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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教育狀況調查報告範文

欄目: 調查報告 / 釋出於: / 人氣:2.07W

隨著城市化程序的不斷加快以及農村生產力的進一步提高,大量農村富餘勞動力湧向城市,成為城市建設中不可缺少的一支主力軍。由於這一特殊群體的產生,其子女就出現了兩類:一是農民工將子女留在農村,從而形成了農村留守兒童;二是農民工將子女帶入工作地,從而形成了城市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及時瞭解這兩類少年兒童的教育狀況是推進教育公平和促進城鄉教育協調發展的必然要求。

農村教育狀況調查報告範文

我處就大連市農村留守兒童及城市農民工子女的情況進行了調查,對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並提出了進一步解決這兩類少年兒童教育問題的建議。

一、 我市農村留守兒童及農民工子女就學現狀

1.我市農村留守兒童基本情況。

嚴格意義上說,所謂農村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均外出打工的學生人數。據我們今年6月的統計,我市農村中國小學生中此類學生數為11510人,佔農村國小國中學生總數的4.3%。其中國小為7785人,佔農村國小學生總數的4.8%;國中為3725人,佔農村國中學生總數的3.5%。從分割槽情況看,國小以普蘭店市、莊河市和金州區所佔比例較高,分別為11%、6.3%和4.3%;國中比例偏小,最高的普蘭店市、金州區和莊河市所佔比例也都不超過5%。

另外,我市還有相當數量的農村學生父母雙方中有一方外出打工。這類學生在我市農村國小國中有37817人,佔學生總數的14.1%。其中國小有22163人,佔農村國小學生總數的13.7%;國中有15654人,佔14.8%。從分割槽情況看,國小莊河市、普蘭店市和金州區所佔比例偏大,分別為31.6%、17.9%和10.5%;國中以莊河市、普蘭店市、長海縣和金州區比例偏大,分別為29.2%、17.5%、13.3%和10.8%。

從總體看,我市農村中國小留守兒童與全國其他地方相比,比例不算很高。即便將父母雙方或一方出外打工的學生加在一起,我市農村國小留守兒童比例國小為18.5%,國中為18.3%。而根據全國婦聯釋出的全國農村留守兒童狀況報告的調查結果,XX年,全國農村國小學齡(6-11週歲)、國中學齡(12-14週歲)年齡組佔總體的比例分別為34.85%和20.84%。如果僅僅比較父母雙方均出外打工的學生比例,我市則更低。只有全國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左右。

形成我市留守兒童比例低的主要原因有兩方面:一是我市農村青壯年外出打工的比例低於全國平均水平;二是因為我市城區中國小公辦學校全面接受進城務工人員子女,使得我市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可以將子女帶入城區讀書。

2.我市農民工子女就學情況。

根據XX年教育事業統計結果顯示,在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學的農民工子女人數逐年增多的趨勢。XX年,全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共接收農民工子女93143人,佔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總數的17.3%,其中國小72692人,佔國小在校生總數的21.6%,國中20451人,佔國中在校生總數的10.1%。在接收的農民工子女中,本地農民工子女有18057人,佔農民工子女總數的19.4%。XX年以來,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接收的農民工子女以年均9000餘人的數量遞增,其中國小的年均增加量為6850人(參見圖1)。從各年級情況看,我市 國中國小各年級農民工子女數總體上呈現出從高年級到低年級遞增的趨勢(參見圖2)。

從分割槽情況看,我市接受農民工子女數量較多的主要在郊區,排前五名的為甘井子區、金州區、開發區、旅順口區和沙河口區,學生數分別為29895人、16740人、11844人、9255人和6197人。從現有學生比例上看,排前五名的為旅順口區、甘井子區、開發區、長海縣和金州區,分別為37.9%、34.7%、34.6%、33.3%和31.4%。

我市在接受農民工子女入學問題上投入巨大。按照每千人1所學校計算,相當於我市各級政府為農民工子女建設了90所國小、國中學校。按照1所學校建設費用1000萬元計算(不含土地費用),相當於投入了9億元基本建設費用。我市在城市教育費附加分配和區縣財政教育經費撥付方面均把農民工子女計算在內,每年用於農民工子女的義務教育日常經費達到3億元。目前我市城鄉均實行免費義務教育,農民工子女在我市公辦中國小讀書,既不繳納借讀費,也不繳納雜費。在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國小校讀書的外來農民工子女還免繳教科書費。

由於實行了比較完善的農民工子女就學政策,使得我市城市外來農村人口中就讀國小國中的子女的比例高達10%,遠高於上海、北京等大城市的比例(3%-5%)。也高於我市常住人口中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比例(XX年為8%)。

二、 我市農村留守兒童及農民工子女存在的問題

(一)留守兒童存在的問題。

由於我市農村外出打工人員數量相對來說不是很多,因此留守兒童問題從全市範圍來看無論是在全國還是在省內都不是很突出,但留守兒童問題依然值得關注。調查顯示,由於父母長期沒有和子女在一起,部分留守兒童在生存發展中面臨著幾個方面的突出問題。

1.留守兒童的學習普遍較差。

由於得不到父母及時的關愛和輔導,留守兒童對學習缺乏熱情和主動性,自覺性不強,不能按時完成作業, 學習成績普遍較差。留守兒童中學習成績優秀的不到20%,80%以上學習成績中等或偏下。有的逃學、厭學、不遵守課堂紀律,有的上課時間溜出學校上網。

2.留守兒童的行為習慣較差。

大多數留守兒童自我控制能力不強,不能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具體表現為不講衛生、不換衣服、挑食挑穿、亂花錢;有的留守兒童行為習慣較差,在家裡不聽代養人教導,頂撞祖輩、我行我素,在學校不遵守規章制度,不服管理,說謊騙人,小偷小摸,成為了“問題兒童” 。

3.留守兒童心理出現偏差。

父母就外出務工,長期與父母分離,使他們生理和心理上的需要得不到滿足,缺乏父母的關愛,親情失落,產生孤獨感,心理失衡。留守兒童有的情緒消極,表現出性格內向、失落自卑、自私冷漠、脆弱孤僻或焦慮、任性、暴躁,有的出現逆反心理、怨恨情緒。

4.監護管理不夠強。

在農村留守兒童中,絕大部分由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照管。留守兒童的監護人認為孩子的父母不在身邊,不能對他們要求太嚴格。只要孩子能有飯吃,身體健康不生病,安全不出事就盡到了責任,隔代的祖輩對孩子過於溺愛,物質上儘量滿足孩子的需求。

5.監護人自身素質偏低。

由於監護人大多數是老年人,年紀較大,文化層次不高,有的是文盲或半文盲,他們不知道從心理上關心孩子、照顧孩子,不能在學習上給予幫助和指導,在教育態度、教育方法上還是老一套,與孩子交流溝通上存在困難。

從學校方面,我市絕大多數農村學校目前還沒有將留守兒童問題作為學校工作的一個方面,總體處於放任狀態。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也沒有相應的政策和工作指導意見。

(二)農民工子女存在的問題。

由於我市屬於人口淨流入城市,外來打工人員較多,加之我市出臺了一系列方便農民工子女就近入讀公辦學校的檔案,使得我市義務教育階段農民工子女逞逐年上升的趨勢。從就讀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農民工子女的實際情況來看,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的問題:

1.居住環境惡劣影響其成長。

在城市中打工的農民,多數人的收入水平雖然遠遠高於家鄉務農收入,但是他們中的絕大多數,按照城市收入水平衡量,絕對水平仍然偏低,在城市中生活較為艱難。據調查,帶子女進城讀書的農民,多數從事批發零售業、餐飲服務業和其它社會服務業,許多家庭是在城市中賣菜、賣米、搽皮鞋、拉三輪、看大門、收破爛等等,好一點的在城市中開小飯館、小商鋪,或在批發市場有一個小攤位。他們中多數或在城鄉邊緣合租廉價房居住,或住臨時工棚,開小飯館、小商鋪的白天開門做生意,晚上關門全家即在鋪內搭板睡覺。子女在這樣的“家”中談不上什麼學習環境,這與城裡的孩子相比,全然是天上地下。

2.城鄉差異使農民工子女心理壓力大。

由於農民工子女家庭處於城市的邊緣地位,他們的心理也開始邊緣化。調查中,發現年齡較小的孩子由於不懂事,受影響較小,而年齡稍大的孩子與城市同齡人相比,顯得早熟、自卑和失落。

與城裡同齡人相比,農民工子女總是自覺地把自己劃為城市中地位較低的群體,並有這樣的群體認同感,在這一群體中自我封閉。這一點在國中孩子心理上特別明顯。對於他們所處陌生的大城市,他們在欣喜、好奇之餘,卻並不認同,還是懷念遠在農村真正的家和夥伴。

由於自己的家庭所處的地位,自己求學受到的阻礙,農民工子女被激發出城市同齡人不具備的自尊、自強,但又自卑的強烈被剝奪感,被隔離感。對他們來說,從家鄉突然來到一個如此陌生和冷漠的地方,心理落差極大,加上農民工聚居區相對滯後的衛生及治安狀況,使其內心變得十分敏感。

深層次的自卑感在受到歧視後,反而暴發出強烈的自尊心,因此他們把同一群體內友情看得很重,渴望能得到社會的認可和接受。又由於他們所處環境往往是人口高流動區,各色人等皆有,在這樣一個環境下,非常容易誤入歧途,一旦陷入這樣環境下的社會小團體內,就難以自拔。現實中客觀存在的邊緣地位,使得他們內心建立起的自我防衛感強烈,從而進一步加強了他們的邊緣意識。

3.農民工子女學習成績普遍偏低。

由於我市中國小的課程體系不同於其他地區,尤其與外省市相比有很大差別,因此許多中途轉來的農民工子女感覺學習吃力。尤其是英語學科,我市從國小一年級開始開設英語,而其他農村地區大部分是從三年級才開始開設英語課程,這使得外來農民工子女對英語的學習尤感困難。

雖然有父母在身邊,但一方面父母工作繁忙,一方面父母知識水平有限不能有效輔導和監督孩子學習,造成許多農民工子女學習成績不好,久而久之逐漸對學習失去興趣。

三、 解決問題的對策和建議

為進一步做好農村留守兒童及農民工子女教育工作,提出以下建議,僅供參考。

1.適當增加農村寄宿制學校的數量。

在有條件且必要的地方,通過在原有鄉鎮中心國小和鄉初級中學建設宿舍、食堂,改擴建一批農村中國小寄宿制學校,可以解決“留守兒童”無人照看、學習和安全得不到保障的問題,解除進城務工農民工的“後顧之憂”。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縣為單位,在一個或幾個鄉鎮建設面向全縣的寄宿學校,專門招收留守兒童就學。

2.建立農村中國小留守兒童教育制度

教育行政部門應出臺農村中國小留守兒童教育制度。使各農村學校將留守兒童問題納入正常工作範圍。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大對留守兒童關愛的宣傳力度,培養全社會關注留守兒童的良好氛圍;學校要採取一系列措施加強對學生的抗挫折和困難的教育,增強他們的心理承受能力。家庭和學校之間做到各負其責,及時溝通、及時瞭解,遇到問題及時解決,從制度上形成對留守兒童的最堅強有力的保護網,保證他們的健康成長。

加強對寄宿制學校的教學、生活、安全方面的管理。

3.加強與留守兒童家長的溝通。

針對當前家庭和學校之間缺乏有機的合作與溝通狀況,建立行之有效的家庭和學校聯動的運作機制:引導家長要營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使孩子能夠充分感受到父母的愛;學校和家長保持經常性聯絡,隨時通知家長其子女學習和發展情況,提醒他們對孩子進行及時的引導教育。臨時監護人要真正負起教養孩子的責任和義務,努力為他們營造近似完整結構家庭的心理氛圍和教育環境。

4.繼續完善我市進城農民工子女的就學政策。

要繼續妥善解決外地來我市的農民工子女就學問題,特別是在我市造船業、建築業、機械加工業、餐飲業、酒店服務業、家政等我市用工緊張的行業就職的農民工子女。對於一般流動人口要予以限制。

市財政應對接受進城農民工子女較多的區給予必要的財力支援。如可考慮按照農民工子女每生一定的標準予以補貼。

鼓勵農民工子女國中畢業後進入我市中等職業學校就學,有效解決其就業問題,減少國中高年級農民工子女流失。

5.進一步提升城市中國小農民工子女就學管理工作水平。

要將農民工子女教育工作作為城市中國小的一項重要的日常工作。建議適當時機召開全市農民工子女教育工作會議,即時總結先進經驗,推廣在此項工作方面的好做法,出臺農民工子女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