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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戶外廣告管理工作調研報告

欄目: 調研報告 / 釋出於: / 人氣:1.24W

5月29日至30日,縣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組織部分委員由副主席何賢清、趙林寶帶隊,赴xx市xx區和江蘇省xx市學習考察戶外廣告管理工作,縣工商局、規劃局、市容局有關負責同志參加了考察活動。6月19日,趙林寶副主席又主持召開了城關戶外廣告管理工作座談會,聽取縣工商局、規劃局、市容局負責同志關於我縣城關戶外廣告管理情況的彙報,就如何做好我縣城關戶外廣告管理工作進行座談討論。現將有關情況和意見綜合如下。

縣戶外廣告管理工作調研報告

一、xx市和xx市的經驗與做法

近年來,為強化城市管理,鞏固國家衛生城市建立成果,xx市政府根據城市管理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開展打造“國內最清潔城市”活動。為從源頭上做好戶外廣告管理工作,該市編制了《xx市戶外廣告設定規劃》和《xx市戶外店招店牌設定導引》,對戶外廣告管理實行分級審批。從去年10月份開始,該市積極開展“廣告亂貼”、攤點亂擺、亂扔垃圾等專項整治活動。其中的“廣告亂貼”專項整治主要是對未經許可擅自設定、超期設定、不按許可要求設定和存在安全隱患的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含戶外招牌廣告)進行整治拆除。對於戶外廣告“髒、亂、差、險”的現象,採取行政管理手段與經濟管理手段並重、以獎代撥、市場化運作的辦法,按照先主要道路,後次要道路,再街巷、小區有序推進,努力實現“屋頂廣告嚴禁,道路廣告嚴控,地面廣告有序,店招店牌規範”。 除人民日報和奧運有關的宣傳欄外,市內主要道路上不允許設定任何商業廣告,市內大型活動領導機關帶頭不掛過街橫幅。有關部門統一為新建道路上門面設定了店招店牌的大小和底色;對老街道上店招店牌結合每年的路面改造進行統一改造,改造經費由財政承擔。對個人或單位,亂扔(倒)垃圾的違法行為,有關部門除責令改正外,還將處以一定數額的罰款。對主要道路、視窗地區、風景區、農貿市場、專業市場周邊等重點地段的“攤點亂擺”的經營戶,實施罰款、停業整頓、直至吊銷許可證等梯進式處罰。對“牛皮癬”等戶外小廣告治理,市區兩級共投入1700萬元(其中xx區投入400萬元),採用市場化運作的方式,以路為單位由城管部門對外招標專人管理,確定專人破壞“牛皮癬”等戶外小廣告,城管、公安部門採取蹲點守侯伏擊、機動巡查、定時定點檢查、錯時隨即抽查等手段,及時查處各類“制癬者”,並對其進行重罰,對辦假證件、假文憑、假公章、假髮票、偽劣廣告等損害公眾利益的違法窩點進行重點偵破和搗毀。發現有亂貼亂畫現象及時在網上釋出,要求城管人員在2小時以內清除到位;夜晚塗抹的“牛皮癬”,第二天早晨上班前就已清除到位,從而杜絕了“牛皮癬”現象。

xx市政府先後出臺了《關於加強戶外廣告設定及沿街立面裝飾管理的意見》、《戶外廣告管理規定》、《關於加強戶外廣告設定及沿街立面裝飾管理的意見》,對戶外廣告的設定要求、審批程式等作了規定。要求市(鎮)中心區域、規劃區域、國道、省道、市(鎮)主幹道為控制區域,戶外廣告設定要相對集中;不得設定重疊廣告;控制樓頂廣告設定;避免在沿街立面、牆面製作廣告,保持原有建築立面特色。廣告畫面色彩應與周邊環境、建築立面相協調,色彩反差不能太大;市(鎮)區中心廣場禁止商業活動;交通標誌、路燈杆、供電和通訊線路杆上禁止設定或懸掛戶外廣告;禁止在國家機關、文物保護單位和名勝風景點的建築控制地帶設定戶外廣告。在城區範圍內設定戶外廣告、招牌必須符合城市環境美化、亮化的要求,規範、美觀、安全,內容健康、真實。對店招店牌改造所需經費70%由市財政承擔,30%由店家承擔。為進一步體現社會資源共享,高效利使用者外廣告資源,從XX年開始,xx市加大了對戶外廣告的整治力度,市相關部門對城區 12條道路所有戶外廣告採取現場察看-開會討論—確定思路—論證方案等形式確定保留49處戶外廣告位,並對其使用權進行公開拍賣,並明確使用年限。在拍賣過程中,城管部門嚴格按照統一規劃、規範管理、總量控制、有償使用的原則進行,拍賣所得金額全部進入市財政,用於廣告設施建設、維護和拆除以及環境整治和管理經費。城管部門按照有關要求,加大了違法戶外廣告的整治拆除力度,將更多的戶外廣告資源納入政府統一管理,增加政府資源性收入。僅去年一年,xx市就依法拆除100多處不合規戶外廣告。xx市文廣局在總結網咖整治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對全市200多家網咖的戶外廣告進行全面更新、升級,更新後的戶外廣告,使用統一的色調、風格,上面標註著專門設計的崑山網咖行業標誌,提升了網咖行業的整體形象。

二、我縣城關戶外廣告管理的基本情況

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和經濟的快速發展,我縣戶外廣告行業進入了快速發展期,全縣共有具有廣告發布權的廣告經營單位近20家,採用新媒體、新材料、新技術的各類戶外廣告紛紛出現,縣城規劃區範圍內主幹道現有屋頂廣告牌100餘塊,牆面廣告牌150餘塊,綠化帶燈箱廣告130餘個,路燈旗杆廣告牌740餘塊,較大路牌10餘塊,沿街店招XX餘塊,已經成為反映我縣經濟繁榮、活躍流通、引領時尚的一大景觀,營造出現代城市的文化氛圍,有力地促進了我縣的精神文明建設。

為規範和加強縣城戶外廣告設定與管理,我縣編制出臺了《xx縣戶外廣告管理辦法》,為配合該辦法的實施,縣直有關單位及時編制了《xx縣城戶外廣告設施規劃》、《xx縣戶外廣告位使用權出讓辦法》,為縣城戶外廣告設定、管理提供了可操作的依據;縣工商局以登記許可為切入點,重點對廣告業的從業資格、廣告的形式、內容和釋出途徑等進行監管,對符合條件的戶外廣告登記當日當場辦結,不收取任何費用,同時加大對戶外廣告市場的巡查力度,打擊違法釋出戶外廣告的行為,降低了戶外廣告發布活動的違法率;縣市容局結合建立蕪湖路示範一條街活動,把對縣城的戶外廣告牌整治工作作為市容管理重點工作之一,下大力氣進行規範整治,加強巡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逐步取締不符合要求的廣告,規範戶外廣告設定行為,對新建的沿街主幹道建築物立面廣告、店招等,提前介入,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絡,請廣告設計部門設計立面效果圖,督促經營戶嚴格按標準建設,並按照公正、公平要求,對縣城區部分地段廣告位進行市場化運作,使我縣戶外廣告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規範。

三、城關戶外廣告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戶外廣告林立曾是城市繁榮的標誌,但近年來隨著人們環境觀念的轉變,文明意識的提高,雜亂無章、缺乏監管的廣告牌不但不美,而且成了城市“頑疾”,嚴重影響城市環境景觀和整體風貌,有的嚴重影響道路交通功能的正常發揮,甚至危及道路交通和行人的安全,已成為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焦點。我縣城關戶外廣告管理工作中存在問題主要有:

1、缺乏統一的規劃,隨意性較大。雖然我縣於XX年出臺了戶外廣告管理辦法,但目前城關地區主要道路未經許可隨意設定廣告牌的現象普遍存在,廣告牌設定過多、混亂,大小不一,高低不一,與周邊環境極不協調,嚴重影響城市形象。有些路段的店招店牌設定隨意、雜亂無序,尺度形式各異,變相釋出廣告,嚴重破壞景觀環境,影響建築整體立面效果。

2、質量、品位不高,安全隱患大。廣告從業人員總體素質較低,所製作的戶外廣告不夠規範,品位偏低,個別廣告內容不真實、不健康、格調低下。廣告設施的材質及製作工藝總體水平不高,部分戶外廣告粗製濫造,偷工簡料,加上平時管理和維護不到位,長期風吹雨淋,破損嚴重,安全隱患大,因廣告牌倒塌、墜落造成的砸傷、砸死行人等現象不可避免,威脅城市公共安全。

3、部門之間配合不夠,制度不健全,管理難度大。根據有關規定,戶外廣告的管理需要工商、規劃、市容、城建、房管等部門相互配合,但目前我縣主要由市容一家在孤軍奮戰,齊抓共管局面尚未真正形成。雖然有關《辦法》對違法設定的大型戶外廣告有依法組織拆除的規定,但對未經審批、亂設定、明顯影響市容市貌的沿街店招拆除工作無明文規定,強制拆除無法律依據,無形中助長了違法設定戶外廣告的行為。由於設定戶外廣告的背景複雜,有黨、政部門名義的,有公益名義的,有廣告經營者商業行為的,整治難度加大。因改建費用較大,絕大部分經營戶(尤其是租房經營戶)對店招店牌按標準統一規範改建不願接受。

四、做好城關地區戶外廣告管理工作的建議

城市戶外廣告管理直接體現一個城市的管理水平和政府的執行能力。為進一步加強戶外廣告、牌匾標識設定管理,促進戶外廣告行業的健康發展,借鑑外地的成功經驗,我們建議:

1、儘快落實《xx縣城戶外廣告設施規劃》。《xx縣城戶外廣告設施規劃》根據戶外廣告的性質、設定的不同區域和不同型別,對城關戶外廣告進行了全面規劃,提出了具體要求,為建設單位和管理部門提供了依據,保證了戶外廣告審批的透明度。各職能部門要相互配合,確保該規劃的貫徹落實,並根據實際執行情況進行總結、不斷完善。對城關新建成的沿街主幹道(如世紀大道等)建築物立面廣告、店招店牌,要抓源頭規劃,統一規範設定標準,並督促經營戶嚴格按標準建設;對於現在已經審批的不符合城市管理要求的戶外廣告,在到期後要及時重新規範設定。

2、建立規範有序的戶外廣告管理協調機制。戶外廣告的管理涉及工商、規劃、市容、城建、交通等多個部門,建議建立xx縣城市戶外廣告規劃管理聯席會議制度,由分管縣長牽頭,研究戶外廣告規劃管理重大事項,提出戶外廣告管理措施和重大問題的處理意見。要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加強配合,形成合力,建立戶外廣告長效管理機制,確保戶外廣告設施管理規範、有序。

3、建立健全戶外廣告位使用權有償出讓制度。戶外廣告位佔用城市公共空間資源,建立健全戶外廣告位使用權有償出讓制度勢在必行。實施大範圍的戶外廣告位拍賣,有利於提高我縣戶外廣告品位,美化市容市貌,同時,也給戶外廣告經營單位提供一個公開、公平、公正的競爭平臺。特別是利用公共土地、道路設立的廣告設施,要通過市場化的運作方式,依據特許經營的規定採取“招、拍、掛”的方式,鼓勵廣告參與者通過競爭,依法取得廣告設定資源,將更多的戶外廣告資源納入政府統一管理,增加政府資源性收入,形成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規範我縣廣告設定。

4、加大對城關現有戶外廣告的整治力度。首先要加大對戶外廣告設定與釋出審批環節的控制力度,把好審批關。其次要加強日常監督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要加強日常巡查,做到“早發現,早動手”,將違規戶外廣告遏制在萌芽中,及時強制拆除違法設定的戶外廣告及過期和閒置的戶外廣告,及時處理窗戶、外牆隨意貼上的戶外廣告,防止各種“牛皮癬”氾濫成災。第三要注意工作方法,嚴格依照法律程式的規定,加大對違章戶外廣告的查處力度。特別是要抓住違反法律法規設定和未經批准擅自設定、到期沒有續辦手續等監督重點,敦促那些不自覺者按規定製作戶外廣告、主動辦理戶外廣告登記審批手續。第四要做好城關主要道路店招店牌的整治規範工作。結合建立蕪湖路示範一條街活動,建議我縣參照外地成功的經驗,對城關主要幹道店招店牌規範改造通過以獎代補方式推進。

5、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戶外廣告覆蓋面廣、更換機率高,監管難度也大,需要社會多方面的共同參與和監督。縣直有關部門要依法率先垂範,帶頭執行戶外廣告管理法規,認真清理本系統內的違規戶外廣告,在戶外廣告整治工作中起表率作用。要加強對執法人員的業務培訓,通過舉辦戶外廣告安全管理培訓班等形式,提高執法人員執法能力和服務水平。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逐戶上門宣傳等多種形式,宣傳戶外廣告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我縣城關戶外廣告設施規劃等,使之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促使全社會都參與到規範戶外廣告的行動之中,促使廣大經營者知曉並自覺遵守戶外廣告設定的有關規定。要加強社會輿論的監督,廣泛發動市民參與對違規戶外廣告的監督力度,適時開通戶外廣告設定監督投訴電話,加大群眾舉報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