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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期群體性糾紛的成因與對策

欄目: 調研報告 / 釋出於: / 人氣:2.39W

新時期群體性糾紛的成因與對策 xx街道是全區區域最廣,人口最多,人員結構較複雜的地區。今年以來,街道治安總體是平穩的,人民安居樂業,但是影響社會穩定的因素還大量存在。至10月份,我街道共發生23件群體矛盾。集中表現在:城市和基礎設施建設,導致拆遷、安置等矛盾日益增多;企業經營體制轉換和農村產業結構調整,觸動了農民的利益;勞動、工資、人事制度改革,改變了原有利益格局。在街道工委、辦事處正確領導下,我們明確改革、發展、穩定之間的關係,把穩定放在首要位置,堅持一把手負責制,建立健全防範工作網路,正確處理了發展與群眾利益的關係,基本沒有發生群體性越級上訪,把矛盾鈍化在民間、消滅在萌芽、處理在基層,保障了街道經濟健康有序地發展。今年實現利稅過億元,比去年增長53 %。 一、群體性糾紛的特點 1、聚眾性。xx離城區較遠,接受城市幅射的能量較弱。隨著城市化程序的推進,特別是河西地區的開發,xx已成為發展資源優勢專案的重點,雨花臺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的開發,街道、行政村的招商引資,一批經濟專案落戶xx。由於徵地拆遷補償標準不一樣,執行也較靈活,老百姓不理解,對補償提出過高期望值,加之勞力安置問題比較突出,往往形成“人多勢眾”到村、街道上訪。 2、多元性。群體性糾紛涉及面比較寬,常引發多種利益的矛盾糾合在一起。一般來說都有人操縱,有的是洩私憤,有的是圖報復,不明~的群眾受少數人鼓動跟著起鬨,“雞子扒出來鴨子有份”堵門、堵路、堵廠,有的甚至是在群眾中集資形成上訪“專業戶”,還有的是集資請“代言人”,形成多元化。 3、突發性。“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一些糾紛起初是涉及一小部分人的利益,在處理過程中極易觸動一個地段利益,在資訊網路不夠健全的地區資訊不靈,群眾糾紛起來後,思想準備不足,感到突然性。例如,西來隊拆違一事,後上升整個生產隊,為達到其他目的而突然集體上訪。 4、反覆性。群體性糾紛錯綜複雜,要經過調查,要經過研究才能慎重處理。往往群眾等不急,要求當即表態,當即解決問題,以“到市裡上訪”為由進行要挾,重複上訪。例如古雄村林業隊部分群眾對幹部作風不滿,先以土地被磚瓦廠佔用為由(當初有書面協議),多次到村、街道上訪,做了工作稍平息後又到市裡上訪。 二、群體性糾紛的成因 1、幹部思想作風對群體性矛盾有重要影響。市場經濟條件下幹部的思想作風、工作方法和計劃經濟時期不一樣,群眾對幹部的依賴日漸淡化。新形勢下怎樣密切聯絡群眾,實踐“xxxx”的思想還沒有定型的新思維、新模式,領導方法還停留在原有的行政指揮占主導地位,和群眾的距離及群眾的要求不相匹配。少部分人在壓力下有大幹快上,追求政績的願望,但又缺少執法意識和本領,群眾起來以後感到辦法不多,無能為力。 2、少數人蠱惑人心, 混淆視聽。群體性糾紛一般以補償、勞力安置為核心,直接涉及群眾的切身利益,只要有人出頭煽動,蠱惑群眾就會起來。幕後操縱者也是形形色色,有的對幹部有意見,在的報私仇;有的想出頭,證明自己的能力,想當幹部;還有的想牟利。而真正群眾不懂法或知之甚少,被迫參加隨大流。今年5月,落星五勝三隊在少數人的策劃下,以土地補償費太低和安置為由,組織了近百人,封堵了五環管樁有限公司大門並衝入廠區,公安機關介入才平息事態。 3、工作不細, 透明度不夠。隨著城建專案增多,徵地補償政策規定專案也很多。往往由於我們工作不細,缺乏深入細緻宣傳,加之程式不規範,被群眾誤解,造成群眾的逆反心理,往往好事沒辦好。有的同志出發點是好的,考慮到自己工作的一面,忽視群眾的一面,往往事情慾速則不達,反過來再考慮群眾利益,這種“夾生飯”在群眾中造成了“不~不給錢,只要鬧就給錢”的惡性迴圈。同時也誘惑了一部分參加進來。例如:205國道施工要動用群眾的水泥地,開始工作人員認為動了以後我們用彩磚給鋪上,不需要補償,但群眾不同意,起鬨阻止施工7天,實在開展不下去了,反過來又給群眾補償。 4、缺乏可行性論證體系。專案上馬之前論證不細,缺乏風險預測和對策,繼而導致企業破產、倒閉,引發職工上訪。興寧製衣有限公司投產時間不足一年,企業嚴重虧損倒閉,欠工人工資20多萬元,工人數次集體上訪村委會及區主管部門。在法院介入處理後,矛盾才得以緩解。 三、群體性糾紛對策 穩定有長期穩定和短期穩定之分,有表面穩定和實質穩定之別,這要看我們是追求什麼樣的穩定,如果只追求短期穩定和表面的虛假穩定,那麼我們不可能得到真正的穩定。以下是我們在實踐中探索的一些解決對策,是否起到“預防矛盾”功效,還有待檢驗。 1、強調領導責任機制。群體性糾紛比較複雜,抓住了領導責任制就是抓住了“牛鼻子”,一是抓學習教育,把“xxxx”思想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改變思想作風和工作作風,深懷愛民之心,恪守為民之責,善謀富民之策,多辦利民之事,密切魚水關係。二是抓責任制的落實,街道工委已經明確黨(總)支書記是穩定第一責任人,各村要健全穩定網路,明確責任人具體抓。實踐證明拆遷補償是群眾最敏感的事情:一、多與群眾交流,傾聽群眾意見,樹立幹部在群眾中的信任感和親和力。其目的要從心裡和情感上與他們打成一片,達到消除隔閡,取得在發展問題上最廣泛的支援。南京桂花鴨集團落戶xx,當地不少群眾認為該企業的生產必將影響生活環境,硬是反對該企業的建設。後來組織群眾代表30人到該企業參觀,瞭解了企業的工藝流程,便不再有起初之意。二、過細工作,切忌少數人的獨斷。例如:近華村消防基地徵地,由於加強了與群眾溝通,做到“三堅持、三防止”,即“堅持黨的政策,堅持法制教育,堅持群眾路線;防止矛盾激化,防止違法亂紀,防止以權壓人。”取得了群眾的理解,消除了矛盾,為面上的工作提供有益經驗。三是直接和經濟利益掛鉤,實行一票否決權。 2、加大普法宣傳力度。當前,社會矛盾較多,且越來越複雜,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顯得尤為重要。普法的重點是街道、村兩級幹部和行政執法人員(特別是直接和群眾直接打交道的幹部,他們的言行從某種意義上講代表著政府的形象),要帶頭學法,依法行政,嚴格執法。實施一項重大舉措,依法辦事,精心研究,嚴密組織,才能減少操作不細而造

新時期群體性糾紛的成因與對策

成的被動。對已經發生的群體糾紛,通過各種渠道耐心做工作,慎用警力。教育群眾擺正長遠與當前,全域性與區域性,發展與穩定的關係,摒棄“短視效應”。對極少數別有用心的人,在教育的同時,注意動向,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必要時適時打擊決不手軟。 3、明確主管機制。今年發生的23件群體性糾紛全靠一個部門來處理,一是處理不了,二是處理不好,必須在街道工委領導下,動員一切可以動員的力量做工作。穩定是大事,來不得半點拖延,可以像傳染病一樣很快蔓延開來。必須落實“誰家孩子誰家抱”的責任目標。司法部門要密切配合,協力做工作。7月,xx水泥廠一職工因工死亡,死者家屬與廠方補償事宜發生矛盾。死者家屬共40餘人封堵水泥廠大門,造成生產癱瘓。街道工委明確“誰主管、誰負責”,經濟科是此次事件的主管部門,他們主動與綜治辦協調趕至水泥廠,一面疏散人員,一面找家屬做工作,經過5輪談判,達成協議。較好地解決了生產與穩定的關係。 4、慎重處理歷史問題。今年以來發生了8起翻歷史舊帳的群體糾紛,有的追溯到六十年代,有的追溯到八十年代。反映“過去這塊地是我們生產隊的,辦了廠現在就要補償。”街道工委十分重視這一敏感的新問題,研究解決問題的方案,統一口徑,街道、村組成工作組深入基層,耐心做群眾的思想工作,反覆強調歷史問題一概不究(具體說:分田到戶之前一概不處理,這種歪風不剎住,一直追下去,工廠、學校、機關都要扒掉……)。工作組思路清晰,站在高度看問題,不但看到一個隊、看到一個村、看到一個街道、更要看到一個雨花區……。堅持原則寸步不讓,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例如古雄村解放一隊60年代種過的土地,現在被徵用建國小操場,石閘湖一隊80年代被476廠徵用,林業隊80年代的土地被村辦窯廠徵用等等。多次封堵廠門,反覆到村、街道和市裡上訪,但我們不因群眾人多氣盛、激動難纏而退卻。通過擺事實講道理反覆工作,平息了一起起群體性糾紛,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的就地解決原則。 5、加強監督,爭取~主動。在拆遷補償過程中地方政府處理辦法,處理態度不同,產生的效果就會截然不同。為此,要加強政策的透明度,公開辦事程式,主動接受新聞媒體和群眾代表對拆遷、安置工作的監督,最大限度地減小流言蜚語的傳播,杜絕社會上一些別有用心的人乘機作亂,給群體糾紛的處理增添複雜性。落星水上加油站就是一例,報紙一登少數人氣更盛,主動通過組織做工作披露~,報紙停載,群眾就平息了。但是反過來,我們也建議,企業用工要優先錄用本地村民,以減少發展與穩定的矛盾。 6、決策要謹慎,論證要可行。依法治國程序推進後,“人治”現象已為“法治”替代,通過處理藍橋、雅蘭香、泛普瑞案件後,給我們在今後專案投資上也得到一些啟示:1、經營決策專案時,要充分發揮法律顧問作用,進行可行性論證,不盲目投資,不發生人為因素導致決策失誤;2、街道對新引進專案,只限於租賃用益物權,並且嚴格審查投資方的資信;3、如何依據現行的法律規定,實踐性作為,來推動法律不斷完善,使街道各項事業向依法運作轉變。 xx街道司法所 XX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