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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風險排查工作方案(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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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安全風險排查工作方案 篇1

根據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廳關於抓細抓小抓實全省校園安全工作的緊急通知(豫高發【20__】80號)檔案精神,請各相關部門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聚焦校園及周邊安全風險,立即組織開展一次全面深入的地毯式校園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大整治,排查各類安全隱患,防範重大突發事件發生,誰檢查誰簽字負責,切實保障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大局穩定,為建黨百年營造良好氛圍。

學校安全風險排查工作方案(精選3篇)

一、檢查範圍:

要針對校園安保、安全防範、消防、宿舍、校舍、食堂、燃氣、用電、用水、實驗室、報告廳、校車等重點環節和部位,實施全覆蓋、拉網式排查,盯緊風險點,守牢關鍵處,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二、具體要求:

1、實施全覆蓋、拉網式排查,盯緊風險點,守牢關鍵處,不留盲區、不留死角。

2要對排查出來的風險和隱患建立表格式臺賬,逐一進行登記。要制定一套具體、管用、操作為慶祝建黨100週年營造安全穩定的教育教學環境。

3、做到一個問題一個方案,一個重點部位一個方案,明確責任人、時間表,從源頭上整治各類影響師生安全的隱患,有效防範各類安全事件的發生。

4、各相關部門於6月24日前下午下班前將校園安全風險隱患工作排查結果紙質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並加蓋部門公章後交安全保衛與應急管理處A108辦公室,電子版傳送至郵箱:。

三、檢查分工:

1、校園安保、安全防範、消防。責任部門:安全保衛與應急管理處。

2、校舍、食堂、燃氣、用電、用水。責任部門:後勤服務保障處。

3、實訓室。責任部門:教務處。

4、宿舍安全。責任部門:宿管科、各相關二級學院。

5、報告廳、校車等重點環節和部位。責任部門:院長辦公室。

6、嚴格落實“一課兩書”安全教育。責任部門:學工部。

一要上好放暑假前“安全最後一課”。要在暑假放假前,採取以案例教學為主的方式,圍繞暑假期間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心理健康和“十必須、十不準”等內容,上好放假前最後一堂安全教育課,切實讓每名師生樹牢安全意識,掌握安全常識,提高安全能力。

二要擬發暑假安全家長告知書和學生承諾書。要緊密結合學校實際,採取“一地一策”“一校一策”的辦法,制定以暑假安全為重點的《暑假安全家長告知書》和《暑假安全學生承諾書》,放假前發放至每一位家長和每一名學生,引導、督促家長盡好學生暑假安全監管看護責任,教育、提醒學生注意假期安全,通過密切的家校協同和家校聯動,構築學生暑假安全防護屏障。

6、切實強化監管工作。責任部門:院長辦公室。

各單位要嚴格落實領導在崗帶班值班值守等相關規定,加強週末、節假日和暑假期間的值班值守,強化值班力量配備,暢通訊息傳遞渠道,及時妥善處置有關情況。

7、要迅速上報重要情況,在安全事件發生後,第一時間上報學校黨委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責任部門:黨委辦公室。

要細化工作方案,狠抓工作落實,任務到校到崗到人,切實壓緊壓實學校主體責任、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行業監管責任和領導責任,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把校園安全工作納入督查督導範圍,採取明察暗訪等方式督導檢查,確保安全制度和措施全鏈條落細落實。對工作不到位、發生師生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響的,嚴肅依紀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學校安全風險排查工作方案 篇2

為進一步強化安全發展理念,創新安全管理模式,嚴防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和民辦教育培訓機構(以下均統稱為學校)安全事故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根據《賓川縣安全生產辦公室關於建立完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的實施方案》(賓安〔20__〕2號)檔案要求,結合我縣教育體育系統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安全生產“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通過構建安全風險查詢、風險研判、風險預警、風險防範、風險處置、風險責任“六項機制”,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和安全風險管控長效機制,準確把握安全工作的特點和規律,堅持風險預控、關口前移、重心下沉,堅持分級管控、分類實施,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和安全防範措施,加強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消除風險隱患,把風險管控挺在隱患治理前面,把隱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切實解決“認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問題,有效防範各類學校安全事故,保持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全面提升學校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二、實施範圍和內容  

風險管控的範圍覆蓋全縣轄區所有中國小、幼兒園和校外培訓機構,突出抓好以下十個方面。

(一)人員密集場所消防等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並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和治理,特別是用電線路維護檢修及老化電氣裝置使用情況和防汛、防雷電(含建築物防雷裝置)等措施情況;配備齊全消防設施裝置,正確使用並及時維護;確保安全通道暢通等。

(二)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配合市場監管、城管等部門對學校周邊違章搭建、亂設攤點、交通秩序等進行隱患排查和專項整治。確保校園周邊遊商遊販、店鋪無出售“三無”食品等情況,網咖設立“禁止未成年人入內”提示語,不存在接納未成年學生情況。

(三)上下學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學生遵守交通法規,自覺抵制交通違法行為,嚴禁學生無證駕駛摩托車,嚴禁學生在上學放學、外出遊玩、節假日往返學校途中搭乘“三無車輛”、貨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

(四)校園運動設施。確保校園運動設施完好,無安全隱患;值班教師課間要履行職責,對校園進行巡查,體育教師確保體育課學生安全,並有應急保障措施;定期開展安全疏散演練。

(五)建築施工工地及校舍安全。學校維修工程、校園建設等大型新建、改擴建專案,其施工工地要符合安全規範要求,施工人員佩戴安全帽、安全繩。塔吊、腳手架、模板支撐要牢固。加強樓梯及護欄、圍牆、大門、護坡(坎),以及易發生滑坡、泥石流、塌陷等地質災害的校舍隱患排除。

(六)危化品安全。危險化學品採購、儲存、使用、運輸、廢棄物處置等要規範,記錄臺賬要齊全,賬物要相符。實驗室和實驗用品倉庫等重點危化品區域要規範,要落實“五雙”要求,危化品廢棄物按要求進行處置、存放。

(七)網路安全。加強網路安全管理,不能有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侵犯國家、社會、集體利益及公民合法權益,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機房注重通風,備有乾粉滅火器。機房內要整潔,不得有雜物堆放。

(八)食品及飲用水安全。全面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嚴格食材採購管理,嚴禁學校食堂加工出售明令禁止的食品。教育引導學生不帶零食到學校,不喝生水,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定期對學校用水進行水質檢測,確保食堂用水達標,全面保障學生飲用水安全。

(九)傳染病防控。加強預防傳染病知識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應急預案,建立晨檢、午檢制度,各班級晨檢、午檢情況按規定報送學校,有疑似疫情要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建立因病追蹤、疫情報告、與衛生防疫等部門聯動等機制。

(十)預防青少年兒童溺水工作。認真貫徹省州縣相關檔案精神,建立學校、家庭、社會聯控聯防機制,在池塘、水庫、水窖、溝、渠、坑窪等水域設定安全警示標牌。在每年的4—10月加強預防溺水教育,教育學生做到“六不一會”,通過致家長一封信、家訪等活動落實安全教育和家庭監管責任,確保學生不私自到危險水域洗澡、戲水、游泳。

三、任務分工及要求

各鄉鎮中心學校、縣直屬學校負責組織分級推進本區域學校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實施本區域的風險管控工作,同時分級確定本區域內風險管控試點學校,及時總結試點學校的經驗和做法。各學校承擔和實施安全風險管控和排查治理的主體責任。

(一)科學組織預測。針對學校事故發生規律和季節性特點,深刻吸取並反思各類安全事故教訓,採取調研商談、第三方參與、專家討論等形式,自下而上、舉一反三地分析事故原因,找準安全風險,實施超前預警,並建立安全管理問題、隱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安全風險兩個工作臺賬。

1.學校預判。學校組織相關人員根據曾經發生的事故和險情,以及參考外地同行業發生的事故,圍繞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的要素,全方位、全過程排查和辨識,並對排查和預判出來的風險點進行分級,確定風險類別(水電氣、火災、爆炸、食物中毒、溺水、傳染病、坍塌、高空墜落、踩踏、暴力、自殺等危險因素和其它危害因素),並按照危險程度及可能造成後果的嚴重性,將風險分為四個等級,分別用A、B、C、D標註(A級為最高,依次降低),並分別對應用“紅、橙、黃、藍”(紅色為安全風險為最高階,依次降低)進行標識。

2.系統預判。各鄉鎮中心學校結合區域內學校(直屬學校根據自己學校)預判情況,針對本學校、本區域以往發生事故規律和暴露出的問題,組織本學校安全管理人員和學校各個層面人員,必要時邀請相關職能部門參與對本學校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安全風險進行分析預判,逐項分析研究,逐類預判評估,加強重大風險源管控,確保學校安全。

(二)風險分級管控。按照“分級管理,屬地管理”原則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對分析預判的安全風險和安全隱患實施定人定責管控,定期組織評估,確保風險在控可控,及時消除隱患。

1.嚴格管控。針對風險類別和等級,將風險點逐一明確到學校的各個管控層級(學校、科處室、年級、班級、崗位),落實具體的責任單位、責任人和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風險評估措施、責任落實措施、視訊監控措施、自動化控制措施、應急管理措施以及人防物防技防等)。

2.風險公告警示。學校公佈本校的主要風險點、風險類別、風險等級、管控措施和應急措施,讓每名師生了解風險點的基本情況及防範應急對策。對所存在安全風險的崗位發放告知卡,標明本崗位主要風險危害因素、可能出現的後果事故預防及應急措施、報告(警)電話等內容,對可能導致事故的工作場所、工作崗位、應急設定、報警裝置、現場配置、應急設施和撤離通道等進行逐一告知。

3.治理隱患。學校針對各個風險點制定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標準和清單,明確學校各部門、各崗位、各設施裝置的排查範圍和要求,建立全員參與、全崗位覆蓋、全過程銜接的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

4.應急管理。學校根據風險預判評估情況,科學編制應急預案。學校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可以與學校巡護隊或護校隊合併),重大風險崗位要制定應急處置卡,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應急疏散演練,開展經常性的全員崗位應急知識教育和自救自護、避險逃生技能培訓。

5.“一校一冊”。學校將所有安全風險點逐一登記,建立單位安全風險管控檔案,詳細記錄單位基本資訊、風險點名稱和位置、風險類別、安全風險等級、存在危險因素及隱患情況和管控治理措施、管控治理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及聯絡號碼等,形成“一校一冊”。安全風險因素變化後,要及時評估,不斷系統完善“一校一冊”,形成動態化的“一校一冊”管理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加大推進力度。各學校要充分認識建立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的重大意義,強化組織領導,在本方案的基礎上依據學校實際科學制訂《x學校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實施方案》,細化任務分工,明確時間節點,狠抓工作落實。要定期研究部署、分析研判,實現安全風險網格化管控工作制度化、常態化。要大力開展風險意識和風險防控宣傳教育,提高師生安全風險防範意識。對排查和預判出的風險點必須嚴密監控,對發現的隱患必須限期整改,築牢雙重安全防線,從根本上防範事故發生。

(二)嚴格落實責任,加強督導檢查。要嚴格落實責任,組織開展以建立完善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為主要內容的專項督查,重點檢查工作動員部署、隱患排查整治、風險摸排管控、制度(臺賬)建立等工作進展情況。對因工作被動應付、搞形式、走過場、管控鬆散引發風險並釀成事故的,學校將對相關責任人依規依紀予以嚴肅處理,並與年終考核掛鉤,確保此項工作有部署、抓落實、見成效。

學校安全風險排查工作方案 篇3

為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國家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全面消除我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對重慶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思維和底線思維,深刻汲取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落實屬地責任,堅持“行業部門主管、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政府主責、鄉鎮(街道)落實”,堅持“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堅持“邊排查、邊整治,遠近結合、標本兼治”,以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為重點,依法依規有序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適時開展農村房屋規劃建設管理使用立法調研,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健全法律法規,完善相關標準,建立常態化農村房屋規劃建設管理使用制度。

二、工作任務

按照“全面摸底、分類排查、重點整治、分步推進”的原則,紮實有序推進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摸底排查。

各區縣要對本行政區域內行政村範圍內的所有房屋(包括公共建築)進行全面摸底。區分農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兩種型別,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況(包括建造年代、結構型別、建造方式等),逐戶逐棟建立農村住房檔案,並錄入農村房屋綜合資訊管理平臺。

1.重點排查。

對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開展摸底調查,特別是位於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各類開發區(工業園區)及周邊等重點區域,未經審批、未經專業設計施工、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作為本次摸底排查的重中之重。力爭20__年底前基本完成、20__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重點排查的農村房屋包括但不限於:

(1)公安派出所、醫院(含衛生所、私人診所)、學校(含幼兒園)、養(敬)老院、村級文化活動中心、客運站等人員聚集使用的公共建築。

(2)用於生產經營的廠房、農貿市場(含商店)、酒店(含民宿、農家樂、餐館等)。

(3)用於出租特別是群租的農村房屋。

(4)改變房屋結構、搭建改建擴建的農村房屋。

(5)建設標準低、使用預製板建設的農村房屋。

2.全面排查。

在重點排查的同時,各區縣要同步對農村房屋開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內容主要包括房屋結構安全、使用安全、地質和周邊環境安全等,同時對各類房屋安全隱患作出初步判斷。力爭20__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20__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

3.排查步驟。

(1)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各區縣按照每個行政村落實1—2名專業技術人員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的要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後,分派至相關鄉鎮(街道)配合開展排查工作。

(2)鄉鎮(街道)排查。產權人(使用人)是農村房屋安全第一責任人,排查必須通知產權人(使用人)參與。排查時須逐棟逐戶採集農村房屋資訊,重點採集基本資訊、建設手續情況、改造情況、用途改變情況、安全情況、整治情況等,同時填寫《農村房屋安全資訊採集表》,並由產權人(使用人)、排查人、專業技術人員、鄉鎮(街道)負責人簽字。

(3)區縣抽查。鄉鎮(街道)排查結束後,各區縣政府要組織相關部門開展實地抽查,抽查應採取“四不兩直”和“雙隨機”檢查方式開展,必要時可抽調專業技術人員參加。對抽查發現的問題,要督促相關鄉鎮(街道)及時予以整改糾正。

(二)重點整治。

各區縣要以排查發現存在安全隱患且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為重點開展整治,力爭20__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20__年7月底前全面完成。

1.制定整治方案。鄉鎮(街道)要針對排查發現的安全隱患,由專業技術人員提出整治措施建議。在此基礎上,由各區縣彙總安全隱患情況、建議整治措施等,綜合制定重點整治方案,明確整治重點、技術路線、力量組織、工作經費、時限要求等。

2.組織房屋安全等級鑑定。對經排查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且用作經營的農村房屋,各區縣要及時聘請有資質的專業機構,根據相關技術規範對農村房屋進行安全等級鑑定,同時出具鑑定報告。經鑑定確有安全隱患的,要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

3.整治要求。堅持“急的先查先治”原則,對排查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必須及時採取針對性措施徹底整治,該搬離的立即搬離、該停用的立即停用、該拆除的立即拆除、該加固的立即加固、該封存的立即封存,全面消除安全隱患,堅決遏制房屋安全事故。對存在一般安全隱患的房屋,要責令產權人(使用人)採取措施及時消除隱患。各區縣要切實加強巡查監測,確保農村房屋整治過渡期間的安全。

4.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由產權人(使用人)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農村房屋進行整治。對產權人(使用人)未按要求落實整治措施的,應依法強制執行。對將危險房屋作為經營場所,特別是無證無照從事經營的,要依法進行處理。對以暴力、威脅、恐嚇干擾排查整治行動涉嫌違法犯罪的產權人(使用人),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對產權人(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建立臺賬。區縣、鄉鎮(街道)、村(居)委會要建立重點整治臺賬,實行銷號管理,做到整治1戶、銷號1戶。各區縣要督促指導各鄉鎮(街道)對整治完成的農村房屋進行逐戶複核,對按要求完成整治的及時銷號,對未按要求完成整治的嚴禁銷號。

(三)全面整治。

各區縣要在摸底排查和重點整治基礎上,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對存在安全隱患且未用作經營的農村自建房和農村非自建房制定整治計劃,堅持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落實屬地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基本完成安全隱患整治。要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結合,推動完善相關法規規章,加快研究建立農村房屋規劃建設管理使用長效機制。要健全農村房屋建設標準規範,建立農村房屋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施工、經營、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等全過程管理制度。要健全鄉鎮(街道)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機構,下沉監管力量,加強農村房屋設計、施工和建設隊伍管理,提高農村房屋建設管理水平。市住房城鄉建委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農村自建房用作經營的管理規定,實現農村自建房用作經營管理有章可循。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全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市政府市長任召集人、分管副市長任副召集人,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委。市住房城鄉建委、市應急局、市規劃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城市管理局為牽頭單位,市委統 戰部、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財政局、市文化旅遊委、市衛生健康委、市消防救援總隊為成員單位。落實“市負總責、區縣抓落實”工作機制,各區縣政府要切實強化組織保障,政府主要負責人作為第一責任人,要靠前指揮,抓好落實,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具體做好方案制定、進度安排、任務落地、人員調配、經費保障等工作。

(二)細化部門分工。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根據職能職責,將應當納入行業安全監管範圍的農村房屋全部納入安全監管範圍,形成齊抓共管的強大合力。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住房建設,牽頭組織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搭建農村房屋綜合資訊管理共享平臺。應急部門、消防救援機構負責指導農村人員密集場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劃自然資源部門負責指導農村依法依規用地,做好地質災害易發區的災害風險排查。農業農村部門負責組織指導農村人居環境和村莊整治,按照職能職責負責建新房拆舊房、農村宅基地管理有關工作。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指導農村經營場所涉及的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複查工作。城市管理部門負責開展擅自改變房屋結構、違法搭建改建擴建建築等行為排查整治。統 戰部門負責指導農村宗教活動場所安全管理。教育部門負責指導農村學校、幼兒園、培訓機構房屋安全管理。公安部門負責指導農村旅館業特種行業許可證複核工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農村養老機構場所安全管理。司法部門負責法律諮詢、司法調解等工作,配合有關方面完善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制度,強化法制保障。財政部門負責將農村房屋安全管理相關經費納入本級政府預算。文化旅遊部門負責指導農村文化和旅遊場所安全管理。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農村醫療場所安全管理。

(三)強化督促指導。各區縣要加強對各鄉鎮(街道)的督促指導,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排查不實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問題嚴重的,約談相關負責人;對工作中失職失責、不作為、亂作為的幹部要嚴肅問責。自20__年11月起,各區縣需每半月將工作進展情況報全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全市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將每半月通報1次工作進展情況,並適時組織市級相關部門對工作進度滯後的區縣進行督促檢查。

(四)做好宣傳引導。各區縣要利用網路、電視、廣播、自媒體、鄉鎮(村)政務公開欄等進行廣泛宣傳,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引導廣大幹部群眾充分認識農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不斷增強農村群眾的房屋安全意識,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隱患的積極性、主動性。要督促鄉鎮(街道)成立農村房屋排查整治勸導工作小組,對不配合、不支援排查整治工作的農村群眾,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風險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