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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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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篇1

為了貫徹樅陽縣教育局“樅教職成(20xx)44號”《關於認真做好20xx年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意見》和市、縣職教工作會議精神,推動我縣職業教育持續、快速協調發展,努力完成今年中職招生輸送任務。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精選3篇)

一、指導思想

以省、市、縣職教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全面落實“樅陽縣中職招生工作動員大會” 的會議精神,確保我縣職業高中招生任務順利完成。

二、成立領導小組

組 長:王曉旺(校長)

付組長:汪小朋(副校長) 胡樅生(副校長)

成 員:董曉龍(教導主任) 祖正華(901班主任) 王宜貴(902班主任)姚志剛(903班主任) 夏根生(904班主任) 李為民(905班主任)

聯絡員:董曉龍(教導主任)

三、實施步驟

1、安排部署階段(20xx、4、22)

①召開行政人員會議、制定中職招生輸送方案、獎懲制度佈置有關工作。

②召開九年級班主任會議(20xx、4、24)

2、宣傳發動階段(20xx、4、28——20xx、6、28)

①4月28日:召開九年級全體教師會議做好宣傳工作

②4月29日:團支部出中職招生宣傳板報。

③5月13日:組織九年級學生學習樅陽縣三所職業學校的有關宣傳材料。

④5月20日:召開家長會,發放宣傳材料。

⑤6月 日到6月 日,組織學生填寫意向表

⑥6月27日,各班要抓住學生填寫志願表的黃金時間,做好會考低分數段(350分以下)學生、動員學生上職高。

3、報名方法、招生方式

①實行國中學校與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直通車”共同做好國中畢業生合理分流保送工作。

附縣內三所職高學校電話:

樅陽職教中心:

牛集高階職業中學:

皖樅職業技術學校:

②往屆國中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的考生,可直接到縣內職高辦理報名入學手續。

③中職招生工作重點放到國中畢業生分流上,專人負責。

四、獎勵措施

1、落實《樅陽縣教育局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獎懲辦法》的檔案精神。

2、對當年完成或者超額完成校下達指標的班級,學校獎將給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並且與學校的評優評模結合起來。

3、確責任,實行中職招生一把手負責制,將中職招生指標分解到九年級

每一位班主任身上。

班 級 901 902 903 904 905

班主任 祖正華 王宜貴 姚志剛 夏根生 李為民

指 標 10 10 10 10 10

五、採取強有力指施,確保輸送任務的完成。

1、加在宣傳力度,千方百計抓緊好中職招生工作,

2、嚴明中職招生紀律,本校任何教師不得向外推介生源,抵制非法招生。

3、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做到責任到人,任務到人,校長與畢業班班主任簽訂責任書,指標到班。

3、大力推行本校中職招生相關獎懲制度。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篇2

為鞏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成果,規範招生行為,保障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湖北省義務教育條例》、《湖北省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收義務教育權利九項規定》、《湖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xx年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等法律和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就20xx年秋季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劃片招生、相對就近、免試入學”原則,所有公辦國小、國中實行劃片就近入學,初步實現域內每個適齡兒童、少年具有一所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就讀;

2、堅持“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原則,統籌安排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使其享受同等義務教育的權利;

3、堅持“公正、公開、公平”原則,實行陽光招生,均衡編班,加強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程式、招生方式、錄取結果等資訊全面公開工作,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生物件

(一)就讀城區國小的條件為:

1、年齡條件:年滿6週歲(20xx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兒童。

2、居住條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即可。

(1)監護人具有浠水城區戶籍;

(2)監護人在浠水城區有固定房產;

(3)屬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二)就讀城區國中的條件為: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20xx年的國小畢業生即可。

(1)監護人具有浠水城區戶籍;

(2)監護人在浠水城區有固定房產;

(3)屬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三、招生計劃

實驗國小: 450人;

師範附小: 3**人;

實驗二小: 3**人;

實驗三小: 360人;

實驗中學:750人;

思源學校:國小225人,國中550人;

望城中學:400人;

麻橋中學:300人。

四、施教區劃分

1、國小施教區:

實驗國小:浠水河以北、四橋北路以東、新華正街以西、車站路以南部分,其中不含文化路以東、清泉路以北部分。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憲司坳、蓮花池、環城、白果樹等社群的適齡兒童。

師範附小:麗文路老轉盤至金谷園路段以東、車站路老轉盤至疾控中心路口以北、文化路民福大廈路口至疾控中心路口以東、清泉路老清泉鎮政府路口至民福大廈路口以北、新華正街以東、浠水河以北、紅燭路金谷園至人民醫院路段以南、紅燭路人民醫院至聞一多紀念館路段以西。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關帝廟、四口塘、鳳棲山、環城、蓮花池等社群的適齡兒童。

實驗二小:浠水河以南、聞一多大道以北、安時大道以東、雙橋路以西。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雲路口、翟港、青雲、道人橋、南嶽廟等社群的適齡兒童,以及浠水河以南、雙橋路以東的雲路口、道人橋社群的適齡兒童。

思源學校:安時大道體育中心至鐵路橋路段以東、聞一多大道以南、雙橋路以西、安時大道鐵路橋路段至丁司壋鎮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壋鎮行政區劃部分。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南嶽廟、雲路口、洪山、馬鋪、人形地、長形地、姚家嶺等社群(村)的適齡兒童,以及聞一多大道以南、雙橋路以東的南嶽廟、雲路口等社群的適齡兒童。

實驗三小:浠水河以北,與實驗國小的施教區以四橋北路、車站路為分界線,與師範附小的施教區以紅燭路、麗文路為分界線,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胡家坪、十月、白果樹等社群和北城新區的適齡兒童。

2、國中施教區:

實驗中學:浠水河以北,安時大道以東、紅燭路以南、紅燭路人民醫院至聞一多紀念館路段以西,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憲司坳、蓮花池、環城、關帝廟、四口塘、鳳棲山、白果樹等社群的適齡少年。

思源學校:浠水河以南、安時大道三橋至鐵路橋路段以東、雙橋路以西、安時大道鐵路橋路段至丁司壋鎮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壋鎮行政區劃部分。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南嶽廟、雲路口、翟港、青雲、道人橋、洪山、馬鋪、人形地、長形地、姚家嶺等社群(村)的適齡少年;以及浠水河以南、雙橋路以東的雲路口、南嶽廟、道人橋等社群的適齡少年。

五、招生辦法

(一)施教區招生

1、國小招生:

(1)招生物件分兩類:第一類為房產和戶籍均在施教區內的年滿6週歲的兒童;第二類為施教區內房產、戶籍兩項條件有其一且年滿6週歲的兒童。

(2)招生分直接派位、搖號派位、調劑派位三種,按照先派位第一類、再派位第二類的順序進行。第一類招生物件屬直接派位物件,第二類招生物件視招生學校空餘計劃情況選擇派位方式。

第一類招生物件:由縣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屬招生學校。

第二類招生物件:第一類招生物件派位結束後,若招生學校沒有空餘招生計劃,則第二類招生物件由縣教育局調劑派位;若招生學校有空餘招生計劃,且第二類招生物件的登記人數不超過招生學校空餘招生計劃,則由縣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屬招生學校;若第二類招生物件的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學校空餘招生計劃,則通過公開搖號確定入學物件,通過搖號沒有入圍的,由縣教育局調劑派位到有空餘學位的學校。

(3)具有施教區房產、戶籍兩項條件之一且已完成三年學前教育但年齡未滿6週歲的兒童,要求入國小的,按照《湖北省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收義務教育權利九項規定》,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到有空餘學位的學校。戶籍和房產都不在施教區的城區幼兒園畢業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國小申請學位。

(4)繼續實施城區國小招生整體聯動機制,實驗國小、師範附小與實驗三小結對,實驗二小與清泉鎮河東街國小結對,思源學校與清泉鎮雲路國小結對,加強教師交流,強化聯校教研,實現優質資源共享。

(5)登記需提供材料:學生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戶口簿、身份證、水電氣等生活費用發票(近三個月)、學生的兒童出生醫學證明、幼兒園離園證、兒童預防接種證等。

2、國中招生

(1)招生物件分為兩類:第一類為房產和戶籍均在施教區內的20xx年畢業的國小生;第二類為施教區內房產、戶籍兩項條件有其一的20xx年畢業的國小生。

(2)招生分直接派位、搖號派位、調劑派位三種,按照先派位第一類、再派位第二類的順序進行。第一類招生物件屬直接派位物件,第二類招生物件視招生學校空餘計劃情況選擇派位方式。

第一類招生物件:由縣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屬招生學校。

第二類招生物件:第一類招生物件派位結束後,若招生學校沒有空餘招生計劃,則第二類招生物件由縣教育局調劑派位;若招生學校有空餘招生計劃,且第二類招生物件的登記人數不超過招生學校空餘招生計劃,則由縣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屬招生學校;若第二類招生物件的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學校空餘招生計劃,則通過公開搖號確定入學物件,通過搖號沒有入圍的,由縣教育局調劑派位到有空餘學位的學校。

(3)戶籍和房產都不在施教區的城區國小畢業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國中申請學位。為緩解城區國中就學壓力,清泉鎮望城中學、麻橋中學在保障各自片區內適齡少年入學的前提下,在尊重家長意願的基礎上,面向城區國小招生。

(4)登記需提供材料:學生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戶口簿、身份證、水電氣等生活費用發票(近三個月)、學生的學籍號等。

(二)城區學校原則上不招收轉插生,確因特殊情況轉入的,按《浠水縣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細則》有關規定執行。

(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按《浠水縣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管理辦法》執行。

(四)城區雨露、創新等民辦學校實行自主按計劃招生,招生過程必須接受縣教育局監督檢查,招生方案與結果報縣教育局備案。

六、招生程式

(一)申請登記(8月上中旬)

1、登記:縣教育局在各學校設立入學申請登記核查視窗,學生監護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學校進行入學登記。登記時間為:國中和國小均為8月1日——5日。

2、初審:學校登記人員應當場審驗學生監護人提供的所有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並如實填寫《20xx年秋季城區學校新生學位申請登記表》,並和學生監護人共同簽字確認。審驗結束後,各種入學證明材料的原件當場退還,影印件留存,與申請登記表一起裝訂,按照“一人一檔”的要求,建立新生入學材料檔案。

3、彙總、統計:登記人員對所有登記的招生物件進行分類彙總與統計,並填寫《20xx年秋季城區學校新生入學申請登記彙總表》和《20xx年秋季城區學校新生入學申請登記統計表》。

4、複核: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班逐一稽核登記人員彙總的新生資訊,對學生實際居住地的認定按照《浠水縣城區學校新生入學實際居住地認定暫行辦法》執行,對學生的戶口、房產、年齡等重要資訊,會同公安局、房產局等職能部門進行細緻核查和深入社群、深入居民戶實地調查核實。

5、上報:學校上報通過複核的招生物件名單。

(二)派位分班(8月中下旬)

1、稽核派位。縣教育局稽核各學校上報的招生物件資訊,並根據各學校招生計劃情況,對招生物件採取直接、搖號、調劑等方式派位,確定新生名單,同時下發《20xx年秋季城區學校新生派位登記表》。公開搖號由縣教育局監督,各招生學校具體組織實施。

2、新生分班。收到縣教育局核定的新生名單後,各學校及時做好編班工作。做到學生隨機電腦編班,班主任隨機抽班,不得舉辦重點班、實驗班,班額嚴格控制在國小每班不超過45人、國中每班不超過50人。

3、公示招生結果、發放通知書。縣教育局和各學校通過適當形式向社會公示新生詳細資訊和分班結果,同時發放義務教育新生入學通知書。

(三)報到註冊(9月份)

9月1日,學生持入學通知書到校報到,9月25日前,各學校完成新生學籍註冊工作。

七、工作保障

1、強化組織領導。為加強領導,縣教育局成立了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工作仲裁小組(具體成員名單附後)。城區各學校和清泉鎮教育總支也要成立相應的招生工作領導機構。招生工作領導機構成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確保20xx年秋季招生工作平穩順利。

2、加大宣傳力度。要完善、落實招生工作諮詢制度、公示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縣教育局將通過電視公告和“浠水教育網”專欄,及時釋出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相關資訊,同時設立招生工作諮詢電話:0713——4269857,0713——4269797,接受廣大群眾諮詢。各招生學校要通過校園網、宣傳欄、張榜公告、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向社會宣傳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程式、招生結果等資訊,做到資訊公開透明,程式公平公正,將整個招生工作置於陽光下,讓學生了解、家長明白、社會知曉,嚴禁封鎖資訊,杜絕虛假宣傳。

3、嚴明工作紀律。嚴禁學校單獨或和社會培訓機構聯合或委託舉辦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培訓班;嚴禁組織考試進行招生;嚴禁跨服務區招生;嚴禁收取與入學掛鉤的各項費用;嚴禁拒收縣教育局按政策規定統籌安排的學生;嚴禁超計劃超班額招生,嚴格招生資格審查,杜絕徇私,對偽造、使用虛偽造的證件申請入學的,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縣教育局把城區學校招生工作與“三化三改”推進、履職盡責檢查、年終績效考核、公用經費撥付等工作相結合,對違反招生紀律的學校和個人,將嚴厲問責追責。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篇3

為認真做好20xx年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招生辦法

1、招生物件

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以應屆國中畢業生為主,同時招收往屆國中畢業生、未升學普通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

2、志願填報辦法

應屆國中畢業生,可以在畢業學校填寫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製的志願表,也可直接到中職學校報名;往屆國中畢業生、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退役士兵,可以持學歷證明和身份證直接到中職學校報名。

填報高中階段升學志願,中職和普高同步進行,中職志願分國家改革發展示範校(立項建設學校)、省級示範校、其他一般學校三類,三類學校各可填報1個志願。各初級中學要指導國中畢業生填報中職志願,大力支援中職招生工作。

3、招生計劃

制定全市中職學校招生整體計劃和市直學校招生指導計劃;各縣(市)區教育局應按比例和整體計劃,制定各中職學校招生指導計劃,在保證轄區內中職學校招生人數的基礎上,輸送15%以上的國中畢業生到市直中職學校;行業企業學校由學校根據市場需求,制定招生計劃,報主辦單位審批。

4、招生學校及專業

經稽核符合法規政策,凡具備中職招生資格的職業院校及專業,將在《湘潭日報》公示,公示的學校及專業允許在本市招生。

5、錄取註冊

各校錄取的學生,持錄取通知書、本人身份證或戶籍簿,按學校有關要求辦理報到、註冊手續。國中畢業生(或同等學歷)就讀中職,學制一般為三年;普通高中畢業及以上學業水平(或同等學力)的學生就讀中職,學制以1年為主;允許中職在讀學生分階段(6年內)完成學業。

6、中高職銜接招生

根據省教育廳湘教通[20xx]144號《關於開展中高職銜接試點工作的通知》精神,鼓勵並支援職業院校開展中高職銜接試點工作。中高職銜接實行單獨招生定向培養,學生完成中職階段學習任務後,通過單獨招生考試,成建制進入相應高職學院學習,單獨編班進行培養。

7、新型職業農民培養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農業部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教職成廳[20xx]1號)精神,在湘潭生物機電學校、湖南省經貿中專、湘潭縣職業技術學校、湘鄉市第一職業中專、韶山職業中專等5所學校,試行新型職業農民培養。試行學校按“培養方案”規定要求,進行招生註冊、教育教學、考核評價,實施培養。

二、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類學校要把職業教育作為整個教育發展的一個戰略突破口,站在服務經濟社會、產業轉型升級、就業再就業、民生改善、扶貧富民、社會和諧與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高度,高度重視中等職業教育的招生工作。

2、明確職責

按照法規政策,保證職業院校特別是中職學校的招生規模,促進職業教育發展,是各級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門、各級各類學校的職責。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爭取當地黨委、政府的支援,加大力度確保普職招生比和分流比。各國中學校有義務接受並開展由教育行政統一組織的職業教育招生宣傳,要指導國中畢業生合理填報升學志願,保證有50%的畢業生填報中職志願。各中職學校要把握招生政策,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確保圓滿完成中職招生任務。

3、規範管理

要加強高中階段招生制度建設,強化招生統籌管理,實行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五個統一”,即:統一領導、統一制定招生計劃、統一宣傳、統一組織填報志願、統一招生錄取。

4、大力宣傳

要運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媒體和手段,大力宣傳職業教育的重要性、職業教育改革發展成果以及國家有關優惠政策,積極做好招生宣傳工作,為學生和家長提供真實可靠的招生資訊和熱情周到的服務,使學生和家長知曉中職學生“上學有資助,升學有通道,就業有門路”,為招生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5、嚴明紀律

明確“七嚴禁”的招生紀律:嚴禁超資質招生,嚴禁虛假宣傳,嚴禁不實承諾,嚴禁買賣生源,嚴禁暑假集訓,嚴禁虛假註冊,嚴禁校外辦班設點。

6、加強考評

市教育局將對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各中職學校招生工作進行專項督查,將中職招生計劃完成情況納入教育工作考核內容,對招生措施得力、銳意進取、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應屆國中畢業生普職分流比、普職學校招生比,將作為市對縣(市)區政府教育“兩項督導評估”,及對縣(市)區教育局和市直學校年度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各縣(市)區教育局也要把相關指標作為對所屬學校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標。

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各市直中職學校應根據本方案,制定轄區內招生工作方案,並報我局職成科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