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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範本

欄目: 應急預案 / 釋出於: / 人氣:6.24K

為確保校園內發生交通事故時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穩定社會秩序和校園秩序,根據XX市政府和市區教育局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校園內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範本

一、總體描述

(一)組織與領導

組長: 劉長真

成員:全體領導幹部、班主任及保衛科人員

全體成員將分別擔任應急預案中各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校級領導幹部因外出公幹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

中層領導幹部代履行職責。

校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釋出解除救援行動的資訊,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執行原則,採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向上級或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並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當學校在救援時用到醫療救護等其他應急救援機構時,學校應急指揮應該成為聯合指揮中的一員。學校的主要任務是提供救援所需的資訊,配合其他部門開展應急救援。當在某個問題上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時,則由負責該問題的最高領導做出最後決策。

(二)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

領導小組成員在突發事故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制定應急預案和落實各項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和應急保障系統。

2、辦公室做好預案的發放、登記、修改和重新修訂,定期組織教職工學習應急預案的內容;加強對教師師德規範教育,增強責任意識和法制意識。

3、政教處要識別容易出現校內交通的風險所在,重點防範,運用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行為規範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強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4、總務處要經常性地對校車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要立即整改。

5、健全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各口要切實貫徹《交通管制的規定》,政教處做好學生和家長宣傳教育工作,辦公室做好教師的宣傳教育工作。

6、校醫室常備一定應急醫療物資;教導處確保醫生值班。

7、值日領導履行值日工作職責,堅守學校,有事外出必須自己調班,否則不得離開。

8、辦公室印製全校教師通訊錄並定期核對電話號碼,所有領導幹部、級部主任、班主任、值班人員確保24小時內電話暢通。各級部交一份學生家長通訊錄影印件到學生宿舍。班主任要在身邊常備家長通訊錄。

(三)啟用應急預案的情況

1、重傷2人以上;

2、死亡1人以上。

二、應急響應過程

(一)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後,在場人員(包括領導幹部、教師員工、臨時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後,首先通知分管德育的副校長和值班領導,然後通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通知門衛防止肇事車輛外逃。值班領導和政教處領導必須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搶救。

校長還要將事故有關情況上報教育局和醫療機構,通報應該包括以下資訊:發生事故的學校名稱和地址;通報人的姓名和電話號碼;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程度、危害;已採取和準備採取的應急行動。

(二)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當天值班的領導幹部

成員:組織活動的領導、教師、級部主任、班主任、校醫、司機。

1、在場人員(包括領導幹部、教師員工、臨時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後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叫旁邊教師或學生聯絡校長,校長接到報警後,馬上通知分管德育的副校長和值班領導趕赴現場,德育副校長在趕赴現場的同時通知搶救組成員迅速到現場並撥打110交通事故電話。校醫到達後,馬上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儘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如需送醫院救治,由校醫確定送到哪一所醫院,搶救小組組長馬上通知本校司機或撥打120急救電話將傷者送往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由副組長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在急救車到達前,校醫負責受傷學生救護處置。組長通知學校門衛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後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後,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校醫隨車參與救治(教師受傷送院要派工會領導)。

2、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工會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麼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3、政教主任組織級部主任和在事發現場人員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並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製事故現場圖,並妥善儲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三)聯絡、教育

組 長: 賈傳海

副組長: 賈輝

成 員:級部主任和班主任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後,辦公室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後送交教育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後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辦公室主任和級部主任、班主任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訊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採訪,必須經過校長或上級部門同意,由小組統一對外發布訊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3、辦公室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寫出書面報告。

(四)家長接待和後勤支援

組長:孫京平

成員:王新國、韓玉奎、級部主任、班主任

1、組長根據校長通知啟動本組工作及通知門衛防止肇事車輛外逃。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政教主任、級部主任、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據學生事故處理條例的有關條款規定,總務主任、工會主席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後工作,安排住院師生的家屬的食宿。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文祕辦主任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影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影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安全辦組織保安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閒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五)事故調查

組長:劉長真

成員:工會主席、上級指派的領導,事件涉及的部門領導。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並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釋出假訊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詢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

學生在校安全工作是全社會安全工作的一個十分重要的組成部分。為了認真做好防範在校學生傷害事故的發生及事故發生後及時、公正、妥善地予以處理的工作,特制訂學生在校傷害事故處理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組織小組全體成員學習教育部頒佈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定期對在校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二、在校學生髮生傷害事故,學校應在第一時間及時救助傷害學生,並及時告知學生的監護人;一般稍輕傷害事件,校衛生室成員應當採取緊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三、學生在校發生傷害事故,情節嚴重的,學校應當在第一時間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報告(口頭或書面)。

四、如遇重大傷害或傷亡事故,學校應迅速請求上級主管行政部門指導,協助進行事故處理工作,儘快恢復學校正常的教育秩序。

五、學生在校傷害事故發生後,學校與受傷害學生或學生家長通過協商方法解決,如雙方自願可進行調解。

六、事故處理結束後,學校應將事故處理結果口頭或書面報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門。

七、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劉長真

副組長:賈傳海

成 員:王金剛、楊成森、孫京平、孫中翠

校園防盜安全應急預案

學校財產安全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一個重要內容,是社會安全的一個重要的組成部分,為了認真做好學校財產安全工作,防範財產被盜事件的發生,及被盜事件發生後能及時、迅速、依法妥善地予以處理,確保學校及全體師生員工的財產安全,特制訂校園防盜安全應急預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上級安全防盜有關檔案精神和法規為依據,從維護學校及廣大師生員工財產安全和學校穩定大局出發,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防盜工作的規定和要求,積極主動地做好有關防盜的預防工作。

二、工作原則

堅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的工作原則,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切實做好我校防盜的各項預防工作。學校領導、各部門要把財產防盜工作作為一項長期的工作予以高度重視,謹防麻痺大意,以認真的態度、科學的手段和有效的防盜措施抓好安全防範工作,切實維護學校和廣大師生員工的財產安全。

三、防盜措施

(一)組織措施

1、決策領導機構

由校領導班子成員和各部門組成我校防盜工作的領導機構,根據情況及時召開會議,研究制訂我校防盜工作的制度、措施、檢查、督導各部門防盜工作的開展和落實。

2、日常管理機構

校長室為我校防盜工作的主管部門,具體負責防盜工作的組織領導、業務指導、管理監督和檢查,由總務處具體負責並組織實施。根據學校實際情況,適時啟動我校各部門,有效應對突發盜竊事故的發生,維護校園穩定,保護廣大師生員工的財產安全。

(二)具體措施

1、加強防範意識,強化值班制度。做到晝夜有人值班,每天進行多次不定時巡視,及時檢查門、窗、防盜門的關閉和牢固。

2、人人提高警惕,做到隨手關門關窗,貴重物品隨身攜帶。辦公桌內不得放置貴重物品和大量現金。儘量避免個人與集體財物遺失。

3、計算機室、實習實訓車間、電教車間等重要部門由專人負責,責任到人,任何人不得隨意進入。每次使用計算機室和實習實訓車間、電教車間等重要部門要進行登記,教學結束後要進行電教裝置的清點,確保計算機室和實習實訓車間、電教車間的電教裝置完好無缺。

4、每天放學後,值班教師巡視一週,夜間由傳達室全權負責,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領導彙報,及時處理。

5、 外來人員來校要查明身份並進行登記,無故不得進入學校。不明身份人員嚴禁進入學校。切實確保學校教學秩序安全穩定。

6、學校所有師生員工都要對學校的安全防盜高度重視,一旦發現盜竊和可疑人員要積極主動及時報警,並迅速向值班老師、學校值班領導或校領導彙報,做到儘快處理和調查。

四、學校防盜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一、指導思想:

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防病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江西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等法律、法規,針對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疫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重大職業中毒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地震、水災、恐怖襲擊、生化襲擊)等不同事件型別,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二、組織機構:設立領導小組並下設辦公室、救治隊伍。救治隊伍三個小組分別為:重大傳染病疫情救治小組,重大食物中毒、職業中毒救治小組,重大創傷事故救治小組。

三、工作職責及任務:

1、領導小組負責審定預案措施,督促預案的貫徹落實,評價預案工作效果,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方案的修訂、補充,指揮、協調突發事件處理工作。

2、辦公室具體承擔預案管理工作,協助領導小組指揮協調各部門落實預案應急處理方案制定相應管理措施,定期組織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定期對醫療衛生人員開展相關知識、技能的培訓,並將其列入繼續教育考核內容,負責開展突發事件日常監測與報告工作,按規定彙總、報告突發事件的有關資訊。

3、救治小組:負責突發事件救治、報告工作。應急預案啟動後,服從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到達規定崗位,採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提高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救治能力。

四、應急處理:

1、應急準備:

(1)定期進行突發事件應急演練;

(2)開展公共衛生知識、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及技能的培訓,增強應對能力;

(3)做好突發事件日常監測和報告工作;

(4)建立突發事件應急所需藥、試劑、醫療器械、救護裝置、防護用品等應急物資的儲備制度及目錄。

2、報告程式:

有下例情形之一的,醫務人員應當在接診的同時向醫務科(或總值班)報告,接到報告人員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並在一小時內向市衛生局報告;或者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在2小時內向轄區疾病控制中心報告:

(1)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爆發、流行的;

(2)發生或者發現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3)發生或者可能的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事件的。

報告內容應當包括科室、聯絡人、聯絡方式、報告時間、突發事件型別和特徵,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範圍,涉及的人數、臨床表現,可能的原因、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根據突發事件的進展和新發生的情況,及時按程式進行後續報告。

3、在傳染病爆發、流行期間或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蔓延期間,對疫情實行日報告制度和零報告制度。

任何科室或個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突發時間。

4、應急處理:

(1)突發時間後,應配合上級衛生主管部門進行下列事項的技術調查、確證、處置、控制和綜合評估工作:

突發事件的型別、性質、等級;

突發事件發生強度、縣級範圍及發展趨勢;

已採取的控制措施及其效果;

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面臨的主要問題和應當採取的控制措施。

(2)應急預案啟動後,各科室和個人應當服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立即到達指定現場,採取有效控制措施,進行現場救援。

(3)參加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工作人員,應當按照預案規定,採取衛生防護措施,並在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工作,防止交叉感染和汙染。

(4)實行首診醫生負責制。對就診的突發事件致病、致殘人員,醫務人員應當及時接診治療,不得推諉、拒絕;接診醫生應當書寫詳細、完整的病歷記錄;對需要醫學觀察的病人,應當立即收入專門的觀察室;對需要轉診的病人,應當按照規定將病人及疾病歷影印件轉送至接診的或者指定的醫院。所收治突發事件致病、致殘人員,應實行先收治、後結算辦法。

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收治或者拖延治療。

(5)突發事件發生後,應當依法做好醫療廢物和其他危險廢棄物的收集、運送、儲存、消毒、處置工作。

(6)收治的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應當依法報告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並對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對密切解除者採取醫學觀察措施;對需要轉診的,應當嚴格按要求做好轉診工作。

(7)醫務人員應當對傳染病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切斷傳播途徑,防止擴散。

(8)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後,應當根據預案的要求,立即組織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如果是發生在院內的中毒事件,應當立即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被汙染的食品用工具及容器,並進行清洗消毒,配合市衛生局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9)發生重大職業中毒事件後,應當根據預案的要求,立即組織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10)發生重大職業中毒事件(放射源洩漏),應立即採取:

1停止作業,保護和控制現場,保留可能導致職業中毒事件的材料、裝置;

2疏通應急撤離通道,撤離作業人員,組織洩險;

3配合市衛生局進行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4落實衛生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

(11)群體不明原因疾病發生後,應當按照:

初步判斷具有傳染性或者不能排除具有傳染性的,可先比照傳染病應急處理的規定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初步判斷為中毒但其原因不明的,可按照有關中毒應急處理的規定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12)對因生物汙染、化學汙染、放射源事故等引起的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突發事件,在經調查核實判定事件性質後,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以及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13)突發事件消除或者被有效控制後,應當適當解除應急處理狀態。

解除應急處理狀態的程式與啟動應急預案的程式相同。

五、法律責任:

未按照預案規定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並造成嚴重後果的,承擔《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江西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辦法》等法律法規中的處罰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