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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十篇

欄目: 應急預案 / 釋出於: / 人氣:2.9W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篇1

一、工作原則。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十篇

按照以人為本、預防為先、統一領導、屬地為主、快速反應、協同作戰的原則,強化搶救意識和大局觀念,服從指揮,各盡其責,保證處置工作高效、快速、有序進行。

二、組織機構

成立井口鎮道路交通安全及洪災事故應急領導組,領導組具體負責全鎮道路交通安全及洪災事故應急領導和處置工作。鎮交通安全及洪災事故應急領導組下設五個工作組,成員及工作職責分別如下:

1、指揮協調組

負責對事故處置的具體指揮和協調,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施救,會同有關部門對事故責任進行調查。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公路、水路交通保障工作,負責事故現場道路的搶險搶修,提供運輸車輛疏運事故現場人員及物資。

2、安全保衛組

負責現場處置、現場警戒勘查、組織救援、疏導交通、疏散群眾、調查取證、控制交通肇事者、實施交通管制、事故責任追查和向上級報告情況等。

3、應急搶救組

負責現場搶險、電力輸送和排除電力遺留的安全隱患。負責傷員的醫療救護和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織力量進行現場急救,並指導現場救護及防疫工作,確保“綠色通道”暢通無阻。

4、救災救濟組

協助做好事故家屬及傷者本人的安撫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理事故善後工作。

5、後勤保障組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篇2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處置深圳市各類道路交通(含橋樑、隧道)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提高本市應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保障經濟持續穩定發展和城市安全執行,特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廣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廣東省道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深圳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深圳市城市道路管理辦法》和《深圳市交通搶險工程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程度地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職責明確,分工協作,分級管理,分級響應。在深圳市的政府統一領導下,市區兩級政府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許可權和本預案的規定,共同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3)相互協調,有效應對。各相關單位或職能部門應積極配合、密切協作、整合資源、資訊共享、形成合力,保證道路交通突發事件資訊的及時準確傳遞、釋出,高效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

(4)堅持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積極採用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防範水平;不斷完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救援裝備技術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

(四)突發事件分類分級

1、分類。

根據造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原因及其影響,將深圳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分類如下:

(1)道路坍塌。道路路基、路面全部或區域性、高邊坡發生塌陷,造成交通流持續中斷,嚴重影響交通通行的事故。

(2)橋樑事故。橋樑發生倒塌、斷裂或結構異常、發生較大損壞,危及橋樑行車安全的事故。

(3)隧道事故。隧道發生坍塌或襯砌發生變形,危及隧道行車安全的事故。

(4)其他設施損毀。道路交通設施損毀影響道路交通乃至中斷,或造成人員傷亡的事故。

2、分級。

按照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可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1)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Ⅳ級)。

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範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政治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小區域範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輕微損傷,導致交通需要部分封閉或改道,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Ⅲ級)。

事態較為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較大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一定區域範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設施較大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Ⅱ級)。

事態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較大區域範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4)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Ⅰ級)。

事態非常複雜,對深圳市範圍內的公共安全、社會經濟秩序以及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危害或者威脅。符合以下幾類情況的事件可視為特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中毒);需要緊急疏散、轉移特大區域範圍內的人員。

②道路交通設施嚴重損傷,導致交通中斷,交通搶險工程規模1000萬以上;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③超出本市應急處置能力的。

所有分級中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所稱的"以下"不包括本數(下同)。

(五)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深圳市範圍內各類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六)突發事件現狀

近幾年,深圳的機動車保有量以每年近20萬輛的速度增長,深圳的交通壓力日益嚴峻,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頻發。突發事件的發生對城市道路交通有很大的影響,除了破壞道路基礎設施、對路網結構和交通控制產生影響外,嚴重的甚至會影響生命安全,造成財產損失,給社會經濟秩序帶來嚴重影響。

因此,做好該類事件的預防與監控,提高該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水平,對深圳市交通安全保障、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顯得尤為重要。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領導機構

市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簡稱市應急委)是全市突發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市應急委下設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組織、指揮和協調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

(二)應急指揮體系

1、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交通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交通的市政府副祕書長、分管應急的市政府副祕書長擔任,執行總指揮兼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委主任或由其指派的相關人員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職責:貫徹執行預防和應對有關突發事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和修訂有關市交通運輸應急預案,經市政府批准後實施;負責有關應急隊伍的建設、管理和應急演練;建設和完善專業應急平臺,納入全市應急平臺體系;統籌專業應急物資、裝備的儲備和呼叫;及時確定較大以上有關突發事件的等級與響應級別,按預案規定程式啟動和結束應急響應,組織和指揮有關力量和資源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指揮、協調或協助各區(新區)開展有關突發事件應急預防和應對工作;開展專業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在市應急委的領導下,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及其職責如下:

(1)市交通運輸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與救援的綜合協調;負責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組織協調各種交通運力,做好人員、裝置和物資的運送工作;負責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受損道路交通設施的搶修維護等工作。

(2)市發展改革委:負責制定應急儲備物資供應保障計劃。

(3)市經貿資訊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救援過程中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負責協調深圳通訊、網路相關單位落實通訊、網路等應急裝備的搶修和通訊物資的儲備。

(4)市財政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的各項經費保障,制定所需處置經費的開支範圍、專案並確定其開支渠道,做好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5)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全市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工作,全面調查掌握地質災害分佈情況,協助交通運輸部門和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對影響道路交通運輸的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進行防治,協助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開展危險區域人員的轉移安置,擬定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協助做好地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

(6)市人居環境委:負責快速查明因道路交通突發事故導致汙染的主要汙染源、汙染種類及影響,在職責範圍內及時控制汙染的擴散,監督管理對汙染危害的消除工作,並對潛在危害進行監控。

(7)市衛生計生委:負責組織開展事件傷病員醫療救治工作,報告人員傷亡情況和傷病員救治資訊。

(8)市公安局:負責制定治安、交通管制、反恐怖等相關應急專項預案;負責突發事件現場的警戒工作;負責人員撤離區域的治安管理;預防、制止和偵查處置過程中發生的違法犯罪行為;協助進行人員疏散;參與突發事件調查處理等。

(9)市監察局:負責按照規定參加重大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查處事件中涉及的違法違紀行為;對調查工作進行監督;督促落實對事件相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追究工作。

(10)市民政局:負責協助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工作,向受災群眾提供基本生活救助物資,必要情況下使用應急避難場所;協助做好死亡人員的處置及遇難家屬的安撫工作。

(11)市國資委:指導並督促受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影響的國資委監管企業處理各項善後工作;指導並督促受影響監管企業做好維穩工作,儘快恢復正常運營;參與所監管企業較大以上道路交通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12)市住房建設局:協助開展涉及燃氣(天然氣)輸管線或場站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與調查工作。

(13)市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市政供、排水運營單位對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市政供、排水設施的搶險救援工作;承擔因此導致的水汙染治理工程的建設管理和執行監管職責;負責事發地及其周邊地區的供水保障工作。

(14)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制定各類特種裝置突發事件應急專項預案;提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現場特種裝置的處置措施。

(15)市氣象局:負責提供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區域的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預警工作;組織道路交通氣象災害風險評價、雷擊風險評估和協助災害成因界定工作。

(16)市外辦:負責向有關外國駐華外交機構和香港、澳門地區有關機構通報本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相關資訊,並協調市相關部門處理上述機構提出的問題;負責突發事件中涉外受災人士的救援與安撫工作。

(17)市臺辦:協助相關部門妥善處置涉及臺胞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保證在處置事件中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對臺工作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協助新聞辦做好涉臺新聞釋出,涉臺媒體服務工作,並負責向省臺辦、國臺辦等相關機構報送涉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動態資訊和處置情況。

(18)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協調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新聞釋出和宣傳報道工作;必要時協調市主管部門及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新聞辦共同成立新聞中心,做好新聞釋出、媒體服務等工作。

(19)市應急辦:指導、檢查和監督全市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資訊通報市政府新聞辦;協調相關應急資源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傳達並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指示;當突發事件超出本市應對能力時,請求國家和省支援,並在國家和省的統一指揮或指導下開展處置工作。

(20)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組織指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滅火、搶險、救援及防化洗消等相關工作;負責配合有關成員單位組建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隊伍。

(21)市公安交警局:負責突發事件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交通疏導分流以及交通疏導資訊的播發工作,禁止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22)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轄區內應急救援力量,積極配合現場指揮部及市有關部門開展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23)市通訊管理局: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的通訊保障、恢復和監管等工作。

(24)市無線電管理局: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期間無線電通訊的暢通,根據搶險工作需要,協調排程應急通訊設施,協調有關單位儘快組織恢復受破壞的無線電通訊設施。

(25)深圳供電局有限公司:負責所轄範圍內的所轄電力裝置設施的損壞修復及電力排程工作。確保災區的.電力供應,保障防災抗災救災的用電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日常用電。

(26)其他有關單位:按照"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承擔相應的應急處置工作。

所有成員單位還應承擔本部門工作職責範圍內的其它應急處置工作。

2、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委,具體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協調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交通運輸委分管領導擔任。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是:

(1)落實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部署的各項工作,傳達上級領導的有關要求。

(2)負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資訊的接收、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令。

(3)負責及時組織釋出或配合上級單位釋出關於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及其處置情況的訊息。

(4)負責監視道路交通網路執行,採集、分析、處理相關執行資訊。

(5)負責建立應急工作聯絡員制度,牽頭組織各成員單位交流溝通應急準備情況,共同研究應急工作中的問題。

(6)負責組織相關專家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研究工作。

(7)組織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防和處置的有關應急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工作。

(8)組織編制全市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監督執行。

(9)參與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與評估工作。

(10)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市應急委交辦的職責範圍內的其它事項。

3、區應急指揮機構。

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建立相應的區一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處置和管理本區範圍內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

4、專家機構。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專家組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牽頭組織,專家組成員由道路、交通、氣象、水務、電力、市政等行業的專家組成。專家組的主要職責是:

(1)對應急準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提供建議。

(2)參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

(3)應急響應時,根據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通知,進駐指定地點、研究分析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資訊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建議。

(4)為現場指揮部應急處置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支援。

(5)參與事件調查。

、執行機制

(一)預防、監測與預警

1、預防。

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從可能發生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多個環節進行深入分析,統籌考慮和綜合運用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開展日常預防工作,做好完善應急體制建設、加強隱患排查、加大安全宣傳、加強協調溝通等工作,減少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

2、監測。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是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監測機構,負責健全成員單位之間的監測網路,促進不同成員單位之間氣象、交通、經濟社會影響等監測資訊共享。

相關成員單位須及時發現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風險隱患,並進行詳細調查、登記、專項風險評估、形成分析報告,為及早治理風險和控制風險、保障安全執行提供決策支援。

在危險貨物運輸車輛、客運車輛、計程車、校車、泥頭車、重型貨車等重點車輛上安裝使用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建立和完善安全監測監控系統。加強道路視訊監控系統、交通引導及資訊釋出等道路交通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3、預警。

(1)預警級別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影響範圍、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個級別。

Ⅳ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一般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進一步擴大。

Ⅲ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較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已經臨近,事態有擴大的趨勢。

Ⅱ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Ⅰ級預警:可能發生或引發特別重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蔓延。

(2)預警資訊釋出

①Ⅳ級預警資訊: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釋出,同時報告市應急辦,通報可能受到影響和危害地區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

②Ⅲ級預警資訊:根據市政府授權,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釋出,同時報告市應急辦。特殊情況需報市政府審定的,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應及時簽署意見報市應急辦核定後,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簽發。

③Ⅱ級以上預警資訊: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有關部門(單位)提出預警建議,報市應急委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後,由市應急辦報告省應急辦,由省應急辦根據省人民的政府授權釋出。

(3)預警資訊釋出內容

預警資訊釋出的內容應包括:釋出機構、釋出時間、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的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事態發展、相關措施和諮詢電話等。

(4)預警資訊釋出方式

全市通過市突發事件預警資訊釋出系統(設在市氣象局)和深圳政府線上網站統一發佈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資訊。各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手機簡訊、微博、電子顯示屏、有線廣播、警報器、宣傳車等通訊手段和傳播媒介,及時、準確地將預警資訊傳播給社會各界和公眾。

(5)預警響應措施

釋出預警資訊後,有關成員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和分級負責的原則,依法採取相應措施。

(6)預警資訊的調整和解除

預警資訊釋出單位應當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並依據事態變化、處置情況和專家意見,適時調整預警級別並重新發布。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應當立即宣佈解除預警資訊,終止預警期。

(二)應急處置與救援

1、資訊報告和共享。

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派人前往現場初步判定事故等級,同時報上一級主管部門。主管部門接到報告後,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Ⅳ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必須在事發後30分鐘內通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如遇緊急情況先以口頭形式報告,隨後再在24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上報,同時立即按照相關預案,先行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當發生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相關成員單位必須在事發後30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事件簡要情況,並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在事發後1小時內將突發事件資訊書面報告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通報事件可能涉及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單位)。事件後續處置情況應及時報告。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報告應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資訊來源、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傷亡人數、影響範圍、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2、先期處置。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採取先期處置措施,同時報告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請求有關部門人員趕赴現場開展警戒、疏散群眾、控制現場、救護、搶險等基礎處置工作,以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防範事態擴大;向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及有關部門(單位)報告資訊。

3、應急響應。

(1)Ⅳ級應急響應。

①事發企事業單位和主管部門等有關單位應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並按要求將事件主要情況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②當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將事件初步判定為一般(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時,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視情況組織力量,指揮、督導先期處置單位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③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2)Ⅲ級應急響應。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採取下列措施:

①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Ⅲ級以上事件報告後,及時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並提請啟動本預案。

②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進行研判,如果達到Ⅲ級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本預案。

③預案啟動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相關成員單位開展現場指揮協調、制定救援方案、救援搶險、交通管制等應急處置工作。

④各成員單位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做好現場人員防護工作。

⑤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關於交通管制、公交運營線路調整等影響公眾出行的資訊釋出工作。

⑥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3)Ⅱ級以上應急響應。

Ⅱ級以上應急響應工作經指揮部研判確定後,在前一級響應的基礎上,根據上級應急機構的指示,由市應急委進行統一指揮與部署,組織和協調各方面力量進行應急處置,積極配合上級應急機構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指揮協調。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專業處置"的要求,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主要採取以下措施:

(1)協調有關區(新區)、市有關部門(單位)提供人力、物資、裝備、技術、通訊等應急保障。

(2)制訂並組織實施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的方案,防止引發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

(3)及時掌握突發事件事態進展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將有關資訊通報市政府新聞辦。

(4)協助市領導綜合協調、指揮處置突發事件,傳達並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有關決定事項和市領導批示和指示。

(5)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事發地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採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開展應急救援和事件處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市應急委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人力、物資、裝備、技術等應急保障工作,維持現場治安和交通秩序,維護本區內社會穩定。

(3)組織動員、指導和幫助群眾開展防災、減災和救災工作。

(4)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在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的指揮或指導下,採取以下措施:

(1)根據相關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或事件處置工作,向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報告情況。

(2)派出或協調有關領域的應急專家組參與事件處置工作,提供應急救援、處置事件、減災救災等方面決策建議。

(3)其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和行動。

5、現場指揮部與現場指揮官。

啟動Ⅲ級以上應急響應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根據實際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官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執行總指揮兼任,現場副指揮官由市應急辦、市政府新聞辦和有關區(新區)應急委的負責同志分別擔任。

現場指揮官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指揮官有權決定現場處置方案,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排程現場應急隊伍。

現場指揮部吸收事件涉及的有關單位負責人以及相關專家為成員。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在現場指揮部統一協調下進行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與突發事件有關的部門和單位應當主動向現場指揮部提供與應急處置有關的資訊資料,為實施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各種便利條件。

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是:

(1)執行上級下達的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任務。

(2)負責提出應急處置的具體措施,下達應急處置任務。

(3)開展現場組織、協調、指揮等具體處置工作。

(4)及時收集、掌握、反饋現場資訊情況和提供現場新聞材料。

(5)職責範圍內的其他工作。

6、處置措施。

突發事件發生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按照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類別和處置工作需要,組織採取人員搜救、醫療救護、風險源控制、交通管制、裝置和場所管制、基礎設施搶修、市場秩序維護、治安維護、社會影響面控制等相應措施。

7、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Ⅳ級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當及時報請市交通運輸指揮部,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經應急處置,Ⅲ級以上突發事件事態仍難以有效控制,呈現蔓延、擴大、惡化趨勢時,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應當及時報請市應急委,進行應急響應升級。

8、社會動員。

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危險程度、波及範圍、人員傷亡等情況和應對工作需要,市、區兩級政府及各新區管委會可釋出社會動員令,動員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其他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做好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緊急救援、秩序維護、後勤保障、醫療救助、衛生防疫、恢復重建等處置工作。必要時,報請上級應急機構支援。

9、資訊釋出。

(1)資訊釋出要求。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資訊實行統一、快速、有序、規範管理。

(2)資訊釋出機構。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相關資訊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釋出。

(3)資訊釋出內容。

資訊釋出應明確事件的地點、性質、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救援進展情況、事件區域交通管制情況以及臨時交通措施等。

(4)資訊釋出方式。

通過廣播、電視、行動通訊、氣象資訊釋出平臺、網際網路平臺(政府的網站、政務微博)以及公共場所電子顯示屏等方式向公眾釋出資訊。

10、應急結束。

突發事件及其次生、衍生事件造成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基本消除,應急處置工作即告結束。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有關部門(單位)應當停止有關應急處置措施,撤銷現場指揮部,採取或繼續實施必要措施,防止事件反覆或發生衍生、次生事件。

(三)後期處置

1、善後處置。

應急結束後,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應及時組織協調善後處置工作,儘快消除道路交通突發事件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人員,保證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秩序。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理好有關工作。

2、社會救助。

應急結束後,由市民政局、事發地區政府(新區管委會)等相關部門參照有關規定執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助。

3、保險。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發生後,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協調有關保險機構及時派員趕赴現場,開展應急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單位及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4、調查評估。

(1)調查機構。

較大級及以上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調查主體為:

①Ⅳ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由其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②Ⅲ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調查組進行調查。

③Ⅱ級、Ⅰ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由上級應急機構牽頭進行調查。

(2)調查要求。

應急狀態解除後,現場各應急處置部門應整理和審查所有的應急記錄和檔案等資料;總結和評價事件發生的原因和在應急期間採取的主要行動和措施;必要時,提出修訂本預案建議,並及時做出書面報告。

(3)總結評估報告內容。

①發生事件的道路交通基本情況。

②事件發生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的分析與評價。

③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④事件責任認定及對事件責任人的處理建議、結果等。

⑤總結事件的主要處置經驗、教訓和防範整改措施等。

5、恢復與重建。

道路交通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結束後,結合調查評估情況,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組織制定恢復與重建計劃,及時恢復社會秩序,修復被破壞的設施。

四、應急保障

(一)人力資源保障

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平時要不斷加強各自應急救援、工程搶險隊伍的各項建設,並通過經常性的培訓、演練提高應急處置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確保能隨時承擔應急救援、搶險任務。

(二)經費保障

市、區財政部門應保障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費用,建立應急經費快速撥付機制。

處置突發事件所需財政經費,由市、區兩級政府和新區管委會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

(三)物資保障

相關成員單位應按照《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應急物資儲備工作的意見》(深府辦函〔20__〕87號)有關要求,加強應急物資日常儲備,建立應急物資生產能力、技術儲備、產品儲備資訊資料庫,加強相關物資儲備、生產及加工能力儲備、生產工藝流程的技術儲備;制定應急物資調撥、配送方案,並建立應急物資緊急生產機制。各相關部門要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特點,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救災物資,並加強應急裝備的管理、維護和保養。

(四)醫療衛生保障

市衛生計生委建立和完善全市衛生應急預案體系、衛生應急指揮體系和醫療衛生救援體系,組建醫療專家隊伍和應急醫療救援隊伍,組織儲備醫療救治應急物資,開展突發事件醫療救援演練。

(五)交通運輸保障

啟動應急預案期間,市交通運輸委制定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呼叫方案,建立健全交通運輸應急聯動機制,保障緊急情況下的綜合運輸能力。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徵用社會交通運輸工具。根據現場需要,市公安交警局對突發事件現場及有關道路實行交通管制,維持應急處置期間的交通運輸秩序,必要時開設應急救援通道。

(六)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制定相應治安應急預案,負責制定突發事件狀態下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規劃、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

(七)人員防護保障

現場應急工作必須在確保現場人員安全的情況下實施。參加現場應急工作的指揮人員應按有關規定配帶具有明顯標識的專業防護服裝及裝備。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充分考慮對人員造成危害的可能性和所有危害種類,制定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應急救援方案,配備先進適用、安全可靠的安全防護裝置,嚴格執行參與應急工作有關人員進出現場的管理程式。

(八)通訊和資訊保障

市經貿資訊委牽頭負責,會同各成員單位建立和完善通訊網路,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路與機動通訊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訊系統,為各應急單位提供多樣化、高效率的通訊方式,確保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通訊網路通暢。

(九)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各成員單位根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需求,配備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置,建立應急裝備、救治藥物和醫療器械等的儲備、維護、保養和呼叫制度,以及應急裝備型別、數量、效能和存放情況的檔案管理制度。

(十)應急避難場所保障

市規劃國土委負責制定全市應急避難場所專項規劃。市民政局、應急辦(地震局)分別負責指導和檢查室內、室外(地震)應急避難所的建設工作;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負責場所的日常管理和維護;由民政部門負責災時統一協調使用和管理避難場所。

應急避難場所的歸屬單位應按照要求設定各種設施裝置,劃定各類功能區,設定規範的標誌牌,儲備必要的物資,建立健全應急避難場所維護、管理制度和災時應急預案。

(十一)科技支撐保障

由市科技創新委牽頭負責,市經貿資訊委配合,採取扶持政策和優惠措施,鼓勵和支援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有關機構等開展公共安全領域的科學研究;研究制定促進應急產業的政策措施,鼓勵支援本地產學研機構和有關企業研究開發用於突發事件預防、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的新技術、新裝置和新工具。

(十二)氣象服務保障

市氣象局負責氣象服務保障工作,根據應對事故的需要,提供事發地區的氣象監測預警服務,並加強對極端天氣的監測和預警,為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提供氣象服務和保障。

(十三)法制保障

在突發事件發生和延續期間,市政府依法釋出緊急決定和命令。市法制辦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對突發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法律意見。

(十四)其他應急保障

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完成其他相關應急保障工作。

五、監督管理

(一)應急演練

各相關單位不定期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演練,市應急辦負責規劃、組織和實施跨區域、跨系統的市級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各單位應急處置能力。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和各有關部門(單位)負責交通運輸行業的綜合演練或單項應急演練,加強對基層部門(單位)的檢查和指導。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以及各街道辦事處(辦事處)負責本轄區應急演練的綜合管理工作,根據實際需要組織綜合應急演練。

(二)宣傳教育

相關成員單位各區(新區)、市相關部門(單位)應當開展面向內部、面向社會的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海報、網際網路以及安全實景模擬教育基地等多種載體,開展道路交通突發事件應急宣傳教育,讓公眾掌握應對道路突發事件避險、互救、自救、減災、逃生等基本知識和技能。

(三)培訓

市交通運輸應急指揮部及各有關部門(單位)定期組織救援專業隊伍進行救援知識的專業培訓,加強國內外技術交流和研討,提高應急處置、突發事件調查等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知識水平。

(四)責任與獎懲

市應急委根據調查報告,提請市委、市政府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做出貢獻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在處置道路交通突發事件中瞞報、漏報、遲報資訊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追究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篇3

為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妥善處理髮生在我鎮境內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等法規的規定,結合XX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成立XX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由副鎮長擔任組長,綜治辦主任、派出所政委、xx公司經理、市容所所長為副組長,綜治辦、派出所、xx公司、城管市容所、各村、社群、企事業單位為成員單位,協助交通管理部門調查處理交通事故。辦公室設在綜治辦,負責具體工作的實施。

二、加強宣傳教育,預防交通事故發生

各村、社群、企事業單位要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組織,嚴格落實道路交通安全防範責任制度,利用多種形式對所屬人員及駕駛員進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培訓,進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他們的安全意識,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維護交通秩序,定期對所屬車輛進行安全效能檢查,保證車輛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預防和減少事故發生,保證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具體措施

(一)遇有重大交通事故發生時,要採取以下措施:(責任單位:各村、社群、企事業單位)

1、維護現場,積極搶救傷者;

2、迅速撥打122報警電話,通知交通管理部門;

3、同時上報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電話:)

4、協助、配合交通管理部門進行事故原因調查核實。

5、鎮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接到報警後,迅速組織力量趕赴事故現場,協助交通管理部門維護秩序、搶救傷者和事故現場勘察、施救工作,處理善後工作。(責任單位:綜治辦)

(二)派出所、創安公司、城管市容所要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小分隊,遇有事故發生時,一旦接到命令,要在第一時間內趕到事故現場,聽從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調遣,發揮職能作用。

(責任單位:派出所、創安公司、城管市容所)

(三)單位發生交通事故,要在24小時內上報綜治辦,三天內將事故具體情況及單位整改措施,寫出書面材料上報綜治辦。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篇4

中秋節、“十一”小長假即將來臨,以中短途旅遊為主的自駕車出行和客運流量將大幅攀升,群眾秋遊活動也將大量增加,預計節日前後將出現旅遊、自駕出行高峰,為了加強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更好的服務群眾,切實為群眾營造良好交通環境,Xx區交警大隊全力以赴保安全防事故,現就轄區危險路段以及中秋節、“十一”期間道路交通預判和分流繞行方案公佈如下:

一、交通流預判

1、中秋節、十一期間為群眾出遊高峰時段,屆時線、線、線等主要國省幹道,以及縣鄉級道路上旅遊、自駕出行活動的車輛將大量增加。

2、節日期間轄區各公路探親、訪友人流車流將增多。

3、節日期間適逢秋收時期,公路及農村道路沿線農業機械上路行駛增多,路邊停放的農業機械增多易妨礙通行。

二、分流措施

(一)主要國省道

1、交通流預測。十一期間,轄區內線、線、線的交通流量會明顯增加。旅遊、自駕出行等群體從城市各公路入口湧入轄區,會發生部分路段交通擁堵的可能。

2、分流措施:

(1)當線由東向西出現交通擁堵時,受阻車輛可經橋繞行線,大貨車一律繞行線。

(2)線由西向東出現交通擁堵時,受阻車輛可經橋、橋繞行線。

(3)線出現交通擁堵時,往返至市區的車輛可繞行線。

屆時Xx區大隊將組織全警上路,在轄區公路三個交通安全檢查服務站進行安全提示、分流引導。

(二)火車站、客運站區域

1、交通流預測。節日期間,火車站、客運東站區域仍將面臨較大壓力。由於Xx市火車站與客運東站距離較近,出城和進城車輛也有造成交通擁堵的可能,路、Xx街交通壓力會增大,將出現人、車流量高峰。

2、分流措施:遇交通擁堵時,前往客運站的車輛從Xx街繞行;前往火車站的車輛從路繞行。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篇5

為堅決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我縣的經濟發展創造一個穩定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公安廳等五部門關於全省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辦發明電〔〕159號)精神,決定從9月1日開始至年底,在全縣範圍內組織開展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行動。

一、工作目標

(一)全年道路交通事故三項指數實現“零增長”,專項行動期間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與去年同比減少,不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確保不突破市政府下達的控制指標。

(二)全縣公路機動車超速、貨車超限、客車超員、騎乘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騎乘二輪摩托車3人以上、酒後駕駛、違法超車、無牌無證駕駛、違反交通訊號,拖拉機、三輪汽車、正三輪摩托車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其中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超速、醉酒駕車、客車超員20%以上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霞泉收費站卡點對9座以上客運車輛檢查率達到100%。

(三)在年內,被省裡確定的10處臨水臨崖高落差特別危險路段的整治啟動率達到100%,並完成臨水、臨崖、高落差等特別危險路段的整治。

(四)重點車輛和駕駛人(客運車輛、校車、危化品運輸車輛)全部實現戶籍化管理,其中重點車輛和駕駛人的資訊採集率分別達到100%。一年內駕齡的駕駛人“實習標誌”發放率達100%。

(五)公交車、計程車、客運班車營運規範、文明、有序,杜絕非營運客車的非法營運。

(六)拖拉機營運管理達到規範、有序、適量的工作目標,外籍拖拉機臨時檔案建立率達100%,涉及拖拉機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得到有效查處。

(七)學校交通安全防範措施得到落實,學校周邊交通安全設施得到健全和完善,學生接送車得到有效監管,中國小生專門接送車輛標誌牌發放率達到100%,學校周邊交通安全秩序得到整治和規範。專項行動期間力爭不發生一起涉及學生的死亡事故。

(八)全民交通安全意識、文明交通意識得到進一步提高,交通違法行為得到有效控制。加強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駕駛人的管理和教育,專項行動期間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駕駛人力求不發生交通違法行為。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專項行動工作的領導,成立由副縣長張為華為組長,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鄒雲、公安局副局長肖永平為副組長,政法委、宣傳部、發改委、安監局、公安局、交通局、農業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衛生局、監察局、司法局、建設局、工商局、質監局、殘聯、人保公司以及各鄉鎮(含開發區,下同)領導為成員的全縣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縣交警大隊內),由公安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鄉鎮、相關職能部門也要建立具體的工作班子,加強對整治工作的領導,抽調專門人員,落實專項經費,確保專項行動有序向前推進並完成預定目標。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強化路面交通安全管理。

1.堅持從嚴的原則,嚴厲查處交通違法行為。公安、交通、農機、安監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依法管理,加大對交通違法違規行為的執法力度,形成高壓管理態勢。要重點查處機動車超速、貨車超限、客車超員、騎乘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騎乘二輪摩托車3人以上、酒後駕駛、違法超車、無牌無證駕駛、違反交通訊號,拖拉機、三輪汽車、正三輪摩托車違法載人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要加大對車流量大、事故多發的路段、時段的巡邏和管控力度,進一步發揮6f測速儀和電子監控等科技手段的作用,不斷加大現場執法和非現場執法的力度。要嚴肅查處各類農村道路上的交通違法行為,農機管理部門充分發揮公安駐農機聯絡室的作用,加大農村道路的巡查,同時要積極聯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運管部門,嚴厲查處拖拉機載人、無證駕駛和脫檢等嚴重違法行為。進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專項行動期間,縣公安局、縣交通局要集中組織開展“藍盾”和“天網”行動,堅持“五個一律”的嚴管措施,嚴厲打擊超速、客(校)車超員、非法營運、酒後駕駛、無證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對限速70公里/小時(含)以上路段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和限速60公里/小時(含)以下路段超過規定時速70%以上的超速違法行為,一律給予吊銷駕駛證處罰;對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律依法給予暫扣駕駛證3個月的處罰;對無證駕駛汽車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以上;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給予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對無證駕駛摩托車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在霞泉收費站設卡,實行24小時勤務制度,公安交警要在卡點各抽調4人以上,對9座以上客運車輛逐車檢查登記,切實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糾力度。對超員的客運車輛一律扣車查糾、卸客轉運;縣內客運車輛超員20%或違反規定客貨混載的一律停止營運,超速行駛超過50%的,一律吊銷駕駛證。嚴格計程車日常監督管理,堅決查處拒載、違章組客、異地經營等行為。

3.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發揮鄉鎮交通安全工作站的作用,各鄉鎮要積極牽頭本轄區公安、交通、農業等部門開展交通安全基礎工作排查與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要充分發揮和調動村級資訊員在交通安全基礎調查、安全隱患排查、交通安全宣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時各鄉鎮要對本轄區中國小校的交通安全負總責,落實中國小校校長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

4.對交通違法行為形成有效監督。進一步推進客車超員、拖拉機、三輪汽車、正三輪摩托車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的落實,集中處理曝光、點評一批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人。

(二)強化車輛和駕駛人的源頭管理。

1.切實落實重點車輛及駕駛人“戶籍化”管理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將重點車輛和駕駛人戶籍化管理工作真正落實到位,切實掌握車輛底數、車輛安全技術狀況、駕駛人安全行車等情況,做到一車一檔、一人一檔、見車見人,不漏登、不漏管。要採用統一的登記卡,將車輛和駕駛人有關資訊及時錄入戶籍化管理系統,並實行各部門資訊共享。充分發揮重點車輛gps管理系統的作用,加強對重點車輛的監控,從嚴查處重點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

2.嚴把駕駛人培訓和考試關。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進一步把好駕駛人考試關,特別是摩托車駕駛人考試,確保考試質量,堅決防止不合格學員取得駕駛資格,做到監管重點前移、關口前移、預防在先。

3.交通部門要認真履行行業管理職責,加強客運企業的監督和管理,督促企業責任主體加強交通安全生產,從嚴落實“三關一監督”制度(市場準入關、從業人員從業資格關、車輛技術狀況關、場站現場監督),確保客運安全。

(三)加強道路危險路段和交通安全防護設施整治工作,全面消除交通安全隱患。

1.由安監局牽頭並會同公安、交通等部門開展交通事故危險點段的滾動排查,及時發現各類事故隱患,落實整改單位和責任,制定整改措施,實行限期掛牌整改。

2.落實危險點段整改時限。交通、建設部門對排查出的公路、城市道路施工維修路段安全隱患,做到發現一處立即整改一處。

3.由公安會同交通部門組織開展臨水、臨崖、高落差等特別危險路段的排查工作。在今年年內,全面啟動已被省裡確定的10處臨水臨崖高落差特別危險路段的整治,並完成臨水、臨崖、高落差等特別危險路段的整治工作。

4.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縣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門指導配合,組織開展鄉道及康莊工程道路的交通安全設施整改工作,力爭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鄉道及康莊工程交通安全設施的設定、健全和完善工作。

(四)有針對性地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識、法制意識和交通文明意識。

組織實施“保護生命、平安出行”為主題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程,不斷深化“五進”宣傳,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宣傳媒體,進一步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要根據交通事故的特點和原因,以客車、危險品運輸車、學生接送車駕駛人,駕齡在3年以下駕駛人和公路沿線的居民、進城務工人員和中國小生為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以機動車駕駛人“十不違”為主要內容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辦法》、觀看《保護生命、平安出行》動漫光碟教育片,通報轄區道路交通事故情況,剖析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進一步掀起交通安全宣傳高潮。專項行動期間,要在縣主要新聞媒體上設立“事故警示欄目”,對機動車駕駛人超速、無證駕駛、酒後駕駛、客車超員等嚴重違法行為實行公開曝光和點評,加大輿論監督力度,營造廣泛的社會輿論監督氛圍。

(五)加強督促檢查,狠抓工作落實。

縣安監部門要發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作用,督促有關部門、單位、鄉鎮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牽頭並會同公安、交通等部門對事故多發點段和危險路段進行排查和綜合分析,確定重點整改的事故隱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單位限期整改。專項行動期間,縣裡將組織專項行動督察組,分赴各鄉鎮、各部門對專項行動進行督促指導。12月下旬,將對專項行動進行認真總結,凡在專項行動期間發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實行“平安鄉鎮”一票否決,對工作不落實,管理不到位的,將嚴格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迅速行動。這次“全縣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專項行動”,是我縣建立“平安暢通縣”,實施“保護生命、平安出行”為主題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程,落實市、縣人大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整改意見,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工作的具體行動和主要措施。各部門、各鄉鎮必須居安思危,堅持預防在先的原則,充分認識開展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和極端重要性,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迅速行動,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制定方案,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規範執法,依法行政。要正確處理嚴格執法和文明執法的關係,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既要嚴禁不作為,又要防止亂作為和“三亂”現象發生。要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思想,認真履行職責,增強法制意識、愛民意識,增強工作責任感,發揚無私奉獻的精神,在群眾中樹立良好的執法形象。

(三)加強協調,暢通訊息。專項行動期間,部門之間要密切配合,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和資訊報告制度,形成齊抓共管的格局。從9月18日起,各鄉鎮和有關部門每週五上午下班前分別向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報送專項行動一週情況;每月進行小結,分析當前存在問題,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小結於每月29日上報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篇6

為了全面推進我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全縣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中心任務是: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結合全國開展的隱患治理年以及省公安廳決戰年活動,全面貫徹落實__大精神,用科學發展觀統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從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出發,以建立“平安暢通縣區”

活動為載體,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把預防交通事故工作當作第一要務來抓,緊緊圍繞“降事故、保安全、保暢通”的工作目標,全面推進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深化和拓展“五整頓、三加強”和市政府關於《加強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二十四條意見》,總結提練近年來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的成功經驗,結合道路交通安全形式發展,進一步為政府當好參謀助手,完善“政府主導、部門主管、企業主體”三大責任體系,強化政府領導的交通安全工作機制,推動長效機制建設。為了確保這一中心任務的順利實施,現結合我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黨的__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新理念,認真貫徹中、省、市關於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深入落實“五整頓”、“三加強”工作措施,努力形成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各司其職、齊抓共管、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新格局。以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是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實際體現,力爭使全縣道路交通安全設施明顯改善,管理水平明顯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識明顯增強,交通安全明顯好轉,真正把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緊、抓好、抓出成效,使我縣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勢呈現又快又好的發展局面。

二、總體目標

具體目標是:,道路交通事故起數、死亡人數、萬車死亡率“三下降”,確保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不突破省市下達的道路交通安全控制指標,堅決杜絕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遏制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減少重大交通事故,使道路交通參與者的違法行為明顯減少,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新機制作用明顯增強。以“三基”工程建設為載體,全面促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使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力爭做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規範化、制度化。

三、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我縣道路交通事故預防工作,進一步提高預防成效,縣安委會決定成立XX縣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小組。

組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交警大隊,任辦公室主任,負責預防道路交通事故日常事務工作。

四、主要職責

(一)各級政府預防道路交通事故領導機構要進一步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的職責,量化工作任務,夯實工作責任、明確工作目的。在組織動員各級政府全力搞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同時,著力解決突出問題和具體問題,重點推動縣、鄉、村層層負責農村交通安全工作機制,解決農村交通安全無人管,公路隱患無人治、宣傳工作無人抓的問題,強化農村派出所和農村警務室參與交通安全管理,進一步完善農村派出所和農村警務室參與交通安全管理的職責、許可權。各級政府力爭通過減免稅費,實現農村80%的機動車及駕駛人辦牌辦證。建立農村教育網路,加強對農民群眾必要安全教育的培訓。充分發揮預防工作一線的實戰作用。

(二)縣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領導小組每個季度召開一次道路交通安全聯席會議,分析當前安全形勢。加強下一步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研判,定期聽取各級政府預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彙報,及時掌握事故發生的規律,提出預防事故工作措施,有針對性的安排部署全縣預防交通事故的工作,發揮預防事故的領導效應作用。

(三)安監部門要對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預防事故措施以及“五整頓”、“三加強”和市政府《二十四條意見》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查。按照各級政府和各相關部門工作責任對全縣事故預防工作進行專項檢查落實。要求每季度檢查一次,向縣預防交通事故領導小組彙報,工作突出的要表揚,對工作滯後,措施不落實的要予以通報批評。

(四)交通部門要加強對各運輸企業的管理力度,加強督促檢查健全其各項規章制度的完善,加強企業源頭教育培訓力度,要明確管理責任,層層簽訂目標責任書,真正建立起“有交通安全隱患及時消除,按職責落實整改;有責任嚴肅追究”的運輸企業源頭管理模式。並要全面推進全縣客運車輛和危貨運輸車輛的行車記錄儀和ps的安裝工作,儘快組織實施。

(五)公安交管部門要認真履行交通安全管理職責,充分發揮預防事故的主力軍作用,深入開展路面行車秩序專項整治,加大整治力度;強化車管工作源頭管理,嚴把預防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線;紮實有效開展交通安全宣傳工作,並加強對制約當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深層次問題研究,準確把握本轄區事故多發原因的分析研判,不斷改進和完善對道路交通事故分析制度,進一步提高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能力。

五、工作任務

(一)深入開展源頭治理,人、車、路是道路交通的基本構成要素,各行業部門要從根本要素入手,從源頭抓起,突出重點,強化措施

1、由交通部門牽頭,交警部門配合,對全縣的駕駛人培訓學校全面進行一次審查,對駕校的辦學資質、教學計劃、教練員的資格進行審查,凡不符合培訓、教學條件的駕校建議有關部門予以關閉。並對駕校培訓出的駕駛人的駕駛技能質量進行跟蹤調查,對駕駛技能低下,交通事故較多的駕校要重新稽核該駕校的辦學能力;同時要加大對各駕校的監督力度,嚴把駕駛人培訓、考核關。

2、公安車輛管理部門要嚴把駕駛人考試關、發證關,嚴格按照“誰主管、誰審批、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實行考試終身負責制,堅決杜絕不考試就發證、買賣駕駛證的違法行為,切實發揮車管所是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第一道防線”作用。提高駕駛人質量,按照公安部的規定增加考試難度和增加預防交通事故教學考試課程,增強駕駛人“珍惜生命、防範事故”觀念。

3、由質檢部門牽頭,交警部門配合,加強對檢測站的監督管理。要對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站和檢測員隊伍進行清理整頓。對檢測機構實行綜合治理和資格管理制度,對達不到標準的檢測機構不得從事車輛的綜合性能檢測和安全效能檢測。對檢測人員實施培訓考核持證上崗制度。對存在只收費不檢車出具虛假檢測報告等問題的檢測站,停止其檢測業務,並限期整改,整改後仍發生違規問題的,撤銷其檢測資格。實現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與車管所聯網,對上線檢測車輛資訊實時監督。

(二)嚴格整頓機動車維修、改裝企業

1、由交通部門牽頭,工商質檢、交警部門配合對全縣機動車改裝、維修行業進行一次全面清理,對不符合改裝條件的廠家非法改裝車輛的要一律取締。對國家批准的機動車改裝行業,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執行,決不允許私自改裝、改型或拼、組裝車輛,一經發現,要堅決停業整頓,問題嚴重的,要建議工商部門吊銷經營許可證。對機動車修理行業,要嚴格按照《陝西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之規定,對所承修的車輛建立臺賬,特別是對車輛外觀有損傷的車輛必須登記清楚。防止事故逃逸車輛修復後丟失證據,凡不按規定造冊登記,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該修理廠法人的法律責任。

2、車輛管理部門要開展對報廢機動車輛的整頓,對已經達到報廢年限的車輛,要強制交機動車回收行業實施解體;凡已報廢的車輛決不允許復活、繼續上路執行,造成事故的,安監部門要嚴格實行責任倒查,追究當事人和行政主管部門的法律責任。

3、嚴把機動車註冊登記和檢驗關,嚴格按照公安部機動車註冊登記辦法和機動車檢驗有關規定,嚴格核查機動車發動機、車架號以及外觀標識,嚴禁給盜搶車、套牌車註冊和檢驗。按照工作流程做好註冊登記工作,不符合標準的機動車杜絕入戶,對機動車檢驗要從嚴把關,決不允許不見車就發檢驗合格證的違法行為發生。

(三)科學排查和治理事故多發點段,進一步夯實治理責任

1、交警部門牽頭,交通、安監部門配合,抽調有關專業技術人員認真抓好全縣事故多發點段和危險路段的摸排治理工作,根據陝公交〔20__〕263號排查治理標準,認真科學分析路段存在問題原因,提出有效治理措施,公路部門要對今年排查出的公路危險路段,做出設計和規劃,併合理安排治理進度,確保按時完成治理任務,交警部門要對今年排查出的危險路段治理前後的資料建檔入庫,使治理前後情況對比一目瞭然。

2、各級安監部門要加大督促力度,夯實治理事故多發點段“摸排、建議、治理”工作責任,明確每個環節和相關部門的職責,堅決改變只排查不治理、排查多治理少的現象。加強監督檢查,力爭到年底使全縣交通事故的多發點段得以全部治理,治理後效果要顯著。

(四)嚴格整頓交通運輸企業,充分發揮運輸企業的源頭管理作用

1、交通、交警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運輸企業的安全管理和檢查力度,督促運輸企業和客運汽車站建立、健全並落實交通安全管理責任制,要把責任落實到人,嚴把車輛出行安全關。對安全責任不落實或落實不到位的運輸企業和客運汽車站以及內部安全管理混亂的運輸企業,要堅決停業整頓。

2、督促運輸企業對駕駛人進行交通法規、安全常識和職業道德的培訓教育,全面提高遵紀守法的安全意識。

3、要重點對從事客運和危險品運輸企業的管理,嚴把駕駛人的資質關和准入關。對新進入企業的駕駛人要嚴格稽核駕齡和從業資格,由運輸企業填表,運管部門負責從業資格審查,車管所負責駕駛證網路查詢,並出具駕駛人資訊單。同時各運輸企業還要對新進入的駕駛人考察其持證後從事駕駛工作的實際情況,並對駕駛人進行駕駛技能考試合格後,建立個人安全檔案和技術檔案。

4、交警部門要建立對本轄區專業運輸企業駕駛人發生事故和違法資訊的抄報制度,每月將該企業駕駛人的交通事故、違法情況反饋到單位和主管部門,以便所在單位加強對車主、駕駛人的源頭管理。

5、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對專業運輸企業一年內發生兩起以上特大事故負有責任的,要派工作組進行停業整頓,並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該運輸企業法人按照法律規定進行處理,強化源頭管理責任的落實。

(五)嚴格整頓路面行車秩序

1、交警大隊要根據工作責任制要求,做到85%的警力下沉,交警中隊要制定勤務制度一覽表,明確每段道路的安全管理責任,大隊派出專門督查組,根據各中隊勤務工作一覽表進行督查,對脫崗、溜崗和出勤不出力的,一經發現進行嚴肅處理。並要量化執勤、執法考核指標,進一步明確任務,落實包段領導和執勤民警責任,強化路面行車秩序整治,做到路面行車秩序井然、暢通,事故隱患減少,達到“一降二保”總目標。

2、重點對超速、超員、超載、強超搶會、無證駕車、酒後駕車、疲勞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駕駛報廢車上路行駛和拖拉機、農用車違法載客等嚴重違法行為,堅決予以整治。要在上路嚴管上下功夫,要在嚴格處罰上花力氣,對於嚴重違法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真正形成嚴管態勢。

3、強化縣鄉道路巡查中隊職責,突出重點,加強對縣鄉道路交通管理。各鄉、鎮政府、派出所落實鄉村道路監管責任,全力推廣子長、等縣基層安全網路建設和鄉鎮成立鄉村道路巡查隊,充分發揮鄉鎮對農村道路安全的監管作用,加強對低速車、三輪汽車和摩托車駕駛人的源頭管理教育,嚴禁上述車輛違法載人。對每輛低速載貨汽車和三輪汽車在車身兩側噴印“嚴禁載客”字樣。

4、加大科技強警建設力度,按照支隊“三基”工程科技強警建設指導意見和要求,想法籌集資金購置電子移動警察、酒精測試儀,充分運用現代化手段加強管理,同時,加大巡邏密度,對超速、酒後駕車堅決予以打擊,形成震攝。

5、科學調配警力,認真搞好城區交通秩序的專項整治活動,對亂停亂放、逆向停車、計程車超速、佔道行駛、隨意掉頭、公交車不靠站停車、酒後駕車等嚴重違法行為進行嚴格管理。

6、大隊要加大對各中隊的督促檢查指導力度,要成立專門的督查組,深入各中隊明查暗訪督促檢查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保證警力下沉和警力上路,加大執勤民警對路面的有效管理,確保路面不失控。

(六)深入推進交通安全宣傳“五進”工作。

1、深入實施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程,協調宣傳、教育、司法、安監等部門,以“迎奧運、文明出行”為主題,以運輸企業駕駛人、中國小生和農民群眾三個群體為重點,深入推進交通安全宣傳“五進”活動,深入開展全縣交通安全知識競賽等大型活動,不斷豐富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

2、要建立政府領導、部門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交通安全宣傳機制。不斷豐富交通安全宣傳“五進”內容,拓展宣傳形式,努力構建交通安全宣傳網路,積極營造交通安全宣傳的良好氛圍。要重點加強對交通運輸企業從業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教育、培訓,提高遵紀守法的自覺性。

3、樹立“以人為本、關愛生命”的理念,按照公安部“五進”總要求結合交警支隊“五進”實施方案使交通安全宣傳走進企業、機關、學校、社群、農村、家戶,不斷增加廣大車主、業主、駕駛人和交通參與者的遵紀守法意識和文明交通意識。廣泛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將交通事故典型案例製成圖片和光碟,在集鎮、單位、農村、學校向廣大群眾進行宣傳。

4、繼續開展“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學校、交通安全社群、交通安全單位、車隊”的建立活動,今年要將道路沿線的村、鎮、社群、單位、學校全部建成交通安全村、校、社群、單位,並要樹立一批交通安全村、校、社群、車隊單位先進典型,起到以點帶面切實發揮四個建立在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中作用。要求各學校、幼兒園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機制,嚴格落實校車使用制度。

5、各級教育部門要將交通安全常識的教育納入全年的教育計劃大綱,全力抓好中國小生的交通安全常識培訓,中國小生在校人數多,社會面廣,參與交通活動頻繁,求知慾望強烈,接受新知識、新觀念快,滲透力強,讓中國小生在校園、在家庭、在社會活動中能自覺規範自己的交通行為,並以此影響其家人,鄰居親朋,真正達到“小手牽大手”的宣傳效果。

(七)深入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

1、各級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真正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堅決防止層層衰減現象。

2、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政府的行政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主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全面負責本轄區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實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實行“一票否決”,把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與政府政績掛起鉤來,實行同部署、同檢查、同考核,真正建立起相應的責任制。

3、要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制。政府要建立預防交通事故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判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協調解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遇到的重大問題,督促各項工作措施的落實,真正發揮好聯席會議制度的職能作用。

4、要嚴格落實部門責任制。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五整頓”“三加強”工作要求,分解任務,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切實履行好本部門的職責任務。

5、要嚴格落實交通運輸企業責任制。要把交通運輸企業履行交通安全主體責任作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條基本原則,並使之制度化,堅決改變一些交通運輸企業只追求經濟效益、忽視交通安全的做法,堅決改變一些交通運輸企業將營運風險轉嫁給政府和社會的做法。對那些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不注重管理教育,違法營運,道路交通事故頻發的交通運輸企業,要責令停業整頓,直至取消營業資格。對此,要把工作做在前面,不要等出了事再處理。

6、要嚴格責任追究。加強對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查處力度,嚴格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責任。凡在一年內發生兩起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或者一年內發生3起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縣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六、工作要求

1、要加強協作,形成管理合力。要充分調動各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人員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牢固樹立依法治國、執法為民、服務大局的理念,端正嚴格管理與熱情服務的關係,清醒認識到和諧、穩定、發展在我市經濟發展中重要作用和重要意義,正確看待隨著我市人流、車流、物流的高速增長,是我市經濟發展、市場繁榮、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必然趨勢的體現。這是我們的壓力,同時也是我們的機遇與挑戰,只有力往一處使,工作往實裡幹,才能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既定目標順利實現。

2、加強管理,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力度、深度、廣度上下功夫。各級政府和各部門領導要深刻認識道路交通安全工程是事關民生大計,和社會穩定的大事,所以,要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方法、管理機制的研究,要有針對性、實效性、前瞻性,具體工作措施要有可操作性,並要加強監督檢查,嚴防空轉現象發生。

3、深入研究、解決深層次問題,各級政府、各相關部門要從法制、體制、機制投入等方面,研究制定本轄區道路交通安全治本之策,充分發揮參謀策劃、聯絡協調、督促指導、監督落實作用,全力推進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標任務的實現。

4、更新工作理念,提高科學預防事故水平。開拓創新,大膽探索交通事故預防工作的新路子,及時發現問題、調整策略,充分運用各種手段綜合治理,促進人、車、路的協調發展,確保我縣的道路交通安全,為我縣政治穩定、經濟騰飛創造一個安全、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篇7

縣教育局

縣安監局

為堅決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我縣的經濟發展創造一個穩定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公安廳等五部門關於全省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辦發明電〔〕159號)精神,決定從9月1日開始至年底,在全縣範圍內組織開展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行動。

一、工作目標

(一)全年道路交通事故三項指數實現“零增長”,專項行動期間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與去年同比減少,不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確保不突破市政府下達的控制指標。

(二)全縣公路機動車超速、貨車超限、客車超員、騎乘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騎乘二輪摩托車3人以上、酒後駕駛、違法超車、無牌無證駕駛、違反交通訊號,拖拉機、三輪汽車、正三輪摩托車違法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明顯減少,其中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超速、醉酒駕車、客車超員20%以上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得到有效遏制,霞泉收費站卡點對9座以上客運車輛檢查率達到100%。

(三)在年內,被省裡確定的10處臨水臨崖高落差特別危險路段的整治啟動率達到100%,並完成臨水、臨崖、高落差等特別危險路段的整治。

(四)重點車輛和駕駛人(客運車輛、校車、危化品運輸車輛)全部實現戶籍化管理,其中重點車輛和駕駛人的資訊採集率分別達到100%。一年內駕齡的駕駛人“實習標誌”發放率達100%。

(五)公交車、計程車、客運班車營運規範、文明、有序,杜絕非營運客車的非法營運。

(六)拖拉機營運管理達到規範、有序、適量的工作目標,外籍拖拉機臨時檔案建立率達100%,涉及拖拉機的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得到有效查處。

(七)學校交通安全防範措施得到落實,學校周邊交通安全設施得到健全和完善,學生接送車得到有效監管,中國小生專門接送車輛標誌牌發放率達到100%,學校周邊交通安全秩序得到整治和規範。專項行動期間力爭不發生一起涉及學生的死亡事故。

(八)全民交通安全意識、文明交通意識得到進一步提高,交通違法行為得到有效控制。加強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駕駛人的管理和教育,專項行動期間政府機關、事業單位駕駛人力求不發生交通違法行為。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專項行動工作的領導,成立由副縣長張為華為組長,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鄒雲、公安局副局長肖永平為副組長,政法委、宣傳部、發改委、安監局、公安局、交通局、農業局、水利局、民政局、教育局、衛生局、監察局、司法局、建設局、工商局、質監局、殘聯、人保公司以及各鄉鎮(含開發區,下同)領導為成員的全縣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縣交警大隊內),由公安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各鄉鎮、相關職能部門也要建立具體的工作班子,加強對整治工作的領導,抽調專門人員,落實專項經費,確保專項行動有序向前推進並完成預定目標。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強化路面交通安全管理。

1.堅持從嚴的原則,嚴厲查處交通違法行為。公安、交通、農機、安監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依法管理,加大對交通違法違規行為的執法力度,形成高壓管理態勢。要重點查處機動車超速、貨車超限、客車超員、騎乘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騎乘二輪摩托車3人以上、酒後駕駛、違法超車、無牌無證駕駛、違反交通訊號,拖拉機、三輪汽車、正三輪摩托車違法載人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要加大對車流量大、事故多發的路段、時段的巡邏和管控力度,進一步發揮6f測速儀和電子監控等科技手段的作用,不斷加大現場執法和非現場執法的力度。要嚴肅查處各類農村道路上的交通違法行為,農機管理部門充分發揮公安駐農機聯絡室的作用,加大農村道路的巡查,同時要積極聯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運管部門,嚴厲查處拖拉機載人、無證駕駛和脫檢等嚴重違法行為。進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度,專項行動期間,縣公安局、縣交通局要集中組織開展“藍盾”和“天網”行動,堅持“五個一律”的嚴管措施,嚴厲打擊超速、客(校)車超員、非法營運、酒後駕駛、無證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對限速70公里/小時(含)以上路段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和限速60公里/小時(含)以下路段超過規定時速70%以上的超速違法行為,一律給予吊銷駕駛證處罰;對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一律依法給予暫扣駕駛證3個月的處罰;對無證駕駛汽車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0日以上;對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一律給予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對無證駕駛摩托車的,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在霞泉收費站設卡,實行24小時勤務制度,公安交警要在卡點各抽調4人以上,對9座以上客運車輛逐車檢查登記,切實加大路面管控和查糾力度。對超員的客運車輛一律扣車查糾、卸客轉運;縣內客運車輛超員20%或違反規定客貨混載的一律停止營運,超速行駛超過50%的,一律吊銷駕駛證。嚴格計程車日常監督管理,堅決查處拒載、違章組客、異地經營等行為。

3.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充分發揮鄉鎮交通安全工作站的作用,各鄉鎮要積極牽頭本轄區公安、交通、農業等部門開展交通安全基礎工作排查與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要充分發揮和調動村級資訊員在交通安全基礎調查、安全隱患排查、交通安全宣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同時各鄉鎮要對本轄區中國小校的交通安全負總責,落實中國小校校長道路交通安全責任制。

4.對交通違法行為形成有效監督。進一步推進客車超員、拖拉機、三輪汽車、正三輪摩托車載人等交通違法行為有獎舉報制度的落實,集中處理曝光、點評一批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人。

(二)強化車輛和駕駛人的源頭管理。

1.切實落實重點車輛及駕駛人“戶籍化”管理措施。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將重點車輛和駕駛人戶籍化管理工作真正落實到位,切實掌握車輛底數、車輛安全技術狀況、駕駛人安全行車等情況,做到一車一檔、一人一檔、見車見人,不漏登、不漏管。要採用統一的登記卡,將車輛和駕駛人有關資訊及時錄入戶籍化管理系統,並實行各部門資訊共享。充分發揮重點車輛gps管理系統的作用,加強對重點車輛的監控,從嚴查處重點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

2.嚴把駕駛人培訓和考試關。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要進一步把好駕駛人考試關,特別是摩托車駕駛人考試,確保考試質量,堅決防止不合格學員取得駕駛資格,做到監管重點前移、關口前移、預防在先。

3.交通部門要認真履行行業管理職責,加強客運企業的監督和管理,督促企業責任主體加強交通安全生產,從嚴落實“三關一監督”制度(市場準入關、從業人員從業資格關、車輛技術狀況關、場站現場監督),確保客運安全。

(三)加強道路危險路段和交通安全防護設施整治工作,全面消除交通安全隱患。

1.由安監局牽頭並會同公安、交通等部門開展交通事故危險點段的滾動排查,及時發現各類事故隱患,落實整改單位和責任,制定整改措施,實行限期掛牌整改。

2.落實危險點段整改時限。交通、建設部門對排查出的公路、城市道路施工維修路段安全隱患,做到發現一處立即整改一處。

3.由公安會同交通部門組織開展臨水、臨崖、高落差等特別危險路段的排查工作。在今年年內,全面啟動已被省裡確定的10處臨水臨崖高落差特別危險路段的整治,並完成臨水、臨崖、高落差等特別危險路段的整治工作。

4.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縣交通和公安交警部門指導配合,組織開展鄉道及康莊工程道路的交通安全設施整改工作,力爭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鄉道及康莊工程交通安全設施的設定、健全和完善工作。

(四)有針對性地加強交通安全宣傳、努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識、法制意識和交通文明意識。

組織實施“保護生命、平安出行”為主題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程,不斷深化“五進”宣傳,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路等宣傳媒體,進一步大力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要根據交通事故的特點和原因,以客車、危險品運輸車、學生接送車駕駛人,駕齡在3年以下駕駛人和公路沿線的居民、進城務工人員和中國小生為重點,有針對性地開展以機動車駕駛人“十不違”為主要內容的交通安全宣傳活動,組織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辦法》、觀看《保護生命、平安出行》動漫光碟教育片,通報轄區道路交通事故情況,剖析交通事故典型案例等,進一步掀起交通安全宣傳高潮。專項行動期間,要在縣主要新聞媒體上設立“事故警示欄目”,對機動車駕駛人超速、無證駕駛、酒後駕駛、客車超員等嚴重違法行為實行公開曝光和點評,加大輿論監督力度,營造廣泛的社會輿論監督氛圍。

(五)加強督促檢查,狠抓工作落實。

縣安監部門要發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綜合監督管理作用,督促有關部門、單位、鄉鎮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牽頭並會同公安、交通等部門對事故多發點段和危險路段進行排查和綜合分析,確定重點整改的事故隱患,制定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單位限期整改。專項行動期間,縣裡將組織專項行動督察組,分赴各鄉鎮、各部門對專項行動進行督促指導。12月下旬,將對專項行動進行認真總結,凡在專項行動期間發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的,實行“平安鄉鎮”一票否決,對工作不落實,管理不到位的,將嚴格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迅速行動。這次“全縣預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專項行動”,是我縣建立“平安暢通縣”,實施“保護生命、平安出行”為主題的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程,落實市、縣人大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整改意見,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工作的具體行動和主要措施。各部門、各鄉鎮必須居安思危,堅持預防在先的原則,充分認識開展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和極端重要性,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迅速行動,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制定方案,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

(二)規範執法,依法行政。要正確處理嚴格執法和文明執法的關係,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既要嚴禁不作為,又要防止亂作為和“三亂”現象發生。要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思想,認真履行職責,增強法制意識、愛民意識,增強工作責任感,發揚無私奉獻的精神,在群眾中樹立良好的執法形象。

(三)加強協調,暢通訊息。專項行動期間,部門之間要密切配合,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和資訊報告制度,形成齊抓共管的格局。從9月18日起,各鄉鎮和有關部門每週五上午下班前分別向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報送專項行動一週情況;每月進行小結,分析當前存在問題,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小結於每月29日上報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篇8

為落實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檔案精神,進一步加強安全育人工作,確保全體學生及住宿學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強學生乘車和上(放)學的管理,特制定預防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江廷明

副組長:張付顯

成 員:全體教師

二、職責

1、學校每學期要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常識及法制法規的教育和宣傳。

2、每學期要對學生、家長簽定交通安全責任狀。

3、組織好每次學生放假返校期間的秩序,禁止學生駕駛機動車輛,確保學生安全到家。

三、交通事故應急措施

1、發生交通事故時,對受傷人員及時送醫院搶救,並要記清肇事車輛的型號、牌號及車主。

2、保護好事故現場以及重要物品、證據。

3、迅速向交警部門報告、再向學校、家庭、教育局報告。

4、做好家長、家屬的工作。

5、配合交警部門做好調查、取證、事故處理等工作。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篇9

應急預案几大重要子系統為:完善的應急組織管理指揮系統;強有力的應急工程救援保障體系;綜合協調、應對自如的相互支援系統;充分備災的保障供應體系;體現綜合救援的應急隊伍等。從文體角度看,應急預案是應用寫作學科研究的重要文體之一。

1:如遇發生事故,要記住肇事車的車型、車牌、顏色,拔打110報警電話,同時組織實施自救。

2:如有人員受傷儘快送往離出事點最近的醫院進行搶救。

3:將車上其他人員帶離出事點,轉移到安全地帶。

4:在高速路上無論是車禍或車輛故障,領隊應馬上把人員帶離車輛,以免發生不測。

5:如遇車輛自燃、翻車、撞車等情況,立刻組織人員有序迅速撤離至安全地帶。如撤離時車門無法暢通,應立刻設法砸破車窗以便逃生。

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篇10

為預防和減少學校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精神,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交通事故應急處理

1.發現人報警並迅速將傷者送到醫院進行搶救(或視情撥打120)。

2.迅速通知學校應急領導小組。

3.學校迅速報告教體局。

4.組織保護好現場,看住肇事車輛及肇事人以備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5.及時通知受傷者家屬。

6.積極配合交警做好事故處理。

二、預防辦法和措施

1.加強對廣大師生交通法規、安全行車的教育。

2.加強對乘車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特別要教育學生不要把頭、手伸出車窗外。

3.要求騎自行車上、下學的學生,不騎撒把車、不併行、不搶道、不賽車、不帶人或貨物。

4.要求師生行路要做到禮讓三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