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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民憲法意識的調查報告

欄目: 調查報告 / 釋出於: / 人氣:2.91W

我國現行憲法是1982年12月4日公佈施行的,至XX年12月4日已經整整20年了。我們不禁要問:憲法公佈實施20年了,我國公民對憲法的瞭解程度如何、對憲法的認識水平怎樣、對我國憲法的實施狀況是怎麼評價的?為此,筆者組織了一次公民憲法意識的問卷調查。現將這次問卷調查的基本情況及統計分析結果報告如下:

關於公民憲法意識的調查報告

一、 問卷調查的基本情況

調查時間:XX年11月初至12月底。

調查區域:江蘇省、上海市、浙江省。 調查地點:這次調查的範圍很廣泛,調查人員的足跡遍及調查區域內的黨政軍工農學商等各種單位、火車站、汽車站、火車上、長途汽車上、公共汽車裡、廣場、公園、街頭巷尾、店鋪攤吧、鬧市鄉鎮以及鄰居家中,等等。 調查人員:蘇州大學法學專業學生,共96人。 調查方式:調查人員親自走訪調查,由調查人員詢問填寫,或由被調查者當場填寫問卷。為消除被調查者的顧慮,發表自己的真實看法,本次調查一律採用不記名方式進行。

調查要求:調查必須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調查必須客觀中立,不能先入為主;調查要儘可能多記錄被調查人的原話;每個調查人員至少調查10人以上,要儘可能擴大調查面,選擇不同職業、不同年齡的人進行調查,一個單位的調查物件一般不超過3個人

調查問卷:這次調查共收回有效問卷1001份。江蘇947份,其中蘇州708份(市區582份、市郊城鎮106份、崑山10份、張家港10份)、無錫62份、南京48份、常州45份、泰州30份、鹽城20份、南通18份、鎮江16份;上海42份;浙江寧波12份。 調查物件:被調查者的性別、年齡、文化程度和職業等基本情況,詳見下面的表1、表2、表3、表4。 表1 調查物件的性別構成統計表 性別 人數 百分比 男 596 59.54% 女 405 40.46% 合計 1001 100% 表2 調查物件的年齡構成統計表 年齡 人數 百分比 18-29歲 391 39.06 % 30-39歲 263 26.27 % 40-49歲 212 21.18 % 50歲以上 135 13.49 % 合計 1001 100 % 表3 調查物件的文化程度統計表 文化程度 人數 百分比 不識字或識字不多 21 2.10 % 國小 55 5.49 % 國中 157 15.68 % 高中或中專 327 32.67 % 大專 203 20.28 % 本科及以上 238 23.78 % 合計 1001 100 % 表4 調查物件的職業構成統計表 職業 人數 百分比 黨政機關工作人員 90 8.99 %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57 15.68 % 國有企業職員 124 12.39 % 集體企業職員 81 8.09 % 私營企業職員 153 15.29 % 外資企業職員 70 6.99 % 個體戶 97 9.69 % 農民 40 4.00 % 在校大學生 128 12.79 % 其他 61 6.09 % 合計 1001 100 % 。

這次我們調查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主要包括市委、區委、政法委、宣傳部、政府辦、公安局、公安派出所、司法局、工商局、地稅局、物價局、民政局、衛生局、經貿委、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人事局、交通局、城市管理局、城市執法局、城管辦、城市監察大隊、街道辦事處、法院、人大常委會、選舉委員會、政協、工會等部門的工作人員。 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主要包括大學、中學、國小、成人學校、研究所、圖書館、文化站、電視臺、報社、醫院、衛生院、福利院、影戲院、劇團、衛生監督所、房產交易中心、供電局、市政公司等部門的工作人員。 國有企業職員主要包括銀行、郵電、賓館、大酒店、商城、紡織、機械、化工、藥品、機床、特種油、種子、火車、汽車、人力資源、房屋修建開發等國有企業的職員。 集體企業職員主要包括公園、商店、信用社、售樓處、絲綢、農藥、醫藥等集體企業的職員。 私營企業職員主要包括商廈、物資、建材、藥材、服裝、廣告、裝飾裝璜等公司以及皮鞋廠、小超市、電腦專賣店、美髮店、夜總會、酒店、傢俱店、書店、球鞋店等的職員。 外資企業職員主要包括電腦、電氣、紡織、家庭裝飾、結婚用品、鄰里中心管理等外資公司的職員。 個體戶主要包括個體運輸、裝飾材料、商品推銷、服裝店、布店、皮鞋店、眼鏡店、百貨店、雜貨店、小吃店、小餐館、食品店、酒店、旅館、照相館、小攤販、書吧、茶吧、報亭等個體業主。 表中的農民包括民工、村委會幹部。 表中的在校大學生是指非法律專業的在讀大學生。 表中的其他包括下崗工人、無業人員、退休人員、軍人以及律師、音樂等自由職業者,等等。

二、調查問題的統計結果與簡要分析

(一)關於對我國憲法的瞭解情況

調查問題:您知道我國有一部名叫《憲法》的法嗎? 選擇答案 人數 百分比 知道 970 96.9 % 不知道 31 3.1 % 高達96.9%的被調查者知道《憲法》,表明我國公民已經比較普遍地知道了憲法。這可以說,是現行憲法公佈實施20年來的主要成效之一。 但是,仍有3.1%的被調查者不知道憲法。在這次調查中,一個接受調查的大叔劈頭就問:憲法?憲法是什麼東西?需要指出的是,這次調查主要是在以蘇南為主的經濟相對發達地區進行的。為此,我們完全可以推定,在經濟落後地區,會有更多的公民不知道憲法。在調查中,我們發現還有一些現象值得注意,有些被調查者即使知道憲法,但似乎認為與自己無關,在調查過程中一位中學老師對調查人說:你不應該找數字老師,應該找政治老師。難道憲法只是政治老師的事,與數學老師無關?!對於很多人來說,知道憲法,恐怕僅僅是知道憲法這個詞、《憲法》這部法而矣。更有甚者對憲法和法律有誤解,根本不願意去了解憲法和法律。在調查中,一位司機說:我不懂法律,要知道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總的看來,目前我國公民對現行憲法的瞭解情況不容樂觀,對憲法內容的掌握程度偏低。在調查中,一個被調查者說道:我們只知上班、下班,哪知憲法?另一名被調查者講:憲法是很無聊的,人們根本不關心這個,人們關心的只是他在銀行裡有多少存款。這些話雖然不中聽,但具有相當的代表性,這不能不讓我們深思!常識告訴我們,人們對事物的瞭解與其興趣有關,而人們的興趣則取決於該事物對自己的相關程度。[1] 目前我國公民對憲法瞭解不多,最主要的原因恐怕是現行憲法對公民實際生活的關係不大,憲法還沒有成為保障公民權利的法律武器。

(二)關於對憲法功能的認識

調查問卷:您認為憲法主要是用來幹什麼的? 選擇答案 人數 百分比 憲法主要是用來約束政府權力,保護公民權利的 662 66.14 % 憲法是用來規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 173 17.28 % 憲法是國家用來管理老百姓的 79 7.89 % 不清楚 72 7.19 % 其他 15 1.50 % 超過66%的被調查者選擇憲法主要是用來約束政府權力,保護公民權利的,這出乎我們的意料。看來,目前在我國已有相當多的公民對憲法的功能有了正確的認識。這是值得可喜可賀的事情! 但是,仍超過17%的人認為憲法是用來規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近8%的人認為憲法是國家用來管理老百姓的,還有超過7%的人不知道憲法是作什麼用的。在調查中,甚至有人認為憲法是用來抓人的。其實,正是出於對憲法功能的無知和誤解,所以許多人不關注憲法。在調查中,一個拒絕接受調查者冷冰冰地說:我為什麼要關心這不關我的事。看來,我們要加強對憲法控制國家權力的控權功能和保障公民權利的保權功能的宣傳力度。

(三)關於對憲法原則的認識

調查問題:國家幹部手中的權力是誰給的? 選擇答案 人數 百分比 黨 73 7.29 % 人民 803 80.22 % 國家機關 44 4.40 % 不清楚 50 5.00 % 其他 31 3.09 % 其中:黨和人民 29 2.90 % 人民主權即權力屬於人民是憲法的基本原則之一,也是憲法的基本理念和精髓之一。我國現行憲法第2條第1款也作出了明確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在上表中,我們高興地看到,高達80%的被調查者認為國家幹部手中的權力是人民給的,表明目前我國公民對人民主權原則有了比較普遍的認識。 但是,有超過7%的被調查者認為國家幹部手中的權力是黨給的,近3%的人認為是黨和人民給的,超過4%的人認為權力來源於國家機關,還有5%的人明確表示不清楚。這些表明我國仍相當一部分公民對權力的來源缺乏正確的認識,並沒有意識到自己也屬於國家的主人、權力的所有者。超過10%的人認為權力來源於黨,這與對我們黨的領導地位的認識有關。然而,黨只是人民的忠實代表,並不是權力的源泉。黨的xx大報告曾明確指出:我們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一切幹部都是人民的公僕……社會主義民主的本質是人民當家作主。國家一切權力屬於人民、共產黨執政就是領導和支援人民掌握管理國家的權力……。當然,權力也不屬於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只是權力的基本載體、直接行使者,歸根到底其權力來源於人民。 在調查中,還有被調查者認為國家幹部手中的權力是靠錢得來的,這說明在現實生活中目前我國的確存在買官賣官的腐敗現象以及公民對此的深惡痛絕。還有被調查者指出:權力屬於人民,但間接選舉不能體現這一點、表面上是人民,實際上未有體現,這表明我國公民對人民主權原則的落實情況不滿意。的確,權力不來源於人民,權力就不可能真正屬於人民。我國應當儘快進行選舉制度的改革,以確保國家權力真正來源於人民,進而真正屬於人民。

值得關注的是,許多公民雖然認同權力制約的原則和觀念,但對現實情況表示不滿和無奈。對於黨和國家的權力是有限的,應當受到人民和法律的限制,一個接受調查者如此說:話本身是對的,但在實際生活中沒有用。在調查中,一位個體店主氣憤地講:權大於法,法只對老百姓有用,對當官的沒用!許多人向調查人員提出了類似的問題:我們只是老百姓,怎麼能限制黨的權力?怎麼能限制國家的權力?黨和國家想幹什麼,怎麼可能受到限制?

(四)關於對公民基本權利的認識

對於我國公民在基本權利方面的憲法意識,我們主要調查了公民對平等權、選舉權、財產權這三項最基本權利的認識。

(五)關於對國家機構的認識

關於我國公民在國家機構方面的憲法意識,我們主要調查了公民對國家機關的種類、最高權力機關的名稱、國家領導人的任期這三個最基本的憲法常識的瞭解程度: 表21 調查問題:您知道我國的國家機關主要有哪些? 選擇答案 人數 百分比 a:人大 706 70.53 % b:政府 702 70.13 % c:黨委 257 25.67 % d:法院 624 62.34 % e:政協 309 30.87 % f:檢察院 678 67.73 % g:紀委 338 33.77 % h:不清楚 20 1.99 % 選擇abdf(完全答對的) 150 14.99 % 少選多選(答錯的) 831 83.02 % 上表調查資料真有些讓人震驚!在江滬浙這些經濟和文化均相對發達的地區,竟只有70%的被調查者知道人大和政府是我國的國家機關,只有60%多一點的人知道法院和檢察院為國家機關,只有14.99%的人選擇了完全正確的答案,而高達83.02%的人不能完全準確地知道我國的國家機關主要有人大、政府、法院和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