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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荒地承包合同(通用20篇)

欄目: 承包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04W

集體荒地承包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集體荒地承包合同(通用20篇)

乙方(承包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村部兩委會研究決定,雙方本著平等、資源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荒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荒山荒坡的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東南西以溝邊為界、北以橋為界,租給乙方栽植核桃樹、種植、養業等。由乙方有償使用。

二、出租期限

承包期為__年。共230畝。

從20__年1月1日至2064年12月30日止。乙方應一次性付清50年的承包費20__元。承包到期後、乙方有排他性的優先繼續承包權20年、如乙方放棄承包權,所享用不予退還。

承包到期後,如乙方自願繼續享有排他性的'承包權10年,也可無償退出。

三、租金支付時間與方式

合同簽訂當日,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租金 共計人民幣:¥20__元整)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對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進行監督

2、依法維護雙方的權益不受任何侵犯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承包租荒坡上擁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2、合同期內如果國家對荒山荒坡進行補貼或徵用,地上附著物歸乙方,土地補償金全歸乙方。

3、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進行 轉租。合同期滿後,乙方有續租的優先權,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本合同簽訂後,除雙方協議一致外,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除合同.如果乙方違約則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繳納違約金人民幣:¥20__元(兩千元整);如果甲方違約則應當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除地上物外,繳違約金人民幣: ¥50000元(伍萬元整)。

七、糾紛的解決方式

在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起訴到當地法院即黃龍縣人民法院。

八、其他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個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證:

日期:

集體荒地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改善自然生態環境發展林業,植樹造林,造福後代。雙方協議以下合同。

一、乙方承包甲方山地、荒地560畝,綜合治理,栽植樹木。

二、承包期限雙方協定為20_年。

三、承包費:林地每畝30元,荒地每畝10元,付款一年一次兌現。

四、承包期內所有權,經營管理權歸乙方(專業合作社)所有。

五、甲方按乙方所需設計要求,提供公用辦公室,場所用地。

六、在本合同實施期間,如影響乙方落實,因此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賠償乙方一切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荒地承包合同 篇3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提高荒山土地利用,發展農村社會經濟,保護好生態環境,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願意把大坡頂集體荒山承包給乙方開發,具體條款規定如下:

一、該幅集體荒山東面__為界,南面__為界,西面__為界,北面__為界。

二、承包年限為叄拾年,從貳零壹壹年月日,至貳零肆壹年月日止。

三、承包價款叄拾年共計萬仟元整(元整),簽字後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開發的專案不能有汙染土地的專案,除此之外,乙方自主選擇開發專案,甲方不得干涉。

五、甲乙雙方簽字後,甲方自行處理群眾工作,如有阻攔等矛盾影響乙方利益,甲方負責減低損失。

六、乙方在開發中,如修建專案公路及其他臨時用地,所佔用的土地,由乙方進行施工開發,所遇群眾工作由甲方負責同樣給予解決,不準任何人阻攔,甲方必須無償讓出修建土地。

七、到期後,如甲方繼續願意承包出去,同等條件必須先等乙方承包,承包款另議,如協商不一致,甲方無償收回。

八、所承包的荒山所有林木歸乙方管理並受益,即所有權歸乙方,甲方不得有爭議。

九、如本寨有老人過逝選重乙方包的土地,可以使用,但面積在寬6米,長6米,多出的土地按市場折價。

十、本協議簽字後發生法律效力,任何方不得違約,如違約付違約金拾萬元。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村委會保留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集體荒地承包合同 篇4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承包方(乙方):

為加快我團發展壯大,完善土地依法承包,致富職工群眾,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經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九連現已開發的荒地,承包期為6年。

2、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團六年的土地承包費每畝400元,團一定六年不變。(不含連隊每年收取的連管費)

3、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住房,合同外的人甲方不提供住房。

4、甲方為乙方提供有償的生產資料和服務,提供生產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

5、甲方有權按照團生產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要求,督促、檢查、指導、管理乙方的各項生產活動。

6、合同到期後,甲方將對該土地從新發包,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與甲方簽定合同後,必須按甲方經營管理辦法和規定,足額向甲方交納生產自理金,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按46團經營管理辦法,與甲方簽定當年的生產經營承包合同,農產品訂單合同。如乙方不與甲方簽定相關合同,甲方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土地的承包權。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乙方該土地的承包權。

3、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私自將該承包的土地進行買賣,流轉。乙方承包的土地如要進行買賣、流轉必須由乙方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必須在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承包權。

4、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改變土地種植作物。乙方需改變承包土地的種植作物,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書面審定同意方可。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乙方的承包權,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全責。

5、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無故將所承包的土地撂荒,否則甲方將無償收回承包的土地。

6、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自覺遵紀守法,自覺遵守46團和連隊的各項管理制度

7、乙方在承包期內子女上學,享受團職工子女同等待遇。

三、甲、乙雙方商議的土地承包期: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四、乙方承包甲方連,地號畝。

五、乙方在承包期內,主栽作物為棉花,沒有團領導批示不得改種其他作物,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六、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和途徑: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八、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甲方: 乙方(承包方):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日

集體荒地承包合同 篇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就有關土地租賃事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並經甲方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甲方決定將村小組荒山林地使用權和經營權租賃給乙方使用和經營,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坐落在貴溪市 的荒山林地面積約 畝,四至: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租賃給乙方生產經營。

二、租賃期限為 年,荒山林地自20xx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租金及租金繳交方式: 年租金共計 萬元。(大寫 ),租金每伍年交納一次租金,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待甲方把山上的樹木及村民種植物清理完畢後(不具經濟價值的甲方可不清理),乙方交第一個伍年租金 萬元(大寫 元整),以後以次類推,收款後甲方須出具收款收據給乙方為憑。

四、甲方責任:

1、籤合同時甲方必須出具山權證,在本合同成立後,甲方會同乙方看察山地,按合同規定,如數按合同約定界線內的荒山林地和相對應的林權證變更給乙方使用。

2、作為甲方因保證租賃山地享有合法的出租權,不得在租賃期限進行抵押、另行出租等處分權屬行為,保證山地租賃時不存在任何以屬上的爭議,若因山地權屬不合法,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該負責全額賠償;

3、乙方在翻山平地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或阻止,否則,甲方負責賠償乙方的一切損失。甲方不得藉故終止合同,否則造成乙方損失由甲方全部負責賠償給乙方,如出現山嶺糾紛影響乙方經營,全部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給乙方。

4、乙方造林後,甲方群眾不得進入造林地葬墳、焚燒、採礦、採石、挖土、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如發現有人在林區焚燒、採礦、採石、挖土、修建墳墓、建房、放牧、損林及偷砍林木,甲方務必協助乙方及時制止並按村規民約處理。

5、乙方在租賃山地期間,如向上級申報專案需該村小組出具相關證明,甲方在不影響本村小組其它林地歸屬權的情況下給於支援配合。

6、甲方在租給乙方山地之前,山地上現有樹木的砍伐涉及報批相關手續由甲方村民負責,如有任何糾紛與乙方無任何關係。

7、如乙方在租賃期間需把山權證過戶到乙方為法人的企業,甲方應無條件配合。

五、乙方責任

1、租賃的山地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2、租賃的山地乙方只能(除業務使用者佔地外)用作生產農林作物,不得搞非法生產經營。

3、租賃林地必須加強管理,做好防火、防盜。

4、在生產建設設施中,不能影響甲方農業生產和水利等設施;

5、乙方在施工或生產經營中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不得影響村民的正常農業生產。

六、林道及林業設施承包期內,乙方對造林基地及其投資建設的林業設施享有專有使用權,林地內原有道路雙方可以共同使用。

七、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三個月內甲方必須將出租地面附作物清理完畢,附作物歸甲方所有,如三個月未清理結束乙方可自行處理。

八、租賃期間乙方生產需要勞動力,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的村民勞動力。

九、此合同不因村委會的變更和該村小組幹部換屆而變化,甲方法人代表更換,本合同仍有效。

十、合同變更或解除下列情況之一,皆構成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事由: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造林基地被國家徵用;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

4、甲方內部糾紛及山權證不合法,致使乙方不能生產作業,甲方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5、甲方在租賃期限內把山權證過戶給乙方使用。

十一、乙方在租期內,為了提高經濟效益,可以租給第三方經營。

十二、整體合同過戶給第三方,必須徵得甲方同意。

十三、租賃期滿,甲方若有繼續出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但必須重新訂立合同,且應註明繼續租賃的年限和年租金及租金支付方式。如乙方不繼續承租,應負責將林權證過戶到甲方名下。

十四、租賃期滿乙方必須按合同約定奉還給甲方的出租地。 十五、在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共同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提請訴訟人民法院判決。

十六、本合同訂立由雙方簽字按手印後方可生效。履行中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一份報備公證處,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方理事會成員(甲方): 承租方(乙方) (按手印和簽字) 身份證號:

(按手印和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集體荒地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為了開發利用荒山地,經村支委研究同意將屬其上源頭村集體林場其中一小角荒山地發包給乙方開發私辦豬場,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雙方簽訂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荒山地面積及四至範圍:乙方承包甲方荒山地總面積約4畝,以四界範圍為準。四界範圍是:南至消毒室橫直以水溝為界,北至現有廠房後拉直為界,西至油竹直上以水坑為界,東至加章及胡太等人嶺以公路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時間為三十年,承包期限從20_年元月一日起至20_年一月一日止。

三、承包款:承包款每年人民幣伍拾元整,三十年承包期總計承包費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支付辦法:承包款乙方按承包年限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給甲方(村委會)。

四、在承包期限內甲乙雙方的權益和義務:

(一)、乙方享有承包經營權,可自由種養,但不得超出四至範圍以外。

(二)、在承包期限內,乙方經營管理所需要的資金、費用支出全部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在承包期間依法經營所得一切利益全部屬於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四)、乙方承包的山地發生權屬爭議,甲方負責調處糾紛。如因國家需要徵用的,按照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訂,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在承包期限內,不論管理體制、行政區域、人事變動,本合同效力不變。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荒地承包合同 篇7

發包方:__村村委會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農村經濟,挖掘我村部分閒置荒地,充分帶動農村的生產積極性。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經兩委會和各種會議反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自己坐落在村____ 荒地承包給乙方

二、承包年限為____ 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 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年___________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起乙方向甲方繳納每年承包費用______ 元,以後每年繳納一次。

五、乙方在開發承包荒地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所屬村民。

六、甲方應積極協調村民之間的其他事宜,在業務上給予大力的幫助。乙方有權獲得國家用於發展農村經濟的各項優惠政策。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有權在承包的荒地範圍內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八、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書一式參份。

甲 方(蓋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荒地承包合同 篇8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承包方(乙方):

為加快我團發展壯大,完善土地依法承包,致富職工群眾,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經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九連現已開發的荒地,承包期為6年。

2、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團六年的土地承包費每畝400元,團一定六年不變。(不含連隊每年收取的連管費)

3、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住房,合同外的人甲方不提供住房。

4、甲方為乙方提供有償的生產資料和服務,提供生產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

5、甲方有權按照團生產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要求,督促、檢查、指導、管理乙方的各項生產活動。

6、合同到期後,甲方將對該土地從新發包,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與甲方簽定合同後,必須按甲方經營管理辦法和規定,足額向甲方交納生產自理金,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按46團經營管理辦法,與甲方簽定當年的生產經營承包合同,農產品訂單合同。如乙方不與甲方簽定相關合同,甲方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土地的承包權。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乙方該土地的承包權。

3、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私自將該承包的土地進行買賣,流轉。乙方承包的土地如要進行買賣、流轉必須由乙方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必須在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承包權。

4、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改變土地種植作物。乙方需改變承包土地的種植作物,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書面審定同意方可。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乙方的承包權,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全責。

5、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無故將所承包的土地撂荒,否則甲方將無償收回承包的土地。

6、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自覺遵紀守法,自覺遵守46團和連隊的各項管理制度。

7、乙方在承包期內子女上學,享受團職工子女同等待遇。

三、甲、乙雙方商議的土地承包期: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四、乙方承包甲方連,地號畝。

五、乙方在承包期內,主栽作物為棉花,沒有團領導批示不得改種其他作物,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六、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和途徑: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八、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甲方: 乙方(承包方):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日

集體荒地承包合同 篇9

發包方:天子溝村村委會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農村經濟,挖掘我村部分閒置荒地,充分帶動農村的生產積極性。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經兩委會和各種會議反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自己坐落在村____ 荒地承包給乙方

二、承包年限為____ 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 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年___________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起乙方向甲方繳納每年承包費用______ 元,以後每年繳納一次。

五、乙方在開發承包荒地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所屬村民。

六、甲方應積極協調村民之間的其他事宜,在業務上給予大力的幫助。乙方有權獲得國家用於發展農村經濟的各項優惠政策。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有權在承包的荒地範圍內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八、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書一式參份。

甲 方(蓋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荒地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第二村民組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過公開協商,簽訂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_畝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南至________。

二、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為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人民幣_____元,每年_____月__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本年度的承包金。

三、土地租賃期間,可自由的選擇經營專案,但不得影響其他土地經營;乙方所經營的專案必須向國家交稅(在本地交納),若乙方改變用途,需要辦理土地手續, 甲方有義務出具手續、乙方自行承擔費用。

四、承包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因人事等其他的任何變動影響此協議的執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否則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造成方負責全部責任。

五.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並交納租賃費總額的20%的違約金;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應在補償乙方經營損失外再支付租賃費總額20%的違約金,原有果樹乙方有管理權,無採伐權,若確需清除必須經甲方同意,賣樹收入歸甲方並承擔相應費用。 ?

六.乙方在經營期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得超過協議期限,流轉收益歸已方所有。甲方將土地發包給乙方,要保證發包土地權屬清楚,沒有任何爭議,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所承包的土地,保證原有道路暢通。

七.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八、乙方逾期未支付承包金,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拖欠租金和_____%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其他未盡事益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

年 月 日

集體荒地承包合同 篇11

負責人: 住所:

承包方:重慶市渝北區

承包方代表 住所:

為了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維護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經發包方、承包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基本狀況

1、土地屬性:荒山

1、總面積約:荒地500畝(具體面積以四至界限為準)。

2、承包土地的四至界限:東至__ ,南至__,西至__北至__。

二、承包期限、價款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共計 43 年,自20_年 10月 1 日起至 2055年 12月 31日 止。

2、承包費共計:人民幣__萬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承包款。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承包農戶可以用於種植糧食、經濟作物等,也可以用於農業開發和產業化經營、旅遊觀光等(含用途相關配套設施)。

四、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依法擁有土地所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義務: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生產、技術、資訊等服務;執行區、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督促承包方履行耕作義務,確保土地不撂荒;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五、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承包地被依法徵收、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義務: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珍惜土地資源,不得荒蕪土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六、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七、承包雙方當事人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一份報鎮人民政府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章後立即生效。

發包方:(印章) 承包方:(印章)

主要負責人: 承包方代表: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集體荒地承包合同 篇12

甲方:湖南省宜章縣漿水鄉上源頭村委會

乙方:湖南省宜章縣漿水鄉上源頭村四組村民廖輝

為了開發利用荒山地,經村支委研究同意將屬其上源頭村集體林場其中一小角荒山地發包給乙方開發私辦豬場,現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雙方簽訂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荒山地面積及四至範圍:乙方承包甲方荒山地總面積約4畝,以四界範圍為準。四界範圍是:南至消毒室橫直以水溝為界,北至現有廠房後拉直為界,西至油竹直上以水坑為界,東至加章及胡太等人嶺以公路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時間為三十年,承包期限從20xx年元月一日起至20xx年一月一日止。

三、承包款:承包款每年人民幣伍拾元整,三十年承包期總計承包費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支付辦法:承包款乙方按承包年限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壹仟伍佰元整給甲方(村委會)。

四、在承包期限內甲乙雙方的權益和義務:

(一)、乙方享有承包經營權,可自由種養,但不得超出四至範圍以外。

(二)、在承包期限內,乙方經營管理所需要的資金、費用支出全部由乙方負責。

(三)、乙方在承包期間依法經營所得一切利益全部屬於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四)、乙方承包的山地發生權屬爭議,甲方負責調處糾紛。如因國家需要徵用的,按照法律政策規定執行。

五、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簽訂,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在承包期限內,不論管理體制、行政區域、人事變動,本合同效力不變。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湖南省宜章縣漿水鄉上源頭村委會代表簽字:

乙方:

簽訂日期:20xx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集體荒地承包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將所有權的一塊荒山(山名為____________)約______畝出租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賃期限______年,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年荒山的租賃費為____________整,租賃費在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付清。

三、乙方經營期間的費用、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甲方不負擔過重任何債務。

四、乙方必須加強安全防火管理,如出現火災等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五、目前荒山上的殘次林全部歸乙方所有。

六、荒山的經營權歸乙方所有,經營專案僅為造林,經營方式甲方不得干預,如乙方經營的專案可享受政府優惠、補貼等均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並應提供幫助。

七、乙方在沒有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轉讓或轉租給第三方。

八、其它未盡事宜另行協商。

九、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存底壹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集體荒地承包合同 篇1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農村經濟,挖掘我村部分閒置荒地,充分帶動農村的生產積極性。根據《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經兩委會和各種會議反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甲方將自己坐落在村____ 荒地承包給乙方

二、承包年限為____ 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 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費用為每年___________元(大寫)。

四、合同簽字起乙方向甲方繳納每年承包費用______ 元,以後每年繳納一次。

五、乙方在開發承包荒地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使用甲方所屬村民。

六、甲方應積極協調村民之間的其他事宜,在業務上給予大力的幫助。乙方有權獲得國家用於發展農村經濟的各項優惠政策。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有權在承包的荒地範圍內自主經營。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

八、本合同有效期間,甲乙任何一方不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書自雙方當事人簽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書一式參份。

甲 方(蓋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荒地承包合同 篇15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 (鎮) 村農業經濟合作社(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將本組的 畝機動地(荒地)承包給乙方, 為明確在承包期內雙方的權力與義務,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向遵守。

一、承包面積、承包費

甲方將集體所有的 畝機動地(荒地)發包給乙方。承包費:

年 年每畝 元,共 元

年 年每畝 元,共 元

年 年每畝 元,共 元

承包費在每年 月 日前交清。承包地的具體地界: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本社本組對社員承包責任田同樣的各項服務。

2、乙方有權安排高效益農作物品種種植,收益歸已。

3、乙方在承包期內要種地養地,不得搞損壞土地的經營活動,要保護好現有樹木水利裝置等公用設施,違者按有關規定處罰。

4、乙方在承包期內,有權獲得按本承包地以往貫例配予的灌溉水源。(如配套的機電井設施或河水相應的水分)

5、乙方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交清承包費,若超期,得起一天,每超期一天,甲方繳納2%。的滯納金。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期收回承包費,有權督查乙方種地養地的情況,有權 監督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整個經營活動,對違犯合同的行為要立即制止。

2、甲方要保護乙方的合法經營權益,當乙方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甲方應盡力協助保護和挽回經濟損失。

3、甲方按本地塊的貫例合理的給乙方配水,除欠水電費者外,不能以其他任何藉口卡水停電

五、其他事宜

1、乙方在承包的土地上不得種植超過承包期收益的作物。

2、乙方在承包期內,若遇國家徵地,應無條件的服從,承包費按照實際耕種年限繳納。乙方的投入費用可參照有關政策,以本社、組農戶承包責任田的補償辦法酌情處理。

3、荒地的農田基本建設

渠道:

道路:

林帶:

其他: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必須由鄉合同管理委員會審查鑑證,五十畝以上者經縣合同管理委員會鑑定後,才能正式生效。如有爭議,由鄉合同管理委員會調查,若不服從的,可申請縣農業合同管理委員會複議或訴訟法院判決。

六、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照合同規定的內容履行義務,除繼續履行外,還應繳納10%的違約金,當年年底前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可收回土地,另行發包。

2、甲方如果隨意變更或收回土地應賠償乙方同等數量土地的盡收入

甲方 村農業經濟合作社

法定代表 委託人

乙方

擔保人

鑑證機關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集體荒地承包合同 篇16

發包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承包方(乙方):

為加快我團發展壯大,完善土地依法承包,致富職工群眾,甲、乙雙方根據《合同法》經平等協商,簽訂本合同,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九連現已開發的荒地,承包期為6年。

2、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團六年的土地承包費每畝400元,團一定六年不變。(不含連隊每年收取的連管費)

3、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住房,合同外的人甲方不提供住房。

4、甲方為乙方提供有償的生產資料和服務,提供生產技術服務和技術指導。

5、甲方有權按照團生產管理辦法和有關規定要求,督促、檢查、指導、管理乙方的各項生產活動。

6、合同到期後,甲方將對該土地從新發包,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與甲方簽定合同後,必須按甲方經營管理辦法和規定,足額向甲方交納生產自理金,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乙方在合同期內,必須按46團經營管理辦法,與甲方簽定當年的生產經營承包合同,農產品訂單合同。如乙方不與甲方簽定相關合同,甲方將視為乙方自動放棄該土地的承包權。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乙方該土地的承包權。

3、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私自將該承包的土地進行買賣,流轉。乙方承包的土地如要進行買賣、流轉必須由乙方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必須在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承包權。

4、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改變土地種植作物。乙方需改變承包土地的種植作物,需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經甲方書面審定同意方可。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乙方的承包權,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全責。

5、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得無故將所承包的土地撂荒,否則甲方將無償收回承包的土地。

6、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自覺遵紀守法,自覺遵守46團和連隊的各項管理制度。

7、乙方在承包期內子女上學,享受團職工子女同等待遇。

三、甲、乙雙方商議的土地承包期: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四、乙方承包甲方連,地號畝。

五、乙方在承包期內,主栽作物為棉花,沒有團領導批示不得改種其他作物,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六、本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和途徑:如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司法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行一份。

八、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甲方: 乙方(承包方):

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日

集體荒地承包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為了改善自然生態環境發展林業,植樹造林,造福後代。雙方協議以下合同。

一、乙方承包甲方山地、荒地560畝,綜合治理,栽植樹木。

二、承包期限雙方協定為20xx年。

三、承包費:林地每畝30元,荒地每畝10元,付款一年一次兌現。

四、承包期內所有權,經營管理權歸乙方(專業合作社)所有。

五、甲方按乙方所需設計要求,提供公用辦公室,場所用地。

六、在本合同實施期間,如影響乙方落實,因此所造成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賠償乙方一切損失。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荒地承包合同 篇18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燕子墩鄉蛟龍口村村民委員會委員經協商,願將本村現有位於 荒地畝承包給乙方建養殖廠,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充分協商,自願達成以下協議,望共同遵守。

1、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付款方式,乙方於 年 月 日一次性交清 年位於 畝荒地 元整,甲方收到租金後應該給乙方出具收據並籤村委會章。

3、甲方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後,必須以本合同為依據,報本村村民委員會和燕子墩鄉經營管理站備案登記,鄉、村兩級組織必須保證不干涉乙方和承包經營權。

4、乙方在承包荒地期間,因建廠及後續生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自負。合同期滿後,如再次發包,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5、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承包荒地的使用權由乙方所有。可與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經營期不得超過本協議期限,流轉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將土地發包給乙方,要保證發包土地權屬清除,沒有任何爭議,保證乙方能正常使用所承包土地,保證原有道路暢通。如有遺留問題一律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乙方同時搞好生產場地和生活區域的環境衛生。

6、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地,在承包期內,國家給予該承包荒地的優惠政策和各種補貼由乙方享受。

7、承包期內國家永久性佔地補償款,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

8、承包期內,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地;不得在人事等其他的任何變動影響此協議的執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該承包土地只能用於農業生產用地,,不得用於其他生產用地。否則,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造成方負全部責任。

9、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變或單方解除合同,如一方違約,造成的損失由造成方全部承擔。

10、本合同雙方簽字生效,經村委會蓋章備案後生效。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燕子墩鄉經管站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集體荒地承包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為發展經濟保護和發展林木資源,甲方把原龍潭政府林場(已荒棄多年)的經營權給乙方承包,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承包山林的面積範圍:承包範圍為舊龍潭政府林場的全部範圍,面積約七十五畝,四至界限為:東至風流坳橫至石託窩田面的山背直下窿口為界;南至林場屋對面荒田坑邊為界;西與寶溪山背分水為界;北至山頂與寶溪山分水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60年,即從20xx年6月1日至2072年5月31日。

三、承包租金及方法:五年一租價,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5月30日前交下一年租金,第一個五年叄仟元;第二個五年在原基礎遞增10%,即每年叄仟叄佰元,如此類推,直到承包期滿。

四、承包期間,乙方對荒山地所種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權,但必須依法依規辦證,否則按森林和林業部門有關規定處理。

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時,甲方給予支援。

六、合同期滿,乙方所種的一切果樹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如合同期滿乙方願意續包,甲方給予優先承租。

七、合同簽訂後,雙方不得違約,如甲方違約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資金的五倍作補償。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集體荒地承包合同 篇20

負責人: 住所:

承包方:重慶市渝北區

承包方代表 住所:

為了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維護承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經發包方、承包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土地的基本狀況

1、土地屬性:荒山

1、總面積約:荒地500畝(具體面積以四至界限為準)。

2、承包土地的四至界限:東至__ ,南至__,西至__北至__。

二、承包期限、價款及付款方式

1、承包期共計 43 年,自20xx年 10月 1 日起至 2055年 12月 31日 止。

2、承包費共計:人民幣__萬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清承包款。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承包農戶可以用於種植糧食、經濟作物等,也可以用於農業開發和產業化經營、旅遊觀光等(含用途相關配套設施)。

四、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依法擁有土地所有權;監督承包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義務:維護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尊重承包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為承包方提供必要的生產、技術、資訊等服務;執行區、鎮(街道)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督促承包方履行耕作義務,確保土地不撂荒;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五、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承包地被依法徵收、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義務: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珍惜土地資源,不得荒蕪土地;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六、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七、承包雙方當事人因土地承包經營發生糾紛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一份報鎮人民政府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章後立即生效。

發包方:(印章) 承包方:(印章)

主要負責人: 承包方代表: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