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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工商部門職能轉型調研報告

欄目: 調研報告 / 釋出於: / 人氣:5.44K

“兩費”停徵後,我市工商系統應勢而變,順勢而為,圍繞工作轉型大做文章,迅速轉變執法理念,調整機構設定,創新工作機制,較快地實行了職能歸位。全系統實施工作轉型已有半年多了,基層工作轉型究竟現狀如何,基層工作人員究竟在幹什麼、想什麼,我們帶著這一問題,本著到基層,進店鋪,查實情,聽實話的要求,先後深入到黃州、團風、浠水、黃梅、武穴、蘄春等6個縣市區局的12個基層工商分局和部分經營店,就這一問題進行了專題調研,並作了一些初步的思索。

基層工商部門職能轉型調研報告

一、系統基層轉型工作基本現狀

基層工商所(分局)是職能工作的前沿和視窗,也是檢驗轉型工作成效最重要和最直接的物件。通過調查,我們認為全市系統基層工商所(分局)的轉型工作既取得了一些明顯的成效,也存在一些突出的問題,同時基層幹部對工作轉型問題也有一些很好的想法。

(一)轉型工作初步呈現出“五個轉變”的良好態勢。“兩費”停徵後,市局及時在全市系統選取了10個基層所(分局)作為轉型工作聯絡點,並抽調專班集中時間、歷經三次上下反覆研討,制發了《基層工商所(分局)職責、機構設定試行辦法》、《基層工商所(分局)工作人員職責及責任追究試行辦法》和《**市工商系統基層工商所(分局)崗位績效量化考評辦法》等三個指導性檔案,旨在指導基層重新明確職責,合理設定機構,充分履行職能。這些制度出臺後,各基層工商所(分局)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轉型工作初步呈現出五個轉變的良好態勢。

一是機構設定逐步由線狀向塊狀轉變。調研中,我們發現基層工商所(分局)均改變了過去按行政區劃設定內設機構的辦法,重新按照“三定”方案的要求,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將內部機構調整為“兩室兩隊”,即辦公室、督察室、經濟檢查隊、市場巡查隊,並明確了各自的工作職責分工。少數分局雖然叫法不一,但基本實現了由以往的線狀到現在的塊狀佈局,理順了內設機構,合理設定了幾大工作板塊。

二是工作重心逐步由收費為主向監管服務為主轉變。從去年第四季度以來,我們開展專項督察和這次調研的情況來看,“兩費”停徵工作已經得到全面落實。同時,根據市委市政府的決定,從今年4月1日起,我市範圍內的個體戶登記費也全面實行了免徵。基層重點工作和人員佈局趨於明晰和較為合理。檢視浠水縣城北分局等單位人員,分配從事內部管理與從事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工作的幹部人數,基本上達到1:5。黃梅縣城北分局每週例會對監管服務工作的安排比較具體細緻,基本落實到了各項業務工作、各個室隊和每名幹部。從與個體戶交談中也瞭解到,基層工商執法人員加強了對市場的巡查力度,對食品經營店等重點監管物件一般情況每週巡查2次,有時次數更多。

三是監管方式逐步由傳統單一式向現代綜合式轉變。近年來,在上級的支援下各縣市區局都積極創造條件,為基層分局配備了執法車、微機、數碼相機和食品安全快速檢測箱等裝備,監管能力有了新的提高。大力開展大培訓大練兵大比武活動,監管方式有了新的改進。實行網上年檢辦照、網上辦案、網格 式管理,監管手段有了新的提升。基層分局認真落實市局下達的《食品安全駐店監管責任及責任追究辦法》,監管力度有了新的加強。在團風縣局所轄的上巴河鎮一王姓個體戶店內,我們發現張貼有食品安全質量承諾書,設有食品安全駐店監管責任牌,駐店人員照片、聯絡電話一目瞭然,個體戶自律制度建立完善,按規定建立了相應的購銷貨臺賬,檢查中也沒有發現有過期變質食品。

四是執法理念逐步由強勢執法向和諧監管轉變。走訪個體戶瞭解到,以往隨意扣留商品、粗暴管理等現象得到有效遏制,一般的無照經營、超範圍經營、廣告未備案等違法行為,工商幹部都會提前上門做工作,下發通知進行預警,要求經營者限期進行整改,而不是向以往那樣直接進行處罰。走訪中,市場主體反映工商部門的服務和行政指導增多了,工商幹部以吃抵費、吃拿卡要等違規執法現象基本杜絕了,並對這些好的變化給予了積極的評價和認可。他們認為,近年來工商部門態度堅決地抓系統的政風行風建設,嚴厲查處違紀違規幹部,收到了明顯的成效。

五是幹部管理逐步由粗放式向精細化管理轉變。多數縣市區局對基層分局、基層分局對一般工作人員的管理均按照市局要求實行了全員績效考核,並建立了全員績效考核相關制度。黃梅縣城北工商分局按照《**市工商系統工商所(分局)崗位績效量化考核辦法》要求,結合分局實際,制定了《全員績效考評評分細則》、《考核與考勤制度》、《會議紀律制度》、《著裝風紀管理制度》、《衛生值日製度》、《年休假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系統內幹部管理更趨精細和科學。同時,該分局還加強了工商文化建設,在分局辦事大廳開闢了文化角,展示了幹部自己創作的詩歌和攝影作品,還經常組織爬山等健身娛樂活動,增強了隊伍的凝聚力。

(二)轉型工作中存在五個不適應。調研中,我們發現工商系統基層單位雖然在轉型期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不足,主要表現為五個不適應。

一是部分基層執法人員的精神面貌還不適應轉型工作的要求。轉型期內,部分幹部的工作幹勁不足,精神面貌不振奮,工作提不來神。走訪中,我們發現某基層分局在下午3點10分正常上班時間辦公樓大門緊鎖,無一人值守;有的分局上班的人也不多,基層管理尤其是農村基層單位管理鬆散情況比較突出。究其原因,基層單位缺乏工作動力和壓力;過去靠經濟手段管理隊伍的做法現在行不通,基層負責人感覺管理沒有有效手段;有的認為監管服務是軟指標,干與不幹、幹好幹壞反正說不清楚,不如鬆散一下;有的認為工商工作特別是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大,幹部個人待遇又相比稅務等部門相差很多,心理不平衡,工作沒有勁頭。這些思想動態,影響了轉型工作的深入開展,也警醒我們要始終把做好人員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放在首位,下更多的力氣。

二是系統執法力量的配置還不適應轉型工作的要求。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一線執法人員力量不足。以某工商局為例,該局現有在職幹部150人,其中縣局機關(含三個直屬分局)69人,基層71人,比例為4.6:5.4。再以我們這次走訪的某城區分局為例,轄區人口10.5萬人,管轄個體戶1500戶(食品經營戶320戶),各類企業218戶,在職幹部31人,其中有執法資格的25人,縣局借調走3人,可以執法的僅有22人;某農村分局在職幹部10人,有2人長期患病,不能正常上班,2人被借調到上級部門幫忙工作,一線執法力量明顯不足。另一方面,轉型後省、市、縣級工商局的機構還沒有整合,使基層工商所出現“十幾根線穿一針”的現象,上級部署的工作線多面廣,對基層的執法力量有一定的影響。調查中發現某分局的市場巡查隊對口縣局4至5個部門。據一位基層幹部透露,XX年他所上報的報表有90%資料是靠估計的,因為基層人員配備不夠,上級局又催著要,下面只能統計加估計編資料。

三是執法人員的監管執法能力還不適應轉型工作的要求。調研中我們瞭解到,由於過去的工作重心偏向收費,執法辦案、消費維權、企業登記等業務工作都是分人分塊管理的,轉型前後又沒有進行系統的培訓。因此,轉型後基層一線人員普遍感覺到來自自身能力不足的工作壓力。以這次走訪的某鎮工商所為例,有80%的執法人員,感覺辦案時存在力不從心,甚至執法崗位人員也存在不會辦案現象,全所能夠獨立辦案的人員不到40%。幹部知識結構不合理,懂經濟管理、法律、計算機、會計的專業人才和能熟練操作計算機的複合型人才更是鳳毛麟角。座談時,當講到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中,共有100部法律、203部行政法規和104部部門規章賦予工商部門執法許可權時,多數幹部表現出的是不清楚和驚訝,基層一線執法人員感覺到了知識恐慌。

四是現行的幹部管理手段還不適應轉型工作的要求。我們去年在全市範圍推行的全員績效考核,對於機關幹部管理產生了較積極的作用,但對基層效果不明顯。主要是因為相對於過去基層習慣於實行的以下達經濟任務為手段作為對人工作狀態的考核依據以及習慣於以工資掛鉤為管人的方式而言,績效考核既不直接,又偏軟。考核結果作為評先評優依據對大部分一線人員根本沒有誘惑力,使得獎勵措施難以發揮激勵作用;懲的方面僅以公務員考核中不稱職為手段,又缺乏硬性可量化的指標。同時由於是第一次實行績效考核,在制度設計、執行、結果運用等方面還不成熟,因此基層幹部普遍感覺績效考核的作用不明顯。調查中我們瞭解到,為防止幹部出勤不出力,有的分局負責人還是沿用了過去下達指導任務的形式來約束幹部,某基層工商所僅去年一年就下達罰沒任務20萬元。

五是現行工商文化建設還不適應轉型工作的要求。調查中,我們發現由於多方面的原因,工商部門對系統的文化建設一直重視不夠、投入不足。基層的文化建設一直處於空白或低水平狀態,一線執法幹部的業餘生活缺乏,以往所建的小活動室沒有很好的發揮作用,加之工商幹部的個人待遇較之稅務等同級單位偏低,工商津補貼工改後二年多了還沒有落實。部分幹部感覺得不到組織的人性關懷和溫暖,系統幹部的單位歸屬感、職業榮譽感不強,同時又得不到及時有效的疏通和引導,從而造成相當一部分幹部激情消失,工作上得過且過,生活中牢騷滿腹,紅盾論壇等專業談話網頁成了系統少數幹部發洩不滿情緒的平臺,既影響了工作激情,又影響身體健康。調查中,我們發現某鎮10人的工商所由於文化生活缺乏,加之長期基層壓力無法排解,有1人得了精神抑鬱症,1人長期處於亞健康狀態。

(三)轉型基層幹部的思想反映。在與基層幹部交談中,他們普遍認為轉型雖然有壓力,也有陣痛,但從長遠來看工作轉型對於系統的建設和幹部的成長都是有利的。在調研過程中,我們瞭解到基層工商幹部有“五盼”。

一盼地位有提高。從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在國家整個法律體系中佔據重要的地位,同時具有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等重要職能,以及執法隊伍規模位列行政執法機關前列等方面來看,工商部門應該是一個重要的行政執法機關。但從實際來看,基層工商幹部普遍感到社會地位不高。究其原因,基層幹部主要認為上級局特別是國家總局在國家層面對工商機關的法律地位、職能作用爭取不夠,對基層保障力度不大,希望國家總局和上級局今後要在這方面多做一些工作,不斷提高工商部門的社會地位和社會評價。

二盼執法有保護。調研中發現,多數幹部對執法存在恐懼心理,主要原因一是普遍認為工商部門的執法風險很大,近年來每逢出現重大的責任事故,只要與工商職能有關連,工商部門的幹部基本上難辭其咎,輕則紀律問責,重則刑罰處分,工商事業成了一個高風險的職業。二是近年來執法環境不容樂觀。一方面,有的地方政府要求降低准入門檻,對執法監管部門設立種種限制條件,工商執法人員在法與行政命令夾縫中工作,有如臨薄冰之感;另一方面,基層執法時常遭遇暴力阻撓執法、抗法,人身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有的甚至要付出血的代價。基層執法人員在面對涉黑、涉惡、涉強等經濟違法行為時,有時不得不放棄原則,採取明哲保身的做法。

三盼經費有保障。作為欠發達地區,我市部分基層單位有的還在危房和租來的房屋中辦公;有的管轄範圍很大,沒有必須的交通工具,不能及時應對急重大事;有的配置了檢測儀等裝置,由於購買試劑價格昂貴,不敢輕易使用,辦案經費得不到有力保障。同為執法部門,相比較公、檢、法、稅務等單位,工商部門的公用經費明顯偏少。

四盼能力有提升。轉型光有良好的願望還不行,還要有一支過硬的隊伍去落實。一線執法人員普遍認為自己缺少學習培訓和提高提升的機會,盼望上級局將培訓的重點放在基層一線執法人員的身上,擬定一個適合基層實際的培訓方案,選擇真正有水平的教員,讓一線執法人員真正學到管用的基本技能和知識。他們還建議省局至少每年為縣市級工商局招錄3至5名專業對口、學以致用的人才,並儘可能的將此類人才放到基層,發揮專業人才的指導和帶動作用。

五盼隊伍有活力。工商部門實行垂管後最大的好處是把住了進人關。但調查中,我們發現如今最突出的問題變成了人才青黃不接、後繼乏人。以某工商分局為例,按機構設定為34人,30歲以下的年輕幹部不足10人,1999年以後全省統一招錄分配的公務員僅1人。在幹部交流上,只限於基層內部一般幹部之間,機關與基層之間很少進行上下交流,基層縣市局班子成員除了上級提拔使用,大都是採取“本土為官、港人治港”。基層盼望幹部交流中打破城鄉限制,實現合理流動,為每一名幹部提供一個良好的發展空間。

二、推進基層工作轉型的幾點建議

推進基層工作轉型是一個需要長期探索和實踐的過程。如何加快推進基層工作轉型,我們認為必須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立足新形勢和轉型工作要求,嘗試在五個方面下功夫。

(一)創新執法理念推轉型。轉型後,國家每年都要拿出很大的一筆錢來保障我們。食國家的俸祿就要為國家盡忠。我們每一名幹部都要把握“我們究竟能為社會、為人民做點什麼?做好什麼”這一基本命題,創新執法理念,服務社會,服務發展,服務人民,以實現自身的價值,回報納稅人。首先應以當前正在開展的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和“兩年”(作風建設和能力建設年)活動為契機,進一步加大幹部思想教育力度。深入開展理論教育,堅定一線幹部的服務理想和信念;開展黨紀政紀法紀教育,使每一位基層幹部做到積極行政、依法行政、廉潔行政;開展反面典型教育,克服一線班子成員和執法人員權高位重思想;加強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教育,使每名幹部時刻牢記自己的“公僕”位置和服務職能。其次,加大查訪通報督查力度。把行政效能監察納入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範疇,納入黨風廉政建設的總體部署,開展行政效能監察。一方面,明晰局紀局規,加大基層制度建設力度,按照科學、規範的原則對局規局紀進行收集整理,並印發成冊,使每一名幹部清楚要做什麼,什麼能做,什麼不能做,從根本上杜絕“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另一方面,改進日常例行執法監督活動,適時開展專項督查,使之逐步制度化、規範化和有效化。根據上級的重大工作部署和重點工作安排,檢查各地貫徹落實情況,督促改進工作,保證上下通暢、號令嚴明。再次,對轉型時期出現的工作作風上的懶、亂等現象,不姑息、不遷就,依法依紀進行處理,在系統內營造風清氣正、紮實做事、富有激情、朝氣蓬勃的良好氛圍。

(二)重設內部機構帶轉型。應按照國家總局新三定方案的要求,在機構設定、事權劃分、資源整合、人員配置等方面下功夫,建立科學、合理的內部體制。首先要因地制宜設機構。可以償試將工商所(分局)內設機構調整為“兩室兩隊”,即辦公室、督查室、監管執法隊、市場巡查隊。其中,10人以下工商所(分局)將辦公室和監管執法隊作為常設機構,將市場巡查隊和督察室作為非常設機構;10人以上工商所(分局)將督察室作為非常設機構,其他“一室兩隊”作為常設機構。監管執法隊隊長由法制員兼任,督察室正副主任分別由所(分局)長和紀檢監察員兼任。其次要根據專長定崗定責。針對基層人員素質、技能、身份、年齡等方面的差異,將工商分局、所工作崗位分為執法崗位、服務崗位和監督崗位。對基層各個崗位人員上崗,採取“自願報名、分類考試、量才推崗、擇優上崗”的辦法,將主要工作人員調整到登記監管、市場巡查和執法辦案崗位上來。為解決基層人少、事多的問題,工作人員可以實行一人多崗、一崗多責,並確定每個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工作目標及責任追究辦法。

(三)培訓幹部隊伍促轉型。一是豐富培訓內容。要重點由重視學歷教育向加強職稱和專業技能教育轉變,鼓勵、支援和培養一批具有資格證書的專業人才,改善工商幹部隊伍知識結構。要加強業務能力培訓,著力提高幹部實際操作能力,著力培訓在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商業賄賂、電子商務等領域的監管能力,提高監管效能。既要按照“六能六會”提高幹部的工作技能,還要提高幹部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洞察市場主體規範經營的能力,同市場主體溝通交流的能力,上下聯絡左右協調的能力,構建和諧社會和諧系統和諧單位和諧家庭的能力,寬嚴相濟、文明執法的能力等六個方面的能力,有針對性地解決幹什麼和怎麼幹的問題。二是創新培訓方式。要採取和教育聯辦、聯訓的方式,選擇和工商行政管理知識相關、相近的科目,進行系統學,對獲得文憑的適當給予獎勵和補助;要按照培訓計劃,擬好方案,選好教員,分崗位、分層次、分批次組織培訓,通過舉辦紅盾夜校,組織崗位練兵、跟班鍛鍊等方式開展實地培訓;藉助網際網路優勢,建立紅盾學習群、開展網上培訓、網上交流的方式增強培訓的生動性。三是擴大培訓範圍。要制訂年度培訓計劃,對全系統幹部進行輪訓,並組織登記員、巡查員、資訊員等十大員的專項培訓。要深入開展爭創“崗位能手”活動。通過大培訓、大練兵、大比武、大考核,逐步提高工商隊伍的綜合素質。嚴格落實三個必訓要求,即:新任公務員崗前必訓,幹部職務晉升前必訓,新法規、新業務出臺後必訓,做到監管領域、所有業務和所有人員三個全覆蓋,全面提升工商人員的執法水平。

(四)健全監管機制保轉型。重點是創新執法辦案和服務發展體制機制。創新執法辦案體制機制方面,要進一步理順執法辦案機構體制,明確縣局辦案機構對分局辦案機構的工作領導和業務指導,明確公平交易分局負責全系統執法辦案的組織領導、督促協調和監督檢查,從根本上解決多頭執法、職能交叉的弊端;加強同公安、檢察、法院、紀委等部門協調力度,提升執法權威。建立統一的執法辦案體系及其考核機制(執法辦案先進單位),評議機制(案件質量評價體系建設),監督機制(行政執法三制)和激勵獎勵機制(辦案積分考核),結合新“三定”方案細化和分解執法責任,把執法任務、許可權、標準、程式及責任落實到每個執法崗位和人員。進一步完善辦案經費保障制度,在財務預算中設立執法辦案經費補助,切實保障辦案裝備和經費。創新服務發展體制機制方面,推行基層工商所(分局)市場主體資訊報告制度和駐點企業聯絡人制度,進一步加大各類市場主體培育力度。延伸農村消費維權網路職能,把工商部門“市場準入”、“合同管理”、“商標廣告”、“食品安全監管”等職能工作融入到農村“一會三站”中,將其建成為解民憂、辦民事、促民富的平臺。把消費維權與拉動內需緊密結合起來,牽手廠家、商家和買家開展“消費體驗活動”,積極培育新的消費熱點,促進農村消費,維護農村消費者合法權益。進一步加強12315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各縣市區局應儘快成立12315申(投)訴舉報中心(隸屬消保機構與消保機構合署辦公),努力實現“快速受理、快速處理、快速反饋、快速評價”,確保全年消費申(投)訴結案率達到98%以上。

(五)落實績效責任評轉型。要進一步健全完善以考勤、考績、考廉、考評為主要考核手段的績效考評機制,明確工作責任。一是搭建分級目標責任體系。建議以縣級工商局為單位,成立目標績效管理考核委員會,統一領導、組織對工商所(分局)完成重點工作目標進行考核和指導。各工商所(分局)負責人為第一負責人,對縣市局下達的目標負總責,組織下達各專案標,並對本單位完成情況進行管理和評估、獎懲,形成級級有責任、層層有人抓的責任體系。二是建立實時目標責任機制。本著將工作任務及責任細化到天、落實到人的原則,建立例會制度。各分管領導每週就分管的工作向局長辦公會彙報,局長辦公會每月進行一次排程。局領導每季召開季評會,對各工商所、機關部門重點工作目標實地檢查,並逐一進行點評,限期整改。工商所建立工作周講評、月排程、年彙總制度,使各單位(部門)重點工作有目標、計劃、分階段紮實推進,並將工作責任和目標考核落實到平時。三是建立績效考評機制。對基層工作人員崗位績效考評分五個方面進行,即:自我評價。工作人員每月對本人履行崗位職責情況自我評分,填入《全員崗位績效考評手冊》;所長、分局長進行評審。結果匯入個人績效檔案;民主評議。全體工作人員開展向監管物件述職述廉,公開接受評議;考勤評查。把“出勤率”作為績效考評重要分值,由辦公室按缺勤次數扣分;加分評定。設定加分專案。以上五項分數之和除以5即為個人年度得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