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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關於網咖周邊刑事案件發生情況調查報告

欄目: 調查報告 / 釋出於: / 人氣:2.82W

網咖作為人民群眾學習、娛樂、休閒的重要場所之一,在豐富人們業餘文化生活、傳播科學知識和構建資訊交流渠道方面發揮積極作用的同時,伴隨而來許多不應有的負面效應,對青少年的健康成長造成不利影響,給社會治安帶來不小隱患,尤其近年來發生在網咖及其周邊的刑事案件不斷增多,社會各界和相關職能部門對此已有所重視。現通過至XX年5月四川中江縣人民檢察院辦理的相關案件情況,對這些案件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就如何預防和減少網咖及其周邊刑事案件的發生提出對策建議。

檢察院:關於網咖周邊刑事案件發生情況調查報告

一、發生在網咖及其周邊刑事案件的特點

(一)發生在網咖及其周邊的刑事案件不斷增多。網咖作為網際網路上網營業場所,為人們提供上網服務,而網路的巨大魅力吸引越來越多的青少年到網咖上網,大量社會閒散人員也聚集、混跡於網咖之中,網咖及其周邊違法犯罪現象日益突出,已經成為社會管理中的重點和難點之一。近年來,該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的相關刑事案件始終保持在較高水平。提起公訴12件17人,提起公訴14件22人,XX年1至5月提起公訴3件3人。

(二)涉案人員以青少年為主,而且文化程度普遍偏低。至XX年5月,該院提起公訴的相關刑事案件中涉案人員共42人,其中18歲以下的有22人,18歲至28歲有16人,28歲以上的僅有2人。而且涉案人員文化程度幾乎全為國中及以下。其中國小文化程度有9人,國中文化程度有32人,高中文化程度僅1人。如該院8月提起公訴的王某某等三人脅迫在中江縣凱江鎮小西街飛宇網咖上網的賴某某、豐某某到網咖外面偏僻處實施搶劫的案件中,作案人年齡最大的16歲,最小的15歲,文化程度僅為國小或國中。

(三)犯罪型別侵財性案件為主,侵害物件多為青少年。至XX年5月,該院提起公訴相關刑事案件中罪名分佈為:搶劫22件,盜竊3件,故意傷害3件,非法拘禁1件,以搶劫、盜竊等侵財性案件居多。這些案件被侵害物件多為在網咖上網的青少年和在校學生。如該院9月提起公訴的劉某等人搶劫一案中,劉某夥同黃某、鍾某於3月26日晚在中江縣龍臺鎮風雨戰線網咖將正在上網的龍臺中學學生胡某某帶至龍臺鎮三元井處,對被害人拳打腳踢搶得現金800元。再如該院辦理的顧某某等人搶劫案中,12月14日15時左右,顧某某夥同王某在中江縣廣福鎮平安網咖持刀將廣福中學學生高某挾持到廣福場鎮一小巷子裡,用刀架在被害人脖子上搶得現金20元。

(四)發案時間多為夜晚時段,多為共同犯罪。發生在網咖及其周邊的刑事案件的發案時間多在夜晚,特別是22時至次日凌晨。至XX年5月,該院提起公訴的相關案件共29件,發生在這一時段的案件就有13件。而且在網咖內直接實施搶劫或從網咖脅持被害人到偏僻處後再實施搶劫等侵財案件多為幾人共同實施犯罪。涉案的42人中,參與共同犯罪的就達30人。如該院1月提起公訴的黃某等人搶劫一案中,黃某、陳某、李某某三人於9月28日凌晨對在中江縣凱江鎮大北街聯邦網咖內採取脅迫手段分別搶走陽某價值902元的康佳手機及現金51.5元,搶走楊某價值780元的長虹手機,搶走劉某某價值280元的lg手機。

(五)犯罪型別呈現多元化趨勢。發生在網咖及其周邊的刑事案件的型別也由過去以盜竊、搶劫上網者財物為主發展到盜竊網咖內電腦裝置,故意傷害、非法拘禁上網者等多種型別。如該院3月提起公訴的向某某盜竊一案中,向某某在5月31日至10月11日期間先後在中江縣城的繼光實驗國小的電腦教學樓、星空奇緣網咖、紫荊線上網咖、聯邦線上網咖、青春網咖、活力無限網咖、緣泉網咖、昇華盛大網咖等處,趁網咖管理人員疏忽之機,竊取gpu ,記憶體條、硬碟、顯示器等物品,價值達12579元。再如該院辦理的丁某等人非法拘禁案中,丁某等四人認為在中江縣大北街聯邦線上網咖上網的餘某儒、陳某、餘某龍在偷電腦配件,就將餘某儒三人限制人身自由達12小時之久。

二、網咖及其周邊刑事案件頻發的原因

網咖及其周邊刑事案件頻發的原因是深層次的,涉及家庭、學校、網咖、社會等諸多方面。

(一)網咖違規經營現象嚴重。網咖作為營利性的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雖然國家對其營業時間和營業物件有著嚴格規定,但是為數不少的網咖經營者受經濟利益驅使,違規延長營業時間,使得許多網咖24小時都對外營業。加之存在無證經營的“黑網咖”,違法違規現象就更為突出。同時,網咖不按規定查明上網者身份,違規允許未成年人進入網咖上網,實名制形同虛設,導致網咖內實際出入人員除部分學生外,大多是社會閒散青少年。而一些長期在網咖上網的社會閒散人員,利用其熟悉網咖及其周邊環境和出入人員情況,常將出入網咖的人員作為犯罪物件。

(二)職能管理存在“盲區”。目前對網咖的監管是“九龍治水”,相關部門各自為政,無疑為違規經營的網咖和無證經營的“黑網咖”提供了生存的空間。如文化部門負責管理有合法手續的正規網咖及網咖超時經營、接納未成年人等問題;工商部門負責查處沒有任何手續或手續不齊的“黑網咖”;而網咖的安全問題則由公安、消防部門負責。但就是沒有一個專門對網咖的各種違規行為進行監督處理的綜合執法部門,從而出現了管理脫節現象,客觀上滋生了網咖違規空間,進而導致網咖及其周邊違法犯罪活動增多。

(三)網路的不良誘惑太多。據有關資料顯示,90%的青少年進入網咖是為了玩網路遊戲,其餘的是聊天或瀏覽不健康網站。如今多數網路遊戲充斥著暴力、欺詐、色情等內容,易使青少年沉迷而不能自拔,染上網癮。而且一些青少年的法制觀念淡薄,自制能力差,抵擋不住遊戲誘惑,通宵達旦在網咖上網、玩遊戲。一旦沒有經濟來源,極易鋌而走險,從而走上違法犯罪道路。如該院5月提起公訴的葉某搶劫案中,葉某等人在一起上網時就共謀行劫,將在中江縣凱江鎮三力網咖上網的被害人帶至朝陽中路採血站的一間空屋內實施搶劫。

(四)教育環節存在缺失。這些案件中的涉案人員身份多為農民和無業人員,大部分是未成年人,並且輟學在家,學校教育無從談起。而且許多涉案人員的父母長年在外打工,與子女缺少交流溝通,更談不上教育,家庭教育也存在缺失。這些人在家庭、學校等重要教育環節都存在缺失的情況下,文化程度偏低,法治觀念淡薄、是非鑑別能力差。加之這些人沒有正當職業,平時無事可做,只有混跡網咖中通過上網、玩遊戲來打發時間,極易受到網路上不良資訊的影響,好逸惡勞、不勞而獲思想由然而生,在沒有正常經濟來源的情況下,往往鋌而走險,以身試法,付出難以挽回的沉重代價。

(五)被害人安全意識不強。在這些案件中,許多被害人的安全意識不強,常常單獨在網咖上網至深夜,而且有些被害人還總是喜歡在網咖偏僻角落處上網,一旦發生不法侵害,被害人就只能忍氣吞聲,不能反抗。如該院10月提起公訴的葉某某搶劫一案中,葉某某在中江縣凱江鎮大北街聯邦線上網咖內玩耍時,見被害人謝某單獨一人在網咖角落的109號機上網,遂用隨身攜帶的摺疊刀威脅搶走謝某現金100元。另外上網者上網過程中精力高度集中,根本無暇顧及隨身物品的安全,玩到深夜時常因睏乏而導致財物被盜,如該院9月提起公訴的楊某某盜竊一案中,楊某某在中江縣凱江鎮緣泉網咖就趁被害人熟睡之機,將其手機盜走。並且網咖內一些體積小而比較值錢的電腦配件也易被盜取,如該院6月提起公訴的胡某盜竊一案中,胡某夥他人於10月24日晚到中江縣凱江鎮大北街五顯廟溫馨網咖,趁網咖管理人員不備之機,將網咖內一臺電腦顯示器盜走。

三、預防和減少網咖及其周邊刑事案件發生的對策建議

預防和減少網咖及其周邊刑事案件的發生需要家庭、學校、社會和政府多方面協作,加強社會管理新力度,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多措並舉,標本兼治。

(一)加強對網咖的監督和管理力度。公安、文化、工商等職能部門要齊抓共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綜合治理,加強對網咖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經營活動的日常監督管理,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查處接納未成年人進入、超時營業等違法行為。建議將其他部門所負有的對網咖的日常監管職能轉移至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可以發揮其在城市管理方面的職能優勢,從而避免“九龍治水”多頭管理的弊端。

(二)加強對網咖及其周邊的治安巡查力度。公安機關應充分發揮現有聯防巡邏機制的優勢,加強對網咖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內和周邊地區的治安巡查力度,特別是晚上及週末期間應著重加強一些地處偏僻的網咖的巡視,通過巡查檢查網咖是否超時營業、是否接納未成年人上網,減少網咖違規經營現象,同時也可以震懾一些違法犯罪分子。對發案較多的網咖建議配備專職保安,加強網咖內的安全保衛工作,有效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活動。

(三)加強對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力度。家庭、學校、社群應加強互動聯絡,充分發揮其對青少年的教育、引導和監管作用。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在學校、社群等場所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引導青少年正確利用網路,使他們瞭解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嚴重後果及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在其思想上架起預防犯罪的“警戒線”。在農村應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發揮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等農村基層組織教育引導新生代農民的作用,通過宣傳教育,引導他們健康上網。比如可以組織開展一些文體活動,使他們樹立正確健康的生活方式,減少網路不良資訊對他們的影響。

(四)加強對網路成癮青少年的挽救幫教力度。痴迷網路遊戲,上網成癮等現象是心理不健康的表現,嚴重影響青少年的健康成長。11月,由總後勤部衛生部組織,北京軍區總醫院牽頭制定的《網路成癮臨床診斷標準》通過專家論證,我國已經將網路成癮納入精神病的診斷範疇。對於痴迷上網而導致犯罪的青少年,建議民政、司法等相關部門設立專門機構進行心理輔導和救治,幫助他們儘快恢復心理健康,戒除網癮,使他們恢復對生活的信心,重新投入正常生活。

四、在社會管理創新中進一步發揮檢察職能

就如何更好打擊和預防涉及網咖的刑事犯罪而言,目前檢察機關發揮的作用與加強社會管理創新的需求還不完全適應。突出表現為對參與社會管理工作意識不夠、能力不強,因此必須以強化法律業務能力建設為要求來推動各項檢察業務工作,使檢察機關在打擊網咖及其周邊的犯罪活動、維護青少年健康成長方面發揮更大作用。

(一)認真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檢察機關在依法打擊發生在網咖及其周邊的犯罪活動的同時,更要關注該類犯罪的特殊性,特別是犯罪主體的特殊心理及其犯罪背景,尤其是這些案件的涉案人員多為未成年人,對一些有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的犯罪行為要認真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努力增加社會和諧因素。對於人民法院判處緩刑的未成年人,我們檢察機關要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做好跟蹤幫教工作,協助相關部門為其提供教育培訓和就業機會,幫助他們重新走上社會,過上正常生活。

(二)加強對社會閒散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力度。發生在網咖及其周邊的刑事案件的涉案人員多為社會閒散的青少年,社會閒散青少年一直是法治教育的“盲區”,檢察機關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是義不容辭的責任。我們應通過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等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加強對社會閒散人員,特別是青少年的法治宣傳教育力度,全力消除普法“盲區”,使他們充分認識法治的力量,從源頭上減少和預防犯罪。

(三)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對網咖監督管理工作。檢察機關不僅負有法律監督職能,而且在社會綜合治理方面也應發揮重要作用。因此,在打擊發生在網咖及其周邊的犯罪活動的同時,要結合辦案實際,延伸工作觸角,通過檢察建議、座談會等多種形式,幫助發案網咖和周邊社群建立治安安全規章制度,並協助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門做好對網咖監督管理工作,通過與網咖及相關部門建立聯絡機制,共同預防和減少網咖及周邊的違法犯罪活動,為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提供一個和諧美好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