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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車場建設方案(通用25篇)

欄目: 建設方案 / 釋出於: / 人氣:1.9W

停車場建設方案 篇1

為有效推動我市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提高綜合管理能力和水平,有效滿足合理停車需求,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推動城市停車設施加快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冀政辦字〔20xx〕77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停車場建設方案(通用25篇)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規劃、分類施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建管並重、集約發展,改革創新、支撐保障為基本原則,加強規劃引導,通過市場化方式推動我市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提升城市執行效率和增強城市綜合競爭力。20xx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車位2.3萬個以上。到20__年,我市基本建成配建停車設施為主、路外公共停車設施為輔、路內臨時停車為補充的城市停車設施系統,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居住社群、醫院、學校、交通樞紐等重點區域停車需求基本得到滿足,出行停車難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到2035年,佈局合理、供給充足、智慧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車系統全面建成。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城市停車設施頂層設計

1.研究制定專項規劃。各縣(市、區)要積極做好城市停車普查,摸清停車資源底數,建立城市停車設施供給能力評價制度。依據國土空間規劃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區分城市中不同區域的功能要求,按照《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導則》和《城市停車規劃規範》,統籌地上地下空間利用,圍繞基本停車需求、出行停車需求、停車換乘需求,科學編制和完善城市停車設施規劃,明確目標、規模和建設時序。〔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保障基本停車需求。新建居住社群要嚴格按照城市停車規劃和居住社群建設標準配建停車位。老舊小區、老舊街區、老舊樓宇等改造時,要考慮擴建新建停車設施。結合片區綜合治理和停車資源共享等方式,提出居民停車綜合解決方案。兼顧業主和相關方利益,創新停車設施共建共管共享模式。優化小區周邊道路交通組織,在保障道路通行的前提下,科學劃定允許居民在夜間停車的路段、時段,合理利用道路資源緩解城市小區居民夜間停車需求。加大公交場站配建力度,保障公交車輛停放,基本消除公交車夜間佔道停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滿足出行停車需求。根據《河北省城市停車設施配置及建設導則》,合理確定各類建築物停車位配建指標,新建專案要配足停車設施。在學校、醫院、辦公樓、商業區、旅遊景區等重點區域,結合公共交通發展情況和周邊區域交通條件,區分不同時長停車需要,綜合採取資源共享、價格調節、臨時停車等措施,合理確定停車設施規模。公共交通發達區域,應合理控制停車設施建設規模,完善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在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的前提下,統籌路內停車泊位總量,合理施劃路內停車泊位,保證人行道、自行車道的連續性、安全性。〔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解決停車換乘需求。加強出行停車與公共交通有效銜接,在城市出入口建設“停車+換乘”(P+R)停車設施,支援公路客運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樞紐建設換乘停車設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為主的城市出行結構。〔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快推進城市停車設施專案

保障滄州市中心城區公共停車泊位供量穩步增長,今年內,路內泊位施劃在原有4000個基礎上再施劃不少於1500個。加快推進滄州市名人植物園人防工程地下公共停車場和新華路公共停車場建設。謀劃啟動市中心醫院(水專院區)、市人民醫院(本部)、市中西醫結合醫院(高新區院區)停車場專案。〔市公安局、市人防辦、市城管局、市衛健委牽頭負責,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提高城市停車設施服務質量

1.提升裝備技術水平。支援我市停車裝備製造企業自主創新,加強智慧機械停車裝備研發。大力推廣電子不停車快捷收費系統應用。統籌推進路內停車和停車設施收費電子化建設,改造既有停車設施,增設充電樁,推動停車充電一體化設施建設。

2.優化停車資訊管理。鼓勵不同投資主體和運營商合作,完善和更新停車資料資訊,依法依規開放停車資料,促進停車資訊共享。支援有條件的縣(市、區)推進停車資訊管理平臺與城市資訊模型(CIM)基礎平臺深度融合,鼓勵網際網路平臺企業等依法依規為公眾提供停車資訊引導等服務。〔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發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廣智慧停車服務。加快應用大資料、物聯網、第五代行動通訊(5G)、“網際網路+”等新技術新模式,完善移動終端智慧化停車服務,實現資訊查詢、車位預約、泊位誘導、電子支付等功能整合,推動停車資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支援停車服務企業依託“冀時辦”,上線移動終端智慧化停車服務應用,改善停車體驗,方便群眾快速停車。鼓勵停車服務企業依託信用資訊提供收費優惠、車位預約、通行後付費等便利服務。積極探索“全市統建一套智慧泊車平臺”,實現全市停車資源的統一排程、資源共享及大資料分析研判等工作

4.鼓勵停車資源共享。持續保持中心城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停車場向社會免費開放使用,進一步擴大開放覆蓋面,並在全市複製推廣。鼓勵商業設施、寫字樓、旅遊景區、體育場館等停車設施在空閒時段向社會開放。推動居住社群、企業單位、周邊道路由專業停車企業統一經營,探索錯時開放、有償使用、收益分享經營模式,通過網路化智慧化手段實現車位共享,提高使用效率。

(四)鼓勵市場主體參與專案建設

1.創新合作模式。有條件的縣(市、區)可通過專案打包、統一招標、規範補貼等方式,鼓勵進行規模化開發。支援規範運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模式推動共同投資運營停車設施。在防範政府債務風險和不增加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允許有條件的縣(市、區)依法合規使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支援符合條件的具有一定收益的停車設施專案建設。在不減少車位的前提下,允許停車設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車點、便利店等便民設施,提升專案綜合收益能力,推動停車設施建設管理產業化。

2.放寬准入條件。深化“放管服”改革,培育公平開放的停車市場環境,消除市場壁壘和障礙,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全面參與停車設施建設、裝備研發、產品供應、設施維保、運營管理和資訊系統建設。允許中小微企業和個人申請投資運營公共停車設施,原則上不對車位數量作下限要求。對小型停車設施專案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的停車設施專案實行備案制。

3.加強監督管理。加強停車設施建設工程質量和驗收管理,做好各類機械式停車設施裝置養護維護和監測,確保安全執行。推動停車服務市場化改革,培育規模化、規範化、專業化停車服務企業,提升管理效率和服務水平。加強對停車設施及服務企業的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五)著力完善政策法規體系建設

1.健全管理法規體系。在立法許可權範圍內,結合城市交通管理實際,清理不符合停車設施建設管理要求的規章制度,推動出臺停車設施建設管理地方性法規,為依法治理城市停車問題提供法治保障。出臺停車設施不動產登記細則,明確不同型別停車設施的產權歸屬,做好不動產登記工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應急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完善標準規範體系。建立健全停車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標準規範,構建多層次標準規範體系。各縣(市、區)負責制定或修編本地區居住建築和不同型別公共建築的停車設施、公交場站配建地方標準,根據不同專案使用性質和停車需求,合理確定配建指標,並根據城市交通發展變化適時評估調整。〔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負責,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依法規範停車秩序。建立健全執法聯動機制,綜合運用民警巡邏、執法車攝錄、監控裝置抓拍等多種手段,及時依法查處違法停車行為,維護良好停車秩序。嚴格按照規定標準設定消防通道並實行標識化管理,嚴格依法查處堵塞消防通道等停車行為,確保生命通道暢通。加強路內停車泊位限時管理,嚴格控制停車泊位使用時段、時長,滿足臨時停車需求。

4.規範停車收費政策。健全完善主要由市場決定價格的'停車收費機制,逐步縮小政府定價範圍。根據不同區域、位置、時段、車型和佔用時長等,科學制定差異化收費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停車收費標準應向社會公開。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協調推進。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渤海新區、開發區、高新區管委會作為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化行業主管部門責任,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全力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市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加強統籌協調和監督評價,指導和督促各縣(市、區)完善相關政策、落實各項任務,確保目標如期實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二)創新金融支援方式。對有規劃、有目標、有進度、有政策、有治理措施的城市,加大金融支援力度,在完善償債措施等前提下,支援企業以市場化方式發行用於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專項債券。鼓勵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探索提供基於停車設施產權和使用權的抵押融資、融資租賃等金融服務;鼓勵和支援符合條件的企業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定向融資工具等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支援城市停車設施建設;鼓勵通過資產證券化等方式,盤活存量資產。鼓勵採取“債貸組合”等方式,構建多元化、可持續的城市停車設施融資體系。

(三)保障專案用地供應。充分利用城市邊角空閒土地、中心城區功能搬遷騰出土地、城市公共設施新改建預留土地以及機關、企事業單位自有土地增建停車設施,鼓勵其他土地使用權人利用自有土地增建停車設施。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建設停車設施,挖掘城市道路、廣場、公園綠地以及公交場站、垃圾站等公共設施地下空間等資源規劃建設停車設施。各縣(市、區)要結合具體實際,抓緊出臺土地分層開發實施細則,落實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政策,採用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等方式供應停車設施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停車設施用地,採取劃撥方式供地。

(四)做好宣傳引導工作。要以深入開展“三重四創五優化”活動和“三基”建設年活動為契機,強化對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建設和20項民生工程中城市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工作的政策宣傳,引導和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各類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加強對城市停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解讀,及時向社會公佈停車普查結果、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及建設規劃。總結推廣各地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好經驗好做法,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等中介組織作用,加大宣傳力度,推動城市交通條件持續改善。

停車場建設方案 篇2

為加快補齊城市停車服務短板,改善交通出行環境,完善城市功能,根據《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公安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的實施意見》(魯建發〔20xx〕4號)和《臨沂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城市停車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臨政辦發〔20xx〕13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科學規劃、分類施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建管並重、創新發展,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到20__年,基本建成配建停車設施為主、路外公共停車設施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城市停車系統;到2035年,佈局合理、供給充足、智慧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車系統全面建成,為現代城市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任務和責任分工

(一)科學編制城市停車規劃。組織開展城市停車普查,摸清現有停車設施數量、佈局和利用情況,完善停車資源基礎資料庫。中心城區和各縣結合國土空間規劃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要求,20xx年12月底前,編制完成城市停車規劃。在城市停車規劃、詳細規劃中,要合理確定公交場站的用地規模和佈局,加強出行停車與公共交通的有效銜接,結合公路、鐵路、機場、客運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樞紐規劃換乘停車設施,優化形成以公共交通為主的城市出行結構。

(二)嚴格落實配建停車要求。20xx年底前,組織制定或修編居住建築和不同型別公共建築的停車設施、公交場站配建地方標準。醫院和大型商場、文體中心、寫字樓等公共建築應適當提高配建標準。在建設專案規劃設計條件中,要明確停車配建要求;在建設工程設計方案、規劃許可證中要明確配建車位數量、位置,商住一體小區要詳細區分商業和住宅配建停車位數量和區域;對配套建設的停車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時驗收、同時交付使用,嚴禁少配或挪作他用。中心城區公共建築、旅遊景區、市場、商住一體小區、商務辦公樓等未按照規定的標準配建停車設施的,應當予以補建。

(三)加快建設公共停車設施。在公共交通樞紐、學校、醫院、居住小區、政務服務中心、商務辦公、旅遊景點等周邊區域,充分利用城市邊角地、零星地以及綠地、口袋公園、廣場、操場、體育場館、人防等現有設施場地,發揮其複合功能,大力建設立體停車樓、地下停車場、機械停車庫等集約化停車設施和露天林蔭停車場。將新增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列入為民辦實事內容,制定年度計劃,明確組織實施主體。

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對既有配建停車設施不能滿足業主停車需求的小區,可統籌利用業主共有用地施劃停車位、增建停車設施,並給予辦理相關手續。

制定沿街開放區域停車泊位施劃導則,統籌利用沿街開放區域施劃停車泊位,統一規範建築物退線區停車泊位設定,納入全市智慧停車管理平臺統一運營管理。

(四)優化路內停車泊位設定。科學制定路內停車策略,平衡停車需求,在老城區、老舊小區等剛性需求區域,合理增加道路泊位,靈活設定全天停車、夜間免費停車、非高峰期限時停車、即停即走等分時段泊位。建立路內泊位公示制度,完善停車泊位標誌標線,綜合運用現場查處、執法車攝錄、監控裝置抓拍等措施和智慧檢測方法,加大對違法佔用道路停車、殭屍車、不規範停車、擅自改變道路停車泊位用途、挪作他用行為等查處力度,及時拆除私自用於佔用道路停車泊位的地樁、地鎖及各類雜物。完善路內停車泊位收費政策,讓利於民,加大路內停車免費時長,降低夜間收費標準,縮小計費單位時長。新改建公共停車設施營業後,減少或取消周邊200米範圍內路內停車泊位。

(五)推動機關事業單位車位共享共用。分批組織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涉密及重點安保單位除外)停車場對社會錯時免費開放。制定相關政策和配套管理服務制度,採用黑名單、信用評級等方法,加強停車秩序管理。20xx年8月底前,公佈第一批名單,20xx年10月底前公佈第二批名單。鼓勵有條件的商業區、居民區的車位所有人、管理人錯時對外開放、有償使用、收益分享。

(六)加強停車服務管理。利用現代資訊科技,建設智慧停車平臺,制定智慧停車聯網接入技術規範和標準,取消經營性停車場登記備案制度,實行停車設施資訊聯網登記制度,逐步實現全市停車資訊全面聯網,停車設施統一監管。依託智慧停車平臺,建設智慧停車誘導服務系統,為公眾停車提供實時引導、泊位搜尋、收費資訊、無感支付等停車全流程服務。加強停車難重點區域綜合治理,將停車設施規模和佈局納入詳細規劃編制審批,通過在換乘停車場增設擺渡車、限定停車時長、鼓勵工作人員乘坐班車、合理施劃道路停車位、合理制定停車收費標準、及時釋出車位動態資訊等方式,緩解公共場所周邊停車難。加強對公共停車場改變用途、挪作他用、私設停車場、無照經營等行為的查處。加大違法停車治理處罰力度,及時依法拖移違停車輛,切實根治車輛亂停亂放。加快停車誠信體系建設。指導停車行業協會出臺停車場管理行業規範,引導會員企業加強停車行業自律建設。

三、組織保障

(一)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優化停車場建設模式,創新投融資方式,多措並舉籌集建設資金。鼓勵將停車專案打包,規模化運營。研究出臺土地分層開發實施細則,採用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等方式供應停車設施用地。在符合城市停車規劃前提下,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建設用地增建公共停車場的,可不改變現有用地性質及規劃用地性質。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停車設施用地,可按劃撥方式供地,劃撥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公共停車設施專案符合產權辦理條件的,可整體辦理不動產登記。對不符合當前停車設施管理形勢的制度檔案進行清理或修訂,推動制定或修訂地方性停車設施建設管理相關規章制度。

(二)加強停車收費管理。健全由市場決定價格的停車收費機制,政府定價主要限定在具有公益性特徵和自然壟斷經營特徵的停車設施,停車收費標準應及時向社會公開。停車收費定價應實行差異化定價,按照中心城區高於周邊地區、路內高於路外、地上高於地下、白天高於夜間的原則確定,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普通住宅車位租賃費和普通住宅前期物業停車服務費、車位場地使用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其他物業的機動車停放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其停車服務費標準,由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約定;其車位場地使用費的收費標準由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確定;長期使用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的.車位或佔用公共區域停放機動車的,可以按月收取停車服務費或者車位場地使用費;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可以按小時收取,但停放未超過二小時的應當免費。其他停車場鼓勵30分鐘以內短時停車免費。逐步縮小計費單位時長。

全面推行電子計費,推廣使用視訊樁、高位視訊等資訊化管理手段,實現無人值守、自動計費繳費,推廣使用“ETC”“先離場後付費”等快捷收費方式。加強對停車設施收費公示的監督管理,嚴厲查處未按定價或公示價格亂收費的行為。建立完善公共資源停車收費管理體系,嚴防停車收費中的群眾身邊腐敗。

(三)完善工作推進機制。建立中心城區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中心城區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加強部門間的政策協同和聯動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縣區政府(管委會)是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責任主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落實配建停車標準的主管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是建設專案配建停車設施主管部門;市城管局是城市停車規劃編制和公共停車設施建設推進主管部門;市公安局是道路停車管理主管部門;市發展改革委是制定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機動車停車設施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主管部門;市市場監管局是停車收費的監督檢查主管部門;其他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停車場建設方案 篇3

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停車設施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冀政辦字〔20xx〕19號)檔案要求,為推動停車設施建設發展,優化停車設施管理模式,改善城市停車環境,解決停車難問題,促進城市基礎設施高質量發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省第十次黨代會、省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嚴格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按照規劃引領、分類施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建管並重、創新發展的原則,深入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間等資源,科學規劃建設城區停車設施。面向社會有序開放機關單位內部停車場,逐步清退路內停車泊位,切實解決停車難、收費亂問題,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標。城市新建建築嚴格執行配建停車位標準,老城區、老建築盡力補配補建停車位。推動城市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到20xx年底,新增城市公共停車位不少於10000個。通過持續推進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和實施棚戶區、城中村改造補建配建停車位,逐步降低路內停車位比例。到20xx年,基本建成以配建停車設施為主、路外公共停車設施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城市停車體系。推進智慧停車管理和資源共享,中心城區、商業區、辦公區、交通樞紐等重點區域停車需求得到顯著改善,各類資本廣泛參與,停車資源高效利用,城市停車規範有序。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規劃引領,保障土地供應。

1.科學規劃佈局停車設施。各縣區要充分結合轄區內實際情況,依據城市發展戰略,根據國土空間規劃和交通體系規劃,科學編制和完善本轄區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確定停車設施發展總體目標,明確未來幾年停車設施佈局、規模、標準和建設時序。按照差別化供給策略和集約緊湊發展模式,綜合考慮城市功能、人口、土地、交通等因素,合理劃定停車分割槽,科學確定差別化的停車設施發展政策、供給和管理策略。以社群、街道、商圈為單位,測算城市中心區結構性停車位供需數量,合理佈局停車設施,解決結構性供需矛盾。

新編控制性詳細規劃要依託經依法批准的專項規劃對規劃落實及建設用地進行管控,作為停車設施建設和管理的依據,嚴格執行。市、縣(區)兩級分別建立專項規劃實施情況評估機制,以年度為時間節點,評估規劃落實情況,根據評估情況,及時調整工作措施,保證規劃專案落實落地。

2.保障停車設施用地供應。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要結合實際,抓緊研究出臺我市土地分層開發實施細則,細化停車設施供地政策,各縣區要結合實際情況,完善本級停車設施用地供應策略。停車設施用地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可採取劃撥方式供地;不符合的.,應採取有償使用方式公開出讓,鼓勵採取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等方式供地。統籌考慮現狀及未來停車供需關係,在規劃階段為中心城區、商業區、學校、醫院、交通樞紐等重點停車難區域,預留公共停車用地條件和建設空間。鼓勵盤活存量用地建設停車場,對利用存量建設用地從事停車場建設,各縣區要制定相關鼓勵政策。

(二)分類推動建設,加大設施供給。

1.加快補齊公共停車設施缺口。持續開展公共停車設施補短板行動,20xx年全市新增公共停車位10000個以上,中心區建設比例不得低於年度任務的40%。重點在城區中心區的大型商業、醫院、車站、學校等各類公共服務中心、大型公建設施附近,挖掘可利用土地、地下空間等資源,統籌安排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專案。各縣區政府要將停車設施用地選址納入年度用地計劃,保障公共停車設施建設用地需求。市級停車管理部門建立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半月報、月通報、季督查工作制度,確保建設任務保質保量完成。

2.配足新建建築物配建停車位。新建建築物要嚴格執行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和建築物停車位配建標準,配建指標應符合《河北省城市停車設施配置及建設導則》規定,一律不欠新賬、不留缺口。加強建設專案管理,嚴把建設用地規劃、建設工程規劃等行政許可關口,保證新建、擴建、改建建築配建停車設施符合相應配建標準,配足停車設施。配建停車設施應與建築物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加強竣工驗收管理,杜絕停車設施緩建、少配。

根據城市綜合交通發展水平,定期對停車位配建指標進行動態調整,適度提高建築物停車位配建標準。市相關部門要制定相關政策,鼓勵新建建築充分利用地下空間建設停車位並作為公共停車場向社會開放。鼓勵新建建設專案超過停車配建指標建設停車場,超出部分設定收費停車場進行市場化運作。

3.逐步補配補建既有建築停車位。結合城市更新行動,在棚戶區、城中村改造的規劃設計階段,留足配建停車位。在老舊小區改造時,因地制宜,結合小區實際補齊配建停車位。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老舊小區、老舊廠區、老舊街區、老舊樓宇更新改造,結合片區綜合治理和停車資源共享等方式,創新停車設施共建共享共管模式,各縣區可因地制宜制定具體辦法。

4.加快清退超配路內停車位。通過持續推進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和實施棚戶區、城中村改造補建配建停車位,儘快置換清退超配的路內停車位,力爭到20xx年底,路內停車位比例降到5%以下。定期分析路內停車位對交通的影響,一路一策、一位一研,對使用率低、嚴重影響交通的路內停車位,逐年縮減、合理清退,保證人行道、自行車道的連續性、安全性。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城市道路範圍內設定停車位。

5.充分利用城市地下空間。充分挖掘利用城市公共綠地、公共廣場、學校操場、公交場站等用地的地下空間,規劃建設公共停車設施,保證地下與地上設施統籌兼顧。做好人防工程建設規劃與城市停車設施專項規劃的有效銜接,各縣區要建立人防工程專案臺賬,充分分析研判,在滿足戰時功能佈局前提下,充分考慮城市停車服務功能,加大改造和利用力度,用於補充建築物配建停車位或城市公共停車位。力爭20xx年利用人防工程新增一批停車泊位,20xx年以後,按照“平戰結合”的原則,持續將適合停車的人防工程改造為停車位。

6.推進立體停車設施建設。各縣區要大力推動立體停車設施發展,制定建設管理和用地支援政策、激勵措施,在符合規劃要求前提下,充分利用城市各類邊角空地和地下空間,大力推進機械式立體停車場、停車樓建設,並做好臨街停車設施立面美化,與周邊環境相協調。及時總結建設經驗,擴大立體停車設施服務範圍,推動城市立體停車設施發展。各縣區每年新建公共停車泊位中,立體停車設施泊位原則上佔比不得低於20%。

(三)規範停車管理,提高使用效率。

1.推動停車設施資源共享。充分發揮既有停車位效能,在加強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積極探索機關、事業單位停車位共享機制,有序盤活其餘單位停車資源。推動企業單位、商業設施、寫字樓、體育場館等停車設施在夜間空閒時段向社會開放,可由專業停車企業統一經營,實行有償使用、收益分享經營模式。各縣區政府要摸排轄區內有富餘停車位的小區,以政府為主體或推動社會資本參與,購買或租賃這一部分停車泊位供社會使用,降低配建停車位空置率。

2.加強停車秩序管理。各縣區要健全停車管理工作機制,制定統一規範的經營管理政策,合理制定並公佈政府定價管理的停車服務收費標準。逐步開展公共停車設施備案工作,規範公共停車設施備案標準和流程,強化停車基礎資訊資料採集、更新。各級管理部門要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及時受理處置群眾對停車管理方面的投訴、舉報。嚴厲打擊佔用公共資源私設停車位行為,加強對違法佔用道路停車、殭屍車等查處力度,維護良好停車秩序。依法查處違法停車行為,對重點區域實施限時停車、即停即走等管理措施,提升停車位週轉率。

3.推行城市智慧停車服務。應用大資料、物聯網、人工智慧等現代資訊科技,完善城市智慧停車管理平臺系統,進一步推進全市經營性停車場資料接入工作,統籌路內、路外停車資源,實現智慧停車誘導、資訊查詢、車位預約、泊位誘導、電子支付等功能,推動停車資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減少尋位繞行時間,方便群眾就近停車。積極探索全市統一運營模式,督促智慧停車經營單位定期更新車位佈局、泊位使用、收費標準等資料,並及時向社會公開。全面推行電子計費,實現無人值守、自動計費繳費,推廣使用“ETC”“先離場後付費”等快捷收費方式。

4.提高公共交通保障能力。落實公交優先戰略,大力發展公共交通,優化城市公交線網和站點佈局,實現城市道路公交服務全覆蓋。加大公交專用道建設和使用監管力度,增加城市中心區及交通密集區公交客運能力,確保公共交通分擔率達到20%以上。加強出行停車與公交換乘無縫街接,在公路客運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樞紐建設換乘停車設施,逐步形成以公共交通為主的城市出行結構,引導公眾綠色出行。

三、政策措施

(一)簡化行政審批程式。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簡化城市停車設施投資、建設、經營手續辦理程式,提高工作效率。對小型停車設施專案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的停車設施專案,實行備案制。既有停車庫(樓)內部改造為機械式立體停車的,可按照特種裝置管理要求辦理安裝告知、監督檢驗、使用登記等手續,不再辦理用地規劃、工程規劃、施工許可等手續。

(二)完善差別化收費機制。發改部門結合實際制定或完善具體的差別化收費政策,逐步推行不同區域、不同位置、不同車型、不同時段停車服務差別收費。綜合考慮交通擁堵狀況、公共交通發展水平等因素,在中心城區、商業區、交通樞紐等重點停車難區域實行高收費,城市外圍實行低收費,一般區域正常收費。同一區域內,按照“路內高於路外、繁忙時段高於空閒時段”的原則,進一步細化差別化收費標準。

(三)完善投資經營激勵政策。對停車需求大、收益較好的中心區、交通樞紐等區域的停車設施,鼓勵社會資本以市場化投資為主開發經營,重點建設立體停車場或既有停車場實施“平改立”改造。對停車需求較小區域的停車設施,可通過合理確定收費標準、政府適當讓渡專案收益權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推動停車產業化發展,在符合相關規劃、不改變用地性質、不減少停車泊位的前提下,允許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屬商業面積,具體比例由各縣區政府確定。

(四)完善停車法規標準體系。健全停車管理法規體系,推動編制或修訂地方性停車設施建設管理法規,抓緊出臺《張家口市停車場管理條例》,在立法許可權範圍內,結合城市交通管理實際,清理不符合停車設施建設管理要求的規章制度,為依法治理城市停車提供法治保障。健全停車設施標準體系,編制或修訂停車設施配建標準,制定完善智慧停車管理標準、停車設施運營規範、停車管理服務規範等,為全面提升城市停車管理水平提供支撐。

四、組織保障

(一)落實主體責任。各縣區政府是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責任主體,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強化主管部門責任,明確相關部門職責和時間表、路線圖。要結合實際,加大工作力度,按照“一城一策”的原則,抓緊制定各縣區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方案,加快解決停車難問題。

(二)強化統籌協調。建立停車管理統籌協調機制,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城管執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行政審批局、市人防辦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加強對全市停車設施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共同研究政策,解決重大問題。各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各管理區委員建立相應工作機制,統籌負責本地停車管理工作,形成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的城市停車治理格局。

(三)強化督導排程。各縣區政府、管委會要加強對轄區內有關部門的工作檢查和考核評價,加強督導排程,層層壓實責任。對工作開展不力、弄虛作假、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嚴肅追責問責。市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對各縣區工作推進情況定期開展督導檢查,督促各縣區落實主體責任,推動城市停車治理能力提升。

(四)加大輿論宣傳。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對停車設施治理工作進行全方位宣傳報道,宣傳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營造政府關心、社會關注、群眾關切的良好環境。開展群眾參與體驗活動,充分吸收廣大群眾意見建議,不斷優化改善城市停車環境,有效提高群眾的獲得感、滿意度。

停車場建設方案 篇4

為進一步加強城區車輛停放管理,對標對錶全國文明城市標準要求,改善交通和出行環境,營造文明、規範、有序的交通秩序,按照縣委縣政府統一部署,經研究,決定在城區集中開展車輛停放專項治理“百日行動”。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人民為中心,以車輛停放專項整治為切入點,堅持問題導向和源頭管控,不斷優化車輛停放環境,規範停放秩序,推進城市管理向精細化方向轉變,讓人民群眾在城市生活得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二、工作目標

進一步規範轄區停放秩序,加強停放整頓,通過合理規劃、有序增加停車區域、加大違停處理力度等途徑,著力解決新老城區、經濟開發區等區域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的突出問題,推動停車需求與供給的平衡,緩解城區範圍內車位供需矛盾,促進市民形成以文明、規範、有序的停車新秩序,實現城區停車面貌大提升。

三、組織領導

成立縣城管局車輛停放專項治理“百日行動”指揮部。

指揮長:

副指揮長:

成員:

(1)梅山城區整治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宣傳車1輛、拖車1輛

(2)江店城區整治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宣傳車2輛、拖車1輛

(3)經濟開發區整治組(包括開發區小區)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宣傳車1輛、拖車1輛

(4)物業小區整治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宣傳車1輛、拖車1輛

(5)工作督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負責“百日攻堅”行動停車秩序督查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鄭志華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協調、拖車聯絡、資訊上報等工作。

四、工作步驟

專項治理百日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摸排清查階段(即日起至9月15日-30日)

1、清查停車資源。新老城區、經濟開發區等區域對所管轄的各類公共停車場、經營性停車場、停車位進行系統摸排清查。全面排查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位情況,建立基礎臺賬。(9月30日前完成)

2、排查停車秩序亂點。各片區對新城區靜態停車秩序混亂路段、市民多次投訴停車問題路段、“殭屍車”排查梳理,建立基礎臺賬。(9月30日前完成)

3、合理建議新增停車泊位點。各片區要根據摸排情況,集合日常管理實際情況,對轄區規範設定停車泊位點、增設停車位標誌、施劃停車泊位標線等提出合理建議。(9月30日前完成)

4、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加強對小區內停車管理,引導小區業主將車輛停放至地下停車位。(9月30日前完成)

5、規範停車場庫使用。對收費停車場要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凱達爾公司規範各收費停車場停車秩序,確保智慧化無人管理的'停車場裝置正常使用,人工管理的停車場要求現場管理人員加大巡查,避免一車佔用多位,按照“入位、順向、頭齊”有序規範停放。(9月30日前完成)

(二)整治階段(10月8日至11月30日)

1、強化路面秩序整治。充分利用網格化巡查機制,本著分工不分家的原則,通過拖移、貼單等手段,重點查處不在車位停車、不規範停車、“殭屍車”佔用停車位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形成嚴查嚴治的高壓態勢,對影響交通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或拒絕駛離的堅決依法處置到位。

2、強化聯合執法機制。加強與交警、社群、以及物業公司對接協調,同步開展物業小區、背街小巷、機關單位以及公園廣場等停車秩序整治,動員道路沿線各單位落實門前承包制度,門衛保安要參與勸離違停車輛,及時制止違法停車行為。

3、加強違停巡查管控。加大巡查力度,對城區機動車佔道經營進行拉網式檢查,對相對集中、容易反彈的重難點區域集中力量專項治理,著力整改將停車設施挪作他用的違法行為。

(三)鞏固提高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並長期堅持)

1、落實長效管理措施。堅持車輛停放長期規範治理,常態化整頓停車設施挪用、佔用等問題,嚴厲打擊各類佔道經營亂象,嚴格查處佔用盲道亂停車、在道路泊位外亂停車、不按道路泊位指定順序亂停車、在非機動車道亂停車、在交叉路口亂停車、佔用消防通道亂停車等行為,堅決防止車輛停放亂象抬頭和反彈。

2、優化車輛停放管理。結合工作實際對車輛停放點位重新規劃,緩解群眾停車難問題。優化車輛停放管理,對禁停標誌設定、停車點位新增提出合理建議。同時加大引導提醒力度,在一些重要路段,增設禁停標線、拖移車輛標誌,增強警示效果。

五、工作要求

1、強化組織領導。要進一步提高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對提升全國文明城市建立水平重要性的認識,建立定期會商、公眾參與機制,積極徵求社會各界對車輛停放秩序問題及治理對策的意見建議。各部門要對照整治方案,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落實工作責任,保障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工作深入開展。

2、加強督查考核。要按照時間節點要求對停車資源、違法停車點位等情況進行統計彙總,並彙報到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工作領導組辦公室。局督查科要定期對各單位車輛整治情況開展督查檢查,並將有關工作進展情況和檢查結果及時通報,確保車輛停放專項治理工作正常有序推進。

3、加大宣傳力度。要採取群眾易知易曉的形式,充分利用電視、自媒體、宣傳車、宣傳欄等多種宣傳手段,向城區市民宣傳文明建立、文明停車的相關知識,引導廣大人民群眾養成文明停車習慣,提高參與建立文明城市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停車場建設方案 篇5

為全面推進我市全國文明城市建立工作,根據市委、市政府及市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的安排部署,按照全國文明城市關於市城區交通秩序的建立標準,結合濮陽實際,就市城區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活動,使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法制觀念和文明交通意識明顯增強,文明交通管理長效機制進一步健全。一是出行更加文明。經過綜合整治行動,力爭市城區主幹道機動車遵章率達到98%,主幹道非機動車遵章率達到85%,主幹道行人遵章率不低於80%,主幹道違章停車率小於2輛/5公里。二是交通管理設施更加完善,通行更加順暢。市城區範圍內交通標誌、標線、訊號燈、交通隔離欄及中國小門口安全設施等設定科學、合理、齊全有效、美觀大方、符合國標,無損壞現象。力爭城區道路不發生因管理原因而導致的長時間、大範圍交通擁堵,交叉路口阻塞率小於2%。三是科學規劃建設市內機動車公共停車場,儘快實現市城區機動車停放管理規範化。四是乘客排隊候車(船),有序上下車(船),無擁擠、爭搶座位等現象。

二、組織領導

成立市建立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交通秩序工作組,市政府副市長王天陽任組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局長李、市政府副祕書長郭嚴峻任副組長,濮陽縣政府常務副縣長孔偉、華龍區政府副區長郝勝峰、開發區管委會黨工委委員馮慶軒、工業園區管委會副主任孫慶莘、示範區管委會副主任郭慶元、市公安局副局長孫美玉、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靳恆伏、中原油田公安局副局長李鋒中、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副局長嚴學禮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公安局,市政府副祕書長郭嚴峻兼任辦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副局長孫美玉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三、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整治道路交通秩序。

要充分發揮公安交警部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牽頭作用,各成員單位要齊抓共管,集中力量,集中組織開展交通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切實解決影響路面交通秩序的突出問題。

一是整治停車秩序。重點整治公共廣場、大型商場酒店門前公共停車區域、人行道到沿街門店之間區域等道路範圍內的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問題,以及市城區範圍內各類佔道經營、店外經營行為;對市城區道路範圍內機動車停車泊位設定現狀進行評估和修訂,重新完成停車泊位的科學設計與設定;年內基本完成我市停車場規劃、建設、管理的行政立法和相關配套管理辦法的制定;

二是整治行車秩序。重點整治機動車爭道搶行、逆向行駛、酒後駕駛、客車超員、故意遮擋號牌等交通違法行為,計程車、公交車等營運車輛不按規定站點停靠和隨意調頭上下乘客,非機動車上機動車道行駛以及人力三輪車、電(機)動三輪車走逆行、亂穿馬路等交通違法行為;

三是整治路口秩序。重點整治機動車、行人和非機動車在交叉路口闖紅燈,行人不按規定走人行橫道線、隨意橫穿馬路、隨意翻越道路隔離設施等交通違法行為;

四是整治“堵點”、“亂點”。市交警支隊、市城管綜合執法局、市交通運輸局要深入開展調研,認真排查轄區內“堵點”和“亂點”,按照“一點一策”的要求,制定專項治理方案,抽調專門力量,開展專項治理,各區要全力配合,確保取得實效。五是整治不文明交通行為。重點治理隔窗拋灑垃圾、不按規定使用燈光、亂鳴笛等不文明交通行為,實行有獎舉報制度,廣泛發動全社會共同參與,切實降低不文明交通行為的發生。(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濮陽縣、華龍區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範區管委會)

(二)加快城市交通管理設施建設步伐、進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

一是對市城區道路交通進行科學評估論證,提高交通標誌、標線、訊號燈等交通管理設施設定的科學性、合理性,做到市城區各類交通標誌規範醒目,交通標線清晰完好。

二是充分運用電子警察、視訊監控、攝像機、照相機等科技裝備,加大對機動車顯見交通違法、亂停亂放現象的拍攝查處。

三是根據各路口交通流量實際,科學調整路口訊號燈配時,預防和減少路口交通擁堵,進一步提高城市主次幹道通行效率。(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

(三)加強文明交通宣傳。

大力開展“我為文明城市建設出份力”志願服務活動,組織志願服務隊伍,深入社群、重要交通路口,開展“文明交通”宣傳、勸導和服務活動。積極倡導“車讓人,人讓車,車讓車,人讓人,排隊等候,不擁擠、不搶座”等現代交通文明風尚,養成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圍。組織開展“文明交通示範單位(村鎮、社群)”、“文明交通運輸企業”、“文明交通示範學校”等創評活動;組織交通運輸企業舉辦“文明駕駛員”評選活動。探索建立違反道路交通規定情況納入個人信用記錄制度,增強交通參與者文明交通意識,引導人們遵規守序,摒棄交通陋習。(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交通運輸局、中原油田公安局,濮陽縣、華龍區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範區管委會)

(四)深化文明示範建立。

依照市城區各行政區域劃分和屬地管理原則,各成員單位要科學部署勤務,對城區內主、次幹道,商業街區、醫院、學校及周邊重點路口、路段,採取定人、定崗、定責管理,嚴格落實重點管控措施,做到該嚴盡嚴、該罰盡罰,力爭在城區建立區域不少於4個示範區域、4條文明交通示範道路、10個文明交通示範路口(工業園區可選擇一個交叉路口為建立示範路口,濮陽縣按照市城區要求建立),要充分發揮建立路口路段的示範輻射作用,努力創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城市交通環境。(責任單位:市公安局、中原油田公安局、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濮陽縣、華龍區政府,開發區、工業園區、示範區管委會)

四、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月4日—13日)。

按全市建立方案要求層層召開會議安排部署,各級各單位要採取多種形式宣傳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建立成果的'重要意義和加強道路交通秩序綜合整治的必要性,增強市民的建立意識、參與意識、文明意識。

(二)集中整治階段(2月13日—6月30日)。

各級各單位按照責任分工、建立目標任務、積極開展整治工作,要制定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並建立階段性工作臺賬,確保市城區道路交通秩序有明顯改觀。整治辦將組織專人定期檢查督促各項工作落實進展情況,及時發現存在問題,並及時通報檢查情況,推進整治工作深入開展。

(三)建立提升階段(6月30日—20xx年底)。

鞏固交通秩序綜合整治成果,防止各類違法行為反彈,為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建立成果和迎接國家文明城市年度測評打下堅實基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級各單位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嚴格落實責任,完善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機制。各級各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直接責任人,要親自部署,成立工作專班,切實做到領導到位、目標明確、措施得力。各縣(區)、各單位文明示範區域、道路、路口建立工作要具體到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文明宣傳活動要量化到宣傳品的印發、宣傳條幅的製作懸掛、在媒體進行宣傳報道的數量等內容,確保各項工作部署落到實處。

(二)協調聯動,形成合力。

各級各單位要在市鞏固全國文明城市建立成果交通秩序綜合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按照《全國文明城市測評體系操作手冊》的有關要求,積極主動、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對市城區交通秩序進行集中治理,強化對市城區交通秩序的常態化管理,進一步提升交通秩序管理水平。

(三)加強督導,嚴格獎懲。

市建立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交通秩序工作組辦公室嚴格按照工作臺賬,逐項任務、逐個問題進行監督檢查,對工作不力、行動遲緩、措施不實的單位和個人給予通報批評;對工作措施得力,成績優異的將予以表彰,對造成嚴重後果,影響全國文明城市驗收的要按規定嚴肅追究責任,確保工作任務保質保量按時完成。

停車場建設方案 篇6

一、指導思想

以努力提高公民文明交通素質為主線,以解決影響道路暢通的突出問題為切入點,以“關愛生命、文明出行”為主題,堅持專業隊伍與群眾參與相結合,通過宣傳勸導、嚴治重管,綜合治理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行為,實現人暢其行、物暢其流,提升城市形象和文明程度。

二、主要任務

一是大力倡導文明交通行為。機動車禮讓斑馬線、按序排隊通行、有序停放、文明使用車燈,行人/非機動車各行其道、遵守交通訊號,乘客排隊上車、有序下車。二是引導駕駛員、行人自覺摒棄交通陋習。告別機動車隨意變更車道、佔用應急車道、開車打手機、不繫安全帶、不主動出示計程車票、行人過街跨越隔離設施。三是堅決抵制危險駕駛行為。杜絕酒後駕駛、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闖紅燈、強行超車、超員/超載。

三、主要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工作,廣大市民和駕駛人的法制觀念和社會公德意識明顯增強,道路交通秩序明顯改善,交通管理水平明顯提高。

(一)市區主要路口路段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遵章率分別達到98%、95%和90%以上。其他路口路段機動車、非機動車和行人遵章率達到80%以上;

(二)90%以上市民(駕駛人)自覺告別亂穿行、亂行駛、亂停放等交通陋習;

(三)重點區域、重點路口、重點路段自5月15日起基本杜絕亂穿行、亂行駛、亂停放現象,自覺排隊上下車;

(四)“三車”(渣土車、混凝土攪拌車和運料車)整治達到市政府《關於強化三車交通安全與運營綜合治理的意見》中規定的標準。

(五)交通文明長效管理機制基本建立,管理責任落實。

四、主要任務

1、深入開展宣傳教育。

①社會宣傳:在重點區域(路段、場所)設立街頭宣傳站1個。在主次幹道、重要場所、轄區單位、社群懸掛橫幅不少於20條。大市場、大商場、大超市、大酒店門前懸掛橫幅。佈置督促大酒店把“酒後禁駕、交通文明”溫馨提示卡擺進包廂。

②單位宣傳:利用文明學校、宣傳欄、網站、電子屏等途徑深入宣傳,做到人人皆知。

③社群宣傳:利用市民文明學校、宣傳欄、宣傳標語等形式,廣為宣傳。登門入戶,傳送一封信,面對面宣傳,做到家喻戶曉。

④重點群體宣傳:統攬指導督促轄區大、中、國小生,建築民工,外來經商人員宣傳教育工作。

2、深入開展大勸導活動。

發動街道機關黨團員、文明單位職工、中、國小生,各類志願者組成勸導隊,統一佩戴“交通文明勸導員”袖章,在重要交通路口開展大勸導活動,對街頭不文明交通行為進行宣傳、勸阻、糾正。

3、深入開展“文明排隊日”活動。

每月11日,在轄區車站、公交站臺集中開展“文明排隊日”宣傳教育活動,引導市民自覺養成文明排隊習慣。

4、深入規範重要路段停車秩序。

按照市裡確定的重要路段數量,組織城管和轄區交警實行嚴管重罰,規範停車秩序。

5、深入抓好“門前責任區”責任制落實。

①非機動車劃線停放:做到主次幹道人行道較寬的地方一律要實行劃線停放。

③嚴禁沿街店(商)家、單位倚門設攤和佔道商業促銷。

五、具體步驟

集中整治工作分為謀劃準備、宣傳教育、嚴治重管、長效管理4個階段。

(一)謀劃準備階段(3月15日至4月10日)

1、街道文明辦制定《x市x區“文明交通”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

2、交警x大隊編印專項整治行動宣傳小冊,包括交通法律法規選編、停車導則。

3、在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名錄,確定具體責任單位、責任人。

(二)宣傳教育階段(4月11日至4月20日)

在區委宣傳部的統一組織下,社居委、機關各科室,轄區駐地單位深入開展宣傳教育的同時,抓好新聞媒體宣傳、公益廣告宣傳。

(三)嚴治重管階段(4月21日至9月15日)

配合公安交警、城管執法、交通運管全員上路執勤,嚴管重罰。重要路口、重要路段,大市場、大商場、大超市、大酒店以及商業步行街、車站、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的管理責任單位,對不文明交通行為依法嚴管,形成嚴格勸導、嚴格管理、嚴格處罰的高壓態勢。

(四)長效管理階段(9月15日以後)

迎接區領導小組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檢查驗收。制訂長效管理辦法,形成良性迴圈機制。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社居委、機關各科室,轄區駐地單位要充分認識專項整治行動的重大意義,把思想和行動迅速統一到區委、區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要切實把集中整治工作擺上重要位置來抓,成立組織領導機構,確保有人管事、有人幹事、獎懲分明,真正做到思想認識到位、輿論宣傳到位、教育覆蓋到位、活動部署到位、組織實施到位、處罰管理到位、經費保障到位。

(二)抓好督促檢查。

區文明辦將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市民義務監督員等組成督查小組,開展暗訪巡查,街道將組織專人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督查,對工作落實不到位單位或個人嚴格問責。

(三)把專項整治績效作為評選先進的重要條件。

把專項整治績效作為評選文明單位、文明社群、衛生先進單位等各類先進的重要條件之一,對單位或個人有嚴重違規違規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

停車場建設方案 篇7

一、上半年工作內容

1、今年年初,我們依次走訪在兩會上提出提案個各位政協委員、人大代表。聽取有關我市車輛停放管理方面意見,並對提出的問題做出合理化解答。

2、針對兩會委員在政協提案中提出的問題,我單位制定出全市統一的停車標牌,並公示了停車場設定編碼及收費標準等。對全市停車場施劃統一的停車標線,明確停車場範圍,為停車場收費員定製了統一制式的收費人員服裝,開創了遼寧省停車場收費員統一服裝正規化管理的先端,我部門對停車場標準化建設也加大力度,為有條件的停車場安裝車輛定位器,從而更加規範、完善停車場管理。

3、我單位同交警停放處共同按照機動車停放規劃,對全市所有的停車場進行規範管理。從城市建設管理以及道路暢通方面,對設定不合理的停車場予以取消。

4、通過日常巡視,發現市區主幹路及繁華地區機動車仍在人行道上停放,在我單位及市綜合執法局進行處罰管理下,仍不見效果。針對這種現象,我單位採取措施。在保證行人正常通行的前提下,設定了鐵障阻車設施。目前,已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並得到社會各界的肯定。

5、人行路機動車停放做為全市機動車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一直受到廣大市民的特別關注。我單位為規範全市機動車人行路臨時停放緩解道路交通壓力,對解放路等主幹路及繁華地點,嚴格按規定進行管理。對影響行人正常通行不具備停車條件的地點,堅決不予批准停車。對具備門前臨時停車的單位,必須按泊位線停放,由停車單位派專人負責停車管理。我單位定期進行巡視檢查,對出現的問題及時進行解決。

6、針對永豐商業區及周遍地區機動車停放混亂等問題,我單位已經對永豐商業區進行了停車規劃,並且協助永豐商業區管委會在中心區設定了49臺泊位的停車場。使永豐商業區機動車停放狀況得到了很大改變。

7、我市公共停車場內有汽車修理廠佔用停車泊位修車及換輪胎,影響了公共停車場的日常管理。針對這種現象,我部門致函市綜合執法機關,請市綜合執法機關予以清理。針對擅自施劃停車泊位線及未經批准私自佔道停車現象。我部門已經將違規名單致函市綜合執法機關,請市綜合執法機關予以處罰。

8、根據上級領導指示,我部門對我市游泳館車輛在園林一號門前亂停停放現象進行調研。針對這種情況,走訪了園林一號門周邊的企事業單位及聽取廣大市民意見,並組織游泳館負責人召開游泳館車輛停放管理會議。針對目前游泳館車輛停放情況,經多方商議最終拿出切實可行的方案上報建委機關。我部門也將繼續對我市游泳館車輛停放加強管理,並規劃出更加合理規範的停車管理方案。

9、我部門所管理的停車場,經過這三年不斷改進,停車場管理已日益成熟,但在停車場用人制度上卻存在弊端。由於停車場收費員工作要求適應能力強的人員,導致收費員流動性大,無法辦理用工手續,以至於收費員因意外傷害所導致的傷、殘等事故無法得到妥善處理。因此,為了更好的管理停車場,杜絕因用工所產生的連帶問題。我部門借鑑外市停車場管理經驗,將我部門管理的停車場委託給專業的停車場管理公司負責管理。委託給停車場管理公司後,停車場日常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及意外事故由停車場管理公司負責解決。

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1、我市的停車場數量及提供的泊位,還遠遠不能滿足日益增長的停車需求。而且由於道路交通以及城市規劃方面的限制,停車場的分佈不平衡。

2、我市部分商家及業主為了個人利益,擅自改動或損壞禁停地點設定的阻車設施,這種現象十分嚴重,我們已向公安機關報警,但仍無有效手段解決。

3、去年行政大廳收費停車場在市領導的指示下,改為免費停車場。但目前有二家汽車租賃的車輛24小時佔用停車場泊位,由於免費停車場,無法對停放車輛予以處理。使到行政大廳辦公的車輛無處停放。針對這個問題,我單位已經向市政府辦公廳彙報,市政府辦公廳也未給出明確答覆。

4、對我市熱點地區停車場的規劃在得到批准的情況下,但在實際建設中並未得到實施。

5、同規劃等有關部門在工作中還存在脫節問題。

三、xx年度工作計劃

1、同規劃部門共同制定中遠期的停車規劃,積極參城市建設、舊城區改造過程中有關停車場的規劃及建設。

2、參加相關部門對停車場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收集新建停車資源詳細資料,為以後停車資源合理化建設提供參考依據。

3、繼續完善公共停車場建設,加強機動車停放管理。努力為我市的機動車停放創造良好的停車空間。

4、結合現有道路交通狀況合理增設停車設施,繼續同有條件的單位聯辦停車場。

5、挖掘我市各類停車資源,在滿足本單位停車使用條件下,對社會開放。

6、將已改做其它用途的地下停車場恢復原有使用性質,來緩解我市停車壓力。

7、建立更加完善的停車收費制度,從而增強停車位使用效率,使得停車資源利用最大化。在處黨委及處領導的正確領導下。我單位在強化工作作風的同時,加強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全體同志都能按上級部署,及時完成各項工作任務。今後,我們將通過卓有成效的工作,加強停車場的建設,完善城市停車場功能,使我市停車場真正成為城市建設工作中的一處亮點。

停車場建設方案 篇8

一、基本情況

航空路等八個停車場均由運營有限公司管理,採取無人值守方式營運。具體情況如下:

航空路停車場位於襄州區航空路以東,民發廣場以南,佔地面積約23551m,車位數量110個;

永安南路停車場位於襄州區西灣路以東,永安南路以北,漢丹鐵路以南,佔地面積約49292m,車位數量138個;

林蔭路1號停車場位於襄州區林蔭路以北,西灣路以西,漢丹鐵路以南,佔地面積約7513m,車位數量127個;

林蔭路2號停車場位於襄州區林蔭路以北,襄州七中以西,漢丹鐵路以南,佔地面積約3706m,車位數量46個;

鑽石大道停車場位於襄州區鑽石大道以北,鐵路高架橋下方,佔地面積約3592m,車位數量237個;

潘臺社群二組生態停車場位於襄州區臥龍路以南,榮華路以東,佔地面積約5943m,車位數量103個;

鑽石大道北生態停車場位於襄州區鑽石大道以南,福音路以西,佔地面積約40095m,車位數量215個;

雲灣國小對面生態停車場位於襄州區清河東路以東,雲灣國小以南,佔地面積約20xxm,車位數量103個;

二、收費標準制定

(一)申請情況

根據《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鄂價工服〔20xx〕151號)第十四條規定,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機動車停放服務的收費標準,由經營者向價格主管部門提出申請,20xx年2月15日,運營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了關於制定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的定價申請。

(二)停車場現場探勘情況

我局2名工作人員對停車場進行了現場踏勘,停車場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合適場地,申報場地與現場踏勘位置相符;

2.設有明顯的車輛通行和停放位置的標誌和標線;

3.配有巡檢人員定期巡檢;

4.計費設施已安裝到位;

5.內部收費管理、財務管理、安全防範、崗位責任等規章制度已建立。

(三)制定收費標準的依據

1.定價許可權。根據《湖北省定價目錄》,“具有自然壟斷經營及公益性特徵的機動車停車實施服務收費標準”定價部門為:市(州)、縣人民政府,由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工作,我局有定價權。

2.是否屬於政府定價。根據《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鄂價工服〔20xx〕151號)第五條規定,下列場所的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可實行政府定價管理:

政府的財政性資金、城市建設投資(交通投資)公司全額投資建設的停車場;

以上停車場符合上述規定,應納入政府定價。

3.制定收費標準的依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xx〕46號)、《湖北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辦法》(鄂價工服〔20xx〕151號)等相關規定。

三、收費標準方案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於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函〔20xx〕46號)差別化停車有關要求,綜合考慮停車設施等級、服務條件、供求關係及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區分不同區域、位置、時段、車型和佔用時長等,擬定以下收費方案。

(一)停車收費標準方案

1.航空路停車場、永安南路停車場、林蔭路1號停車場、林蔭路2號停車場、潘臺社群二組生態停車場、雲灣國小對面生態停車場

(1)小、中型車3小時內(含)收費5元,3—24小時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夜間(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時加收0.5元。一次停車24小時內最高限額20元。

(2)大型車3小時以內收費8元,3—24小時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時加收2元,夜間(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一次停車24小時內最高限額40元。

(3)小、中型車實行包月計費方式的,每月不超過200元;大型車實行包月計費方式的,每月不超過500元。

(4)停車30分鐘內,免收停車費。

(5)超過24小時重新按以上規定計收。

2.鑽石大道停車場、鑽石大道北生態停車場

(1)小、中型車4小時內(含)收費5元,4—24小時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夜間(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時加收0.5元。一次停車24小時內最高限額15元。

(2)大型車3小時以內收費7元,3—24小時白天(早7∶00—晚20∶00)每增加1小時加收2元,夜間(晚20∶00—次日早7∶00)每增加1小時加收1元。一次停車24小時內最高限額35元。

(3)小、中型車實行包月計費方式的,每月不超過150元;大型車實行包月計費方式的,每月不超過300元。

(4)停車1小時內,免收停車費。

(5)超過24小時重新按以上規定計收。

(二)優惠減免政策

1.對懸掛公安部門核(換)發的新能源汽車號牌的車輛,停車前2個小時免收停車費;第二個2小時減半收取停車費。超時停車,按正常標準收取停車費。

2.執行任務的軍車、警車、消防車、救護車、救災搶險車、郵遞車、環衛車、市政設施維護維修車、殯葬車等免收停車服務費。

3.根據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免收車輛停放服務費的車輛,如殘疾人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殘疾人專用通行證駕駛殘疾人本人專用車輛,免收停車費。

4.車型大小具體分類,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有關機動車型別劃分的規定確定。

(三)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

實施收費時,在停車場入口處和交費處醒目位置,按明碼標價規定公示車型分類、計費時段、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服務承諾、監督機關及價格舉報電話等有關內容,接受社會監督。

四、其他問題說明

(一)風險評估情況。一是停車服務車位增加,能更好地服務於民、方便於民,有利於社會效益提升;二是優惠幅度更大。全省執行30分鐘免費停車,對新能源汽車,多數規定2小時免費,第二個2小時減半收取停車費。停車超過4小時,按正常標準收取停車費。綜合評估,本方案無風險。

(二)執行時間。擬定標準於印發之日起執行。

(三)公開徵求意見截止時間:20xx年7月25日。

五、提交意見方式

(一)郵寄:

(二)聯絡人:

(三)郵箱:

停車場建設方案 篇9

為了加強員工對消防知識的瞭解,增強消防基本技能,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消防部門有關要求,決定組織舉辦一次消防演習。

演習時間:20xx年11月25日,演習地點:停車場,參加人員:全體員工,演習負責人:

一、演習目的

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普及滅火知識,增強員工消防技能,提升單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演習策劃

火災的發生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是隨時發生的。消防演習必須更加貼近實際,從而增強員工的反應能力和實戰技巧。為使演習更加逼真﹐真正鍛鍊員工的實戰能力﹐本次消防演習的啟動時間由臨時決定。

1、現場消防資源

停車場內共有手提式4kg ABC乾粉滅火器72個、室內消火栓36個。

2、演習過程擬定

本次演習為綜合消防演習﹐主要是初期火災撲救、人員疏散﹑消防器材的使用講解與實操三個部分。演習時﹐為驗證預案應急響應的有效性﹐現場將分兩個環節進行﹐一是同時在停車場進行滅火和人員疏散演練﹐二是在停車場講解滅火器、消火栓的使用。

3、演習組織名單

組長:

職責:下達演習命令,主持和觀摩

副組長:

職責:具體組織演習,並對演習進行講評

滅火組:由當時現場值班人員組成

職責:發現初起火災後,立即行動予以撲救,並報告火警

疏散引導組:由現場人員組成

停車場建設方案 篇10

車輛停放是精神文明的重要體現,小區物業服務處應向業主、使用人做好宣傳工作,共同勸阻、制止亂停放現象的發生。自覺到指定停車泊位停車。以下是小區停車場收費系統為大家準備的管理方案:

1、對小區的業主、使用人和單位的車輛進行詳細的登記,並建立車輛檔案(車輛型號、車牌號碼、顏色等),對已登記備案的車輛發給小區出入通行證。

2、為業主臨時停車提供方便,小區設有地面停車場,並採取按次收費辦法。

3、長期使用停車泊位的業主、使用人和單位,可到小區物業服務處辦理停車泊位租賃手續。

4、對業主、使用人已租賃的泊位,小區負責做出相應控制,確保停車方便。

5、各種車輛不得在小區道路上隨意停放,臨時進入小區的機動車應在指定地點停放,嚴禁車輛在道路交叉口停放。

6、停放在停車場的所有車輛,車主必須關好車門、車窗,帶走貴重物品。車場管理人員如發現車輛門窗未關好等情況,應及時通知車主,防止車內物品丟失。

7、停車場只提供場地、車位有償使用,不負責車輛的保管,如車輛丟失或損壞,停車場不負責賠償。

8、車輛進入小區應減速慢行,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小區限速標誌的規定,進出車場時遇對面行來車輛,應做到先出後進。

9、小區停車場不準學習駕駛機動車,嚴禁試車和隨意鳴喇叭。

10、對進入小區的計程車同樣實行計次卡出入,夜間22:00以後,謝絕計程車進入小區。對外來人員乘坐的計程車應謝絕入內。

11、對進入小區的車輛應維持一定的清潔度,保證不汙染道路;5噸以上大型機動車未經小區物業小區物業服務處許可,不得進入小區。車輛停放必須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的安全,不得停放在綠化帶和人行通道上。

12、裝載裝修材料的車輛進入小區,應停在規定場地裝卸材料,不得影響小區交通,裝載裝修材料的車輛駛離小區還需出示業主的書面證明,方可駛離。

13、對所有進出小區的車輛都應實行憑車輛出入卡進出,門崗需在卡上寫清車輛進出的時間、車牌號碼及門崗保安的姓名或工號,並在值班記錄上做好外來車輛的登記工作。

14、應妥善保管好在使用中的車輛出入卡,必須保證有具可查,不能有流失現象發生。

停車場建設方案 篇11

一、引進專業停車管理系統

引進最專業做停車管理系統,專門從事智慧停車管理系統、智慧車位引導系統和智慧城市停車誘導系統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研發的針對小區、企事業單位等管理內部車的月卡型停車場管理系統,對於基本的車輛安全、秩序通行管理、收費經營管理等起到實質性的管理效果。功能簡單快捷,能夠滿足絕大多數的停車場需求,是一款實用性和通用性極高的停車場管理系統。月卡型停車管理系統,車輛進出停車場的流程為:車輛進入停車場時觸發入口處地感線圈,該系統就能快速完成車牌識別過程,當軟體識別到該車牌為月卡車輛資料庫中的月卡車後,道閘便會自動抬杆放行,管理軟體同時對該車輛的停車資訊進行儲存;車輛出場時,快速系統對車輛進行二次識別,對識別資訊進行一系列快速的處理後會檢測到該車輛為月卡車,隨後便快速抬杆放行。而針對既有內部車又有外來臨時車輛的小區停車場,所引進的停車管理系統包括:PM710、PM810、PM910停車收費管理系統以及最新研發的V3資訊化停車管理系統,都能提供給小區管理方選擇。

舉例:V3系統對臨時車輛進出停車場的管理流程大致是:

車輛進入停車場時會觸發入口處地感,這時候安裝在快速系統控制機內的攝像機便會立即對車輛的車牌進行抓拍,並將圖片傳輸給識別軟體,由軟體對車牌進行快速識別,並記錄下相應的資訊(入場時間、停車型別等),這些資訊處理完由管理軟體進行儲存,道閘抬杆放行車輛,車輛實現了不停車快速進場;車輛出場時,觸發出口地感後快速系統對車輛進行二次識別過程,管理軟體在接到相關停車資訊後立即對出入口車輛的車牌進行對比後結算停車費,帶車主交完費用之後,道閘抬杆,車輛快速離場,無需繳費(在免費時間規定內)的臨時車輛則可以實現不停車出場。對月卡車和臨時車輛的識別方式,基本是一樣的,唯一的差別就是車輛出場時,系統會自動檢測是否在月卡車資料庫內,即月卡車識別。不同的是臨時車需繳費,月卡車不需要繳費。

二、引進專業停車管理公司

對物業公司來說,這是一個比較快捷的提高停車管理水平的途徑方法,這主要得益於公安機關開展的規範社群停車管理和防範涉車案件行動。專業公司進小區對車輛進行管理,在分解物業公司風險的同時,也能調解居民因停車問題而與物業產生的矛盾,如果居民的車在小區內出現了丟失、剮蹭等問題,都由停車公司負責賠償。不過,物業公司或居民需要另外向停車管理公司付費,這一點可能是阻礙專業公司進入小區的主要因素。

三、錯時共享停車

這是一種能有效擴大停車供給的方式,而且實現起來也不困難。因為住宅區的停車需求主要在晚上,和寫字樓、機關企事業單位的停車需求正好錯開,如果小區附近有這類機構,可以和他們達成協議,這樣一方面小區的停車需求能滿足,寫字樓的停車難題也能一併解決,對雙方都有利。這種方式的.主要的難點在於如何有效管理,特別是小區。因為小區是個較私人的空間,接受外來人員停車,勢必會給小區帶來安全隱患。可以考慮採取許可證的辦法。當然,錯時停車方式,最重要的一點是要設定好時間限制,否則,晚上居民回家車位還被佔著,早上寫字樓員工來上班了,居民的車還沒開走,看似小事,都會成為糾紛的導火索。還有就是如果出現車輛被損被盜,責任如何界定,也需要在實施之前寫清楚。

四、利用周邊道路夜間停泊

在小區附近一些車流量小的非主幹道路,可以考慮用於夜間停車,即在晚上7點至次日早上7點。這種方式需要和交警配合實施。某地有家停車公司專門管理私家車過夜問題,他們在同有關部門溝通的基礎上,開闢專門路段供過夜私家車停放,並實行有償服務,每天早上,清空停車路段,以保障道路的暢通。某地物業管理公司在這方面也進行了嘗試,由他們管理的小區,一部分業主的車輛晚上就停泊在小區旁邊的一條斷頭路上。

五、規範停車設施和標誌

對現有的停車場地進行清理,重新劃線,並設定足夠的停車標誌和標線,也能起到增加車位和加強管理的目的。這個方法實施起來也不難。

結語;

實際上,涉及到住宅停車的方面還有很多,包括合理的停車規劃,適當的車位配建標準,停車場的設計,等等。不管哪一方面,最關鍵的一點是,從小區居民的利益和需求出發,這樣做,最終會建立和諧高效的停車地。

停車場建設方案 篇12

為協助河南文博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做好陽光嘉苑小區停車管理工作,全面接受停車場地經營管理的委託,滿足客人的停車需求,做到停車有位、停車有序、停車安全、創造良好的交通環境,方便小區業主生活,特制定以下管理方案。

一、停車場地位規模及規劃

停車場地處國基路99號陽光嘉苑住宅小區,我公司對停車場地進行了現場勘測、分析調研,根據本小區建築的品質和居民經濟層次、車場規模及效益,利用車場現有資源,科學規劃建設,配置相應的停車場管理設施裝置,力爭打造精品停車場地,並實現三贏(物業公司、業主或使用人、我公司)之目的。

1、陽光嘉苑小區實劃有效車位約481個,流動車位350個,屬於居民服務區。

2、根據甲方以往的運作模式要求,陽光嘉苑小區地面停車場地位為長租和零收兩種管理模式。

3、運用科技手段加強管理力度,車場內配置視訊監控裝置、門禁系統、擋車器等交通設施裝置,各種標識、標線、指示燈箱配備齊全。

4、預留消防通道,通道內不規劃車位。

二、停車場泊車管理

機動車泊車管理模式:車輛進入停車場泊車,如果是臨時停靠車輛先由進口門崗發放停車計時卡,固定停車位可自行刷卡進入,巡視引導員提示、引導車輛安全出入車位,車輛駛離時到出口門崗處交還計時卡或刷卡,臨時停車按卡上計錄時間收取停車費,同時付給停車場專用發票。

1、根據本車輛停車的性質劃分區域,分出專用固定停車位區和臨時停車區,以便於管理。

2、停車專用車位區的固定車輛,配發本車輛的專用車證。一車一證一位,車輛不準隨意停放。

3、停車證是為方便業主停車而採取的以年交停車費方式的憑證,在有效期內持證出入車場免收停車費。臨時車輛按計時卡記錄時間交納停車費(按照鄭州市物價局檔案收取)。

4、固定車輛進場時,要憑本車場停車證領勸停車卡”進入專用區域泊車,出場時交還“出入證”。瞭解車輛動態避免車輛的丟失。

5、所有進場車輛在入口處要進行外觀檢查,對有外傷的車輛要記錄在冊,車輛出入均有高清攝像監控攝錄,並提示司機確認。分清責任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6、車輛泊車入位,管理員提示司機鎖好車門、拉緊制動手剎、保險器、車內不放貴重物品。車輛出現如沿途遺散、車體漏油、報警器長鳴等現象的,謝絕車輛入位。以確保安全、清潔、靜謐的停車環境。

7、隨時保證停車場出、入口處及各通道的通暢,避免由車輛滯留而延誤導致不良後果。對突發事件的應對我們會嚴格按照緊急事件應急預案處理,及時消除影響和妨礙。不給業主的出行和甲方的管理帶來不便。

8、停車場周邊的禁停區禁止擺攤、隨意停車。高峰期出現車位需求矛盾時,啟用預留等待區域,組織引導車輛等候順序出入常必要時可調派協管員參與疏導管理。

9、停車場內要做到車位資源合理調配,積極引導車輛停放,保證車輛按區域停放入位,做到無位不停,秩序井然。

10、按鄭州市物價局規定合理收取停車費。正在執行公務的警車、救護車、軍車可免收停車費。

11、節日、假日、以及重大公益活動日,可以應物業的要求,經雙方溝通協調,制定適時的組織停車方案,合理調整安排,協助物業做好臨時性工作,保證顧客滿意停車。

12、停車場遇突發事件及特殊情況,可通報物業方,請求援助。其應對措施和服務程式,要嚴格按照《作業指導書》要求辦理。

13、駕駛員駕車進入停車場,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對於無理取鬧、不聽勸阻的可採取必要措施,如:限制車輛移動。情節嚴重的要通報交管部門或公安機關。

14、停車場內按要求配備安全防火器材,確保器材安全有效,各種電源、電器隨時檢查,設施裝置及時保養維護。出現隱患隨時排除。

15、嚴格執行公司內部稽查制度,真誠接受社會監督,虛心聽取陽光嘉苑物業管理處提出的合理要求及建議,努力完善自己。

16、停車場向保險公司投保停車場責任險。凡在本車場內發生的,由於我方管理原因,導致機動車被刮、盜等第三方責任事件發生,造成的經濟損失(不包括車內物品),可依保險條款向保險公司索賠,解除車主的後顧之憂,規避物業管理責任風險,不給物業管理企業帶來負面影響。

17、由於乙方接管後屬於封閉式管理,乙方有義務對非機動車進行管理,並對園區內業主裝修、搬家等物品的進出進行必要的查驗。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對園區內業主實行非機動車出入卡管理,出入物品放行條管理。

如因乙方管理責任造成非機動車丟失或大件物品電器從門口未經物管處放行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三、我方對該停車場提出以下建議:

1、按照物業與業主簽訂的服務合同整合停車資源,充分利用停車場現有條件維護物業方的利益,為物業方解決實際困難。

2、為有效的管理好陽光嘉苑停車場管理秩序,更好的為車主服務,提升車場的品牌效益,降低物業方管理成本,提高雙方的經營效益,我們建議將該停車場固定車位及臨收車位分割槽管理,充分提升停車場的使用率,降低人員成本和物耗,確保物業方和我方達到雙方共贏的目的。

3、陽光嘉苑現有車位481個,我方建議甲方將固定車位每月服務費按( 40 )元收取,具體定價根據鄭州市物價局新頒佈的收費檔案執行。

4、地面按甲方歸劃為臨時車輛的管理區域,由於上述相關費用出現,我方建議:

①臨時車位,每小時按單車位5元計算,停放時間不足20分鐘免收停車費。

②我方負責該停車場地與政府相關部門的協調事宜及備案,年審手續。

四、停車場崗位人員定編:

1、根據陽光嘉苑小區停車場的實際情況及特點,設定車場入口崗、出口崗、引導停車管理員崗位及車場主管等崗位。實行17人3

班制,經理1人,車場主管2人,共計用工20人。選派業務能力強、經驗豐富的管理人員進駐車場參與管理,解決前期難題難點。

人員崗位分佈:

門崗:每班兩人三班倒6人,園區巡邏每班兩人三班倒6人,其餘5人停泊車服務,白班3人夜班2人,主要分佈於園區內各處主要進出口或密集停車區指揮疏散、車輛停泊。

2、公司派駐停車場的人員,都要經過公司培訓部門的嚴格培訓。經業務考試合格,員工進駐新停車場要提前熟悉車場環境及物業公司要求,經過磨合期後正式上崗。

3、工作人員統一著工服,配戴胸卡。文明服務,禮貌待客,以飽滿的熱情服務來保障良好的服務水準,維護物業方的形象和聲譽。

4、各崗位的主要職能

A、停車場入口崗:

①有效控制進場車輛,保證車場入口、通道及門前良好的交通環境。場內車位出現需求矛盾時,組織與疏導車輛在等候區域排隊順序進常

②所有進場車輛的外觀檢驗,排疑有安全隱患的車輛入常

③固定車輛進場時,“停車證”的檢驗及“出入證”的發放。 ④臨時車輛進場時,計時卡計時工作。

B、停車場引導員:

(1)保證場內通道的`暢通,有效的提示車位及交通導向。

(2)負責場內消防及車輛安全的監督。

(3)合理調配車位資源,隨時將資訊傳遞給入口崗。

(4)對需存車輛的司機提供安全提示服務。

C、停車場出口崗:

(1)保證出口崗門前及通道良好的交通環境。

(2)負責出場車輛按計時卡核算計時合理收取停車費,同時付票據。

(3)固定車輛出場時,停車證、出入證的檢驗及出入證的收回。 E、停車場主管:

(1)負責與物業代表協調停車場事務。

(2)負責本班組的全面日常管理工作。

(3)嚴格按公司制度組織班組人員完成各職位工作。

五、停車證的管理

1、停車場車證要同雙方協商確認,車證的製作及發放由停車公司負責,客戶詳細資料要註冊存檔並由專人管理不準洩露業主資訊;否則,因乙方洩露資訊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停車證是為方便業主停車採取以年交停車費方式的憑證,具有時效性。發現無效車證要及時收回。

3、停車卡要擺放在車裡,進場出示車證。車證丟失要及時按停車場公司規定程式補辦。

4、停車卡的具體使用說明詳見停車證背面。

六、停車場票據管理

1、按停車公司財務制度執行票據管理,本車場票據領取的數量由停車公司方負責記賬。

2、車場內日常現金收入、票據的管理以及基礎工作,按相關規定執行。

3、長租車位的年租費,可由停車公司方代收並付內部收據。停車公司根據物業方提供的客戶資料,製作停車證;同時開據正式發票。客戶憑內部收據兌換正式發票;領取停車卡。

七、專案收入及成本測算:

一、專案支出:

1、專案經理1人×4500元/月×12/月=54000元/年

2、專案主管2人×4000元/月×12/月=96000元/年

3、員工17人×2500元/月×12/月=510000元/年

4、人員保險20人×183/元×12/月=43920元/年

5、服裝費20人×400元/人=8000元

6、對講機20部×500元=10000元

7、辦公用品300元/月×12/月=3600元/年

8、被褥20人×600元/人=12000元

9、福利費660000×1.4%=9240元/年

10合計:746760元

二、專案收入:

1、每天車場停車量平均481輛×40元×12/月=230880元

2、預計車流量每天平均350輛×5元×365天=638750元

3、經營收入合計:869630元

3、經營所得稅:869630×6.5%=56526元

三、停車場利潤:

總收入869630元/年經營所得稅56526元總成本746760元/年66344元/年總利潤

四、甲乙雙方利潤分配:協商

八、合作模式:

1、乙方承包經營模式:乙方負責收費,自負盈虧,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停車場地、位損壞維修管理費,甲乙雙方各負責各自收入的所得稅,乙方負責車場公共險,車場員工工資及意外傷害險,甲方免費提供員工住房,乙方負責車場的能源費用和裝置維護費用。

(乙方向甲方支付管理費每月3500元,如果按照提成的話不超出總淨收入的20%,收益率從明面上看不高,但實際收益遠遠大於甲方運營收入。因為甲方為此停車專案沒有實際經濟投入,就是有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僅人工開支就減少了甲方几十萬投入成本,合理規避了甲方勞動用工風險和甲方的停車場管理責任風險,停車場出現的一切責任事故均有乙方承擔和協調處理,不給甲方造成任何聲譽及經濟影響。乙方派駐的管理團隊歸屬甲方統一管理,積極配合甲方管理處工作,責任自行承擔。而我方一旦接手會對小區一系列停車裝置設施進行投入整改,保證停車安全有序,如合同期限屆滿後不再合作,則乙方投入裝置設施和管理模式歸甲方所有)

2、雙方合作經營模式:

甲乙雙方共同投資管理,乙方投入主要管理人員和合作模式,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50%投入(其中包括:證照辦理、年審,稅金,人員工資、福利、社保,停車安全責任險、設施裝置)經營利潤按對半分成。利潤平分,責任共擔。

九、合同的終止

如雙方在經營期間發生虧損現象或因為國家政策或單方原因,不能正常經營的情況下,在合同期內提前一個月內向對方提出協商解決,如一個月內未給答覆合同自然解除失效,乙方退出該專案的管理,其它相關事宜參照合同要求執行。

十、乙方承若:

1、如我方與貴方達成合作意見,簽署合同後,在合同簽訂日甲方繳納50000元履約保證金,用於乙方對於停車場管理責任和配合甲方工作的履約保證,如乙方拒不承擔停車場管理的第三方責任或不能滿足甲方管理需要和工作配合,經5次書面警告整改無效的,甲方可扣除乙方所交保證金用於支付第三方賠償或違約賠償。在甲方最後整改通牒下發後一月內未有明顯改觀甲方有權解除合約。

2、乙方在甲方提供場地的條件下無償為甲方專案陽光嘉苑小區建設非機動停車棚,用於非機動車停放,配套安全的充電插座,方便居民電動車充電。車棚建設面積、建設時間具體根據甲方劃定區域而定,但最大總規模不超過500平米(涉及乙方經營成本問題,此項捐建必須作為合同期限和經營管理的要約{合同期至少兩年})

3、預留不低於15停車位,方便甲方關係維護使用。

4、一切因車輛停放所導致的安全事故及管理責任,均有乙方承

擔,乙方有協助甲方收取物業費和維護業主關係的義務,並不得推辭。

十一、費用及繳納時間週期

1、管理費:管理費3500元/月,分季度提前預交,預交時間在每前一季末的15日前繳納下一季度管理費。

2、履約保證金:保證金於合同簽署當日足額繳納。乙方如無違約行為,甲方履約保證金自動續約於下一年。

十一、停車場相關檔案

1、員工行為規範

2、停車場各崗位服務操作規程

3、停車場接待投拆及處置服務程式

4、停車場事故發現、調查分析、處理服務程式

5、遇特殊情況處理的服務程式

6、車場崗位工作交接程式

7、受理泊位包租(固定車)業務服務程式

8、車場調入新員工的培訓

9、車場裝置、設施的報損及更新辦理程式

10、逐級報告制度

11、停車場車位使用

12、交接班制度

13、票據、停車卡、計時卡管理規定

14、停車場衛生制度

15、防火、防電機電安全措施機動車停車管理是一個嶄新的服務領域,又是物業管理企業開展多種經營,單項外包規避管理風險的必然途徑,停車規範化管理又是鄭州停車產業發展的必然趨勢。隸屬停車場管理中心管理的鄭州鑫地喜通停車管理有限公司努力以科學、嚴明、規範的管理,發揚“求實、創新、協作、敬業”的精神,以“抓規範、創品牌、樹形象、拓市潮的總要求進入停車場參與停車管理,時刻用“服務質量是企業的生命”的他務宗旨鞭策自己,力爭成為鄭州停車管理的一面旗幟!

停車場建設方案 篇13

為進一步改善我區機動車停放秩序和環境,增加停車資源有效供給,緩解停車供需矛盾,打造智慧停車建設管理運營新模式,著力提升新區停車服務水平,不斷提高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依據《天津市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實施方案》,結合新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總體要求和區委、區政府工作部署,健全完善政策法規,著力加強規劃引導,以市場化、法制化方式推動停車設施建設,提升停車綜合運營服務水平,有效滿足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合理停車需求,為改善全區公共秩序、打造宜居宜業環境、提升城市執行效率和增強城市綜合競爭力提供有力支撐。

(二)基本原則

1.資源統籌、規劃引領

統籌考慮現有停車資源供需情況、潛在可新增停車位的空間資源,通過精準規劃引領新區停車設施向精緻建設、精明運營邁進。

2.整體謀劃、突出重點

充分考慮區本級、開發區未來用地、產業、機動化發展態勢,統一規劃小汽車公共停車場、道路停車泊位、大貨車專業停車場。針對城區停車供需矛盾突出的重點商圈、大型醫院、老舊小區以及四個集港區的大貨車停車難問題提出實施方案。

3.政府引導、市場運作

加強頂層設計和政策引導,深化“放管服”改革,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堅持“誰投資、誰受益”原則,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投資運營城市停車設施的動力。

4.智慧管控、資源共享

加快引入科技手段,全力推進智慧停車運營管理平臺、停車誘導系統的建設應用,提升停車管理科技化水平,全面推廣錯時共享停車,有效盤活停車資源。

5.分割槽定價、調控需求

發揮價格槓桿作用,依據不同區域的人口就業崗位密度、公交服務水平、停車供需情況、道路執行速度,制定分割槽域差異化的停車收費分割槽,合理調控出行停車需求,引導居民向綠色交通出行方式轉變,緩解重點地區道路交通擁堵。

(三)主要目標

到20xx年,全區新增停車位不少於10萬個,其中隨各類地塊開發新建建築物配建車位不少於8萬個,新建各類公共停車場(樓)停車位不少於5000個,老舊小區內部挖潛車位不少於15000個,嚴格控制路內停車位。基本建成配建停車場、路外公共停車場、路內停車位相輔相成、互為補充的城市停車供給系統。居住小區、醫院、學校、交通樞紐等重點區域停車需求基本得到滿足,集港區大貨車佔道違停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建成濱海新區全域智慧停車平臺,示範性智慧停車場(樓)5處,示範性智慧道路停車場15處,聯網停車泊位數量不低於6萬個,經營性停車場(樓)統一電子支付比例超過80%,經營性泊位週轉率提高至2車次/天,泊位平均利用率不低於80%。濱海新區停車創新發展取得突破,停車平臺經濟與共享經濟初具規模,停車經營服務水平大幅提高。基本形成社會資本廣泛參與,資訊科技與停車產業深度融合,停車資源高效利用,行車有序、停車便捷的新格局。

到20xx年,全面建成供需相適、佈局合理、智慧高效、便捷可及、綠色低碳、群眾滿意的城市停車系統,為濱海新區建設生態、智慧、港產城融合的宜居宜業美麗濱海新城提供有力支撐。

二、重點任務

(一)緩解供需矛盾,有序推進停車設施規劃建設

1.開展停車資源普查,夯實工作基礎。開展城區重點片區(濱城核心城區生活區、南北片區生活區)現狀停車資源普查,掌握現狀國有公共停車資源分佈情況;構建停車基礎設施資訊資料庫。排摸公路橋下空間資源分佈情況,研判設定橋下停車場的可行性,整理形成資料清單;開展集港區大貨車停車供需調查。排摸市政道路橋下空間資源分佈情況,研判設定橋下停車場的可行性,整理形成資料清單。排摸閒置地下人防空間資源分佈情況,研判改建為地下車庫的可行性,整理形成資料清單。整理已收儲,近期無劃撥、出讓計劃的土地資源分佈情況,形成資料清單。排摸現狀未利用空地、邊角地資源分佈情況,包括政府權屬用地、企業自有用地等。(區城市管理委、區交通運輸局、區住房建設委、區公安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濱海新區分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

2.突出規劃引領。科學編制《濱海新區公共停車場發展規劃(20xx-20xx年)》,確定城區小汽車公共停車設施規劃佈局方案、集港區大貨車專業停車場規劃佈局方案。組織社群居委會開展轄區內公共停車場建設需求調查,提供建設需求清單。依據《發展規劃》及各方投資意向,制定全區公共停車場建設行動計劃,形成公共停車場建設專案清單,持續滾動更新,有序推進專案實施。(區城市管理委、區住房建設委、區公安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濱海新區分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

3.加大居住小區基本停車位供給。多措並舉,下大力解決老舊小區停車難問題。組織開展居住小區內部停車位挖潛、擴容工作,充分利用小區內部零星空地、邊角地,見縫插針設定停車泊位;通過平改立,提高單位面積泊位供給量。合理利用老舊小區周邊次、支路等設定臨時停車位。條件許可的情況下,鼓勵周邊企事業單位專用停車場有償對社會開放,緩解小區夜間停車難問題。開展老舊居住小區停車自治試點,充分發揮街鎮、社群居委會、業主、社會資本作用,探索停車設施共建、共管、共享新模式。嚴格執行天津市停車配建標準,同步配建停車設施,做好配建停車設施驗收資訊資料報送工作。(各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區住房建設委、區城市管理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濱海新區分局、區消防支隊)

4.合理滿足出行停車需求。建設集約化的立體停車設施,“十四五”期間著力解決城區重點商圈、大型醫院等地區停車難問題。選取3個示範建設專案,分別為泰達國際心血管醫院新建停車樓工程、海河外灘綜合服務中心專案(停車樓)、天津市第五中心醫院新改擴建及改造工程。利用空閒廠區、邊角空地、待建土地或具備條件的橋下空間建設臨時停車場。選取杭州道街洋貨輕軌站興港橋作為試點,設定橋下臨時停車場。集港區建設大貨車專業停車場示範專案。推進醫院停車改革試點,積極引入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運營,提高停車效率和服務質量。(區城市管理委、區住房建設委、區衛生健康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濱海新區分局、區應急局、區公安局、區消防支隊、區交通運輸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區建投集團)

5.便捷停車換乘。結合地鐵站同步規劃建設“停車+換乘”停車場,引導綠色出行,減少進入重點地區機動車流,緩解交通擁堵。推進公路客運站、鐵路客運站、客運碼頭和城市常規公共交通樞紐等換乘停車設施建設,便捷客流集散。(區發展改革委、區住房建設委、區城市管理委、區交通運輸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濱海新區分局)

6.盤活存量停車資源。大力推動停車資源共享利用,啟用閒置車位,支援停車企業通過網路化智慧化手段有效聚合零散車位、零散時間、零散需求,讓現有停車資源“活起來、用起來”。推動機關、企事業單位推出一批停車資源共享示範專案,鼓勵寫字樓、居住小區等停車設施錯時共享,提升停車設施使用效率。(區城市管理委、區商務和投促局、區委網信辦)

(二)規範路內停車,加大停車秩序綜合治理

7.加強路內停車位管理。完善區級道路停車位設定稽核程式,定期對道路泊位使用效果進行評估,動態調整道路泊位。運用科技手段提升路內停車管理設施,加快實現無感支付;建立全區路內停車電子收費平臺,實現路內停車“一網統管”。(區公安局、區城市管理委、區建投集團、區委網信辦)

8.強化停車秩序治理。廣泛宣傳,加大違法停車治理力度,維護良好停車秩序;嚴管人行道違停行為,保障行人路權。加快新能源公交場站建設,逐步消除公交佔道停車。嚴格按照規定標準設定消防通道並實行標識化管理,依法查處堵塞消防通道等停車行為,確保生命通道暢通。(區公安局、區交通運輸局、區消防支隊、區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濱海新區分局)

(三)規範經營性停車設施軟硬體環境,提升停車運營服務水平

9.規範經營性道路停車泊位設定。督促經營企業規範道路停車泊位標線、標誌牌等軟硬體設施的設定。(區城市管理委、區公安局)

10.整改非法經營性停車設施。逐步減少非法經營性停車場及非法經營停車泊位數量。(區城市管理委、區公安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

11.查處停車設施違法違規收費行為。逐步減少停車設施違法違規收費比例。(區市場監管局、區公安局)

(四)創新智慧服務,提高停車設施智慧化水平

12.創新管理服務模式。推動公共停車資源整合和智慧化改造,開展線下市場化運營服務。推動建設新區統一智慧停車運營管理平臺,整合路內、路外公共停車資源,建立一體化智慧停車體系。實現線上服務和數字化運營,打造平臺經濟和共享經濟示範專案。引導停車企業開發移動終端智慧化停車服務應用,整合資訊查詢、車位預約、停車誘導、電子支付等功能,提升市民停車便利度。鼓勵停車服務企業依託信用資訊提供收費優惠、車位預約、通行後付費等便利服務。研究拓展電子不停車收費系統(ETC)等電子化收費方式在停車場(樓)的應用,提升服務效率。推動各物業小區、商業綜合體、公益類建築等配套停車場資料接入新區智慧停車運營管理平臺,發揮平臺規模效應。(區城市管理委、區發展改革委、區交通運輸局、區委網信辦、區住房建設委、區建投集團)

13.支援停車產業發展。鼓勵停車裝備製造與服務企業在智慧停車裝備研發、高精度地圖製作、系統軟體開發等方面自主創新,培育新區停車服務龍頭企業,規模化、專業化運營停車資源。壯大一批停車裝備製造與服務領域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結合新能源汽車推廣,加快停車場(樓)充電設施建設。加強5G基礎設施建設,打造一批智慧停車應用場景專案。(區工業和資訊化局、區發展改革委、區城市管理委、區交通運輸局、區委網信辦、區建投集團)

(五)強化要素支撐,加大用地和資金保障。

14.完善用地政策。將公共停車場發展規劃成果納入區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並將永久性公共停車場規劃成果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做好公共停車場用地預留和控制。制定新區公共停車場供地實施細則;鼓勵以協議出讓方式供應公共停車場用地;分割槽域確定不同型別停車場用地基準地價;鼓勵利用短期無出讓計劃的儲備土地建設臨時公共停車場,分割槽域確定最低租金標準;採用租賃或先租後讓方式供應停車場用地的,租金標準應與出讓金標準相均衡。做好《天津市規劃用地相容性管理暫行規定》政策解讀和宣貫,鼓勵公共停車場投資方在不改變用地性質、不減少停車位的前提下,配建一定比例的經營性設施,增加營收來源。出臺土地分層開發實施細則,降低用地成本,明確產權歸屬,做好不動產登記。(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濱海新區分局、區財政局、區城市管理委、區國資委、各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

15.用好財政政策。強化路內停車經營權監管,實現路內停車經營收入反哺停車設施建設。積極爭取智慧製造等專項資金,支援高階智慧停車裝備研發及產業發展。積極利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資金支援停車設施規劃、建設。(區國資委、區財政局、區工業和資訊化局、區發展改革委、區公安局、區城市管理委)

16.創新金融政策。根據停車服務企業需求,探索利用停車設施經營權、預期收益等進行市場化融資,支援企業以市場化方式發行用於城市停車設施建設的專項債券,發展停車業務。吸引產業投資基金支援停車設施建設、智慧停車及創新服務等。在公共停車設施領域推進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盤活存量資產。(區發展改革委)

17.健全收費政策。執行本市機動車停車收費相關規定,充分發揮價格槓桿調節作用。執行本市“停車+換乘”優惠相關規定,緩解本區域交通壓力。(區發展改革委、區城市管理委、區公安局、區交通運輸局、區財政局)

(六)優化市場環境,完善管理主體

18.鼓勵市場主體參與。簡化審批流程,對小型停車設施專案和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的停車設施專案實行備案制。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全面參與停車設施建設、裝備研發、產品供應、維護保養、運營管理和資訊化建設。允許中小微企業和個人申請投資運營公共停車設施。(區政務服務辦、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濱海新區分局、區住房建設委、區城市管理委、區市場監管局、區工業和資訊化局)

19.加強建設運營監管。強化停車場(樓)專案建設監管。做好各類機械式停車設施裝置養護維護和監測,確保安全執行。加強對停車設施使用後監管,強化對停車服務企業服務質量、規範經營的監管,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區住房建設委、區工業和資訊化局、區城市管理委、區市場監管局)

20.健全停車管理制度。結合天津市機動車停車設施管理地方性法規,完善濱海新區停車管理制度,進一步明確各委辦局、各開發區管委會、各街道辦事處、各鎮政府停車方面職責分工,為各項停車舉措的實施提供保障。(區城市管理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濱海新區機動車停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採取雙組長制,陳波副區長、陳玉東副區長任組長,各相關委辦局、開發區、街鎮為成員單位。

區機動車停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城市管理委。辦公室負責組織落實領導小組工作部署,包括細化停車方面工作任務分工,彙總相關責任部門任務分工完成情況;負責聯絡區政府辦,組織召開停車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協調、推動涉及停車場建設、綜合運營服務等工作。

(二)推進執法聯動

結合道路交通亂點、堵點,加大違法停車管控力度。強化科技裝備應用,深入推行文明停車勸導制度,發揮路內停車泊位管理員作用。綜合治理違規經營、改變停車場使用用途和挪作他用、不按要求接入相關資料、佔用路內停車泊位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三)做好宣傳引導

廣泛宣傳停車綜合運營服務提質增效工作中的新舉措和新成效,圍繞當前城市停車治理中群眾反映的問題,主動釋疑解惑,做好正面引導。重點宣傳停車共治、共享、分割槽差異化定價等措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環境效益,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援,努力營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濃厚氛圍。

停車場建設方案 篇14

為加快補齊城市停車服務短板,改善交通出行環境,完善城市功能,根據《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山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山東省公安廳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的實施意見》(魯建發〔20xx〕4號)和《臨沂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和改進城市停車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臨政辦發〔20xx〕138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科學規劃、分類施策,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建管並重、創新發展,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推動城市停車設施發展,到20__年,基本建成配建停車設施為主、路外公共停車設施為輔、路內停車為補充的城市停車系統;到2035年,佈局合理、供給充足、智慧高效、便捷可及的城市停車系統全面建成,為現代城市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主要任務和責任分工

(一)科學編制城市停車規劃。組織開展城市停車普查,摸清現有停車設施數量、佈局和利用情況,完善停車資源基礎資料庫。中心城區和各縣結合國土空間規劃和城市綜合交通體系規劃要求,20__年12月底前,編制完成城市停車規劃。在城市停車規劃、詳細規劃中,要合理確定公交場站的用地規模和佈局,加強出行停車與公共交通的有效銜接,結合公路、鐵路、機場、客運站和城市公共交通樞紐規劃換乘停車設施,優化形成以公共交通為主的城市出行結構。(市城管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嚴格落實配建停車要求。20__年底前,組織制定或修編居住建築和不同型別公共建築的停車設施、公交場站配建地方標準。醫院和大型商場、文體中心、寫字樓等公共建築應適當提高配建標準。在建設專案規劃設計條件中,要明確停車配建要求;在建設工程設計方案、規劃許可證(附圖)中要明確配建車位數量、位置,商住一體小區要詳細區分商業和住宅配建停車位數量和區域;對配套建設的停車設施,應當與主體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時驗收、同時交付使用,嚴禁少配或挪作他用。中心城區公共建築、旅遊景區、市場、商住一體小區、商務辦公樓等未按照規定的標準配建停車設施的`,應當予以補建。(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審批局、屬地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快建設公共停車設施。在公共交通樞紐、學校、醫院、居住小區、政務服務中心、商務辦公、旅遊景點等周邊區域,充分利用城市邊角地、零星地以及綠地、口袋公園、廣場、操場、體育場館、人防等現有設施場地,發揮其複合功能,大力建設立體停車樓、地下停車場、機械停車庫等集約化停車設施和露天林蔭停車場。將新增公共停車設施建設列入為民辦實事內容,制定年度計劃,明確組織實施主體。(市城管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人防辦、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市體育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結合老舊小區改造,對既有配建停車設施不能滿足業主停車需求的小區,可統籌利用業主共有用地施劃停車位、增建停車設施,並給予辦理相關手續。(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城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制定沿街開放區域停車泊位施劃導則,統籌利用沿街開放區域施劃停車泊位,統一規範建築物退線區停車泊位設定,納入全市智慧停車管理平臺統一運營管理。(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市市場監管局、臨沂城發集團、屬地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路內停車泊位設定。科學制定路內停車策略,平衡停車需求,在老城區、老舊小區等剛性需求區域,合理增加道路泊位,靈活設定全天停車、夜間免費停車、非高峰期限時停車、即停即走等分時段泊位。建立路內泊位公示制度,完善停車泊位標誌標線,綜合運用現場查處、執法車攝錄、監控裝置抓拍等措施和智慧檢測方法,加大對違法佔用道路停車、殭屍車、不規範停車、擅自改變道路停車泊位用途、挪作他用行為等查處力度,及時拆除私自用於佔用道路停車泊位的地樁、地鎖及各類雜物。完善路內停車泊位收費政策,讓利於民,加大路內停車免費時長,降低夜間收費標準,縮小計費單位時長。新改建公共停車設施營業後,減少或取消周邊200米範圍內路內停車泊位。(市公安局牽頭,市城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臨沂城發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動機關事業單位車位共享共用。分批組織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涉密及重點安保單位除外)停車場對社會錯時免費開放。制定相關政策和配套管理服務制度,採用黑名單、信用評級等方法,加強停車秩序管理。20__年8月底前,公佈第一批名單,20__年10月底前公佈第二批名單。鼓勵有條件的商業區、居民區的車位所有人、管理人錯時對外開放、有償使用、收益分享。(市委機關事務管理辦公室、市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大資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國資委、屬地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停車服務管理。利用現代資訊科技,建設智慧停車平臺,制定智慧停車聯網接入技術規範和標準,取消經營性停車場登記備案制度,實行停車設施資訊聯網登記制度,逐步實現全市停車資訊全面聯網,停車設施統一監管。依託智慧停車平臺,建設智慧停車誘導服務系統,為公眾停車提供實時引導、泊位搜尋、收費資訊、無感支付等停車全流程服務。加強停車難重點區域綜合治理,將停車設施規模和佈局納入詳細規劃編制審批,通過在換乘停車場增設擺渡車、限定停車時長、鼓勵工作人員乘坐班車、合理施劃道路停車位、合理制定停車收費標準、及時釋出車位動態資訊等方式,緩解公共場所周邊停車難。加強對公共停車場改變用途、挪作他用、私設停車場、無照經營等行為的查處。加大違法停車治理處罰力度,及時依法拖移違停車輛,切實根治車輛亂停亂放。加快停車誠信體系建設。指導停車行業協會出臺停車場管理行業規範,引導會員企業加強停車行業自律建設。(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大資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民政局、人民銀行臨沂市中心支行、臨沂城發集團、屬地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組織保障

(一)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優化停車場建設模式,創新投融資方式,多措並舉籌集建設資金。鼓勵將停車專案打包,規模化運營。研究出臺土地分層開發實施細則,採用長期租賃、先租後讓等方式供應停車設施用地。在符合城市停車規劃前提下,企事業單位利用自有建設用地增建公共停車場的,可不改變現有用地性質及規劃用地性質。符合《劃撥用地目錄》的停車設施用地,可按劃撥方式供地,劃撥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用途。公共停車設施專案符合產權辦理條件的,可整體辦理不動產登記。對不符合當前停車設施管理形勢的制度檔案進行清理或修訂,推動制定或修訂地方性停車設施建設管理相關規章制度。(市發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行政審批局、市城管局、屬地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加強停車收費管理。健全由市場決定價格的停車收費機制,政府定價主要限定在具有公益性特徵和自然壟斷經營特徵的停車設施,停車收費標準應及時向社會公開。停車收費定價應實行差異化定價,按照中心城區高於周邊地區、路內高於路外、地上高於地下、白天高於夜間的原則確定,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普通住宅車位租賃費和普通住宅前期物業停車服務費、車位場地使用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其他物業的機動車停放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其停車服務費標準,由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服務企業約定;其車位場地使用費的收費標準由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大會授權的業主委員會確定;長期使用物業管理區域內規劃的車位或佔用公共區域停放機動車的,可以按月收取停車服務費或者車位場地使用費;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可以按小時收取,但停放未超過二小時的應當免費。其他停車場鼓勵30分鐘以內短時停車免費。逐步縮小計費單位時長。(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局、屬地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全面推行電子計費,推廣使用視訊樁、高位視訊等資訊化管理手段,實現無人值守、自動計費繳費,推廣使用“ETC”“先離場後付費”等快捷收費方式。加強對停車設施收費公示的監督管理,嚴厲查處未按定價或公示價格亂收費的行為。建立完善公共資源停車收費管理體系,嚴防停車收費中的群眾身邊腐敗。(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國資委、屬地政府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完善工作推進機制。建立中心城區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中心城區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加強部門間的政策協同和聯動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縣區政府(管委會)是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的責任主體;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落實配建停車標準的主管部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是建設專案配建停車設施主管部門;市城管局是城市停車規劃編制和公共停車設施建設推進主管部門;市公安局是道路停車管理主管部門;市發展改革委是制定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機動車停車設施停放服務收費標準的主管部門;市市場監管局是停車收費的監督檢查主管部門;其他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做好相關工作。

停車場建設方案 篇15

【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加強天池景區停車場安全管理,減少車場安全事故的發生,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置所發生的事故,確保車輛、財產安全。

(二)編制依據

依據《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天池景區車場管理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天池景區範圍內所有停車場地的應急工作。

(四)基本原則

在天池管理委員會統一領導下,綜合執法處負責制訂和協調組織實施本預案。本預案在具體實施時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由綜合執法處負責處置,需其他部門配合協作的,由主要負責人對接。

【預案啟動條件】

車場管理人員發現情況後報告天池管理委員指揮中心後,經天池管理委員會指揮中心值班指揮批准,立即啟動本預案,採取應急處置措施。

【領導機構及職責】

總指揮:指揮中心當日值班縣級領導

副總指揮:指揮中心當日值班科級領導

組長:陶發文

成員:稽查大隊大隊長及各中隊

【執行機構及職責】

稽查大隊各中隊:

大隊長:陳志偉

成員:劉偉、李曉虎、劉團結

應急處置隊伍:

三個分隊、一個後勤隊,具體負責現場處置及後勤保障工作。

第一應急分隊:(稽查大隊一中隊)

隊 長:劉偉   聯絡電話:

副隊長:鄭延濤聯絡電話:

隊員:鄭延濤、王磊、阿依古麗、王新川、哈力、唐吉寶、王武飛、藺維江、任勃、顧衛東

第二應急分隊:(稽查大隊二中隊)

隊長:李曉虎聯絡電話:

副隊長:舒冬林聯絡電話:

隊員:海達爾別克、哈吉胡瑪爾、李海婷、趙文彬、徐建國、阿迪力、王照翔、王明輝、閆軍

第三應急分隊:(稽查大隊三中隊)

隊 長:劉團結聯絡電話:

副隊長:劉昌輝聯絡電話:

隊員:張陽、黃永鵬、嚴志洋、海來提、牛永進、劉釗、阿黑、瑪莉亞、李健江

第四應後勤隊:管委會物業10人

隊 長:亓彥超聯絡電話:

成員:蔣桂萍、瑪合皮扎、李正權

【預警機制】

視訊巡控系統預警;巡更人員預警

【情況報告及具體處置辦法】

搞好車場管理工作,必須始終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充分利用視訊監控系統進行監測。天池管理委員會指揮中心接到報告後應及時報告管委會有關處室負責人:

1、車輛損傷事故(指無人受傷)處理:

車場內若發生交通事故,管理人員應立即控制現場,中隊負責人迅速趕往現場處理,設定隔離區域,防止肇事車輛及人員逃逸,並將現場情況向指揮中心彙報。指揮中心處理人員到達現場後,要求肇事當事人如實反映事故經過,並進行拍照取證,做好相應事件發生的經過記錄,同時,迅速聯絡受損車主到現場進行調解及保險報案理賠事宜。

2、車場傷亡事故處理: 車場內發生傷亡性交通事故 :

車場管理人員應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將傷者送往醫院,同時,應迅速向公安機關報告,對現場進行拍照取證,保護好現場,做好現場情況及事件經過的記錄。

3、車場內發生車輛自燃或因人為失火造成的火災事故處理:

管理人員應迅速通知指揮中心,由指揮中心處置人員趕赴現場並同時通知消防部門。現場管理人員及時疏散人群,就近尋找消防用具進行撲救,設定隔離區域。

4、車輛堵塞車道的情況處理:

在停車場出入口處若出現車輛滯留的現象,工作人員應及時進行疏導。若遇車主故意開車堵塞通道的情況,工作人員應保持冷靜,禮貌勸服;對於仍不駛離的,通知交警有關部門處理。

5、如因駕駛技術等人為原因造成車場公共設施損壞的,應由當事人照價賠償。

6、在無法確定肇事車輛和人員時,經報請指揮中心處置人員同意,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告或者通知保險公司前來處理。

7、屬於天池管委會責任的,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賠償。

【應急響應】啟動應急預案-→情況報告-→電話(對講裝置)排程-→應急分隊到達現場-→按照不同情況給予處置-→重大情況彙報分管領導-→通知物業中心及其他有關部門恢復或清理場地-→結束。

【善後恢復】

突發事故處置完成後,及時通知物業及後勤部門恢復(清理現場)。

工作結束後,要及時進行全面工作總結,總結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和應吸取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根據要求上報調查報告。

【培訓與演習】

培訓:

培訓目的:對車場突發應急預案涉及的組織機構和人員按照應急預案規定進行培訓,達到預案一旦執行,則各就各位,各司其職,將損失降低到最低。

培訓物件:指揮人員及應急分隊人員

培訓內容:職責演練,應急流程,善後恢復

培訓計劃:三期

培訓考核:達標,並納入員工績效考核體系

演習:

頻率:每年旺季到來之前演習一次

參加人:指揮人員、全體應急分隊隊長及成員

演練條件:模擬車場某項突發事件進行演練

【附則】

(一)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天池管理委員車場突發事件的應急措施,預案實施後由執法處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報天池管理委員會批准。

(二)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天池管理委員會綜合執法處負責解釋。

(三)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停車場建設方案 篇16

為保證小區車輛收費工作順利進行,合理制定收費標準,更好的為業主提供車輛停放業務,逐步改善車輛停放服務功能,規範收費管理秩序。制定方案如下:

一、小區內共有露天、半封閉車位470個,不包括已出售車庫,分別以0—8字頭進行編號,其中半封閉車庫20個。

二、據統計小區露天停放車輛為497輛(不含私家車庫停放車輛)。其中雲AA9字頭的有65輛,雲O字頭的有21輛,警車有5輛,軍車有3輛。為解決車輛多車位少的問題,所有露天車位不另收車位租金,均視為臨時車位提供泊車。

三、車位不足的補充方案:

對二區值班室至門診路口靠右邊可規劃40個車位的位置補充規劃,做到合理化利用,解決車位緊張的問題。

四、起用IC卡系統,在IC卡系統使用正常的'情況下實施刷卡收費執行:

1、現有IC卡1000張,需重新制作圖案用不乾膠張貼(每張費用元,含正面背面。),正面金牛圖案,背面為提示內容。

持卡須知

1)領取IC卡時須交納押金。

2)按有關規定,本小區收取的費用為場地佔用費,非保管費。

3)一車一卡,專車專用,因有圖象對比,請勿借給他人使用,請妥善保管,若有遺失及時掛失。

4)駕駛員必須嚴格按照IC卡智慧停車收費系統指示操作。

5)進入小區的車輛請按位停放,服從管理。

6)本卡必須隨身攜帶,嚴禁存放車內,以防車輛被盜,違者後果自負。

2、臨時卡、月卡、半年卡、年卡以不同顏色進行區分識別。

3、收費標準報物價部門批准後錄入電腦系統自動計費。

4、收費軟體的安裝除錯由捷順公司負責完成,費用在900元左右。

五、制定車輛停放規定(附後)

六、收費標準

1、參照昆明市機動車停車場收費標準(小區內場地佔用收費標準)的規定執行

1)轎車、小型客貨車(12座、4噸以下)半小時內含半小時不收費,半小時—1小時1元,1—3小時2元,3—6小時3元,6—9小時4元,9—12小時5元,12—24小時10元。

2)中型客貨車(16—22座)3小時以內2元,3—6小時4元,6—9小時5元,9—12小時6元,12—24小時11元。

3)大型客貨車3小時以內3元,3—6小時5元,6—9小時6元,9—12小時7元,12—24小時12元。

2、結合小區實際建議收費

1)轎車、小型客貨車(12座4噸以下)半小時內含半小時不收費,半小時以上—12小時(按正常收費標準下浮60%)收2元,12以上—24小時(按正常收費標準下浮60%)收4元,

2)中型客貨車(16—22座)半小時內含半小時不收費,半小時以上—12小時(按正常收費標準下浮50%)收3元,12以上—24小時(按正常收費標下浮45%)收6元,

3)大型客貨車半小時內不含半小時,半小時—12小時(按正常收費標準下浮%)收4元,12以上—24小時(按正常收費標準下浮33%)收8元。

七、收費辦法

1、小區車輛實行辦理月卡、半年卡、年卡,對已購買車庫的車輛辦理長效卡。對20個半封閉式車位進行出租(7幢3號、4號2個,16幢4號、9號2個,17幢4號、9號2個,18幢9號4個,25幢—26幢之間10個。),每個車位以大小不等收取130—150元/月租金。

2、轎車、小型客貨車(12座、4噸以下)月卡(按正常收費標準下浮67%)100元,半年卡(打9折,90/月)540元,年卡(打8折,80/月)960元。

3、中型客貨車(16—22座)月卡(按正常收費標準下浮%)150元,半年卡(打9折,135/月)810元,年卡(打8折,120/月)1440元。

4、大型客貨車月卡(按正常收費標準下浮%)200元,半年卡(打9折,180/月)1080元,年卡(打8折,160/月)1920元。

5、辦理IC卡每張收取工本費50元,包括新辦、損壞、失效、掛失。

6、一切車輛均按以上標準實施收費。

八、建議收費時間:3月1日

停車場建設方案 篇17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住建廳、發改委、財政廳等7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加強城市停車設施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陝建發〔20xx〕1267號)精神,進一步緩解城市停車矛盾,切實改善城市出行環境,現就20xx年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問題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求為出發點,以解決中心城區停車設施供需矛盾為突破口,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引領、社會共治、公眾參與”的總要求,盤活存量,擴大增量,合理配置停車資源,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科學引導交通需求,創新資訊化應用,構建有序停車環境,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城市停車管理新格局,全面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規劃引領,保障供給。依據漢中市中心城區整體規劃,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資源,科學編制完善停車場專項規劃,優化停車設施佈局,切實保障用地供給,解決停車亂、停車難等靜態交通問題。

(二)堅持突出重點,統籌推進。聚焦醫院、學校、商場、黨政機關、體育場館等停車矛盾突出的區域,強化周邊停車秩序管理,充分挖掘資源潛力,著力增加停車設施供應,分割槽域、分路段穩步實施,以點帶面,整體推進。

(三)堅持簡政放權,共建共享。按照轉變職能、主動服務的工作思路,堅持政府投資和社會資本參與雙輪驅動,創新停車設施投融資機制。進一步簡化投資建設、運營管理手續,廣泛吸引社會資本投資城市停車設施建設,加快推進停車產業化發展。

(四)堅持資訊驅動,規範管理。加快智慧停車管理平臺建設,融通停車資源資料資訊,提升資訊化管理水平。充分發揮價格槓桿作用,合理制定停車收費標準,提升停車資源利用率、週轉率。完善停車設施建設、執行管理規章制度,健全長效監管機制,推動停車管理工作常態化、制度化和規範化。

三、主要任務

(一)修改完善停車設施專項規劃

統籌考慮中心城區停車現狀及長遠供需關係,結合城市區位特徵、停車矛盾等因素,按照差別化供給和需求調控的基本原則,明確停車設施佈局、規模和建設時序,修改完善具有前瞻性和長期性的停車設施專項規劃。(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

(二)科學配建建築物停車設施

加強建設專案管控力度,嚴把建設用地規劃、工程規劃等關口,保證新建、擴建、改建建築按照國家標準配建相應的停車設施,對不按要求配建停車設施的不予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和核發不動產權證,確保新建停車設施不欠“新賬”。(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三)盤活現有停車資源,擴大停車設施供給

1.挖掘道路資源擴充停車泊位。在不影響通行能力的情況下,可在符合條件路段單側或雙側規範施劃路內停車泊位。對已施劃車位的路段和新開通路段,可視具體情況增設車位。對較為寬敞、路面條件允許的廣場和道沿以上超過8米的人行道,在兼顧行人出行暢通的前提下增設停車泊位。(責任單位:市交警支隊、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漢臺區政府、南鄭區政府、濱江新區管委會、興漢新區管委會)

2.利用閒置資源增設停車泊位。在未開發空地、拆遷徵收空地、邊角空地上新增停車泊位,面向社會停放車輛。充分發揮人防工程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在不影響國土防空及戰時保障情況下,利用部分地下人防工程新增停車泊位。(責任單位:市自然資源局、市人防辦、市住建局、市城管局、漢臺區政府、南鄭區政府、濱江新區管委會、興漢新區管委會)

3.推進集約化停車設施建設。充分利用地上地下空間,引導醫院、商場、酒店等單位利用現有資源新建、改建、擴建停車設施,積極推進停車樓、機械立體停車庫等集約化停車設施建設。(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商務局、市衛健委)

4.整治規劃停車位挪作他用現象。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嚴格排查整治建築物配建停車位挪作他用現象,對規劃停車場、地下人防工程改作商場、超市等行為要求限期整改,恢復原規劃用途,增加停車泊位。(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人防辦、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

5.有效解決小區車位閒置問題。對中心城區部分小區配套車位只售不租、租價過高等問題開展集中整治,實行租售並舉,滿足小區業主停車需求。推動具備條件的小區配套停車設施面向社會開放,實行有償使用、錯時共享,充分釋放小區停車資源,緩解小區周邊停車難問題。(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城管局)

(四)實施差異化停車收費政策

充分利用價格調節機制,對我市中心城區機動車停車收費標準實行分割槽域、分時段、分路段管理模式,制定和調整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合理調控出行停車需求,引導機動車輛向城市中心外圍停放,提高停車泊位週轉率、利用率。(責任單位:市發改委)

(五)加大停車管理執法力度

健全停車執法聯動機制,綜合運用巡邏、執法車攝錄、監控抓拍等手段,嚴格查處機動車亂停亂靠、隨意侵佔人行道等違法行為,對佔用公共資源私設私劃車位的現象進行強力整治。加大對違規收取停車費的整治力度,規範停車經營秩序,實現停車管理執法全覆蓋。(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交警支隊、市市場監管局、漢臺區政府、南鄭區政府)

(六)優化城市交通出行環境

通過進一步增設公交線路、提高公交車發班頻次和優化公交、客運站點佈局等措施,有效擴大公共出行供給。提高共享單車管理水平,打造便民出行交通體系,引導市民綠色出行,進一步緩解交通壓力。對學校上、下學期間安排專人維護引導,減少接送車輛的通行干擾,改善學校周邊交通秩序。(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交警支隊、市教育局、漢臺區政府、南鄭區政府)

(七)提升停車管理資訊化水平

建立智慧停車管理系統,逐步將中心城區既有和新建的停車設施納入智慧停車平臺實施統一管理,利用手機APP、微信小程式等現代資訊手段,科學引導停車,減少尋位繞行時間,促進靜態交通高效運轉。(責任單位:市城管局、市智慧城市建設局、市交警支隊、漢臺區政府、南鄭區政府)

(八)加大政策支援力度

在國家政策允許範圍內制定規範減免、減稅降費等優惠政策,創新停車設施投融資機制,簡化停車設施審批手續,鼓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建設。統籌做好停車設施專案建設財政資金安排和管理工作,加大財政資金支援保障力度,對公共停車設施及老舊小區改造中新增的停車設施給予一定的資金補助,對單獨建設、超配建及結合建設的公共停車設施專案可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探索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建設公共停車設施,全力推進城市停車產業化發展。(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以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城管局局長為副組長,漢臺、南鄭區人民政府,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衛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人防辦、市智慧城市建設局、市交警支隊,興漢新區、濱江新區管委會為成員單位的`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工作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城市管理局。工作小組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和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統籌推進各項任務細化落實,及時總結工作經驗,不斷健全長效化停車管理機制。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相關部門、單位要進一步提升使命感和緊迫感,嚴格按照實施方案的任務分工,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相應工作方案,緊盯任務目標,採取靈活有效措施確保20xx年11月30日前完成工作任務。請各相關部門、單位將本部門、單位的工作方案及分管負責人、聯絡員資訊(姓名、職務、聯絡方式)報送至市委督查辦(市政府督查室),同時抄送市城管局。每月25日前將本月工作開展情況及相關印證資料(含整治前、整治中、整治後的影像印證資料)加蓋公章報送至市城管局,由市城管局彙總後向市委、市政府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三)堅持跟蹤問效。由市委督查辦(市政府督查室)對緩解中心城區停車難問題工作進行定期督查,對工作開展過程中動作遲緩、推諉敷衍、未按計劃完成任務的予以跟蹤督辦,推動工作有序開展。年底由市委督查辦(市政府督查室)牽頭,市城管局配合,對各成員單位完成情況進行驗收,並向社會進行公開,確保年度任務圓滿完成。

(四)加大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報刊、網站、微博、微信等平臺,積極宣傳城市停車管理工作中的典型經驗及相關優惠政策,發動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建設,共同補齊停車設施短板。大力開展交通文明宣傳活動,進一步提倡綠色出行,培養市民文明停車意識,爭取廣大群眾對停車管理工作的支援和配合,最終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

停車場建設方案 篇18

隨著經濟社會的迅速發展,“停車難”、“行車難”的警報也在縣城響起,特別是鳳凰古城及其周邊,更為突出。由於受用地的限制,停車泊位供求矛盾日益尖銳,“佔道停車”、“亂停亂放”現象尤其嚴重。

一、停車現狀

現狀停車是城市經濟發展的一大難題。由於歷史原因,城市大部分地段都沒有配建的停車場,僅在濱河東西路兩側近幾年新建的居住小區中配建有少量的停車位,且不能滿足小區內部居民自身的停車需求,更不用說解決外部公共停車的需求。

相關部門也曾多次進行停車場的規劃和建設,但由於特殊的地勢條件,土地成本昂貴,公共停車場的建設用地難以取得,即使有少量的可用土地也被土地所有者用來進行商業開發,從而取得建設停車場投資成本過大而無法取得理想的經濟效益。

二、停車政策

1、停車場發展模式:以配建停車場為主,路外公共停車場為輔,路內停車場為補充;

2、車輛擁有管理政策:推行車輛擁有者自備車位;

3、配建停車場建設政策:提高配建停車位指標,監督管理,嚴禁挪作他用;實行配建公共化;新建住宅採用較高標準配建停車場,按“一戶1.5車位”配建;

4、公共停車場建設政策:節省土地資源,形式靈活,總量控制,分散佈局;鼓勵民間資金投資,採用政府指導、市場經營模式;

5、路內停車政策:嚴格限制路內停車,控制路內停車總量;舊城區停車緊張的住宅區附近,可利用交通條件較好的'支路設定夜間路內停車場;

6、結合交通樞紐、重要公建建設公共停車場:在客運中心、公交車站、會展中心、體育中心等人流較為集中的地區配建公共停車場,有效解決停車問題。

7、停車場嚴格按照相關標準進行規劃建設,強化規劃、管理一體化;鼓勵和保障高科技應用,鼓勵機械式立體停車設施的建設和使用;並在主要地區建立停車誘導系統。

三、公共停車場規劃佈局研究

1、古城停車場:針對舊城區商業服務中心,結合古城復興改造,對古城中的一些沒有儲存價值的危舊民居進行拆除,同時結合古城內行政事業單位的遷出,整合出適量用地建設與古城未來居民數量相符的停車位,用來解決古城復興後少量的居民停車。

2、古城周邊地段停車場:對古城周邊風貌協調區,結合天橋路鳳橋段改造、榮澤路改造、後小河改造、濱河西路城中村改造和步行街兩側用地城中村改造等工程,在古城周邊規劃四處公共停車場,用來滿足古城復興後作為縣城旅遊景點的旅遊車輛停車需求,同時為古城商業配套服務。

3、結合城市交通發展戰略,在滿足服務半徑300米的條件下,本著佈局均衡、規模適中的原則,同時保證可實施性和可操作性,優先考慮用地的可得性,在城市各個區域規劃公共停車場,每個停車場的規模為100-200個泊位。

4、停車場建設的規劃控制:在城市規劃中,為停車場預留用地,為城市基本設施配套提供可持續性;結合交通基礎設施,政府出臺適當的優惠政策和條件,如零地價等,降低停車場的建設成本,在此基礎上,利用綜合開發,使停車場建設與商業開發相結合,通過政策引導,使停車場建設有利可圖,從而使停車場建設成為可能。

5、對於成片開發的地段,在規劃設計階段即加強停車泊位的數量控制,從而使小區車輛不進入公共停車位,減輕公共停車場的停車壓力。

停車場建設方案 篇19

為進一步加強城區交通秩序管理,緩解停車供需矛盾,合理使用城市公共資源,改善市民停車及出行環境,規範停車秩序,促進城區車輛文明停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條例》《貴州省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天柱縣城市管理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主導、統籌規劃、市場運作、協調發展”的原則,採取“劃定區域、限定時間、有償服務、分步實施”的方式,充分挖掘停車泊位資源,理順停車管理體制,加強停車管理,完善城市停車收費管理機制,促進車輛規範有序停放,改善城市交通狀況,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停車泊位管理辦法

(一)實施範圍

天柱縣城區道路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收費管理範圍包括鳳城街道、聯山街道、邦洞街道、社學街道集鎮區域,按照“分步推進、成熟一個、實施一個”的原則進行,新增加的道路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收費管理範圍由縣自然資源局(規劃)、縣住建局(市政)、縣公安局(交警)等部門另行確定。

1、道路泊位:濱河北路(便橋—廊橋)、濱河北路(廊橋—鑑江橋)、廊橋—觀音洞、北門街(平安小區道路)、鳳凰城(水印藍庭售樓部門口道路)、中心市場路(汽車租賃門口)、電信路(供電局旁中山路—濱河南路)、電信路(電信局—中山路)、中心市場路(水東門路—中心市場第二個轉盤)、中心市場路(中心市場第二個轉盤—清江路口)、鴻發街(擎天公司—擎天路)、凱旋路(東方國際KTV—金山大道)、凱旋路(家居廣場後門—擎天路)、司法局門口(擎天路—司法局)、南門路(老縣委門口—物資局)、婦幼保健站門口道路、胡家坪路(水印藍庭—中山路)、高龍路(濱河苑城—自來水公司旁)、高龍路(農發行—水岸星城旁擎天路)、凱旋路北段(東方明珠旁)、健龍路(中心嘉園售樓部—水岸星城)、民生商業街(教育局門口—水岸星城)、永華街(加油站後第二條路)、安居街(鳳城街道辦門口—擎天路)、擎天路—安居房(紀委門口)、新業街(威斯濱酒店後面道路)共計912個停車位,其他路段將根據城區停車位設定和交通實際情況分期分批逐步推行。

2、停車場:國資公司停車場、體育館停車場和縣影劇院停車場。

(二)收費時間

1、道路路內泊位:7:00-20:30

2、停車場:0:00-24:00

(三)收費標準

道路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收費按照價格主管部門批准的標準執行,不可上浮,經營者可根據經營的實際情況制定充值、折扣、包月、包年等優惠。

車型分類:12座(含12座)以下客車及2、5噸(含2、5噸)以下貨車為小型車;12座以上客車及2、5噸以上、10噸(含10噸)以下貨車為中大型車;10噸以上貨車為超大型車。

1、路內泊位停車服務收費標準:

(1)小型車:30分鐘內免費,超過免費時段1小時內收費3元,1小時後每超過1小時加收2元,停車不足1小時按1小時收費,每天單次最高累計收費不超過18元。免費停放時段20:30-次日7:00。

(2)對執行任務的軍車、制式警車、消防車、搶險救災車、辦案執法車、處理突發公共應急車輛免收停車費;對執行緊急服務的救護車、市政設施維護車和殯葬車免收停放服務費。

2、停車場停車服務收費標準:

(1)小型車,30分鐘內免費,超過免費時段1小時內收費2元,1小時後每超過1小時加收2元,停車不足1小時按1小時收費,夜間20:00-次日8:00最高累計收費不超過10元,每天最高累計收費不超過18元。

(2)中大型車,30分鐘內免費,超過免費時段1小時內收費4元,1小時後每超過1小時加收2元,停車不足1小時按1小時收費,每天最高累計收費不超過25元。

(3)對執行任務的軍車、制式警車、消防車、搶險救災車、辦案執法車、處理突發公共應急車輛免收停車費;對執行緊急服務的救護車、市政設施維護車和殯葬車免收停放服務費。

(4)同一車輛在同一停車場24小時內多次進出停放,最高按一天收取停車費。停放超過24小時按收費標準重新累加計費。其他車型停放的按所佔車位數計費。

(四)收費方式

現金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寶支付、微信公眾號支付、小程式支付、智慧停車APP支付。

(五)收費實施時間

1、體育館停車場、影劇院停車場自20xx年11月22日中午12:00起開始計費。

2、路內泊位自20xx年12月8日中午12:00開始計費。

(六)建設管理模式

天柱縣擎天城鎮建設開發有限公司,通過競拍取得了天柱縣城區路內泊車位和停車場20年特許經營權。由天柱縣擎天城鎮建設開發有限公司負責停車泊位勘劃、停車場建設及相關配套裝置設施實施,並組建管理、收費隊伍,統一服務標準、統一執證上崗。

(七)其他配套設施

1、標識標牌:路內停車泊位,在收費路段設立收費明碼標價牌;停車場泊位,在停車場入口處設立收費明碼標價牌。

2、監控系統:路內停車泊位,綜合利用公安系統天網工程資源;停車場,按規定加裝視訊監控裝置。

三、政策措施

1、違法停車:對於不按規範亂停亂放的車輛,依法嚴厲處罰。

2、逃逸停車費:對欠繳停車費的,停車管理員有權要求其補繳停車費,或拒絕為其提供停車服務。對惡意逃避繳納停車費達三次(含三次)以上的,系統將其錄入停車管理系統“黑名單”。

3、裝置的保護: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設定、撤銷道路停車泊位,不得損壞和擅自拆除道路停車泊位設施;不得妨礙道路停車泊位功能。

4、收費保障:在停車收費管理區域使用停車泊位停放車輛,停車人應當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按照劃定的車位,停車入位,依次按朝向順序停放車輛,按標準繳納車輛停車管理費。

5、安全隱患:嚴禁在車輛內放置或裝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險、違禁物品。

6、超大型車只能停放在指定地點,嚴禁停放在路內泊位內,避免影響城市形象。

7、鼓勵社會、單位及個人依法建立停車場以緩解城市停車壓力。

四、組織保障

為保障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停車管理工作順利實施,成立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停車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常務副縣長任組長,縣委常委、縣委宣傳部部長和縣人民政府分管城市建設工作領導共同任副組長。成員單位及職責為:

縣住建局:制定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暫行管理辦法、確定可建的路內泊位、可經營的停車場、確保路內泊車位和停車場產權無糾紛。

縣發改局:制定收費標準、負責收費依據的解釋和收費的監督。

縣公安局:對天網監控範圍內路段發生停車糾紛提供影像資料、加大力度對路內泊位及停車場的巡查,預防治安事件發生。

縣市監局:對車輛停放服務收費進行監督管理及執法。

縣公安交警大隊:負責縣城區路內泊位、停車場建設過程中的車輛清場、維持交通秩序、制止車輛亂停亂放,提醒告誡多次欠費的車輛。

縣委宣傳部:對縣城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收費及標準進行宣傳、對欠費和亂停亂放影響市容市貌的現象進行曝光。

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對佔用停車位的障礙物進行清除,制止不按規定佔用泊車位的現象、按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暫行管理辦法的規定執法。

各相關街道辦事處:與各部門共同維持文明城市的建設,保障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停車管理工作順利開展。

天柱縣擎天城鎮建設開發有限公司:加強對收費人員的管理、執行天柱縣城區路內泊位和停車場暫行管理辦法、嚴格按照發改局的批覆收費、做好群眾的投訴建議及諮詢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高度重視。

為規範停車秩序,促進城區車輛文明停放,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各責任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充分認識天柱縣城區道路路內泊位和停車場專案建設的重要意義,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強化責任擔當,確保專案順利實施。

(二)統籌推進,形成合力。

各責任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充分發揮部門職能作用,切實解決好專案建設和收費管理過程中出現的矛盾問題;牽頭部門要本著對工作認真負責的'態度,加強對業務工作的指導;承擔專案推進工作的責任部門,要強化政治責任感,切實推進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齊抓共管,形成合力,確保各項工作有序推進。

(三)加強宣傳,積極引導。

理順停車管理體制,加強停車管理,完善城市停車收費管理是改善城市交通狀況,提升城市文明建設的有效途徑,各級各部門要強化政策宣傳工作,提高宣傳的針對性、實效性,發揮好宣傳工作思想引領和輿論導向的作用,凝聚正能量的傳播力、引導力和公信力,為城區停車管理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停車場建設方案 篇20

隨著小區管理的新時代要求,智慧社群、平安小區逐漸成為時代居民的迫切的呼聲,智慧停車場系統及其他系列的安防裝置結合起來,為建設智慧社群、平安小區提供有效的途徑,通過科學的管理辦法,實現小區的智慧化管理成為主流。

下面是小區停車場系統的實現方案

一、工程施工主要材料、工具要求

1、出入口控制機、自動道閘等包裝應完好,材料外觀不應有破損,附件、備件、工具應齊全;

2、工程施工佈線標準、線材規格型號、應符合停車場工程設計要求及標準停車場的有關規定;

3、攜帶好齊全的相關單據,及資料。

二、工程施工佈線技術要求停車場系統佈線不僅要求安全可靠,而且要使線路佈置合理、整齊,安裝牢固。線纜在建築物內安裝要保持水平或垂直,並應加套管保護和使線纜固定穩妥美觀;220V強電與訊號線要分開鋪設,更不能穿在同一管內,距離大於50CM。

並且所有走線都必須套管,PVC管和鍍鋅管都可以,避免老鼠咬斷線路引起故障。

若線路中間有斷點,需將斷點用烙鐵焊上並做好絕緣處理;佈線時一定要對線纜做好標記,方便以後的安裝、除錯和維護。

電源線出入口道閘、出入口控制機需要220V電源,採用三芯遮蔽線(RVVP3x1.5),一般接到專線UPS專線供電,在某些情況下AC220V電源也可就近接取,但應符合相關規範,要確保系統中AC220V插座中的地線真實接地。

聯網線

停車場聯網方式可以分為:485通訊、TCP/IP通訊、RS422通訊等485聯網線必須採用遮蔽雙絞線RVVSP2x0.5,485匯流排長度,理論上是可以達到1200米,建議不要超過1000米。

如果超過請選用485HUB或者中繼器來改善通訊環境。為了保證通訊的穩定,在通訊線末端接電阻,或者把所有的遮蔽層都連線起來,末端可以懸空或者根據情況接到大地上。485網路必須是匯流排型結構,不允許全部或區域性星型結構。TCP/IP聯網線可以選擇超五類非遮蔽雙絞線,控制機到交換機或HUB的距離要小於100米。

裝置要求:

遠距離讀卡器訊號線(讀卡器—控制機):讀卡器訊號線使用四芯遮蔽線(RVVP4x0.5);

按鈕線(管理室按鈕—道閘):按鈕線使用四芯遮蔽線(RVVP4x0.5);

對講線(對講主機—對講分機):對講線使用兩芯遮蔽線(RVVP2x0.5),對講線應遠離強電,電磁干擾環境;

顯示屏訊號線(顯示屏—控制機):訊號線採用兩芯遮蔽線:RVVP2x0.5,為了使訊號線不受到干擾,在鋪設時要與電源線分開鋪設;

控制線(道閘—控制機):標準停車場控制線採用四芯遮蔽線(RVVP4x0.5),簡易停車場(MAC板子)採用兩芯遮蔽線(RVVP2x0.5),具體情況根據停車場型別來定;

視訊線(攝象機—控制室電腦):視訊線採用SYV75x5視訊線,不要與其它強電系統在一起,應保留500mm距離。

三、工程施工布管(布槽)技術要求

線管(線槽)佈線有明線和暗線兩種,明線管要求橫平豎直、整齊美觀。暗線管要求管路短、暢通、彎頭少。線管(線槽)的固定、線管(線槽)在轉彎處或直線距離每超過1.5米應加以固定。

在不進入盒(箱)內的垂直管口,穿入導線後,應將管口作密封處理。在門禁佈線時直線管的管徑利用率應為50%~60%,彎管的管徑利用率應為40%~50%。在施工過程中如出現特殊情況需要調整修改的話,必須經過公司領導和客戶認可後方可施工。

在施工佈線線管(線槽)時有時需要確定開槽:開槽應根據以下原則:

①路線最短原則;

②不破壞原有強電原則;

③不破壞防水原則;

④確定開槽寬度:根據訊號線的多少確定PVC管的多少,進而確定槽的寬度;

⑤確定開槽深度:若選用16mm的PVC管,則開槽深度為20x25mm;若選用20mm的PVC管,則開槽深度為25x30mm;

⑥線槽外觀要求:橫平豎直,大小均勻;

⑦線槽的測量:暗盒和配線箱槽獨立計算,所有線槽按開槽起點到線槽終點測量,若線槽寬度超過80mm按雙線槽長度計算;

⑧封槽:封槽後的牆面、地面不得高於所在平面,應與原平面相平。

四、裝置安裝技術要求

1、出入口控制機、自動道閘

控制機距相對應道閘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三米(出入口雷同);

裝置應垂直於水平地面,傾斜角度不大於1°;

箱底與地面接觸緊密,間隙出用水泥抹平密封;

箱體不應超出車道線,最小距車道邊緣5釐米;

裝置固定要牢固,不存在搖晃的情況,並應該在抵受100kg/s衝力時裝置不移位不鬆動;

入口控制機應安裝於車輛前進方向的左側,便司機從車輛左側視窗讀卡。

2、顯示屏

顯示屏應垂直於水平地面,傾斜角度不大於1°;固定於司機容易看到並易於倒車的位置。

3、道閘控制按鈕

道閘控制按鈕安裝在人員方便操作的地方,具體情況根據現場來操作。

五、地感線圈技術要求

1、線圈材料:標準Φ0.75mm耐高溫鍍錫線;

2、周圍50公分範圍內不能有大量的金屬,如井蓋、雨水溝蓋板等;

3、周圍1米範圍內不能有超過220V的供電線路;

4、作多個線圈時,線圈與線圈之間的距離要大於2米,否則會互相干擾;

5、標準3米寬馬路,地感線圈的尺寸為2米長1米寬,角上做45°、20釐米長的切角;

6、線圈與馬路邊的距離在50釐米左右,線圈為垂直疊加繞3xx8圈,總長度在30x40m;

7、埋設線槽切割引數:寬度3x5mm、深度40x50mm,深度和寬度要均勻一致,應儘量避免忽深忽淺、忽寬忽窄的情況;

8、線圈應與道閘或控制機處於同一平衡位置;

9、線圈引出的兩根線應該雙絞,密度為每米不少於50結,未雙絞的輸出引線將會引起干擾。輸出引線長度一般不應超過5米。由於探測線圈的靈敏度隨引線長度的增加而降低,所以引線電纜的長度要儘可能短。

六、安全島技術要求

安全島主要是起擺放裝置以及防止車輛撞擊裝置的作用。如因馬路寬度限制裝置安裝於路邊時,應在路邊做裝置安裝地基。安全島施工注意事項:

1、如裝置安裝地基尺寸應比裝置實際尺寸大10釐米以上,防止固定裝置時膨脹螺絲將地基脹破;

2、安全島應高出地面約10cmx15cm;

3、如裝置安裝的地面為水泥基礎時,地基可直接在地面上鋪設,但鋪設的地方應該以星型每間隔25釐米打一根鋼筋(Φ20以上),鋼筋應深入地面不低於5釐米、外露不低於5釐米;

4、如裝置安裝的地面為瀝青基礎時,地基可直接在地面上鋪設,但鋪設的地方應該以星型每間隔25釐米打一根鋼筋(Φ20以上),鋼筋應深入地面不低於20釐米、外露不低於5釐米。

七、系統檢查測試

安裝前檢查:在安裝裝置前需提前將裝置品種、數量核對安裝合同,確定無誤後從庫房領出裝置。當裝置從庫房中領出後,需對全部裝置逐一測試,以檢測裝置是否正常,避免在安裝時帶來麻煩。

停車場建設方案 篇21

為給社群居民提供良好的生活居住環境,提升社群整體服務形象,確保停車場的正常使用及車輛安全。經20xx年3月1日兩委會討論同意,將光明社群36棟—37棟之間機動車停車場租賃外包,具體方案:

一、承包地點:

“光明苑”機動車停車場——36棟和37棟之間,承包面積1600㎡

二、承包要求:

1、按相關規定執行,只能用於停放機動車車輛,不能經營其他專案,更不能搭建其他建築物。

2、管理好停車場內的公共設施。

3、做好停車場的清潔衛生,按時交納垃圾清運費。

4、管理好車輛的進出通行。

5、車輛被盜及損壞由乙方自行負責,社群不承擔任何責任。

6、不得更改停車場的使用性質,不得轉讓他人。

7、對停車場的安全、治安、消防全部由乙方自行負責。

三、承包期限一年。

20xx年4月1日—20xx年3月31日。

四、租賃價格及方式:

1、通過社群採購小組和監委會成員詢價,參照往年租賃價格,社群兩委會討論通過,租賃底價為:元/年,由社群發租賃公告,採取比選方式,高價中選,乙方先交費後使用,如在規定的時間未交清承包費,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管理權。

2、乙方在租賃承包期間,必須服從社群相關管理。

五、承包履約保證金:

合同履約保證金xx元。承包期滿後,甲方不計息退還給乙方。乙方不能亂收費,如有舉報,經社群核實乙方有亂收費現象,則處罰如下:第一次,處罰20__元;第二次,處罰4000元;第三次,社群與乙方終止合同。

停車場建設方案 篇22

第一條為加強蘇州工業園區(以下簡稱園區)停車場管理,規範機動車輛停放,保障城市道路安全暢通,根據《蘇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規定》、《蘇州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及《蘇州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園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停車場是指提供各種車輛停放的露天或室內場所,主要包括:專項建設的停車場(庫、樓),公共建築配套建設的停車場(庫、樓),對外開展停車服務的由單位和個人投資建設的停車場(庫、樓),經批准設定的佔道停車場(點)。停車場分為營業性停車場和非營業性停車場。營業性停車場是指為車輛提供有償停放保管服務的停車場;非營業性停車場是指供車輛無償停放的停車場。

第三條 園區城市管理局是園區各類停車場的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停車場的行業管理工作及本辦法的組織實施。

園區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對停車場出入口設定、場內交通標誌和標線、消防、車輛行駛安全秩序實施監督管理。

園區規劃、建設、物價、工商、稅務等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依法對停車場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 停車場設定、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合理佈局、確保交通暢通的原則。

第五條公共停車場的建設應當納入園區城市建設規劃。規劃部門應按照不同區域的交通需求和交通空間進行規劃、建設停車場(庫),以方便停車。停車場專項規劃應當根據園區總體規劃、道路交通專項規劃和城市建設發展的需要進行編制,並根據園區發展的.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停車場專項規劃由園區規劃部門會同公安局、城-管局編制或者調整,並報園區管委會審批。

第六條規劃確定的停車場(庫)用地,未經法定程式調整,不得改變用途。大型綠地開發、廣場建設應當利用地下空間規劃建設停車場(庫)。

新建、改建、擴建建築面積大於500平方米的賓館、飯店、商業場所、娛樂場所、體育場館、展覽館、圖書館、住宅區、辦公樓、醫院、車站等公共建築及居住區,必須按規劃要求配建或增建相應規模的停車場。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必須配建能滿足本單位車輛停放需要的專用停車場,同時應考慮業務交往所需停車位的設定。

第七條現有大中型建築、公共建築和商業街區,違反規劃要求,未配建或少配建停車場的,由城-管局會同規劃部門責令建設單位限期配建或補建。未補建的,必須繳納停車場建設補償金,專項用於停車場的易地補建。

第八條停車場建設資金,採取多渠道方式籌集,堅持“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鼓勵建設多種形式(如多層、立體、地下)的停車場。

第九條停車場可以由投資建設者經營管理,也可以委託專業停車管理企業經營管理。居住區公共停車場的管理由該居住區物業管理部門或者其委託的專業停車管理企業負責。

第十條鼓勵多渠道籌集資金、多元化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庫),申請經營社會停車場(庫)、公共建築配建停車場(庫)的單位,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稅務登記手續。

社會停車場(庫)、公共建築配建停車場(庫)經營者變更登記事項或者歇業的,應當按規定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歇業的,還應當提前15日向社會公告。

第十一條嚴禁在主幹道上佔道停車,未經批准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佔用道路、廣場等公共場地設定停車場。

區內道路停車場的設定應當根據區域停車供求狀況和交通條件從嚴控制。道路停車場的設定方案由園區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會同城-管、交通等部門編制。編制道路停車場設定方案時應當符合道路停車場總量控制規劃,並充分兼顧道路通行功能需要;社會停車場(庫)300米服務半徑內,未經批准不得設定道路停車場。園區城-管局應當根據本區道路停車場設定方案,通過招標方式確定經營管理者,並與中標人簽訂委託經營管理協議。

公共停車場建成投入使用後,在其周圍一定範圍內,原有的臨時佔道停車位應立即取消。

第十二條 公共停車場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設定符合規定的安全警示標誌、停車標誌、標線和停車設施;

(二)保障停車安全,設定完善的消防設施;

(三)車輛停放整齊,並保持環境整潔;

(四)公示物價部門核定的停車場收費標準;

(五)使用統一的由稅務部門監製的停車收費專用票據;

(六)管理人員佩戴統一的服務標識。

道路停車場經營管理者應當遵守前款規定,並不得擅自擴大佔路面積和遷移道路停車場;鼓勵推廣應用智慧化、資訊化手段管理公共停車場(庫);停車服務收費根據不同性質、不同型別的公共停車場(庫)分別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市場調節價。

第十三條 機動車駕駛員在停車場內停放機動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自覺遵守停車場管理制度,聽從停車場管理人員的指揮;

(二)登記停車,按規定繳納停車費;

(三)遵守停車標誌、標線,有序停放車輛;

(四)在停車場內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

(五)不得在停車場內洗車、修車以及裝卸貨物。

第十四條 停車場必須用於停放車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關閉或改變其用途。

特殊情況確需佔用停車場的,應報經園區城-管局批准,原則上不得超過3個月。關閉停車場或改變停車場用途的,必須經原審批部門批准。

違反本規定的,處五百元至一千元罰款,並責令限期恢復停車場(庫)的用途。

第十五條 鼓勵企、事業單位的內部停車場對外開放,對外開放的內部停車場的管理,適用本辦法的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申請開設停車場由園區一站式服務中心受理,經規劃、公安交警、城-管等相關部門審批,各環節稽核時間均為3個工作日;如屬經營性停車場的,還須經園區物價部門稽核後方可實行收費服務。

申辦停車場事項時需提供如下材料:

(一)停車場設定位置示意圖、總平面圖和停車點陣圖;

(二)主要裝置配置明細及設施情況說明;

(三)停車場地產權或使用權證明;

(四)工商名稱核准通知書、負責人身份證影印件;

(五)其他需要提供的資料。

第十七條停車場建設竣工後,申請者應再向園區一站式服務中心提出驗收,經規劃、公安交警、城-管、物價等部門實地查勘驗收,各環節驗收時間均為3個工作日,對符合條件的,由園區一站式服務中心核發《停車場經營(服務)登記證》。

申請者憑《停車場經營(服務)登記證》至工商、稅務等部門相關手續。

第十八條 停車場經營過程中主體發生變化,應向工商、稅務等部門申請變更,並在園區城市管理局備案。

第十九條在本辦法釋出之日前,在園區範圍內已設定的經營性停車場,經營者必須在3個月內到園區城-管局申領《停車場經營(服務)登記證》。

第二十條園區城-管執法大隊要加強對停車場管理的執法監督,對不按規定管理、設施配置不到位、車輛無序停放的停車場,要責令其整頓規範,並依法處罰。

違反本辦法有關規劃、建設、價格、發票、道路交通等管理規定的,由相關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違反本辦法規定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拒絕、阻礙行政執法人員執行公務,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一條利用建築工地或者空地設定經營性臨時停車場(庫)以及組織為期30日以上重大活動需要臨時設定經營性機動車停放點的,參照本辦法有關規定管理。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在實施中與國家、江蘇省和蘇州市新頒佈或修改法律、法規條款有牴觸時,該牴觸條款無效。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由園區城市管理局負責解釋。

停車場建設方案 篇23

1.1 編制目的

為保障物業公司地下停車場區域內的車輛和公共設施安全,快速處置地下停車場車輛自燃等各種突發事故,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火或可能造成的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廣大業主生命財產安全,結合該物業公司地下停車場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應對突發重大事件(事故)管理辦法》、QG/HBYT063-20__應急管理程式、《物業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等。

1.3 突發事故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故,是指在地下停車場區域內突然發生車輛自燃,造成火勢迅速漫延,焚燬周圍車輛及公共設施,以及交通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的事件。

1.4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物業公司地下停車場區域內的突發事件。

1.5工作原則

地下停車場突發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堅持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科學決策、反應迅 速、有效應對的原則。

2、應急組織及職責

2.1 組織機構

2.1.1 成立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地下停車場下停車場突發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

組長:白彥華

副組長:董銀良 謝勇

成員:譚曉東 袁志華 段海軍 李淑輝 陳-軍海 毋建賓 李冀鳳 賈秉宇

2.1.2指揮組應急辦公室(由物業公司各部門經理組成) 組長:白彥華

成員:董銀良 謝勇 譚曉東 袁志華 段海軍 李淑輝 李冀鳳 賈秉宇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電話:

應急指揮組聯絡電話:

職責分工

2.2指揮領導組小組主要職責

接到火災報警後在總指揮白彥華統一指揮,書記董銀良、副總經理謝勇協助,協調各部室根據分工要求進行組織撲火工作。現場救火指揮由譚曉東負責。

(a)組織、指揮地下停車場突發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b)負責組織有關單位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要求,迅速

開展救援工作,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把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c)負責呼叫地下停車場應急救援所需的搶險人員、各類物質、裝置等。

(d)瞭解掌握地下停車場突發事故發生原因和應急救援的實施情況,根據需要, 向上級彙報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搶險救援情況。

(e)其他有關地下停車場突發事故應急救援的重要事項。

2.2.1應急組辦公室主要職責

(a)在應急救援期間,負責傳達物業公司指揮領導小組正、副組長的指示,落實事故資訊 反饋上報和與各單位、部門間的聯絡工作。

b)負責初起火災、交通突發事故的預警和指揮引導消防車輛、工程救護車輛、醫務救護車進入現場救援處置。

(c)負責檢查和報告應急救援搶險的開展情況。

(d)負責組織開展本預案的演練,並對演練中暴露的.問題及時進行修訂、補充和 完善。

e)負責現場的指揮,及時蒐集災害及事故資訊、掌握現場變化情況,組織協調各類事故及災害的處置。

f)確保各個部位應急指揮系統的協調統一。

(g)負責協助指揮組各項其他工作。

3、安全行動組成員及職責

3.1物業公司地下停車場消防安全行動組成員及職責(設報警組、

疏散引導組、搶險救援組、救護組、現場保衛警戒組5個組。)

3.1.1物業公司地下停車場消防安全報警組及職責

a)報警組

組長:賈秉宇

成員:李貝貝 陰娟娟

b)報警組職責

根據發生事故的類別,首先迅速向110、119、120指揮中心報警;二是立即向物業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領導小組應急辦公室彙報,三是及時向中控室彙報。

3.1.2疏散引導組及職責

a)疏散引導組

組長:毋建賓

成員:代玉平、李磊、程久東

b)疏散引導組職責

相互配合,沿出入口疏散或沿樓梯(安全出口標識)快速有序地組織疏導地下停車場被困人員撤離,避免擁擠、踩踏。

3.1.3搶險救援組及職責

a)搶險救援組

組長:陳-軍海

成員:倪雲峰、趙海濤、張軍

b)搶救救援組職責

利用固定、移動消防設施撲救初期火災,切斷一層火源(電源);啟動排水設施和應急照明設施,避免發生次生事故。

3.1.4救護組及職責

a)救護組

組長:李淑輝

成員:李冀鳳、吳開新、金永芳

b)救護組職責

迅速救護受傷人員到指定的安全區域接受治療或救護。

3.1.5現場保衛警戒組及職責

a)現場保衛警戒組

組長:譚曉東

成員:黃尊亮、張志強、苗建超

b)現場保衛警戒組職責

當遇到不法分子對地下停車場重要設施實施破壞時,值班人員按照分工,在制止破壞的同時,迅速報警,並負責安全保衛警戒和交通管制與疏導。

4. 物業公司地下停車場的火災的特點、原則及應急救援

4.1地下停車場火災特點

4.1.1火勢蔓延快,煙霧大,危害重。

4.1.2由於地下層較封閉,火勢容易急速向上層蔓延。

4.1.3疏散困難,極易造成人員傷亡。

4.1.4撲救難度大。

4.2物業公司地下停車場消防滅火原則

堅持救人第一,快速疏散;內攻為主,外攻為輔,內外結合進攻;合理佈置力量,選擇正確滅火路線;固移聯動,高低結合;集中力量,迅速滅火。

4.3物業公司地下停車場消防應急救援

4.3.1消防安全事故救援

如發生交通事故,及時向中控室、110報告,如有傷員報120搶救傷員,負責現場保護,檢視車況,防止發生火災。

4.3.2消防事故救援

發生火災事故,值班人員做到報警、撲救、疏散同時進行。

報警組迅速向中控室、119報告。

搶險救援組迅速切斷或關閉引起次生火災的裝置,實施初級撲救。

疏散引導組組織引導地下停車場被困人員儘可能利用自帶溼毛巾、圍巾、口罩等捂口鼻彎腰低姿前行。如有傷員,以安全救護人員保護傷員撤離為先。

5. 物業公司地下停車場消防安全應急終止

5.1事件結束後,迅速檢查傷員送至情況,清點參加應急人員及物資,派出人員保護現場,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後續工作,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宣佈應急事件終止。

5.2隨著應急救援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機構人員變化,以及實施過程中發現存在的問題或者出現的新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

停車場建設方案 篇24

為進一步提升停車場管理質量,建立良好的車輛停放秩序,保障車輛停放安全,交通暢順,出入有序,結合實際情況,現制訂萬達停車場外包經營管理方案。

一、車場車位情況

總共有車位453個,其中地下停車場145個。生活區固定停車位98個,員工區固定停車位180個,露天臨時停車位30個。生活區業主、職工車輛大約330輛。

二、車場存在的問題

1、隨著娛樂業的快速發展,遊客逐步增加,加上生活區業主、就職人員的車輛也急劇增多,而停車位有限,導致供需矛盾。

2、由於停車位有限,道路狹窄,車輛進出不暢通,影響交通,加上場地分散管理難度大,不少車主見縫插針,造成車輛停放不規範,嚴重影響了環境和交通秩序。

3、社會車輛、就職人員車輛、遊客人員車輛未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導致少數社會車輛長時間停放,嚴重影響車位的週轉。

三、停車場管理解決辦法

1、對主幹道、車場車位、道路交通標誌重新規劃。

將東面主幹道改為雙向線(改雙向車輛行駛和1.5米寬人行道),西側主幹線改為單向線(只出不進)。

2、因周邊無大型停放場,為了緩解萬達停車難的問題,建議在現有停車位的基礎上適當增加機械車庫,解決車位少的問題。

3、為了提高車位週轉率,實施差別化停車收費。,按二類停車收費標準進行收費,具體收費標準以物價部門批覆為準。對遊客遊玩的車輛,憑公司當天有關憑證(當天證明等),按現收費標準收費。

4、參照兄弟單位做法,能否調整員工、生活區住戶車輛停放月保費。

5、為了進一步完善車場停車場安全管理,對重點路口、路段和高峰時段實行定崗、定人管理(正門道閘、北門道閘、地下停車場、單車停放點、路面等崗位,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7:00--21:30西出口道閘收費員2人。7:00--18:30主要路段車輛指引和停放管理人員7人,大門進出入口處非法擺賣、車輛亂停亂放管理2人,停車場東路段車輛行駛指引、3號樓停車場、南樓路段、生活區停車場等部位)。

6、為確保車場及周邊道路車輛停放、通行安全,按相關部門要求車場及周邊道路安裝視訊系統。

四、停車場管理方式

方案一:維持目前停車場管理現狀,承包費在現行標準基礎上上浮,要求營運期間,停車場使用的水電費、地下室機械車位年維保費、停車場管理系統裝置設施的維護費、稅費、保險費、相關證照的辦理和年審、公共設施因人為損壞的維修費以及其他不可預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等,由承包方負責。停車場管理人員的住宿承包方負責安排。

案二:承包方年上交停車場承包管理費萬元。承包方在方案一負責日常相關費用要求基礎上,按有關部門要求,在車場內安裝視訊監控,負責停車場管理系統裝置設施改造、重新對內停車位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設計製作(將放療中心至水電科前路段改雙向車輛行駛和1.5米寬人行道)等,所需費用由承包方負責。

方案三:承包方年上交停車場承包管理費萬元承包方在案一和方案二的要求基礎上,負責道路改造將車場周邊主幹路段改造瀝青路面,具體改造方案廣州市科馬電子有限公司負責制定,費用由承包方負責。承包方可根據現有的停車場地,在不影響整體規劃基礎上,適當增加機械車庫,解決車位少停車難的問題。

五、車場管理要求

1、承租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經營,遵守有關規章制度,接受監督、檢查和管理。

2、承租方未經允許,不得對停車場進行任何改造。不得轉租、轉借他人,擅自改變用途或者不服從管理,有權提前收回場地並終止合同。

3、承包方在車輛管理中,不得扣押車輛停放者的證件和財物(若有爭議糾紛應由相關部門解決)。

4、在停車場所發生的汽車車損、事故,由承包方報相關人員處置,不承擔責任。

5、承包方應按要求,疏導引導的汽車到位,按畫線車位到車場停靠,不允許出現車輛亂停、亂放、擁擠、堵車,主幹道、轉彎路段、出入路口必須通暢、不得堵塞通道,要求車輛進出有序;防止車輛停靠丟失和損壞,車場的車輛停靠安全由承包方負全部責任,如在管理中存在車輛糾紛、丟失,賠償問題由承包方處理解決。

6、如發生突發事件,糾份,急救搶救和現場救護等臨時需佔用停車場所,承包方無條件服從安排和排程,不得拒絕。

7、員工、生活區住戶按規定收費。政府機關和相關部門的公務的車輛不得收費(包括:政府機關和相關部門如公檢法110、119,120急救車、救護車、水電氣、消防監控設施、運送藥品,送血及運輸的裝置材料等的車輛)。不允許社會救護車在停放和轉運病人現象違者將按相關規定處罰。

8、來訪的車輛(包括營運出租車)卸客即離開的,30分鐘以內承包方不得收費。停車場如停車位已滿,應立即出告示,告知車主本車場車位已滿,並安排人員到入口處路面進行車輛疏散。

9、承包方的所有從業人員應在簽約時向提供相關證件影印件,並按規定簽訂履行合同責任書。承包期間,如發現承包方從業人員有違紀違章或違反有關規定不服從管理的,有權責成承包方換人,承包方應及時更換。

10、要求從業人員應統一服裝並佩戴上崗證,儀容整潔,著裝整齊,文明禮貌用語規範,文明服務,禮貌待人。未佩上崗證及行為不當,有損形象的每次罰款200元。停車場招聘員工需經保衛科備案並考核。

11、承包方自行到工商稅務部門辦理車輛停靠許可證,稅務營業執照,並在停車場顯目位置懸掛管理部門核發的車輛價格收費標準,收費許可證,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稅金、工商管理費,如未交納,則由承包人承擔相應處罰。

12、承包方應嚴格執行政府規定的收費標準,按稅收管理制度使用發票。不得使用假票和塗改及與單位不相符的票證,不得偽造有關證照和票據,如因違法違規給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或在承包期內發生的投訴,由承包人負責解釋、答覆,情節嚴重的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13、承包方應依據國家法律和地方有關部門規定,自覺履行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義務,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認真做好各項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在停車內非法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和其他化學品。如有違反上述各項約定,將須承擔包括甲方直接和間接損失在內的一切經濟後果和法律責任。

14、承包方在承包期內應保護、維護停車場內的裝置設施、綠化,停車場的衛生管理由承包方負責且必須符合衛生管理要求,如有重要檢查及大型活動,承包方應無條件配合。承包方如有違約或違規,將追究承包方責任。

停車場建設方案 篇25

一、成立防汛工作應急領導小組,加強領導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成立防汛工作搶險隊伍,確保安全

指揮:

組長:

搶險隊伍:服務中心辦公室人員、全體秩序維護員、保潔班

共計22人。

三、防汛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市x公司關於防汛排水的指示精神,全面指揮防汛工作。實行防汛責任經理負責制,物業服務中心主任為防汛安全第一責任人,快速、及時、有效地處置防汛工作中出現的各類突發性災害事故。採取有效措施,立足小區,堅持自保、自救,確保汛期安全。

2、組織足夠的防汛物資,根據出現的險情,提出排險、搶險方案。及時分析彙總汛期中水情和災情,為防汛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3、負責檢查、監督防汛措施的落實情況;負責檢查、監督防汛物品的準備;確保業主的正常生活秩序和財產安全,杜絕地下室漫水。

四、防汛工作要求及措施

1、成立防汛領導小組和搶險隊,具體負責防汛工作,確保安全渡汛和業主財產不受損失。

2、及時收集雨情、汛情等情報。做好防汛宣傳工作,提高全體業主的防汛意識,確保無事故發生。

3、防汛期間要保障通訊暢通,防汛成員和值班人員做到二十四小時電話暢通。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離崗、脫崗,如遇大雨,經理、管理員、各班班長必須到崗,服務中心成員要做到手機不關機。

4、建立安全責任制,物業經理是第一責任人,服務中心主任是地下停車場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應對有車業主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提示,並做好地下室車輛停放秩序。服務中心應與地下室車輛停放業主建立聯絡制度,瞭解有關業主的通訊聯絡方式,必要時通知業主配合做好安全疏散工作。

5、物資準備:根據實際情況,檢查各排水泵的安全和應急使用情況,充足電量;應備3把鐵鍬,沙袋至少20袋,以備排洪之需。

6、遇到特大暴雨,應注意雨水情況和有關小區道路的通暢情況,做好與停車業主聯絡的準備工作。

7、在險情到來之時,在崗的員工,要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對不能按時到崗人員和不認真負責而造成損失的人員實行問責制,造成重大損失的要追究責任。

8、及時掌握險情,一旦地下室發生洪澇災害,全體搶險隊員應立即趕到地下室,聽從組長的指揮。防汛期間,若發生遇險情不報、玩忽職守等情況,造成業主財產受損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9、重點部位加強巡視,工程人員定期檢查裝置,確保室設施裝置正常使用和安全。

五、按不同情況啟動相應預案

1、第一預案:

當氣象臺釋出暴雨警報時,防汛工作領導組成員全部到位。及時總結防汛資訊,通報風情、水情、雨情。服務中心根據各自的職責,加強值班,進一步檢查落實各項防汛應急措施,組建防汛搶險隊伍,落實搶險物資。

2、第二預案:

當暴雨襲擊或有關部門釋出緊急警報時,防汛領導小組立即召開防汛緊急會議或進行緊急部署。物業服務中心要把防汛作為壓倒一切工作的頭等大事來抓。

3、第三預案:

遇暴雨突發性災害天氣時,物業服務中心迅速組織人員及時檢查疏通排水管道,做到排水暢通;要組織專門力量,對小區內部和地下室積水情況進行監測,及時報告災情,監督服務中心有關人員到位、到崗,必要時及時組織足夠的臨時排澇設施進行強排。確保業主正常的生活秩序和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