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專題 > 熱點專題

會議規章制度(通用19篇)

欄目: 熱點專題 / 釋出於: / 人氣:4.54K

會議規章制度 篇1

一、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會議規章制度(通用19篇)

聯席會議成員單位由鄉(鎮)黨政綜合辦公室、紀委辦公室、組織辦公室、宣傳辦公室、統戰辦公室、工會、團委、婦聯等組成。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可以根據工作需要進行調整。

二、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和內容

1、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縣委、鄉(鎮)黨委關於黨建工作的重要決策和部署;

2、聽取鄉(鎮)黨的建設工作計劃及重大事項的彙報,通報前一階段黨建工作情況,對下一階段黨建工作進行部署;

3、對鄉(鎮)黨的建設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建議,交流經驗,並指導開展工作;

4、研究制定黨建工作方面的重大決策和重要活動方案,加強對鄉(鎮)黨建工作的檢查督促和分類指導;

5、研究解決鄉(鎮)黨的建設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和重點、難點問題。

三、聯席會議的組織形式

1、聯席會議在鄉(鎮)黨委領導下,由黨委有關領導召集,各成員單位分管負責同志參加。各單位凡需提交會議討論的議題,可事先與分管同志聯絡,議題確定後,提前告知各成員單位,並提交聯席會議研究。

2、聯席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聯席會議可臨時召開,研究解決相關問題。

3、對聯席會議研究確定的工作任務,各成員單位應按照職責分工,認真加以落實,並在下一次聯席會議上通報工作進展或完成情況。

4、聯席會議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委組織辦公室,具體負責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

看過“聯席會議制度範文”的人還看了

會議規章制度 篇2

一、黨組會議

1、黨組會議由黨組書記負責或受黨組書記委託的黨組成員召集並主持。

2、黨組會議出席人員:黨組成員。列席人員根據會議內容確定。

3、按規定參加人員不少於三分之二。

4、會議內容:

(1)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和國家領導人的重要講話和上級有關水利及治黃工作的大政方針。

(2)研究、確定全域性改革、發展的思路、政策和措施以及治黃規劃等重大事項。

(3)研究、確定年度基建、財務總體投資與分配計劃。

(4)討論、研究全域性幹部隊伍建設、局管幹部的任免、獎懲。

(5)討論、研究全域性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重大問題。

(6)討論、研究上報的重要請示、報告等情況。

(7)召開民主生活會。

(8)討論、研究需要黨組決定的其他事項。

5、黨組會議的組織:

每次黨組會議的議題由各黨組成員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由黨組書記確定,會議議題不作臨時變動。會議議題確定後,一般應提前兩天通知黨組成員,並提供有關材料。民主生活會的內容應提前3—5天通知黨組成員。

黨組會議應貫徹民主集中制,實行集體領導,採取個別醞釀,民主集中,會議決定的方式對討論的問題做出決定。

6、黨組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亦可根據情況適時召開。

7、黨組會議的貫徹落實:

會議決定的事項按照集體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由各黨組成員按照分工或會議決定予以落實,並及時向黨組書記反饋。

凡經黨組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在落實過程中遇到問題,黨組成員有權提出複議。但未經黨組會議複議的,個人不得隨意改變原來的決定。

8、對於會議內容,需要保密的不得洩露;未議定的問題不傳播。

二、jú長辦公會議

1、jú長辦公會議一般每週召開一次,必要時隨時召開。會議由jú長或受jú長委託的副jú長召集並主持。

2、會議出席人員:jú長、副jú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到席並負責記錄。

3、會議內容:(1)傳達上級重要檔案和指示;(2)研究黃河治理開發和經濟發展的有關重要問題;(3)決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4)創新工作、重點工作、中心工作、主要工作階段性進展情況;(5)通報有關情況;(6)應由jú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的其他問題。

4、對於會議內容,需要保密的不得洩漏;未議定的問題不傳播;會議決定的事項由主管局領導負責落實。

三、局辦公會議

1、局辦公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隨時召開。會議由jú長或jú長委託副jú長主持,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組織。

2、出席會議人員:jú長、副jú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和部門負責人。

3、會議內容:(1)傳達上級的檔案、指示、通報全域性工作開展情況;(2)研究決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3)聽取各部門彙報上月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及下月工作預安排;(4)協調解決重大問題;(4)總結和佈置階段性工作;(5)應由局務會研究決定的問題。

4、根據會議議程,辦公室通知會議出席人員。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會議為遲到人員設遲到席。

5、議題收集。各部門提請會議研究的議題,應向主管領導彙報,並擬寫文字材料報辦公室,由辦公室彙總草擬會議議題,並印發與會人員。會議一般不臨時變動議題。

6、凡科室提交會議討論的問題,須經部門負責人研究或經科室全體職工研究,並準備好書面材料,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

7、辦公室祕書作會議記錄和編髮會議紀要,必要時編髮黃河資訊。紀要由辦公室主任稽核後送會議主持人簽發。並印發部門負責人。

8、對於會議內容,需傳達的及時傳達;需保密的不得洩露;未決定的問題不得傳播。

9、會議決定事項由辦公室負責催辦、查辦,並及時向領導反饋落實情況。

四、局務會議

1、會議的召開由jú長或副jú長提請局領導集體討論決定,由jú長主持和jú長委託副jú長主持。會議的議程、日程由jú長辦公會議決定。會議由辦公室組織安排和實施。

2、會議出席人員:jú長、副jú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機關各部門負責人、副科級以上幹部。

3、會議內容:

(1)傳達上級的檔案、指示、通報全域性工作開展情況。

(2)研究決定全域性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聽取各部門工作彙報,協調解決重大問題,佈置階段性重點工作。

(4)應由局務會研究決定的其它問題。

4、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會議為遲到人員設遲到席。

四、防汛例會

1、jú長或分管防汛的副jú長主持,局領導、防辦主任、副主任及機關有關部門負責人、班組長參加。

2、會議內容:

(1)傳達上級有關防汛的指示、檔案及會議精神,分析研究防洪形勢及汛情,部署有關防汛事宜,安排下步防汛工作。

(2)防汛辦公室通報近期防汛工作綜合情況及雨情、水情、工情、險情等情況,通報防汛動態及各項防汛工作落實情況。

3、會議一般在黃河主汛期(7—9月)每週二上午召開。

4、會議由防辦負責組織,負責會議材料的準備工作,負責會議記錄和編髮會議紀要。並督促決定事項落實。

5、各科室有防汛緊急事項時,經局領導批准後,可臨時召開防汛緊急事項專題會。

五、專題會議

1、業務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jú長同意後召開,會議由業務部門負責組織,主管jú長及有關領導人蔘加。

2、會議出席人員:

(1)機關業務專題會。(a)提請會議的業務部門負責人及具體業務人員。(b)有關科室負責人。(c)主管jú長和其他領導人。

(2)全域性性的專題業務會,由主管jú長或主管部門確定出席會議人員。

(3)辦公室派人列席會議,隨時掌握工作動態。

3、由組織會議的部門擬寫資訊或紀要送辦公室印發。

4、機關事務性會議,由辦公室組織,主管jú長或辦公室主任、副主任主持。

六、機關全體職工會議

1、會議內容:(1)傳達上級的重要檔案、會議精神、指示等;(2)部署機關工作;(3)通報全域性及機關工作情況;(4)組織時事政治學習;(5)其他內容。

2、全體職工會的召開時間,視情況而定。

3、會議一般由jú長或副jú長主持,涉及業務、政治學習的,亦可委託主管部門負責人組織並主持。

七、全域性工作會議

1、由jú長主持。jú長、副jú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全域性職工參加。

2、會議主要內容:(1)總結和部署全域性工作;(2)表彰(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3)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4)研究安排其它重要性工作。

3、全域性工作會議由辦公室負責籌備,組織起草會議檔案,印發會議通知,有關部門予以協助。

八、機關全體職工會議

1、會議內容:

(1)傳達上級的重要檔案、會議精神、指示等;

(2)部署機關工作;

(3)通報全域性工作情況;

(4)其它內容。

2、全體職工會議的召開時間,依據工作情況確定。

3、會議一般由jú長或副jú長主持,涉及業務的,亦可委託主管科室、科室負責人組織並主持。

九、會議紀律

1、會議實行簽到制度,凡不能參加會議或不能準時參加會議者,要向主管領導請假,不請假又不按時到場者,將記工作差錯一次,並責令在電子政務我的檢查欄寫出檢討。

2、與會人員提前10分鐘入場,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不得中途退會。

3、會議期間關閉通訊工具或將通訊工具設在振動位置。

4、不準在會場或有上級領匯出席的任何會議和正規場合接打手機。

5、會議期間不準大聲喧譁、交頭接耳或打瞌睡。

6、會議內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扔廢棄物。

7、與會人員不準做與會議無關的雜事,不得在會場上隨意走動。

8、不準洩露會議機密,妥善保管會議材料,不得向無關人員洩露會議內容。

9、會議內容要“精”、“短”、“實”。

會議規章制度 篇3

一、旅協全員大會由會長按照實際需要不定期主持召開(一學年不少於 3 次)。

二、 旅協決策層交流會由副會長每月召開一次,會議安排時間及長度按具體情況需要而定。由會長,副會長及祕書長參加。會議內容應包括對工作的總結,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商討和解決,並確定本月工作安排。如會議涉及財務收支,會計則須參加。

四、 旅協各部門例會由各部門部長每雙週主持召開一次,會議安排時間及長度按具體情況需要而定由各部門部長、幹事參加。例會內容包括各幹事向部長彙報近期以來工作開展情況,並提出各方面的意見,部長向幹事傳達管理層交流會的決議以及其他各部的工作程序並公佈本部門的工作安排。如會議涉及其他部門日常事務的配合,則該部門應派配合人員參加此次會議。

五、 旅協其他部門臨時會議,由會長、副會長、各部門長按照實際工作需要召開。會議主持人則按照實際需要而定。

六、 各會議討論通過決議時,由與會者進行民主表決,半數以上通過後此項決議方可生效。

七、 每次會議均應有會議記錄員,會議記錄員由負責人指定。會後,會議記錄員應整理好會議記錄,並複製一份交給祕書長。

八、 旅協各種會議均應按照本會議制度執行,如有違反,將提交旅協理事會會議嚴肅處理。

會議規章制度 篇4

1、目 的:為規範公司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廣州市百利文儀實業有限公司廣州總部會議管理。

3、管理權責:

3.1 總經辦負責公司會議的統籌協調及本制度的執行監督。

3.2 會議提擬人或主辦部門(含各中心/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並有權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提出處罰。

3.3 會議的審批許可權詳見“5.1會議提擬與審批”。

4、會議分類:

5、管理內容:

5.1 會議提擬與審批。

5.1.1 公司月度例會無須提擬和審批。

5.1.2 公司臨時行政會議、公司年度例會由集團總經理直接提擬或由議題涉及業務的主辦部門負責人提擬、集團總經理批准。

5.1.3 部門會議由各部門自行安排,但會議時間、參加人等,不得與公司會議衝突。其中,中心/部門會議屬非例會性質且需另行核給專項費用的,應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批同意;屬例會性質的,由本中心另行提擬方案呈報集團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5.2 會議計劃與統籌。

5.2.1 每月28日前,總經辦應與各部門協調確定下月計劃召開的臨時行政會議,統一報集團總經理審批後,匯同公司月例會編制《月度會議計劃》,於月底前發放至各部門負責人。

5.2.2 凡總經辦已列入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臨時行政會議時,會議召集部門應提前2天完成會議提擬和報批手續,並報請總經辦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總經辦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5.2.3 會議安排的原則為:小會服從大會,區域性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各類會議的優先順序為:公司例會、公司臨時行政會議、部門會議。因處置突發事件而召集的緊急會議不受此限。

5. 3 會議準備。

5.3.1 會議通知遵照以下規定:

1、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表的會議,月中無調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中心/部門按計劃表直接通知與會人;

2、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誰提擬,誰通知”的原則進行會議通知:

(1)未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而臨時提擬的會議;

(2)雖然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

(3)其它提擬人認為應另行通知的情況。

3、會議通知期一般應提前一天以上,通知物件為與會人、會務服務提供部門;

4、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電話通知。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的會議,應以會議通知單進行書面通知;涉及多個部門和參加人數眾多的大型會議,主辦部門還應編制詳細的會議計劃通知相關部門。

5.3.2 會議的其它準備工作遵照以下規定:

1、會議提擬部門應提前做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彙報材料、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準備的組織工作;

2、會務服務提供部門應提前做好會務準備工作,如落實會場,佈置會場,備好座位、會議器材、茶具茶水等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

3、公司總部召開的公司級會議會務服務統一歸口總經辦負責。

4、部門在總部召開的會議需用公共會場的,應向會議室管理部門(人力資源部)書面提出,由會議室管理部門(人力資源部)統籌安排。

5.4 會議組織。

5.4.1 會議組織遵照“誰提擬,誰組織”的原則。

5.4.2 會議主持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主持人應不遲於會前5分鐘到達會場,檢查會務落實情況,做好會前準備。

2、主持人一般應於會議開始後,將會議的議題、議程、須解決問題及達成目標、議程推進中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必要的說明。

3、會議進行中,主持人應根據會議進行中的實際情況,對議程進行適時、必要的控制,並有許可權定發言時間和中止與議題無關的發言,以確保議程順利推進及會議效率。

4、屬討論、決策性議題的會議,主持人應引導會議作出結論。對須集體議決的事項應加以歸納和複述,適時提交與會人表明意見;對未議決事項亦應加以歸納並引導會議就其後續安排統一意見。

5、主持人應將會議決議事項付諸實施的程式、實施人(部門)、達成標準和時間等會後跟進安排向與會人明確。

5.4.3 與會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應準時到會,並在《會議簽到表》(詳見附件3)上籤到。

2、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4、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5、遵守會議紀律,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將手機來電轉駁至部門另一未與會人處,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6、做好本人的會議紀錄。

5.4.4 多個部門參加的臨時行政會議原則上由集團總經理主持,集團總經理另有授權的,從集團總經理授權。

5.4.5 公司月度例會、臨時行政會議一般應控制在2小時以內,根據會議進行情況確需延時的,主持人須徵得與會人員同意。

5.4.6 主持人為會議考勤的核準人,考勤記錄由會議記錄員負責。

5.5 會議記錄。

5.5.1 公司各類會議均應以專用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

5.5.2 公司各類會議原則上應確定專人負責記錄。會議記錄員的確定應遵守以下規定:

1、各部門應常設一名會議記錄員(一般為本部門的內務文員,名單報總經辦備案),負責本部門會議及本部門負責組織的會議的記錄工作。

2、會議記錄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據本原則及考慮會議議題所涉及業務的需要,臨時指定會議記錄員。

3、集團總經理主持的公司例會、臨時行政會議原則上由集團總經理祕書負責會議記錄工作,集團總經理另有指定的,從集團總經理指定。

5.5.3 會議記錄員應遵守以下規定:

1、以專用會議記錄本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會議記錄應儘量採用實錄風格,確保記錄的原始性。

3、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註明“議決”字樣。

4、會議原始記錄應於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於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稽核簽名。

5、做好會議原始記錄的日常歸檔、保管工作,及時將經主持人核准的《會議簽到表》的考勤記錄報考勤人員。

5.5.4 下列情況下,應整理會議紀要:

1、公司各類臨時行政會議;

2、須會後對會議精神貫徹落實進行跟進的會議;

3、其它主持人要求整理會議紀要的會議。

5.5.5 會議紀要的發放或傳閱範圍由主持人確定。公司各類臨時行政會議的會議紀要須報總經辦一份存檔備查。

5.5.6 會議原始記錄的備檔按以下規定:

1、本部門負責組織的公司各類行政會議的會議記錄,由本部門常設會議記錄員負責日常歸檔、保管,但用完後的記錄本應作為機要檔案及時轉總經辦統一歸檔備查。

2、本部門會議記錄由本部門常設會議記錄員統一歸檔備查。

5.5.7 會議記錄為公司的機要檔案,保管人員不得擅自外洩。其調閱應嚴格按公司文件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5.6 會議跟進。

5.6.1 會議決議、決策事項須會後跟進落實的,遵照“誰組織,誰跟進”的原則;會議主持人另有指定的,從主持人指定。

5.6.2 集團總經理主持的會議的會後跟進工作原則上由總經辦負責落實,集團總經理另有指定的,從集團總經理指定。

5.6.3 會議跟進的依據以會議原始記錄及會議紀要為準。

5.7 獎懲。

5.7.1 獎勵。按《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5.7.2 遲到、早退、缺席。

1、遲到。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在會議規定召開時間後5分鐘內未到的,計為遲到。

2、早退。凡參加會議人員,如未經主持人同意在會議召開結束前5分鐘提前離開

會場的,計為早退。

3、缺席。凡必須參加會議人員未經請假擅自不參加會議或請假未批准而不參加會議的,計為缺席。

5.7.3 處罰。

1、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每次處10元的罰款。

2、無正當理由缺席每次處以20元的罰款。

3、凡因通知原因造成應參加會議人員遲到或缺席的,以上處罰由傳達人承擔。

6、 附則。

6.1 本制度由集團總經辦負責解釋。

6.2 凡本制度未明確規定的獎懲,按《獎懲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6.3 本制度由集團總經理批准後生效,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會議規章制度 篇5

為了合理安排和利用會議室,提高會議的質量,體現會議的嚴肅性,整頓會風,從而真正發揮會議的效能,特制定會議室紀律管理規定:

一、會議實行簽到制度,由會議組織者進行考勤,原則上不得請假,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或不能準時參加會議者,要向主管領導請假,不請假又不按時到場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二、與會人員提前5分鐘入場,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不得中途退會。

三、會議期間關閉通訊工具或將通訊工具設在振動位置。

四、不準在會場或有上級領匯出席的任何會議和正規場合接打手機。

五、進入會議室必須著裝整潔。

六、在會議室自覺講普通話,禁止喧譁、說笑、打鬧,說粗話、髒話。

七、辦會部門在使用會議室的過程中,必須愛護公物,保 持會議室的整潔,用完後所有裝置放置原位。不得擅自開關電器

八、會議室內所使用裝置、工具、辦公用品未徵得辦公室同意任何人

九、會議室禁止吸菸,與會人員要講究公共衛生。

十、會議期間,凡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場(特殊情況須報告辦會組織

十一、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集中精力開會,不得隨意走動,不得

十二、與議題無關的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會議室。

十三、會議涉及到公司機密的內容,與會人員要注意保密,不向會議無關人員談論會議討論情況。

會議規章制度 篇6

為嚴明會議紀律,維持會場秩序,保證會議的質量和效果,特制定本集團機關會議紀律及相關制度。

(一)辦公室人員提前15分鐘入場,與會人員提前10分鐘入場,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無特殊原因開會遲到早退者將按規定給予處罰。由會場登記人員彙總報辦公室主要領導。

(二)因特殊情況確實無法參會的人員,應提前向上級領導請假,並告知辦公室。無請假者按事假一天計算。未經主管領導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會。

(三)進入會場前,與會人員應修整自己的儀表,做到衣冠整齊,精神飽滿。

(四)會議期間要坐姿端正,集中精力、認真聽取發言,不得交頭接耳,私開小會,不隨意走動,不允許打瞌睡等一切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五)會議期間嚴禁吸菸;手機必須關機或設定靜音狀態,不接打電話,不玩手機或上網;如必須接聽電話,到會議室外接聽。

(六)與會人員不得洩露會議機密,並妥善保管會議材料;

(七)發言人員會前要做充分準備,要做到發言思路清晰、條理清楚、重點突出、表述明白。要本著發現問題、解決問題、杜絕問題的再度發生的原則。

(八)討論環節發言需徵得主持人同意,不允許七嘴八舌,發言不允許髒話,不允許攻擊他人惡語相向。

(九)違反會議紀律者,公司根據情節的輕重做出處罰。

(十)本制度自總經理稽核後簽字釋出之日起施行。

會議規章制度 篇7

一、會議規定

1、參會對像:全體職員

2、參會時間19:00,人員不遲到,不早退,必須按時參會。提前10分鐘入會場,在簽到表上簽名並記錄簽到時間。

3、參加會議,會議開始前手機關機或設定靜音狀態,不接打電話,不玩手機或上網。如遇必接打電話時,需舉手向主持示意。

3、參會人員未經會議組織者同意,不得中途退出。

4、參會人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參加會議,必須提前2小時以上提出申請,經會議組織者同意後方可不參加會議,但事後必須認真閱讀會議紀要,學習,領會會議精神。

5、參會人員進入會場前,與會人員應修整自己的儀表,做到衣冠整齊,精神飽滿;會議期間要求坐姿端正、集中精力、認真聽取發言、不隨意走動、不得大聲喧譁擾亂會場秩序,討論必須經會議主持者允許。

6、會議結束後,自覺將桌椅歸位,收拾會場,保持會場原有的狀態。

會議規章制度 篇8

為貫徹國家、省市關於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和精簡會議的有關精神,加強和規範部機關會議費管理,提高會議效率和質量,節約會議經費開支,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有關規定,參照《松原市市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結合我部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會議範圍

按照《松原市市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會議分類規定,我部召開的會議定為二類至五類。

1.二類會議。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召開,要求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負責同志參加,由市委組織部承辦的會議;

2.三類會議。以市委組織部名義召開,要求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負責同志參加的全市性工作會議;

3.四類會議。以市委組織部或科室名義召開,要求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部門(單位)有關人員參加的單項工作會議。

4.五類會議。其他業務性會議,包括小型研討會、座談會、評審會等。

二、會議計劃及審批

實行會議計劃審批制度。每年10月底前,各科室提出下一年度會議計劃(包括會議名稱、召開的理由、主要資料、時間地點、參會人員、工作人員數及所需經費等),由辦公室分類、彙總,構成市委組織部擬召開的年度會議計劃,並按照以下程式審批。

1.二、三類會議。會議計劃經部長辦公會研究後,報送市委辦公室稽核、市委批准後執行。三類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1次。

2.四類會議。會議計劃經部長辦公會研究審批後執行,並將會議計劃報送市委辦公室備案。四類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2次。

3.五類會議。由分管部長稽核並報部長批准後執行。

4.沒有列入年度會議計劃又確需召開的會議,相關科室應將會議方案報分管副部長稽核,再報部長或部長辦公會審定。

三、會期

1.二類會議會期,按照批准的會議方案從嚴控制;三、四、五類會議以及傳達、佈置類會議會期均不得超過1天。

2.會議報到和離開時間,二類會議合計不得超過2天,三、四、五類會議合計不得超過1天。

四、會議規模

1.二類會議參會人員按照批准規模執行,嚴格限定會議代表和工作人員數量。

2.三類會議參會人員不得超過80人,其中,縣(市、區)、開發區參會人數控制在3人以內。

以市委組織部或科室名義召開的單項工作會議,參會人數不得超過120人,其中,縣(市、區)參會人數控制在1人以內。其他業務性會議參會人員視資料而定,一般不得超過50人。

五、會務管理

(一)會務工作由承辦科室和辦公室共同負責。

(二)承辦科室負責的會務工作如下:

1.代擬會議方案、領導講話、主持詞、新聞通稿等;

2.印發通知、組織報名;

3.佈置會場;

4.印發會議材料;

5.組織與會人員入場、簽到,統計會議出席狀況。

(三)辦公室負責的會務工作如下:

1.省級領導、市領導和部領導到會的協調和座次安排;

2.協調落實會議新聞宣傳、安全警衛、交通疏導、醫療服務等事宜;

3.安排與會人員食宿和接待;

4.配合承辦科室安排和佈置會場;

5.製作會議證件,準備會議用品;

6.帶給必要的車輛保障;

7.會務的其他協調和服務工作。

六、會議經費管理

(一)會議經費支出

1.會議費開支範圍包括會議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檔案印刷費、醫藥費等。交通費是指用於會議代表接送站,以及會議統一組織的代表考察、調研等發生的交通支出。會議代表參加會議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回單位報銷。

2.會議費開支實行綜合定額控制,各項費用之間能夠調劑使用。綜合定額標準為300元/人天,其中:住宿費150元/人天、伙食費100元/人天,其他費用50元/人天。綜合定額標準是會議費開支的上限,應在綜合定額標準以內結算報銷。

3.不得向參會人員收取會議費或以任何方式向下屬機構、企事業單位、地方轉嫁、攤派。

(二)會議經費結算

1.由辦公室按照會議計劃編制經費預算,報請部領導審批。會議結束後7個工作日內,辦公室財會人員會同承辦科室,共同稽核會議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確認無誤後,由辦公室統一結算。

2.會議費報銷時應當帶給會議審批檔案、會議通知及實際參會人員簽到表、定點飯店等會議服務單位帶給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

七、有關要求

(一)每年年底將非涉密會議的名稱、主要資料、參會人數、經費開支等狀況在部內進行公示,理解監督。

(二)嚴禁借會議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套取會議費設立“小金庫”,嚴禁在會議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

(三)嚴格執行會議用房標準,不得安排高檔套房;會議用餐嚴格控制菜品種類、數量和份量,嚴禁帶給高檔菜餚,不上菸酒;會場一律不擺花草,不製作背景板,不帶給水果。

(四)不得使用會議費購置電腦、影印機、印表機、傳真機等固定資產以及開支與本次會議無關的其他費用;不得組織會議代表旅遊和與會議無關的參觀;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發放紀念品;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

會議規章制度 篇9

為進一步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促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貫徹落實,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黨政聯席會議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的基本路線,保證黨和國家以及上級方針政策在貫徹執行。

(二)圍繞安全生產開展工作,加強科學管理,推進科技進步,提高經濟效益,保證改革,發展和穩定。

二、黨政聯席會議組織原則

(一)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內部議事和決策制度。

(二)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屬於黨政聯席會職責範圍內的問題,都應集體討論決定。任何個人或少數人都不能決定重大問題或改變集體做出的決定。黨委成員及經理班子成員必須堅決執行黨政聯席會的決議和決定。

(三)討論決定問題,必須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進行。決定重大問題,要進行表決。討論重大問題時,如意見發生分歧,雙方人數接近,除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服從多數人意見外,應當暫緩作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再進行表決。

(四)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的事項必須認真貫徹執行,遇到特殊情況需要改變決議的,經黨政主要領導同意,在下次黨政聯席會議上覆議。

三、黨政聯席會議研究決定以下重大問題

(一)集團公司的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年度經營計劃;

(二)有關資源配置、投融資計劃、資本運營、利潤分配和集團公司內部管理體制和機制、組織結構調整、設定等重大決策;

(三)集團公司及成員單位改革、改制方案,以及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四)用工、分配、獎懲、福利、培訓以及涉及職工利益等重要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五)集團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和重要崗位人員的任免(聘任或解聘);

(六)按照法定程式和出資比例向控股企業、參股企業委派或更換股東代表,推薦董事會成員、派出監事會成員。

(七)其他需要黨政聯席會討論決定的重大事宜。

四、黨政聯席會議議事規則

(一)黨政聯席會議實行例會制度,根據集團公司實際情況定期召開,原則上每月一次,如遇重要情況可隨時召開。

(二)參加黨政聯席會議人員為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根據需要,可確定有關人員列席會議。

(三)會議議題由黨政主要領導協商確定。在確定議題前,應徵詢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的意見,會前做好調查研究。會議召開的時間、議題及會議有關材料,應提前三天通知黨政領導班子成員。

(四)黨政聯席會議根據議題分別由黨委書記、總經理召集和主持,討論研究涉及集團公司改革發展、生產經營等重大事項時,由總經理主持會議;討論研究集團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任免(聘任或解聘)事項時,由黨委書記主持會議,會議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

(五)會議必須有半數以上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到會。討論集團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問題時,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參加。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在會前請假,其意見可用書面形式表達。

(六)會議決定事項,採取口頭表決方式,逐項進行表決。研究集團公司中層以上管理人員任免、獎懲,應逐個進行表決。表決時,贊成票超過應到會黨政領導班子成員的半數為通過。

(七)黨群工作部或綜合行政部根據黨委書記或總經理指示,擬定會議議題並通知有關部門準備好相關的書面材料。

(八)會議由黨委祕書和行政祕書負責記錄,視情況編髮會議紀要,並負責向未能參加會議的黨政領導班子成員通報會議情況。

(九)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必須按照分工嚴格落實黨政聯席會的決定,並及時通報貫徹落實情況。

(十)應該保密的內容和討論情況,必須嚴守祕密,不得洩漏。

會議規章制度 篇10

一、 目的:

二、 會議類別: 為了規範會議召開程式,強化日常會務管理,提高會議的效率與質量,促進決議事項的及時、有效達成,特制定本制度。

1、周例會:公司召開的部門部長以上以及重要人員參加的周工作會議。

2、月例會:公司召開的部門部長以上參加的月度總結與計劃會。

3、季例會:公司召開的部門部長以及相關人員參加的季度工作總結分析會。

4、專題例會:公司或相關負責人為滿足工作需要,而臨時就某項或幾項問題而召開的專門會議。

三、 會議操作程式:

(一) 周例會:

1、時間:每週週一中午12:30-13:30(特殊情況變動等通知)

2、參加人員:各部門部長(主管)及關鍵崗位人員

3、主持人:總經理

4、會務組織:總經理或部經理助理

5、會議內容:

•各部門負責人總結上一週的工作進展情況,彙報下一週的工作計劃。

•總經理做總結點評,並提出工作要求。

•形成會議決議。

(二) 月例會:

1、時間:每月1日下午17:30-18:30(與當週例會時間衝突,合併召開,遇節假日提前1天)

2、參加人員:各部門部長(主管)及關鍵崗位人員

3、主持人:總經理

4、會務組織:總經理或部經理助理

5、會議內容:

• 各部門負責人及關鍵崗位人員總結本公司上個月的工作成績與部分工作進展情況,彙報下個月的工作部署計劃。

•總經理做總結點評,並提出工作要求。

•形成會議決議。

(三) 季度經營分析會:

1、時間:每季度第一個月10日下午17:30-18:30(遇節假日提前1天)

2、參加人員:各部門部長(主管)及關鍵崗位人員

3、主持人:總經理

4、會務組織:總經理或部經理助理

5、會議內容:

•各部門負責人總結上個季度的工作進展情況,彙報下一季度的工作重點。

•董事長做總結點評,並根據財務部製作的季度財務分析報告,提出各項工作的重點要求。 •形成會議決議。

注:月度與季度會議流程或要求在會議前另行通知。

(四) 專題例會:

1、時間:公司或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隨機確定。

2、參加人員:公司指定的參會人員(臨時通知)。

3、主持人:提請專項議題的公司領導或部門負責人

4、會務組織:經理助理

6、會議內容:

•與會人員討論研究專題內容,並提出具體的意見和建議。

•形成會議決議。

四、 會議紀律:

1、會前提前將在會議內容公佈,需要討論的問題在會前釋出的相關人郵箱,相關人需認真瞭解並做出自己的見解,以備會議討論。

2、會前認真作好各項準備工作,如自備筆記本、中性筆及其他相關材料。

3、按時到會、離會,不得遲到、早退,更不得無故中途離會;如確因出差在外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者必須會前2個小時內向本部門負責人請假,由部門負責人告知綜合管理部(原則上月度、季度會議不得請假),會議遲到早退按考勤制度處理,給予記錄和處罰。

4、會議採用“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認真開會,作好記錄,必要時可以採取錄音。

5、儀容整潔,嚴肅有序,會風嚴謹,氣氛和諧。

6、會議期間一律將手機調至“靜音”狀態,任何人不得接聽電話(特殊情況除外)。

7、會議發言應簡明扼要,避免發表與會議無關的話題,會議主持者有權提示發言人,其他人員無權打斷髮言人講話。

8、會議期間不得有抽菸、吃東西、聊天、說笑、打瞌睡等違紀行為。

9、會議期間的紀律情況由總經理助理負責記錄。公司根據有關管理規定對違紀人員作出處理,納入其個人的績效考核。

10、會議期間討論公司內部重大機密檔案和資訊,應予以保密,在公司未對外公佈之前,不得私自對外公開。

11、會議議決由與會人員表決,少數服從多數原則。

五、會後督辦:

1、各類會議由組織者做記錄,會後形成統一的會議紀要,經總經理籤批後下公佈。

2、對於各類會議形成的決議事項由總經理助理或行政部負責監督實施,具體查辦承辦部門的落實情況,並根據具體辦理結果提出考評意見。

3、會議決議事項全部辦理完畢後,由總經理助理或行政部負責將所有會議資料彙總,形成會議檔案實施統一管理,以便日後調閱使用。

會議規章制度 篇11

第一條、例會制度:公司周例會採取例會長制度,由例會長主持會議,辦公室負責例會的組織和記錄,例會長由公司各部門負責人及優秀員工代表擔任,各部門週報於每週六下午3點前發至辦公室負責人處,辦公室負責人根據例會日程安排,將收集的週報表傳到例會長處。

第二條、召開時間:例會召開的時間為每週一上午9:00——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的由辦公室提前通知。

第三條、參加人員:全體員工。

第四條、會議內容:

1)部門經理及主管彙報上週工作完成情況,著重介紹在任務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解決辦法。

2)部門按照工作要求和指標提出下週工作計劃。

3)部門將工作的進展對與會人員進行彙報。

4)總經理作會議總結和指導、佈置工作。

部門會議

第五條、主持與記錄:部門會議由部門經理指定專人負責召集,部門經理主持,由經理指定專人進行會議記錄。

第六條、召開時間:根據部門需要召開,具體時間由部門經理安排。

第七條、參加人員:部門需要參加人員,如有必要還可通知相關部門人員列席會議。

第八條、會議內容:

1)、本部門遇到的問題

2)、需要有關部門配合解決協調的問題

會議要求

第九條、所有與會人員均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情況。

第十條、主持人須在會議前和相關人員擬定好會議議程等,不能毫無準備地召開例會。

第十一條、每一次例會須用專用的會議記錄本記錄會議內容,記錄本由記錄員負責保管。

第十二條、所有參加例會的人員應將手機設定在無聲或振動狀態下。

第十三條、對不參加會議、遲到、早退、手機沒有調無聲振動狀態處罰:

A、無故不參加會議罰款20元,全公司通報批評。

B、會議無故遲到、早退者罰款20元。

C、會議期間手機響者會議結束上臺表演一個節目。

會議規章制度 篇12

為規範各部門日常工作流程,提高部門工作效率,根據協會章程的指導精神,特制定各部門會議制度。

第一條 協會各部門可在遵守協會相關規定的前提下制定部門例會制度,也可根據工作需

要適時組織召開,至少每三週要有一次部門全體會議。每次活動舉辦後必須召開總

結會,出席者為各部室主要成員,結合工作需要可邀請其他人員參加部門擴大會

議。

第二條 會議主要內容:部室主要人員對所做工作的彙報與總結;擬定下一階段工作計劃;重大問題的議定;困難問題的解決。與會人員須在會議前就上述內容做好充分準備,會議過程中要認真做好會議記錄。

第三條 部門召開會議之前由各部部長負責通知需到會的人員。

第四條 會議參與者在會上要暢所欲言,各抒己見,允許持有不同觀點和保留意見。但會上一旦形成決議,無論個人同意與否,都應認真貫徹執行。

第五條 嚴守會議紀律,保守會議祕密,在會議決議未公佈之前,不得私自洩漏會議內容、影響決議實施。

第六條 參加會議要提前到場簽到,部長負責組織簽到及會場佈置工作。

第七條 會議由各部門專門人員負責會議的記錄,整理後存檔。

第八條 會議期間要保持會場的安靜,通訊工具要關閉或調成振動。

第九條 參加會議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無故缺席連續達3次者視作自動退會處理。遲到、早退者各部門內部提出警告,連續達3次者,協會通報批評並記入檔案。

第十條 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會議者,需至少提前一小時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並有會議記錄人員記錄。每學期會議請假累計達6次者,協會內部通報批評。

第十一條 會議的考勤情況各部門要準確記錄,定期彙總,作為協會考核的重要專案。

第十二條 會議時間、地點由各部門負責人決定。

第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第十四條 本制度修改權及解釋權屬河南大學管理協會會長團。

會議規章制度 篇13

為進一步抓好分局幹部職工學習培訓工作,提高幹部的政治素養和業務水平,建立分局機關幹部集中學習制度。

一、學習內容

結合實際工作,緊跟社會發展步伐,側重學習黨的基礎知識、政治理論、黨在農村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行政管理、業務知識以及上級黨組織規定的其它學習內容。

二、學習要求

1、要處理好與工作的關係,每週至少組織集中學習一次,每次不少於3學時,每年記學習筆記六萬字,每月讀完一本書,每天讀書一小時學習時間應保證不少於一個工作日。

2、參加學習的人員包括分局全體幹部職工,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要帶頭參加學習培訓。

3、要堅持理論聯絡實際,優化學習效果,用學習指導工作,每週寫一篇讀書心得,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寫1篇理論或業務研討文章。

三、學習組織

1、集中學習由局黨組負責,制定學習計劃並組織實施。

2、局黨組要每半年以考試或知識競賽等方式對學習情況進行檢查,以鞏固所學知識。

會議規章制度 篇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街道全面工作,密切地區各部門各單位之間的溝通和聯絡,積極探索新時期各專項工作的新路子,共同營造一個良好的地區環境,促進街道整體建設,根據區有關檔案精神,結合街道實際,特制定街道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第二條 街道工作聯席會議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城市街道管理的發展要求,以提高工作的有效性、增進工作的合力為目標,由街道工委、辦事處牽頭組織,上地地區管理委員會成員單位和負責人蔘與服務管理的一種協調機制。

第二章 職責任務

第三條 街道工作聯席會議的主要任務

(一)研究貫徹上級精神,研究轄區發展。

(二)對街道工作和街道建設管理中的重大事項進行協商,協調各方的行動。

(三)討論研究轄區工作中帶有共性的問題,對街道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通報和交流成員單位工作情況以及其他重大事項,不定期組織成員單位開展專項走訪、考察等活動。

第三章 會議規則

第四條 根據街道黨工委會議、街道主任辦公會議研究議題的需要,通知屬地專業部門派駐機構的負責人列席會議,參與討論涉及本轄區、本單位的社會服務管理的議題。

第五條 屬地專業部門需要街道協調統籌轄區的重要事項或幫助解決本專業部門遇到的重大問題,本部門負責人應以面談或書面彙報形式,報告街道工委或辦事處,街道根據議題確定會議形式並通知參會部門單位。

第六條 專題聯席會議由街道召集或委託召集的部門主持,定期召開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經會議同意後印發有關部門,同時抄報街道工委、辦事處,由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督促落實。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七條 街道工作聯席會議建立會議簽到、會議記錄、會議決議、請假等制度。

第八條 聯席會議決定問題,採取平等協商、民主討論、集思廣益的辦法,充分尊重地區單位的意見。對未達成共識的問題,不寫入會議決議。

第九條 每次會議後及時起草形成會議紀要,並印發各與會單位。下一次會議,各單位應報告本單位執行會議紀要的情況。

第五章 工作要求

第十條 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負責專業工作的有關問題,積極參加聯席會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佈置的工作任務。要互通訊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援,形成合力,切實推動地區行政體系建設的各項工作。

會議規章制度 篇15

1.本標準規定了X有限公司對於內部會議召開的組織、安排及其它各項事宜。

本標準適用於X有限公司對於召開內部會議的管理和控制。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

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檔案和資料控制程式》

《會議紀要》

《會議簽到表》

3 要求

本公司內會議的組織、安排工作按本制度執行

3.1 會議組織

2.1.1 公司級會議:公司員工大會、年度總結計劃會和各種代表大會,應報請總經理批准後,由主管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3.1.2 專業會議:即全公司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質量分析會、生產技術準備會、生產排程會、安全工作會、專案小組會議等),由會議召集人負責組織協調安排。

3.1.3 系統和部門工作會: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由各部門主管決定召開並負責組織。

3.1.4 車間(班組)會:由各車間主任或班組長決定並主持召開。

3.1.5 外單位在我公司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使用者座談會等)、一律由人事行政部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部門協助做好會務工作。

3.2 會議的安排

3.2.1 例會安排: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複,公司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序號 會 議 名 稱 組織部門 主 持 人 時 間 地 點 參 加 會 議 人 員

1 年度總結計劃會 人事行政部 總經理 每年元月 公司行政樓

培訓中心 班組長以上幹部人員

2 每月生產計劃會 生 產 部 生產部長 每月25日 公司會議室 車間主任以上幹部人員

3 每月工作總結會 人事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長 每月2日 公司會議室 車間主任以上幹部人員

4 部長協調周例會 人事行政部 副總經理 每週一16:40分 公司會議室 各部門部長或臨時特邀人員

5 生產部周例會 生 產 部 生產部長 每週六13:00分 公司會議室 生產部人員、車間主任或臨時特邀人員

6 質控部周例會 質 控 部 質控部長 每週六16:40分 公司會議室 質控部全體人員或臨時特邀人員

7 其它臨時性會議 另安排確定 另行安排確定 另行安排確定 公司會議室 另行安排確定

3.2.2 其他會議的安排:如遇特殊情況,相關部門需臨時召集會議,須事先與人事行政部取得聯絡,以便安排會議場所和提供必要的設施,會議組織由責任部門負責。

3.2.3 凡人事行政部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二天報請人事行政部調整會議計劃,未經人事行政部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3.2.4 對於準備不充分,重複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人事行政部有權拒絕安排。

3.2.5 對於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近的幾個會議,人事行政部有權安排合併召開。

3.2.6各部門會議的會期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區域性服從整體的原則。

3.2.7 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安排好座位,備好茶具茶水,通知與會者等)。

3.2.8 參加會議人員無特殊原因不能請假,如請假需經主持人批准。參會人員須準時到會,未及時請假或遲到者,會議開始五分鐘內每次罰款五元,五分鐘外按每分鐘一元處以罰款,並由主持人開出罰單。

3.2.9 與會人員應知無不言、集思廣益,一經會議決定之事,應按期完成;必須嚴格遵守會議紀律,不得隨意走動,不得在會場內接聽手機(會場內應將手機設定為振動或無聲狀態)或大聲喧譁。

3.2.10 會議組織部門應在會後24小時內整理髮布《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按《檔案和資料控制程式》執行。

3.2.11 會議紀要和會議決議未正式公佈之前,不得私自洩露,否則按洩密論處。

3.2.12 八小時工作時間外召開的會議(節假日除外),與會人員不打卡記時,不計(結)算工資。

會議規章制度 篇16

一、目的

為統一會議管理模式,規範公司各項會議及各類培訓流程,縮短會議時間、減少會議數量,提高會議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一)會務工作主要由行政管理部承辦;其他部門主辦或召集的會議,行政管理部應予協助。

(二)行政管理部負責會議管理,所有重要會議要在公司領導批准後到綜合部登記備案。

(三)除其他部門主辦的會議資料各自存檔外,會議資料由行政管理部整理、分發、立卷、存檔。

三、會議分類

(一)、公司部門週會制度

1、召開時間:每週一上午10:00。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的由部門主管提前通知。

2、主持與記錄:各部門助理記錄,由部門主管主持

3、參加人員:部門主管、部門員工

由於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部門主管請假。

4、會議資料:該部門上週工作總結、本週工作計劃。

(二)、公司員工週會制度

1、召開時間:每週五下午4點。特殊原因需要延期召開時由行政專員提前通知。

2、主持與記錄:由人力資源部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總經理未列席會議時,由副總經理主持。

3、參加人員:為公司全體員工。由於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4、會議資料:

(1)公司日常運作狀況的總結。

(2)各部門彙報上週工作任務完成狀況,著重介紹在任務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3)全體與會人員就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進行發言。

(三)、公司工作述職會議制度

1、召開時間:每年召開兩次,分別在年中和年末召開,具體時間由人力資源部安排。

2、主持與記錄:工作述職會議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召集,總經理主持,行政專員進行會議記錄。

3、會議資料:各與會人員各自總結、彙報半年來的工作狀況,如工作具體資料、工作任務執行狀況及所取得的業績或成效等。

4、參加人員:公司全體員工。由於出差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例會的,應提前向人力資源部請假。

(四)、其他會議

1、員工發起的會議

公司員工能夠發起必須級別的會議,員工對公司的某一制度,或者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需要多個部門協同時,能夠提請適當級別的會議。由行政管理部門將會議納入臨時會議的範圍,並由主經理批准。

2、各專題會議

相關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不定期地召開。會議的資料主要是針對運營管理、招商工作、企劃工作、物業管理工作、預算管理及合約事宜等專項工作進行討論、佈署和總結。

3、公司年終總結表彰大會

總結全年工作狀況,佈署下一年度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群眾及個人。此項會議由行政管理部具體組織實施。

四、會議召開

(一)會議安排:

1、凡涉及到多個部門人員參加的會議或由於階段工作需要臨時召開的會議,會議召集部門應在召開前1-2天將總經理批准後的會議通知單報行政管理部,由行政管理部進行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2、行政管理部每月統一編制例會會議計劃,與月排班表同時公佈。

3、凡公司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狀況需臨時安排其它會議,組織部門應提前2天報總經理審批並報請行政管理部調整會議計劃,未經行政管理部調整的,任何人(部門)不得隨意調整正常會議計劃。

4、各部門工作例會務必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得安排在公司例會同期召開,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區域性服從整體的原則。

5、會議一經確定,與會人員應預先做好各項工作安排,原則上不可請假缺席或遲到,遇特殊狀況須提前向總經理請假,獲得批准後方可指派專人代為參加,會後應主動詢問會議資料及交辦事項,確保會議佈署的各項工作按時保質完成並對工作結果負責。

(二)、會議的準備:

1、公司有專項主題的會議或需有投影裝置演示說明的會議,應由行政管理部提前做好投影裝置連線除錯工作;

2、會議之前,行政管理部應有專人負責會議會標的製作和設定,並根據會議級別或性質準備好會議飲用水或其他招待用品;

3、個性重大會議,應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各項準備工作,具體包括以下資料:

3。1會議議程安排(應提前報交公司領導或主要參會者);

3。2會議資料準備(如需分發應在入場前登記分發);

3。3會議場所佈置;

3。4會議服務人員的安排;

3。5會議簽到;

3。6會後事項安排。

3。7會議需要留存資料的應提前通知相關部門做好拍照、攝像工作。

(三)、會議召開及傳達:

1、應明確公司會議的目的,公司會議的目的是解決問題提高效率,因此會議應明確主題,不開無邊際的會議。

2、參會人員在會前應明確會議要研究的議題以便準備好相關檔案材料。

3、與會者的發言要言簡意駭,一般發言不可過長,會議組織者或主持人在開會前就應就每個人的發言時間予以統計和控制,時間到後,無特殊狀況不予延長。每次開會中就應強調發言的時間要求。

4、重要會議決議或記錄未正式公佈前,與會者不得提前透露會議資料。

5、與會人員務必用正式的會議記錄本做詳細的會議記錄,以便於會後向部門員工準確傳達會議精神,落實各項工作任務,行政管理部將不定期抽查與會人員的會議記錄。

6、公司會議的會議紀要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整理並由公司領導審閱簽發,會議紀要應分發給與會人員,必要時,分發給相關部門。其它會議由召集部門責成專人負責記錄整理,由主管領導審閱簽發並編號存檔。

7、會議結束後行政管理部或其它會議組織部門負責將問題進行彙總、分類,並將會議中對各部門工作的要求進行整理、分類、下發。公司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檢查和追蹤由行政管理部專人負責,根據規定的時間節點逐項跟進,並在下一次例會前將各部門完成狀況報公司領導。

(四)、會議紀律

1、要嚴格遵守會議的開始時間,提前3分鐘到達會議現場。不得缺席、遲到、早退,會議記錄人員登記到會狀況。遲到則贊助10元,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如需請假需經會議召集人批准。無故缺席者,贊助50元。

2、決策層人員共同參加的為高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參會人務必到場,遲到的則繳納5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

3、管理級別以上人員共同參加的為中層會議,中層會議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遲到的則繳納100元贊助費,遲到每超過一分鐘增加10元,依次累加。

4、所有參會人員在開會期間應將手機等通訊裝置設定為無聲或震動狀態。會議期間,所有與會人員不得看報紙雜誌、聽音樂、接聽手機等做與會議無關的動作。發現有以上狀況者,一次贊助10元,成長10次。

5、會議需要表決時,原則上採取少數服從多數的方法,特殊狀況可集中,一經會議決議之事,應按期完成。管理級別未能兌現承諾的每次贊助100元。對於需要在會議上討論的問題,提前與會議發起人溝通,以便於及時通知所有參會人,在提出問題的時候就應同時提交對該問題的解決方案。

第三十三條附則: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宜,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會議規章制度 篇17

①酒店每週例會只設一次

制定這一條管理制度內容目的是更好更有效的發揮例會的作用。

②部門工作會議需要部門召開的工作例會,由各部門負責人決定召開並負責組織。

③酒店各部門舉行的會議以及例會首先需要向自己的員工宣告本次會議的目的

④會議發言者時間需要掌握得當不要過長

其次我們來看看在此管理制度中對會議準備方面的要求:

①會議前需要把所有需要用到的裝置準備好

②會議組織者需要事先把會議材料準備好

③會議中每一名工作人員所需要做的各項工作需要事先分配好

接下來我們來看看在這一管理制度中對會議紀律方面的要求:

①任何人員不得無故缺席會議,如確實有緊急情況,須提前請假,否則視為缺席。違者將視情節嚴重性予以100元以上的處罰。

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遲到早退

③開會期間任何人得交頭接耳、大聲喧譁或隨意進出,應按次序發言,如有急需說明事項,應向會議組織者示意獲准後發言

會議規章制度 篇18

一、企業會議管理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為改進作風,減少會議,縮短會議時間,提高會議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二)會議分類及組織

第二條 全廠會議。歸納為四類:

1.廠級會議:主要包括廠級領導(擴大)會,全廠幹部會、全廠班組長、會全廠職工大會、全廠技術人員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分別報請厂部批准後,由各辦事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2.專業會議:系全廠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質量分析會、生產技術準備會、生產排程會、安全工作會等),由分管廠領導批准主管業務科室負責組織。

3.系統和部門工作會:各車間、科室召開的工作會(如車間辦工會、科務會、車間科室職工大會等),由各車間科室領導決定召開並負責組織。

4.班組(小組)會:由各工會、小組長或行政班組長決定並主持召開。

第三條 上級或外單位在本廠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廠際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使用者座談會等)一律由廠辦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科室協作做好會務工作。

(三)會議安排

第四條 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複,全廠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行政技術會議:

(1)廠長辦公會:

研究、部署生產、行政工作,討論決定全廠生產、行政工作重大問題。

(2)廠務會:

總結評價當月生產、行政工作,情況安排佈置下月工作任務。

(3)班組長以上幹部大會(或全廠職工大會):

總結上季(半年、全年)工作情況、部署本季(半年、新年)工作任務,表彰獎勵先進集體、個人。

(4)經營活動分析會:

彙報、分析工廠計劃執行情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情況,肯定成績,揭露矛盾,提出改進措施,不斷提高工廠經濟效益。

(5)質量分析會:

彙報、總結上月產品質量情況,討論分析質量事故(問題),研究決定質量改進措施。

(6)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

彙報總結前季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情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範措施。

(7)技術工作會(含生產技術準備會):

彙報或總結當月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科研、技術和日常生產技術準備工作計劃完成情況,佈置下月技術工作任務,研究確定解決有關技術問題的措施方案。

(8)生產排程會:

排程、平衡生產進度,研究解決各車間(科室)不能自行解決的重大問題。

(9)科務會:

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10)車間辦公會:

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11)班組會:

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12)班組(科室)班前會:

邀集與會人員的選定標準

·對於該項議題確實深有感觸者

·對於該項議題確實握有資料、學有專精並富有經驗者

·本次會議的結論將會對其有所影響者

·邀其與會參與發言討論的好處要比因該職員出席會議而致工作停頓所造成的損失來得更大者。

對前一天工作進行講評,佈置當日工作任務和注意事項。

2.各類代表大會:

(1)職工代表大會;

(2)車間(部門)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小組會);

(3)科協會員代表大會;

(4)企協會員代表大會。

3.民主管理會議:

(1)工廠董事會;

(2)工廠管理委員會;

(3)廠長、聯席會;

(4)生產管理委員會;

(5)生活福利委員會。

4.論文成果釋出會:

(1)科協年會;

(2)企協年會;

(3)廠QC成果釋出會;

(4)科技成果釋出會;

(5)資訊釋出會;

(6)企管成果釋出會。

第五條 其他會議的安排

凡涉及多個車間(科室)負責人蔘加的各種會議,均須於會議召開前由召集單位經部門或分管廠領導批准後,報廠辦彙總,並由廠辦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第六條 廠辦每週六應將全廠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平衡編制會議計劃並印發到廠領導和各車間、科室及有關服務人員。

第七條 凡廠辦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2天報請廠辦調整會議計劃。未經廠辦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第八條 對於準備不充分、有重複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廠辦有權拒絕安排。

第九條 對於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廠辦有權安

排合併召開。

第十條 各部門會期必須服從全廠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安排在全廠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衝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區域性服從整體的原則。

(四)會議的準備

第十一條 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坐位、茶具茶水、獎品、紀念品、通知與會人等)。

會議規章制度 篇19

(一)酒店級會議:酒店員工大會、酒店業務人員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報請辦公室批准後,由各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二)專業會議:即全酒店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安全工作會等),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主管業務部門負責組織。

(三)部門工作會:酒店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由各部門主管決定召開並負責組織。

(四)班組(小組)會:由各班組長決定並主持召開。

(五)外單位在我酒店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等),一律由辦公室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部門協助做好會務工作。

二、會議安排

(一)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複,酒店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技術會議

(1)總經理辦公會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討論決定酒店行政工作重大問題。

(2)行政事務會

總結評價當月經營工作情況,安排佈置下月工作任務。

(3)班組長以上經營管理大會(或酒店員工大會)

總結上期(半年、全年)工作情況、部署本期(半年、新年)工作任務。

(4)經營活動分析會

彙報、分析酒店計劃執行情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情況,肯定成績,指出失誤,提出改進措施,不斷提高酒店經濟效益。

(5)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彙報總結前期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情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範措施。

(6)部門事務會

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7)班組會

檢查、總結、佈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