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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質勘察合同(精選7篇)

欄目: 承包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3.92K

地質勘察合同 篇1

發包人

地質勘察合同(精選7篇)

勘察人

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 勘察 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建設地點: 

1.3

1.6

第二條: 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並對其準確性、完備性負責。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壹式陸份。

第三條: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3.1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的時間:

3.1.1成果要求:地下水穩定水位;2)勘探點平面佈置圖,鑽孔柱狀圖,地質剖面圖,基岩面等高線圖;3)各巖、土層主要物理力學指標和土工試驗成果表,滿足能按承載力變形計算地基的要求資料;4)水質分析報告及侵蝕效能評價;5)地震基本烈度,場地土型別及地震液化可能性評價;6)地基土的物理力學性質指標(容重、承載力、液限、塑限、壓縮模量、變形模量、內磨擦角、內聚力等);7)基礎結構方案建議,並提供天然地基或樁基各設計資料;8)按勘察規範對擬建場地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進行評價及建議,明確設計的採用值。

3.1.2 (勘察報告),其中外業工作為 天,出具勘察報告時間為 天。具體開工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3.1.3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為甲方通知開工時間後 天內完成。

3.2 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3.2.1 含但不限於按照規範要求須做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一切費用,包括鑽探、標準貫入試驗、入巖、

3.2.2 本工程預估工程總進尺為 元(大寫 ),結算按實際進尺計算工程量。

3.3.1合同生效後 天內承包人及機械進場,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後 個工作日內,發包人全部付清結算價款。

3.3.2勘察人向甲方申請結算款時應提供等額有效的專用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付工程價款。

第四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4.1 發包人責任

4.1.1 發包人委託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詳附件資料。

4.1.2 發包人以現有場地交付承包人。

4.1.3

4.1.4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後,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檔案、資料圖紙、資料、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複製、不得洩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4.1.5 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4.2 勘察人責任

4.2.1 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託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並對其負責。

4.2.2 由於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託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勘察費200 %。

4.2.3 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岩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

術規範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並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4.2.4 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勘察人員在勘察過程中如果出現違反操作規程及有關安全而出現的質量事故勘察人應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4.2.5 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 由於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5.2如果在工種期內發生爭議,在未取得裁決之前,雙方均繼續工程工作,除非雙方同意暫停工程工作,否則任何一方停止工作均違約處理,按違約責任賠償。

5.3由於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其它約定事項:

1、 勘察人應對其聘請的工作人員安全負責,若非發包人的原因導致勘察人的工作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由勘察人負責賠償;

2、 勘察人應對發包人提供的相關資料和勘察所掌握的與該地塊有關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勘察成果,負保密責任,未經發包人書面允許,不得向第三人洩露。

第八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勘察人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後生效,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

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正本壹式 份,發包人 份,勘察人 份。

發包人: 勘察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經辦人: 簽約代表:簽約地點:簽約時間: 年 月日

地質勘察合同 篇2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 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建設地點:

1.3 工程規模、特徵:

1.4 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文號、日期:

1.5 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

1.6 承接方式

1.7 預計勘察工作量:

第二條 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下列檔案資料,並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檔案(影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範圍)許可等批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書、技術要求和工作範圍的地形圖、工程總平面

2.3 提供勘察工作範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座標與標高資料。

2.4 甲方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乙方自行收集的,甲方需向乙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勘察成果資料:12份,電子文件2份。乙方向

第四條 工作週期、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 工作週期

4.1.1 簽定合同生效後5日內提交所有勘察成果資料,由於甲方或乙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甲方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 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勘察費合同價(暫定)人民幣 萬元,其中:

1)本次專案中標價暫定按設計費的30%計取,即 萬元,最終

2)以上費用均已包括投標人支付本次招標專案的建設工程交易服務費;完成

4.2.2提交的勘察成果資料經甲方認定,結算書送造價部門審定後,甲方付

第五條 甲方、乙方責任

5.1 甲方責任

5.1.1 甲方委託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並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檔案資料。

5.1.2 在勘察工作範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乙方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 甲方應及時為乙方提供並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

5.1.4 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並承擔費用。

5.1.5 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乙方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關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乙方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後,甲方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 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窩工,乙方僅能得到工期順延的賠償;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 元計算加班費。

5.1.8 甲方按合同約定履行付款義務後,乙方提交的成果檔案智慧財產權專屬甲方,乙方不再享有相關權利

5.1.9 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甲方應負的其它責任。

5.2 乙方責任

5.2.1 乙方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託書及技術要

5.2.1 由於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乙方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託其他單位時,乙方應承

5.2.3 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派人與甲方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 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岩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範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並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 在現場工作的乙方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

5.2.6 乙方工作人員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相關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

5.2.7 乙方需進行後續施工現場配合服務,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中。

5.2.8 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乙方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乙方承擔。

6.2 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時,乙方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暫定勘察費的50%,計 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乙方支付暫定乙方100%的勘察費。

6.3 由於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4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甲方、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向有管轄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按規定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甲方、乙方認為必要時,到專案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發包人、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__份,甲方__份、乙方__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地 址: 地 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蓋章): 鑑證意見(蓋章):

備 案 號: 經 辦 人:

備案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地質勘察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勘察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合同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總述

1.1?根據《_____》和《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_________”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現將其“_________”工程的地質勘察工作委託給乙方完成。

1.2?“______________”工程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與_________的交叉口處,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擬建_________棟各_________層住宅和_________樓裙房商場,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約_________平方米,商場約_________平方米,半地下室停車場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義務

2.1?在地質勘察工作開展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由本工程設計單位出具的“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任務書和布孔附圖各一份

2.2?甲方應按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付給乙方勘察費。

2.3?甲方應維護乙方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與本工程無關的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乙方義務

3.2?在乙方提交勘察成果報告後,本合同任務書要求範圍內必要的修改,補勘,應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再付給勘察費。

3.3?乙方應配合甲方,設計院和施工單位完成本工程的基礎工程設計和施工驗收工作。

3.4?如遇地震、狂風或暴雨(其等級以氣象部門的定義為準)等不可抗力時,工期按其發生時間長短相應順延。

第四條?勘察費及支付辦法

4.1?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工程勘察費暫定為_________元人民幣。最終以國家物價局_______年《工程勘察_____標準》(修改本)的_____標準下浮_______%結算勘察費。

4.2?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暫定勘察費的____%作為定金,乙方將最終勘察成果報告提交給甲方並經設計單位認可後,甲方在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____%暫定勘察費,其餘勘察費用約_____個月內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定金抵作勘察費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5.2?乙方的責任

(1)如果因勘察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檔案而使設計、施工工作拖延工期,乙方除繼續完善勘察外,並視甲方損失大小減收直至免收全部勘察費。因勘察錯誤造成重大質量事故時,乙方除免收部分勘察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與受損部分勘察費相等的賠償金。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六條?合同附件

6.1?_________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任務書_________份。

6.2?同上單位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布孔圖_________份。

6.3?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影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檔案

6.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工程基礎施工結束後失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質勘察合同 篇4

工程地質勘察合同

甲方: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工程勘察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本“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合同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鑑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總述

1.1?根據《_____》和《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_________”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現將其“_________”工程的地質勘察工作委託給乙方完成。

1.2?“_________”工程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與_________的交叉口處,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擬建_________棟各_________層住宅和_________樓裙房商場,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約_________平方米,商場約_________平方米,半地下室停車場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義務

2.1?在地質勘察工作開展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由本工程設計單位出具的“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任務書和布孔附圖各一份。

2.2?甲方應按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付給乙方勘察費。

2.3?甲方應維護乙方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與本工程無關的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乙方義務

3.2?在乙方提交勘察成果報告後,本合同任務書要求範圍內必要的修改,補勘,應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再付給勘察費。

3.3?乙方應配合甲方,設計院和施工單位完成本工程的基礎工程設計和施工驗收工作。

3.4?如遇地震、狂風或暴雨(其等級以氣象部門的定義為準)等不可抗力時,工期按其發生時間長短相應順延。

第四條?勘察費及支付辦法

4.1?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工程勘察費暫定為_________元人民幣。最終以國家物價局_________年《工程勘察_____標準》(修改本)的_____標準下浮_________%結算勘察費。

4.2?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暫定勘察費的_________%作為定金,乙方將最終勘察成果報告提交給甲方並經設計單位認可後,甲方在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暫定勘察費,其餘勘察費用約_________個月內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定金抵作勘察費。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5.2?乙方的責任

(1)如果因勘察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檔案而使設計、施工工作拖延工期,乙方除繼續完善勘察外,並視甲方損失大小減收直至免收全部勘察費。因勘察錯誤造成重大質量事故時,乙方除免收部分勘察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與受損部分勘察費相等的賠償金。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六條?合同附件

6.1?_________提供的“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任務書_________份。

6.2?同上單位提供的“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布孔圖_________份。

6.3?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影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檔案;

6.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工程基礎施工結束後失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地質勘察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承擔“·白金城”城中村棚戶區房開一期(A5組團、D地塊)建設專案地質勘察任務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前提條件下,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地質勘察質量,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白金城”城中村棚戶區房開一期(A5組團、D地塊)建設專案地質勘察。

2、工程地點:貴陽市白雲區

3、工程規模:“·白金城”城中村棚戶區房開一期A5組團、D地塊,其A5組團建築面積約為33.73萬㎡,D地塊建築面積約19.09萬㎡。

4、承包範圍:嚴格按國家現行有關勘察規程、規範、標準進行勘察工作,提供初勘和詳勘報告。

5、工作內容

5.1查明場地範圍內的地形地貌特徵,地貌成因型別及地貌單元的劃分;

5.2查明建築物範圍內的地層結構、岩石和土的物理力學性質,並對地基的穩定性及承載能力做出評價,提供地基承載能力和地下水位設計引數,提供基礎設計優化方案;

5.3查明建築物附近有無影響工程穩定性的不良工程地質現象(如溶洞)、泥槽、軟弱地質夾層以及古河道或人工洞穴等,查明有無可液化的地層,標明對場地或地基的危害程度,提供不良地質現象的防冶工程所需的計算指標及資料;

5.4查明地下水的埋藏條件和對建築物材料的侵蝕性,查明地層的滲透性,水位變化幅度及規律;

5.5查明洪水的淹沒範圍、河流水位和地表徑流條件等;

5.6在抗震設防區應劃分場地土類別,並對飽和土、粘土、沙土及粉土進行液化判斷;

5.7根據當地經驗,有針對性的提出適宜的基礎形式、埋深、地基處理和沉降分析等有關的計算引數及應注意的事項。如地基條件決定需採用樁基,應提出採用何種樁基、其相應的樁徑尺寸、樁端持力層情況等,提出單樁極限承載力與計算公式。對於地基處理應提供具體的處理方案及計算指標;

5.8判定地基土及地下水在建築物施工和使用中可能產生的變化影響,並提出防治建議,必要時提供設計施工所需要的基坑開挖與人工降低地下水位的有關資料。

二、技術、質量要求及驗收

1、按照國家相關規範《岩土工程勘察規範》(GB50021-20xx)及貴陽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2、勘察工作應根據擬勘察專案的安全等級確定勘察等級,按初勘和詳勘階段進行,對建築地基作出工程地質評價,併為地基基礎設計、地基處理與加固、不良地質現象的防治工程提供工程地質資料。

3、甲方分批向乙方提供下列檔案資料,並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3.1本工程批准檔案(影印件)、用地(附紅線範圍);

3.2工程勘察任務技術要求和工作範圍的地形圖、建設總平面佈置圖;

3.3勘察範圍內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佈圖。

4、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檔案資料或服務,並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並確保成果資料的質量。提供的岩土勘察報告應包括下列文字內容:

4.1任務要求及勘察工作概況;

4.2場地位置、地形地貌、地質構造、不良地質現象、地形成層條件、水文地質條件、岩石和土的物理力學性質及建築經驗等;

4.3場地的穩定性和適宜性、岩石和土的均勻性和容許承載力、地下水的影響、地震基本烈度以及由於工程建設可能引起的工程地質問題,適宜的基礎形式和有關的計算引數及施工中應注意的事項;

4.4當工程需要時應提供:

4.4.1深基坑開挖的邊坡穩定計算和支護實際所需的岩土技術引數,論證其周圍已有建築物地下設施的影響;

4.4.2基坑施工降水的有關技術引數及施工降水方法的建議;

4.4.3提供防水設計水位和抗浮設計水位;

4.4.4工程地點的地質構造,斷裂及區域放射性或有毒氣體背景資料。

4.5岩土勘察報告必須通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審批並獲得審查合格通知書;

4.6勘察成果資料一式拾二份(包括勘查點位的座標及標高)。甲方要求增加按人民幣500元取費。其中圖紙部分包括:

4.6.1勘探點平面佈置圖;

4.6.2綜合工程地質圖或工程地質分割槽圖;

4.6.3工程地質剖面圖;

4.6.4地質柱狀圖或綜合地質柱狀圖;

4.6.5各主要土層物理力學性質指標統計、鑽探點座標標高深度、土層試驗成果等有關測試圖表。

4.7如甲方臨時對各區域有特殊需要,應以甲方要求為準,及時提供分割槽中間勘察成果資料。

4.8提供本工程的後期服務,並對施工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有效處理。

5、鑽孔的佈置要足以評價建築物縱橫兩個方向地層土質的均勻性,應按主要柱列線或建築物的周邊或體形變化和應力集中的地段佈置,為建築設計提供依據。鑽孔間距和密度應根據地層變化的複雜性與建築物的具體要求,根據《岩土工程勘察規範》(GB50021-20xx)中建築勘探點間距的規定確定。對於樁基方案,如地基情況複雜,宜在每根柱下佈置鑽孔。對於嵌巖樁方案應查明樁端下三倍樁徑範圍內岩石情況。

五、合同工期

1、開工時間:根據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現場勘察工作將會分期實施,具體進場時間、提交中間資料時間,以甲方通知日期為準,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交中間資料和地勘成果資料。

2、乙方在進場後,必須在 15個日曆天內提交地勘中間資料,逾期按1000元/天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因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範圍變化、不可抗力影響)和地下障礙、連續下雨3天以上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由乙方呈報甲方工程部審定,工期可相應順延。

4、本工程相應的停、窩工費及乙方提前完成的加班費均包含在合同總價中,合同總價為固定價格,不作調整。

六、合同價款

1、本工程暫定合同總價為¥243.32萬元(大寫:貳佰肆拾叄萬叄仟貳佰元整)。

2、本工程工程量以甲方工程部確認的詳細勘察方案佈置的孔數、深度為合同數量,最終工程量按審定的詳勘方案的實際成孔數及深度據實結算。

3、本合同為包乾固定綜合單價合同,包乾固定綜合單價包含但不限於所有因實施本工程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人工費、材料費、材料損耗費、機械費(含油費)、間接費、措施費(含技術措施費)、水電費、臨時設施費、趕工補償費、人工費費用增加、安全文明施工費、現場保衛、管理費、利潤、稅金及相關所有政府部門的相關行政費用,完成本工程不可缺少的所有附帶工作及責任的所需的所有費用,本合同包乾固定綜合總價所包含的費用不以本合同所提及的費用為限。施工期間本包乾固定綜合總價為固定價格,不再調整。包乾固定綜合單價及暫定數量如下:房開一期(A5組團、D地塊)建設專案地質勘察鑽孔暫定數量

七、支付方式

1、乙方提交分期分批勘察報告(經審查通過的勘察報告)後1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該批次勘察費用的70%;

2、甲方完成分期分批勘察結算審查後30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經甲方審定的該批次勘察結算費用的95%(扣除已支付勘察費),待該批次已開工專案的主體結構封頂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一次性付清該批次勘察結算費用的5%。

3、甲方支付乙方勘察費時,甲方代其提供發票,在支付勘察費用中抵扣(發票金額按照國家現行稅費規定進行計算)。

八、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在乙方完全守約的前提下,按合同約定支付勘察費;

2、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檔案資料;

3、負責辦理有關的手續:完善徵購土地、青苗賠償、拆除障礙物及提供管線分佈圖等;

4、保護好乙方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檔案資料,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洩露、擅自修改或向第三者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

(二)乙方責任

1、從進場至勘察工作完成期間,所有材料、裝置的保管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施工用水用電由乙方自行搭接,安表計量,水電費由甲方在工程結算時扣除(包括損耗攤銷);

2、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甲方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遵守甲方的現場管理有關規章制度,按本合同規定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並對其負責;由於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乙方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託其他單位時,乙方應承擔全部費用。

3、做好安全作業及現場保衛工作,若施工現場造成安全事故或治安問題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4、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交甲方工程/設計報批。在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沿途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範要求,向甲方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

5、保護好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洩露、擅自修改或向第三者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否則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款30%的違約金。

6、乙方授權保證條款:乙方特在此授權 ,身份證號碼 為乙方簽約及履約過程中籤字確認代表(以下簡稱“乙方代表”),“乙方代表”簽字與加蓋乙方公章具同等法律效力。“乙方代表”如有變動,乙方應即日書面通知甲方,在甲方未接到乙方書面通知前,“乙方代表”的簽字仍具有法律效力。

7、其它法定或約定的責任。

九、違約責任

1、若因乙方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乙方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因乙方勘察質量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將扣留乙方總勘察費5%作為違約金。

2、由於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合同實際總價的千分之三,逾期達到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合同總價30%的賠償金。

3、甲方無正當理由不得延付或拒付應付款項,否則,自逾期之60日起,以逾期應付金額為基數,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逾期滯納金。

4、本工程如因一種或多種因素(因素包括但不限於進出場、材料裝置、勘察、或工作成果等)造成任何安全事故、任何人身損害、任何財產損失或涉及侵犯他方合法權益的,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如因此而導致甲方名譽損害或經濟損失的,乙方須全額予以賠償(包括但不限於違約金、賠償金、利息、罰息、律師費等,此條款為特殊條款,不能變更或減免且合同無效、解除的本條款繼續有效,賠償金額最低不能低於本合同實際總價的30%)。

5、乙方無論何種原因違約的(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未履行合同義務、未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等),甲方均有權單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並不再支付任何費用給乙方,同時乙方還需將甲方已支付費用全額退還給甲方;無論甲方是否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乙方除依照特殊條款承擔責任外,均須按本合同暫估總價的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須補足。

十、其它約定事項

1、甲方發給乙方的檔案或傳真均以合同中乙方的地址、電話及傳真號碼為準,若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合同中乙方的地址、電話及傳真號碼、E-mail將被視為有效。甲方按上述地址發出檔案視為甲方履行了傳遞檔案的義務。如合同中乙方地址錯誤或地址變更沒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的,甲方仍按原地址寄送相關函件的視為甲方已履行了相應的告知義務,由此所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責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員工的籤認手續視為有效的日常函件往來途徑;

2、甲方自接到乙方遞交的最後一份完整的竣工資料和結算資料並簽字確認後開始辦理結算,如由於乙方相關工程資料提交不及時、不完整等因素導致甲方審查工作無法進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為方便雙方核對,減少核對時間,乙方申報的結算額與甲方審定後的結算額的差額不得超過乙方支付申報的結算額的5%,否則超出5%部分的審計費用甲方有權不予支付且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勘察費用總額8%的違約金,甲方有權從合同總價款中將該部分違約金直接扣除。

4、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或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未果的情況下,任何乙方均應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6、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肆份,乙方執貳份。

7、本合同共有附件 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地質勘察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勘察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合同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總述

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_________”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現將其“_________”工程的地質勘察工作委託給乙方完成。

1.2 “______________”工程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與_________的交叉口處,佔地面積 _________平方米,擬建_________棟各_________層住宅和_________樓裙房商場,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約_________平方米,商場約_________平方米,半地下室停車場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義務

2.1 在地質勘察工作開展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由本工程設計單位出具的“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任務書和布孔附圖各一份

2.2 甲方應按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付給乙方勘察費。

2.3 甲方應維護乙方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與本工程無關的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 乙方義務

3.1 乙方應按現行的國家、_________省和_________市的有關地質勘察規範、標準、規程、技術條例及甲方提供的“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任務書,進行任務書內要求的地質勘察內容和質量的勘察,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含週日及法定節假日)向甲方提供地質勘察中期資料_______份,於簽訂之日起_______日內提供符合上述質量和內容要求的地質勘察最終成果報告 _______份。

3.2 在乙方提交勘察成果報告後,本合同任務書要求範圍內必要的修改,補勘,應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再付給勘察費。

3.3 乙方應配合甲方,設計院和施工單位完成本工程的基礎工程設計和施工驗收工作。

3.4 如遇地震、狂風或暴雨(其等級以氣象部門的定義為準)等不可抗力時,工期按其發生時間長短相應順延。

第四條 勘察費及支付辦法

4.1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工程勘察費暫定為_________元人民幣。最終以國家物價局_______年《工程勘察收費標準》(修改本)的收費標準下浮_______%結算勘察費。

4.2 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暫定勘察費的____%作為定金,乙方將最終勘察成果報告提交給甲方並經設計單位認可後,甲方在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____%暫定勘察費,其餘勘察費用約_____個月內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定金抵作勘察費

第五條 違約責任

5.1 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5.2 乙方的責任

(1)如果因勘察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檔案而使設計、施工工作拖延工期,乙方除繼續完善勘察外,並視甲方損失大小減收直至免收全部勘察費。因勘察錯誤造成重大質量事故時,乙方除免收部分勘察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與受損部分勘察費相等的賠償金。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六條 合同附件

6.1 _________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任務書_________份。

6.2 同上單位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布孔圖_________份。

6.3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影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檔案

6.4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工程基礎施工結束後失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質勘察合同 篇7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勘察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建設地點:

1.3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

1)水埋藏條件;

2)查明場地不良地質作用的成因、分佈、規模、發展趨勢,並對場地的穩定性作為評價;的各類建築作出地基基礎型別的判斷及基坑開挖與支護、工程降水方案進步分析評價;

6)在勘探中發現有地貌單元交接部分和地層變化較大的地段,勘探點應予以加密;

7)勘探中判斷基礎入岩層(中風化或微風化)時,則要求深入完整岩層厚度不小於5米;

8)其他要求詳見《岩土工程勘察規範》(GB50021-20xx)。 如果本合同技術要求與現行規範不一致,按高標準執行。

1.6按相應地質勘察規範確定。

第二條: 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並對其準確性、完備性負責。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壹式陸份。

第三條: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3.1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的時間:

3.1.1成果要求:地下水穩定水位;

2)勘探點平面佈置圖,鑽孔柱狀圖,地質剖面圖,基岩面等高線圖;

3)各巖、土層主要物理力學指標和土工試驗成果表,滿足能按承載力變形計算地基的要求資料;

4)水質分析報告及侵蝕效能評價;

5)地震基本烈度,場地土型別及地震液化可能性評價;

6)地基土的物理力學性質指標(容重、承載力、液限、塑限、壓縮模量、變形模量、內磨擦角、內聚力等);

7)基礎結構方案建議,並提供天然地基或樁基各設計資料;

8)按勘察規範對擬建場地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進行評價及建議,明確設計的採用值。

3.1.2 (勘察報告),其中外業工作為 天,出具勘察報告時間為 天。具體開工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3.1.3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為甲方通知開工時間後 天內完成。

3.2 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3.2.1 含但不限於按照規範要求須做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一切費用,包括鑽探、標準貫入試驗、入巖、取樣、岩石抗壓實驗、土工實驗、孔位測量、裝置進退場費、技術工作費用、以及合理利潤、稅金等一切該專案有關的費用,施工單位負責自行解決用水用電問題,且費用自理,住宿自理。

3.2.2 本工程預估工程總進尺為 元(大寫 ),結算按實際進尺計算工程量。

3.3.1合同生效後 天內承包人及機械進場,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後 個工作日內,發包人全部付清結算價款。

3.3.2勘察人向甲方申請結算款時應提供等額有效的專用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付工程價款。

第四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4.1 發包人責任

4.1.1 發包人委託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詳附件資料。

4.1.2 發包人以現有場地交付承包人。

4.1.3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後,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檔案、資料圖紙、資料、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複製、不得洩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4.1.4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4.2 勘察人責任

4.2.1 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託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並對其負責。

4.2.2 由於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託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勘察費200 %。

4.2.3 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岩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範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並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4.2.4 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勘察人員在勘察過程中如果出現違反操作規程及有關安全而出現的質量事故勘察人應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4.2.5 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 由於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5.2如果在工種期內發生爭議,在未取得裁決之前,雙方均繼續工程工作,除非雙方同意暫停工程工作,否則任何一方停止工作均違約處理,按違約責任賠償。

5.3由於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其它約定事項:

1、 勘察人應對其聘請的工作人員安全負責,若非發包人的原因導致勘察人的工作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由勘察人負責賠償;

2、 勘察人應對發包人提供的相關資料和勘察所掌握的與該地塊有關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勘察成果,負保密責任,未經發包人書面允許,不得向第三人洩露。

第八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勘察人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後生效,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終止。本合同正本壹式 份,發包人 份,勘察人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