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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勘察合同(精選13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1.63W

2022勘察合同 篇1

發包方:_________

2022勘察合同(精選13篇)

承包方: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工程規模_________;工程投資_________。

第二條委託方根據本合規定填寫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委託書。(見附表一、二)

第三條勘察設計費取費的依據和取費標準,按國家規定執行。

勘察設計費的撥付辦法,自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委託方應向承包方給付定金。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設計費,不足部分委託方應在_________天內一次結清(或訂為分若干次結清)。

勘察任務的定金為勘察費的30%,設計任務的定金為估算設計費的20%。本工程的勘察費為_________元,估算設計費為_________元。

委託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承包方不履行合同的,應雙倍返還定金。

第四條委託方的義務

1.委託方應在商定的時間內向承包方提供必要的資料並對提供的時間、進度與資料的可靠性負責。提供資料的內容,技術要求及期限見附表三。

2.在勘察設計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或配合施工時,應負責提供以下工作和生活條件:_________。

3.委託方配合引進專案的設計任務,從詢價、對外談判、國內外技術考察直至建成投產的各階段,應吸收承擔有關設計任務的承包方參加。

4.按有關規定的勘察設計取費標準如期如數付給承包方勘察設計費。

5.維護承包方的勘察成果和設計檔案,不得擅自修改或轉讓給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五條承包方的義務

1.承包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提交有關勘察成果和設計檔案,並承擔責任。提交勘察成果的範圍、進度和質量,以及設計的階段、進度、質量和設計檔案份數。詳見附表四。

2.初步設計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查後,在原定任務書範圍內的必要修改,由承包方負責。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重作或修改設計時,須具有設計審批機關或設計任務書批准機關的意見書,經雙方協商,另訂合同。

3.設計單位對所承擔設計任務書的建設專案應配合施工,進行設計技術交底,解決施工過程中有關設計的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試車考核及工程竣工驗收。對於大中型工業專案和複雜的民用工程應派現場設計代表,並參加隱蔽工程驗收。常駐代表費用由雙方協商(另附協議)。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因勘察設計質量低劣引起工程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設計檔案拖延工期造成損失,由承包方繼續完善勘察設計任務,並視造成的損失浪費大小減收或免收勘察設計費。具體規定如下:_________。

2.因勘察設計錯誤而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承包方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給委託方與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承包方不按合同規定的期限提交勘察成果、設計檔案,每拖延一天,應向委託方交納按勘察設計費5‰的違約金。

4.由於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返工、窩工或修改設計,委託方應按承包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具體規定如下:_________。

5.因委託方責任造成勘察設計工作的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加勘察設計費用。

6.委託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日期付費時,應償付逾期的違約金。違約金每逾期一天,按該工程勘察設計費的5‰計算。

第七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一個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雙方不屬於同一部門的,合同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本合同未言明事項,一律按《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規定執行。

本合同附件:《建設工程設計委託書》、《工程地質勘察委託書》、《建設檔案和勘察設計基礎資料交付日期一覽表》、《勘察設計檔案交付日期一覽表》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正本_________份,委託方、承包方各執1份;副本_________份,分別報送_________備案。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2022勘察合同 篇2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

發包人:

勘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就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 工程勘察設計任務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建設地點:

1.3工程範圍及內容:

1.4工程勘察任務:

勘察設計單位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評價建設場地的地質地理環境特徵和岩土工程條件,提供詳細的岩土工程資料和設計、施工所需的岩土引數;對地基型別、基礎形式、地基處理、基坑支護、工程降水和不良地質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議,編制建設工程勘察檔案,進行土壤化學實驗。(具體詳見布孔方案)

第二條: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檔案資料,並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檔案(影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範圍)等批件(影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書、技術要求和建築總平面佈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範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座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已有勘察工作範圍地下埋藏物的資料。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並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另行協商。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付費方式及結算辦法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於 年 月 日開工, 年 月 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 年 月 日前提供部分中間資料報告。由於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時,工期順延。

4.2收費標準、付費方式及結算辦法

工程名稱鑽孔數量鑽孔深度(米)鑽孔工程量(米)單價(元/米)總價(元)

合 計

注:本工程所涉及價款均為含稅價款。

4.2.1支付方式:

勘察完成提交報告後 日內支付本工程勘察費的70%,基礎驗收合格後 日內支付本工程勘察費的20%,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結算後 日內付清剩餘本工程勘察費。勘察人須在付款前向發包人提供勘察人機構所在地開具的服務業發票或地稅通用機打發票。

4.2.2結算辦法:本工程總價款一次性包死,工程量為施工圖紙範圍及招標說明內的全部工程量,除發包人設計變更外本價款不做調整。發包人設計變更的,雙方必須簽訂補充協議,否則發包人有權拒絕結算變更部分工程。

勘察人完全理解圖紙、招標檔案及本合同內容,並已充分考慮全部風險因素,若有少報、錯報、漏報工程量以及施工環境變化視為勘察人讓利,不調整合同價款。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託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並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檔案資料。

5.1.2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勘察現場的基本工作條件並解決勘察現場出現的問題。

5.1.3發包人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水電源,水電費用由勘察人自行承擔。

5.1.4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檔案、資料圖紙、資料、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等,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

5.1.5配合發包人進行隱蔽工程、中間過程、竣工工程量進行驗收和確認。

5.1.6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他責任。

5.2勘察人責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託書及技術要求進行方案設計、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並對其負責。

5.2.2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託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並賠償發包人的實際損失。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報發包人稽核。

5.2.4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工程管理制度,並承擔資料保密義務。

5.2.5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勘察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並承擔費用。

5.2.6勘察人及時組織發包人、監理方對隱蔽工程、中間過程、竣工工程量進行驗收和確認,未經發包人、監理方確認發包人有權拒付工程款。

5.2.7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他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發包人超過約定期限支付相應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應承擔應付未付金額1‰的違約金。

6.2、勘察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期限提交工程勘探技術報告的,每逾期一日,按勘探預算總價款的1‰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5日,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勘察人除應向發包人支付上述違約金外,還須按本合同勘探預算總價款的20%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6.3、勘察人在勘探過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發包人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連續停工兩個工作日以上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勘察人應退回發包人已付款項並向發包人支付勘探預算總價款的10%作為違約金,造成發包人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勘察人應予賠償。

6.4、勘察人擅自中途更換勘探工作主要負責人,或勘察人現場代表不配合發包人工作或不能勝任工作的,發包人有權要求勘察人更換相應人員,勘察人應在發包人要求更換之日起五日內更換。否則,發包人有權要求停工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勘探期限延誤的,勘察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發包人的經濟損失。

6.5、發包人依本合同之規定解除合同的,勘察人所有人員、裝置必須在發包人解除合同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撤離施工現場並向發包人移交有關的工程資料,並在此期限內與發包人共同簽證已完成的工作量。未經發包人、勘察人雙方共同簽證的工作量不得要求結算。發包人在上述期限過後有權安排新的勘探單位進場。

6.6、勘察人不按時進場勘探,在發包人發出書面通知後的5日內仍不進場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勘察人應向發包人支付勘探預算總價款的20%作為違約金。

6.7、若勘察人所提交的勘探報告及有關資料不完整、不齊全、或內容不符合發包人要求的,勘察人應按發包人要求補充或重新進行勘探作業,並補齊有關資料。由此延誤勘探週期的,勘察人應當承擔逾期履行的違約責任。

6.8、勘察人提交的成果報告造成發包人工程質量問題的,視為勘察人違約。發包人有權向勘察人追究由此而產生的經濟、法律責任。

6.9、勘察人應向發包人支付的違約金,發包人有權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發包人損失的,發包人可繼續向勘察人追償。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勘察人同意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九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陸份,發包人肆份,勘察人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附件

10.1、廉潔協議

10.2、勘察設計布孔圖(加蓋出圖成果章)

10.3、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

10.4、施工資質證書影印件

發包人(蓋章): 勘察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授權簽約人 : 授權簽約人:

合同簽訂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廉 潔 協 議

在發包人、勘察人雙方訂立、履行合同過程中,為保持廉潔自律的工作作風,防止各種不正當行為的發生,雙方訂立協議如下:

一、發包人、勘察人雙方應當自覺遵守國家、地方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約定,在合同的訂立、履行過程中廉潔自律。

二、發包人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勘察人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處費。

三、發包人工作人員應當保持與勘察人的正常業務交往,不得接受勘察人的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等,不得在勘察人報銷任何應由其個人或其他第三人承擔的費用。

四、發包人工作人員不得參加可能對公正開展業務有影響的宴請和娛樂活動。如發包人工作人員確因實際情況須參加宴請、進行娛樂活動的,須事先按行政隸屬關係報上一級批准。

五、發包人工作人員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勘察人為其住房裝修、婚喪嫁娶、家屬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等提供方便。

六、勘察人不得接受發包人工作人員介紹的家屬或者親友從事與合同相關的業務。

七、勘察人應當通過正常途徑開展相關業務,不得為獲取不正當利益而向發包人工作人員贈送禮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等,或給發包人工作人員報銷其個人費用,或邀請發包人工作人員外出旅遊和進入營業性娛樂場所,或為發包人工作人員住房裝修、婚喪嫁娶、家屬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國等提供方便。

八、勘察人如發現發包人工作人員有違反上述協議者,應向發包人舉報。發包人不得找任何藉口對勘察人進行報復。發包人對舉報屬實和嚴格遵守廉潔協議的勘察人,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與勘察人繼續合作。

九、發包人發現勘察人有違反本協議或者採用不正當的手段行賄發包人工作人員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的,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發包人(蓋章): 勘察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簽約人: 授權簽約人:

2022勘察合同 篇3

建設工程勘察合同(二) [岩土工程設計、治理、監測]

GF-20__-0204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承包人編填)

勘察證書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監製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委託承包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專案的岩土工程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經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立項批准檔案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岩土工程任務委託文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工程規模、特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岩土工程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承接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預訂的岩土工程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有關資料檔案

第三條:承包人應向發包人交付的報告、成果、檔案

第四條:工期 本岩土工程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完工,工期為__________天。由於發包人或承包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完工或交付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八條規定執行。

第五條:收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5.1本岩土工程收費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計取;或以"預算包乾"、"中標價加簽證"、"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等方式計取收費。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專案,由發包人、承包人另行議定。

5.2本岩土工程費總額為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生效後3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預算工程費總額的20%,計____________元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工程費)。

5.3本合同生效後,發包人按下表約定分____________次向承包人預付(或支付)工程費,發包人不按時向承包人撥付工程費,從應撥付之日起承擔應撥付工程費的滯納金。

第六條:變更及工程費的調整

6.1本岩土工程進行中,發包人對工程內容與技術要求提出變更,發包人應在變更前_________天向承包人發出書面變更通知,否則承包人有權拒絕變更;承包人接通知後於_________天內,提出變更方案的檔案資料,發包人收到該檔案資料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予以確認,如不確認或不提出修改意見的,變更檔案資料自送達之日起第_________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誤的工期順延外,因變更導致承包人經濟支出和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6.2變更後,工程費按如下方法(或標準)進行調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發包人、承包人責任

7.1發包人責任

7.1.1發包人按本合同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在規定的時問內向承包人提供資料檔案,並對其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性負責;發包人提供上述資料、檔案超過規定期限15天以內,承包人按合同規定交付報告、成果、檔案的時間順延,規定期限超過15天以上時,承包人有權重新確定交付報告、成果、檔案的時間。

7.1.2發包人要求承包人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交付報告、成果、檔案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____元計算加班費。

7.1.3發包人應為承包人現場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承包人臨時設施費_______________元。

7.1.4開工前,發包人應辦理完畢開工許可、工作場地使用、青苗、樹木賠償、墳地遷移、房屋構築物拆遷、障礙物清除等工作,及解決擾民和影響正常工作進行的有關問題,並承擔費用; 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供工作現場地下已有埋藏物(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的資料及其具體位置分佈圖,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承包人在現場工作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在有毒、有害環境中作業時,發包人應按有關規定,提供相應的防護措施,並承擔有關的費用; 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 發包人應解決承包人工作現場的平整,道路通行和用水用電,並承擔費用。

7.1.5發包人應對工作現場周圍建築物、構築物、古樹名木和地下管道、線路的保護負責,對承包人提出書面具體保護要求(措施),並承擔費用。 7.1.6發包人應保護承包人的投標書、報告書、檔案、設計成果、專利技術、特殊工藝和合理化建議,未經承包人同意,發包人不得複製洩露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以上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承包人有權索賠。

2022勘察合同 篇4

建設工程技術勘察合同

第一部分 合同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________

勘察人(全稱):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________專案工程勘察有關事項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特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勘察範圍和階段、技術要求及工作量

1.勘察範圍和階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技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作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1.開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

2.成果提交日期:________________

3.合同工期(總日曆天數)____天

四、質量標準

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款

1.合同價款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元)

2.合同價款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合同檔案構成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合同協議書;

(2)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條款;

(4)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5)投標檔案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其他合同檔案。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與合同有關的檔案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七、承諾

1.發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履行專案審批手續,按照合同約定提供工程勘察條件和相關資料,並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勘察人承諾按照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規定及合同約定提供勘察技術服務。

八、詞語定義

本合同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的詞語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在________________簽訂。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生效。

十二、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____份,勘察人執____份。

發包人:(印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________(簽字)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

勘察人:(印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________(簽字)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電話:________

傳真: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第1條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含義。

1.1.1合同:指根據法律規定和合同當事人約定具有約束力的檔案,構成合同的檔案包括合同協議書、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條款、中標通知書(如果有)、投標檔案及其附件(如果有)、技術標準和要求、圖紙以及其他合同檔案。

1.1.2合同協議書:指構成合同的由發包人和勘察人共同簽署的稱為“合同協議書”的書面檔案。

1.1.3通用合同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勘察的需要訂立,通用於建設工程勘察的合同條款。

1.1.4專用合同條款:是發包人與勘察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合同條款,是對通用合同條款的細化、完善、補充、修改或另行約定。

1.1.5發包人:指與勘察人簽定合同協議書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6勘察人:指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被髮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勘察資質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1.7工程:指發包人與勘察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的勘察範圍內的專案。

1.1.8勘察任務書:指由發包人就工程勘察範圍、內容和技術標準等提出要求的書面檔案。勘察任務書構成合同文件組成部分。

1.1.9合同價款: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勘察人完成合同約定範圍內工程勘察工作的款項。

1.1.10費用:指為履行合同所發生的或將要發生的必需的支出。

1.1.11工期: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曆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工作天數。

1.1.12天:除特別指明外,均指日曆天。約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後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後一天,時限的最後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1.1.13開工日期: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勘察人開始工作的絕對或相對日期。

1.1.14成果提交日期: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勘察人完成合同範圍內工作並提交成果資料的絕對或相對日期。

1.1.15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勘察人提供並經發包人認可,滿足勘察人開展工作需要的所有圖件,包括相關說明和資料。

1.1.16作業場地:指工程勘察作業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具體指定的供工程勘察作業使用的其他場所。

1.1.17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資料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資料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1.18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直接或間接地給另一方造成實際損失,受損方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1.19不利物質條件:指勘察人在作業場地遇到的不可預見的自然物質條件、非自然的物質障礙和汙染物。

1.1.20後期服務:指勘察人提交成果資料後,為發包人提供的後續技術服務工作和程式性工作,如報告成果諮詢、基槽檢驗、現場交樁和竣工驗收等。

1.2合同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

1.2.1合同檔案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合同協議書;

(2)專用合同條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條款;

(4)中標通知書(如果有);

(5)投標檔案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術標準和要求;

(7)圖紙;

(8)其他合同檔案。

上述合同檔案包括合同當事人就該項合同檔案所作出的補充和修改,屬於同一類內容的檔案,應以最新簽署的為準。

1.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作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和勘察人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1.3適用法律法規、技術標準

1.3.1適用法律法規

本合同檔案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地方政府規章等。其他需要明示的規範性檔案,由合同當事人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3.2適用技術標準

適用於工程的現行有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標準以及相應的規範、規程為本合同檔案適用的技術標準。合同當事人有特別要求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技術標準的,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所使用技術標準的名稱及提供方,並約定技術標準原文版、中譯本的份數、時間及費用承擔等事項。

1.4語言文字

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合同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時,漢語為優先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語言。

1.5聯絡

1.5.1與合同有關的批准檔案、通知、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意見、確定和決定等,均應採用書面形式或合同雙方確認的其他形式,並應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送達接收人。

1.5.2發包人和勘察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各自的送達接收人、送達形式及聯絡方式。合同當事人指定的接收人、送達地點或聯絡方式發生變動的,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視為未發生變動。

1.5.3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簽收對方送達至約定送達地點和指定接收人的來往信函;如確有充分證據證明一方無正當理由拒不簽收的,視為拒絕簽收一方認可往來信函的內容。

1.6嚴禁賄賂

合同當事人不得以賄賂或變相賄賂的方式,謀取非法利益或損害對方權益。因一方的賄賂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賠償損失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7保密

除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發包人同意,勘察人不得將發包人提供的圖紙、檔案以及宣告需要保密的資料資訊等商業祕密洩露給第三方。

除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另有約定外,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將勘察人提供的技術檔案、成果資料、技術祕密及宣告需要保密的資料資訊等商業祕密洩露給第三方。

第2條發包人

2.1發包人權利

2.1.1發包人對勘察人的勘察工作有權依照合同約定實施監督,並對勘察成果予以驗收。

2.1.2發包人對勘察人無法勝任工程勘察工作的人員有權提出更換。

2.1.3發包人擁有勘察人為其專案編制的所有檔案資料的使用權,包括投標檔案、成果資料和資料等。

2.2發包人義務

2.2.1發包人應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

2.2.2發包人應提供開展工程勘察工作所需要的圖紙及技術資料,包括總平面圖、地形圖、已有水準點和座標控制點等,若上述資料由勘察人負責蒐集時,發包人應承擔相關費用。

2.2.3發包人應提供工程勘察作業所需的批准及許可檔案,包括立項批覆、佔用和挖掘道路許可等。

2.2.4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提供具備條件的作業場地及進場通道(包括土地徵用、障礙物清除、場地平整、提供水電介面和青苗賠償等)並承擔相關費用。

2.2.5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提供作業場地內地下埋藏物(包括地下管線、地下構築物等)的資料、圖紙,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發包人應委託專業機構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發包人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實,致使勘察人在工程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賠償責任。

2.2.6發包人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為勘察人安全生產提供條件並支付安全生產防護費用,發包人不得要求勘察人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進行作業。

2.2.7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並承擔費用。發包人對安全文明施工有特殊要求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

2.2.8發包人應對勘察人滿足質量標準的已完工作,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相應的工程勘察合同價款及費用。

2.3發包人代表

發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其負責工程勘察的發包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及授權範圍等事項。發包人代表在發包人的授權範圍內,負責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與發包人有關的具體事宜。

第3條勘察人

3.1勘察人權利

3.1.1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間,根據專案條件和技術標準、法律法規規定等方面的變化,有權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合同工作量或修改技術方案的建議。

3.1.2除建設工程主體部分的勘察外,根據合同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勘察人可以將建設工程其他部分的勘察分包給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建設工程勘察單位。發包人對分包的特殊要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

3.1.3勘察人對其編制的所有檔案資料,包括投標檔案、成果資料、資料和專利技術等擁有智慧財產權。

3.2勘察人義務

3.2.1勘察人應按勘察任務書和技術要求並依據有關技術標準進行工程勘察工作。

3.2.2勘察人應建立質量保證體系,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成果資料,並對其質量負責。

3.2.3勘察人在提交成果資料後,應為發包人繼續提供後期服務。3.2.4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期間遇到地下文物時,應及時向發包人和

文物主管部門報告並妥善保護。

3.2.5勘察人開展工程勘察活動時應遵守有關職業健康及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法律法規的規定,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確保人員、裝置和設施的安全。

3.2.6勘察人在燃氣管道、熱力管道、動力裝置、輸水管道、輸電線路、臨街交通要道及地下通道(地下隧道)附近等風險性較大的地點,以及在易燃易爆地段及放射、有毒環境中進行工程勘察作業時,應編制安全防護方案並制定應急預案。

3.2.7勘察人應在勘察方案中列明環境保護的具體措施,並在合同履行期間採取合理措施保護作業現場環境。

3.3勘察人代表

勘察人接受任務時,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其負責工程勘察的勘察人代表的姓名、職務、聯絡方式及授權範圍等事項。勘察人代表在勘察人的授權範圍內,負責處理合同履行過程中與勘察人有關的具體事宜。

第4條工期

4.1開工及延期開工

4.1.1勘察人應按合同約定的工期進行工程勘察工作,並接受發包人對工程勘察工作進度的監督、檢查。

4.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開工,發包人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勘察人,推遲開工日期並相應順延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勘察人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或雙方同意順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資料,具體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4.3發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誤

4.3.1因以下情形造成工期延誤,勘察人有權要求發包人延長工期、增加合同價款和(或)補償費用:

(1)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定金、預付款和(或)進度款;

(3)變更導致合同工作量增加;

(4)發包人增加合同工作內容;

(5)發包人改變工程勘察技術要求;

(6)發包人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

4.3.2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勘察人在第4.3.1款情形發生後7天內,應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提出報告。發包人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補償費用的確認程式參照第7.1款〔合同價款與調整〕執行。

4.4勘察人造成的工期延誤

勘察人因以下情形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或雙方同意順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資料的,勘察人承擔違約責任:

(1)勘察人未按合同約定開工日期開展工作造成工期延誤的;

(2)勘察人管理不善、組織不力造成工期延誤的;

(3)因彌補勘察人自身原因導致的質量缺陷而造成工期延誤的;

(4)因勘察人成果資料不合格返工造成工期延誤的;

(5)勘察人導致工期延誤的其他情形。

4.5惡劣氣候條件

惡劣氣候條件影響現場作業,導致現場作業難以進行,造成工期延誤的,勘察人有權要求發包人延長工期,具體可參照第4.3.2款處理。

第5條成果資料

5.1成果質量

5.1.1成果質量應符合相關技術標準和深度規定,且滿足合同約定的質量要求。

5.1.2雙方對工程勘察成果質量有爭議時,由雙方同意的第三方機構鑑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的,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5.2成果份數

勘察人應向發包人提交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發包人另行支付相應的費用。

5.3成果交付

勘察人按照約定時間和地點向發包人交付成果資料,發包人應出具書面簽收單,內容包括成果名稱、成果組成、成果份數、提交和簽收日期、提交人與接收人的親筆簽名等。

5.4成果驗收

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成果資料後,如需對勘察成果組織驗收的,發包人應及時組織驗收。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發包人14天內無正當理由不予組織驗收,視為驗收通過。

第6條後期服務

6.1後續技術服務

勘察人應派專業技術人員為發包人提供後續技術服務,發包人應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後續技術服務的內容、費用和時限應由雙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

6.2竣工驗收

工程竣工驗收時,勘察人應按發包人要求參加竣工驗收工作,並提供竣工驗收所需相關資料。

第7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7.1合同價款與調整

7.1.1依照法定程式進行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和勘察人依據中標價格載明在合同協議書中;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和勘察人議定,並載明在合同協議書中。合同價款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後,除合同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

7.1.2合同當事人可任選下列一種合同價款的形式,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1)總價合同

雙方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範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範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範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和方法,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2)單價合同

合同價款根據工作量的變化而調整,合同單價在風險範圍內一般不予調整,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合同單價調整因素和方法。

(3)其他合同價款形式

合同當事人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其他合同價格形式。

7.1.3需調整合同價款時,合同一方應及時將調整原因、調整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雙方共同確認調整金額後作為追加或減少的合同價款,與進度款同期支付。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一方在收到對方的通知後7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合同當事人就調整事項不能達成一致的,則按照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7.2定金或預付款

7.2.1實行定金或預付款的,雙方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或預付款數額,支付時間應不遲於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支付,勘察人向發包人發出要求支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支付,勘察人可在發出通知後推遲開工日期,並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7.2.2定金或預付款在進度款中抵扣,抵扣辦法可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

7.3進度款支付

7.3.1發包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進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條件和支付時間進行支付。

7.3.2第7.1款〔合同價款與調整〕和第8.2款〔變更合同價款確定〕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或減少的合同價款,應與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7.3.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進度款,勘察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勘察人通知後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勘察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勘察人同意後可延期支付。

7.3.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勘察人可停止工程勘察作業和後期服務,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7.4合同價款結算

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應在勘察人提交成果資料後28天內,依據第7.1款〔合同價款與調整〕和第8.2款〔變更合同價款確定〕的約定進行最終合同價款確定,並予以全額支付。

第8條變更與調整

8.1變更範圍與確認

8.1.1變更範圍

本合同變更是指在合同簽訂日後發生的以下變更:

(1)法律法規及技術標準的變化引起的變更;

(2)規劃方案或設計條件的變化引起的變更;

(3)不利物質條件引起的變更;

(4)發包人的要求變化引起的變更;

(5)因政府臨時禁令引起的變更;

(6)其他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變更。

8.1.2變更確認

當引起變更的情形出現,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勘察人應在7天內就調整後的技術方案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提出變更要求,發包人應在收到報告後7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變更。

8.2變更合同價款確定

8.2.1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於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於變更工程的價格,由勘察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發包人確認後執行。

8.2.2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一方應在雙方確定變更事項後14天內向對方提出變更合同價款報告,否則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8.2.3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一方應在收到對方提交的變更合同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無正當理由不予確認的,則視為該項變更合同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8.2.4一方不同意對方提出的合同價款變更,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8.2.5因勘察人自身原因導致的變更,勘察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第9條智慧財產權

9.1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提供給勘察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託編制的反映發包人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檔案的著作權屬於發包人,勘察人可以為實現本合同目的而複製、使用此類檔案,但不能用於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發包人書面同意,勘察人不得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複製、使用上述檔案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9.2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勘察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的成果檔案的著作權屬於勘察人,發包人可因本工程的需要而複製、使用此類檔案,但不能擅自修改或用於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事項。未經勘察人書面同意,發包人不得為了本合同以外的目的而複製、使用上述檔案或將之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9.3合同當事人保證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侵犯對方及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勘察人在工程勘察時,因侵犯他人的專利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所引起的責任,由勘察人承擔;因發包人提供的基礎資料導致侵權的,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9.4在不損害對方利益情況下,合同當事人雙方均有權在申報獎項、製作宣傳印刷品及出版物時使用有關專案的文字和圖片材料。

9.5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勘察人在合同簽訂前和簽訂時已確定採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祕密的使用費已包含在合同價款中。

第10條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確認

10.1.1不可抗力是在訂立合同時不可合理預見,在履行合同中不可避免的發生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災害和社會突發事件,如地震、海嘯、瘟疫、洪水、騷亂、暴動、戰爭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其他自然災害和社會突發事件。

10.1.2不可抗力發生後,發包人和勘察人應收集不可抗力發生及造成損失的證據。合同當事雙方對是否屬於不可抗力或其損失發生爭議時,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遇有不可抗力發生時,發包人和勘察人應立即通知對方,雙方應共同採取措施減少損失。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不可抗力持續發生,勘察人應每隔7天向發包人報告一次受害損失情況。

10.2.2除專用合同條款對期限另有約定外,不可抗力結束後2天內,勘察人向發包人通報受害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結束後14天內,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10.3不可抗力後果的承擔

10.3.1因不可抗力發生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發包人和勘察人人員傷亡由合同當事人雙方自行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2)勘察人機械裝置損壞及停工損失,由勘察人承擔;

(3)停工期間,勘察人應發包人要求留在作業場地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作業場地發生的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10.3.2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第11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1.1雙方在合同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11.2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合同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11.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合同當事人應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和保密等義務。

第12條合同解除

12.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勘察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發生未按第7.2款〔定金或預付款〕或第7.3款〔進度款支付〕約定按時支付合同價款的情況,停止作業超過28天,勘察人有權解除合同,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3)勘察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由勘察人承擔違約責任;

(4)發包人和勘察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12.2一方依據第12.1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並在發出通知前不少於14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第16條〔爭議解決〕的約定處理。

12.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發包人應按合同約定向勘察人支付已完工作量相對應比例的合同價款後解除合同。

12.4合同解除後,勘察人應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裝置和人員撤出作業場地,發包人應為勘察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

第13條責任與保險

13.1勘察人應運用一切合理的專業技術和經驗,按照公認的職業標準盡其全部職責和謹慎、勤勉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責任和義務。

13.2合同當事人可按照法律法規的要求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工程勘察責任保險,並使其於合同責任期內保持有效。

13.3勘察人應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為勘察作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人身意外傷害險和其他保險。

第14條違約

14.1發包人違約

14.1.1發包人違約情形

(1)合同生效後,發包人無故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

(2)發包人未按第7.2款〔定金或預付款〕約定按時支付定金或預付款;

(3)發包人未按第7.3款〔進度款支付〕約定按時支付進度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形。

14.1.2發包人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發包人無故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未開始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的定金或發包人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勘察人支付違約金;勘察人已開始勘察工作的,若完成計劃工作量不足50%的,發包人應支付勘察人合同價款的50%;完成計劃工作量超過50%的,發包人應支付勘察人合同價款的100%。

(2)發包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時,發包人應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損失,並給予勘察人合理賠償。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勘察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14.2勘察人違約

14.2.1勘察人違約情形

(1)合同生效後,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

(2)因勘察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約定的日期或合同當事人同意順延的工期提交成果資料;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資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

(4)勘察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未按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其他情形。

14.2.2勘察人違約責任

(1)合同生效後,勘察人因自身原因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勘察人應雙倍返還發包人已支付的定金或勘察人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2)因勘察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

(3)因勘察人原因造成成果資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因勘察人原因導致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時,勘察人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通過所投工程勘察責任保險向發包人承擔賠償責任或根據直接經濟損失程度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

(4)勘察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時,勘察人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可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勘察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和賠償金額。

第15條索賠

15.1發包人索賠

勘察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勘察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誤及發包人的經濟損失,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發包人可按下列程式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索賠:

(1)違約事件發生後7天內,向勘察人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14天內,向勘察人提出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勘察人在收到發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或補充索賠理由、證據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

(4)勘察人在收到發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發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被認可;

(5)當該違約事件持續進行時,發包人應階段性向勘察人發出索賠意向,在違約事件終了後21天內,向勘察人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式與本款第(3)、(4)項約定相同。

15.2勘察人索賠

發包人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造成工期延誤和(或)勘察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勘察人的經濟損失,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勘察人可按下列程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違約事件發生後7天內,勘察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其採取有效措施糾正違約行為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14天內仍不履行合同義務,勘察人有權停止作業,並向發包人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後14天內,向發包人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發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或補充索賠理由、證據後,於28天內給予答覆;

(4)發包人在收到勘察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後28天內未予答覆或未對勘察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被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勘察人應階段性向發包人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後21天內,向發包人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覆程式與本款第(3)、(4)項約定相同。

第16條爭議解決

16.1和解

因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就爭議自行和解。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經簽字並蓋章後作為合同補充檔案,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16.2調解

因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的,雙方可以就爭議請求行政主管部門、行業協會或其他第三方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的,經簽字並蓋章後作為合同補充檔案,雙方均應遵照執行。

16.3仲裁或訴訟

因本合同以及與本合同有關事項發生爭議的,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1)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17條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實際經協商一致,可對通用合同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並在專用合同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第1條一般約定

1.1詞語定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合同檔案及優先解釋順序

1.2.1合同檔案組成及優先解釋順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適用法律法規、技術標準

1.3.1適用法律法規

需要明示的規範性檔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2適用技術標準

特別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國外技術標準的名稱、提供方、原文版、中譯本的份數、時間及費用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語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________語言文字。

1.5聯絡

1.5.1發包人和勘察人應在____天內將與合同有關的通知、批准、證明、證書、指示、指令、要求、請求、同意、意見、確定和決定等書面函件送達對方當事人。

1.5.2發包人接收檔案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發包人指定的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接收檔案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保密

合同當事人關於保密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條發包人

2.2發包人義務

2.2.2發包人委託勘察人蒐集的資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7發包人對安全文明施工的特別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發包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

授權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條勘察人

3.1勘察人權利

3.1.2關於分包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勘察人代表

姓名:________職務: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

授權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條工期

4.2成果提交日期

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發包人造成的工期延誤

4.3.2雙方就工期順延確定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5條成果資料

5.2成果份數

勘察人應向發包人提交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為____份。

5.4成果驗收

雙方就成果驗收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條後期服務

6.1後續技術服務

後續技術服務內容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後續技術服務費用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後續技術服務時限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7條合同價款與支付

7.1合同價款與調整

7.1.1雙方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2本合同價款採用________方式確定。

(1)採用總價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價款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採用單價合同,合同價款中包括的風險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範圍以外合同單價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採用的其他合同價款形式及調整因素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1.3雙方就合同價款調整確認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定金或預付款

7.2.1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定金金額:________或預付款的金額:________

7.2.2定金或預付款在進度款中的抵扣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3進度款支付

7.3.1雙方約定的進度款支付方式、支付條件和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4合同價款結算

最終合同價款支付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8條變更與調整

8.1變更範圍與確認

8.1.1變更範圍

變更範圍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1.2變更確認

變更提出和確認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變更合同價款確定

8.2.2提出變更合同價款報告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

8.2.3確認變更合同價款報告時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

第9條智慧財產權

9.1關於發包人提供給勘察人的圖紙、發包人為實施工程自行編制或委託編制的反映發包人要求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檔案的著作權的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發包人提供的上述檔案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關於勘察人為實施工程所編制檔案的著作權的歸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關於勘察人提供的上述檔案的使用限制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

9.5勘察人在工作過程中所採用的專利、專有技術、技術祕密的使用費的承擔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10條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的確認

10.1.1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其他約定(如政府臨時禁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不可抗力的通知

10.2.1不可抗力持續發生,勘察人報告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2.2勘察人向發包人通報受害損失情況及費用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3條責任與保險

13.2工程勘察責任保險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4條違約

14.1發包人違約

14.1.2發包人違約責任

(1)發包人支付勘察人的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發包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2勘察人違約

14.2.2勘察人違約責任

(1)勘察人支付發包人的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勘察人造成工期延誤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因勘察人原因導致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事故時的賠償金上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勘察人發生其他違約情形應承擔的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5條索賠

15.1發包人索賠

索賠程式和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2勘察人索賠

索賠程式和期限的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6條爭議解決

16.3仲裁或訴訟

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採取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17條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實際經協商一致,補充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A勘察任務書及技術要求

附件B發包人向勘察人提交有關資料及檔案一覽表

附件C進度計劃

附件D工作量和費用明細表

2022勘察合同 篇5

工程名稱(子項名稱):

工 程 地 點:

甲方合同編號:

乙方合同編號:

勘察證書等級:

發 包 人:

勘 察 人:

籤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勘察人:

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 岩土工程詳細勘察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建設地點:

1.3工程規模、特徵: 長 米,地上 層,地下 層。 勘察等級為乙級。

1.4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文號、日期:

1.5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 按國家現行規範及設計要求進行勘察,成果滿足設計及施工要求。

1.6承接方式: 單價承包/總價包乾

1.7預計勘察工作量: 預計鑽孔 個 , 總進尺約 米。

第二條: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檔案資料,並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提供本工程批准檔案(影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範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影印件)。

2.2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書、技術要求和工作範圍的地形圖、建築總平面佈置圖。

2.3提供勘察工作範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座標與標高資料。

2.4提供勘察工作範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佈圖。

2.5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並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四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本工程的勘察工作擬定於201 年 月 日開工,201 年 月 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於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20__年修訂本)計取費用;本工程勘察費用按綜合價 元/米,總費用預算為人民幣大寫 萬 仟 佰 元整(¥ ),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後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國家規定的收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專案,由發包人、勘察人另行議定。

4.2.2 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均轉至乙方合同或協議書上指定賬號。

第五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發包人責任

5.1.1發包人委託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並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檔案資料。

5.1.2在勘察工作範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圖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並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並承擔其費用。

5.1.4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並承擔費用。

5.1.5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並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後,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檔案、資料圖紙、資料、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複製、不得洩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8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勘察人責任

5.2.1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託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並對其負責。

5.2.2由於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託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

5.2.3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岩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範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並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由於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2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計 / 元;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3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4由於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5本合同簽訂後,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退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其它約定事項: 無 。

第九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勘察人同意由 仲裁委員會仲裁。發包人、勘察人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拆。

第十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按規定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備案;發包人、勘察人認為必要時,到專案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 捌 份,發包人 肆 份、勘察人 肆 份。

發包人名稱: 勘察人名稱: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開戶名稱:

2022勘察合同 篇6

專案名稱:_________

專案建設地點: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_________勘察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搞好該工程勘察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勘察階段的工作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勘察範圍

1.1 本工程專案勘察委託文號、日期_________。

1.2 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

1.3 技術要求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下列檔案資料:

┌───────────────────────┬───┬──────┐

專案名稱

│檔案資│ 提供日期 │

│料份數├──────┤

│ 年 月 日│

├───────────────────────┼───┼──────┤

│一、提交工程專案批准檔案(影印件)以及施工或勘│

察許可檔案

├───────────────────────┼───┼──────┤

│二、提交工程專案的座標與標高資料

├───────────────────────┼───┼──────┤

│三、提交技術委託書及已有的技術資料和圖件

└───────────────────────┴───┴──────┘

第三條 乙方按下述進度、份數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

┌─────────────┬────────┬───────────┐

│ 提交日期

│  勘察成果名稱

├──┬──┬──┤

提交份數

│ 年 │ 月 │ 日 │

├─────────────┼──┴──┴──┼───────────┤

├─────────────┼────────┼───────────┤

├─────────────┼────────┼───────────┤

├─────────────┼────────┼───────────┤

└─────────────┴────────┴───────────┘

3.1 勘察成果規定提交四份,超過四份另行計費。

3.2 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達的開工通知書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自然條件影響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時,工期順延。

第四條 取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4.1 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計取費用。國家規定的取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專案,由雙方另行議定。

4.2 本工程勘察費估算為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勘察費的30%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費);工程勘察驗收、交付成果後15天內,結清全部費用。

4.3 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五條 雙方責任

5.1 甲方

5.1.1 甲方委託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明確技術要求和勘察階段,按時提供已有技術資料(包括地下管線、地下構築物的資料),並能滿足乙方編寫勘察綱要和編制工程預算的基本要求。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過程中發生或危及人身安全時,其責任由甲方負責。

5.1.2 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工作時,甲方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5.1.3 派員協助乙方與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絡,及時為乙方創造並解決勘察現場條件。如:徵購土地、青苗賠償、拆除障礙物、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和水源以及排水渠等,並承擔其費用。

5.1.4 勘察前,根據乙方提出的用料計劃,按時準備好各種材料,並承擔費用。

5.1.5 按時為勘察人員準備好住宿、辦公、臨時庫房、就餐食堂、取暖、飲水以及條件許可的其它福利設施,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費用。當甲方不能提供上述條件時,甲方應支付乙方臨時設施費。

5.1.6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後,甲方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 工程完工後,在15天內負責組織勘察及成果驗收,並在乙方填寫的工程勘察交驗單上籤署意見,作為工程勘察費用結算的依據。

5.1.8 維護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轉讓。

5.1.9 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甲方應支付窩工費。

5.1.10 補充協議中甲方應負的其它責任。

5.2 乙方

5.2.1 派工程技術人員按任務委託書和設計技術要求進行現場踏勘,確定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編制工程預算。

5.2.2 在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

5.2.3 勘察過程中,根據場地地形、地質條件和技術規範要求,向甲方提出增減工程量或改變勘察手段的意見,並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2022勘察合同 篇7

工程地質勘察合同

甲方: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工程勘察院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本“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合同由上列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市訂立。

鑑於: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總述

1.1?根據《_____》和《建築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_________”工程具體情況,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現將其“_________”工程的地質勘察工作委託給乙方完成。

1.2?“_________”工程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與_________的交叉口處,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擬建_________棟各_________層住宅和_________樓裙房商場,總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約_________平方米,商場約_________平方米,半地下室停車場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甲方義務

2.1?在地質勘察工作開展前,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由本工程設計單位出具的“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任務書和布孔附圖各一份。

2.2?甲方應按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付給乙方勘察費。

2.3?甲方應維護乙方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與本工程無關的第三方重複使用。

第三條?乙方義務

3.2?在乙方提交勘察成果報告後,本合同任務書要求範圍內必要的修改,補勘,應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再付給勘察費。

3.3?乙方應配合甲方,設計院和施工單位完成本工程的基礎工程設計和施工驗收工作。

3.4?如遇地震、狂風或暴雨(其等級以氣象部門的定義為準)等不可抗力時,工期按其發生時間長短相應順延。

第四條?勘察費及支付辦法

4.1?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工程勘察費暫定為_________元人民幣。最終以國家物價局_________年《工程勘察_____標準》(修改本)的_____標準下浮_________%結算勘察費。

4.2?本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暫定勘察費的_________%作為定金,乙方將最終勘察成果報告提交給甲方並經設計單位認可後,甲方在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_________%暫定勘察費,其餘勘察費用約_________個月內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定金抵作勘察費。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甲方的責任

(1)如果甲方未按本合同履行義務,則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2)如果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乙方遭受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予以賠償。

5.2?乙方的責任

(1)如果因勘察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未按期提交勘察檔案而使設計、施工工作拖延工期,乙方除繼續完善勘察外,並視甲方損失大小減收直至免收全部勘察費。因勘察錯誤造成重大質量事故時,乙方除免收部分勘察費外,還應向甲方支付與受損部分勘察費相等的賠償金。

(2)如果乙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甲方遭受損失,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第六條?合同附件

6.1?_________提供的“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任務書_________份。

6.2?同上單位提供的“_________”工程地質勘察布孔圖_________份。

6.3?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影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檔案;

6.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七條?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工程基礎施工結束後失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2022勘察合同 篇8

建設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勘察單位:_________勘察院,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明確建設單位與勘察單位的經濟責任,分工協作,相互促進,多快好省地完成國家建設專案的勘察任務,根據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設專案計劃,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點及建設性質

建設單位: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保密程度:_________

二、甲方的義務

1.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式批准的計劃任務書影印件,提交進行工程地質勘察的用地批准檔案和紅線圖影印件。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由設計單位提出、經建設單位同意的勘測範圍之地形圖和建築平面佈置各一份,提交由建設單位委託、設計單位填寫的勘察技術要求及附圖。

3.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做好現場勘察工作的水、電供應,平整道路,清理現場,準備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後提出明細表)。

4.甲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進入現場前,辦好徵地,拆遷,砍樹,採青苗等專案的賠償手續。

5.甲方必須負責解決乙方勘察人員的現場吃住、辦公等條件。乙方現場勘察人員的吃住費用由乙方自負,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飯店,費用由甲方負擔。甲方人員的集體福利設施(如浴室,理髮,醫療等)應為乙方人員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須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裝置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給(費用由乙方負擔);生產現場取暖和機具的看守由甲方負責解決並負擔費用。

6.乙方勘察人員、勘察機具進入工程地點的交通運輸費和勞務費均由甲方負擔。

三、乙方的義務

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進入現場勘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資料,提交測量透明圖_________份,提交工程地質報告書一式_____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晒圖紙資料,另外收費)。乙方如因氣候或甲方原因影響現場施工三天以上,工期可順延。

2022勘察合同 篇9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建設單位與勘察單位的經濟責任,分工協作,相互促進,多快好省地完成建設專案的勘察任務,根據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設專案計劃,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勘察的範圍、進度和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式批准的計劃任務書影印件,提交進行工程地質勘察的用地批准檔案和紅線圖影印件。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交由設計單位提出、經建設單位同意的勘測範圍之地形圖和建築平面佈置圖各一份,提交由建設單位委託、設計單位填寫的勘察技術要求及附圖,並對提交的時間、進度、質量負責。

3.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做好現場勘察工作的水、電供應、平整道路、清理現場、準備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後提出明細表)。

4.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進入現場前,辦好徵地、拆遷、砍樹、採青苗等專案的賠償手續。

5.甲方必須負責解決乙方勘察人員的現場吃住、辦公等條件。乙方現場勘察人員的吃住費用由乙方自負,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飯店,費用由甲方負擔。甲方人員的集體福利設施(如浴室、理髮、醫療等)應為乙方人員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須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設定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給(費用由乙方負責);生產現場取暖和機具的看守由甲方負責解決並負擔費用。

6.乙方勘察人員、勘察機具進入工程地點的交通運輸和勞務費均由甲方負擔。

7.甲方對乙方的勘察成果檔案,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第三者重複使用。

第四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照現行的標準、規範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的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2.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進入現場勘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資料,提交測量透明圖____份,提交工程地質報告書一式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晒圖紙資料,另外收費)。乙方如因氣候或甲方原因影響現場施工3天以上,工期可順延。

第五條 定金及勘察收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1.本工程按國家主管機關頒發的工程勘察收費標準收取勘察費,總價預計為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後____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勘察費的30%的定金;勘察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費。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償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回定金。勘察工作開工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勘察費的30%;全部勘察工程結束後,乙方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交勘察報告書和圖紙,並進行工程結算,甲方提取資料後____日內,應按實際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費。勘察費用的支付均由建設銀行辦理託收承付。

2.屬於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質條件複雜,技術要求高,勘察手段超過現行規範,特別重大、緊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別小的工程等)的收費辦法,原則上按勘測工程總價加收20%~40%的勘察費。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如果由於甲方變更計劃,或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勘察工期順延,因甲方責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費,勘察工期順延。

2.甲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勘察費或定金,應按銀行拖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因勘察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損失,應繼續完善勘察,並根據造成的損失情況承擔經濟和技術責任,甲方可視造成的損失大小,減少或不付勘察設計費。

2.乙方如勘察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由於乙方的責任延遲提供勘察檔案,時間達____天以上的,每延遲一天,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工程勘察費總價_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 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按以下第 項方式解決:

(1)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驗收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計委、建委、建行……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單位(乙方):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勘察合同 篇10

發 包 人:

勘 察 人:

籤 訂 日 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建設地點:

1.3 工程規模、特徵:

1.4 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文號、日期:

1.5 工程勘察任務(內容)與技術要求:

1.6 承接方式:

1.7 預計勘察工作量:

第二條 發包人應及時向勘察人提供下列檔案資料,並對其準確性、可靠性負責。

2.1 提供本工程批准檔案(影印件),以及用地(附紅線範圍)、施工、勘察許可等批件(影印件)。

2.2 提供工程勘察任務委託書、技術要求和工作範圍的地形圖、建築總平面佈置圖。

2.3 提供勘察工作範圍已有的技術資料及工程所需的座標與標高資料。

2.4 提供勘察工作範圍地下已有埋藏物的資料(如電力、電訊電纜、各種管道、人防設施、洞室等)及具體位置分佈圖。

2.5 發包人不能提供上述資料,由勘察人收集的,發包人需向勘察人支付相應費用。

第三條 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並對其質量負責。

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 份,發包人要求增加的份數另行收費。

第四條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1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的時間

4.1.1 本工程的勘察工作定於 年 月 日開工(以發包人通知進場為開工時間),進場開工後 日提交勘察成果資料,由於發包人或勘察人的原因未能按期開工或提交成果資料時,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辦理。

4.1.2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以發包人下達的開工通知書或合同規定的時間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作量變化、不可抗力影響以及非勘察人原因造成的停、窩工等)時,工期順延。

4.2 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4.2.1本工程勘察報價按單價: 計算,預算價格為 元(大寫:人民幣 ),最終以實際完成工作量結算。合同生效後3天后,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20%作為定金,計 元;勘察工作外業結束後 天內,發包人向勘察人支付預算勘察費的 %,計 元;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後10天內,發包人應一次付清全部工程費用。

第五條 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5.1 發包人責任

5.1.1 發包人委託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並按第二條規定提供檔案資料。

5.1.2 在勘察工作範圍內,沒有資料、圖紙的地區(段),發包人應負責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資料、圖紙,或提供的資料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人在勘察工作過程中發生人身傷害或造成經濟損失時,由發包人承擔民事責任。

5.1.3 發包人應及時為勘察人提供並解決勘察現場的工作條件和出現的問題(如:落實土地徵用、青苗樹木賠償、拆除地上地下障礙物、處理施工擾民及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有關問題、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水源、挖好排水溝渠以及水上作業用船等),並承擔其費用。

5.1.4 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作業時,發包人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對從事危險作業的現場人員進行保健防護,並承擔費用。

5.1.5 工程勘察前,若發包人負責提供材料的,應根據勘察人提出的工程用料計劃,按時提供各種材料及其產品合格證明,並承擔費用和運到現場,派人與勘察人的人員一起驗收。

5.1.6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後,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 為勘察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生產、生活條件,並承擔費用;如不能提供時,應一次性付給勘察人臨時設施費 元。

5.1.8 由於發包人原因造成勘察人停、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發包人應支付停、窩工費(計算方法見6.1);發包人若要求在合同規定時間內提前完工(或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時,發包人應按每提前一天向勘察人支付 元計算加班費。

5.1.9 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檔案、資料圖紙、資料、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複製、不得洩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5.1.10 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5.2 勘察人責任

5.2.1 勘察人應按現行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託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並對其負責。

5.2.2 由於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託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

5.2.3 在工程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派人與發包人的人員一起驗收發包人提供的材料。

5.2.4 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岩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術規範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並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5 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

5.2.6 本合同有關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由於發包人未給勘察人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而造成停、窩工或來回進出場地,發包人除應付給勘察人停、窩工費(金額按預算的平均工日產值計算),工期按實際工日順延外,還應付給勘察人來回進出場費和調遣費。

6.2 由於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6.3 合同履行期間,由於工程停建而終止合同或發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時,勘察人未進行勘察工作的,不退還發包人已付定金;已進行勘察工作的,完成的工作量在50%以內時,發包人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50%的勘察費計;完成的工作量超過50%時,則應向勘察人支付預算額100%的勘察費。

6.4 發包人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還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

6.5 由於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6 本合同簽訂後,發包人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勘察人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其它約定事項:

第九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勘察人同意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後生效,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一式 份,發包人 份、勘察人 份。

發包人:

勘察人: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簽章)

住 所:

住 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2022勘察合同 篇11

發包人

勘察人

發包人委託勘察人承擔 勘察 任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確保工程勘察質量,經發包人、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建設地點: 

1.3

1.6

第二條: 勘察人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並對其準確性、完備性負責。勘察人負責向發包人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壹式陸份。

第三條: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的時間和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3.1 開工及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的時間:

3.1.1成果要求:地下水穩定水位;2)勘探點平面佈置圖,鑽孔柱狀圖,地質剖面圖,基岩面等高線圖;3)各巖、土層主要物理力學指標和土工試驗成果表,滿足能按承載力變形計算地基的要求資料;4)水質分析報告及侵蝕效能評價;5)地震基本烈度,場地土型別及地震液化可能性評價;6)地基土的物理力學性質指標(容重、承載力、液限、塑限、壓縮模量、變形模量、內磨擦角、內聚力等);7)基礎結構方案建議,並提供天然地基或樁基各設計資料;8)按勘察規範對擬建場地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進行評價及建議,明確設計的採用值。

3.1.2 (勘察報告),其中外業工作為 天,出具勘察報告時間為 天。具體開工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

3.1.3 勘察工作有效期限為甲方通知開工時間後 天內完成。

3.2 收費標準及付費方式。

3.2.1 含但不限於按照規範要求須做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一切費用,包括鑽探、標準貫入試驗、入巖、

3.2.2 本工程預估工程總進尺為 元(大寫 ),結算按實際進尺計算工程量。

3.3.1合同生效後 天內承包人及機械進場,提交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後 個工作日內,發包人全部付清結算價款。

3.3.2勘察人向甲方申請結算款時應提供等額有效的專用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付工程價款。

第四條:發包人、勘察人責任

4.1 發包人責任

4.1.1 發包人委託任務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勘察人明確勘察任務及技術要求,詳附件資料。

4.1.2 發包人以現有場地交付承包人。

4.1.3

4.1.4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後,發包人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發包人應保護勘察人的投標書、勘察方案、報告書、檔案、資料圖紙、資料、特殊工藝(方法)、專利技術和合理化建議,未經勘察人同意,發包人不得複製、不得洩露、不得擅自修改、傳送或向第三人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專案;如發生上述情況,發包人應負法律責任,勘察人有權索賠。

4.1.5 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發包人應負的其它責任。

4.2 勘察人責任

4.2.1 勘察人應按國家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和發包人的任務委託書及技術要求進行工程勘察,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提交質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並對其負責。

4.2.2 由於勘察人提供的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質量不合格,勘察人應負責無償給予補充完善使其達到質量合格;若勘察人無力補充完善,需另委託其他單位時,勘察人應承擔全部勘察費用。或因勘察質量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工程事故時,勘察人除應負法律責任和免收直接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費外,並根據損失程度向發包人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由發包人、勘察人商定為實際損失的勘察費200 %。

4.2.3 勘察過程中,根據工程的岩土工程條件(或工作現場地形地貌、地質和水文地質條件)及技

術規範要求,向發包人提出增減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見,並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4.2.4 在現場工作的勘察人的人員,應遵守發包人的安全保衛及其它有關的規章制度,承擔其有關資料保密義務。勘察人員在勘察過程中如果出現違反操作規程及有關安全而出現的質量事故勘察人應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4.2.5 本合同有關條款規定和補充協議中勘察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5.1 由於勘察人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質量不合格,不能滿足技術要求時,其返工勘察費用由勘察人承擔。

5.2如果在工種期內發生爭議,在未取得裁決之前,雙方均繼續工程工作,除非雙方同意暫停工程工作,否則任何一方停止工作均違約處理,按違約責任賠償。

5.3由於勘察人原因未按合同規定時間(日期)提交勘察成果資料(勘察報告),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第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發包人與勘察人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其它約定事項:

1、 勘察人應對其聘請的工作人員安全負責,若非發包人的原因導致勘察人的工作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由勘察人負責賠償;

2、 勘察人應對發包人提供的相關資料和勘察所掌握的與該地塊有關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勘察成果,負保密責任,未經發包人書面允許,不得向第三人洩露。

第八條:本合同發生爭議,發包人、勘察人應及時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發包人、勘察人同意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自發包人、勘察人簽字蓋章後生效,發包人、勘察人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

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正本壹式 份,發包人 份,勘察人 份。

發包人: 勘察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經辦人: 簽約代表:簽約地點:簽約時間: 年 月日

2022勘察合同 篇12

專案名稱:_________

專案建設地點: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委託乙方進行_________勘察任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的有關規定,結合該工程的具體情況,為明確責任,協作配合,搞好該工程勘察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就本工程_________勘察階段的工作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勘察範圍

1.1 本工程專案勘察委託文號、日期_________。

1.2 工程建設地點_________。

1.3 技術要求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按時向乙方提供下列檔案資料:

┌───────────────────────┬───┬──────┐

│      專案名稱              │檔案資│ 提供日期 │

│                       │料份數├──────┤

│                       │   │ 年 月 日│

├───────────────────────┼───┼──────┤

│一、提交工程專案批准檔案(影印件)以及施工或勘│   │      │

│  察許可檔案                │   │      │

│                       │   │      │

├───────────────────────┼───┼──────┤

│二、提交工程專案的座標與標高資料       │   │      │

│                       │   │      │

│                       │   │      │

├───────────────────────┼───┼──────┤

│三、提交技術委託書及已有的技術資料和圖件   │   │      │

│                       │   │      │

│                       │   │      │

└───────────────────────┴───┴──────┘

第三條 乙方按下述進度、份數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

┌─────────────┬────────┬───────────┐

│             │ 提交日期   │           │

│  勘察成果名稱      ├──┬──┬──┤   提交份數     │

│             │ 年 │ 月 │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1 勘察成果規定提交四份,超過四份另行計費。

3.2 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達的開工通知書為準,如遇特殊情況(設計變更、工程量變化、自然條件影響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時,工期順延。

第四條 取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4.1 本工程勘察按國家規定的現行收費標準計取費用。國家規定的取費標準中沒有規定的收費專案,由雙方另行議定。

4.2 本工程勘察費估算為_________元,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天內,甲方向乙方預付估算勘察費的30%作為定金(本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費);工程勘察驗收、交付成果後15天內,結清全部費用。

4.3 雙方委託銀行代付、代收有關費用。

第五條 雙方責任

5.1 甲方

5.1.1 甲方委託任務時,必須向乙方明確技術要求和勘察階段,按時提供已有技術資料(包括地下管線、地下構築物的資料),並能滿足乙方編寫勘察綱要和編制工程預算的基本要求。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過程中發生或危及人身安全時,其責任由甲方負責。

5.1.2 若勘察現場需要看守,特別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險現場工作時,甲方應派人負責安全保衛工作。

5.1.3 派員協助乙方與有關部門的工作聯絡,及時為乙方創造並解決勘察現場條件。如:徵購土地、青苗賠償、拆除障礙物、平整施工現場、修好通行道路、接通電源和水源以及排水渠等,並承擔其費用。

5.1.4 勘察前,根據乙方提出的用料計劃,按時準備好各種材料,並承擔費用。

5.1.5 按時為勘察人員準備好住宿、辦公、臨時庫房、就餐食堂、取暖、飲水以及條件許可的其它福利設施,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費用。當甲方不能提供上述條件時,甲方應支付乙方臨時設施費。

5.1.6 勘察過程中的任何變更,經辦理正式變更手續後,甲方應按實際發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費。

5.1.7 工程完工後,在15天內負責組織勘察及成果驗收,並在乙方填寫的工程勘察交驗單上籤署意見,作為工程勘察費用結算的依據。

5.1.8 維護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轉讓。

5.1.9 由於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窩工,除工期順延外,甲方應支付窩工費。

5.1.10 補充協議中甲方應負的其它責任。

5.2 乙方

5.2.1 派工程技術人員按任務委託書和設計技術要求進行現場踏勘,確定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編制工程預算。

5.2.2 在勘察前,提出勘察綱要或勘察組織設計。

5.2.3 勘察過程中,根據場地地形、地質條件和技術規範要求,向甲方提出增減工程量或改變勘察手段的意見,並辦理正式變更手續。

5.2.4 按照國家現行的標準、規範和規程進行勘察,根據委託任務書提出的技術要求,按合同規定的進度,提交勘察成果,並對其質量負責。

5.2.5 講究職業道德,端正經營作風,勘察成果應滿足設計和施工的要求。

5.2.6 補充協議中乙方應負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6.1 甲方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時,雙倍返還定金。

6.2 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及時撥付勘察費,每超過一日,應償付未支付勘察費的千分之一逾期違約金;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日期提交勘察成果,每超過一日,應減收勘察費千分之一。

6.3 由於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質量低劣,不能滿足設計技術要求時,其勘察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當地人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或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事宜

_________。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及時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有關協議、電報、電傳、技術討論紀要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在15日內報專案所在地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審查部門審查。雙方認為必要時,到專案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鑑證。雙方履行完合同規定的義務後,本合同即行廢止。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委託方(蓋章):_________       承接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銀行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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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鑑(公)證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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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經 辦 人:                鑑(公)證機關(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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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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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勘察合同 篇13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勘察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明確建設單位與勘察單位的經濟責任,分工協作,相互促進,多快好省地完成建設專案的勘察任務,根據已被正式批准的建設專案計劃,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名稱、規模、投資額、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勘察的範圍、進度和質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向乙方提交按基建程式批准的計劃任務書影印件,提交進行工程地質勘察的用地批准檔案和紅線圖影印件。  

2.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交由設計單位提出、經建設單位同意的勘測範圍之地形圖和建築平面佈置圖各一份,提交由建設單位委託、設計單位填寫的勘察技術要求及附圖,並對提交的時間、進度、質量負責。  

3.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做好現場勘察工作的水、電供應、平整道路、清理現場、準備材料等工作(所需材料由乙方踏勘後提出明細表)。  

4.甲方必須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進入現場前,辦好徵地、拆遷、砍樹、採青苗等專案的賠償手續。  

5.甲方必須負責解決乙方勘察人員的現場吃住、辦公等條件。乙方現場勘察人員的吃住費用由乙方自負,如果甲方安排住招待所、飯店,費用由甲方負擔。甲方人員的集體福利設施(如浴室、理髮、醫療等)應為乙方人員提供方便。勘察施工中必須的民工、燃油料以及冬季生活取暖的設定及煤、木材由甲方供給(費用由乙方負責);生產現場取暖和機具的看守由甲方負責解決並負擔費用。  

6.乙方勘察人員、勘察機具進入工程地點的交通運輸和勞務費均由甲方負擔。  

7.甲方對乙方的勘察成果檔案,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轉讓給

第三者重複使用。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照現行的標準、規範和技術條例,進行工程測量、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的勘察工作,並按合同規定的進度、質量提交勘察成果。  

2.乙方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進入現場勘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提交全部勘察資料,提交測量透明圖____份,提交工程地質報告書一式____份(如甲方需要加印、加晒圖紙資料,另外收費)。乙方如因氣候或甲方原因影響現場施工3天以上,工期可順延。  

第五條定金及勘察收費標準及撥付辦法  

1.本工程按國家主管機關頒發的工程勘察收費標準收取勘察費,總價預計為________元。自本勘察合同生效後____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相當於勘察費的30%的定金;勘察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察費。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要求償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回定金。勘察工作開工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勘察費的30%;全部勘察工程結束後,乙方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提交勘察報告書和圖紙,並進行工程結算,甲方提取資料後____日內,應按實際勘察工作量清付勘察費。勘察費用的支付均由XX銀行辦理託收承付。  

2.屬於特殊工程(如自然地質條件複雜,技術要求高,勘察手段超過現行規範,特別重大、緊急、有特殊要求的工程,特別小的工程等)的收費辦法,原則上按勘測工程總價加收20%~40%的勘察費。  

第六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如果由於甲方變更計劃,或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未按期提供勘察、設計必需的資料或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窩工或修改設計,甲方應按乙方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勘察工期順延,因甲方責任而造成重大返工或重作設計,應另行增費,勘察工期順延。  

2.甲方超過合同規定的時間交付勘察費或定金,應按銀行拖延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  

第七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因勘察質量低劣引起返工或造成工程損失,應繼續完善勘察,並根據造成的損失情況承擔經濟和技術責任,甲方可視造成的損失大小,減少或不付勘察設計費。  

2.乙方如勘察錯誤造成工程重大質量事故,除免收受損失部分的勘察設計費外,還應付與直接受損失部分勘察設計費相等的賠償金。  

3.由於乙方的責任延遲提供勘察檔案,時間達____天以上的,每延遲一天,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工程勘察費總價____%的違約金。  

第八條糾紛的處理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屬於同一部門的,由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或不屬於同一部門的,按以下第項方式解決:

(1)申請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其他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方簽字後生效,全部勘察工程驗收後失效。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協定。補充協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送計委、建委、……各留存一份。  建設單位(甲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勘察單位(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