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我隊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節約集約利用資源,轉變工作作風,積極服務保發展,全面提升國土資源保障能力,促進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的總體要求為出發點,緊緊圍繞20xx年我市國土資源的中心工作,努力完成各項任務。20xx年一至五月,我隊主要開展了以下幾項工作:
一、我隊認真做好全市批次用地勘測定界圖的測繪及技術報告的撰寫工作,為各類建設專案順利進行創造了條件。共完成了11個批次21個地塊建設用地的勘測定界工作,勘測面積為183公頃。
二、資訊中心完成了 城區個人及單位359宗地測繪成圖工作。
三、完成了 三新矽業有限公司等53個單位的宗地圖測繪工作。
四、完成了 市信用合作聯社等11個掛牌地塊勘測定界圖測繪工作。
五、完成了“千百萬”活動的宣傳啟動、推進實施階段工作。在活動中我隊駐村工作組完成入戶調查401戶;慰問特困戶及特困黨員;組織全隊幹部職工在駐村進行義務植樹活動;為支援駐村建設和抗旱工作幫扶資金壹萬元。
下半年,我隊將聽從市局統一部署安排,出色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一、始終將地質災害防治作為全年工作重心,不斷強化監測預警;切實做好汛期地質災害防治的各項工作,盡最大努力保證全年地質災害“零傷亡”。
(一)、汛期對全市在冊的地質災害隱患點及可能發生隱患的危險點進行排查,完善應急預案的制訂和發放防災避險明白卡,落實監控、責任人。(3月底完成)
(二)、制定20xx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提請市人民政府頒佈實施;重新簽訂市、鎮、村委、村小組四級以及我局與國土所簽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責任書。(4月中旬完成)
(三)、組織一次地質災害防災避險撤離或應急預案演練,初步選擇在江谷中學進行。(4月底完成)
(四)、由於我市現有的47個地質災害隱患點大多是20xx年發生,且多數未有投入過資金治理,計劃委託專業隊伍對全市47個地質災害隱患點(列入今年治理的除外)進行穩定性初步勘察,提出處理意見(估算經費投入約9萬元)。(6月底完成)
(五)、完善地質災害防治各項規章制度,強化汛期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包括人員、車輛、基本裝備等)。
二、保證質量完成本年度地質災害治理和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積極向上爭取資金努力實現全年地質災害隱患點比上年減少15%的目標。
(一)、按時按質完成使用中央資金進行的特大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及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1、野狸崗特大型地質災害治理工程。
(二期)施工招標,節前己完成紀委及上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的備案手續。節後將第一時間送市工程交易中心進行公開招標,3月20日前開工,按省廳下達的任務時間,6月底竣工。
(三期)計劃在8月中旬完成前期的設計、環評、評審和招投標等工作。20xx年底前全部消除該地質災害隱患。
2、積極配合施工單位做好石狗煤礦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的施工進場工作,確保工程在3月20日前開工,6月底竣工。
(二)、黃田萬洞村委進步村地質災害治理工程,在2月底完成工程招投標,爭取在4月15日汛期開始前完成主體工程。
(三)、江谷府前路地質災害治理工程,計劃在7月中旬前完成前期工作,12月底完成治理工程,消除該地質災害隱患。
(四)、按照年度地質災害比上年減少15%有目標,我市今年需消除7個以地質災害隱患點。計劃結合專業勘察及汛期地質災害隱患的發生情況,選點專項整治或以補助當地鎮、村的形式進行治理。
三、加大力度,促進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和恢復工作。
依法依規做好礦山地質治理和恢復保證金的繳交工作。按照全國“礦山復綠”行動的要求,我市將在20xx至20xx年分三年對列入“三區兩線”的礦山進行復綠治理。今年重對做好首批三家礦山企業的復綠工作。
四、加強規範探礦權的管理,堅決杜絕以採代探現象的發生。
一、第一季度
(一)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的巡查。重點巡查農貿市場、流通領域食品安全。
(二)加強對“元旦”、“春節”節日市場巡查。重點巡查集貿市場、專業市場維穩安全、節假日食品安全。
(三)農業生產資料市場專項巡查。重點巡查種子、農藥、化肥、農業機械及零配件、農用薄膜等經營主體資格,進貨索證索票制度、進貨臺帳、產品銷售臺帳情況、種子經營戶建立種子經營檔案制度情況,查處農資經營違規行為。
(四)生豬定點屠宰及肉類食品專項巡查。重點查處違法銷售注水豬肉、牛肉和家禽以及銷售未經檢驗檢疫的“白板肉”和家禽的行為。
(五)煙花爆竹專項巡查。重點查處無照經營煙花爆竹和銷售違禁菸花爆竹的行為。
(六)食品安全專項巡查。重點巡查《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宣傳落實情況,《食品流通經營許可證》辦理情況。
(七)糧食市場專項巡查。重點巡查糧食、飼料生產加工企業合法經營情況。
(八)鼠藥市場和春季滅鼠工作巡查。
(九)結合驗照、年檢工作開展市場經營主體資格專項巡查。
二、第二季度
(一)加強城鄉環境綜合整治督導巡查,不鬆動、不反彈確保監管效果。
(二)成品油市場專項巡查。重點巡查成品油經營主體資格。
(三)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和資訊化建設巡查,重點巡查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監管和資訊化建設推進落實情況。
(四) “五一”黃金週旅遊市場及專業市場安全、經營秩序等情況巡查。
(五)煤炭市場專項巡查。重點巡查煤炭經營主體資格。
(六)危化品市場專項巡查。重點巡查危化品經營主體資格,打擊違法經營、儲存、運輸危化品的行為。
(七)汽車市場專項巡查。按照《汽車管理辦法》、《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和《關於禁止非法拼(組)裝汽車、摩托車的通告》,重點巡查汽車經營主體資格、二手車交易行為,打擊非法拆解舊車的行為。
(八)食品安全專項巡查。重點巡查飲料、奶製品、兒童食品等。
(九)市場經營主體資格專項巡查。
(十一)液化氣市場專項巡查。重點巡查液化氣經營主體資格和液化氣經營場所的安全。
(十二)開展校園周邊環境和學校後勤服務專項巡查。重點巡查學校後勤服務經營主體資格和食品安全。
三、第三季度
(一)農業生產資料市場專項巡查。重點巡查農資經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分類監管、落實索證索票制度、建立進貨臺帳、建立產品銷售臺帳情況,以及農資經營網點的設定、前置手續等。
(二)糧食市場專項巡查。重點巡查糧食收購主體資格和糧食收購點的設定、前置手續等。
(三)食品安全專項巡查。重點巡查大米、麵粉、食用油、中老年食品和中秋月餅生產經營單位。
(四)食品新增劑、飼料新增劑專項巡查。重點巡查食品新增劑、飼料新增劑生產企業主體資格准入和違規使用新增劑。
(五)“國慶”節前旅遊市場巡查。重點對旅遊景區、景點、車站碼頭、農家樂、專業市場安全經營情況巡查。
(六)市場經營主體資格專項巡查。
(七)野生動物專項巡查。重點巡查餐飲行業、集貿市場違規收購銷售野生動物行為,同時查處商販非法販銷野生動物的行為。
(八)鼠藥市場和秋季滅鼠工作巡查。
四、第四季度
(一)市場規範化管理工作巡查。重點巡查市場業主第一責任制度和各項規章制度落實情況以及市場監管“三化”建設情況,集貿市場升級改造達標情況。
(二)“紅盾護農行動”專項巡查。重點巡查服務“三農”工作措施的落實,對轄區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培訓和監管情況。
(三)“元旦”、“春節”節前旅遊市場、專業市場安全、經營情況巡查。
(四)食品安全專項巡查。重點巡查節前食品安全、食品經營者索證索票、建立食品進銷貨臺帳等情況。
(五)市場秩序專項巡查。重點巡查划行歸市、座商歸店和市場衛生秩序,冒口經營。
(六)開展商標、廣告、合同工作專項巡查。
(七)生豬產品市場監管及打擊注水豬肉、“白板肉”專項巡查。
(八)建材市場專項巡查。重點巡查建材市場商品質量狀況。
(九)市場經營主體資格專項巡查。
(十)危化品專項巡查。重點巡查危化品產品質量和查處無《危化品經營許可證》經營危化品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