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內容
甘肅農業大學附屬中學校園足球班級比賽
二、活動時間
20xx年3月12日—20xx年5月15日
三、活動地點
甘肅農業大學附屬中學操場
四、組織機構
(一)校園足球聯賽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李旭儔
副組長:
組員:
(二)實施小組
組長:李磊
組員:
五、比賽規程
(一)比賽要求相關檔案
1、比賽執行國際足聯最新審定的《足球競賽規則》。
2、比賽執行全國學生體育競賽紀律處罰規定。
3、比賽採用單迴圈積分,最終按積分排出名次。
(二)分組
1、國小分為兩組。
三年級和四年級一組,五年級和六年級一組。
三年級和四年級各年級勝隊比賽,分出一、二名,負隊和負隊比賽,分出三、四名,五、六年級按相同方法進行比賽。
2、國中組分為一組。
各年級比賽分出勝負,例如七年級一班與七年級二班進行比賽,獲勝班級進入下一輪比賽,各年級獲勝班級共三支隊伍進行單迴圈,最後根據積分選出一、二、三名。
若積分相同進行點球大戰,例如1輪淘汰制,即1輪決勝制,即一旦一方罰進點球而另一方罰失,那麼罰進點球的一方就勝出,比賽即可結束。
(三)時間規定
1、初賽比賽時間為60分鐘,上下半場各25分鐘,中場休息10分鐘。決賽比賽時間60分鐘,比賽使用5號球。
2、各隊隊長應在規定的比賽開始前10分鐘到記錄臺簽到並填寫登記表簽到。
3、當比賽開始5分鐘未上場的球隊則被視為自動棄權,判對方3:0獲勝,如雙方均違反上述規定,則取消雙方的比賽資格。
(四)裝備規定
1、比賽雙方不得佩戴危及雙方的危險物品,禁止穿任何皮質球鞋(硬釘球鞋),不符合上述規定者,將不允許上場。
2、比賽服裝由學校統一提供。
(五)隊員人數
每隊場上隊員不多於7名,其中有1名守門員
替補:可按規則換人,替補隊員應在比賽成死球時,由記錄臺向裁判示意換人,然後從中線處進場,且必須先下後上,在比賽停止時,場上任何隊員可以跟守門員互換位置,但必須要提前通知裁判員。
(六)判罰細則
1、比賽中運動員被裁判員出示的紅、黃牌規定如下:
一張紅牌或累計兩張黃牌自動停止下一場比賽。
2、計勝方法。
進球得分:球整體從球門柱間及橫樑下越過球門線,而非攻方隊員用手擲入、帶入,故意用手或臂推入球門,均為攻方勝一球。
3、名次決定辦法:
每隊勝一場得3分,如果平局以點球大戰決定勝負,點球大戰一球制,如果一方打進,一方沒有打進,進球隊贏,如果兩隊都沒有打進繼續進行點球,直到一方進球為止。負一場得0分。
六、獎勵辦法
設定獎項國小組和國中組各一等獎1名,二等獎1名,三等獎1名;最佳射手1名,最佳守門員一名。
七、裁判員
比賽裁判員由大賽組委會選派。
八、其他規則
1、本次比賽使用紅黃牌,得到1張紅牌或累計2張黃牌停賽一場。
2、在比賽過程中因不服從裁判判決,故意中斷比賽,時間超過5分鐘即為罷賽,將取消該隊的比賽資格,所有比賽結果判0:3負於對手。
3、運動員和服務人員無論在比賽時或比賽前後,在場內或場外,如有毆打辱罵裁判員、對方運動員、服務人員、群眾等惡劣行為,應當即停止比賽,取消該隊比賽資格,所有比賽結果判0:3負於對手。
4、本賽事裁判員對違反紀律規定的'參賽運動員、服務人員所作出的處罰為最終決定,各隊必須遵守。
5、觀眾隊伍要求班主任跟班。班主任未到比賽場地,視為該班級棄權。每場比賽結束後,勝隊班級負責清理場地衛生。
6、本規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九、參賽報名規定
1、班級比賽一個比賽日分兩組進行比賽,國小組分為兩組3、4年級一組,5、6年級一組進行比賽,國中組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一組進行比賽。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經查實,取消其比賽資格和成績。
2、所有參賽隊員必須身體健康狀況良好,無重大疾病,否則不得參賽。
3、每場比賽換人不限,換下者不可以重新上場
為了推動校園足球活動的開展,經國家體育總局和教育部相關部門研究,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增強學生體質,培養青少年拼搏進取、團結協作的體育精神為宗旨,通過廣泛開展校園足球活動,建立和完善國小、國中、高中和大學四級足球聯賽,在青少年學生中普及足球知識和技能,形成校園足球文化,從而培養全面發展、特長突出的青少年足球后備人才。
二、工作方針
各級體育、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機構要從全域性的高度通力合作,充分發揮各自的資源優勢,積極投入人力、物力、財力,創造必要條件,共同為校園足球活動的開展提供保障。
三、組織機構
(一)成立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
為了加強校園足球工作的領導,國家體育總局與教育部聯合成立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
領導小組組長:
副組長:
郵編:100061
電話:
聯絡人:馮劍明陸煜
(二)各省、區、市體育、教育行政部門要成立相應的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設立辦事機構,制定工作計劃,並於4月28日前報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職責分工
(一)各地體育部門負責競賽組織,專業技術訓練與指導。
(二)各地方教育部門負責師資培訓,利用體育課、課外活動時間和節假日,組織學生開展各種形式的校園足球活動和比賽;負責組隊參加國小、國中、高中和大學四級足球聯賽;負責參賽運動員的學籍及註冊管理;負責制定校園足球教學大綱和教材。體育部門要給予密切配合。
(三)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和教育部學生體育聯合祕書處負責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活動的組織、協調和落實。
五、校園足球四級聯賽組織方案
(一)國小和國中: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各選擇不少於60所國小和30所國中;13箇中國足球協會市級會員協會城市(武漢、成都、瀋陽、大連、長春、青島、深圳、西安、南京、延邊、廣州、廈門、昆明)和淄博市(足球發源地)各選擇不少於30所國小和16所國中;22省和5個自治區(河北、山東、山西、河南、遼寧、湖北、吉林、湖南、黑龍江、廣東、江蘇、海南、浙江、四川、安徽、貴州、福建、雲南、江西、陝西、甘肅、青海,新疆、寧夏、廣西、內蒙古、西藏)各推薦一個城市選擇不少於30所國小和16所國中;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選擇30所國小和16所國中。
(二)高中和大學:在現有教育部學生體育協會聯合祕書處組織的全國高中聯賽和全國大學聯賽基礎上,補充完善。
六、國小和國中選擇開展學校的基本條件
(一)優先考慮足球傳統學校;
(二)具備足球教學、訓練、比賽場地條件的學校;
(三)有多年開展學校足球活動基礎的學校。
七、對開展學校的要求
(一)必須由主管校長負責學校足球工作,並設立專門機構;
(二)必須完善專門開展足球活動的場地條件;
(三)要求組織足球訓練的教師(教練)參加相關培訓;
(四)學校體育課應加大足球教學在教學內容中的比例,在校學生每週應有不少於2小時足球活動時間,保證全校不少於50%的學生參加足球活動。
(五)學校必須組織校內班級間和年級間比賽。
八、經費管理
(一)經費來源
1、國家體育總局從體育彩票公益金中撥出專款;
2、各地原則上按不少於1:1的比例匹配相應的資金;
3、通過多渠道開發的市場資源;
4、企業和社會團體的資助。
(二)經費管理
1、建立獨立的賬目,確保專款專用。
2、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和審計規定。
(三)經費用途
用於賽事組織、器材和裝備購置、教練(教師)和裁判員的培訓、扶持基層單位場地建設、宣傳推廣、辦事機構工作執行、評估和獎勵等。
九、協作和鼓勵措施
(一)積極與有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和社團協作,共同推動校園足球活動開展,豐富活動內容和組織形式。
(二)鼓勵在指定開展學校數量的基礎上,酌情擴大規模。
(三)對非佈局的城市開展校園足球活動成績突出的,同樣給予相應獎勵和表彰。
(四)鼓勵政策
1、凡參加校園足球活動教師培訓班的體育教師,經培訓考核合格後頒發培訓證書,並按相應學時計入教師繼續教育學時。
2、獲得亞足聯和中國足協頒發的A、B、C、D級足球教練員證書的教師,在評定職稱時可作為重要條件之一。
3、各級體育部門要將“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四級聯賽”納入體育競賽等級運動員評定計劃。
(五)獎勵政策
為了鼓勵開展校園足球活動的積極性,針對足球活動開展的狀況進行年度評估,建立獎勵辦法。採取掛牌、命名、表彰及物質獎勵等多種方式,對於貢獻突出的體育、教育部門和相關人員給予獎勵。
十、本實施方案配套檔案由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活動辦公室適時下發。
一、目的意義
為增進我院同學們的友誼,豐富同學們的課餘生活,活躍校園文化氣息,提高同學們的綜合素質,培養積極向上的進取精神,為同學們提供一個相互交流,相互學習的平臺,我係決定舉辦第一屆“足協盃”七人足球賽。
二、具體規程
1、活動時間:待定
2、比賽地點:學院足球場
3、主辦單位:數控系團委
4、參加物件:數控系09屆全體學生
5、報名人數:7-12人/隊 (加五個替補)
6、宣傳方式
1、在校本系的宣傳欄宣傳或貼海報
2、召開團支書會議或在系例會進行宣傳
7、報名方式:
1、用報名表報名:到團委辦公室領取表格,填好後交回團委辦公室
2、報名時間:待定、
三、前期準備及注意事項
1、團委辦工室負責場地申請、桌子申請、組織裁判、足球等用具
2、物力資源:足球2個、秒錶5個、桌子三張、裁判哨4個、籃球記分牌2個及裁判所需的飲用水、止血帖消毒水等
3、比賽規程:
1)、每班限報一隊
2)、球隊須有球隊名並統一隊服,球服上須有固定的號碼
3)、比賽規則以團委公佈的七人足球賽規則為準
4)、每場比賽時間為下午5點整比賽準時開始。(除星期五、六、日)
5)、各隊伍應嚴格按照組委會發布的賽程進行比賽,若有特殊情況需要更改時間須提前一天向組委會
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能更改。
6)、比賽開始後(時間以當場裁判掌握為準),一方仍無法進行比賽則判該方棄權(由裁判、團委會
簽字生效),其該場比賽以0 : 3記負(隊員少於7人 不得比賽)。
7)、因天氣等意外因素影響而無法比賽,團委會會以事先指定的方式進行通知,未得到通知則按規定
時間比賽,遲到方以棄權論處。
8)、比賽結束後,裁判及雙方領隊須在比賽記錄上簽字,檢查無誤後方可退場。如對比賽有異議,領
隊需 當場向比賽團委會提出,並由團委會做出最後決定
9)、任何人都應完全服從裁判,對裁判有不文明行為的個人其相關球隊將受到紀律處分
10)、比賽中的技術問題、隊員資格糾紛由團委會和各隊領隊協商解決。
12)、在比賽過程中,所有球隊人員(包括場上隊員、替補隊員、領隊以及本隊啦啦隊)必須絕對服從臨
場裁判員的判罰和尊重對方球隊人員。
如有因對裁判員判罰不滿或對對方球隊人員行為惡劣的情況,將受到紀律處分。
4、比賽分為兩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採取淘汰制,如60分鐘雙方打成平局,則採用互發點球的辦法決出勝負。
第二階段分迴圈,勝一場得3分,平一場得1分,負一場得0分,積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兩隊或兩隊以
上積分相等,
按同迴圈比賽中的勝負關係,進勝球數,進球總數的順序決定名次。
四、比賽規則
1、各參賽隊需提前十分鐘到場檢錄,遲到十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
2、球場左右邊界為標準場地的中場線和底線,邊線球用腳發球
3、有角球和點球,犯規有任意球,可直接射門
4、比賽中無越位犯規,可剷球(但嚴禁背後、惡意剷球)
5、運動員須穿軟底球鞋參賽,禁止穿釘鞋及佩戴護腿板等可能危及安全的用具
6、比賽設有紅牌、黃牌警告,採用國際足聯審定的最新足球競賽規則
7、比賽中僅有隊長可與裁判交涉,其他隊員不得私自與裁判有任何交流
8、每場比賽各隊可替換三名隊員,一定得到裁判許可,替換下場隊員不能再次被替換上場
9、替補隊員無論上場與否,裁判均有權對其行使職權。得到裁判員許可後,替補隊員應在比賽成死球時
從中線處進場
10、每隊全場各一次叫停3分鐘(由隊長執行),叫停時間需停表
11、全場比賽平局,加時10分鐘,金球決勝,比賽結束;加時結束如再次平局則以點球決出勝負
五、工作人員安排及職責:
1、每場比賽場上主裁判一名,巡邊兩名,場下裁判一名負責記錄、換人等,嚴格尊重裁判的判罰
2、每一比賽場地至少有一負責人及兩名秩序維持人員
3、負責人全面負責比賽,使比賽得以順利完成
4、秩序維持人員負責維持比賽場地秩序,防止觀眾進入場地及發生意外事件
六、獎項設定:
獎勵冠亞季軍,射手獎(金靴獎和銀靴獎,參照進球數評選);球員獎 具體獎品待定
七、免責宣告:
1、凡交至報名表的各院系參賽隊須保證本隊各隊員身體健康,適宜進行比賽
2、由於足球比賽激烈而富有危險性,本次比賽擁有參賽資格的運動員均屬我係在校學生,均為成年人,
故應能夠意識到比賽的危險性,所以如發生任何意外,我方均不負任何責任
3、友誼第一,比賽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