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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級飲水安全應急預案範文(精選9篇)

欄目: 應急預案 / 釋出於: / 人氣:3.38K

村級飲水安全應急預案範文 篇1

為應對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管理機制,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其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檔案要求,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村級飲水安全應急預案範文(精選9篇)

一、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飲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建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鄉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係。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事件發生後,應急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發展。

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村範圍內,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汙、放射性物質等汙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泥石流、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淨水構築物、供水工程構築物、機電裝置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採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6)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安全突發事件。

二、應急機構及職責

(1)應急機構

成立菜花坪鎮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由歐陽中勝(黨委書記)擔任總指揮 ,副總指揮由余霆(鎮長)、王斯(人大主席)擔任,農業辦、綜治辦、黨政辦、環保站、文化站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其主要負責同志為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工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農業辦主任徐運川兼任。各村(社群)相應成立應急指揮機構。

(2)部門分工及職責

指揮部職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重大飲水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及時瞭解掌握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需要向鄉政府和上級水務部門報告事件情況和應急措施;在應急響應時,負責組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相應指揮機構的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職責。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飲水重大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件資訊的收集、分析、整理、上報;協調指導事發地相應指揮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部門組織救援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鄉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的各項決策和指令,並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其他成員: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科學安全。

三、預防與預警

重點預防物件及其責任

(1)重點預防物件:供電設施、供水泵、供水管網、供水井、水質。

(2)重點搶修的設施:供電線路、變壓器、開關櫃、變頻器、消毒櫃、水泵管、電纜線、水泵、輸水管網、閘閥、井管等。

四、資訊監測和收集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農業辦)負責農村飲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並公開農村飲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全縣相關供水安全資訊,對監測資訊進行彙總分析,及時向鎮政府及上級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五、資訊報告

農村飲水安全組織機構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監測資訊和突發性事件資訊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築物、水廠構築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要第一時間嚮應急指揮機構報告。供水單位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檢測和突發性事件資訊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社會人員都有責任和義務報告突發性事件。

資訊內容包括:發生的時間、地點、程度、受災範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六、預防工作

增強群眾對已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保護意識和節水意識,做好飲水安全工程設施的檢查維修,按分級負責的原則儲備必需的維修物料,加強飲水安全工程管理的組織建設。

各供水工程管理單位應科學編制供水計劃,注意水資源的節約和保護。

各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建立健全重大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監測網路,及時掌握事件資訊,因地制宜地制定應對措施,為解決好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提供科學依據。

七、預警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飲水安全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嚴重)、Ⅲ(較重)、Ⅳ(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紅色預警Ⅰ級(特別嚴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嚴重供水安全事件,併發布紅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時以上,影響範圍為鄉鎮2萬人以上(含2萬人,下同)或分散農戶4萬人以上(2公里範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3(含3人)人以上死亡可50(含50人)人以上出現集體中毒事件;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鄉鎮2萬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橙色預警Ⅱ級(嚴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嚴重供水安全事件,併發布橙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下,影響範圍為鄉鎮1萬人以上(含1萬人,下同)2萬人以下或分散農戶3萬人以上4萬人以下(2公里範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2人死亡或30人(含30人)以上50人以下出現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鄉鎮1萬人以上2萬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黃色預警Ⅲ級(較嚴重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嚴重供水安全事件,併發布黃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範圍為鄉鎮0.5萬人(含0.5萬人,下同)以上1萬人以下或分散農戶1萬人以上3萬人以下(2公里範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含10人)人以上30人以下出現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鄉鎮0.5萬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藍色預警Ⅳ級(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併發布藍色預警: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範圍為鄉鎮0.1萬人(含0.1萬人,下同)以上0.5萬人以下或分散農戶0.5萬人以上1萬人以下(2公里範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5人以上10人以下出現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鄉鎮0.1萬人以上0.5萬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八、預警釋出

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資訊釋出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報鎮人民政府同意後在廣播等資訊平臺上釋出。農村飲水安全主管部門要積極利用廣播電視、手機簡訊等多種形式釋出預警資訊。有關部門要確保突發事件預警資訊在有效時間內到達有效使用者手中,使他們能及時採取有效防禦措施,達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目的。

預警資訊公告內容應包括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釋出機關等。

預警資訊的釋出、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手機簡訊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

九、應急響應

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應立即向上一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和鄉政府報告,並進行先期處理;村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資訊後,應在30分鐘內向上一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和鎮政府報告。

對應農村飲水安全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重大飲水安全事件的指揮排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工程管理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

2、Ⅰ、Ⅱ級響應

紅色預警釋出後,啟動應急預案Ⅰ級響應;橙色預警釋出後,啟動應急預案Ⅱ級響應。

3、工作部署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發布農村飲水安全緊急通知,召開農村飲水安全緊急會議,動員組織有關部門開展飲水安全應急事件減災工作。

發生Ⅱ級以上事件時,應急指揮部必須第一時間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組織幹群進行先期處置,並配合工作隊做好搶險救災工作。

出現突發事件後,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與鎮政府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築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時恢復供水。

4、方案啟動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後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闢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恢復工程的建設。

5、宣傳動員

新聞宣傳部門除適時報道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處置情況及典型經驗、事蹟外,要重點做好特別嚴重缺水緊急狀態下的水資源統一管制、配給和節水限水措施的宣傳報道。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要動員縣有關部門和有關鎮人民政府、事件發生地群眾積極參與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恢復建設和管理。

十、保障措施

按照職責分工,落實人員,明確任務,根據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保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指揮部制定搶險、各類救援物資儲備調配方案,協助鄉政府、民政部門等有關部門制定應急送水及車輛調配方案。發生事件時,由鄉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排程,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當發生人員傷亡或中毒事件後,應急指揮部組織衛生部門和鄉政府派出醫療衛生隊伍,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處置,並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做好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十一、調查與評估

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終止後一週內,飲水安全應急指揮部應向上級指揮部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件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經驗教訓等。

應急指揮部要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差距,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十二、附則

本預案列入部門預案管理,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縣水務局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村級飲水安全應急預案範文 篇2

一、編制目的

為提高應對和處置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及損害,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奉節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奉節縣20xx年夏秋季抗旱保生活供水方案》及全縣農村飲水安全現狀,特制定本方案。

二、目標任務

因地制宜、有針對性地落實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措施,按照“先生活,後生產”原則,統籌配置好現有水資源,從工程措施、調水措施、節水措施等多方面同時發力,嚴格計劃用水,開源節流,科學排程,千方百計保障群眾飲水安全。

三、應急措施

(一)調查水資源現狀。調查各鄉鎮(街道)在用水源、閒置水源、水庫、河流現狀,全面掌握我縣水資源儲備情況。(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責任單位:縣應急局、縣農業農村委,各鄉鎮〔街道〕)

(二)科學排程水資源。密切關注天氣和水情動態,根據降雨和水庫河流水量的變化,及時調整供水和用水計劃,做到科學調配,合理用水。(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責任單位: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三)努力增闢水資源。結合實際,增加一批水源,提升水源保障能力。全面維修、清洗和重新啟用閒置水源及其配套裝置。有條件的通過引、攔、提、蓄等綜合措施增闢水源。在確保工程安全前提下利用一切降雨時機儘量攔蓄雨水。(牽頭單位: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四)做好水質檢測。對新開闢的水源開展水質監測。做好水廠水源水、出廠水、管網水和末梢水的水質檢測工作,確保飲用水源應檢盡檢。(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局、縣疾控中心、縣水資源管理中心、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五)強化節水措施。在做好科學調水、計劃配水、統籌用水的同時,強化節水限水措施,控制工農業用水,逐步壓減生活用水,落實迴圈用水、一水多用措施,提高水資源利用率。農業生產用水少用飲用水源,想方設法調引河道、溝渠、山塘、地下水等非飲用水源,最大限度減輕飲用水源的供水負擔。(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責任單位:縣住房城鄉建委、縣農業農村委、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六)加強管理監測。沿河鄉鎮針對河流徑流量和水位持續偏低等情況,做好水位水質監測預警,加強排程,全力確保水庫、河流不出現水質性缺水。(牽頭單位:縣水利局;責任單位:縣生態環境局、縣水電開發公司,有關鄉鎮〔街道〕)

(七)實施人工增雨作業。不錯過任何一次有利的天氣條件,實施人工增雨作業,最大限度地挖掘空中水資源,有效緩解地表旱情,增加河流、水庫水量。(牽頭單位:縣氣象局)

(八)全面調查儲備運水車輛。調查全縣運水車輛(包括消防車、灑水車)和抽水泵等應急裝置儲備情況,做好能夠排程50輛運水車提供送水服務的工作準備。(牽頭單位:縣應急局;責任單位:縣水利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自來水公司、縣水電開發公司、縣消防救援大隊,各鄉鎮〔街道〕)

(九)強化送水服務。從水資源豐富的河流或水量較充足的水庫取水,或協調奉節境外水資源,通過運水車輛運送到各地缺水居民住宅小區和村社集中點,重點關注老弱病殘戶、特困戶、偏遠吊散戶、監測戶等重點人群,保障群眾基本生活用水。(牽頭單位:縣應急局;責任單位:縣水利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十)保障桶裝水市場供應。調查全縣桶裝水市場儲備情況。研判自來水斷供時,桶裝水市場需求驟增可能出現的情況。縣內桶裝水生產企業和經營單位加大桶裝水的儲備量。提前協調拓展縣外桶裝水供入渠道,確保滿足市場需求,避免出現供不應求、群眾搶購等情況發生。(牽頭單位:縣商務委;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供銷聯社、縣水電開發公司,各鄉鎮〔街道〕)

(十一)大力宣傳節約用水。強化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群眾的節水宣傳,密切關注輿情,防止炒作,把握主基調,堅持正面引導,準確客觀報道。積極宣傳正面典型事蹟,融洽幹群關係,提高群眾滿意度。(牽頭單位:縣融媒體中心;責任單位:縣水資源管理中心、縣水電開發公司,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四、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分級成立縣級、鄉鎮(街道)級、村(社群)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縣級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水利的副縣長任組長,縣應急局、縣水利局等單位主要領導任副組長,各鄉鎮(街道)主要領導為成員;鄉鎮(街道)級領導小組由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具體業務站室負責人、各村(社群)書記為成員;村(社群)級領導小組由村(社群)黨組織書記任組長,其他村(社群)幹部、村(居)民小組長為成員。

(二)隊伍保障。各單位積極發動本地本部門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積極參與應急搶險救援工作。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救災和獻愛心活動,幫助受災群眾尋找水源,協調運水、送水服務,協助做好節水宣傳等工作。

(三)資金和物資保障。縣級有關職能部門要積極爭取中央、市對應急工作的支援力度。各鄉鎮和街道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原則,強化本級資金籌措,吸引社會資本參與。財政部門積極主動為應急工作籌措資金,在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積極為應急搶險救災專案資金的撥付開通綠色通道,提高審批效率,確保應急工作有力、有序、有效開展。加大應急物資儲備,及時補充和預置運水車輛、抽水泵、油料等物資裝備並前置到受旱地區。

五、有關要求

(一)落實工作責任。各鄉鎮和街道是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的責任主體,針對轄區供水情況,制定鎮、村兩級應急預案,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建立統籌協調、分片包乾、網格管理、動態排查監測的工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把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作作為保障農村安全發展的重要任務抓實抓好。縣水電開發公司針對各集鎮水廠制定應急預案,全力保障集鎮供水安全。各行業部門加大指導、組織、協調、支援和監督力度。

(二)堅持全域性觀念。各單位堅決服從縣委、縣政府的指揮排程,落實“全縣一盤棋”響應機制,統籌做好應急調水供水、備用水源調劑等工作。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區域性利益服從全域性利益,確保水資源得到最有效利用。任何地區和單位不得因犧牲本地本單位利益而產生消極懈怠和牴觸行為。

(三)強化工作紀律。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將組織督導組,適時對有關地區、單位、用水大戶的節水保水防旱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沒有按要求落實本方案和應急措施執行不力的地區和單位進行通報。造成不良後果的,提請紀檢監察部門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問責。

(四)爭取上級支援。縣水利局、縣應急局、縣農業農村委、縣住房城鄉建委等部門要加強向市級主管部門請示報告,請求在應急資金、物資(運水車輛、水泵等)和技術等方面給予支援,提升我縣農村供水應急保障能力。

(五)規範資訊釋出。密切關注天氣變化和旱情發展動態,強化旱情跟蹤監測預報,及時釋出預警資訊,為應急救災決策提供科學依據。規範資訊釋出機制,統一對外口徑,凡涉及旱情災情的資訊,有關行業職能部門提前與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會商研究,形成統一意見後釋出。

村級飲水安全應急預案範文 篇3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加強和規範供水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置各類供水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和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利益,保持社會穩定,確保農村供水安全,結合我鎮供水實際,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城市供水條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汙染防治管理規定》、《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及相關檔案。

1.3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工作統一指揮、統一排程,以防為主、防抗結合,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堅持先生活、後生產、再生態原則,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各項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的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影響居民生產生活和產生其它危害。

1.4突發事件分類

免渡河鎮水源地供水突發事件主要分為5類

(1)供水主管道由於各種原因突然斷裂,造成區域性或大面積停水。

(2)由於其他原因,造成農村大範圍或全部停水。

(3)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

(4)水源遇到突發性汙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使用。

(5)傳染病疫情。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組織機構

組織機構領導小組由鎮人民政府相關人員組成:

組長:劉宇慧(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王光魯(副鎮長)

史俊峰(派出所所長)

成員:曹源媛(鎮黨政綜合辦負責人)

趙萌萌(鎮社會事務辦負責人)

王奎(鎮衛生院院長)

張通(鎮綜合執法局局長)

王樹軍(鎮城市管理辦公室主任)

徐維義(鎮綜合保障和技術推廣中心主任)

馬玉英(鎮團結村書記、主任)

陳雷(鎮豐收村書記、主任)

郭啟偉(鎮勝利村書記、主任)

李功坤(鎮先進村書記、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鎮綜合保障和技術推廣中心

聯絡電話:

2.2職責

領導小組統一領導農村供水應急處置工作。制定供水應急具體措施;進行災區治安防範和保障社會穩定;組織搶險隊伍和人員;儲備必需的應急物資及救災款物分發;做好居民思想政治工作及組織災民開展生產自救;實施供水設施的安裝與防護,及時組織搶修遭受破壞的供水設施;及時恢復正常供水,維持正常生產、生活秩序,防止流行疾病發生等。

3基本情況

3.1自然地理

免渡河鎮地理位置處於東徑120°42′—122°05′,北緯48°46′—49°27′之間,位於牙克石市中部,東接鄂倫春自治旗,南至烏奴爾鎮,西與鄂溫克族自治旗毗鄰,北抵牧原、煤田兩鎮。鎮域內地表水主河流為免渡河,發源於大興安嶺中段哈達嶺西側,河長194.2公里。地下水屬第四系鬆散沉積物孔隙潛水,水埋藏深度一般小於5米,易打井。

免渡河鎮所轄面積3969.85平方公里,下轄4個行政村,兩所學校(即免渡河中學、免渡河國小),總人口為13622人。

3.2供水概況

免渡河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初建於20__年,位於鎮區東南部林業局貯木場西側,面積14000平方米,日供水量600立方米,供水人口1900人(約1000戶),20__年竣工並投入使用,20__年10月初停止運營,20__年11月新建深度142米水源井一座,於20__年5月28日正式運營。

4應急保障措施

4.1資金及物資保障

鎮人民政府全力做好資金和有關物質的籌備工作,政府倉庫作為存放物資倉庫,保證農村供水應急救災需要。

4.2應急隊伍保障

成立了由主要領導掛帥,有關站、所、辦工作人員組成搶險、搶修應急預備隊,做好應急機械、物資、裝置儲備,負責整合人力、物力資源,採取抽水、運水、挑水等應對措施,確保農村居民能夠應急飲水。

4.3應急處置

對於農村供水主管網突發性斷裂,造成區域性不能正常供水,由應急領導機構迅速組織相關人力、物力連續搶修,停水時間不得超過3天。

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由鎮應急領導機構統一指揮,積極採取其他相應的辦法恢復供水。

水源遇到突發性汙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造成不能供水的突發事件,由鎮應急領導機構動員全社會相關力量予以處置,並及時關閉受汙染水源,在2天內恢復正常供水,或根據需要組織人力物力尋找其它水源。

為確保在發生傳染病疫情及大汛期間的供水安全,醫院的衛生防疫科要加強對水質的檢測,確保供水安全。在大汛期間,要加強對前池的保護,防治地表水進入前池,一旦地表水汙染前池,應立即關閉該前池,並在水質檢測合格後方可重新啟用。

因我鎮水源地無應急備用水源,擬提議建一座備用井。

4.4宣傳保障

採用廣播、有線電視、宣傳資料等多種方式對預案進行宣傳,讓廣大人們瞭解農村缺水的危害性,普及防災減災知識,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和自救意識,並能積極主動配合預案的實施。在緊急情況下,用有線電視等傳媒告知廣大人民,避免發生恐慌情緒,確保社會穩定。

5監督管理

對在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鎮政府依法依紀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一)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應急事件重要情況的;

(二)在應急事件調查、控制、救治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三)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四)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村級飲水安全應急預案範文 篇4

1工程概況

小關鄉大寨村、太平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專案區一直未曾實施過農村飲水工程,長期以來村民大多靠自行分散取用田間地頭淺層地下水解決其飲水困難,由於水源保證率不高,且未經任何消毒處理,加之近年來乾旱較嚴重,取用水源大多已枯竭,導致專案區村民存在嚴重的飲水不安全問題。為解決小關鄉大寨村、太平村683戶2666人飲水安全性差問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人員應按照村寨分佈情況,將大寨村劃分為七個獨立供水區進行分片供水,並將工程設計供水規模目標確定為214.61m3/d。在此之前,相關建設人員應在明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供水現狀的'情況下,找出水源位置設計的優化策略。

2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供水現狀

要想掌握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供水現狀,應從工程所處的水文地質條件入手,即在明確地形地貌;氣象、水文;地質以及水環境情況下,提高工程作用實踐供水現狀分析的準確性。在地形地貌方面,小關鄉大寨村以侵蝕低中山溝谷地貌為主,第四系地層為坡積層砂壤土,厚0~2.5m。供水區村民居住在海拔1100~900m之間。氣象、水文是指,專案區屬中亞熱帶,春夏半溼潤型季風型氣候,四季分明,冬無嚴寒、夏無酷署,氣候溫和,雨量充沛。年平均氣溫17.5°C,極端最高氣溫36.9°C,極端最低氣溫-7.1°C,多年平均降雨量1189.1mm[1]。地質方面,專案區出露地層有奧陶系、志留系和第四系地層,巖性以灰巖、白雲岩和砂岩、頁岩、泥灰岩、粘土為主。此外,本工程輸配水管線主要穿越山谷、緩坡和坡土地帶,因此,管道安裝採取埋設於地下鋪設方式。這種較為簡單的施工方式,是因為取水構築物和蓄水構築物所處位置為灰巖和白雲岩,地基承載力與設計使用要求一致。在水環境方面,飲水安全工程的取水源為泉水,採取修建密閉式集水池的方式將原水進行保護使用。泉眼出露點以上集水區無汙染源,能夠較好保證水源的水質安全,綜合評價本工程取水水源水環境良好。為了確保水源地保護措施落到實處,保證水源安全,工程執行管理單位務必加強對取水構築物的巡檢[2]。從以上工程建設條件來看。工程供水區域共涉及:大寨村的麻田、蔣家山、乾子樹、千樑上、茅石臺、新房子、花院牆、金竹、大寨、田壩、大坪、利民、和平、瓦房共計14個村民組。然而,經調差專案區一直未曾集中實施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使得村民生活飲用水主要取用靠田間地頭的淺層地下水解決。由於近年來極端天氣頻繁出現,村民所取用的小水源大多已枯竭,導致飲水矛盾日益突出,專案區村民存在嚴重的飲水不安全問題,嚴重影響了人民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為解決這一供水現狀,相關建設人員應加大水源位置設計方案的控制力度,以使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起到真正的效果價值[3]。

3優化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水源位置設計方案

3.1水源選擇

由於專案區附近無穩定的能滿足供水需要的水源可用,根據實地勘查、結合當地實際情況,要解決專案區2666人飲水困難,本工程供水區域採用七個水源分為七個供水區,採取分片解決的方法來解決專案區飲水問題。以作用供水區人口最多的老窪臺水源為例,老窪臺水源供水區設計滿足需求人口為1356人,將水源選定在該村境內的老窪臺水源,經技術人員20__年7月、11月現場用三角堰測得,水源常流量為2.5L/s,最枯流量為1.5L/s,日產水129m3,水源水質為山溪水。距專案區2.2km,設計引水流量為1.3L/s,工程規模為101.4m3/d。只需對已建的四個200m3蓄水池進行簡易維修利用,該工程建成後完全能夠滿足該供水區用水之需[4]。

3.2總體佈局

根據專案區水源位置、地形特點、人口分佈和建築物情況,工程佈置方案為:取水池→輸水管→高位蓄水池→分片供水水池→配水管網→用水戶[5]。工程設計建設內容為:建取水集水池6口(1m3五口,5m3一口);安裝輸水管總長13200m(其中:DN63PE管2200m、DN50PE管4000m、DN40PE管4000m、DN32PE管3000m);新建及維修11座總容積1150m3高位蓄水池:其中1座容積20m3水池,3座容積10m3水池、維修原煙水水池7座容積1100m3水池;安裝配水管網58100m(其中:DN50PE管1400m、DN40PE管1500m、Dn32PE管6000m、Dn25PE管15000m、Dn20PE管34200m及進戶閘閥、水錶、龍頭683套)。此外,由於本工程規模較小,水源較好,因此不設計專門水處理廠,故本工程建設佔地只有蓄水池永久佔地,佔地面積200m2。

3.3施工方案

為實現農村安全飲水工程的集中控制,還要從水源位置的施工專案入手進行設計方案優化。即在明確工程專案主要工程量的情況下,進行工程建設質量控制,為該安全飲水工程的主要工程量。

3.3.1土石方開挖

本工程土石方開挖工程量共10201.75m3(土方開挖9590.59m3、石方開挖611.16m3),土石方開挖主要發生在輸水管、加壓泵站、高位水池、配水管網等工程建設專案中。此外,工程輸水管及配水管網管溝土石方開挖均由人工開挖,石方採用手風鑽鑽孔,人工裝藥爆破,開挖棄碴由人工出碴堆放於管線開挖溝槽兩側,管道鋪設完畢後作為管道溝槽回填土石方。高位水池土石方開挖按施工圖進行放樣,因工程量較小,開挖均採用人工開挖,石方開挖採用手風鑽鑽孔,人工裝藥爆破,人工配合盤式拖拉機出碴,運輸至附近低窪地帶集中堆放,必要時設擋土牆擋碴,工程完工後用於恢復耕地處理。基礎開挖成型後,由人工硬打修邊至設計高程再開始漿砌石砌築施工[6]。

3.3.2漿砌石施工

本工程漿砌石工程量共247.55m3,主要發生在高位水池、加壓泵站基礎及護坎施工工程中,砌築塊石除可利用基礎開挖石料外,其餘塊石從石料場開採後運至施工場地,手推膠輪車配合人工挑抬至砌築作業面,人工鋪漿、安砌施工。漿砌石採用坐漿法施工,塊石大面向下,分層安砌,上下錯縫,丁順有致,內外搭砌,每砌3~4層後找平一次。砌石灰縫,豎縫厚度不大於4cm,塊石豎縫錯距不小於10cm。砌築砂漿採用機械拌制,嚴格按照設計標號進行配料,漿砌石養護由人工灑水噴霧養護。磚牆砌築主要發生在閘閥工程和加壓泵站式程中,砌築灰漿採用機械拌制,手推膠輪車配合人工挑抬至砌築腳手架上,人工鋪漿、拉線安砌施工。其施工質量必須滿足相關砌體規程規範要求[7]。

4結束語

綜上所述,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建設使用效果,與水源位置確定的合理性有著緊密的聯絡。為此,水源位置優化設計人員應從結合工程專案的實際情況與設計使用需求,來提高水源位置確定的科學合理性。事實證明,只有這樣,才能將最具效用的農村安全飲水工程作用於農村地區的現代化經濟建設,以促進農村經濟的快速穩定發展。

村級飲水安全應急預案範文 篇5

1工程設計批覆建設方案及變更情況

1.1建設方案

受天祝縣水務局委託,武威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根據國家水利部對甘肅藏區規劃外農村飲水安全問題複核結果,天祝藏區共有規劃外農村飲水不安全人口3.5萬人(含易地搬遷1.07萬人)安全飲水問題尚未解決。為解決天祝縣規劃外藏區農村安全飲水問題,武威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編制完成了《武威市天祝縣打柴溝鎮大灣、火石溝村飲水安全工程初步設計》。該工程列入了《武威市天祝縣藏區規劃外新出現農村飲水安全專案實施方案》,計劃解決打柴溝鎮大灣、火石溝、多隆、上河東、石板溝5個行政村6個村民小組381戶1654人(其中易地搬遷1654人)的飲水安全問題,同時對沿途405處水源做出替換。工程設計供水規模487.53m3/d,工程選用打柴溝溝上游擷取淺層地下水為供水水源,在打柴溝上游修建截水牆引水,埋設PE管道引水至水廠。

1.2工程批覆情況

按照甘肅省水利廳的安排,天祝縣水務局委託武威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編制完成了《天祝縣藏區規劃外新出現農村飲水安全專案實施方案》,在哈溪鎮、安遠鎮、朵什鄉等15個鄉(鎮)51個行政村148個自然村實施,解決農村8209戶3.5萬人的飲水不安全問題。由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甘肅省水利廳批覆,專案批覆建設內容為:新建集中供水工程14處,其中自流引水工程4處,截引工程5處,管網延伸工程3處,機井供水工程2處,新建分散式大口井工程1處(422眼),建設291.64~1138m3/d的水廠5座,輸配水管道543.239km,清水池16座,減壓池30座,各類閥門井744座。其中打柴溝鎮大灣、火石溝村飲水安全工程批覆建設內容為:修建水源工程1處,埋設0.6MPaDn125PE100管引水管道2.3km;修建供水廠1處,廠內建71m2淨水廠房1座,安裝一體化淨水裝置1套、自動化控制和監控系統各1套、消毒裝置1套。建200m3清水池1座。埋設Dn200-25mmPE配水管道23.575km,其中0.6MPaDn200管2.0km、1.0MPaDn200管0.705km、0.6MPaDn180管2.65km、0.8MPaDn90管1.70km、1.0MPaDn75管0.46km、1.6MPaDn25管15.24km。建減壓池1座,修建各類閥門井67座。工程總投資360.31萬元。

1.3工程變更原因

該工程原設計解決1654人飲安全和水源替換問題,考慮到專案區部分山區村民搬遷至集鎮和新農村的實際情況,同時由於打柴溝鎮的安門、深溝、大莊、下河東等10個村的飲水安全工程建成時間早,建設標準低;為避免重複建設,對現有工程進行鞏固提升改造,計劃擴大打柴溝鎮大灣、火石溝村飲水安全工程水廠規模,但水源水量不能滿足供水需求,因此,經現場踏勘將水廠位置調整至金強河主河道原安門引水樞紐處,水源利用金強河的淺層地表水。為保障水廠下游2130戶11362人、10122頭(只)大小畜的飲水問題,建設單位提出增大水廠供水規模,經建設、設計單位對水源地和管線踏勘現場,為滿足專案區供需水要求,對水源地和擴大水廠供水規模等進行設計變更。

2專案區域地質概況

2.1地形地貌

工程區地勢西部高峻,向東逐漸變低,為一系列的北西方向展布的高山與中高山,山體海拔高程在2900m以上,主要山峰均在3600m以上,專案區位於烏鞘嶺南麓,黃河一級支流金強河流域馬雅雪山山前低山丘陵區,河底一般寬約80~100m,下游溝口擴充套件至450m。流域中上游大部分屬土石山灌木林區,上游地處馬雅山地,山巔岩石裸露,山麓有灌木林和草類覆蓋,為高山氣候,陰溼寒冷、多雨,下游地處山前衝洪積扇,地形微向東北傾斜,屬高寒半陰溼地區。

2.2氣象條件

該專案區屬高寒半乾旱溼潤氣候。本工程所在地沒有氣象觀測臺站,考慮到工程所在地氣象資料的代表性,以距本工程相對較近,且屬同一分割槽的烏鞘嶺氣象站長系列資料分析成果。根據烏鞘嶺氣象站(海拔3045m)多年實測資料分析,多年平均氣溫0℃,多年平均風速5.1m/s,歷年最大風速26.0m/s(發生在1993年5月6日)。

2.3水文地質條件

工程區基岩裂隙水分佈在山體表層的風化裂隙中,向河谷排洩。第四系孔隙潛水,賦存於河谷兩岸漫灘的砂卵礫石層中,沿河谷由西向東徑流,工程區內地表水及地下水水質良好。

2.4物理地質現象

工程區植被良好,物理地質現象主要表現為陽坡植被相對稀疏、陰坡植被茂密。

2.5地質構造及地震

(經歷了等強烈隆升階段)本區位於青藏高原東北緣與隴西黃土高原西緣交接帶附近,大地構造屬於祁連山斷褶帶的中祁連隆起及北祁連褶帶的中東段。上新世末期和早更新世末期的構造運動,近場區地殼主要是在繼承早期北西西向隆起坳陷帶構造格局的基礎上,又疊加了北北西向次級隆起和坳陷帶;伴隨區域Ⅰ~Ⅱ級夷平面的抬升,發育了規模不等的斷裂活動和短軸褶曲運動。早~中更新世,近場區地殼表現了整體掀斜式隆升背景中的差異運動特徵,伴隨區域Ⅲ級夷平面的形成與抬升和黃河支流大通河、莊浪河的形成,塑造了近場區現代隆坳交織,峽谷與川地相間及由夷平面和河流階地構成的多級層狀地貌景觀。

3供水區飲用水現狀

居住區海拔均在2600m以上,地形複雜,群眾居住在金強河兩岸,部分群眾居住分散。由於氣候乾旱、雨量稀少,自然條件較差,地表水不足、地下水匱乏,受地理位置及自然條件限制,專案區群眾生活飲用水水源主要是在村莊上游溝道泉水出露處擷取淺層地下水,經集水井通過管道輸水到戶。特別是乾旱年,上游溝道來水量減少,群眾只有在金強河河道內拉運儲存於水窖飲用,生產生活用水時常遭受水量不足和水質不達標的影響。部分山區村民搬遷至集鎮和新農村,對供需水又提出了新要求。同時考慮打柴溝鎮的安門、深溝、大莊、下河東等10個村的飲水安全工程建成時間早,執行過程中經常發生管道破裂漏水等現象,工程逐步進入更新改造期,年維修次數多,維修費用高,執行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較為突出,影響工程正常執行。

4供水工程方案選擇

工程設計利用已建的截引擷取金強河地表淺層水為水源,故本工程設計內容主要為淨水廠及配水管道的設計。方案比選主要為淨水工藝的選擇。

方案一:鋼筋砼反應池、D型濾池。修建淨水廠,設淨水車間1處,內設鋼筋砼反應沉澱池、濾池各1座,配套反衝洗及加藥、消毒裝置,原水經沉澱、過濾、消毒後進入清水池,通過配水管網供水到戶。該方案供水工藝形式在武威市涼州區及古浪縣飲水安全工程中已多次應用,淨水技術成熟,執行穩定。但其單方水處理建設成本與水廠供水規模成反比,供水規模越小,則單方水處理建設成本越高,適合供水規模較大的供水工程。

方案二:鋼製一體化淨水裝置。修建淨水廠,設淨水車間1處,內設鋼製一體化淨水裝置1套,配套加藥及消毒裝置,原水經淨化處理、消毒後進入清水池,通過配水管網供水到戶。該方案一體化淨水裝置採用了微絮凝直接接觸過濾及無級變速渦旋混合反應等較為先進成熟可靠的技術工藝,同時淨水車間佔地較小,施工安裝較為方便等特點。

方案比選:通過對兩種方案建設投資,執行成本,執行管理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慮,方案二在淨水設施及淨水車間的投資較方案一建設投資少;同時自動化程度高,執行管理方便。故推薦方案二為設計方案。

村級飲水安全應急預案範文 篇6

飲水問題直接關係到師生的健康和生命,為了切實保障師生飲用水的安全,促進校園穩定,根據長寧區教育局的相關精神與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學校教學樓直飲水水質不合格應急預案。

一.一旦發現學校直飲水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就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1)每月博優測試技術有限公司檢測學校直飲水水質不合格。

(2)每2周3M中國有限公司檢測學校直飲水水質不合格。

(3)水源性疾病暴發事件。

二.處置步驟:

(1)部分飲水機水質不合格:立即關閉水質不合格的飲水機電源停止供水,放置停止使用警示牌,並提示師生到其他層樓飲水處去飲水。(負責人:)。

(2)全部飲水機水質不合格:立即關閉所有飲水機水源和電源停止供水,並放置停止使用警示牌。(負責人:)。

(3)如全部飲水機水質不合格,德育處通知相關年級組長向學生告知情況,請學生自帶瓶裝水,如有特殊情況需熱水可到衛生室處飲水。

(4)通知飲水機維護單位及時查明原因,消除汙染。

(5)經水質檢驗合格後方可恢復供水。

村級飲水安全應急預案範文 篇7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指導全鎮供水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我鎮供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鎮、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有效預防和妥善處理各類供水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缺水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的生命健康和地方社會穩定,確保本鎮供水安全,為全面鞏固脫貧攻堅成果做好保障工作,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結合本鎮實際,制定預案。

(二)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關於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檔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突發性供水事件造成的大範圍或長時間不能正常供水的鎮、村(社群)、單村供水的自然村組的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

(四)工作原則

對我鎮供水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應遵循“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預防為主”的原則。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的減少或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其他危害,逐步建立鎮、村(社群)、單村供水資訊聯動傳遞及應急預警機制,加強對應急預案的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做好日常應急突發事件的宣傳發動,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後,鎮黨委、政府發出應急指令,各級指揮機構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做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重特大事故必須逐級上報,服從上級部門的統一領導和指揮。

(五)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分類

1.由於自然災害造成鎮、村(社群)、自然村組不能正常供水,且連續30天以上無法正常供水,嚴重影響村民日常生活。

2.水源遇到突發性汙染,水質發生重大變化,不能正常供水的。

3.傳染病疫情及安全度汛。

4.飲用地下水位突然變化,造成水源緊缺,不能正常供水等。

5.出現旱災,單村供水水源緊缺,2公里內無代替水源的,連續30天以上出現日人均飲用水不足6公升以上。

二、應急預案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應急預案體系劃分

雞場坡鎮供水安全應急預案,由鎮水管站負責編制完成,經鎮政府稽核合格後,報縣水務局備案。

(二)應急機構及職責

1.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成立雞場坡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張家恆(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指揮長:伍朝剛(黨委委員、副鎮長)

成員:政府機關全體幹部職工、部門負責人、各村(社群)支部書記、水利站全體工作人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及技術服務組,辦公室設在雞場坡鎮水利站,伍朝剛任辦公室主任,黃恆廣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安全飲水的日常事務工作。

2.職責: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領導機關要求,制定和不斷完善供水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成立專業應急搶險隊伍,配備搶險裝置及工具,積極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搶險知識培訓和宣傳,對供水突發事件,按照不同型別分別有鎮人民政府組織相關人力、物力、財力予以解決,堅強日常工作的監督管理。

3.供水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根據鎮政府的搶險應急預案,供水單位應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裝置及應急隊伍,並定期組織演練。

三、執行機制

建立完善的供水突發事件預警、報告、處置機制,在鎮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充分履行各部門職責,團結協作,高效運轉,做好各類突發事件的預警、報告、處置工作。

四、預防和預警

(一)監控機構

鎮水利站負責我鎮供水安全事故的監控、檢查、預警工作,供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鎮)38673817。多渠道獲取全鎮相關供水安全資訊,對各種資訊進行彙總分析,及時向鎮政府及縣供水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二)監測資訊

1.旱情資訊: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的相關旱情時限。

2.水汙染資訊:上級有關檔案規定的有關內容。

3.水庫工程資訊:參見有關上級檔案。

供水單位、群眾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築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有責任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資訊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資訊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資訊,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並隨後補報詳情。

五、應急響應

(一)總體要求

出現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應在2小時內向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鎮黨委、政府報告,並先期進行技術處理;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在獲取資訊後,應在2小時內向縣村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縣政府報告,並派出應急技術服務小組進行技術支援。

(二)I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時,啟動I級應急響應預案。

1.鎮應急機構派出工作組,協助配合省、市、縣級工作組和鎮政府共同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2.鎮級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並在市、縣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三)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時,啟動II級應急響應預案。

1.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在接到應急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技術服務組進行會商,做出應急工作部署。並在2小時內向縣政府、縣救災辦報告,並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當地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鎮級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並在縣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後,由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縣村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備案。

(四)Ⅲ級應急響應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時,啟動III級應急響應預案。

1.應急事件發生後,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立即向縣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並啟動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縣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事故處理完畢,由縣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市村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備案。

(五)應急處理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鎮政府可採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築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搶險救災在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排程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2.醫療救護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並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出現應急事件後,鎮政府應廣泛發動群眾參與建築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4.資訊釋出突發公共事件的資訊釋出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上級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釋出。

5.應急結束當供水安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保證時,鎮應急領導機構可宣佈應急結束,並協助鎮政府進一步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六、應急保障

(一)組織保障各村民委員會、單位應成立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供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做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訊與資訊保障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應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資訊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三)資金保障鎮轄各單位、部門要設立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按照事故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機構報鎮政府,申請呼叫供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四)物資保障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要制定好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發生事故時,由鎮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

(五)醫療衛生保障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後,應急領導機構要在鎮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調配醫療衛生專業人員,根據需要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並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運輸保障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送水解危車輛的優先安排、優先排程、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七)治安維護雞場坡鎮鎮警務室和場管辦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八)技術保障要建立鎮供水安全應急專業隊,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諮詢和服務,根據應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援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要加強對供水工程管理人員的技術和應急處置培訓,並加強對分散供水戶的技術指導和宣傳。

七、後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後一週內,供水單位和村民委員會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鎮供水安全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鎮應急領導機構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二)恢復重建恢復重建工作由鎮黨委、政府負責。需要省、市、縣政府援助的,由鎮政府提出請求,逐級上報,按有關規定報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後,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對參加供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八、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村級飲水安全應急預案範文 篇8

—、總則

(一)編制目的。為提高保障農村飲水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因突發事件造成農村飲水困難而產生的損害,保障農村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的生命健康,穩定廣大人民群眾生產生活正常秩序,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按照上級的具體部署和要求,結合我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現狀,特制訂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性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件》《地質災害防治條件》《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件》等國家法律、法規;《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河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河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工作意見》《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__)等部門規章、地方性相關法規等。

(三)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的事故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領導下,分級建立鄉鎮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制訂相應的應急預案,確定不同等級的安全事件及其對策,落實應急責任機制。在縣政府的統一指揮和協調下,組織開展事故處理、事故搶險、供水恢復、應急救援、維護穩定、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工作。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縣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係。請求上一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視情況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援並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後,各級應急指揮小組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在供水事故處理和控制中,以保證人民群眾的生活用水為重點,採取強有力措施和一切必要手段,把事故範圍和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四)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全縣範圍內縣、鄉鎮、村飲用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汙、放射性物質等汙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淨水構築物、供水工程構築物、機電裝置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爆破、採礦等生產活動或地質變遷等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6.其它原因,導致飲水困難的。

二、基本情況

(一)自然地理情況。商水縣位於北緯33°18-34°45,東經114°15-114°53之間,地處豫東平原,屬淮河流域,總面積1270平方公里。商水縣地勢平坦,地面高程一般在52-42米之間,地面坡降1/7000-1/8000,由西北向東南傾斜。商水縣位於中緯度地帶,屬暖溫帶大陸性氣候,多年平均氣溫14.6℃,多年平均降雨量815.9毫米,年平均日照1909小時,多年平均無霜日221天。各季降雨分配不均,七、八、九三個月佔全年降雨量的60%,水量由南向北遞減,多年平均蒸發量1300毫米。

(二)社會經濟發展情況。商水縣總面積1270平方公里,耕地面積142萬畝,全縣轄20個鄉鎮、3個街道辦事處,595個行政村(社群),總人口125.36萬人,常住人口89.21萬人,從城鄉結構看,城鎮常住人口31.81萬人,農村常住人口57.40萬人。商水縣是典型的平原農業縣,土地資源較好,適合各種農作物種植,主要作物有小麥、棉花、玉米、大豆、花生、西瓜、甜瓜、各種蔬菜等。

(三)水資源開發利用概況。我縣水資源多年平均總量為3.14億立方米,其中地表水為1.66億立方米,地下水為2.01億立方米。經測算,20__年全縣地表水的供水能力為6631.5萬立方米,地下水為13082萬立方米;總供水能力為19713.5萬立方米。由於水資源可利用量受降水、地形、地質、工程設施、管理水平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地區分佈差異明顯,目前地表水利用率較低,隨著水利建設事業的發展,地表水水資源可利用率將會不斷提高。

(四)農村飲水安全現狀。目前,全縣已建成千噸萬人農村飲水安全集中供水工程19處,打飲水安全井108眼,配套潛水泵、變頻裝置、增壓泵、自動化控制及監控裝置19套。共解決全縣574個行政村122.94萬農村居民飲水不安全問題,實現了村村通自來水,自來水普及率100%,供水保證率99%,日供水能力3.8萬立方米。

三、指揮體系及職責

縣政府成立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應對全縣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各鄉鎮成立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鄉鎮供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有關供水單位應設立供水安全應急機構,負責本單位供水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

(一)縣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與職責。設立商水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縣長擔任,副組長由分管水利的副縣長擔任,縣發改、財政、水利、應急、民政、衛健、公安、交通、電力、教體、生態環境、融媒體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領導組下設應急辦公室及專家組,應急辦公室設在縣水利局,聯絡電話:,辦公室主任由水利局局長兼任。

1.領導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省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瞭解掌握村、鎮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向上級政府和水利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全縣鄉鎮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公安、交通、水利、教育、生態環境、衛生防疫、醫療救護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5)負責指導、督促、檢查下級應急指揮機構的工作。

2.領導組辦公室職責。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起草全縣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全縣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故資訊的收集、分析、整理,並及時向領導組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交通、教育、公安、水利、生態環境、衛生健康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協助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縣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並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釋出工作。

3.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縣發改委: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工程規劃的報批、專案審批、計劃下達以及專案建設與管理的監管工作。

縣水利局:負責全縣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建設、管理,負責提供農村飲水安全重大事故資訊、預案以及工作方案,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縣財政局:保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應急經費及時安排下撥,負責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經費使用的監督和管理。

縣民政局:負責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

縣衛健委和疾控中心:負責農村遭受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工作及飲用水源的衛生保障。

生態環境商水分局:負責飲用水源水質監測,做好縣內水源地保護工作,負責制止向河流、水庫等水域排放汙水和固體廢物的行為,應急處理水汙染事件。

縣公安局:負責維持水事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汙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應急搶險物資車輛和突發事故受災群眾救護車輛的道路通行。

縣融媒體中心:負責農村飲水安全法規、政策的宣傳,及時準確報道事故處理工作。

縣教體局:負責對全縣學校師生飲用水情況的收集,做好學校師生應對供水突發性事故的相關工作。

縣電力公司:負責突發性事件的臨時和永久性供電,確保供電暢通。

4.專家組職責。專家組由供水規劃、設計、水環境監測、衛生防疫、生態環境等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領導組的技術支援工作。參加領導組統一組織的活動及專題研究;應急響應時,按照領導組的要求研究分析事故資訊和有關情況,為應急決策提供諮詢或建議;參與事故調查,對事故處理提出諮詢意見;受領導組的指派,對事故處理給予技術支援。

(二)鄉鎮供水安全應急機構及職責。鄉鎮成立相應的應急領導機構,負責本轄區內供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的處置。主要職責:擬定鄉鎮供水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應急組織體系和應急救援預案;掌握本鄉鎮供水安全資訊,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本鄉鎮供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供水單位應急機構及職責。供水單位要按照本預案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建立供水應急機構,制定科學合理的搶險應急工作方案,配備必要的搶修裝置及應急隊伍,並定期組織演練。

四、預防和預警

(一)預防。

1.監控機構。縣水利局負責全縣農村飲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並公開飲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飲水安全資訊,對監測資訊進行彙總分析,及時向縣政府及上級領導機構報告。

2.資訊監測及收集

(1)旱情資訊:對縣域範圍內旱情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進行全面監測,及時向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及以上旱災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辦公室向縣委、縣政府報告。

(2)水汙染資訊:對縣域範圍內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汙、放射性物質等水汙染事故可能或已經發生的時間、地點、範圍、程度、危害及趨勢等進行全面監測,及時向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重大及以上水汙染事故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辦公室向縣委、縣政府報告。

(3)供水工程資訊:對縣域範圍內地震、洪災、火災等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淨水構築物、供水工程構築物、機電裝置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等事故進行全面監測,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築物、水廠構築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及時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3、資訊報告。農村飲水安全組織機構是農村飲水安全日常監測資訊和突發性事件資訊受理和向上級報告的責任主體,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報告突發性事件。資訊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資訊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資訊,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後補報詳情。

(二)預警

1.預警。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根據資訊監測和收集,認真組織討論分析,對可能發生的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四級:I級(特別嚴重)、II級(嚴重)、Ⅲ級(較重)、IV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1)Ⅰ級(特別嚴重):突發事件造成2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的。

(2)Ⅱ級(嚴重):突發事件造成1至2萬人飲水不安全的。

(3)Ⅲ級(較重):突發事件造成0.5-1萬人飲水不安全的。

(4)Ⅳ級(一般):突發事件造成0.1-0.5萬人飲水不安全的。

2.預警釋出。預警資訊應標明突發農村飲水安全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釆取措施和釋出機關等。預警資訊的釋出、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訊、資訊網路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指揮體系。

(1)全縣應急預案。縣水利局負責編制完成全縣供水安全應急預案。

(2)鄉鎮應急預案。鄉鎮政府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縣政府備案。

(3)供水單位應急預案。供水規模在1000人以上的集中供水單位要制定本單位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縣應急辦公室備案。

五、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出現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應立即向上級飲水安全應急辦公室和當地政府報告,並先期進行處置。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獲取資訊後,應在1小時內向上一級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機構和當地政府報告。對應全縣飲水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四級。縣級飲水安全應急領導組負責全縣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揮排程。鄉鎮飲水安全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預案應隨之自行啟動。

(二)應急響應的分類

1.Ⅰ級應急響應:當發生特大飲水安全事件,造成20000人以上飲水不安全時,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到達現場,佈置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

(1)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市政府及市應急辦公室。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鄉鎮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鄉鎮應急機構派出工作組,協助配合縣級工作組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後,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報市政府和市應急辦公室備案。

2.Ⅱ級應急響應:當發生重大飲水安全事件,造成10000人以上20000人以下飲水不安全時,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副組長到達現場,佈置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1)縣級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政府。並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當地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鄉鎮相應機構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並在縣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後,由縣級飲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市應急辦公室備案。

3.Ⅲ級應急響應:當發生較大飲水安全事件,造成5000人以上10000人以下飲水不安全時,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到達現場,佈置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

(1)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應急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並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政府。同時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鄉鎮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應急事件發生後,相關供水單位應立即向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並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縣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縣政府及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備案。

4.Ⅳ級應急響應: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造成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飲水不安全時,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到達現場,佈置啟動Ⅳ級應急響應預案。

(1)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應急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並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政府。同時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鄉鎮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應急事件發生後,農村供水單位應立即向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並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縣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鄉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三)工作會商

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後,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召集,縣發改、水利、財政、民政、衛健(疾控中心)、生態環境、公安、交通運輸、融媒體等部門參加。邀請市水務局分管領導和有關專家到會指導,進行工作會商。宣佈進入特大飲水安全事件緊急狀態後應實施臨時性措施和行政命令,調動縣有關職能部門啟用備用水源應急送水。

(四)工作部署

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釋出農村飲水安全緊急通知,召開農村飲水安全緊急會議,動員組織縣有關部門開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減災工作。主要負責同志應深入一線,靠前指揮,安排好群眾生活,保持社會大局穩定。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派出工作組,協助配合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五)部門聯動

按照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根據各成員單位職責和工作需要,明確各部門、各單位的具體任務和要求。在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排程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當飲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縣政府可採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築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基本生活用水。

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群眾拉水送水,確保農村飲水供應。

縣公安部門組織力量維護供水用水秩序,保護主要供水水源,防止偷水、搶水等事件的發生。

縣發改委負責指導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處置工作計劃編制督導與上報。

縣水利局派出工作組,按照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安排部署,提出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計劃,參加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實施,並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縣民政局牽頭深入缺水區,核實災情,提出救災方案,並向市民政局申請救災資金。

縣財政局及時籌措下撥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經費,用於臨時水源工程建設和調水費用。協同水利局向市財政局申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資金。

縣級醫療機構、疾控中心、各鄉鎮衛生院要按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的安排部署,負責事故發生地人員的救護。事故發生地應急機構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並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應急搶險物資車輛和突發事故受災群眾救護車輛的道路通行。

(六)方案啟動

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啟動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預案,動用後備水源,具備條件的開闢新的臨時水源,維持居民基本生活用水,加快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恢復建設。

(七)宣傳動員

縣融媒體中心除適時報道有關進展情況和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中的典型經驗、事蹟外,要重點做好特別嚴重缺水緊急狀態的工作實施、水資源統一管制和配給及節水限水措施的宣傳報道。

(八)響應結束

1、應急響應結束的條件。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災區居民飲水恢復正常後,該相應等級的應急響應結束。

2、應急響應結束的釋出程式。Ⅰ級應急響應結束的釋出,經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領導小組全體會議審議後,由組長髮布結束命令並在縣電視臺公佈;Ⅱ級、Ⅲ級應急響應結束的釋出,經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領導小組副組長後,由副組長髮布結束命令並在縣電視臺公佈;Ⅳ級應急響應結束的釋出,由鄉鎮飲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批准後,由縣農村飲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釋出結束命令。

六、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各級水管部門要儘快成立飲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飲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二)通訊與資訊保障。各級飲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24小時值守,保證資訊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三)資金保障。縣財政部門設立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按照突發事件等級劃分,由應急領導機構報本級政府,申請動用農村飲水安全應急專項資金。

(四)物資保障。發生事故時,各級領導機構制定搶險、救援物資調配方案,由縣政府統一對物資進行調配,確保物資及時供應。供水規模在20__人以上的農村集中供水工程,應當建設適度規模的應急備用水源。

(五)醫療衛生保障。當發生人員傷亡或飲水中毒事件後,應急領導機構要在當地政府協調下立即組織醫療衛生技術隊伍,根據需要調配醫療衛生專家,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衛生應急工作。調集必需的藥物、醫療器械等物資,支援現場救治和防疫工作。

(六)交通運輸保障。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排程、優先放行,確保運輸暢通。

(七)技術保障。建立縣級飲水安全應急專家庫,為應急處置提供決策諮詢和服務,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調集有關專家和技術隊伍,支援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加強對供水工程管理人員的技術和應急處置培訓。

(八)治安維護。公安部門要負責做好受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搶險救災的行為,保證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正常社會秩序。

七、後期處置

(一)調查與評估。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後一週內,供水單位和縣、鄉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上級領導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應急領導機構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二)恢復重建。恢復重建工作由縣水利局負責。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衛生健康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後,才能恢復供水。

(三)獎勵與責任追究。縣政府對參加供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八、附則

(一)預案的管理和更新。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訂、修改和完善或應急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應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二)預案實施時間。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村級飲水安全應急預案範文 篇9

一、總則

(一)目的和意義。

為應對綏陽鎮農村供水突發事件,建立健全農村供水安全應急機制,正確應對和高效處置農村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飲水安全,維護農村居民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鳳岡縣綏陽鎮範圍內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置。突發性事件包括:

1.發生特大旱情,導致飲用水源取水量嚴重不足。

2.飲用水源保護區或供水設施遭受生物、化學、毒劑、病毒、油汙、放射性物質等汙染,致使水質不達標。

3.地震、洪災、火災等自然災害導致供水水源樞紐工程、淨水構築物、供水工程構築物、機電裝置或輸配水管網遭到破壞。

4.地質變化導致供水工程水源枯竭。

5.因人為破壞導致供水安全突發事件。

(三)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四)編制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飲水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建立健全預防預警機制。加強培訓、演練,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鼓勵群眾報告突發性供水安全事件及其隱患,及時處置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黨委、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鎮水利站統一指揮下,建立健全分級管理、分級響應、條塊結合的應急管理體系。根據突發水源事件的嚴重性、可控性、影響範圍和所需動員的資源等因素,分類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落實責任制,明確責任人。

3.統籌安排,分工合作。以鎮人民政府為主體,整合資源,統籌安排各部門應急工作任務,加強協調配合和分工合作,處理好日常業務和應急工作的關係。各有關部門視情況給予協調、指導、技術支援並組織力量全力支援。

4.快速反應,有效控制。突發性事件發生以後,各應急指揮小組應根據應急要求快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啟動相應預案,有效控制事態蔓延。

二、基本概況

(一)自然地理。

1.地理位置。

綏陽鎮位於貴州省遵義市鳳岡縣北面,距縣城約19公里,地勢平坦,土地肥沃,交通便捷,鳳務公路橫穿其境,與湄潭、務川、德江接壤,是鳳岡的北大門。全鎮總面積154平方公里,耕地面積3.28萬畝,轄六村一居,62個村民組,8578餘戶,總人口3.57萬人。現有遠端教育光纖接收站2個,資訊站10個,播放點1個。是典型的山區農業鎮,農業人口占總人口的96%,糧、油、煙、畜、桑是傳統支柱產業,農民人均純收入1750元。

2.地形地貌。

綏陽鎮地處黔北高原東北部,大婁山南坡,屬黔北山原中、低山丘陵峽谷地貌型別。最高海拔位於瑪瑙村土巖壩,海拔1186.6m,最低點為大石村新場組,海拔686.2m,大部分地區海拔高程在800~1000m,平均海拔高程830.9m,最大高差達500.4m。地貌呈南北起翹並向東傾斜的“馬鞍”形,山地崎嶇,溝谷縱橫,田高水底。全鎮以山地為主,山地區面積佔82.9%,山間平地區佔17.1%。地貌主要有溶蝕地貌及侵蝕地貌兩大類,展布於槽谷、谷地周邊,侵蝕作用強烈。境內主要河流均屬烏江水系,主要有洪渡河、綏陽河、梓柏河、硯臺河、和大量小溪溝。境內河流一般坡降大,多險灘急流,無航運之利。

3.河流水系。

綏陽鎮境內河流均屬烏江流域,由眾多支流分別彙集成洪渡河烏江一級支流,其中市級河流1條洪渡河境內河長2.4公里,縣級河流3條,綏陽河境內河長32.6公里、洪渡河全長25.3公里和柏梓河全長5公里;小一型水庫1座(黃泥塘水庫總庫容192萬m),小二型水庫2座(後山水庫總庫容16萬m、雙慶水庫總庫容17.5萬m。

4.氣象。

綏陽鎮屬中亞熱帶溼潤季風型氣候,四季分明,冬無嚴寒,夏無酷暑;氣候溫和,雨量充沛,無霜期長;春季天氣回暖較早,但不穩定,冷空氣活動頻繁,常出現低溫雨,區域性地區有冰雹大風,但成災不嚴重;盛夏多伏旱,秋季多綿雨,入冬後氣溫降低,降雨量減少。根據鳳岡縣氣象站資料統計,多年平均氣溫15.3℃,最熱7月平均氣溫27.5℃,最冷月平均氣溫6.3℃,實測最高氣溫39.7℃,實測最低氣溫-5.5℃,多年平均無霜期279天,多年平均相對溼度為82.2%,多年平均年日照1031小時。多年平均最大風速為12m/s,實測最大瞬時風速14m/s。灌區內降水較豐沛,降雨日數較多,多年平均降雨量1241.8mm,其中最大年降水量1559.6mm(1997年),最小年降水量847.9mm(1990年)。年際變化不大,Cv=0.19,Cs=2Cv。年內分配不均,多年平均汛期(5~10月)降水量941.2mm,佔全年75.6%,枯期(11~4月)降水量300.8mm,佔全年24.4%。最大一日降雨量178.1mm(1991年7月3日)。

5.水文地質條件。

區內出露巖組主要為碳酸鹽巖,分佈廣泛;其次為碎屑岩,總體上碳酸鹽巖與碎屑岩呈相間分佈。根據區域水文地質資料,地下水主要為岩溶水及基岩裂隙水,鬆散巖類孔隙水次之。碳酸鹽巖分佈區富含裂隙溶洞水及溶洞裂隙水,其中裂隙溶洞水多分佈在∈1q、∈2-3ls、O1t+h、P1q+m、P3c、T1m等地層,其以上地層分佈區岩溶極其發育,一般泉水流量1—20L/s,地下暗河流量多大於20L/s,地下徑流模數5~10L/2。碳酸鹽巖與碎屑岩相間分佈區主要為溶洞裂隙水,一般泉水流量多<10L/s,地下徑流模數2~4L/2。碎屑岩集中分佈區含基岩裂隙水,泉水流量多<1L/s,地下徑流模數多<1L/2。鬆散巖類空隙水主要賦存於第四系覆蓋層中,分佈於緩坡臺地及地勢低窪地帶。

地下水主要靠大氣降水補給,地下水的運動方向受地質構造和地形地貌的控制,沿岩溶管道、岩溶裂隙及斷層等運移,就近在溝谷等低窪地勢以裂隙泉、斷層泉形式集中流出或分散滲出地表補給地表水,區內較大的河流有洪渡河。

(二)農村用水現狀。

綏陽鎮現有行政村、社群7個,人口4.2萬人。農村飲水水源除集鎮、永盛社群部分與鎮自來水公司管網連線外,其餘村各有各的水源,水源主要為地表水,水源基本保障。(三)農村用水風險分析

農村用水的風險主要為水量不足、水質達不到飲用水標準。遇乾旱時,農村供水水源部分乾枯,導致用水戶無飲用水,吃水要到較遠的地方去拉,這樣會影響村民的生產生活;水源未消毒或被汙染等,導致居民由於飲水生病。

三、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分類分級

(一)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分析。

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分人為造成的事件和自然災害造成的事件。

(二)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分類。

1.我鎮主要水源為地表水,部分水源為季節性水源,遇乾旱時水源變小,導致部分地區有缺水的現象。地表的汙染物直接滲透到井下的可能性不大。

2.蓄水池長期不清理和消毒,可能繁衍各種病菌,造成水質汙染。

3.人為的在機井、蓄水池、儲水塔、水廠內投毒或投放其他汙染物,造成水質汙染。

4.管網爆管、外部因素損害事故。

5.水廠停電或水質汙染事故。

6.不可抗力事件。

(三)農村飲水突發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供水安全突發性事件分為三級: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

1.Ⅰ級(重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含48小時,下同)或嚴重缺水(指人均日飲用水量不到5公斤)72小時以上,影響範圍為1000人以上(2公里範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1000人以上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2.Ⅱ級(較大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範圍為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不含1000人),2公里範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人死亡或10人以上10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3.Ⅲ級(一般供水安全事件)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供水安全事件:

(1)因供水工程水源枯竭造成連續停水48小時以上或嚴重缺水72小時以上,影響範圍為集鎮300人以下,2公里範圍內找不到替代水源。

(2)因供水水質不達標等原因致使10人以下集體中毒事件發生。

(3)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破壞造成農村300人以下的突發性停水事件。

四、農村供水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一)分類應急措施。

1.部分地區有缺水:採用備用水源或用車拉水供應。

2.造成水質汙染:立即對畜水池進行清洗和消毒,保證水質達到飲水標準。

3.管網爆管、水廠停電、外部因素損害事故時立即組織人員搶修。

(二)分級應急措施。

1.Ⅰ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級)時,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

(1)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當地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鎮應急機構派出工作組,協助配合市級工作組共同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3)鎮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並在縣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級)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1)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並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政府應急指揮機構。並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當地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鎮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並在縣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後,由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縣領導小組備案。

3.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級)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

(1)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應急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並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政府應急指揮機構。並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當地政府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應急事件發生後,供水單位應立即向鄉、鎮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並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鄉、鎮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鄉、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五、應急組織體系

(一)應急組織組成。

成立綏陽鎮農村水源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縣農村水源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鎮長任指揮長,分管領導任副指揮長,黨政辦、水利站、農業服務中心、財政所、派出所、執法分局、衛生院、民政辦、村管站、自然資源所、林業站、退役軍人管理站、鎮供水公司、各村社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各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

指揮長:劉旭(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指揮長:羅斌(鎮黨委委員、副鎮長)

成員:陳天柱錢恆江張紹強曾黠張建國

盧鬆祝文斌敖維利羅恆玄任榮

鄭敏軍張彬張林波

各村(社群)鎮派第一書記、總支書記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鎮黨政辦,陳天柱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

(二)應急組織職責。

1.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各級政府有關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規定。

(2)及時瞭解掌握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情況,指揮、協調和組織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工作,根據需要及時向縣政府和縣水務局及相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措施。

(3)審定全鎮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

(4)在應急響應時,負責協調派出所、水利站、環保站、民政辦、衛生院等相關部門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其職責是:起草全鎮農村供水重大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制度和應急預案;負責農村供水突發性事故資訊的收集、分析、整理,並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協調指導事發地應急領導機構組織勘察、設計、施工力量開展搶險排險、應急加固、恢復重建工作;負責協調派出所、水利站、環保站、民政辦、衛生院等部門組織救援工作;協助專家組的有關工作;負責對潛在隱患工程不定期安全檢查,及時傳達和執行縣政府的各項決策和指令,並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釋出工作。

3.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黨政辦:統籌組織協調全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救援,協調對外(上)聯絡接待和負責組織應急響應期間新聞釋出等工作。

水利站:負責全鎮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建設管理,負責提供農村飲水重大安全事故資訊、預案及工作方案,負責恢復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所需經費的申報和計劃編制。

財政所:保證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應急經費及時安排下撥;負責經費使用的監管。

民政辦:負責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群眾的生活救濟工作。

衛生院:負責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故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負責飲用水源水質監測及飲用水源的衛生保障工作。

村管站:負責做好鎮內1000人以上水源地保護工作,負責制止向河流、水庫等水域排放汙水和固體廢物的行為,應急處理水汙染事件。

自然資源所:負責正常和各類預警情況下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用地的稽核、批覆工作。

派出所、綜合執法局:負責遭受農村飲水安全突發性事故群眾維穩工作,負責維持水事秩序,嚴厲打擊破壞水源工程、汙染水源等違法犯罪活動。

電工組:負責突發性事件的臨時和永久性供電,確保供電暢通。

鎮供水公司:負責集鎮、龍鳳村、漆坪村公司供水範圍內供水保障和農村供水應急取水保障。

各村社:負責各轄區內集中式供水工程和農村散戶供水管護工作,統籌協調轄區內水資源的排程和管理。

六、預防和預警

(一)監控機構。

鎮供水應急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農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並公開供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25371001,多渠道獲取行政區域內相關供水安全資訊,對監測資訊進行彙總分析,及時向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及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二)監測資訊。

1.旱情資訊(鎮防汛抗旱辦公室)。

2.水汙染資訊(鎮村管站、衛生院)。

3.供水工程資訊(鎮水利站)。

供水單位、群眾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築物、水廠構築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有責任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資訊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資訊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資訊,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後補報詳情。

七、應急響應

出現供水安全事件,供水單位應在1小時內向當地村民委員會和鎮政府報告,並先期進行處理;各村民委員會在獲取資訊後,應在1小時內向鎮政府報告。

對應農村供水預防預警等級,應急響應劃分為三級。鎮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全縣重大供水事件的指揮排程。供水安全應急指揮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區域內事故應急、搶險、排險、搶修、恢復重建等方面的工作。供水單位負責本單位供水突發事件的處置。

凡上一級應急預案啟動,下一級預案隨之自行啟動。

1.Ⅰ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重大供水安全事件(Ⅰ級)時,啟動Ⅰ級應急響應預案。

(1)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政府應急指揮機構。同時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當地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鎮級應急機構派出工作組,協助配合市級工作組共同做好搶險救援工作。

(3)鎮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並在縣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Ⅱ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較大供水安全事件(Ⅱ級)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預案。

(1)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並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政府應急指揮機構。並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當地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鎮級有關部門必須立即趕赴現場,先期進行處置,並在縣級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後,由鄉、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縣領導小組備案。

3.Ⅲ級應急響應。

當發生一般性供水安全事件(Ⅲ級)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預案。

(1)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在接到應急報告後,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和專家進行會商,作出應急工作部署,並在1小時內將情況上報縣政府應急指揮機構。並立即派出工作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指導當地做好搶險救援事故調查和處置工作。

(2)應急事件發生後,供水單位應立即向鎮應急領導機構報告,並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先期進行處置,在鎮工作組抵達事發地後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3)事故處理完畢,由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八、預案執行機制

(一)監測。

1.旱情資訊(鎮防汛抗旱辦公室)。

2.水汙染資訊(鎮村管站、衛生院)。

3.供水工程資訊(鎮水利站)。

供水單位、群眾發現供水工程取水建築物、水廠構築物、輸、配水管網等發生垮塌或人為破壞事件時,有責任及時撥打報警電話向上一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

資訊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詳實,重要資訊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資訊,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後補報詳情。

(二)預警。

鎮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根據資訊監測和收集,認真組織討論分析,根據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的可以預警的突發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可控性、影響範圍等因素和發展態勢決定,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預警(特別嚴重)、Ⅱ級預警(嚴重)、Ⅲ級預警(較重)、Ⅳ級預警(一般)。

Ⅰ級預警(特別嚴重,突發事件造成1萬人以上飲水不安全),用紅色訊號表示。

Ⅱ級預警(嚴重,突發事件造成0.5至1萬人飲水不安全),用橙色訊號表示。

Ⅲ級預警(較重,突發事件造成0.1至0.5萬人飲水不安全),用黃色訊號表示。

Ⅳ級預警(一般,突發事件造成0.03至0.1萬人飲水不安全),用藍色訊號表示。

(三)預案啟動。

鎮供水應急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農村供水安全事故的監測、檢查、預警工作,設立並公開供水安全事故報警電話,多渠道獲取縣行政區域內相關供水安全資訊,對監測資訊進行彙總分析,及時向鎮供水安全應急領導小組及上級應急領導機構報告。綏陽鎮農村供水安全應急預案體系分為三級:

1.全鎮應急預案:鎮水利站負責編制完成全鎮農村供水應急預案。

2.村(社群)級應急預案:村(社群)負責編制完成本轄區內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鎮供水應急辦公室備案。

3.各供水單位應急預案:由供水單位負責編制供水安全應急預案,報上級單位備案。

(四)先期處理。

當供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可採取向受災區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築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

1.搶險救災。

在應急領導機構的統一指揮排程下,有關單位和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有效控制事態蔓延,最大程度減小損失。

2.醫療救護。

事故發生地應急機構要配合當地政府加強對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防病措施,並派出醫療救護隊,緊急救護中毒、受傷人員。具體按照《鳳岡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執行。

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應急事件後,應急機構應與當地政府部門一起發動群眾參與建築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工程及早恢復供水。

4.資訊釋出。

突發公共事件的資訊釋出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由上級主管部門在主流媒體上釋出。

(五)應急響應。

1.搶險救災。

當飲水安全事件發生,造成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不到保障時,鎮政府應採取向受災村組派出送水車,啟用應急備用水源,異地調水,組織技術人員對工程建築物進行搶修等措施,保證受災居民儘快使用生活用水。

鎮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單位、社會力量實行對口幫扶,集中為群眾拉水送水,確保農村人畜飲水供應。

2.醫療救護。

鎮衛生院、村管部門要及時對事發地加強水致疾病和傳染病的監測、報告,落實各項預防措施;事發地應急機構應積極配合醫療救護隊開展救護中毒、受傷人員。

3.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出現應急事件後,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建築物的搶險、修復工作,確保及早恢復供水。

4.宣傳動員。

在發生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後,新聞媒體要及時準確報道事故處理工作。各級應急機構應做好宣傳發動,穩定群眾情緒,防止發生恐慌,確保社會秩序穩定。

(六)應急結束。

1.解除應急響應的條件。

當飲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災區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恢復正常後,該相應等級應急響應結束。縣應急領導小組協助當地政府修復供水基礎設施,恢復正常供水秩序。

2.解除應急響應的釋出程式。

解除Ⅰ級、Ⅱ級應急響應的釋出,經鎮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報縣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全體會議審議後,由指揮長髮布解除命令並在縣級新聞媒體上釋出。

解除Ⅲ級、Ⅳ級應急響應的釋出,經鎮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報請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同意後,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髮布解除命令並在縣級新聞媒體上釋出。

(七)善後處理。

1.調查與評估。

農村飲水安全應急事件終止後1周內,農村飲水安全管理單位和鎮農村飲水安全應急處置機構應分別向縣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採取的主要應處置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鎮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2.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鎮人民政府負責,水利部門負責技術支援。需要縣政府援助的,由鎮人民政府提出請求,逐級上報。縣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鎮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事發地農村飲水水質的監測,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後方能恢復供水。

3.獎勵與責任追究。

鎮人民政府對參加農村飲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紀律處分、政務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應急保障和監督管理

(一)應急保障。

1.組織保障。

鎮人民政府成立供水安全應急領導機構,明確人員及職責,根據供水安全事件等級,迅速作出反應,組織會商,從組織上保障供水安全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

2.通訊與資訊保障。

鎮級供水安全應急指揮機構要設立專門的報警電話,安排人員輪班值守,保證資訊及時、準確、快速傳遞。

3.搶險隊伍保障。

鎮武裝部負責制訂重、特大水源突發事件搶險隊伍保障預案,以基幹民兵為骨幹力量組建搶險突擊隊,作為重、特大水源突發事件搶險的基本保障隊伍,統一由武裝部調動,積極參加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4.財力保障。

鎮財政所負責及時核撥應急工作所需的經費,確保水源突發事件預防、監測、處置等工作的正常進行,並監督資金的使用。

5.搶險物資保障。

鎮應急辦負責制定物資儲備預案,負責水源應急事件搶險物資的儲備及供應。

6.醫療和衛生防疫等保障。

鎮衛生院負責制定醫療救助和衛生防疫保障預案,負責水源突發事件搶險過程中傷病人員的醫療救護和突發事件後的防疫工作,並對可能發生的疫情,及時採取監控措施。

鎮村管站制定水源汙染應急預案,做好化學危險品洩漏等突發事件的現場監測工作,組織有關單位對汙染物進行處置,並及時通報環境危害範圍。

7.治安保障。

鎮派出所、綜合執法局制定道路交通及治安保障預案。組織、協調重、特大水源突發事件涉及刑事犯罪的偵察、鑑定工作,清理和維護交通秩序,維護社會治安,保障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8.供電保障。

鎮供電所負責制訂供電保障預案,負責水源突發事件搶險現場的供電保障。

9.後勤保障。

鎮財政所負責制定後勤保障預案,負責做好飲用水的調撥及緊急搶險時搶險隊伍的後勤資金保障。

鎮黨政辦負責根據縣氣象局提供氣象資訊做好天氣氣象服務。

(二)監督管理。

1.調查與評估。

供水安全應急終止後一週內,供水單位和鎮級供水安全應急機構應向上級領導小組提交書面總結報告。總結報告應包括下列基本內容:事故原因、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後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採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經驗教訓等。

應急領導機構要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應急工作。

2.恢復重建。

恢復重建工作由鎮人民政府負責。需要縣政府援助的,由鎮人民政府提出請求,逐級上報。政府有關部門根據調查評估報告和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提出解決建議或意見,按有關規定報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衛生部門要繼續加強對水質的監測,指導水質達到國家《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的要求後,才能恢復供水。

3.獎勵與責任追究。

各有關部門對參加供水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在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