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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劑管理制度(通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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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劑管理制度 篇1

為了加強醫用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等危險物品的安全管理,確保人民生命安全和醫院財產安全,根據企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規定,特制定我院危險物品安全管理辦法。

試劑管理制度(通用13篇)

一、凡屬我院醫療、化驗、放射、化療用的,能致人中毒成癮的藥物、化學物品、放射元素、氧氣、易燃易爆物品,都屬危險物品。

二、危險物品安全實行分級管理,即保衛科管理和使用科室安全管理。使用科室須有專人具體管理,並要有安全管理辦法及安全管理制度。

三、保衛科由專人對醫用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等危險物品,進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並造冊登記,建立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檔案,每月檢查一次,作好檢查記錄。遇到節假日前,保衛科組織力量,對危險物品安全集中進行檢查,並作好檢查記錄。對於存在的`不安全隱患,應立即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相關部門限期整改。

四、危險物品如發生失竊、失火、爆炸等危急情況時,保衛科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撲救,保護好現場,並立即上報公安機關或消防部門進行處置,對相關責任人和部門按實際情況劃清責任,進行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可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試劑管理制度 篇2

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的安全管理由藥劑科及有關使用科室負責,落實專職人員進行科學管理,確保安全。

凡有儲存及使用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等危險品的科室都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建立嚴格的審批、採購、領取、使用和登記手續。

使用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必須建立嚴格的.領取、清退制度,做到:誰用誰領,隨用隨領,領取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的使用量,剩餘的要及時退回,不得亂存亂放或私送他人。

外出採購、運輸,應指定專人專車;入庫前必須嚴格核對數量。

存放危險品倉庫(室)的地點、場所要有嚴格的安全防範措施。

對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要指定專人專櫃儲存(專管人員名單報保衛科備案),實行雙人雙鎖管理。

對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的保管,堅持分間、分類儲存,嚴禁混放,以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嚴禁任何人在放射性物質劇毒試劑庫區吸菸,不準將火種、易燃品等物品帶入倉庫。

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倉庫。

未經安全培訓,不熟悉危險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試劑管理制度 篇3

體外診斷試劑的質量直接關係到分析結果的準確性,影響到臨床的診斷和治療。我國已將體外診斷試劑管理納入國家藥監局管理,充分說明對體外診斷試劑質量的高度重視和管理的重要性。為了保證我院使用的體外診斷試劑的質量和滿足實驗室的需要,現制定zz省人民醫院體外診斷試劑採購管理辦法。

一、組織機構

建立zz省人民醫院體外診斷試劑採購領導小組:

組長:分管院領導

副組長:藥劑科主任檢驗科主任核醫學科主任

成員科室:紀委監審處藥劑科檢驗科核醫學科

二、管理辦法

1、體外診斷試劑購買是在院紀委及監審處的監督下,嚴格執行《體外診斷試劑管理辦法》,規範試劑採購行為,理順採購渠道,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採取詢價招標,由體外診斷試劑採購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後,由藥劑科負責購買和管理。藥劑科設專職試劑採購員。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衛藥發(1992)第1號、(1994)第444號及有關檔案精神,除科研試劑外,不得購買和使用未獲得《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或《醫療器械註冊證》的廠家生產的`產品。對有《藥品生產企業許可證》或《醫療器械註冊證》的廠家生產的產品,如衛生部要求申報檢定的專案,未獲得批准文號,也不能購買和使用。對生產商或供貨商應嚴查資質材料是否齊備,以及是否過期,保證體外診斷試劑的質量和合法性。特殊情況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3、任何生產廠家和銷售公司不得直接向實驗室有關人員推銷產品,否則取消該公司或廠家在我院的銷售資格。廠家、公司發放的產品資料和資訊,由各科室專人負責收集,並轉達到各實驗室。

4、一種試劑有多個廠家或公司生產或銷售的,申購實驗室可向藥劑科採購員提供廠家或公司資訊,並提供參考價格,以供招標時參考和選擇。實驗室不得指定供貨商。

5、對採購進我院的試劑,由藥劑科採購負責人負責把關,認真審查其資質材料,產品說明與試劑包裝是否一致,外觀有無破損,效期等。對效期短的試劑應提示各科室注意,以保證在有效期內使用,杜絕浪費。試劑的儲存應嚴格按照要求存放。

6、試劑詢價後公司發生轉供、廠家更名或破產,公司須提供相關變更內容的事函,由藥劑科和試劑使用部門提出是否變更供貨商。如需變更供貨商,履行重新詢價程式。如不需變更供銷貨商,報領導小組組長確定後,在監審處備案。

7、詢價後其他公司重新超低報價,需將結果整理好,由領導小組組長和監審處審批同意後,報監審處備案,供今後重新詢價參考。

8、詢價後因原材料上漲、規格變化、包裝變更等,如折算為每人份後價格不變,維持原詢價折扣;如折算後價格上漲,應重新詢價。

9、試劑使用部門在使用中發現質量不好,或有其他問題需停用的,應有書面評估報告,並向監審處說明情況後,經領導小組研究後,可選用價格次低廠家的試劑。

10、廠家提供的試用試劑,不能直接用於臨床試驗,由科室提供試驗申請,報醫務處審批後試用。

11、對違反國家相關規定、欺詐、行賄、質量下降、服務不能保證的公司,經體外診斷試劑採購領導小組研究後,取消在我院的銷售資格。

三、體外診斷試劑的購買

12、各科室的購買計劃由專人負責,需經科主任簽字認可。

13、各實驗室試劑管理者應認真做好申購計劃,避免因試劑短缺而造成試驗停工的現象。各實驗室每半月(一般情況)向藥劑科提出購買計劃,由藥劑科負責採購,其他人員不得直接向供貨商定貨。

四、新增試劑詢價程式

14、科室新增加試劑需經科室領導同意簽字後,填寫“新增試劑申請審批單”,並制定詢價通知,交醫務處長簽字――→領導小組組長簽字――→院辦在省醫院網站上釋出。同時告知相關的供貨商參加投標,在指定時間內交監審處,由領導小組負責開標。

15、現有試劑重新詢價也按以上程式進行。為保證臨床正常工作,各科室申報試劑詢價計劃需提前2個月,同時提供供貨渠道。

16、監審處在指定時間內收齊標書後,領導小組召開全體會議,當場對標書開封。試劑供貨商的確定,本著質量從優、價格從優、服務從優的原則,由領導小組全體成員集體決定,形成紀要存檔備查。

五、試劑領用

17、實驗室負責人統一領取,再發放到各實驗室。由院本部統一購買的下屬單位,由專人領取。特殊管理試劑按相關規定管理。

18、各實驗室在領用和正式使用前,再次核對產品說明與試劑包裝是否一致,外觀有無破損,效期等。

六、特殊事宜

19、臨時急用試劑和科研試劑,填寫“臨時急用試劑和科研試劑請購申請審批單”,科主任同意後,經醫務處和領導小組組長審批後,由試劑採購員會同紀委、監審處人員共同與供貨商談判,購買一次。如以後需再購買,列入下次詢價內容。

20、臨時採購急需的未入庫試劑價格,按詢價結果支付,如對方有異議,由對方報價,經領導小組商定後作為一次性採購價支付。

21、人類分子生物學和遺傳研究中心所需abi試劑,因價格波動大,取決於每次採購量,因此需每次詢價。所報試劑詢價計劃需提前2月,經科主任簽字同意,一式兩份,分別交監審處和藥劑科,每次詢價結果在監審處備案。

22、此辦法自制定之日起執行。

試劑管理制度 篇4

一、全院所有試劑,均由裝置科按醫院招標規定統一招標採購,嚴禁使用科室自行採購。

二、裝置科在採購試劑時,結合檢驗或其它檢查儀器裝置實際情況,選擇質量穩定可靠的試劑,以保證檢驗和檢查結果的質量標準。所購試劑必須資質齊全,質量合格。

三、常規試劑的申購,應以計劃單形式向裝置科書面請購。特殊試劑(如:放免試劑、易製毒試劑、效期極短試劑等),應嚴格控制採購量,採購時應遵循“多次少量”的原則採購。

四、試劑直接送達使用科室時,科室收貨人員應及時通知庫管員到場共同開箱驗貨,並核實證件、票據和實物,確認符合後簽字。

五、使用科室作好試劑接收登記,特別是有效期、批號、數量等,並按規範標準妥善儲存。

六、試劑庫房應整潔衛生,物品排放有序,標識明確,需冷凍儲存的,必須按規定儲存。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試劑庫房。所有試劑的儲存應確定專人負責,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鼠工作。

七、使用試劑時,必須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按正確方法使用。使用科室不得使用過期試劑或不符合要求的試劑。在使用劇毒或放免試劑時,應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

八、到期未用完的報廢試劑、正常殘餘試劑,應當按特種廢棄物品進行規範處置,並且有處置的詳細記錄。嚴禁隨意傾倒或排放。

九、需要處置廢棄試劑時,使用科室應當向醫院安全、防保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申請應註明試劑廢棄物名稱、數量等。

十、醫院安全、防保部門在接到處置申請後仔細審閱,屬國家嚴管的試劑廢棄物,由國家相關部門批准,並接受指定的處置機構處置;符合規定且醫院有能力處置的試劑廢棄物,由醫院組織處置。

十一、放免試劑用完後,其盛裝容器應妥善保管並及時通知協約企業回收,嚴禁隨意放置或丟棄。

十二、工作人員在進行放射性藥品、試劑或儀器操作時應佩帶個人劑量監測儀,做好個人防護措施。

十三、在保證完成工作的前提下,儘可能縮短與放射源接觸的時間。

十四、加強通風、排風,降低空氣中放射性物質的濃度。

十五、利用鉛磚、鉛圍裙、鉛玻璃窗等控制措施,減少患者和工作人員遭受非必要的.輻射損害。

十六、定期進行工作場所的放射性監測,保證工作場所的放射性劑量在允許範圍之內。

十七、檢查治療過程中所產生的放射性固體廢物應先存放十個半衰期以上的時間,再作為醫用垃圾分別進行清毒、毀形等處理。

十八、放射性廢水由專門貯存罐收集,存放十個半衰期後再排放。

試劑管理制度 篇5

1.各專業實驗室應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從節約的原則出發,每月向科主任申報所需試劑,列入請購單內,由科主任負責處理。

2.科內確定由專人負責試劑管理,協助科主任做好請購、登記入庫、領發、保管、清點盤存、報廢等工作。

3.所有試劑的請購、進貨均由科統一管理,做到來源渠道正規,貨物正常,有批准文號,有生產日期和供貨單位的營業執照影印件。

4.各專業實驗室應做好本室試劑的請購、使用、儲存、檢查工作。防止浪費、變質、過期,如有發現應及時處理。

試劑管理制度 篇6

1、學校未開設食堂,不提供課間餐,要教育學生不購、不吃“三無”變質食品,飲用符合衛生標準的飲用水,預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2、由校醫室帶頭,根據衛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做好傳染病的預防教育工作,各班要按劃分的'衛生包乾區和衛生清掃制度,搞好衛生清掃、預防傳染病的發生;學校要根據需要添置必要的衛生設施和預防藥物,發現傳染病病例,要按規定及時上報,同時採取正確的隔離、觀察、洗消措施,及時就醫,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蔓延。

3、學校化學試劑(品),由化學實驗室的專人實施安全管理,建立化學試劑(品)的購買、貯存,使用登記制度;購買正規渠道的合格試劑(品),失效試劑(品)要及時妥善清理掉,杜絕外流;化學教師應認真組織開展化學實驗,指導學生正確安全的進行實驗操作。

4、學校醫用藥品,由校醫實施安全管理,建立醫用藥品的購買、貯存、使用登記制度;購買正規渠道的合格藥品,失效藥品及時妥善清理掉,杜絕藥品外流,正確安全使用藥品。

試劑管理制度 篇7

根據醫【20xx】18號《關於印發××醫院材料申購及領用程式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目標

提高使用透明度,降低損耗,降低庫存,節約成本,規避浪費。

二、管理方法

1、設立兼職管理員

倉庫管理員:

軟體操作員:

工作完成好的',每月在效益工資中獎勵××元。

2、試劑申購

每月上旬盤點完後,由科主任生成採購訂單,一式兩份,交採購員負責後續的申購、採購流程,直至試劑送到庫房。

3、試劑入庫

試劑採購回來後,倉管員及時召集採購員,成本核算小組成員,三方共同辦理入庫驗收手續,完畢後,軟體操作員將入庫資訊登入軟體,列印入庫單一式兩份,經倉管員、成本核算小組成員簽名確認後交一份到成本核算小組。

4、試劑出庫

領用試劑時,必須在材料領用單上填寫日期、品名、數量,軟體操作員每週操作一次,將出庫資訊登入軟體,倉管員隨時核對庫存。

5、試劑報損

(1)應充分利用試劑管理軟體的採購預測功能,在保證試劑供應的前提下,儘量少量採購,防止試劑過期。

(2)平時做好倉庫管理,冰箱溫度做到每日檢視、記錄,防止試劑變質。若發生試劑報損,由軟體操作員列印報損單一式兩份,交成本核算小組成員完成報損審批後,由倉管員、成本核算小組成員共同銷燬試劑。

(3)凡經批准報廢的試劑必須做好銷燬、掩埋工作,不得流失和隨意丟棄。

(4)對易燃易爆的廢危險品、費毒品、費藥品,應報上級批准後方可銷燬,必須進行無害化處理,並派人員監督銷燬。

6、試劑月度盤點

試劑每月5號前盤點一次上月的出入庫狀況。軟體操作員列印月度盤點表和試劑出庫明細表,一式兩份,由倉管員、成本核算小組成員盤點後共同簽名確認。

7、倉庫日常管理

每天主班工作人員檢視試劑倉庫三臺冰箱的溫度,並在溫度記錄表上登記。倉管員負責倉庫日常管理。

試劑管理制度 篇8

1.檢驗科所用試劑均執行投標採購的原則。要求試劑質量要合格,有三證;購買試劑時要注意生產日期和失效日期;為了保證試劑的質量,要有計劃地進購,不得使用過期試劑。

2.試劑的存放要嚴格按照要求做,以免儲存不當造成試劑的失效。

3.如發現試劑變質和有質量問題,迅速查詢原因。為了保證檢驗結果的準確性,不得使用變質和失效的試劑。

4.如果更改試劑廠家,應對試劑質量、價格反覆論證,寫出書面報告後,請示分管院長,才能更換。

5.對日常所用的抗凝劑和自配的.試劑,按作業指導書或操作規程嚴格操作,保證質量。

6.各實驗室的試劑要合理使用,妥善保管。每週都要檢查所用的每種試劑的庫存量,以便報告主任及時採購。

試劑管理制度 篇9

⑴化學試劑由庫房管理員統一管理。

⑵易燃、易爆物品要單獨貯存,並遠離火源,防止日光直射和振動。

⑶易燃、易爆化學品必須根據需要購買,不得大量貯存。

⑷作為基準物質的保證試劑,存放應與普通試劑分別儲存,並有明顯的標識。

⑸對每次使用不完的.化學試劑應用膠帶紙立即進行密封,防止化學試劑洩漏。

⑹操作時必須穿工作服或耐酸防護服,使用腐蝕性試劑時必須戴酸鹼手套。

⑺使用毒害品、危險品時,試驗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應在通風的室內進行。操作前要按規定進行檢查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⑻防止化學試劑洩漏,一旦發現洩漏,要立即採取措施。

⑼對化學試劑廢液按化學廢液處理作業指導書或委託地方環保部門進行處理。

試劑管理制度 篇10

1、實驗室使用的化學試劑由專人負責保管,分類存放,定期檢查使用和保管情況。

2、一般試劑的領用須辦理領用手續,劇毒試劑、致癌物質由專人、專櫃並建立專帳保管,領用時需填寫劇毒物品領用單,與保管員共同到庫房按需量稱取,登記用量,所配溶液由領用人加鎖存放。

3、易燃易爆物品儲存庫房需具備通風、防火、防爆、洩壓等安全設施。領用在實驗室內的少量易燃易爆物品應存放在陰涼通風處,嚴加控制和管理。

4、一切試劑應按規定的方法配製和儲存。

5、取用化學試劑的`器皿(如藥匙、燒杯等)必須分開,每種試劑用一種器皿,不得混用。

6、取過藥品應立即蓋上原來的瓶蓋,取出的試劑不可放回原瓶。試劑瓶上必須貼上標籤,標明試劑名稱、濃度、配製人、配製日期。

7、易潮解或易揮發性試劑使用後,必須立即密封儲存。

8、使用硝酸、溴水和氫氟酸等須戴上橡皮手套,開啟試劑瓶時,絕不可將瓶口對著自己或他人。

9、使用一切易燃有機溶劑、揮發性強有毒的試劑應在通風櫥內或在通風良好處進行,不允許用明火直接加熱此類試劑。

10、一切有毒廢液必須通過適當處理後棄去,嚴禁隨意倒入下水道。

11、稀釋濃硫酸時,必須仔細緩慢地將濃硫酸倒入水中,並不斷攪拌,絕對不許將水倒入濃硫酸中。

12、使用試劑的規格必須符合相應分析方法中規定的要求,嚴禁使用過期失效的試劑。

試劑管理制度 篇11

化驗室的化學藥品及試劑溶液品種很多,化學藥品大多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險性,對其加強管理不僅是保證分析資料質量的需要,也是確保安全的需要。

化驗室只宜存放少量短期內需用的藥品。化學藥品要按無機物、有機物、生物培養劑分類存放,無機物按酸、鹼、鹽分類存放,鹽類中按金屬活躍性順序分類存放,生物培養劑按培養菌群不同分類存放,其中屬於危險化學藥品中的劇毒品應鎖在專門的毒品櫃中,由品控經理加鎖保管、實行領用經申請、審批、雙人登記簽字的制度。

1、屬於危險品的化學藥品

①易爆和不穩定物質。如濃過氧化氫、有機過氧化物等。

②氧化性物質。如氧化性酸,過氧化氫也屬此類。

③可燃性物質。除易燃的氣體、液體、固體外,還包括在潮氣中會產生可燃物的物質。如鹼金屬的氫化物、碳化鈣及接觸空氣自燃的物質如白磷等。

④有毒物質。

⑤腐蝕性物質。如酸、鹼等。

⑥放射性物質。

2、化驗室試劑存放、使用要求

①易燃易爆試劑應貯於鐵櫃(壁厚1mm以上)中,櫃子的'頂部都有通風口。嚴禁在化驗室存放大於20l的瓶裝易燃液體。易燃易爆藥品不要放在冰箱內(防爆冰箱除外)。

②相互混合或接觸後可以產生激烈反應、燃燒、爆炸、放出有毒氣體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化合物稱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這種化合物系多為強氧化性物質與還原性物質。

③腐蝕性試劑宜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盤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裂造成事故。

④要注意化學藥品的存放的期限,一些試劑在存放過程中會逐漸變質,甚至形成危害。

⑤藥品櫃和試劑溶液均應避免陽光直晒及靠近暖氣等熱源。要求避光的試劑應裝於棕色瓶中或用黑紙或黑布包好存於暗櫃中。

⑥發現試劑瓶上標籤掉落或將要模糊時應立即貼好標籤。無標籤或標籤無法辯認的試劑都要當成危險物品重新鑑別後小心處理,不可隨便亂扔,以免引起嚴重後果。

⑦化學試劑定位放置、用後復位、節約使用,但多餘的化學試劑不準倒回原瓶。

試劑管理制度 篇12

1、各專業實驗室應根據各自的工作需要,以保證檢驗質量和節約開支為原則,有計劃地申購試劑,並儘量使用與儀器配套的`專用試劑。申購所需試劑應經科主任及有關部門審批。

2、確定專人負責試劑的管理,協助科主任做好試劑的申購、登記入庫、領發、保管、清點盤存、報廢等工作,做到帳冊、實物相符。即將用完的試劑要有記錄,及時申購補購。

3、試劑進貨應做到來源渠道正規,貨物優質、有效,有批准文號、生產同期及供貨單位的營業執照影印件。試劑進貨時要有驗收人(一般為組長)簽名。

4、各專業實驗室負責人要做好試劑的申購、使用、儲存、檢查工作,謹防變質、過期和浪費。如有異常發現,應及時處理。要做好記錄。

5、所用試劑要有瓶籤,按不同要求分類保管:需要冷凍、冷藏保管的試劑應儲存在低溫冰箱或普通冰箱內,並經常檢查冰箱溫度;易爆品要遠離火源、水源;強酸強鹼試劑要單獨妥善儲存。

6、確需白配的試劑要經校正,記錄校正結果、時間、配置量及配置人。

7、試劑外借一律須經科主任和主管部門組長二人同意方可執行。

試劑管理制度 篇13

1、目的

使化驗室專用化學藥品的質量和內部管理處於受控狀態,滿足和保證檢測質量的需要。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化驗室在實驗過程中化學藥品的`使用及藥品庫房的管理。

3、職責

3。1化驗室相關人員負責對購回化學藥品驗收。

3。2庫房管理人員負責對藥品進行安全管理。

4、工作程式

4。1根據分析專案的需要,選擇購買適量的化學試劑。

4。2根據各種化學試劑的物理、化學性質分別妥善保管。

4。3對所有化學試劑,實行專人保管,使用時必須如實登記。

4。4劇毒試劑嚴格管理,控制用量,根據分析專案的需用量定量發給。

4。5任何品種化學試劑除工作需要外,未經批准嚴禁帶出化驗室。

5、相關檔案

6、相關記錄

化學藥品使用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