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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建立“綠色社群”活動的實施意見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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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開展建立“綠色社群”活動的實施意見

關於開展建立“綠色社群”活動的實施意見範例

各居民委員會:

按照山東省、泰安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環境保護局聯合下發的《關於開展建立“綠色社群”活動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提高社群居民的環境意識,樹立良好的環境道德和行為規範,倡導綠色文明,提倡綠色消費,大力推進環境宣傳教育的社會化,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建立“綠色社群”是新形勢下加強基層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舉措,是建立生態城市和文明城市,實現城市生態環境良性迴圈的基礎,也是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兩個文明的結合。通過開展建立“綠色社群”活動,提升市民的環境意識,培養公眾良好的環境倫理道德規範,促進良好社會風尚的形成。將保護環境、合理利用與節約資源的意識和行動滲透到公眾日常生活之中,以達到全面提升城市環境質量,促進環保工作的深化和發展的目的。

二、“綠色社群”的基本條件:

1、社群居民委員會重視環境保護工作,將環境保護工作列為社群重要議事內容,由社群居民委員會主要負責人分管;有健全的“綠色社群”建立領導小組,有比較完整的綠色社群發展計劃和工作思路,引導公眾積極參與環保公益活動,堅持與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結合起來,人人動手,美化家園。

2、逐步形成“保護環境、人人有責”的公眾參與機制。根據環境教育計劃和活動主題,並結合“六五”世界環境日等重要環保紀念日,定期組織社群居民參與各類環境保護活動,力求做到每月有活動,人人都參與,全年參加活動的人次應占社群居民總人數的30%以上。

3、社群居民應具有較高的環境意識,樹立良好的環境道德和行為規範,逐步將保護環境、合理利用與節約資源的意識和行動滲透到日常生活之中。如試行垃圾分類,自覺回收廢電池、廢燈管等,拒絕“白色汙染”,不吃野生動物。

4、倡導符合綠色文明的生活習慣、消費觀念和環境價值觀念。社群居民初步養成可持續消費的觀念,儘量少用一次性製品,提高物品的重複利用率,積極鼓勵居民購買和使用“綠色產品”,倡導綠色消費。

5、整個社群環境整潔、優美、清靜,可綠化面積都得到有效利用,沒有違章建築,有固定的環境宣傳教育標誌牌和環保公益宣傳廣告,設有環保宣傳專欄,並經常性地更新。

6、社群內各汙染源都已治理,並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嚴格遵守環保法律、法規。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小區汙水納管、雨汙分流工作,杜絕焚燒垃圾、樹葉、隨意傾倒廢物等汙染環境的現象發生。

三、“綠色社群”建立與考評

根據泰環發[2002]77號《關於開展建立“綠色社群”活動的通知》精神,整個建立活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階段(七月份)

1、成立建立活動領導小組,制定活動實施意見,與市文明辦、市環保局、新城辦事處、市建設局聯合下發檔案。

2、通過電臺、電視臺、報社等新聞媒體及各種形式,廣泛宣傳建立活動的重要意義,使公眾瞭解“綠色社群”的標準要求,動員公眾積極參與到建立工作中去。

3、在城區8個居民委員會廣泛發動的基礎上,確定河西小區、龍山小區兩個社群委員會為建立工作試點單位。

4、召開建立活動領導小組和小區居民委員會聯席會議,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研究討論建立工作中的具體問題。

二、具體建立階段(八月份)

1、組織各社群對照省裡制定的“綠色社群”建設指導意見和考評標準,本著缺什麼、補什麼的原則,積極開展建立工作。

2、組織社群負責人到建立活動開展較早的地區參觀學習。

3、開展各項社群建立活動。開展“四個一”活動,即組織一次由社群居委會和居民參加的座談會;為小區居民發放一本環保小冊子;設定一塊環保宣傳版面;放一場環保內容的電影。同時,組建社群老年人“夕陽紅環保志願小組”、青少年“環保小衛士”小組和婦女“巾幗環保家庭建立小組”,協助社群開展建立工作。

4、各項建立工作8月20日前完成,由市建立“綠色社群”領導小組組織自查,8月底將建立活動的申報材料(申報表一式五份、自查報告一份、彙報材料一份)報泰安市文明辦、環保局,參加市級“綠色社群”評選。

三、考評命名階段(9月份)

1、泰安市建立工作領導小組對建立社群進行實地考察驗收。

2、對擬命名的市級“綠色社群”在《泰安日報》進行公示。

3、召開命名錶彰大會

4、按四比一的比例推薦參加省級“綠色社群”評選。泰安市級“綠色社群”每兩年評選一次。市級“綠色社群”不搞終身制,每四年複查一次,凡達不到標準的,將予以摘牌。

四、幾點要求

1、各居民委員會要把“綠色社群”的建立活動逐步納入文明社群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的總體目標和規劃之中,不斷提高社群居民素質,為建立文明城市奠定良好基礎。

2、建立“綠色社群”是一項新工作,要通過新聞媒體及各種形式的宣傳活動,廣泛宣傳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使公眾瞭解“綠色社群”的標準和要求,動員公眾積極參與到建立工作中去,從自身做起,從小事做起,自覺保護環境。

3、各部門分工協作共同抓好建立工作。市文明辦負責督促社群建立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建立活動中存在的問題;市環保局負責社群分管幹部的環保教育培訓,聯絡並協助社群制定發展規劃和建立計劃,組織開展各項環保主題活動,社群內汙染源治理;新城辦事處負責督促指導試點社群從軟硬體兩方面實施建立活動,推廣使用布袋子、菜籃子等可重複利用器具,減少白色汙染。推廣使用環保冰箱、空調,禁用含磷洗衣粉。組織社群青少年、婦女和離退休老同志,組成各種社群建立和管理小組,參與“綠色社群”建立與管理;市建設局充分發揮物業管理在“綠色社群”建立中的作用,推行垃圾分類收集和管理。制止垃圾焚燒、露天燒烤、違法搭建、亂貼亂畫、亂停車輛、亂設攤點等行為,做好廢舊電池、燈管的集中收集管理和社群環境衛生、綠化工作。組織開展評比“環保家庭”活動。

4、市建立“綠色社群”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要切實加強對建立活動的組織領導,強化認識,把建立活動擺上重要位置,要有一名分管領導靠上抓,將各自承擔的建立指標任務,指定專人負責具體實施。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協作配合,齊抓共管,共同努力把建立活動落到實處。各居民委員會要嚴格按省市檔案要求和時限,對照《山東省“綠色社群”考評標準》,逐項落實,爭取全面達到考核標準要求。

5、為確保“綠色社群”建立活動的順利進行,市文明辦、市環保局、新城辦事處、市建設局聯合成立肥城市建立“綠色社群”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建立工作的組織領導、督查排程。具體工作由辦公室承辦。

組長:胡闊泉 (市環保局局長)

成員:樑已常 (市文明辦副主任)

張連萍 (市環保局副局長)

李思金 (市建設局副局長、房地產開發公司經理)

尚林生 (新城辦事處黨委副書記)

李瑞軍 (市環保局法制宣傳科科長)

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

主任:李瑞軍(市環保局法制宣傳科科長)

成員:郭立新(市環保局法制宣傳科副科長)

各居民委員會也要成立相應的建立活動組織機構。

市建立“綠色社群”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絡人:

李瑞軍 郭立新

聯絡電話:3227544

附:1、泰安市“綠色社群”申報表

2、山東省“綠色社群”考評標準(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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