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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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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招生工作方案一:

為鞏固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成果,規範招生行為,保障教育公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湖北省義務教育條例》、《湖北省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收義務教育權利九項規定》、《湖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年城市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等法律和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就20**年秋季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劃片招生、相對就近、免試入學”原則,所有公辦國小、國中實行劃片就近入學,初步實現域內每個適齡兒童、少年具有一所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就讀;

2、堅持“以流入地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原則,統籌安排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使其享受同等義務教育的權利;

3、堅持“公正、公開、公平”原則,實行陽光招生,均衡編班,加強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程式、招生方式、錄取結果等資訊全面公開工作,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生物件

(一)就讀城區國小的條件為:

1、年齡條件:年滿6週歲(20**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兒童。

2、居住條件:滿足下列條件之一即可。

(1)監護人具有浠水城區戶籍;

(2)監護人在浠水城區有固定房產;

(3)屬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二)就讀城區國中的條件為: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20**年的國小畢業生即可。

(1)監護人具有浠水城區戶籍;

(2)監護人在浠水城區有固定房產;

(3)屬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三、招生計劃

實驗國小: 450人;

師範附小: 3**人;

實驗二小: 3**人;

實驗三小: 360人;

實驗中學:750人;

思源學校:國小225人,國中550人;

望城中學:400人;

麻橋中學:300人。

四、施教區劃分

1、國小施教區:

實驗國小:浠水河以北、四橋北路以東、新華正街以西、車站路以南部分,其中不含文化路以東、清泉路以北部分。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憲司坳、蓮花池、環城、白果樹等社群的適齡兒童。

師範附小:麗文路老轉盤至金谷園路段以東、車站路老轉盤至疾控中心路口以北、文化路民福大廈路口至疾控中心路口以東、清泉路老清泉鎮政府路口至民福大廈路口以北、新華正街以東、浠水河以北、紅燭路金谷園至人民醫院路段以南、紅燭路人民醫院至聞一多紀念館路段以西。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關帝廟、四口塘、鳳棲山、環城、蓮花池等社群的適齡兒童。

實驗二小:浠水河以南、聞一多大道以北、安時大道以東、雙橋路以西。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雲路口、翟港、青雲、道人橋、南嶽廟等社群的適齡兒童,以及浠水河以南、雙橋路以東的雲路口、道人橋社群的適齡兒童。

思源學校:安時大道體育中心至鐵路橋路段以東、聞一多大道以南、雙橋路以西、安時大道鐵路橋路段至丁司壋鎮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壋鎮行政區劃部分。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南嶽廟、雲路口、洪山、馬鋪、人形地、長形地、姚家嶺等社群(村)的適齡兒童,以及聞一多大道以南、雙橋路以東的南嶽廟、雲路口等社群的適齡兒童。

實驗三小:浠水河以北,與實驗國小的施教區以四橋北路、車站路為分界線,與師範附小的施教區以紅燭路、麗文路為分界線,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胡家坪、十月、白果樹等社群和北城新區的適齡兒童。

2、國中施教區:

實驗中學:浠水河以北,安時大道以東、紅燭路以南、紅燭路人民醫院至聞一多紀念館路段以西,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憲司坳、蓮花池、環城、關帝廟、四口塘、鳳棲山、白果樹等社群的適齡少年。

思源學校:浠水河以南、安時大道三橋至鐵路橋路段以東、雙橋路以西、安時大道鐵路橋路段至丁司壋鎮路段以北,其中不含丁司壋鎮行政區劃部分。涵蓋在該地理區域內的南嶽廟、雲路口、翟港、青雲、道人橋、洪山、馬鋪、人形地、長形地、姚家嶺等社群(村)的適齡少年;以及浠水河以南、雙橋路以東的雲路口、南嶽廟、道人橋等社群的適齡少年。

五、招生辦法

(一)施教區招生

1、國小招生:

(1)招生物件分兩類:第一類為房產和戶籍均在施教區內的年滿6週歲的兒童;第二類為施教區內房產、戶籍兩項條件有其一且年滿6週歲的兒童。

(2)招生分直接派位、搖號派位、調劑派位三種,按照先派位第一類、再派位第二類的順序進行。第一類招生物件屬直接派位物件,第二類招生物件視招生學校空餘計劃情況選擇派位方式。

第一類招生物件:由縣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屬招生學校。

第二類招生物件:第一類招生物件派位結束後,若招生學校沒有空餘招生計劃,則第二類招生物件由縣教育局調劑派位;若招生學校有空餘招生計劃,且第二類招生物件的登記人數不超過招生學校空餘招生計劃,則由縣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屬招生學校;若第二類招生物件的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學校空餘招生計劃,則通過公開搖號確定入學物件,通過搖號沒有入圍的,由縣教育局調劑派位到有空餘學位的學校。

(3)具有施教區房產、戶籍兩項條件之一且已完成三年學前教育但年齡未滿6週歲的兒童,要求入國小的,按照《湖北省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收義務教育權利九項規定》,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到有空餘學位的學校。戶籍和房產都不在施教區的城區幼兒園畢業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國小申請學位。

(4)繼續實施城區國小招生整體聯動機制,實驗國小、師範附小與實驗三小結對,實驗二小與清泉鎮河東街國小結對,思源學校與清泉鎮雲路國小結對,加強教師交流,強化聯校教研,實現優質資源共享。

(5)登記需提供材料:學生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戶口簿、身份證、水電氣等生活費用發票(近三個月)、學生的兒童出生醫學證明、幼兒園離園證、兒童預防接種證等。

2、國中招生

(1)招生物件分為兩類:第一類為房產和戶籍均在施教區內的20**年畢業的國小生;第二類為施教區內房產、戶籍兩項條件有其一的20**年畢業的國小生。

(2)招生分直接派位、搖號派位、調劑派位三種,按照先派位第一類、再派位第二類的順序進行。第一類招生物件屬直接派位物件,第二類招生物件視招生學校空餘計劃情況選擇派位方式。

第一類招生物件:由縣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屬招生學校。

第二類招生物件:第一類招生物件派位結束後,若招生學校沒有空餘招生計劃,則第二類招生物件由縣教育局調劑派位;若招生學校有空餘招生計劃,且第二類招生物件的登記人數不超過招生學校空餘招生計劃,則由縣教育局直接安排到所屬招生學校;若第二類招生物件的登記人數超過招生學校空餘招生計劃,則通過公開搖號確定入學物件,通過搖號沒有入圍的,由縣教育局調劑派位到有空餘學位的學校。

(3)戶籍和房產都不在施教區的城區國小畢業生,原則上回戶籍所在地國中申請學位。為緩解城區國中就學壓力,清泉鎮望城中學、麻橋中學在保障各自片區內適齡少年入學的前提下,在尊重家長意願的基礎上,面向城區國小招生。

(4)登記需提供材料:學生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戶口簿、身份證、水電氣等生活費用發票(近三個月)、學生的學籍號等。

(二)城區學校原則上不招收轉插生,確因特殊情況轉入的,按《浠水縣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籍管理細則》有關規定執行。

(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按《浠水縣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管理辦法》執行。

(四)城區雨露、創新等民辦學校實行自主按計劃招生,招生過程必須接受縣教育局監督檢查,招生方案與結果報縣教育局備案。

六、招生程式

(一)申請登記(8月上中旬)

1、登記:縣教育局在各學校設立入學申請登記核查視窗,學生監護人持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影印件),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學校進行入學登記。登記時間為:國中和國小均為8月1日——5日。

2、初審:學校登記人員應當場審驗學生監護人提供的所有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影印件,並如實填寫《20**年秋季城區學校新生學位申請登記表》,並和學生監護人共同簽字確認。審驗結束後,各種入學證明材料的原件當場退還,影印件留存,與申請登記表一起裝訂,按照“一人一檔”的要求,建立新生入學材料檔案。

3、彙總、統計:登記人員對所有登記的招生物件進行分類彙總與統計,並填寫《20**年秋季城區學校新生入學申請登記彙總表》和《20**年秋季城區學校新生入學申請登記統計表》。

4、複核: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專班逐一稽核登記人員彙總的新生資訊,對學生實際居住地的認定按照《浠水縣城區學校新生入學實際居住地認定暫行辦法》執行,對學生的戶口、房產、年齡等重要資訊,會同公安局、房產局等職能部門進行細緻核查和深入社群、深入居民戶實地調查核實。

5、上報:學校上報通過複核的招生物件名單。

(二)派位分班(8月中下旬)

1、稽核派位。縣教育局稽核各學校上報的招生物件資訊,並根據各學校招生計劃情況,對招生物件採取直接、搖號、調劑等方式派位,確定新生名單,同時下發《20**年秋季城區學校新生派位登記表》。公開搖號由縣教育局監督,各招生學校具體組織實施。

2、新生分班。收到縣教育局核定的新生名單後,各學校及時做好編班工作。做到學生隨機電腦編班,班主任隨機抽班,不得舉辦重點班、實驗班,班額嚴格控制在國小每班不超過45人、國中每班不超過50人。

3、公示招生結果、發放通知書。縣教育局和各學校通過適當形式向社會公示新生詳細資訊和分班結果,同時發放義務教育新生入學通知書。

(三)報到註冊(9月份)

9月1日,學生持入學通知書到校報到,9月25日前,各學校完成新生學籍註冊工作。

七、工作保障

1、強化組織領導。為加強領導,縣教育局成立了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工作仲裁小組(具體成員名單附後)。城區各學校和清泉鎮教育總支也要成立相應的招生工作領導機構。招生工作領導機構成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確保20**年秋季招生工作平穩順利。

2、加大宣傳力度。要完善、落實招生工作諮詢制度、公示制度和社會監督制度,縣教育局將通過電視公告和“浠水教育網”專欄,及時釋出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相關資訊,同時設立招生工作諮詢電話:0713——4269857,0713——4269797,接受廣大群眾諮詢。各招生學校要通過校園網、宣傳欄、張榜公告、致家長一封信等形式向社會宣傳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程式、招生結果等資訊,做到資訊公開透明,程式公平公正,將整個招生工作置於陽光下,讓學生了解、家長明白、社會知曉,嚴禁封鎖資訊,杜絕虛假宣傳。

3、嚴明工作紀律。嚴禁學校單獨或和社會培訓機構聯合或委託舉辦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培訓班;嚴禁組織考試進行招生;嚴禁跨服務區招生;嚴禁收取與入學掛鉤的各項費用;嚴禁拒收縣教育局按政策規定統籌安排的學生;嚴禁超計劃超班額招生,嚴格招生資格審查,杜絕徇私,對偽造、使用虛偽造的證件申請入學的,由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縣教育局把城區學校招生工作與“三化三改”推進、履職盡責檢查、年終績效考核、公用經費撥付等工作相結合,對違反招生紀律的學校和個人,將嚴厲問責追責。

學校招生工作方案二:

區教師進修學校,各中心國小、區直屬國小,松濤、附小,特教學校,龍巖北大附屬實驗學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中國小生學籍管理辦法》(教基一〔20xx〕7號)和《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年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閩教基〔20**〕20號)檔案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2、堅持“戶籍地與居住地一致”優先錄取的原則。

3、堅持“劃片招生、定點登記、就近入學”的原則。

二、招生物件

年滿6週歲的適齡兒童。2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尚未入學適齡兒童均須登記入學。若因疾病或特殊情況,需要緩、免入學者,監護人提出申請,醫院出具證明,戶口所在鄉鎮政府或街道辦事處稽核,教育局批准。

三、招生計劃和範圍

1、城區(東城、南城、中城、西城、北城、西陂和曹溪,下同)國小招生計劃和範圍,詳見附表一。

2、農村國小根據生源等情況,招生本轄區戶籍的適齡兒童、外來務工人員隨遷適齡子女和區教育局統籌安排的適齡兒童。

3、龍巖北大附屬實驗學校(民辦學校)招生工作按區教育局的招生計劃自主招生。

四、招生辦法

(一)城區國小

城區國小招生按下列批次錄取:

第一批:持有招生範圍內房產證和戶籍證且實際入住,或符合政策性照顧物件的適齡兒童;

第二批:持有招生範圍內房產證且實際入住的適齡兒童;

第三批:持有招生範圍內戶籍證的適齡兒童;

第四批:暫住在招生範圍內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城區戶籍的適齡兒童除外,下同)。

錄取過程中,遇某一批次學位不足時,則該批次採用電腦派位的辦法,派滿為止(派位時間另行通知)。參加電腦派位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到相對就近有剩餘學位的學校入學。(統籌安排學校詳見附表三)

戶籍要求:戶籍遷入截止至20**年12月31日,要求其戶籍與父母或其中一方在同一戶口簿上。戶籍遷入時間在20**年12月31日之後的,回原戶籍所在地學校或該片區定點學校登記建檔。

房產要求:房產證須住宅用途。房產證登記時間截止日期至本方案發文之日。房屋產權人應是兒童父母,且房產面積應大於50平方米,若是唯一住房則不受面積限制,共有商品套房產權者,其個人產權應大於50%。“三代”同戶同住(同一家庭戶口簿,有祖輩房產證,“三代”共同居住生活且父母在城區沒有住房)可視同片內生。

(二)農村國小

農村國小適齡兒童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轄區內國小登記建檔,填寫《新羅區20**年國小新生資格稽核登記表》。

(三)民辦學校

龍巖北大附屬實驗學校於20**年7月2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並將預錄取學生花名冊錄入招生系統軟體,已被錄取的適齡兒童將不在我區其他國小登記建檔。對於未在我區公辦學校登記建檔的適齡兒童,可適當放寬報送時間至8月20日。

(四)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父母雙方均應在新羅城區暫住一年以上,合法從業,並且持有公安部門提供的戶口簿、《暫住證》(暫住證辦證截止時間20**年6月30日)(本區戶籍除外)及《福建省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失業登記證辦證截止時間20**年6月30日)。凡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持相關材料到暫住片區定點學校登記建檔(見附表二)。《暫住證》或《福建省就業失業登記證》辦理時間不符合規定的,到龍門開明國小、鐵山外洋國小或回戶籍所在地國小報名登記建檔。

20xx年起,將逐步根據進城務工人員在新羅城區居住、務工、繳交社保等年限情況進行量化,實施積分入學招生辦法。

五、有關事項

(一)登記建檔時間

1、城區戶籍、房產的適齡兒童:7月25~26日。

2、農村適齡兒童:7月25~26日。

3、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7月28~29日。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影印件)

1、城區戶籍適齡兒童:(1)戶口簿;(2)房產證;(3)父母雙方身份證;(4)“三代”同戶同住的還須提供祖輩身份證;⑸兒童預防接種證。

2、農村適齡兒童:⑴戶口簿;(2)兒童預防接種證。

3、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1)戶口簿;(2)父母一方的《福建省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工商營業執照》;(3)父母雙方的《暫住證》;(4)兒童預防接種證。(新羅區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只提供(1)、(2)、(4)項材料)

(三)其它說明

1、符合招生條件的適齡兒童按規定時間,攜帶相關報名材料到轄區內國小登記建檔, 填寫《新羅區20**年國小新生資格稽核登記表》。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填寫登記表時應寫明是否服從教育局統籌安排,未填寫或不願服從統籌安排者,將不再安排學位,返回戶籍所在地國小就讀。

2、持“二手房”房產證入學者,此住房必須無該校在校生記錄。

3、適齡兒童只限報一所學校(含民辦學校),重複登記建檔者,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入學。

六、政策性照顧

(一)照顧物件

1、招商引資。根據龍巖市政府《關於修改部分優惠扶持規範性檔案的通知》(龍政綜〔20**〕582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情況,政策性照顧物件為:

(1)被授予20**~20**年度“新羅區重點企業”的企業法人代表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羅區戶籍高階技術人員的子女;

(2)新羅轄區內的生產性企業,近三年年納稅均達**0萬元以上,個人註冊資金達300萬元以上的投資者子女及其所聘三年以上的非新羅區戶籍的總經理、高階技術人員子女。

2、擁軍優屬。新羅轄區部隊現役軍人子女。

(二)提交材料(原件及其影印件)

1、企業類:⑴企業營業執照;⑵企業驗資報告;⑶近三年完稅票據;⑷戶口簿;⑸父母雙方身份證。其中受聘總經理、高階技術人員還須提供三年以上的《職工養老保險手冊》。受聘高階技術人員還須提供省人事部門頒發的《高階技術資格證書》及資格確認檔案。

2、現役軍人:⑴軍官證;⑵結婚證;⑶家屬戶口簿;(4)雙擁辦(或軍分割槽)有關證明。

(三)登記建檔

1、登記時間:7月21~22日。

2、建檔方式:申請政策性照顧入學者,按所申請照顧國小隸屬關係,分別到市教育局初等學前教育科、區教育局初教股送審有關材料,填寫《新羅區國小招生政策性照顧入學申請表》。

經初步稽核符合政策性照顧入學條件者,按規定時間到照顧入學的學校登記建檔,填寫《新羅區20**年國小新生資格稽核登記表》。

七、招生紀律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依據招生有關規定,保證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入學“綠色通道”暢通,教育局及學校的招生工作人員要堅持原則,廉潔自律,秉公辦事,嚴格執行招生工作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搞不正之風,認真做好資格審查工作。各相關學校不準招收擇校生,不準拒絕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的學生入學,不準以任何藉口拒絕接收本片區應接收的學生,不準採取考試等方式選拔學生。若發現違規行為,予以嚴肅查處。區教育系統紀檢監察舉報電話:2325782。

招生工作涉及面廣、難度大,家長及社會十分關注。各校領導、教師應深刻領會招生檔案精神,堅持正確的宣傳導向,精心組織,規範操作,確保今年我區適齡兒童依法按時入學。

八、本方案由龍巖市新羅區教育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