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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潭縣回族風俗習慣調查報告

欄目: 調查報告 / 釋出於: / 人氣:2.41K

內容提要:風俗習慣是一個民族精神文化的組成部分。作為民族社會心理的表現形式,它直接反映並影響一個時代的民族精神和生活面貌。一個民族的風俗習慣不但受其歷史傳統和宗教信仰的影響,而且還和這個民族所居住的地理環境(包括地域,氣候等因素),社會環境以及生產力發展水平和文化程度是分不開的。通過對臨潭縣回族的風俗習慣的調查。研究臨潭縣回族習俗變遷以及其與回族經濟、政治、文化的相互關係,分析其精華與糟粕,進而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程序中回族風俗習慣的改革或發揚出謀劃策。

臨潭縣回族風俗習慣調查報告

關鍵詞:風俗習慣 調查 宗教信仰 地理環境 社會環境

政治、經濟、文化、改革

一、伊斯蘭教教在臨潭的歷史背景

1、臨潭簡介

臨潭縣古稱洮州位於甘肅省南部,甘南藏族自治的東南部,地處青藏高原東北邊緣,東鄰岷縣,北接康樂、渭源兩縣。臨潭縣位於青藏高原與黃土高原交匯過渡地區。是農業與牧業,漢族、回族和藏族的交匯過渡地區。全縣有漢、回、藏、蒙古族居多,東鄉族、土族、滿族、黎族、苗族、撒拉族等十多個民族,少數民族以回藏居多,占人口總數的五分之二。

自古以來,眾多民族即在洮州雜居融合,和睦相處,戰國初,為羌人所據,秦統一中國以後,大批秦晉漢人遷居隴上,進入臨潭,西晉末年,臨潭被吐谷渾佔據,時有羌、漢、鮮卑3族相處。自唐、宋起,由於土蕃崛起,長達了XX年中烽煙瀰漫,戰火不息,但吐番人與洮州各民族人民交流融合更為頻繁,元明時期,回族入居洮州,與原有各族軍民團結一致,戍邊屯田,互相貿易,發展各業,使臨潭出現空前繁榮景象。

2、臨潭回族遷入

臨潭縣回族是元、明、清3代由外地逐漸遷來的,回族的遷入可分為四個時期,一是元代;二是明朝初期;三是清朝同治年間;四是民國時期。

元代回回大量入居甘肅,至元末,已形成“元時回民遍天下,居甘肅者尚多”的局面。在洮州設有吐蕃宣慰、使司都元帥府,往來使者,商人,貢使絡繹於道,並設有“哈智”所等宗教管理機構,遂形成了回回色目人活動的主要地方,又有回回商人從鄰近的河州(今臨夏)等地來臨潭縣經商留居,亦是回族來源之一。忽必烈南征、西征後將所俘的穆斯林工匠、炮手、商人等編“探馬赤軍”,參加統一全國的戰爭至元十年(1273),忽必烈下令“探馬赤軍,隨地入社”,於是有部分回回軍來到臨潭,屯聚養牧,融入回族之中,回族人數增多。

明代,大批迴回前來臨潭,洪武十二(1379),回族將領沐英率軍平息洮州十八族番酋三副使叛亂後,大量部將奉命留洮築城戍守。留戍將士中有相當數量的回族將士。顧頡剛在1938年考查洮州日記中寫道:此間漢回人士問其由來,不出南京、徐州、鳳陽三地、蓋明初以勘亂來北,遂佔田為吐蕃……若趙、若馬、若楊皆自謂南京貯絲巷人,此間有民歌雲:“你從哪裡來?我從南京來,你帶什麼花兒來?我帶得茉莉花兒來”。洮州無茉莉花,其為移民記憶中語無疑也。這說明明朝遷移到洮州的人中即有不少回族。當時臨潭回族的姓氏比較單純,主要有丁、馬、敏、蘇、黎、張、李、王、單、肖、吳、鮮、牟、祁、趙、高、海等,而丁、馬、敏3姓最多。

清朝同治時期(1862-1874),部分回族從今甘肅臨洮、隴西一帶遷入臨潭。民國時期遷來的回族主要是從臨夏、張家川經商,逃難到臨潭的,他們在臨潭縣娶妻生子,繁衍生息,成為臨潭縣回族的組成部分。

據統計光緒五年(1879),臨潭縣回族有1250戶,10116人。光緒三十三年(1907)回族,1668戶,10653人,經過19XX年和1929年兩次劫難,到1949年,回族人口減少到1068戶,6545人。到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時達到10740人,到1990年,回族21524人。

3、宗教門派

臨潭縣伊斯蘭教中有華寺、北莊、西道堂、伊赫瓦尼、哲赫忍耶、穆夫提、丁門等教派,其中西道堂,丁門是產生於臨潭縣的兩個伊斯蘭教教派。在臨潭主要清真寺有華大寺、上寺、西大寺、南大寺、老南寺、新城西門寺。

二、臨潭縣回族的習俗文化

(一)節慶吉令

l、大爾德節

大爾德節又稱開齋節,時間在伊斯蘭教歷即“萊曼丹”齋月,下月初,歷時3天以慶賀齋戒圓滿結束。第一天早上,全體沐浴了的男子到清真寺舉行會禮,在"開齋節”須得個人及全家所要繳納的“天課”繳納清(“天課”錢、糧均可,一般以家收入每百元的2.5%,每百斤收入糧食的10%,按人頭交納)。結束後到墳院誦“古蘭經”,並替亡人祈禱,請阿訇念“蘇勒”走親訪友,互道“色倆目”問好,家家宰羊宰雞,做豐盛的美味佳餚盛情款待親朋好友。

2、小爾德節

小爾德節即“古爾邦節”,又稱“宰牲節”或“忠孝節”,一般在“大爾德”節後70天左右。此節期間,凡具備經濟條件的伊斯蘭教教民,須赴麥加朝覲天房,此項功課是為了完成“五樁天命”中的一項。並要進行富有民族宗教儀式的宰牲活動。未去朝覲天房的穆斯林男子,要到清真寺舉行會禮。具備經濟條件者須在3天節日內宰牲(牛、羊、駝均可)以施散貧民、親友、鄰里。內臟骨骼掩埋入地,牲畜所得皮毛不得買賣,可做禮拜氈,或捐於清真寺,在“古爾邦節”也製作豐富的美味佳餚,盛情款待親朋好友(按國際伊斯蘭教法學說,齋月後的“開齋節”為“小爾德節”,而“古爾邦節”為“大爾德節”,這裡採用臨潭縣的過節習俗稱謂之)。

3、聖紀節

伊歷3月12日,為穆罕默德聖人誕辰和歸真日。紀念方式在清真寺集會誦讀《古蘭經》、贊聖的經文,並由開學阿訇講述穆聖生平事蹟和教義,並自願捐獻錢糧為貧寒者施捨飲食,在清真寺供全體教民會餐,所支款項、牛羊均由眾人捐獻所得。也有在家中請客念“聖紀”者。

4、阿舒拉節

教歷1月10日,傳說,阿丹、努哈、易卜拉欣、穆薩等古代聖人都在這一天得到拯救。這一天,許多穆斯林都誦經贊主贊聖,並將五穀顆粒粉碎後都煮成粥施捨飲食,以紀念先聖。

(二)生育、喪葬

1、生育

孩子出生後舉行洗禮,7天內請阿訇起經名。3天、7天時,嬰母的孃家人要提送食品探望產婦,10天時,所有親友要攜禮品“看月”。嬰兒出月時,嬰母孃家人要帶營養食品“看滿月”,上學時再起學名。虔誠的伊斯蘭教徒,男孩在幼時要舉行割禮,俗稱作“遜乃提”(遵聖行)。

2、喪葬

回族人的喪葬雖然較為簡單,其儀式確實非常講究而隆重。回族稱“死”為“無常”,稱“死人”為“亡人”,人死了即稱“嚥氣”。忌說“死”、“死人”、“死了”。“認土為安”回民實行土葬反對火葬,樸素、平等、還原、搭救、後世、復生。病危之際要交待後事。臨終時要默誦“清真言”,請阿訇或有威望的人念“討白”向安拉悔罪,並念《古蘭經》《雅辛》章以驅惡魔的擾亂。病人在生命垂危時,全家要屏息一切嘈雜之事,並禁止走動,特別要緊的是除至親肉外,任何人不得擅入病房。唯有深明教義的人,才靜聲旁待,以觀昏醒,使病人專心向主,免有憂慮。病人無常後,街坊鄰居則主動向亡人在外家屬、親戚、朋友告僕,通知送“埋體”及遺體的時間。無常(逝世)後,由守護者為其瞑目、合嘴、順手足,置於木板,蓋上潔淨的布單,如過夜,親房家務眾人前來坐草(守靈),然後由親友清廉且能遵守教法的人把亡人安放在水床子上“抓水”(洗大淨),即洗屍體,抓水時必須有沐浴者兩人,先替亡人撒衾取衣,然後由亡人移動沐床“水床子”上,拿塊白布,自臍至膝,蓋住下肢,不讓外露,開始小淨。小淨時,由一人用湯瓶給亡人灑水,一人從右到左,浴亡人手臂。接著浴亡人下肢,洗亡人口、鼻、面、肩、全身及腳,即大淨。特別在沐浴下肢時,決不能啟開蓋布,只能一手撐布,一手浴洗,同時,嚴禁男浴女屍,女浴男屍。浴畢,即在屍床上鋪好大殮小殮,並在小殮的巾幅上鋪上香末,加上襯衣,才移屍於上,掩襯加冠,纏布,進行“裹殮服”。回族給亡人的裹殮服“是一種古老習俗,純用細棉白布大針角縫製,細不露髮膚,白則取其清潔,布者謂之素靜。男屍的殮服一般有三種,一是大殮,長短要等於身長,上下各餘寸,寬約四尺五寸,二是小殮,也等於身長,上下無餘,寬和大殮相同,三是襯衣,長自肩膀至腳踝,寬約一尺二寸,肩上開縫,再加冠巾,長達九尺。”

女屍的殮服大致有四種:大殮、小殮都和男殮相同,三是襯衣改為褻衣,寬長略同男屍襯衣,唯有胸前開縫;四是裹胸,長三尺,寬一尺二寸,用以裹周身,兩端結在胸前,再加蓋頭,長達三尺,用以裹發,並用布袋子束著。

現在比較簡單,只用“卡帆”這一習俗也是來自穆罕默德聖人說有一次朝覲的時候,行走在阿拉法特山上,一個教徒不慎從乘駝上摔下來,頭破血流無常了,穆聖令用亡者穿的戒衣即兩塊白布,作了他的“卡帆”屍衣。因阿拉伯半島崇尚白色,穆聖曾對教徒說:“你的宜常穿白衣,因為白衣最潔最美。你們宜用白布為亡人入殮。”從此這一習俗就被延續下來。再用“塔布提”(擔架)將亡人抬到清真寺內,由阿訇及亡人親屬與前來送葬的教友一道“轉經”站“者那則”(即殯禮,代亡人祈禱),後由教友抬到墓地安葬,墓穴一般深約6至7尺,長約6尺,寬約3尺,南北走向,墓內依西穿穴,掏一深約3尺,長6至7尺,高約2尺,上圓如弓背,下方如弓弦的偏堂,置屍於內,頭北腳南,面側朝西,標示死者永遠向著伊斯蘭教聖地麥地那,隨時能起身禮拜。墓內不置任何隨葬物品,後用土坯、毛竹等堵嚴偏堂,再用土填滿直坑、冢起。由阿訇在冢前誦經,亡者家屬(成年女子不去墳地送葬)送殯人環跪墓前,誦經畢,眾做“都哇”為亡人祈禱。下葬時主人要給阿訇及前來送殯的人舍散“海提牙”(隨量的錢財)意為給亡者的搭救祈禱。葬後按各教派習俗,要定期請阿訇走墳念《古蘭經》,為亡人祈禱。走墳時間要連續四十天,以後每逢主麻日、大小“爾德節”,親友要上墳誦經祈禱。每逢週年,必須隆重誦經祈禱,或請客施捨以搭救亡人。喪葬期間,亡人家中不動煙火,由親友鄰里提茶送飯,慰問幫忙,協助亡人家屬解決困難。亡人家屬則要舍散錢財及亡人用過的衣服。在臨潭的回族亡者送葬完畢後,每隔七天,請阿訇誦經祈禱,一直延續七次,俗稱“七期”,還要念“十天”、“百日”、“週年”等。

(三)回族生活

1、生活習慣

回族喜清淨,信教群眾平時常洗“大淨”(洗滌全身)每天作五時禮拜,做禮拜前須洗“小淨”。本民族如見面時互道“色亮目”(問安的意思),並握手致意。宗教人士及年長者禮拜畢、遊墳園畢、誦經畢常伸雙手作“都瓦”(祈禱)。尊重長輩,讓以上座,吃飯先端,走路先行。講究禮節,熱情好客,禮拜多去清真寺,沒有清真寺的地方,行人往往在室內或野外潔淨之地鋪以苫單或自己的上衣就地禮拜。

回族禁忌養豬,禁忌放高利貸、短斤折兩,禁忌掠奪孤兒財產,禁忌欺凌弱小,禁忌淫亂嫖娼,禁忌喝酒賭博,禁忌揮霍浪費,禁忌驕傲、嫉妒,禁忌背談他人,禁忌懶惰不務正業。反對不洗“大淨”,反對留長髮、長指甲,反對男女混雜場合,反對穿袒胸露乳、顯露軀體的衣服,反對女子與外男子說笑打俏,反對抽籤算卦,反對捉神弄鬼,反對貪得無厭,反對忤逆父母,反對隔斷骨肉之情,反對長久記恨別人。

2、宗教生活:(念、禮、齋、課、朝五功)

念,每一位穆斯林都應該念“作證詞”,《古蘭經》等經文。

禮,做禮拜,分為晨禮、晌禮、晡禮、昏禮、霄禮。

晨禮,(班達):從黎明至太陽升出前

晌禮,(撇失尼):從日偏至日影至到中午的兩倍

晡禮,(吉格爾):從日影兩倍至日落前

昏禮,(沙木):從太陽落至紅霞變白

霄禮,(夥不旦):從紅霞變白至黎明前

每星期五為主麻日,在主麻日穆斯林都去清真寺聚禮。

齋,閉齋,齋戒,伊斯蘭曆的第幾個月稱為“萊麥丹”月(中國俗稱“齋月”。)每個符合條件的穆斯林必須在這個月裡守齋戒,每天從日出前到黃昏,停止一切飲食。“齋月”每一個月要在同月封三個年頭,以後往前個月份類推,一年的每個月份均會輪至。

課,“則卡提”制度是伊斯蘭的重要功修(中國傳統稱為“出天課”),是伊斯蘭的五功之一,其理要性僅次於拜功,“則卡提”這個詞的含義是“純淨”或“淨化”,在產權範疇裡,可轉化為“窮人的份額”或“慈善施捨”的意思。出納天課的人應具備的條件:1、是穆斯林;2、個人擁有的資產達到教法規定的基數;3、財產的佔有期滿一年;4、除日常消費處有剩餘;5、無債務;6、神智正常;7、已過成年的年齡。這樣的人,不論男女,必須遵從安拉的命令,以錢折算將他資產的百分之二點五(則四十分之一)用於繳納“則卡提”。在穆斯林執權的國家,“則卡提”由政府徵收,然後分配給貧困戶。在非穆斯林國家,應把“則卡提”交給穆斯林組織,如清真寺阿訇掌管,統一向貧困人發放。

朝,朝覲,是伊斯蘭的五大基本功修之一,這個活動每年在伊斯蘭曆(祖勒·希哲月)“古爾幫”前上旬舉行。每個成年的穆斯林男女,身體健康,神志健全,具備旅行條件的,一生中至少應履行一次朝覲功課。朝覲者被稱為“哈吉”,功修儀式開始之前須受戒,洗漱沐浴,更換白色素質的戒服,穿拖鞋,表示敬畏真主,虔誠拜主。

三、婚嫁

回族婚姻主要由當婚男女雙方決定,父母儘量負挑選之責。經男女雙方同意央媒說定,男方向女方依次提打門禮、落話禮、大禮、訂婚禮、聘金、娶親禮等。打門禮:男方進女方家門,首先要拿的見面禮,為四色大禮及全羊或半羊。落話禮:經過男方第一次上門之後,男方的第二次上門,主要去向女方父母親詢問是否同意將其女兒聘給男方家的禮。大禮:在落話禮提過後,若女方同意後,男方所提的禮,在過去,由於生活水平較低,多為半隻羊。現在,生活好了,就成了整羊或活羊。羊頭上拴紅綢牡丹以示吉慶。訂婚禮:也很隆重。聘金:回族叫“卡比尼”,在結婚時,男方娶新人,在女方家作盛情招待後,念“卡比尼”時雙方家長各爭數目,但最後由阿訇主持議定聘金“卡比尼”數目,此時在一旁的孩童齊聲叫喊“卡比尼”爭得死不哈,一晚曦讓過沒一大”,意思是你爭來爭去,人家新人經過一晚曦的接觸後,新娘給新郎全部讓掉了,有什麼可爭呢?關於“卡比尼”的免讓全在於新娘的掌控之中,要是讓了也無需什麼證人,他們倆人即可,要是不讓,新郎必須在她的有生之年付清,付給的方法是:給新娘所購置的金銀玉器首飾或衣服等,所支的錢都可以頂數,但要明示出來。女方也積極為女兒籌備嫁妝。嫁妝一般有金銀、玉器首飾,衣服、被褥、傢俱、佈置洞房的刺繡品等。結婚須由兩位穆斯林證婚。婚期多選在星期四、五、六3天中的任何一天。結婚時男方派男女娶親人若干名,與新郎陪客前往女方迎娶新人,女方家作盛情招待後由阿訇主持當面議定聘金(卡必尼)數目,然後念“尼卡哈”(“證婚詞”)。在念“尼卡哈”前阿訇得考問新郎念“克里默團一白”(清真言)“克里默舍哈德”(作證詞)否則當時阿訇句句教會並講解有關婚姻方面的“臥爾孜”(教法教規)。阿訇念畢,“尼卡哈”後,就像大家拋撒核桃、紅棗,別人搶拾,以討吉利。獲得“喜果”者,送給自己的夫人食後,預示會喜得貴子之說。自新中國《婚姻法》頒佈以來,男女得先領結婚證,後由阿訇念“尼卡哈”,舉行婚禮。阿訇念證婚詞前,向男女雙方再次詢問是否願意,得到雙方肯定回答方可有效。嫁娶日親友鄰里都攜財物前來賀喜,主人答謝。男方由一個陪客(伴郎)陪同,在女方家接受女方盛情招待時,新郎不能和平常人一樣又吃又喝,以示風度,應該坐一會兒就走,順便將女方家準備好的碗、筷或杯子悄悄拿走,俗稱“偷碗”,表示得到新人的同時,得到了“富貴吉祥”,從此成家立業,有了飯碗。而後,新郎首先要去廚房給新娘的母親及各親戚阿孃長輩婦女們道“色蘭”問安,感謝母親對新娘的養育之恩。然後,孃家派若干名男女送親人與娶親人一起將新娘連同嫁妝送往婆家,全部嫁妝將由孃家人安裝完畢,新人的舅舅要提“緣分”饃饃,不得中途落入他人手中,否則須得自己贖回,鬧出笑話。婆家招待後,來客戲耍公婆及哥嫂。這時候一場鬧公公婆婆的喜劇開始了,人們把公公婆婆及婆家新郎的長輩拉在院中,塗黑抹彩,渾身綴上各種材料的“道具”,翻穿皮卦,倒騎驢,淨腳兩片跑雪地,年輕人們喊“三天干事沒大小……”不管權貴高官,都得以風俗接受大家的喜耍。

回族人晚上鬧洞房,年輕人和孩子們首先鬧兩個“鎮炕娘娘”。孩子們齊聲喊:“堂客娘娘給個棗兒,不給棗兒明年養個尕狗娃兒”,“新媳娃兒給個棗兒,養個兒子養個女兒”等童謠,以示順安吉祥。這時候鬧洞房的人們也會得到相當的“喜果”或“金錢”。同時,還有經常口頭傳唱的鬧洞房兒歌:

孩子們聚集在堂屋炕上,拍手說唱兒歌:

阿姨娘,炸油香,

炸下油香蓋樓房;

樓房底下一碗水,

大姐二姐洗手來;

洗下手,白墩墩,

擀下面,滑溜溜。

下直鍋裡木螺兒轉,

撈直碗裡一根線。

公公喝了八碗,

打破了個花碗;

婆婆喝了九碗,

打破了個油碗;

新媳婦喝了一燈盞,

屙了一木杴,

叫狼狼不來,

叫狗狗不來。

潑直閻家瓦房上,

來了一幫老和尚,

老和尚唸經,唸了一個先生,先生舀水

唸了一個尕日鬼;

尕日鬼抬窗子,

哎呦我的幹腔子;

尕日鬼抬後門,

哎呦我的腳後根;

尕日鬼抬石板,

哎呦我的腳趾頭;

送親眾人離後,只留兩位孃家的女人陪新娘“鎮炕”(稱其為“鎮炕娘娘”),並完成晚上鋪炕、次日晨為新娘梳頭的任務。婚後第二天,孃家及婆家親友前往婆家去恭喜,婆家盛情招待,並將新娘著豔麗長禮服,頭戴花冠,胸佩銀製嵌有龍鳳、鴛鴦、仙鶴、蓮理等圖案,墜許多銀鈴鐺的“胸護”(洮州特有,“花冠”、“ 胸護”據說是明代皇室專賜給洮州回族人娶親婚宴飾品,因臨潭人來自江南,回族與皇室有一定的關係,為了顯赫其地位和榮耀,專賜了銀製嵌有皇室專用圖案紋飾製品的。)由陪客引領與人見面,然後婆家由一陪客娘娘掌盤向客人一一討要“拜錢”。“拜錢”數量不定,多則成百上千,少則三十五十,或贈之以物亦可,這就形成了女人的所謂私房錢一說,父母多數送擲地有聲的禮物——金質或玉質首飾,以示對女兒的疼愛,更顯示自己的大氣。之後也有與漢俗相似的喝“試刀面”。“試刀面”也叫“嫂子面”,因此,市面上所謂的“臊子面”本應該是新嫂子切出的“試刀面”叫“嫂子面”才對。還有新娘“回門”、“座對月”等習俗。

四、服飾

回族服飾特徵比較明顯,在洮州地區民族服飾可分為兩大流派,西道堂為一流派,其它服飾與北莊、華寺、伊亥瓦尼等相同,西道堂唯男子頭戴黑色六角帽象徵六大誠信,現在無幾人所帶。婦女頭帶白毛巾或紗巾。其餘各寺為相同流派,男子平時著裝與漢族無異,唯禮拜或有重大宗教活動時都穿傳統的長衣(稱“準拜”,視以呢子大衣或其他料子的長衣為多),頭戴平頂白號帽。成年婦女外衣長多膝下,頭戴黑蓋頭,年老婦女戴白蓋頭。成年少女與新婚婦女戴綠蓋頭。近年來,新婚女子流行頭帶絲巾,穿豔麗寬鬆長袍。現在多數回族姑娘和青年女職工衣著與社會流行款式趨於一致,已婚婦女已改戴護士帽或紗巾,成年男子喜留須。前面提到回族反對袒胸露乳,所以說回族服飾必須要將身體全部遮住。隨著時代的發展,回族服飾在同步的發展著,現在大多數回族衣著西裝革履,追隨著時代的步伐,但是始終不變的是,回族大眾心中的精神支柱——伊斯蘭。

五、飲食

回族在飲食方面嚴格遵守《古蘭經》的規定:飲料絕對禁酒。回族不喝酒也來源於《古蘭經》,公元六二二年,穆聖和多數穆斯林從麥加搬到麥地那後,有的教徒參與當地的飲酒、賭博,有人問穆聖許不許可,穆聖以安拉的口氣說:“他們對於飲酒和賭博上問你,你說,其中都含有大罪,對人都有益處,而其害處比益處更大。”他只說害多於益,但沒禁止飲酒,後來,有的教徒喝醉酒後,作禮拜唸錯了《古蘭經》,穆聖知道後說:“眾歸信的人哪!你們醉酒的時候不要做禮拜,直到你們知道自己所說的是什麼話。”意思是說清醒了之後再作。此次,也沒有禁止飲酒。後來還有教徒飲酒,而且飲醉後彼此鬥毆,打破了頭,結下了仇,此事告到穆聖處,穆聖才採取了嚴厲的態度,因為當時伊斯蘭教處於發展初期,人少勢弱,內部團結很重要,於是穆聖下令禁酒,以安拉的名義說:“眾歸信的人們哪!飲酒、賭博、拜象、求籤只是一種穢行,只是魔鬼的行為,故當遠離,以便你們成功,惡魔唯願你們因飲酒和賭博而互相仇恨,並且阻止你們紀念安拉和謹守拜功。”自後,就形成了回族人不飲酒,設宴不擺酒的風俗習慣。所食肉類,以牛羊肉為主,雞鴨兔次之。禁食豬肉及騾、驢、狗、黃鼠、猛禽、面目醜陋的冷血爬行動物。除此而外,還忌食血液、自死的、及圓蹄倒嚼畜類的肉等等。回民為什麼忌食豬肉呢?伊斯蘭教認為:豬是畜類中最醜笨的牲畜,性貪圖,好淫亂,最懶惰,最昏迷,喜吃髒東西,喜居汙穢坑,到處便溺,不辨香臭,實屬不潔之物,因而不能食用。有即豬頭味寒,且藏有寄生蟲,食後閉血脈,生赤痢,弱筋骨,易暴肥,虛人肌肉,損人健康。豬肉給人傳染疾病的媒介,不論接觸和肉,都會染來多種疾病……

公元七世紀,穆聖創立伊斯蘭教時,沿襲阿拉伯人的習俗,大約在伊斯蘭教產生前一千二百多年,居住在地中海東岸的猶太閃米特人,從公元五世紀就開始編寫他們的聖書《舊約》。書中規定:“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以吃的,乃是這些:凡蹄分兩半,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豬因為蹄分兩半,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穆聖創立伊斯蘭教時沿襲了阿拉伯人的習俗,適應阿拉伯半島的客觀經濟條件,把豬肉作為禁食物列入《古蘭經》中,以安拉降示的名義禁止食用。從此,不食豬肉就成為伊斯蘭教的戒律。

不食血液是一種古老的禁忌,不始於伊斯蘭教,也不始於或先於伊斯蘭教產生的猶太教。不食血液的原因遠古有許多說法,但最直接的解釋,現代醫學證明,從血液中可以查出人禍動物的疾病,因此動物的血液裡潛藏著許多病因,所以不能食用。又一說法是原始人見到動物或人流完血液時生命就會結束,因而產生了一種錯誤的觀念,認為生命即所謂靈魂全身在血液中,血液外流時生命隨著血液離開了人或動物的肌體,導致了生命的結束。而靈魂被認為是神聖的,吃血是一種瀆神的行為,因此,禁食血液這在《舊約》中也有記載。後來,伊斯蘭教也禁止吃血,並定為教律。

不吃自死動物的肉,伊斯蘭教認為,萬物皆屬安拉,生死者由安拉執掌,宰牲前要念頌“太斯米”即“奉安拉之命,安拉至大。”以表示該物歸真主,未念“太斯米”而宰的動物不合乎教法,視其肉為汙穢,故不可食。此外,自死的動物血液沒有流出,也應理解為其肉不可食的主要原因之一。

所食用的牛羊等動物,一定要誦唸安拉讚詞回族有經訓的男子屠宰,否則不能食用。

在洮州地區,回族相比別的民族在飲食方面非常豐富,食品多以面類為主,有蒸模多以花捲為主,鍋巴、擀麵條、鍋盔、機器長面、醪糟、水晶包子、甜醅、釀皮,在節慶的日子裡還會做油炸類食品,如撒子、油香、秋葉、蜜撒;另外還有糕點類,如糖餃子、奶糕,哈里哇;最香的要屬麥子飯(將大米、小麥、果穀類、粉碎脫皮後混入各種調料,肉類等煮成粥共食)。

拌湯:將麵粉撤入水中和洋芋等煮成糊糊狀的湯飯。

焪鍋:於圓形銅鐵容器中放入發麵,埋進炕洞或烤箱中烤成的厚饃。

貼鍋鈀:在平敞尖底鐵鍋裡底部放上適量的水將酵面製成的麵糰貼至水位線以上,半蒸半烙而成的青稞面烙餅。

麥索:青棵籽粒飽滿後未黃時蒸熟脫殼在推磨研製而成強索狀食物。

股兒:把面擰成2股以上條狀扁平的油炸食品。

酸菜:把各種蔬菜發酵製成的酸味清火菜。

旗花湯:手擀切成菱形的碎面葉。

撒子:將酵麵條搓攆拉長細,盤續成的油炸食品。

油香:將酵面作成直經約為20cm左右中間有孔芳香可口的油炸食品。

秋葉兒:將酵面的二分之一里放上紅糖清油,另二分之一里不放其他原料,兩樣卷和切成片狀,製成楓葉型有圖案的油炸點心。

油棋子:將酵面切製成楊桃形狀的甜麵點。

糖餃子:酵麵皮、羊脂、白砂糖、核桃仁、葡萄、芝麻等做餡抱製成三角菱狀的小蒸包子。

哈里哇:面、清油、香料等在模具裡壓制而成蒸熟的甜點。

奶糕:牛奶、雞蛋、白砂糖、香料盛在碗裡蒸熟的乳酪。

六、經貿

臨潭,古稱洮州,自古以來是通往川、青、藏地區的交通咽喉之地,既是歷史上漢藏貿易的主要商埠和集散地,素有“茶馬互市”之稱,更是歷史上兵家必爭之邊睡重鎮。

自唐時期,臨潭縣處於“唐蕃古道”要充,是四大茶馬司之一。尤其是“洮陽古道”開通後,帶動商業貿易、物資交流和市場的形成,使臨潭逐步發展成為隴右商品集散地和漢、回、藏貿易的樞紐。至宋、元、明、清後,在“茶馬互市”的影響下,臨潭回族對本地方的私營商業起了很大的影響,特別是在明清時期,“善商賈”的回族人在臨潭縣聚居,市場更趨繁榮。

自明朝中葉以來,洮州回族就自發地組織鹽幫到青海省的茶卡鹽湖馱鹽,到1953年為止持續了四百多年,現在,臨潭回族主要做生意遍及全國各地,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及全國各大城市。青藏高原大多在四川、青海、西藏、雲南等地,還有國外如美國、沙特、巴基斯坦、卡達、尼泊爾等國。

七、工藝美術

臨潭的民間刺繡稱為洮繡,洮繡既有歷史的積澱,又有各民族的文化基因,臨潭的回族姑娘,從小就學習刺繡(俗稱扎花兒)技藝。回族洮繡多為植物花紋,幾何圖形為主,主要針法有:平針、參針、挑針、翻針、長短針、空實針等;繡法有:錯針繡、網底繡、鎮針繡等,樣式有:剁花、盤花、貼花、拼花等;不同物件不同針法,不同紋樣有不同繡法,不同材實施以不同的樣式,還要學會色彩搭配,要對比強烈、鮮豔絢麗。刺繡的部位除多在幼童帽子、圍裙、肚兜、鞋面等處及枕頭、針插、荷包等除外,還有各自地需求,多在坎肩、鞋面、耳套、門簾、坑圍、被罩子、信插、圍腰、拉錦、被面、頭巾、窗簾、沙發套,壁掛等處刺以花朵、鳥雀,還另有“經文都哇”“克拜”等。

八、語言文化

穆斯林按理來說,都應該學習並且要會說阿拉伯語,但是在中國會阿語的人並不多,這一點非常令人可悲。

在臨潭,穆斯林有60%的懂阿語,可以說是有一點成就感了,但是,臨潭的穆斯林不僅會說阿語,還有很大一部分人懂藏語,這是因為臨潭地處甘南藏族自治州,漢回藏混住的地區,在這樣的環境下,回藏之間通過貿易等方式,互相瞭解,互相學習,促成了臨潭的穆斯林大多數會運用藏語。

除了阿語、藏語就要屬大家熟知的漢語,臨潭漢語方言由於藏族回族等少數民族的薰陶影響,其與通話的語法有些不同,還有對事物的稱謂也有不同,如稱太陽(陽婆、日頭),雲:(雲彩),彩虹(虹gang),下(ha)雨,閃電(火閃子),地壟(壟杆),燃料(架火的),去年(年時),昨天(夜來個)天空(阿斯麻年)等等。在句法方面,大多將“把”字賓語提到動詞之前,如“我把書看完了”“他把飯吃了”,不用“把”字將賓語提前,如“我哥哥婚結了”,“他錢花了,人得罪了,真是吃了虧不討好!”還有將“很”程度副詞,中間加結構助詞“得”變成補語,如“工作很認真”說成“工作認真得很”等。還有,很多諺語反映了很多臨潭各民族的生活現象,如:“雲跑東、日頭紅、雲跑南、水翻船。雲跑西,泡死雞,雲跑北、晒成灰”。“頭九硬、二九軟、三九四九凍破臉,瞎五九、凍死狗、六九出門要袖手,七九、八九走路各個撒手,九九加一九,耕牛遍地走”等。

評論:

臨潭縣回族的生活習慣與中國穆斯林乃至世界穆斯林大致是相同的,但是由於臨潭回族所處的地域、文化、環境的不同,造就了這個民族在這一地區的一些風俗習慣和文化修養有別於其它地方的穆斯林,使其顯現出一種另類的美,但是它始終保持著一種含蓄、莊重的風格,源自於他們自始至終的信仰——伊斯蘭。伊斯蘭是每一個穆斯林的標尺,回族在發展中放棄了自己的母語,而選擇了漢語作為民族的共同語言,沒有界限清晰的共同地域,也沒有同一的共同經濟生活,只有在伊斯蘭文化制約下的共同的心理素質才是回族形成的重要標誌,也是回族生存和發展的精神力量,況且心理素質較之民族形成的其他要素而言,他是最難把握和“量化”的心靈深處的精神狀態,它還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產生著微妙變化。然而,臨潭是歷史上漢藏“茶馬互市”的重鎮,全具,14.85萬人,回族有2.3萬人,佔總人口的16%。在這個藏回漢雜居,經濟落後,群眾生活困難的國家級貧困縣中,回族這個在人口方面處於弱勢的群體,在本地區經濟相對處於強勢,在文化上尤其是在縣城地區佔據著前衛。

通過這次“習俗文化”的調查,不僅讓我更加深入地瞭解到了我們這個民族在歷史程序中是不可忽略的一種精神,如象立足於我,相容幷蓄,靈活多樣的文化適應和從不主動功擊其他優秀文化的心理;回族群體意識中以“抱團”心理為基礎的高度民族凝聚力;推動回族社會發展的“千里不持糧,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民族認同意識;願意與其他民族團結互助,共同發展經濟,同舟共濟,並肩作戰的依存心理;伊斯蘭教是回族人民的精神家園,對回族社會從多方面起著控制作用,使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相適應有了良好的心理基礎;“從國是天命”的國家意識和光榮的愛國主義傳統;適應於市場經濟激烈競爭條件下的經濟意識;仁愛孝悌,從善棄惡的倫理道行心理;傳統而又革新的風俗習慣等等,這些都是我們應該堅持和發揚的民族素質中優秀的一面。

然而,在調查過程當中,我深深地體會到回族,尤其是臨潭地區的回族在很多方面有很多劣根性,這種不利於民族生存和發展的方面,使得別民族畏而遠之,同樣值得我們深思。如,屢見不鮮的“窩裡鬥”,教派的存在是正常的,但因之而引起族內矛盾迭起,衝突不斷,則是不正常的。在教派門宦相對集中的臨潭,人們習慣用“派”的眼光審視周圍的人和事,不問族不族,只問派不派,極端情況有時也時有發生,因為教派門宦的不同,出現較為激烈的矛盾,以致於兩坊之間宣佈斷坊、斷婚,弟兄相駁,親戚疏遠,甚至釀成慘烈的流血衝突。

小商販式的經濟觀念。小商販式的經濟觀念,不僅對回族產生負面影響,而且對回族的深層文化產生著更多的影響,在現實生活中,這種影響的表現是很明顯的。在各地可以看到,許多的回族穆斯林在做生意時非常精明,但是往往失之於個人的或區域性的小算盤,或只顧眼前利益,缺乏長遠眼光;在待人接物方面錙珠計較,缺乏大的胸懷與氣量。這種重功利、顧眼前,甚至見利忘義、唯利是圖的小販意識,使回回缺少應有的氣度和魄力,缺乏高瞻遠矚,從長計議的膽略;有時只會損壞民族形象,讓人痛心。小商意識,教派之見已成為影響和困擾回族社會向前發展的兩個最大的心理障礙。它使回族的發展受到限制和削弱,乃於積貧積弱。

狹隘的教育心理。首先,我們先聽一段普通農民有關教育的意識深長的心理獨白:“書嗎念上些是好哩,怕的是念得不認主哩。唸書走給的不是沒有見過哩;念得狠坐了個帆布棚棚(吉普車),念得囔大騎著個叮鈴鈴,可有那一個裡裡外外是個穆民呢?哪一位你敢指望他維護祖祖輩輩的教門哩;咱家沒下場,不求哪些個虛充的事情,咱家養的娃,哪怕他大字不識一個,但若他守住了念想,不壞了伊瑪尼(準則),到了末日,拉上那些帆布棚坐下的,叮鈴鈴騎下的給一比……準在那個時辰是個悽惶呢。”這就是回族穆斯林對待接受傳統教育的態度,它在臨潭回族農村地區是比較普遍的,他們寧願落伍也不願意唯恐失去信仰。這種狹隘的心裡認識,阻礙了教育的發展,民族的進步。其實唸了書的人,也沒有個別人想象中的那麼可怕,也沒有失去穆斯林的根本,相反他們由於知識的增進,越發地對優秀的理論認識的更清楚,更完善了。在增加知識的同時提升了個人人品素質,使得他們的後代在接受教育、為人處事、道德修養等方面有了很大提高,更自覺地提升了對伊斯蘭精神的深刻認識。崇尚教育,提高民族素質的氛圍已經形成。近年來考取高等院校,甚至出國留學的學子絡繹不絕,這是一個民族進步的象徵。

面對二十世紀新紀元,對於回族在新的挑戰、新的機遇面前,調整心理,規範行為,場長避短,知難而進,與偉大時代同時闊步前進,無疑具有警示和動員作用。

參考文獻:

1、臨潭縣誌編纂委員會,《臨潭縣誌》,甘肅民族出版社,1997年

2、葉海亞·艾麥利克,《伊斯蘭學》

3、馬廣德,進進回回心靈世界,《探索》,臨潭縣穆斯林教育基金會,XX年

4、敏生華,古洮州的回族鹽幫,《探索》,臨潭縣穆斯林教育基金會,XX年

5、《禮拜必讀》

6、丁俊,《伊斯蘭文化巡禮》,甘肅民族出版社,XX年

7、王錫齡,《中華風情大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