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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後感2000字

欄目: 讀後感 / 釋出於: / 人氣:9.22K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是捷克小說家米蘭·昆德拉最負盛名的作品,也是昆德拉的才華得到集中體現的一部作品。作者從一兩個關鍵詞以及基本情境出發構成了小說的人物情節。他以一個哲人的睿智將人類的生存情景提升到形而上學的高度加以考慮、審查和描述,小說首先提出問題為托馬斯設定規定情境,即輕與重的存在編碼;於是哲學思考本身有了小說性,問題本身則是小說家在作品中顯現的哲學思考。請看應屆畢業生讀後感網站為大家整理推薦的兩篇優秀的《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XX字讀後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讀後感2000字

篇一

存在之輕與存在之重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是昆德拉小說中最為讀者熟悉,為作家贏得聲譽最多的一部小說,80年代在中國出版至今,一直被翻譯成《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直到前幾年才有了現在的這個書名,雖然只是一個語序的變化,卻使得書名和主題更為貼近。然而即使是改動後的譯名,仍然弱化了原名的玄意。昆德拉在一次訪談中說:“許多朋友勸我放棄《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輕》(《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這個書名,難道我就不能至少刪去“存在”(being)一詞嗎?譯者在碰到這個詞時,都傾向於用更樸實些的表達予以替換:‘生存’(existence),‘生活’(life),‘狀況’(condition)等等。“存在並非一個具體物,因此,昆德拉認為,哈姆雷特說的”to be or not to be”絕非“活著,還是死去”的問題,而是一個形而上的追問。所以,《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所要探討的實質上是“不能承受的存在之輕”。

尼采認為,我們的世界是“永恆輪迴”的。我們生命的每一秒都由無數次的重複。我們的生活是能夠被預演的,有朝一日,我們的生活會按照我們經歷過的方式再現,而前者中反覆還將無限重複下去。如果世界果真如此,我們就會向耶穌一樣被釘在永恆色十字架上,無法承受的重負將會沉沉的壓在每一個人的身上。然而,這個世界存在的基礎恰恰是輪迴的不存在,生活無法預演,我們既不能把它與我們以前的生活相比較,也無法使他完美之後再來度過,生命之流只能在偶然性的大地上氾濫,人們肆意的生活,獲得了漂浮在半空中的快感,可是,重就真的悲慘,輕就真的美麗嗎?

托馬斯正是這一問題的代詢人。他是一個離異多年的外科醫生,擁有眾多的情人,生活風流而快活。然而特里莎的闖入打破了他的自由,托馬斯一直在愛戀特里莎和追求自由之間徘徊選擇。特雷莎之於他,既非情人,也非妻子,而是一個“被放在樹脂深覆的籃子裡,順水漂到他的床第之岸的嬰兒。離婚以後的托馬斯是愉快自在的,婚姻對他來說是一種責任的束縛,阻礙了他體會生命的快感,在無數的”性友誼“中,他獲得了美好的生命之輕。特雷莎無疑是這種生活的終結者,她緊緊握住托馬斯的手使他感到了久違的生命的責任並體會到了其中的美好,可是他又不願意放棄多年來的“自由”。對於托馬斯來說,獨居還是與特雷莎結合,並不是一個簡單的愛情問題,而是關涉到他對存在的可能性的理解。一向輕鬆的他在六個偶然事件的推動下,選擇了“非如此不可”。

七年之後特雷莎的出走,將托馬斯重又置於自由之身,使其身上的重負突然間釋放,甚至感到悲傷過後的美好,托馬斯嗅到了溫馨的生命之輕。可是,隨之而來的沉重卻將他徹底擊倒,他已經學會了感受別人的痛苦,他終於明白,自己再也不可能回到從前虛無縹緲的生命了。他回到了布拉格,追回了特雷莎,也追回了存在的重量。

如果說托馬斯不斷地在輕與重之間遊走抉擇,特雷莎也嘗試著去接受託馬斯的存在哲學。當她無法忍受託馬斯有一次在肉體上的背叛,她開始了向輕的試探,和一個工程師發生了關係,可是這次行為只給她帶來了更深的痛苦,更重的負擔,認真是特雷莎的行為方式,認真讓她陷入痛苦的絕境,雖然她努力從行為到精神上向自己的愛人托馬斯靠近,然而她最終還是失敗了,她永遠揹負沉重的負擔,而這沉重恰恰也是對托馬斯的一種吸引。

輕重選擇的對立與兩難,構成了人類的一個基本存在境況,我們每個人的生活,都可以在這個哲學命題上找到印證,它與善惡無關,究竟是選擇青海是選擇重,昆德拉並沒有給出明確的答案,他只是提出了這個問題並給與了闡釋。在一個極限悖繆的時代,輕與重的界限是模糊不清的,甚至是不存在的,追求意義,選擇承擔,並不一定就能收到預期的沉重感,反而常常導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但是,這輕鬆之中不也包含著生命的沉重嗎?

靈與肉的衝突

肉體與靈魂,使人類得以存在的兩種基本形式,人類總是理想化地希望自己的靈肉統一,以把握一個更為真實可感的自我,然而,昆德拉卻以一個特定的性愛情境,揭示出靈與肉的分離,使人類再次陷入對自我的無把握之中。

托馬斯與特里莎彼此相愛,可是看待靈與肉的態度卻不一樣:托馬斯認為,愛情與性是互不相干的,愛情不會使人產生性交的慾望,卻會引起同眠共枕的慾望。在他看來,使愛從屬於性,是造物主最稀奇古怪的主意。靈與肉在托馬斯身上自覺的分離著,他一邊深愛著特麗莎,一邊又和不同的女人做愛,他在愛情上是忠貞的,在行為上卻是放蕩的。

特雷莎則要求靈與肉絕對的統一。特雷莎有一個外表美麗而內心粗俗的母親,她一直在向特雷莎灌輸一個觀念,特雷莎你與其他人沒有區別,你和其他人的身體都是一樣的,你沒有什麼好隱藏的。特雷莎的母親在光天化日之下裸露著在房間裡行走,這令特雷莎感到羞愧和惱怒。特雷莎的一生,就是在於這種觀念抗爭,她認為人與人是不一樣的,靈魂決定了這種個性,否定了肉體的差異,也就否定了靈魂的差異。她帶著這種抗爭,來到了托馬斯身邊,尋求救贖,她向他表明她是獨一無二的,可是托馬斯卻把它混入了其他的女人,對她們的身體施以同樣的愛撫,把她又扔回了原來的世界。特雷莎的“嫉妒”成為她沉重的痛苦,直到死才得以擺脫,而這種痛苦正源於特雷莎對靈與肉絕對的要求。

靈與肉的衝突顯示了人類對把握自我的無能為力,作為人存在的一個基本範疇,它突出了人類自身的生存悖論,即人不願再靈肉分離中生活,卻只能以靈肉的妥協與調和謀得現實的安適。昆德拉藉此對現代社會所導致的人行分裂和異化進行了批判。

政治與媚俗

“媚俗”(kithcs)是昆德拉作品中的響詞,在一次與作家埃爾格雷勃裡的談話中,昆德拉將“kithcs”闡釋為“已講過一千次的美”,“意味著故作多情的集體謊言”,在昆德拉的筆下,媚俗已並非對每一類任何某個特定情景的描繪,也並非僅僅限於藝術,它已成了政治,社會,文化的一個基本特徵,成了人類共同生存狀態的一個指稱。

西方批評家普遍認為,媚俗之於昆德拉,已經不單單是一個道德概念,而是一個審美範疇。昆德拉認為媚俗起源於“無條件認可生存”的美學理想。媚俗的人,指定人類生存中一個基本不能接受的範圍,並排斥來自這個範圍內的一切比如大糞(shit),這個每天與人們生活息息相關的生理現象,卻被很多人有意地迴避,人們避免談論它以及和它有關的一切。《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第六章《偉大的進軍》就是一篇討伐媚俗的檄文,它的理論首先是從“糞便”開始的,昆德拉舉了斯大林之子雅可夫的例子,雅可夫在二戰期間被德國人俘虜,和一群英國軍官關在一起,共用一個廁所。英國人不滿他將廁所搞得又臭又亂,訴諸於集中營的德國軍官。然而,德國長官拒絕討論糞便的問題,雅可夫備感羞辱,以撲向電網的自戕方式來表達自己的抗議。在昆德拉看來,人對糞便的厭惡正是一種基本的媚俗。媚俗是人類生存的一個基本情景,它無處不在,不同的媚俗有著不同的內在含義和批判向度,若果說美學媚俗意指英和傷感類作品的低階藝術情趣,那麼政治媚俗則只對既定秩序和既定思想的盲從,文化媚俗則指對多數的,流動的,大眾的價值觀念的認同,人類學媚俗則指人類在無條件的認同生命存在的前提下表現出的樂觀盲從和拒絕思考的態度。“媚俗是存在於忘卻間的中途停歇站”,因為媚俗,生命在本真與非本真之間徘徊不定,人的自由存在成了值得懷疑的東西,事物失去最初的一面,流向難以把握的虛空。

政治,是昆德拉小說中人物的基本生存背景。政治媚俗,則又是昆德拉批判的一個重點,他自己親身經歷的政治迫害使他對這個問題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昆德拉說:“政治並不產生媚俗,但它需要媚俗。任何政治運動都以媚俗,以迷惑他人的願望為基礎。”《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中,美國參議院對孩子的微笑與布拉格廣場檢閱臺上當權者面對遊行者的揮手都是媚俗。“媚俗是所有政客的美學理想,也是所有政客黨派和政治活動的美學理想。”

托馬斯和其情人薩賓娜都是媚俗的自覺抵制者。托馬斯,一個用外科手術的思維來對待人生的一生,他的生存目的就是要反抗從眾。對於托馬斯來說,真正的困難不是抵制那個“非如此不可”,托馬斯逃離了第一次婚姻,逃離處於專制統治下的祖國,都說明了這一點,真正難的是抵抗本身,在媚俗的集權統治王國裡,左右的答案都是預先給定的,對任何問題都有效。心靈的專政即是最高統治,所以昆德拉又說,媚俗的死敵是“愛提問題的人”,一個問題就像一把刀,會劃破舞臺的佈景,讓我們看到藏在背後的東西。同時,媚俗也極有可能成為一個陷阱,對媚俗的抵抗也可能成為媚俗的一部分。對於托馬斯來說,當在呼籲當局釋放政治犯的生命上千字也稱為“非如此不可”的事情的時候,抵抗本身也成了一種媚俗;對於薩賓娜來說,當她的繪畫被宣傳為反共作品時,她便深深感到了西方世界對她處於深重集權災難中的祖國的憐憫,然而這種憐憫也是一種媚俗,一場西方建立在“博愛”基礎上的政治秀。於是,在眾人“同情”的目光中,薩賓娜憤然離場。

而一直愛慕者薩賓娜的法國教授弗蘭茨,則是昆德拉所要批判的媚俗的集中代表。弗蘭茨是一個樂觀的夢想家,20歲時就確立了哲學教授生涯,但它並不滿足於學者的窒息生活,他“渴望與人們交往,肩並肩地步行,渴望與他們一起呼叫”,他充滿激情,喜歡旅行,也愛同眾人一起上街遊行。“我們都需要有人望著我們”,他毫不猶豫地參加了聲援柬埔寨的“偉大進軍”。弗蘭茨活在他人的目光裡,她急於向情人,向公眾,向內心中的另一個自我顯示生存的意義,期待獲得外界的讚許。他的價值認同,不是建立在對價值本身的追求上,而是為他人而活,最後當他在曼谷街頭一場無謂而偶然的鬥毆中死去時,他的死不但沒有產生悲劇意義,反而具有了某種諷刺的意味,是一個媚俗者的終結。在弗蘭茨身上,我們看到了人的有限性,人的自我失落與價值的扭曲,而這一切,正是人的媚俗可能性的一種反映。

和許多小說家不同,昆德拉的小說直指現代社會人類生存的困境——以怎樣的方式存在?托馬斯,特里莎,薩賓娜以及弗蘭茨都只是以不同方式存在的個體,昆德拉只提出問題,不回答問題,在無法重演的過去和無法預定的未來,我們只能在黑暗中摸索著前進,去尋找屬於自己的價值光亮。

篇二

“在那永劫迴歸的世界裡,無法承認的責任重荷,沉沉壓著我們的每一個行動……如果永劫迴歸是最沉重的負擔,那麼我們的生活就能以其全部輝煌的輕鬆,來與之抗衡。”在《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一書的開篇,作者就將我們引入了一個“輕”的世界,一個沒有存在感的痛苦的空間。在一次沒有任何意義的人生旅行中,我們不斷妄圖證明自己的存在,不斷希望得到肯定,不斷追求著身心的釋放,故事便在這種徘徊掙扎中拉開序幕。

曾經也寫過關於生命重量的文章,但從未有過讀完此書後如此深刻的感受。靈與肉,媚俗與反媚俗,現實與反抗,這是昆德拉筆下的輕重世界。眾多現實的無奈掩蓋了華麗的辭藻,行文流淌間流露出生命的抉擇。正是這樣一種文筆,才在我的心中湧起了波瀾,久久不能平靜。不同於其他作品,昆德拉筆下的輕重世界直指現代社會人類生存的困境——以怎樣的方式存在?通覽整本小說,都找不到一個明確地答案來解答這個問題,只能用個人的一生來回答。托馬斯,特蕾莎,薩賓娜以及弗蘭茨都只是以不同方式存在的個體,在無法重演的過去和無法預定的未來,只能在黑暗中摸索著前進,去尋找屬於自己的價值光亮。

在這個故事中,四個人物各自的媚俗與反媚俗遊戲貫穿始終。主人翁托馬斯拒絕媚俗,然而他卻生活在媚俗之中,無法也不能逃脫。在六個偶然事件的推動下,他選擇了“非如此不可”,也找到了那個可以與他睡覺生活的女人。婚後的他不能剋制自己去欣賞別的女人,他在愛情上是忠貞的,在行為上卻是放蕩的。 打著性與愛是可以分開的旗號掩飾自己生活在媚俗之中的事實。他因為特蕾莎而變得沉重,在經歷了愛人離開後短暫的輕浮後,卻又因思念而變得更加沉痛。特蕾莎,一個具有獨特而又溫柔的女子,一向追求靈與肉的合一,但也被迫相信二者的雙重性,最後她的肉體也背叛了她的靈魂。弗蘭茲愛薩賓娜愛到瘋狂,但他們確實不同的兩類人,太多的不一樣註定他們不能在一起。他追求刺激,最終也死於刺激。如果是背叛和追求刺激就是反媚俗,那麼薩賓娜就是個脫離媚俗而獨特的存在。從某種層面上來說她才是故事的主角,當特蕾莎,托馬斯,弗蘭茨,瑪麗克洛德,政治家,革命者,都在不斷追求著生命之“重”的過程中時,她卻用背叛,朝著相反的方向走去。在背叛中,她不斷拋棄自我,變換角色,將生命之“重”的意義拋在腦後。在不斷的背叛後,最終發現她得到的只是一場虛空,是“一切背叛的終極”。她一直朝著相反的方向走著,最終在一片寂寞和恐懼中走向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輕”。這個世界存在的基礎恰恰是輪迴的不存在,生活無法預演,我們既不能把它與我們以前的生活相比較,也無法使他完美之後再來度過,生命之流只能在偶然性的大地上氾濫,人們肆意的生活,獲得了漂浮在半空中的快感,可是,“重”就真的悲慘,“輕”就真的美麗嗎?

每個人本身就是一個矛盾體,當人們厭惡自己身上的種種負擔、責任,而深感沉重時,總是嚮往著如果沒有這些重負,生活該是多麼輕鬆快樂、逍遙自在。可是當這些真正消失的瞬間,卻又往往無所是從,不知如何是好。感覺自己輕如鴻毛,沒有約束,但也沒有歸宿。人生為何如此無奈,想擺脫種種生活之 “重”的困擾,但又不能承受擺脫困擾後的失重之“輕”,在這個永劫迴歸的生命中重複,再重複。

回望自身,我們也可以看到自己生命中那輕重交織的印痕。有時候會會被瑣碎的工作壓得喘不過氣來,就會一味地想要逃脫,什麼都不做。但當我真正放下手中的一切得到了“輕”時,卻又沉痛不已。滿腦子都是忙不完的工作,和做不完的功課。這種感覺就像是一個貪玩的孩子,作業還沒有做完就去玩耍了,其實他的內心比坐在那裡完成作業還要痛苦,揹著揹包玩耍,怎麼會放輕鬆呢?所以,當我意識到自己的頹廢時,我選擇了繼續回到繁忙而又緊張的生活中,雖然這種日子過得有些累、略帶疲倦,但是也特別充實。這也許就是痛並快樂著的道理吧。我們的“向上精神”本源於愚昧,我們的“進取心”來自無知,而盲目的進取心又至少給了人生一個“重量”的感覺,使人生似乎有了叫做“意義”和“滿足”的東西。而人生也正是因為有了這兩樣很難得到的東西而變得有價值與趣味。

也曾問過自己,如果時光倒流到某一刻,我會不會重新選擇?會不會重新考慮是否要忍受著生命之“重”而不是追尋一時的“輕”。也許在那一刻我會做出了另一種選擇。如同主人翁托馬斯所說,如果人又兩條生命,那麼他可以選擇一條生命去愛特蕾莎,而另一條不去愛特蕾莎,然後確定哪樣的生活才能讓他更快樂。然而人生註定是一條一往無前的道路,當我踏上征程時,就沒有後悔的餘地了,無論走什麼路都是一種抉擇、一種考驗。在選擇了a之後,就無法選擇b,這是人生遊戲的規則,一個誰也不能擺脫的規則。就像朱德庸說過“幸福分成兩種,一種是看的見的幸福,一種是看不見的幸福,前者是物質的感觀,後者是精神的感受。你選擇了何種幸福,就決定了哪一種人生。”

故事的最後,意外的結局令人髮指。托馬斯和特麗莎在一片安逸享樂中死於車禍,弗蘭茲死於一次戲劇性的遊行,而薩賓娜在遠離家鄉的美國孤獨的居住著,只有她寂寞的活著。這幾位年輕人“追求”與反“追求”的矛盾,道出了人生本身的荒謬與悖論:每個人都有生活的目的和理由,但每個目的都有本身的空虛,追求愛情時怨恨多於歡樂,追求名譽像水中月鏡中花一樣遙不可及,追求錢財到頭來竹籃打水一場空。透過種種幻覺,這些人所有追求的一切最終都化為烏有,這與現實卻略顯矛盾了。我們每天都在追求著,拼搏著,努力著,最後追求的結果卻是一場空。那些為著庸俗的目的而掙扎的平庸的生命,為了功名、金錢、嬌妻、兒孫,終生忙碌、義無返顧,到頭來一切都是虛無,一切都是空幻!那我們何必還要拼命追求生命之重呢?不過話雖如此,生活還是要面向陽光的,最美的不是追求了什麼,追求到了什麼,而是追求中得到了什麼。故事中的每個人物也正是因為追求而美麗,因為那種不求結果的追求而不惜一切代價。事實上,我們仍然在忙碌,仍然在追求,奮鬥的腳步永不停止。就像如果不去耕耘,不去播種,再肥的沃土也長不出莊稼;不去奮鬥,不去創造,再美的青春也結不出碩果。

生命的價值和意義在於過程,在追求的過程中有了幸福感和滿足感,得到了自身的價值。也許,這已經足夠了,何必在乎其終極意義上的得與失呢?人永遠都無法知道自己該要什麼,因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跟前世相比,也不能再來生加以修正。沒有任何方法可以檢驗哪種抉擇是好的,因為不存在任何比較。

所以,不管怎樣還是要勇敢面對生命之“重”,而不是避“重”就“輕”。相信只有沉重的生活才有質量,凡是我們所經歷的,都是我們所能承受的。

人生就是一個異鄉者的旅行,道路各有不同,但這終究不能改變我們證明自己來過的信念,我們希望在這裡留下足跡,無論是在媚俗中追求生命之“重”,還是在沉重中追求生命之“輕”,對於人也好,對於世界也好。生命實在是有太多的東西需要我們去努力,只有在激流中拼命掙扎才能夠活命。輕與重,徘徊其間,驀然回首,有幾個人能夠看清自己走過的路呢?又有幾個人能記住沿途的風景呢?

人生如潮汐,來了,去了;人生如漏斗,得了,失了。路漫漫,極其修遠,我願用畢生經歷,在輕重之間求索燦爛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