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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關於開展“三項行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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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校學生資助資金、就業培訓補助資金、陽光培訓補助資金、移民培訓補助資金清理自查工作方案

學校關於開展“三項行動”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理清學校學生資助資金、政府補助性培訓資金落實情況,確保惠民資金真正惠及民生,特制定重慶市萬州技工學校技校學生資助資金、就業培訓補助資金、陽光培訓補助資金、移民培訓補助資金清理自查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技校學生資助資金、就業培訓補助資金、陽光培訓補助資金、移民培訓補助資金清理自查工作以黨的xx大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區委區政府提出的保障民生要求,以強化資金監管、維護資金安全、防範侵害百姓利益行為發生為目的,全面查詢資金管理的風險漏洞及薄弱環節,大力推進資金管理、使用和監督的制度建設,通過開展自查工作,進一步規範各類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和業務經辦行為,防止擠佔挪用、嚴防欺詐騙取的行為,確保資金安全完整,為加快重慶第二大城市建設,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保障。

二、自查工作的範圍和主要內容

(一)自查範圍及責任科室

1.技校學生資助資金:國家資助金、學費補助金、住宿費補助金,由資助辦(學生科)牽頭,招生就業指導科、龍都校區管理部、財務科等協助自查。

2.政府補助性培訓資金:就業培訓、陽光培訓、移民培訓,由培訓中心牽頭,辦公室、財務科等協助自查;

(二)主要內容

1.技校學生資助資金。

學生資助管理辦法是否完善並認真落實,學生資助工作管理和職責分工是否明確、落實;受助學生檔案是否規範健全;是否為受助學生及時辦理銀行卡、並通過銀行卡及時、足額發放資助資金、是否存在截留、滯留、擠佔、扣減和挪用資金等違規行為;受助學生符合政策規定,無冒領、錯發現象;是否按事業收入5%足額提取校內資助經費;是否及時、準確、完整填報學生資助資訊系統;是否存在虛報、錯報、重報和漏報行為;是否設立並公佈舉報投訴諮詢電話,受理記錄是否齊全,處理是否及時;其他違反國家和我區學生資助政策有關資金管理規定的情況。

2.就業培訓補助資金。

就業培訓機構的審批是否符合相關檔案規定;培訓機構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是否健全;就業培訓補助資金是否按規定劃撥,是否嚴格按照規定的範圍、標準和程式使用,是否專款專用;管理機構是否存在從資金中違規列支辦公經費;是否存在截留、滯留、擠佔和挪用資金等違規行為;是否存在冒領、騙取、多頭申報等違規行為;其他違反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規定的情況。

3.陽光培訓補助資金。

陽光培訓補助資金安排、資金撥付、使用、監管等情況;參加培訓人員的基本情況(包括:人數、物件、資格、時間、金額等)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資金使用是否合理,資金使用的績效考評;有無截留、擠佔、挪用、剋扣、虛報、冒領、套取、騙取、貪汙財政陽光培訓資金的違紀違法行為。

4.移民職業技能培訓補助資金。

學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補助資金的使用是否截留、滯留、擠佔、挪用、冒領、騙取等。

三、自查工作步驟

按照“統一部署、分項實施、各負其責、聯合檢查、集中報告”的原則組織開展。具體分為四個階段:

(一)部署啟動階段(至XX年4月15日)

學校於4月11日於召開了技校學生資助資金、就業培訓補助資金、陽光培訓補助資金、移民培訓補助資金清理自查工作的部署會議,對學校各項自查工作做了全面部署。具體經辦科室及人員必須認真學習相關檔案,提高思想認識,不折不扣地按本自查工作方案的要求,認真開展學校的各項自查工作。

(二)自查自糾階段(4月16日—6月15日)

各相關科室按照自查工作方案的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自查面為100%。技校學生資助資金、就業培訓補助資金、陽光培訓補助資金、移民培訓補助資金清理自查XX—XX年的情況,重大問題追溯到以往年度。

各自查科室在本階段工作中,一是要對以前檢查、審計發現還沒有整改到位的問題進行分類梳理,根據發生時間、性質和責任提出處理意見並予以糾正。二是認真排查新的問題,對自查階段新發現的問題,能糾正的要儘快糾正;不能立即糾正的,要制定整改計劃;對無法整改的,要分別報學校辦公室(三項行動辦公室、四項資金專項治理辦公室)及校領導,經研究後再行上報;對發現的貪汙、截留、擠佔、挪用、騙取資金的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堅決依法查處。三是各項資金經辦科室按資金類別形成各項資金自查報告,填報有關統計表,並於5月30日前上報區級相關部門(學生資助資金報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就業培訓補助資金報區人力社保局;陽光培訓補助資金報區農委;移民技能培訓補助資金報區移民局)。

(三)區級檢查階段(6月16日—7月15日)

在學校自查自糾基礎上,區“惠民資金專項行動”辦公室組織區級有關部門對各類資助、補助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和專項行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重點檢查,檢查面不低於60%。

(四)整改落實階段(7月16日—8月30日)

按照邊查邊改邊建的原則,對區級專項行動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立即糾正,做到問題資金整改到位、責任人員處理到位、監管制度完善到位,建立起從源頭上防治侵佔惠民資金問題的長效機制。學校各經辦科室應於8月10日前將整改落實情況、檢查總結材料和檢查情況表分別報區級相關部門。

(五)市級檢查階段(8月31日—10月30日)

學校各經辦科室必須進一步總結完善相關資料,健全各項制度,增添工作措施,積極配合區“惠民資金專項行動”辦公室做好重慶市重點檢查相關工作。

(六)總結提高階段(10月31日—12月31日)

全面總結技校學生資助資金、就業培訓補助資金、陽光培訓補助資金、移民培訓補助資金檢查工作情況,針對市級重點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認真對照檢查,總結經驗教訓,開展“回頭看”工作,學校各經辦科室於11月30日前將“回頭看”及整改落實情況分別報區級相關部門。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各相關科室要充分認識開展技校學生資助資金、就業培訓補助資金、陽光培訓補助資金、移民培訓補助資金自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此項工作納入今年“專項資金監管強化年”的重要內容之一,按照有關要求切實加強領導,認真組織實施。

(二)精心組織,強化措施。一是明確責任。學校要落實牽頭科室和具體責任人負責實施。二是分解任務。按照職責分工,制定本部門實施細則,確保工作取得實效。三是嚴格要求。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落實整改責任,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三)認真總結,及時上報。各經辦科室在認真做好工作的同時,要按照相關要求及時將自查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整改情況形成書面材料並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