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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戶籍遷入廣東考生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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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從外省遷入廣東省的考生可以在廣東大學聯考嗎?報名條件是什麼?以下是小編整理了關於20xx外省戶籍遷入廣東考生大學聯考報名條件,希望你喜歡。

外省戶籍遷入廣東考生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1)應屆畢業生

①具有廣東省高中階段學校連續3年學籍(時間計算到大學聯考當年8月31日,下同)並實際就讀的。

②若具有廣東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不滿3年,但符合以下兩種情況之一的:

(A)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為廣東戶籍的,考生原則上須具有廣東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並實際就讀;20xx年起,考生須於高三年級開學前(時間統一截至當年8月31日)將戶籍遷入廣東省,且高三年級開學前考生已具有廣東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並連續實際就讀(即考生取得廣東省戶籍和學籍就讀至少滿1年)。

(B)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均非廣東戶籍的,考生須於高二年級開學前(時間統一截至當年8月31日)將戶籍遷入廣東省, 且高二年級開學前考生已具有廣東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並連續實際就讀(即考生取得廣東省戶籍和學籍就讀至少滿2年)。

(2)往屆畢業生(含同等學力人員)

①持廣東省高中階段學校畢業證書的。

②持外省高中階段學校畢業證書,戶籍遷入廣東省滿18個月(時間計算到大學聯考當年8月31日),且大學聯考報名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滿1年的。

③同等學力人員,戶籍遷入廣東省滿18個月(時間計算到大學聯考當年8月31日),大學聯考報名時國中學校畢業(含結業)滿4年的。

附廣東大學聯考報名條件:

(一)下列人員可以在廣東省報名普通大學聯考

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中階段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力,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的同時,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廣東省戶籍,且出生後首次申報戶口登記在廣東(即身份證號碼的前兩位為44)。

2、父或母人才優粵卡持有人或高層次引進人才

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下同)屬於符合《廣東省人才優粵卡實施辦法(試行)》(粵府〔20xx〕96號)規定的人才優粵卡持有人,或是經省或地級市人民政府認定的符合《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吸引培養高層次人才的意見》(粵發〔20xx〕15號)規定的高層次引進人才。《廣東省引進人才實行〈廣東省居住證〉暫行辦法》(粵府〔20xx〕81號) 自20xx年12月1日起已依法廢止,不再適用。

3、父母一方屬於駐粵部隊現役軍人,報考人員須具有廣東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並實際就讀。

4、戶籍從外省遷入廣東省的考生,且符合以下要求:

(1)應屆畢業生

①具有廣東省高中階段學校連續3年學籍(時間計算到大學聯考當年8月31日,下同)並實際就讀的。

②若具有廣東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不滿3年,但符合以下兩種情況之一的:

(A)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監護人)為廣東戶籍的,考生原則上須具有廣東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並實際就讀;20xx年起,考生須於高三年級開學前(時間統一截至當年8月31日)將戶籍遷入廣東省,且高三年級開學前考生已具有廣東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並連續實際就讀(即考生取得廣東省戶籍和學籍就讀至少滿1年)。

(B)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均非廣東戶籍的,考生須於高二年級開學前(時間統一截至當年8月31日)將戶籍遷入廣東省, 且高二年級開學前考生已具有廣東省高中階段學校學籍並連續實際就讀(即考生取得廣東省戶籍和學籍就讀至少滿2年)。

(2)往屆畢業生(含同等學力人員)

①持廣東省高中階段學校畢業證書的。

②持外省高中階段學校畢業證書,戶籍遷入廣東省滿18個月(時間計算到大學聯考當年8月31日),且大學聯考報名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滿1年的。

③同等學力人員,戶籍遷入廣東省滿18個月(時間計算到大學聯考當年8月31日),大學聯考報名時國中學校畢業(含結業)滿4年的。

5、符合《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於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後在廣東省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粵府辦〔20xx〕137號)報考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6、持有香港或澳門居民身份證,同時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並在廣東省高中階段學校實際就讀的香港、澳門學生

7、持有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同時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並在廣東省高中階段學校實際就讀的臺灣省籍學生。

8、在廣東省定居,並在廣東省高中階段學校實際就讀,且持公安機關簽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的外國僑民。

9、在廣東省內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就讀的畢業生,可以在廣東省報名參加普通大學聯考,但不在廣東省大學聯考錄取。

10、在廣東省就讀,符合《廣東省教育廳關於做好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應屆畢業生升入高職院校有關工作的通知》規定的內地西藏新疆中職班應屆畢業生,可以報名參加“3+專業技能課程證書”考試。

11、在廣東省就讀,符合高校(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東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少年班和(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數學英才班等報考資格的非高三畢業班學生,可根據招生院校提供的資格考生名單報考,考生如需參加文化課統一考試,考試成績只能作為報考高校少年班或數學英才班等的錄取依據,不能作為當年廣東省普通高校招生其他院校錄取的依據。

12、其他符合教育部報考規定的。

(二)下列人員不得在廣東省大學聯考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中階段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

3、在高中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班學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廣東省普通大學聯考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

(三)其他事項

1、駐粵部隊現役軍人身份由省軍區統一核准確認。

2、本文所稱的高中階段學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技師學院)。

3、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工作依照《廣東省教育廳關於規範普通高中同等學力認定工作的通知》(粵教基函〔20xx〕129號)執行。

4、具有廣東省戶籍的應、往屆畢業生,如戶籍、學籍(或學歷)條件未達到上述廣東省大學聯考報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普通大學聯考,但只能參加高職院校(專科)批次錄取,不能參加本科批次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