法人代表:

為加快現代林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推進綠色生態泰安建設的實施意見》,從維護法律程式的嚴肅性、制約性、懲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發,為確保發包方、承包方合法權益,在公開、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對原簽訂合同重新進行調整和完善),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標的

二、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依法發包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林地使用權、林木使用權。

(2)監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管理林木、林地資源。

(3)監督、檢查、制止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損害所承包經營林地和林木資源的行為。

(4)依法依規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約定,按時足額繳納承包費用。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的排他性用益物權,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合同有效期內,在不破壞林木,確保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使用權、自主經營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除家庭承包方式以外的其它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繼承權,並依法享有開發林地、發展林下經濟的權利。

(2)在承包經營期限內,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有權自主流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使用權。

(3)有權依法制止(舉報)破壞林地,毀壞林木,攜帶火種進山、燒荒、野炊,違法狩獵、捕鳥、破壞護林標誌物及其它林業設施等違法行為。

(4)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依法合理的保護利用林業用地。不準私自砍伐、濫挖林內原有以及承包後新栽植樹木,不準毀林開墾、採石、採礦、取沙、取土、建房、造墳等非法破壞林地活動,不準侵佔或破壞林內集體道路及設施,確保承包的森林資源持續增長和生態環境不斷改善。

(2)承包經營期限內,可自主流轉所承包林權權屬,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以外的其他經濟組織或人員的,須依法經甲方同意;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之間的,須經甲方備案。

(3)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按時足額交納承包費,如逾期不交或拖欠,每超期一天需加付欠款額3‰的滯納金。

(4)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內完成所承包林地的造林綠化任務,存活率保持在85%以上。

(5)林木需要採伐時,要提出採伐申請,經甲方同意,依法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後方可採伐,並按林木採伐許可證規定時限,負責採伐跡地更新造林工作,成活率達到85%以上。

(6)負責承包期內林木林地資源保護管理工作,對盜伐濫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古樹名木保護、防止水土流失負有直接責任;遇有破壞林地、毀壞林木等違法行為,在制止的同時須及時上報林業主管部門。

(7)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林木生產經營、林權權屬流轉。

(8)如遇國家依法徵用、佔用林地、必須服從大局需要,及時配合政府辦理相關手續。

(9)承包期滿時,乙方要保證林木正常生長並達到成林標準,成材樹不低於50株或林木鬱閉度不低於65%,林內原集體附屬物完整無損。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四、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後即生效。承包期內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違約方要承擔相應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有以下三種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直接終止合同,無償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保留追繳乙方未交承包費並加收3‰滯納金的權利:拖欠承包費達三個月以上的;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內前未完成造林綠化任務,存活率未保持在85%以上的;林木依法採伐後,未能及時更新或未達到85%成活率的。

(三)在承包期內乙方遇有破壞林地、毀壞(盜伐)林木、攜帶火種進山、燒荒、野炊、違法狩獵、捕鳥、破壞護林標誌物及其它林業設施等違法行為不制止、不舉報,或者監守自盜、濫伐(挖)林木、違章用火、毀壞古樹名木的,依法追究責任。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直接終止合同,無償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保留追繳乙方未交承包費並加收3‰滯納金的權利。

五、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變化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或修改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執行中如遇有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事宜,由乙方選定仲裁機構或應訴法院。

(二)在乙方承包經營合同期限內,如依法對林木進行採伐,採伐收益甲乙雙方按_: 比例分成(或全部支付給乙方)。

(三)在乙方承包經營合同期限內,如遇國家建設依法徵用、佔用林地而造成中途終止合同或承包林地減少,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其林木補償費全部支付給乙方(但約定林木採伐時收益按比例分成的,需按約定執行);林地補償費除乙方在承包期內新增地上附屬物補償歸乙方所有外,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繳納承包費時扣除承包剩餘期限內被徵佔面積的承包費用。(四)承包期滿時,林地使用權、林木使用權全部無償交歸甲方,乙方對承包期內依法自行建設或購置的除道路以外的設施裝置有權自行處置,乙方無違反合同情節所交保證金原額退還。甲方在另行發包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五)如國家法律政策對集體林地、林木權屬有新的規定時,以修改後的國家法律政策為準。

(六)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原簽訂合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作廢)。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鄉政府、區林業局各執一份。

甲方(村委公章): 法人代表 (簽字):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

經辦人(簽字):

年 月 日

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6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承包範圍和內容:負責綠化苗木及行道樹的種植

4. 承包方式:由乙方包工不包料(即只承包勞務部分)。

第二條 工程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條 工程合同造價:

1、苗木種植 元/m2,包括喬木、灌木、地被種植(挖種植穴、種植、搭支架、防寒處理),不含行道樹,共計 m2,合計人民幣 。

2、行道樹 元/ 株,共計 株,合計人民幣 。以上二項合計人民幣 元,(不含稅金)。

第四條 人工種植價款的支付與結算

1.簽定合同後,甲方在工程施工前支付乙方合同總造價的 %;

2.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 %時,甲方應在五日內支付給乙方合同總造價 %人工種植進度款;

3.工程竣工後,甲方應在五日內支付乙方至合同總造價 %的人工種植進度款;

4.工程驗收後甲方七日內完成工程結算的稽核工作(按實際發生量結算)。工程結算後三日內付清所有剩餘款項。

5.若因甲方拖欠人工種植款或不可抗力等其他因素而影響工程進度,造成乙方停工、窩工,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種植質量和檢查驗收

1.本工程的種植質量要求為合格;

2.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圖紙、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並接受甲方現場監督檢查;

3.工程竣工後,由甲方及時組織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後,將工程移交給甲方管理,乙方不負責後期養護。

第六條 雙方負責事項

1.甲方

(1)辦理土地徵用、障礙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隱蔽的),並提供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等協調工作;

(2)按規定提供施工場地並進行種植土回填及初步平整;

(3)提供苗木種植所需的輔助材料(如:吊車、支架、草繩、底肥等)

(4)提供健康完整的苗木到達施工現場。

(5)組織對工程的竣工驗收,並按合同規定日期支付工程進度款及配合乙方辦好竣工結算工作。

2.乙方

(1)施工場地的細平整(粗平整、大範圍的土方搬運、清除建築垃圾不含在乙方的工作範圍內)

(2)檢查甲方苗木的完好性,接收苗木。

(3)喬木種植(包括:挖種植穴、栽種、搭支架、纏草繩、澆定根水)

(4)灌木及地被種植(包括:灌地被種植、澆定根水)

(5)確保工程質量,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如期完工和交付;

(6)在交工前應負責管理,並清理好場地;

第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仲裁機構仲裁,仲裁機構由甲乙雙方協商而定。

第八條 附則

本合同未盡事項,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工程竣工交驗,結清工程尾款後自然失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7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加快現代林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共泰安市委、泰安市人民政府關於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推進綠色生態泰安建設的實施意見》,從維護法律程式的嚴肅性、制約性、懲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發,為確保發包方、承包方合法權益,在公開、平等、自願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對原簽訂合同重新進行調整和完善),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標的

二、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依法發包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林地使用權、林木使用權。

(2)監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管理林木、林地資源。

(3)監督、檢查、制止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損害所承包經營林地和林木資源的行為。

(4)依法依規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約定,按時足額繳納承包費用。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的排他性用益物權,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合同有效期內,在不破壞林木,確保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使用權、自主經營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除家庭承包方式以外的其它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繼承權,並依法享有開發林地、發展林下經濟的權利。

(2)在承包經營期限內,按照依法、自願、有償的原則,有權自主流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使用權。

(3)有權依法制止(舉報)破壞林地,毀壞林木,攜帶火種進山、燒荒、野炊,違法狩獵、捕鳥、破壞護林標誌物及其它林業設施等違法行為。

(4)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依法合理的保護利用林業用地。不準私自砍伐、濫挖林內原有以及承包後新栽植樹木,不準毀林開墾、採石、採礦、取沙、取土、建房、造墳等非法破壞林地活動,不準侵佔或破壞林內集體道路及設施,確保承包的森林資源持續增長和生態環境不斷改善。

(2)承包經營期限內,可自主流轉所承包林權權屬,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以外的其他經濟組織或人員的,須依法經甲方同意;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之間的,須經甲方備案。

(3)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按時足額交納承包費,如逾期不交或拖欠,每超期一天需加付欠款額3‰的滯納金。

(4)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內完成所承包林地的造林綠化任務,存活率保持在85%以上。

(5)林木需要採伐時,要提出採伐申請,經甲方同意,依法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後方可採伐,並按林木採伐許可證規定時限,負責採伐跡地更新造林工作,成活率達到85%以上。

(6)負責承包期內林木林地資源保護管理工作,對盜伐濫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古樹名木保護、防止水土流失負有直接責任;遇有破壞林地、毀壞林木等違法行為,在制止的同時須及時上報林業主管部門。

(7)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林木生產經營、林權權屬流轉。

(8)如遇國家依法徵用、佔用林地、必須服從大局需要,及時配合政府辦理相關手續。

(9)承包期滿時,乙方要保證林木正常生長並達到成林標準,成材樹不低於50株或林木鬱閉度不低於65%,林內原集體附屬物完整無損。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四、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後即生效。承包期內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違約方要承擔相應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有以下三種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直接終止合同,無償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保留追繳乙方未交承包費並加收3‰滯納金的權利:拖欠承包費達三個月以上的;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內前未完成造林綠化任務,存活率未保持在85%以上的;林木依法採伐後,未能及時更新或未達到85%成活率的。

(三)在承包期內乙方遇有破壞林地、毀壞(盜伐)林木、攜帶火種進山、燒荒、野炊、違法狩獵、捕鳥、破壞護林標誌物及其它林業設施等違法行為不制止、不舉報,或者監守自盜、濫伐(挖)林木、違章用火、毀壞古樹名木的,依法追究責任。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直接終止合同,無償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保證金不予退還,同時保留追繳乙方未交承包費並加收3‰滯納金的權利。

五、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變化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或修改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執行中如遇有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事宜,由乙方選定仲裁機構或應訴法院。

(二)在乙方承包經營合同期限內,如依法對林木進行採伐,採伐收益甲乙雙方按_: 比例分成(或全部支付給乙方)。

(三)在乙方承包經營合同期限內,如遇國家建設依法徵用、佔用林地而造成中途終止合同或承包林地減少,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賠償責任。其林木補償費全部支付給乙方(但約定林木採伐時收益按比例分成的,需按約定執行);林地補償費除乙方在承包期內新增地上附屬物補償歸乙方所有外,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繳納承包費時扣除承包剩餘期限內被徵佔面積的承包費用。

(四)承包期滿時,林地使用權、林木使用權全部無償交歸甲方,乙方對承包期內依法自行建設或購置的除道路以外的設施裝置有權自行處置,乙方無違反合同情節所交保證金原額退還。甲方在另行發包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五)如國家法律政策對集體林地、林木權屬有新的規定時,以修改後的國家法律政策為準。

(六)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原簽訂合同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作廢)。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鄉政府、區林業局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鼓勵集體個人承包造林政策,經甲乙雙方協商,鑑定如下合同。

1、具體位置:從_________至_________,長大約_____米,植樹三米一株,共可植樹_____株。

2、權屬:等到樹木成材以後,由乙方負責辦理砍伐證明,處理應該支付的資金以外,經濟所得按2:8(甲方2,乙方8)的比例分配。

3、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①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樹苗,並負責把樹穴挖好,樹木栽上。 ②在管理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援。

4、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①乙方負責樹木的管理。

②乙方負責由甲方所栽的樹苗成活率達到85﹪以上(當年秋季由甲方指定相關人員同乙方共同檢查樹苗的成活率)如果達不到85﹪的成活率,乙方在第二年負責把所缺的樹苗如數補栽上(此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保證成活率不低於85﹪。

③在平時的樹木管理工作中,由乙方負責,並接受甲方的指導和監督。

5、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開始正式生效。

6、合同期限從20xx年一月一日至2030年一月一日。

7、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另送一份到鎮農發中心辦公室存檔備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促進植樹造林植業,加速綠化速度,滿足對苗源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苗圃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樹苗的栽培發包給乙方承擔,乙方根據承包任務劃出_________畝_________分土地作為______苗圃,地點在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共為甲方栽培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____樹苗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第二年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的出 苗率應達到_________%以上;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_________元,其中,第一年撥給_________元,第二年撥 給_________元,_________;甲方每年為乙方提供化肥_________斤。甲方向乙方撥款和提供化肥時間,均為每年的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

3.甲方應向乙方無償傳授各種樹苗的栽培技術,提供有關育苗的參考資料,每季度派技術員指導不少於_________次。

4.苗木出圃時,乙方應保證_________樹苗高不低於__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_____公分;______樹苗高 不低於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_____公分,_________。各種樹苗均不得有爛根、黑根,無嚴重病蟲害。

5.乙方負責按品種、按量、按質、按時出圃樹苗,由甲方於每年的______月_______日以前負責包銷完。每株權苗價格為 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價款由甲方與購方統一結算,乙方應根據甲 方的發苗提單向購方發苗,出圃樹苗的包捆由乙方負責。

6.購方購買數量較多的樹苗時,由甲、乙、購三方對出圃樹苗作抽樣檢查,對質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補齊。

7.樹苗銷售完畢,雙方應於_________天以內辦完結算手續,銷售樹苗款按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樹苗售價如因有關部門調價而上升或下降,雙方應按比例增加或減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樹種樹秧,應按不合格部分樹種樹秧價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須相應減少乙方栽培樹苗的數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和化肥,應比照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

約金,並相應減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樹苗的義務。甲方如不能按時按量銷售樹苗,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樹苗售價,按乙方應該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給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生產出合格的樹苗,少生產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購方發放樹苗,每一百株樹苗遲發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樹苗,出售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元。

發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承 包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 (以上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上簡稱乙方)

經甲方同意將位於 樹木種植工作交由乙方承包。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現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條款:

一、乙方責任

(1) 樹木種植要求:

①種植樹名: ;

②種植前要將種植範圍內的的雜草、雜樹清除乾淨;

③挖樹坑要求:長 寬 深 ;

④樹坑間距:直 , 橫 ;

⑤施肥要求:每棵樹要投放 後,再將泥土翻平;

⑥種樹時,樹頭的膠紙必須撕掉,否則罰款 元/棵;

⑦樹種植後由於以下原因造成樹種死亡的,乙方必須無條件給予及時補種,補種的樹木不另計人工費:

a. 屬雙方非故意原因造成樹種死亡;

b. 自然原因造成樹木死亡;

c. 由於其他人為原因或非相關物體原因造成樹種有所損傷但找不到肇事者且無法追究責任。

二、款項結算及付款方式

(1) 種植樹木人工:按人民幣 元/棵結算,此價包括以上所列事項。

(2)付款方式:按種植進度 %付款,種植工作完成後,經甲方驗收合格後, 內付清。

三、在承包期內,乙方要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搞好防火、治安等工作,因乙方原因出現的一切安全意外事故由乙方負全責。

四、若本合同其中條款與實際情況矛盾並有欠合理處,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作出修改。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發包方):乙方(承包方):

為了開拓市場經濟,促進農業生產發展,調整農村產業結構,由傳統農業向規模農業、特色農業、現代農業發展,從而達到帶動農民增收致富的目的。

進賢縣北極生態果園會同四川省彭山縣江口鎮果技員袁章華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達成承包果園協議,其協定合同內容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在進賢縣七裡鄉建設村北極水生態果園內的新餘蜜桔、桃,面積約200畝承包給乙方。

二、承包期限為十年,即從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月1日止。

三、乙方承包果園後,自管理,自投資(肥料、農藥、中耕、除草、修剪、治蟲、守護、人工工資)。其中:乙方每年年底回家過春節,在此期間,如有人、畜損壞果樹,乙方概不負責。

四、利益分配:甲方所分得總收入的30%(包括村民租金),乙方所分得總收入的70%(負責全投資)。

五、交款時間:乙方從購果方交納訂金開始,乙方付給甲方訂金30%款項,中途付給甲方賣果子30%的款項,待乙方賣完最後一車果子後,乙方與甲方結算,並付清當年甲方所得的30%款項。

六、甲乙雙方真誠合作,互相信任,果園內所產出的水果,包括銷售渠道、價格,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

七、本合同在有效期內,如遇特大的、毀滅性的、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高溫、冰凍、冰雹、颱風、蟲害、毒氣等)給當年的果樹、果子造成嚴重傷害,甲方應根據受害程度遞減甲方的提成部分,造成果樹死亡的,乙方概不負責。

八、本合同在有效期內,如遇人、畜損壞果樹,或有偷盜者,乙方交由甲方全權處理。

九、違約責任:本合同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不得違約,如有一方違約,需賠償對方的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十、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補充,補充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十二、本合同甲乙雙方一經簽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恐日後無憑,故立此合同為證。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因甲方種植火龍果,需要勞動力種植,乙方自願承包該項勞務工程,經雙方協議如下:

一、承包給乙方的工程地點:位於冊亨縣雙灌鎮路吉村。

二、甲方承包給乙方種植火龍果工程,暫定 套。要求時間於20xx年8月份前全部栽種結束。

三、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工程,栽種工價11元(拾壹元)。

四、甲方將火龍果柱、盤、苗、肥料運到大公路邊上,其於的運輸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運到地裡。

五、付款辦法:乙方到工地做工五天以上,甲方借支生活費給乙方,根據工程進度,甲方借支的金額控制在總金額的70%以內,工程完工,經雙方驗收合格後,餘款在30天內全部付清,乙方在中途離開,甲方有權不結帳。

六、乙方人員進入工地,在各方面首先做到安全第一,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進行做工,如果乙方出現不安全的一切事故,就乙方(民工)自己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七、質量要求:行距3米,窩距2.5米,乙方打高深度為50公分,窩大小隻要能放下去就行。磊盤四周為50公分以上,肥料每窩不低於4斤,栽苗每窩栽3株苗。平臺寬度不低於80公分以上,一定把樁栽穩、栽直。苗需用布條捆好。

八、在執行合同中,有什麼問題,雙方協商解決,本協商時之前,必須按原合同執行。如未完成任務,中途退出,甲方有權不付工價。

以上協議雙方簽字。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13

發包方(出租)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農村經濟,維護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北京市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的規定和社員(村民)大會討論通過的承包(租賃)方案,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租賃)果園的面積及位置:

甲方將集體所有的_____畝果園發包(出租)給乙方承包(租賃)經營。果園的四至界限為東至___南至___西至__ 北至____。

二、經營方式(集體、合夥、個人承包或租賃):

三、承包(租賃)期限:

承包(租賃)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四、承包費(租金)數額、交款日期、交款方式

(一)承包費(租金)數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承包費(租金)交款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費(租金)交款方式: 。

五、資產的處置:

(一)經評估(清查),承包(租賃)果園中現有果樹等資產總價值_____元。其中歸甲方所有提供乙方使用的資產____元,出售給乙方歸乙方所有的資產______元(詳見《現有資產價值及相權屬明細表》)。雙方對以上資產評估(清查)結果予以認可。

(二)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要負責保值增值。承包(租賃)期滿後,對實有資產要進行評估作價。其增值部分,由甲方投資形成的,歸甲方所有;由乙方投資形成的,歸乙方所有,其中經甲方同意形成的不動產部分由甲方出資購買。如資產減值,乙方負責補足差價款,但由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對乙方承包(租賃)的果園和乙方使用的其他集體財產擁有所有權。

(二)對乙方的經營情況有監督檢查權,對乙方的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有糾正制止權。

(三)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果樹的更新砍伐手續。

(四)保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

(五)協助乙方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為乙方提供下列服務水源、電源、及其它配套設施費用由_____負擔。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享有承包(租賃)果園和甲方提供其他資產的使用權。

(二)享有承包(租賃)經營果園的經營權、管理權、收益權。

(三)對承包(租賃)經營的果園經甲方同意可轉包或轉租。

(四)必須加強果園的管理,不準荒蕪,不搞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按技術要求管理果樹,做好護林防火工作。對甲方提供的其他資產負責保養和維修。

(五)按時交付承包款(租金)和各種稅款。

(六)承包(租賃)期內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

(七)承包(租賃)期內,果樹行間允許種植不影響果樹生長的農作物,不允許種植高杆作物。對老齡果樹更新、砍伐必須經甲方同意,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查批准。

八、違約責任:

(一)合同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款,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二)乙方不按期交納承包款(租金),每天按所欠承包款(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滯納金。超過30天的,甲方可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九、雙方協議的其他事項

(一)如遇國家佔地,佔地費歸甲方,地上物補償費歸所有權者。

(二)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本合同允許變更或解除。

(四)承包(租)期滿後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果樹及財產乙方應如數歸還,乙方自置的其它財產由乙方自行處理,否則無償歸甲方。

(五)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由雙方協商解決辦法,經社員代表會討論通過後,適當減免上交的租金。

十、本在履行中,當事人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時,須持本文書在一個月以前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並徵得鑑證機關同意,方可變更或解除。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並報經鑑證機關同意,可增加新的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不得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或解除。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區鎮鑑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技術服務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綠萃蔬菜種植專業合作社

為了組織實施好20__年科技推廣專案,更好地發揮科技推廣應用的作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增加專案區科技含量,以推廣淺水藕新品種、新技術為關鍵措施,以整合資源和創新農技推廣與服務機制為突破口。通過政府推動,市場拉動,專案帶動,建立科技人員直接到戶,良種新技術直接到田,技術要領直接到人的科技成果快速轉化長效機 制 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作內容

推廣淺水藕 新品種2個,推廣新技術包括淺水藕高效種植技術和病蟲害生物防治技術。

二、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①負責專案申報、組織實施和專案建設的 管理;②組織專家和技術人員開展科技推廣 工作;

③擬定科技培 訓內容,擇優確定科 技示範戶;④指導淺水藕新技術的推廣;

⑤注重科技推廣效果。負責調查研究,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探索科技推廣措施實施的長效機制。

2、乙方責任

①組織合作社社員和專案區群眾參加 技術培訓;②為專家和技術人員提供便利的工作 條件;

③組織發動,做好農戶參與新技術、新品種推廣的思想工作;④掌握農民生產示範中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解決生產和發展中的其它問題。

三、合作其他事宜

本協議未盡 事宜,甲乙方另行 商定。本協議一式 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長期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15

甲方:乙方:  雙方為了共同把____市委黨校新校區綠化景觀工程快速高質量按時完成,達到驗收合格標準,為了雙方友好,不發生任何爭執,特定如下協議:  

1、施工地點:  

2、施工單位: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乾)。  

4、所承包的工程量:新校區內未完成的綠化量以設計________年____月

第三版圖紙為準,包括新增補苗。(雙方認可並簽字的附件一(3)頁,小苗數量僅供參考,實際用量按設計要求質量標準。樹木數量如遇甲方供苗按附件二(2)頁認定的清單苗X價格相對扣減)  

5、甲方應盡職責:甲方應24小時有足夠的水源供用和放置苗X場地,加班時用電源。甲方在對乙方苗X驗收合格無異議後,在約定時間(節假日除外)付好款項。  

6、乙方應盡職責:乙方應該注意清潔衛生,文明施工,苗X應按甲方規定大小,質量不得隨意改變,變更應與甲方協調同意後,才能變更苗X,苗X不得有病苗,應保證紅花綠葉。  

7、工程承包總造價:總造價伍拾貳萬元整。(不含稅)。  

8、付款方式:按工程進度60%付款,苗X進場

第一車後,從

第二車開始分段付款(付款按造價60%)。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天之內付工程總造價90%,其餘10%的保證金待________年養護期滿樹苗驗收後天之內付清。  

9、其他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10、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甲乙方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16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乙方):

為進一步改善生態環境,提高綠化水平,甲方將轄區一定範圍內的楊樹栽植工作承包給乙方。為明確責任,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栽植範圍及要求

1、栽植範圍為甲方境內302省道南北兩側和靈雙路北段東西兩側的土地。株行距為4米,3米。

2、楊樹苗高度不得低於3·5米.成活率需達到85%以上,如因人為破壞,燒麥杆等原因造成的成活率降低,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乙方需在20xx年3月31日前栽植完畢,如因群眾妨礙施工,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應予以排除。栽植完畢後,由甲乙雙方共同進行清點株數。

二、栽植價格及付款方式

1、栽植價格為10元每株。

2、付款方式:前期苗木及栽植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墊付,甲方須在20xx年縣林業部門秋季驗收後,一次性向乙方付清承包款。

三、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履行此合同規定,要向甲方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

2、如甲方違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所有損失。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 方:(簽字)

年 日 月

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因甲方種植火龍果,需要勞動力種植,乙方自願承包該項勞務工程,經雙方協議如下:

一、承包給乙方的工程地點:位於冊亨縣雙灌鎮路吉村。

二、甲方承包給乙方種植火龍果工程,暫定 套。要求時間於20xx年8月份前全部栽種結束。

三、甲方承包給乙方的工程,栽種工價11元(拾壹元)。

四、甲方將火龍果柱、盤、苗、肥料運到大公路邊上,其於的運輸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運到地裡。

五、付款辦法:乙方到工地做工五天以上,甲方借支生活費給乙方,根據工程進度,甲方借支的金額控制在總金額的70%以內,工程完工,經雙方驗收合格後,餘款在30天內全部付清,乙方在中途離開,甲方有權不結帳。

六、乙方人員進入工地,在各方面首先做到安全第一,確保安全的情況下進行做工,如果乙方出現不安全的一切事故,就乙方(民工)自己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七、質量要求:行距3米,窩距2.5米,乙方打高深度為50公分,窩大小隻要能放下去就行。磊盤四周為50公分以上,肥料每窩不低於4斤,栽苗每窩栽3株苗。平臺寬度不低於80公分以上,一定把樁栽穩、栽直。苗需用布條捆好。

八、在執行合同中,有什麼問題,雙方協商解決,本協商時之前,必須按原合同執行。如未完成任務,中途退出,甲方有權不付工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山林資源,發展林業生產,振興經濟,現經甲方召開群眾會議,經討論決定將山林發包給乙方承包砍伐種植經營管理,為明確甲、乙雙方職責,使今後便於管理使用,有利於團結維護好各方的合法利益,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營方式:乙方利用承包的林地有權砍伐和種植、割油等投資經營專案,有權開發地面上下各種品質方面的資源,發展林業生產,乙方自主經營權,可自由轉包,合股其它承包者仍按原合同執行。

二、承包土地範圍: ,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實際面積按林業部門勾圖為準。

三、付款方式:合同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待林業部門實地勾圖邊界、政府認可後,乙方一次性將承包款項付清給甲方。

四、乙方將承包費付清給甲方後,承包範圍內的所有林木歸乙方所有,乙方如何經營,甲方不得干涉。

五、在承包期間雙方應遵守的事項:

1、甲方有義務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得到乙方承包範圍內砍樹、開荒種地等有損承包者利益的活動,如有損害乙方利益行為的,甲方要協助乙方對損害者追查責任,如果由甲方造成的,限期按實際損失一至三倍賠償給乙方損失。

2、甲方不得以各種藉口另行收取乙方的各種費用,有關承包地內的經營手續及費用開支,由乙方按政府有關規定辦理,所有費用與甲方無關。

3、現有通往該承包地內的道路要保持暢通,今後乙方有權繼續使用,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和理由封閉。需增修改的新路,甲方要給予提供方便和支援,在加寬、改直原有道路時,如有損壞現耕田地及農作物的乙方應給予賠償。

4、如果發生權屬糾紛,直接影響到乙方正常經營,給乙方造成不應有的經濟損失的,由甲方協助有關部門負責調處,如遇阻撓、調處不下,造成長期間不能經營的,甲方按不能經營期間順延受損面積承包期。

六、此合同一經簽訂成立,雙方不得違約或中途終止協議,甲方中途終止合同的,要雙倍退還給乙方已交的承包金及有關費用,還要按承包地面上當年收益產值(以有資質的部門評估為準)的五倍賠償給乙方。如乙方中途終止合同的,甲方不再退還給已交的承包金,並無償收回承包地及地面上的所有財產。

七、其它條款:

1、國家有關該承包地所能享受的各種政策屬乙方所有。

2、甲方幹部換屆、換人、基層組織名稱更改及戶主的變更均不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合同的執行。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或國家政策有變化,由雙方通過協商解決,由此產生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承包期滿後,甲方繼續發包此地,在同等的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甲方不再發包,乙方無條件地將承包土地及管理權交還給甲方。

八、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含家主)簽字按印公認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19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土地承包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 土地 畝承包給乙方,承包期限為三年(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對所承包的土地必須按有關法規和甲方的要求,栽種樹木,田間耕作,在保證條田內林木種植面積,林木株數的前提下,在林間可套種其它作物。

2、甲方土地按要求全面栽種樹木,乙方承包後,要對所有承包條田進行平整土地,治草治鹼,治蟲害,對條田內未成活的樹木要重新補栽,並保證林木的成活率和覆蓋率。(條田內每畝樹木成活率達85%以上,每畝覆蓋率達85%以上,即每畝樹木株數不少於110-120株,樹木的儲存率達100%),每年春季栽種的樹苗,經春夏生長期未成活者,乙方需在秋季進行補栽,至達到要求標準。

3、乙方所栽的樹木樹種為白楊或青楊。

4、乙方在承包地內種植樹木、作物、田間管理、林間耕作中的一切費用(人工、水、電、農藥等)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因田間耕作管理不當等原因造成樹木死亡,乙方要承擔賠償損失。

6、甲方有責任對乙方承包條田內土地平整,樹木栽種,田間管理,病蟲防治,防火防盜等實施監督,乙方需接受甲方提出的合理性建議和意見,並付諸實施。

7、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電力裝置、設施、圍欄設施、農機具、用具要精心保管、維護使用,如管理使用不當發生被盜,損壞,均由乙方承擔賠償,承包期間的各種險種、保險由乙方承擔,做到合法經營,安全生產。

三、甲方責任:

1、三年(20xx-20xx年度)內不收取土地承包費。

2、甲方將房屋、拖拉機、電機、水泵等物品(詳見清單)交於乙方使用,乙方應妥善管理並維修,確保甲方交管物品完好無損。

3、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

四、解除合同責任: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解除合同。

2、如果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栽種樹木,及保證樹木的成活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履行此合同規定,要向甲方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 元人民幣)。

2、如甲方嚴重違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20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土地承包協議:

一、甲方將位於 土地 畝承包給乙方,承包期限為三年(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對所承包的土地必須按有關法規和甲方的要求,栽種樹木,田間耕作,在保證條田內林木種植面積,林木株數的前提下,在林間可套種其它作物。

2、甲方土地按要求全面栽種樹木,乙方承包後,要對所有承包條田進行平整土地,治草治鹼,治蟲害,對條田內未成活的樹木要重新補栽,並保證林木的成活率和覆蓋率。(條田內每畝樹木成活率達85%以上,每畝覆蓋率達85%以上,即每畝樹木株數不少於110-120株,樹木的儲存率達100%),每年春季栽種的樹苗,經春夏生長期未成活者,乙方需在秋季進行補栽,至達到要求標準。

3、乙方所栽的樹木樹種為白楊或青楊。

4、乙方在承包地內種植樹木、作物、田間管理、林間耕作中的一切費用(人工、水、電、農藥等)均由乙方承擔。

5、乙方因田間耕作管理不當等原因造成樹木死亡,乙方要承擔賠償損失。

6、甲方有責任對乙方承包條田內土地平整,樹木栽種,田間管理,病蟲防治,防火防盜等實施監督,乙方需接受甲方提出的合理性建議和意見,並付諸實施。

7、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電力裝置、設施、圍欄設施、農機具、用具要精心保管、維護使用,如管理使用不當發生被盜,損壞,均由乙方承擔賠償,承包期間的各種險種、保險由乙方承擔,做到合法經營,安全生產。

三、甲方責任:

1、三年(20xx-20xx年度)內不收取土地承包費。

2、甲方將房屋、拖拉機、電機、水泵等物品(詳見清單)交於乙方使用,乙方應妥善管理並維修,確保甲方交管物品完好無損。

3、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經營活動。

四、解除合同責任:

1、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後,可以解除合同。

2、如果乙方不按甲方要求栽種樹木,及保證樹木的成活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違約責任:

1、如乙方不履行此合同規定,要向甲方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 元人民幣)。

2、如甲方嚴重違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21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為了共同把萍鄉市委黨校新校區綠化景觀工程快速高質量按時完成,達到驗收合格標準,為了雙方友好,不發生任何爭執,特定如下協議:

1、施工地點:

2、施工單位: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乾)。

4、所承包的工程量:新校區內未完成的綠化量以設計20xx年6月第三版圖紙為準,包括新增補苗(雙方認可並簽字的附件一(3)頁,小苗數量僅供參考,實際用量按設計要求質量標準。樹木數量如遇甲方供苗按附件二(2)頁認定的清單苗木價格相對扣減)

5、甲方應盡職責:甲方應24小時有足夠的水源供用和放置苗木場地,加班時用電源。甲方在對乙方苗木驗收合格無異議後,在約定時間(節假日除外)付好款項。

6、乙方應盡職責:乙方應該注意清潔衛生,文明施工,苗木應按甲方規定大小,質量不得隨意改變,變更應與甲方協調同意後,才能變更苗木,苗木不得有病苗,應保證紅花綠葉。

7、工程承包總造價:總造價伍拾貳萬元整。(不含稅)。

8、付款方式:按工程進度60%付款,苗木進場第一車後,從第二車開始分段付款(付款按造價60%)。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15天之內付工程總造價90%,其餘10%的保證金待一年養護期滿樹苗驗收後15天之內付清。

9、其他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10、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22

甲方:__地址:__電話:__身份證號:

乙方:__地址:__電話:__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達成以下土地承包經營合同:

一、承包土地:    ,面積   畝。

二、承包期限:   年,即   年  月——   年   月。

三、承包費用交納方式:    年  月—  年不上交,但需交押金  萬元,於合同簽定之日起交清。   年—   年每年每畝上繳    公斤棉花。

四、合同生效後,乙方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乙方如違反合同約定或發生經濟糾紛,均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連帶責任。

五、承包方式:乙方在承包期內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產品按規定處理。

六、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無權將土地另包他人,如有此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除按約定繳納承包費外,加倍賠付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七、合同期滿後,如乙方不再承包,本合同自動終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違約責任有約定的按約定,未約定的按法律規定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