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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從前慢的短篇小說集推薦:《溫莎墓園日記》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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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莎墓園日記》木心

關於從前慢的短篇小說集推薦:《溫莎墓園日記》木心

怎麼介紹木心呢?

那個曾經寫出從前慢的人。

生於風光養人的杭州,家境優渥,不久去十里洋場的上海進修(這一點與書裡一章《彼岸的克里斯多夫》相印證),隨後去紐約定居。期間他教授了不少的課,被陳丹青記下,以《文學回憶錄》的方式記了下來。返國後遭文革迫害,斷了三指。(這一點與書裡的《芳芳NO.4》相印證。)20xx年與世長辭。

這本短篇小說集並非他的自傳。

他本人也在自序中澄清,““分身”“化身”似乎是我的一種慾望,與“自戀”成為相反的趨極。明知不宜做演員,我便以寫小說來滿足“分身欲”“化身欲”、“我偏愛以“第一人稱”營造小說(也通用於散文和詩),就在乎對待那些“我”,能全然由我做主。”

從這本書的字裡行間中,我可以清晰的看見他的挑剔。說不上好也說不上壞。天性就存在的冷淡加上高度的審美力讓他挑剔。援引幾例:

所以特別要用心於全身款式,今天的黃調子,不錯,可惜頭髮的褐色太深,她也不笨,就此籠一層紗網,以全其飄逸——她對別人諒來也善熨恤,上了歲數的女人常以此取勝,以此彌補天然的青春魅力的淺涸。

女生樸素極了,不一定是窮,是不會打扮,又想要點什麼花招吸引人,就弄成個放浪不拘,衣裙零亂首如飛蓬,在白堤的萬千柳絲中揚長而過,本地人稱她們為“藝專的瘋婆兒”。

似乎藝專的學生好多是這樣走路的,兩腳作外八字,雙腿不靠緊,臀部就左右擺動——他何以不發覺這種步姿的傖俗?

對他說明?我沒有這份勇氣,交淺言深還深不到這個層次——已經太深了,深在那封留置於他枕上的信中……

“席德進,我忘了東西,你在這裡等一等,我回去拿。”小包卸在他腳邊,跑步。

揭被抽出那信,對摺,塞進後褲袋,以更快的速度奔回。

“找到了?”

“找到了。”

平心而論,芳芳也不漂亮,也過分清癯,不知修飾,只是眉眼秀潤——未免自視過高。

“奇遇”還有,來的不是信,是一陣風——參觀了倫敦塔後,心情沉重,我一直步行在泰晤士河邊,大風過處,行人衣發翻飄,我腦中閃出個冰冷的怪念頭:

——如果我死於“浩劫”,被殺或自殺,身敗名裂,芳芳回來時,家裡人作為舊了的新聞告訴她——我的判斷是:

她面上裝出“與己無關”,再裝出“惋惜感嘆”,然後回覆“與己無關”。

她心理暗暗忖量:“幸虧我當時走了,幸虧從此不回頭,不然我一定要受株連,即使不死,也不堪設想——我是聰明的,我對了,當時的做法完全對了——好險!”這個怪念頭一直跟著我。

“你沒有找到認為值得為之慷慨的人,你便自重自衛,有時自重自衛得過了分,別人就說是自私,而你對那種人就更看不起,他們就更覺得你傲慢吝嗇。”

這份“挑剔刻薄”也讓他的對於事物看待的更為玲瓏剔透。援引幾例:

在愛情上,以為憑一顆心就可以無往而不利,那完全錯!形象的吸引力,慘酷得使人要搶天呼地而只得默默無言。由德行,由哀訴,總之由非愛情的一切來使人給予憐憫、尊敬,進而將憐憫尊敬擠壓成為愛,這樣的酒醉不了自己醉不了人,這樣的酒酸而發苦,只能推開。也會落入推又推不開喝又喝不下的困境。因此,不是指有目共睹,不是指稀世之珍,而說,我愛的必是個有魅力的人。醜得可愛便是美,情侶無非是別具慧眼別具心腸的一對。甚至還覺得“別人看不見,只有我看得見”,驕傲而穩定,還有什麼更幸福。

我們的青年期,時代充滿謬誤,我們自身充滿謬誤。所謂“純藝術”,純到了對社會對生活只用哲學的角度歷史的角度來接觸,熱衷理論、忽略經驗(經驗也還沒有來,正在來……)註定要從自我架空的狀況中摔落。當年藝專美專的幾許驕子,都是西方浪漫主義迴光返照中的蜉蝣。浪漫主義狂飈運動早已過去,東方卻還憑藉遲遲射來的餘輝,蜉蝣們上下其舞。

離別,走的那個因為忙於應付新遭遇,接納新印象,不及多想,而送別的那個,仍在原地,明顯感到少一個人了,所以處處觸發冷寂的酸楚——我經識了無數次“送別”後才認為送別者更淒涼。

當然這份“挑剔刻薄”也讓他的文字顯得玲瓏剔透。援引幾例:

三十多歲,是受騙的年齡,自以為不像少女那樣容易上當了,又心虛得認為別人已是不要她上當了。.

丁琰確是因為明悉了芳芳的全然無情而病了,病起之日,對我說:

“一場夢,不怨也不恨,上了想像力的當。”

我信任“一見鍾情”,一見而不鍾,天天見也不會鍾。

她站過的那一小塊地面特別寂寞。

我愛你,我是你的,後天,晚六點正,我想我不必按門鈴。”

……

是六點正,是她,是不必按門鈴。

我沒有得到什麼。她沒有失去什麼。她沒有得到什麼。我沒有失去什麼,最恰當的比喻是:夢中撿了一隻指環,夢中丟了一隻指環。

唯獨我們身逢的時代是不可能有一個旁觀者的。我們又正處於那種尷尬的年齡,所有的伎倆是假裝“老練”,對任何人都矜持不懈,結果便是無救地“稚拙”。一是生性倨傲,耿介而容易鍾情。二是童年和少年的憂傷並不能算作現世生活的閱歷,對整個世界還懵懵懂懂。三是邁步入世,一腳踩在中國近代史的最拗攪的章節上。當時精明強幹的中年知識分子,飽經風霜足智多謀的老年知識分子,尚且恓恓惶惶,慌於抉擇人生道路,何況我輩毛羽未全的藝術小信徒。

他冷眼旁觀宇宙與人世,世間的灰暗不可避免被捕捉放大。援引幾例:

世上常有此類由言語和表情而引起的一剎那光和熱,過後又是常規的陰冷,暮靄沉沉。

這是老戲,戀愛而成夫妻,實際生活使人的本性暴露無遺,兩塊毛石頭摩擦到稜角全消,然後平平庸庸過日子,白頭偕老者無非是這齣戲。

我漸漸發現《紅樓夢》之所以偉大,除了已為人評說的多重價值之外,還有一層妙諦,那就是,凡有一二百人日常相處的團體,裡面就有紅樓夢式的結構。我們這個小研究所,成員一百有餘兩百不足,表面上平安昌盛,骨子裡分崩離析,不是冤家不聚頭,人人眼中有一大把釘,這種看不清摸不到邊際、惶惶不可終日的狀況,一直生化不已。於是個個都是腳色,天天在演戲,損人利己,不利己亦損人,因為利己的快樂不是時時可得,那麼損人的快樂是時時可以得來全不費工夫的。

那許多有錢而無知的人們,把人的誕生、結婚、死亡,都弄成一個個花團錦簇的夢。當我在漸知人事的漫長過程中,旁觀這些“生”、“婚”、“死”的奢侈造作,即使一時說不明白,心裡卻日益清楚這不是幸樂、慰藉,乃是徒然枉然的鋪陳。

這些字句裡的摘錄直愣愣拎出來可能顯得無序而削減了美感。但是放在文章中,絕對是搖曳生姿的一筆。就像木心先生曾經在《文學回憶錄》中提過:《紅樓夢》中的詩,如水草。取出水,即不好。放在水中,好看。我化用一下大概是:這些字句雖然美,但無頭無尾,但放文中,就美的有情可原且更富活力了。

另外,由於沒帶原書,導致有更多的漂亮的詞句存在我印象裡卻沒有在網上找到。也算是一個不足與遺憾。但看這本書絕對不會是遺憾。

(個人強推:《溫莎墓園日記》、《芳芳NO.4》、《彼岸的克里斯多夫》、《美國喜劇》)

本文作者:YU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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