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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勢下稅收徵管工作調研報告(精選4篇)

欄目: 調研報告 / 釋出於: / 人氣:2.64W

新形勢下稅收徵管工作調研報告 篇1

稅收徵收管理,是稅務機關依據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通過一定的程式,對納稅人的應納稅款依法徵收入庫的活動。我們通過幾年的稅收徵管改革,建立了“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路為依託,集中徵收,重點稽查”的稅收徵管新體制。本文立足基層稅收徵管實踐,就新形勢下的稅收徵管進行探討。

新形勢下稅收徵管工作調研報告(精選4篇)

一、當前基層稅收徵管現狀

按照“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路為依託,集中徵收,重點稽查,強化管理”原則構建的徵管體制,經過多年的深化和實踐,取得全面成功,從執行成效看,較為科學和嚴密。不僅促進了徵管科技含量和徵管質量逐步提高,同時也促進了稅務部門勤政、廉潔、高效的形象日益凸現。主要表現為:一是從法制的角度明確了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的權利、義務、責任,使徵納雙方責任不清的問題得到根本解決。二是稅務執法明顯優化。通過徵、管、查職能機構間的分離,在執法權力的合理分解制約上取得重大突破。三是稅收徵管的科技含量逐步提高,加快了以計算機網路為依託的徵管現代化程序。特別是在CTAIS系統成功上線執行後,計算機作為現代化管理的技術手段,已廣泛運用於徵管的全過程,基本實現了資訊化支援下的專業化徵管格局。建立了人機結合的稅收徵管體系,大力推行稅收管理員制度,強化基礎管理,使稅收徵管踏上良性迴圈的軌道。五是稅務機關的社會形象明顯提升。

二、當前基層稅收徵管遇到的問題

近年來,稅收徵管工作雖然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和突破性進展,但面臨新形勢,還存在著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

(一)稅源管理還存在薄弱環節

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指出:稅源管理是稅收徵管的基礎和核心,是反映稅收徵管水平的重要方面。稅務系統要大力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多管齊下,把稅源管理抓緊、抓實、抓好。由此可見稅源管理的重要性。基層國稅機關面臨新形勢,在稅源管理方面還存在幾個薄弱環節:一是在外部,國地稅之間的稅源管理關係不夠協調。在分稅制財稅體制下,為解決中央與地方政府在財力和管理許可權方面的矛盾,調動中央與地方兩個積極性,把稅收分為中央稅和地方稅是非常必要的。但國地分設,在稅源管理方面,出現了一些矛盾,主要體現在所得稅管理方面,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所得稅收入分享體制改革後稅收徵管範圍的通知》(國稅發〔20xx〕8號)檔案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按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有關規定,在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設立(開業)登記的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管理”,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都是企業所得稅的徵收管理機關,而徵管物件的劃分卻不按企業性質、類別,而是按工商註冊登記時間,這就意味著部分相同性質、型別的企業,歸屬不同的稅務機關管理,客觀上增加了管理的難度。對於所得稅管理的問題,實際上是因為在稅收收入任務的壓力之下,充分“挖掘”稅源的結果,也從一個側面反映了國稅、地稅之間,中央和地方之間爭搶稅源的現狀。結果導致國、地稅在企業所得稅日常管理中,對於好管的,稅收效益明顯的雙方爭著管,而對於效益不明顯甚至虧損的企業,就雙方都少管甚至不管,無形中損害了稅法的嚴肅性。二是在系統與系統之間,稅源管理標準有待統一。具體表現在雙定戶定額標準方面,從目前情況看,雖然推行了電腦核定定額,由於局與局之間掌握的定稅標準不一致,造成某些交叉管理地段的行業相同、規模相近業戶的核定稅額差距較大。特別是對於地處市、縣、區的雙定戶,核定定額由於沒有統一的標準,極易引起爭議。三是在系統內部,稅源管理力量不協調。由於機構和人員配備上的相對獨立,分析、監控、評估和稽查良性互動機制尚未形成,徵、管、查之間資訊不通暢、力量不協調,制約了稅源管理質量的提高,成為對稅源進行深度分析、對稅源進行精細化管理的瓶頸。

(二)資訊化的依託作用不明顯

近年來,國稅部門的資訊化建設步伐明顯加快,成功推行應用瞭如CTAIS徵管資訊系統,並相繼配套完善了輔助系統和稅收執法考核系統等,但仍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基層的稅收實踐與資訊化的要求存在一定的距離。資訊化系統的程式設計,是嚴格按照稅法的程式和要求設計的,特別是涉及執法程式的執行,是非常嚴謹的,這是嚴格依法治稅的體現,無可厚非。但從整個國家的國情、法制化的程序以及納稅人的納稅意識方面,卻跟不上資訊系統的步伐。基層面臨的實際操作困難較多。二是系統功能存在缺陷,影響了徵管效率。在計算機運用上,其科技含量沒有充分挖掘,計算機功能遠遠沒有發揮,不少計算機只停留在用於開票、打字等一些相對簡單的工作和檔案處理、資訊收集等較低層面上,其資訊處理、管理監督等功能大量被閒置,稅收徵管的基本手段仍然靠傳統的“人海戰術”,還遠沒有實現稅收徵管手段的現代化。如應用系統缺乏稅收收入統計分析、徵管行為的統計分析及自動預警功能等,部分系統資料均需要通過匯出資料結合手工操作完成,增加了稅收成本高,加重了基層負擔。三是僅在系統內實現了網路化,且資料綜合利用率不高。工商、公安、財政、銀行、勞動、統計等經濟部門的資訊與稅源管理密切相關,雖然新稅收徵管法對政府和部門支援稅收工作都提出了明確要求,但由於缺乏硬性的法律責任約束和具體的工作機制,這些要求往往很難落實到位。即便稅務部門能夠取得資料,但在資料的準確度上和時效性上也往往不能滿足管理的要求。同時,內外資訊不相容。各經濟管理部門由於管理內容和要求的差異,在資料的統計口徑、分類方法、資訊化應用平臺上都各具特色,致使內外資訊互不相容,稅務部門難以將外部資訊直接應用於日常管理工作之中。

(三)稅務稽查“重中之重”的地位不突出

稅務稽查作為依法治稅、保證徵收的重要手段和稅收管理的重要環節,是稅收徵管的最後一道防線,對於打擊涉稅違法行為,保證國家財政收入,促進稅收徵管具有重要作用。目前的徵管模式賦予稅務稽查十分重要的職能,並強調了其“重中之重”的地位,但在實際運作中,受多種因素的制約與影響,稽查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與作用並沒有充分體現,實際工作中“重徵收、輕稽查”的觀念仍然存在,稽查獨立性欠缺,辦案干擾因素多,案件查處和處罰力度不平衡。

(四)基層徵管隊伍不能適應新形勢的要求

一是隊伍現代管理意識不強。還沒有真正確立現代管理意識,對以計算機網路為依託的管理手段認識不足。特別是計算機操作不夠熟練的人員,仍習慣於長期的傳統管理方式,即使“人手一機”的條件已經具備,卻缺乏熟悉應用資訊系統處理日常稅收業務的能力。二是隊伍有老化趨勢,複合型人才缺乏。以梅江區局為例,國稅人員中40歲以上的佔50%以上,30歲以下的不到20%,隊伍年齡結構呈倒金字塔形。隊伍年齡偏大,對推行以高科技為依託的現代稅收管理形成了制約。缺乏既懂稅收業務又精通電腦的複合型人才。部分稅務人員技術應用水平低,造成資訊的時效差、傳遞不及時和資料不準確或過時現象,從而,工作效率不能得到明顯改觀。三是考核機制有待於進一步完善。現行的考核評價機制雖然推行了計算機管理,但是依然沒有擺脫“做多錯多”的局面,使重要崗位和業務骨幹面臨越來越大的壓力。同時,缺乏激勵機制使得人才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的發揮受到一定的負面影響。

三、對策

(一)強化稅源管理。

一是探索委託代徵制度。兩稅合併後,內外資所得稅管理機構在管理職能上需要在國地稅內部進行銜接和重新調整。在國地稅機關之間,重新調整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徵管範圍,按照主體稅種的歸屬來劃分徵管範圍,即徵收增值稅、消費稅的企業,其企業所得稅交由國稅部門徵收管理,徵收營業稅的企業,其企業所得稅由地稅部門負責徵收管理。如果出現既徵收增值稅業務又有營業稅業務的企業,可以比照增值稅混合銷售業務或者兼營業務來處理。這樣,既避免徵收範圍交叉重複徵收管理,也避免國地稅務機關爭稅源的問題,同時,主體稅種全部由一個稅務部門管理,可以降低稅收管理成本,便於稅務機關進行稅源監控,便於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二是建立市縣區定期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協調相互之間的徵管標準。三是實施專業化管理。在進一步明確徵收、管理和檢查職能基礎上,增強徵管查的協作性,重點是加強資訊流的傳遞、交換和共享。徵收、管理、稽查部門之間應該建立一套規範的聯絡制度,設定統一的資訊傳遞文書,定期將納稅申報資料、稅收管理資料、稅收稽查資料在各部門相互傳遞,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協調、相互銜接、相互制約的格局,建立職責清晰、銜接順暢、重點突出、良性互動的稅源管理機制。

(二)依託科技手段,最大程度提高徵管效率和質量。

以資訊化為支撐是新一輪徵管改革的主要特徵,其主要目的.是充分發揮計算機網路在稅收徵管各環節中的依託作用,最大程度地提高稅收徵管的效率和質量。一是關注徵管軟體的相容性和差異性,充分考慮到城鄉有別、稅源的集中與分散有別,經濟發達與經濟發展相對滯後有別的實際情況,逐步修改完善統一徵管軟體,以避免徵管軟體與徵管實際不相適應,影響徵管效率的提高。二是要充實完善系統功能,大力推進資訊系統的深層次應用,減輕基層負擔。要把日常的資料邏輯分析、比對、預警等需要耗費大量人力的工作,依託計算機進行處理,最大限度提高工作效能。三是積極納入政府上網工程,在國稅與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之間建立資訊溝通的專用網路,將外系統其他部門所掌握的經濟資訊及時匯入CTAIS中,豐富系統資源的內容和應用方式,實現安全、快速的資訊互動和共享,準確掌握納稅人的資訊,確認納稅人納稅申報的真實程度,從而更加有效地對稅源進行監控,提高稅收徵管的質量和效率。

(三)強化稅務稽查體系,充分發揮稅務稽查效能。

應淡化對稽查數量指標的考核,更加重視稽查質量指標,促使“收入型”稽查向“執法型”稽查的根本改變;應轉變稽查系統業務上接受上級部門指導、行政上接受本級稅務部門領導的雙重管理模式,對稽查實施垂直管理,人、財、物上直接歸屬國家總局和省稽查機構,成立稽查局黨組,在人權和財力上淡化與地方財政的關係,只是在業務上受市局業務指導,而在稽查工作上直接歸屬省級稽查機構,使省以下各級稽查部門可以按照垂直的稽查模式,按照省局統一領導,進行稽查工作。這樣,既又調動各級稽查機構的工作能動性,又能促進稽查工作的深入開展,使稽查工作解除不必要的後顧之憂。同時,由於人員、經費的垂直管理,也有利於國家和省級稽查機構在全國、全省佈置統一行動,促進稽查的計劃性與統一性。

(四)加強隊伍教育培訓考核。

就目前的實際情況而論,稅務人員綜合素質參差不齊,業務能力高低不一,要達到資訊化、專業化的徵管新局面,還需要作出巨大的努力。一是要結合當前形勢,深入開展教育,提高各級對資訊化建設的認識,提高應用現代稅收徵管手段的自覺性。二是有關部門要有針對性展開具體的業務培訓,加強各崗位人員的實際操作能力的培養。要有計劃、有目的、有步驟地技能培訓,全面提高稅務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要結合當前資訊化的實際情況,把計算機技能培訓作為徵管工作和隊伍建設的一項常規性工作。要有重點、有針對性地對領導層、管理層、操作層實施分類培訓,使各級領導幹部能熟練地應用各類辦公自動化軟體開展工作,能熟練地運用各種管理軟體查詢和分析各類稅收資訊;一般幹部能熟練地操作各自業務應用軟體。要通過培訓,提高國稅幹部在資訊化環境下進行有效管理和工作的能力,不斷適應稅收徵管的要求。同時,要有意識的招收、培養既懂計算機知識,又懂稅收專業知識的複合型人才。三是要強化徵收管理績效考核。要以執法管理資訊系統為平臺,推行能級管理制度,對各崗位按勞動強度、業務複雜程式、執法風險劃分級別,重新設定崗位係數,把辦結率、正確率和滿意率作為考核的三個關鍵指標,做到考核有依據,獎懲有尺度,形成權利到人、責任到人、事事到人的內部管理機制,旨在通過實施能級管理,推行績效考核制度,形成“能級能升能降、報酬能高能低、人員能進能出”的局面,打破分配上的平均主義,充分調動廣大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最大限度地激發幹部的內在潛能。

新形勢下稅收徵管工作調研報告 篇2

今年以來,我縣財政綜合工作在縣委、縣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的正確領導下,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於深化“收支兩條線”改革的精神,按照省財政廳《關於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逐步完善政府非稅收入徵管體系,繼續加大徵管力度,增強政府巨集觀調控能力;積極探索建立非稅收入預算管理制度,規範支出管理;繼續加強監督管理,規範非稅收入執收行為;繼續推進資訊化建設,加強隊伍建設。

一、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主要做法

第一,完善政府非稅收入徵繳體系,規範組織收入行為。

根據“取之合法、規模適當、收繳分離、納入預算”的指導思想,在完善政府非稅收入徵繳體系方面,以三“鞏固”、兩“延伸”和一“擴充套件”為主要措施和手段,加強徵繳管理,規範部門和單位組織收入行為。

1.三“鞏固”。即鞏固和深化收入專案、票據和銀行帳戶等三項清理工作。根據《通知》精神,結合行政許可法和有關收費檔案的要求,我們在全縣範圍內組織了一次收費專案、收費票據和銀行帳戶清理。根據省廳下發的收費目錄重新核定各單位的收費專案、收費票據,統一下發收費專案和收費票據編碼。以票據換版為契機,推行“六不供票”規範單位用票行為。繼續完善行政事業單位銀行開戶審批制度,行政事業單位需經財政部門審批才可在商業銀行開戶,統一對銀行開戶和財政專戶的管理。

2.兩“延伸”。一是延伸管理範圍。將自收自支、社會團體、社會力量辦學機構、鄉鎮政府等80多家單位納入管理,延伸管理的範圍。二是延伸管理內容。將除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罰沒收入以外的往來款、經營和服務性收入和各種贊助、捐資、等其他收入專案統一核定收入編碼,納入管理。特別是加強了對公安、工商等執法部門收取的押金等可形成收入的往來款專案的管理。

3.一“擴充套件”。即積極探索擴充套件對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和國有資本收益管理。加強與國資部門的配合,建立國有資產、國有資本經營檔案,加強租賃、經營權承包、出讓等管理。今年1~9月,通過公開招投標和拍賣,共徵繳國有資產出讓收入萬元,國有資產經營權承包收入210萬元,房屋租賃收入萬元。

第二,推行預算管理改革,逐步實行部門綜合預算。

1.早編細編預算為基礎,推行部門預算改革。按照早編、細編和公開、透明的要求,我縣從20__年起試行部門預算編制。20__年我們對教育和衛生系統、規劃建設局、房管局、環保局、農業局(水利局)、人事勞動社會保障局等10個部門和單位編制部門預算。通過“兩上兩下”的方式編制,推行“零基預算”編制方法,收支細化到具體專案,為編制和推行綜合預算打好了基礎。

2.以綜合預算為目標,編制財政綜合計劃。編制財政綜合計劃是實施綜合財政預算基礎。我們根據非稅財政收入的來源、數量、規模和支出方向、結構、比例編制財政綜合計劃,建立非稅財政收入預、決算制度,逐步推行“收支脫鉤”和統收統支的財政管理模式。繼續完善和改進預算外資金收支計劃編制辦法,實行一般預算外資金支出與預算內結合考慮安排,公用經費實行限額標準,試行單位支出綜合財政包乾。

第三,加大非稅收入徵繳力度,增強政府調控能力。

1.繼續強化徵繳管理措施,加大組織非稅收入力度。一是認真貫徹執行《浙江省財政廳關於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通知》(浙財綜字〔20__〕42號)檔案精神,明確政府非稅收入的性質、範圍。做好中央、省和我縣出臺的非稅收入的有關政策和檔案的宣傳、解釋和實施工作。二是以票控收控罰,發揮票據管理在預算外資金管理工作中的源頭控管作用。進一步完善和改進票據管理辦法,實行“交舊領新、票款同行”的辦法,確保資金及時足額繳入財政專戶。三是繼續加強資訊化建設,發揮預算外資金徵繳網路的作用。結合“金財工程”建設,積極做好推廣“CFS”系統單位版的前期準備工作。四是加大預算外資金徵繳力度,各項收入大幅增長。

2.加大非稅收入統籌力度,增強資金排程和調控能力。經過多年來的'預算外資金“收支兩條線”改革,各部門和單位對預算外資金的“國家所有、政府調控、財政管理”屬性認識有了不斷提高。我們根據“核定收支、比例集中、結餘調控、一年一定”的原則,調整了政府非稅收入管理體制,逐步增加政府調控資金總量,集中財力辦大事。對一般性預算外資金按各部門當年收入總額扣除上介支出、應交稅金、自收自支人員工資等成本費用後,實行固定統籌比例,逐步增加了政府調控資金總量。調劑比例從1997年的15%提高到20__年的25%。20__年1~6月,共徵集政府統籌資金301萬元,比上年同期增長27%,為加大基礎設施及公益性建設事業發展資金的投入力度提供了資金保證,促進了各項事業的發展。

第四,加強非稅收入監督管理,維護財經紀律的嚴肅性。

1.“兩增兩壓”,加強支出管理。對經常性支出實行“兩壓”。即壓縮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兩部分。人員支出按單位的實際人員核定,公用支出核定限額,由單位包乾使用。據統計,年初各單位上報人員支出1353.69萬元、公用支出1486.34萬元,實行“雙壓”措施予以核定人員支出706.99萬元、公用支出1464.94萬元,全年共節約資金668.1萬元。對專項性資金管理實行“兩增”。即增加政府調控資金總量和基礎設施及公益性建設事業發展資金的投入。全年預計籌集財政調節資金872.56萬元,比上年增加142.73萬元。各類專項資金全部納入專戶,實行專項核算管理。在資金安排上,優先考慮基礎設施及公益性建設事業發展的專案。年初專項資金安排支出1864.66萬元,核減單位上報的不必要和不合理支出602.98萬元。

2.預算外資金支出納入會計核算中心實行統一核算管理。截至今年6月底,全縣已有90多家行政事業單位的預算外資金納入統一核算。根據縣人大的意見,目前我們正在開展第四批20多家單位納入統一核算管理的前期準備工作。

3.堅持財政監督與群眾監督相結合,開展經常性檢查和專項檢查。對亂收亂罰、收繳分離、私設“小金庫”、截留挪用收費資金行為,採取停止供應票據、追繳違規違紀資金、暫停財政撥款等辦法處理和糾正違規違紀行為。1~6月份,共對10家單位進行了檢查,共查處違規、違紀資金33萬。

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雖然近年來我縣在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同時也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和困難,主要表現在:

一是部分部門和單位對非稅收入認識還存在偏差。主要表現在:非稅收入是部門自有資金的舊觀念還不同程度地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預算外資金支出管理和縣政府統籌資金徵收等工作的難度;部分單位對預算外資金收支計劃編制工作不重視。在預算外資金收支計劃編制上比較隨意,未能認真細緻地對下年度預算外資金收支進行預測和分析,增加了預算外資金收支計劃執行的難度。

二是非稅收入不穩定,收支矛盾不斷加大。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入方面,我縣總量本來就比較少,近年來隨著收費管理的不斷規範,“收支兩條線”管理改革的不斷深化,部分的行事收費將逐步打入財政預算盤子,預算外資金的盤子將逐步縮小。支出方面,部分單位由於自收自支人員多,在安排計劃時僅能滿足這部分人員日常公用經費支出,用於建設方面的極少。再加上各部門和單位要求增加福利和待遇的呼聲越來越高,預算外資金收支矛盾日益加大。

三是“收支兩條線”改革還需進一步深化。根據中央、省市關於進一步深化“收支兩條線”和綜合預算改革的要求,逐步將一些部門和單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納入預算管理,實現預算外資金收支脫鉤,實行綜合預算。這項工作的開展將會極大地觸動有關部門和單位的利益。

三、幾點思考

通過對我縣非稅收入的摸底調查,針對我縣非稅收入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及隨著政策性增資壓力及重點建設投資的不斷加大,可持續增長稅源貧乏,我們認為應積極採取各類措施,特別是要進一步加強非稅收入徵管,做大非稅收入蛋糕,增強政府調控能力應及早提上議事日程。為此,我們提出以下建議:

1、健全機構,充實力量,加強配合,規範非稅收入管理。

政府非稅收入徵管在組織體系建設中存在徵管職能分割,徵管機構分散以及徵管力量不足等突出問題。在財政部門沒有一個職能部門具有非稅收入徵收監繳的職能,執收部門應收不收,應繳不繳的問題得不到及時發現和解決,容易造成政府非稅收入的流失。因此有必要將分散的管理職能進行合理的整合,增加充實人員組建政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機構(與現行的財政綜合部門合署辦公,實行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專門從事政府非稅收入的徵管、稽查工作。同時,爭取領導的重視,充實財政非稅收入管理人員,壯大非稅收入徵管力量。加強配合,多管齊下,把非稅收入管理納入部門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考核目標任務。

(一)設立非稅收入管理中心,大力組織管理收入,在實行“以票管收”的同時,加強對收入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管理與監控,實行日常收費稽查,及時處理違規行為。

(二)組織各部門單位系統進一步學習領會國家現行非稅收入管理政策法規,提高自身業務管理水平,理順工作關係,嚴格執行收費專案管理制度和非稅收入管理有關規定,力爭做到應收盡收而不亂收,確保完成非稅收入計劃任務。

(三)強化財政管理職能、加強與物價、審計、監察等部門的密切配合,規範非稅收入管理。將其提高到治理腐敗的一項嚴肅的政治任務來抓。

2、進一步拓寬非稅收入範圍,做大做足非稅收入蛋糕。

首先要督促各部門做到應收盡收;在實際徵收工作中,一些部門和單位一方面利用職權亂收費,另一方面對徵收難度大的收費專案卻視而不見,不採取措施,而畏難不前。如徵收劃撥土地的土地增值費,房管部門在20__年徵收時,難度極大,當時就有畏難情緒。20__年房管局土地收益金為24萬,20__年就就減少至9萬,而實際應收數並沒有減少。特別是要加強對土地、教育部門非稅收入的管理。建議對土地出讓制定年度計劃,防止政府收入忽高忽低。制定土地出讓金管理辦法,切實管好用好土地出讓資金。

其次要設定減免許可權,各單位部門不得隨意減免費。重新制定**縣非稅收入減免辦法,規範減免行為。加大對亂減免現象的處罰。嚴格依據規定要求,注意減免費時也應遵循先徵後減原則。對一些打政策擦邊球的減免要求應堅決予以制止。如前幾年遇到的對房地產專案要求按招商引資專案規定減免收費的應堅決說不。

最後要擴大非稅收入徵收面,嚴防非稅收入流失。

在非稅收入徵管上,我們一方面要切實規範現有專案的管理,該取消的堅決取消;該合併的堅決合併;該推向市場的要穩步推進。同時,對一部分國有資源我們要充分加以利用,該收的要堅決收上來,否則不僅會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而且會影響整個社會分配的不公。如縣城道路停車難的問題,可效仿城市實行計時收費,一是有效地解決了城區道路普遍出現的塞車問題,保證城市道路的暢通;二是分流一些車輛到停車場,使之得到有效利用;三是為政府增加了一筆資金,緩解當前城建資金嚴重匱乏的局面。如果收費還不成熟,那至少對新建道路如縣前街等一定要先進行預埋設定,等將來又要重新開挖,浪費大量政府資金,我們應有節省就是增收的概念。還有的是我縣經營權的出讓,如車輛線路經營權、計程車經營權、三輪車經營權等,目前這些國有資源都被個別單位無償佔用,引發了許多社會問題。經估算,我縣僅在車輛經營權一塊如推向市場進行拍賣,政府收入至少在五百萬以上。

3、將部門的非稅收入列入績效考核範圍。

非稅收入是我縣各部門保吃飯重要的來源,同時各單位由於職能的不同而收入也不同,為確保應收盡收,我們建議將非稅收入納入各單位績效考核範圍,建立一套完善的非稅收入徵收、節支、減免考核辦法。在收入方面,按照各單位近兩年的收入現狀及趨勢,合理確定全年的收入定額,對超額完成者可考慮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對無特殊原因沒有完成者,給予取消當年評先資格及削減下年度預算指標。

4、擬出臺一般預算內外資金支出使用管理辦法。

該辦法結合我縣公務員津貼補貼清理結果,擬對各單位部門的預算內外支出實行包乾制,具體方法如下:根據各部門單位的工作性質,分類確定包乾定額,節支獎勵,超支不補。包乾定額經調查分析後可分為四檔,劃分為:一、行政機關;二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全額事業單位);三、財政補助經費的事業單位(差額撥款事業單位);四經費自理事業單位(僅指有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自收自支事業單位)。

按測算後的包乾金額安排不同的人員經費與公務經費,人員經費按實際數核定,日常公用經費核定限額支出標準包乾使用。同時在撥付時,要按照該單位的收入進度提取政府統籌後的餘額進行,餘額不足者,財政不予補足,單位自求平衡。

5、擬出臺專項資金使用監督管理辦法

(1)實行專案管理。財政部門、業務主管部門和專案實施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別對專項資金投入進行專案可行性論證、申請、審查、評估、效益分析、比較篩選後交縣政府批准。根據縣政府批准的專案編制專項資金(基金)預算,納入部門預算。

(2)實行公開招投標。政府性專項資金(基金)投資專案要求委託縣招標中心統一實行公開招投標。對不符合基本建設程式或沒有按照規定進行招投標的專案,財政部門不得安排資金。

(3)實行資金全程監管。將政府性專項資金(基金)投資專案納入縣機關會計核算中心統一核算,實行專項核算管理,嚴格專款專用制度。財政部門按照資金計劃結合工程實際進度核撥資金,防止資金在專案實施單位中沉澱;及時會同審計部門對專案進行監督檢查,對專案資金閒置、滯留或擠佔、挪用的,予以追回專案資金或停止專案後續撥款,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6、完善非稅收入計劃,資金統籌管理制度,結合本縣實際出臺部門預算管理辦法。

對非稅收入實行一定比例的統籌是實踐證明我縣目前調控非稅收入最簡單也是最有效的方法,但我們一刀切的做法有很大的弊端,形成單位苦樂不均,影響了單位徵收的積極性。經過調查,我們認為應對非稅收入的徵收成本、實際成本、上繳上級款、應納稅收及相關必要支出進行分析歸類,實行不同比例徵收是最合理的。實際徵收中可分為四類,一是國有資源類,如房租收入、經營權拍賣等收益本是國家所有,徵收時可考慮比例在60%;公檢法司工商等執法機關憑藉國家職權而收取的非稅收入,徵收成本相對較少,可考慮為30-60%,同時在年度計劃執行超收時,可按50%提取;對經營性的收費,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及費用成本,如廣播電視臺的收視費等,可考慮按15%徵收;對工本費、自收自支單位等單位可按10%徵收。

新形勢下稅收徵管工作調研報告 篇3

當前,“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路為依託,集中徵收,重點稽查,強化管理”的徵管模式已基本形成,強化稅收管理的制度、辦法和措施已比較健全,稅收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加強,稅收徵管質量有了明顯的提高。但是,從基層稅收管理工作的實踐來看,我們的稅收管理工作與新時期、新形勢下稅收管理的要求還有一定的距離,還相當程度的存在著管理不深,不透、不嚴的問題。對這些問題如果不認真研究,及時解決,必將制約稅收管理整體工作水平的進一步提高。下面結合工作實踐及體會,對有關問題進行分析,並提出相應的對策,以供參考。

一、當前稅收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有效稅源沒有完全轉化為稅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稅收流失。具體表現在土地使用稅漏徵漏管問題比較突出,已徵用但未開發使用的閒置用地、經營不正常企業用地、個體工商戶用地等前期大多未納入監控,正常企業也存在不申報或少申報土地使用稅現象,膠州市地稅局在08年進行的土地使用稅清查中,共清查入庫以前年度土地使用稅5000多萬元。

此外個體工商戶未辦稅務登記或已辦理稅務登記但未達到起徵點戶數的比例較高,個體假停業戶、假非正常戶、假登出戶還不能得到有效監控。

(二)中小企業管理措施落實不到位,所得稅管理質量比較低。雖然推行了企業所得稅分類管理,但諸多措施在實際工作中並未有效落實,中小企業經濟稅源執行質量難以保障,特別是所得稅管理質量普遍不高。從xx年前3個季度的申報來看,地稅徵管企業所得稅的1101戶企業中,零申報戶507戶,佔總戶數的46%,其中核定徵收126戶,查帳徵收381戶。

(三)分支機構管理不規範,與總機構所在地管理資訊不對稱。連鎖經營店總、分支機構管理不規範,跨區域彙總納稅的總、分支結構所在地分局管理資訊不對稱,對於總機構是否能夠完全將分支機構納入核算,核算是否準確難以確定,容易形成管理縫隙。

(四)稅源管理資訊失真,造成大集中系統的垃圾資料。主要表現是稅務登記資訊與實際不符,如經營地址與*地址不一致、經營範圍與實際不符、法人代表與實際經營戶主不一致等。此外一些應登出未作登出處理戶,實際工作中早已人去樓空,或更換了業主後新業主重新*,但對原經營戶主的登記沒有及時登出。凡此種種,主要原因是日常管理沒有跟上,基礎資料沒有及時更新清理。

(五)巡查巡管不到位,稅收管理員職責沒有完全履行。每次稅源清查,都能清理出一部分稅源,清理出的稅源中,大部分是日常未能有效監管的稅源,這從一個側面也反映了日常巡查巡管流於形式,沒有真正落到實處。或者是在巡查巡管過程中往往只看現象、不抓本質,使本應納入監管的稅源沒有及時納入監管,導致了稅款的流失。

(六)管理和稽查沒有真正形成互動的局面,以查促管的.成效甚微。雖然建立了查管互動機制,但在落實上並不理想,特別是徵管所能提供的案源數量太少,大部分徵管單位即便發現了有價值的案源,也僅是協調納稅人補稅了事,根本不按規定移交稽查處理。

(七)管理和發票脫節,“以票控稅”推行難度較大。一方面是同國稅的資訊傳遞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增值稅納稅人的發票開具資訊掌握不全面。另一方面是管理人員參與發票管理程度不夠,遊離於發票管理之外,基本不掌握納稅人的發票開具情況,未能及時將納稅人開票金額與核定稅額相比對,掌握納稅人真實經營資訊。

(八)對涉稅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不夠,稅收管理的執法剛性有待強化。主要表現在稅收執法上避重就輕,對稅收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按照一般違法行為定性處理。對稅收違法行為達到移送稽查處理的不移送,進行變通處理。在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納稅評估、檢查工作上,通過納稅評估該進行深入檢查的,僅僅是走納稅評估程式,進行補稅、加收滯納金了事,沒有按規定履行檢查程式,該處罰的沒有進行處罰。

二、問題的原因分析

綜合以上八個方面,集中反映了在稅收管理工作中管理銜接不暢、管理內容不明、管理手段滯後、管理落實不夠等具體問題。存在以上問題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體制上的原因,也有制度上的原因。既有稅收管理員日常事務性工作量大、臨時性工作多、自身素質不高的原因,也有稅收管理員認識不到位、工作能動性欠缺的原因。分析起來,主要有以下五點:

一是政策、制度落實不夠。近年來,特別是國家稅務總局倡導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理念以後,從上到下陸續出臺了一系列管理的制度和辦法,但是稅收管理員並沒有按照這些制度和辦法的要求來完善自身的管理理念,並沒有將這些先進的理念和管理手段落實到具體管理工作中。

二是個別稅收管理員工作能動性不夠。個別稅收管理員無法應對社會及地稅新形勢的發展,思想認識上存在一定誤區,盲從、求穩、迷茫、攀比等不良心態,導致稅收管理員對自身工作角色定位不準,工作動力不足,缺乏應有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凡事習慣於照搬照套,信奉“不求有功,但求無過”,不敢、不願也不善於突破固有的思維模式開創工作新局面。

三是缺乏行之有效的競爭激勵機制。雖然制定了稅收管理員的考核辦法,但是考核大多停留在表面指標上,難以深入到稅源管理層面上,考核的效果不理想,沒有完全起到促進工作的作用。考核機制和評價機制還未能完全切合基層實際,在某些環節和方法上還有待完善,考核成果的運用還不夠寬泛。

四是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不夠。個別的稅收管理員對稅收政策理解不透,發現問題不研究,也不上報,聽之任之。對待納稅人的疑問,不聞不問,或是一推了之。

五是工作中督導不到位,監督乏力。管理部門在貫徹政策或佈置工作後,往往只重結果不重過程,期間對基層的落實情況缺乏必要的督導,沒有了上級的監督,基層的執行力就大打折扣,直接影響到抓落實的效果。

三、解決問題的對策和建議

(一)加強能力建設。首先,要加強教育引導,增強幹部政治意識和責任意識,堅定“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根本宗旨,始終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其次,要完善培訓機制,把教育培訓工作的重點由單純追求提高全員學歷層次向提升全員崗位技能轉變,重點圍繞大集中系統、稅收業務、財務會計、法律法規、服務技能等方面開展更新知識培訓。其三是通過多種形式鼓勵廣大基層稅務幹部在稅收實踐中加強對徵管難點、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的研究和分析,積極探索適合稅收徵管的有效措施和手段,不斷提升徵管隊伍的操作能力和實踐能力。

(二)建立稅源管理的長效督導機制。要層層建立稅源管理督導組織,定期不定期地下基層進行督導,督導重點包括:上級部署重點工作、稅收政策貫徹落實等情況,以及各單位、徵管責任區的稅收管理情況。督導情況要形成書面報告,將蒐集問題、歸納分析、措施建議等及時通報反饋,並監督落實,確保稅源管理無盲點,徵管質量不斷提高,稅收收入穩步增長。

新形勢下稅收徵管工作調研報告 篇4

“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黨的xx大確定的治國基本方略,也是我國邁向現代化的根本目標,但實現這個目標,需經過艱苦的努力和經歷漫長的過程。在向這個目標邁進的過程中,依法行政作為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貫徹依法治國的國策有著決定性的意義。在我國,行政權是與社會公共利益和公民個人利益聯絡最經常、最廣泛、最密切的國家權力。一是已經形成一個職權系統,有著龐大的機構和人員,而且掌管著繁重的社會事務管理,對社會有著獨特的控制權、指揮權;二是這種行政體有著完整的組織結構,分成若干不同的層次或等級,並在等級之間有著明顯的執行路線和聯絡手段;三是行政體的形式多以金字塔型構建,整個行政體已經成了一個具有相對獨立意志的權力系統。如何將這樣的行政權力行使納入法制化軌道,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不僅是我國民主法制建設的必然要求,也是實踐“三個代表”的重要內容。

行政權力是國家作為社會的正式代表管理社會公共事務,能對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直接施加強制支配影響,使之服從國家意志的公共權力。它反映行政主體與行政相對人之間的主從支配關係和與國家機關之間的權力分配關係,是國家權力的重要組成部分。這一概念包含以下含義:其一,行政權力是管理社會公共事物的公共權力,因此,行政權力作為一種公共權力,首先具有公益性特徵,即行政權力的.設定和行使不應以維護行政主體的自身利益為目的,而應以維護公共利益為目的。由於具有公益性,也決定了行政權力具有優益性,具體表現在為了保證有效管理,國家賦予行政主體取得先行處置事務和社會協助的行政優先權和取得物質保障條件的行政受益權。此外,行政權力具有工具性的特徵。其二,行政權力是國家權力。即能施加強制支配性影響的公共權力。國家配置這種權力必須具有強制性和不可自由處分性(權力行使者不得隨意轉移或者放棄行政權力)。其三,行政權力是管理社會公共事物,能對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直接施加強制支配性影響。因此,相對立法權力和司法權力而言,行政權力具有執行性的特徵。其四,行政權力的實質是反映行政主體與客體之間的權力分配關係。這種關係以國家和社會認可為前提,行政權力具有合法性的特徵。

既然行政權力在社會中有其顯著的獨特性和“人格化”特徵,必然在客觀上會產生權力異化和腐敗,也正是行政權力是一種具有強制性的稀有資源,在管理社會公共事務中,就會有權、錢交易的現實可能性。所以,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就顯得十分重要。行政權力制約雖然有許多種方式,但從行政執法者自身來講對行政權力最有效的制約則是行政執法責任制。

行政執法責任制雖然是在實踐中創制的,但其制度的確立和發展有其豐富的理論支撐。行政執法責任制按照其行政權力運作內部監督的功能,他應當是由行政責任的理論作為支撐的。

行政責任是我國法律責任體系中的一個極為重要的體系。行政責任是基於法律設定的,他與其他法律責任一樣,分別作用於各個特定的社會關係領域,並構成完整的國家法律責任體系。首先,行政責任與其他責任有一種相互區別的關係,他屬於行政法調整的行政領域內發生作用,並且在責任主體極其法律地位、責任規範及制裁手段的性質上有著特殊性,他既不能替代其他法律責任形式,也不能由其他法律責任形式所替代。其次,行政責任與其他法律責任之間有著一個相互聯絡、共同作用的關係。各種法律責任措施的作用領域是相互銜接的,各自在一定的層次和方面發揮其獨特的作用,(如民事作用於市場經濟關係、刑事作用於社會安全關係、行政作用於行政管理關係)但最終都為保護整個社會關係作出獨特的努力,其表現是各種不同的責任措施之間也會在發展中相互滲透。不同的責任措施適用取決於侵害這種法律關係的行為的烈度。

我們在步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和諧社會的新的程序中,如何進一步解放思想,堅持實事求是,破除舊的人治思想和管理體制,在轉變職能,依法行政、科學民主決策、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創業環境和民主法制環境,破除“官本位”意識,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著力解決“不適應”、“不符合”問題,克服人治思想和粗放式管理的做法,樹立法治意識和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的新理念,落實管理責任,將管理責任具體化、明確化,不斷規範執法行為,提高稅收徵管的質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