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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安全責任書(精選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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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安全責任書 篇1

駕駛員安全責任書

小孩安全責任書(精選18篇)

為保證車輛的安全使用,確保正常的安全營運和人身安全,車輛駕駛人員(含兼職駕駛員和自行駕車的專車使用人)與公司簽訂本安全責任書,並承諾按本責任書的內容貫徹執行,臨時和兼職駕駛人員同樣適用本責任書。

一、遵紀守法

駕駛人員應遵守交通法規,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本著對車輛負責,對行人安全負責,對公司財產負責,對道路安全及暢通負責,對集體榮譽負責的態度,時刻保持強烈的安全意識,時時處處注意安全。

二、認真學習

認真學習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知識,努力提高駕駛職業道德和職業技能,切實增強安全意識。平時做到認真學習,閱讀交通安全報刊,學習有關交通法規,注意在交通事故事例中吸取教訓,引以為戒,確保自身安全行車。

三、車輛管理

加強車輛的維護、保養,堅持例保及定期綜合檢測制度。主動配合公司建立健全車輛技術檔案,定期檢測,強制維護。嚴格執行維修卡記錄制度,按規定間隔里程進行保養維修作業。車輛收車後,負責做好檢查移交工作,用車前對維修過的部分作特別檢查。按期進行季檢、年檢和節前車輛檢查。

強化車輛安全保險和各種證件有效的管理,及時辦理交通管理方面的各種審驗手續。

遵守公司車輛管理制度。愛護車輛,經常保養,保證車體內外清潔。

汽車修理,必須經公司同意到指定修理廠進行修理。

四、行車安全

駕駛人員按規定對所駕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認真做好出車前,行車途中、收車後的自檢自查,特別是制動、轉向、傳動系統及燈光訊號裝置檢查。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酒後開車、嚴禁疲勞開車、嚴禁私自出車、嚴禁開帶病車、嚴禁開賭氣車、嚴禁擅自將車交給他人駕駛、嚴禁將車交非駕駛人員駕駛、嚴禁開與證不符的車輛。隨時注意車輛附屬設施和行車物品的穩固,防止發生意外事故。在駕駛過程中要禮讓三先,謹慎駕駛,長途行車,晚間行車,山路行車注意安全。

五、交通事故

如出了交通事故,絕不逃離現場,迅速向當地交警報集,保護現場,積極配合處理。並向公司及保險公司報案。

六、事故責任處理

因違反交通安全管理規定和交通安全法規而造成交通事故的,違反政府交通管理部門或單位車輛管理規定造成經濟損失的,按以下規定處理。

1、未經公司有關領導同意因私出私車發生的安全事故(包括違章),造成的經濟損失或車輛損失以及交通違法責任由借車人全部承擔。

2,因駕駛人員違反交通安全管理規定發生的交通事故,經保險公司認定系駕駛人員責任不予賠付的損失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3、因公司正常出車發生的交通事故(非駕駛員負全責),除交通IC卡扣點由駕駛人員負責外,造成經濟損失的,除保險公司賠償外,其餘損失賠償部分由公司承擔,但公司有權根據責任認定情況追究駕駛人員的責任。

4、因駕駛人員違反規定發生的交通違章,交通IC卡扣點和繳納罰款等責任均由駕駛人員承擔。

5、違章處罰必須在接到通知10日內處理,否則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責任由違章駕駛人員負責。

七、罰則

1、駕駛人員未經公司批准擅自將車輛借予他人使用,予以處罰500元,累計2次以上公司有權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

2、駕駛人員未經公司批准公車私用累計達2次以上,公司有權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

3、駕駛人員酒後駕車被公安處罰或追究刑事責任,公司有權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合同。

4,駕駛人員違反本安全責任書,造成重大交通事故(致人傷殘或事故損失金額達5000)元以上的),公司有權解除與其簽訂的勞動臺同。

八,本責任書一式貳份,雙方各保留一份,一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互即生效。

公司(蓋章): 駕駛人員(簽字):

年 月 日

小孩安全責任書 篇2

為使崗位責任人明確崗位職責,有序、協調地履行崗位職責,特制定本崗位責任書。崗位責任人要自覺遵守本崗位管理制度,工作中的主要事項應如實記錄。公司每年對崗位責任人履行職責情況作為工資及職稱的考核依據。本責任書應妥善保管,防止遺失,如有遺失要及時向所在部門報失,辦理補領手續。

工作崗位:車間物資管理員

工作地點:公司廠房

上級主管部門:車間主任、物資部經理

工作內容:負責全車間物資材料的收發和保管工作,並看守好廠房及對廠房的固定資產負責。

職責及要求:

一、倉庫管理工作要求

1、認真學習倉儲管理業務知識,嚴格執行公司規定的管理制度。

2、保持倉庫整潔、衛生,對所管物資要求擺放整齊,按種類定位擺放,分貨位儲存,堆垛合理,便於收發和盤點。

3、加強倉庫的安全保管,保證倉庫物資儲存使用價值,不發生火災、失竊、損壞、黴變、鼠害等人為損耗,物資損耗不超過規定標準。

4、易燃、易爆、腐蝕物品分開堆放,不嚴格看管和隨時檢查,發生爆炸、起火、洩漏汙染,除負損失外,每次罰500元,與分管領導並互相關的法律責任。

5、根據物資驗收入庫的有關規定,負責按物資的品種、型號、規格、性質、數量、品牌,做好物資入庫工作,準確無誤。

6、負責物資發放工作,認真稽核發料單,及時準確發放,保證生產需要。

7、及時登記帳卡,經常盤物對帳,做到帳、卡、物、據四相符。

8、賬物不符、物資短少、保管不善損壞,無正當理由,除全額賠償外,每次罰款20xx00元。監守自盜,內外勾結盜賣公司物資,罰盜賣總額的十倍以上,情節嚴重的,追究刑事責任。與領料員或他人相互勾結,少領多報、虛報冒領,視為監守自盜,同樣按本條規定處理。

9、做好廢舊材料的回收工作,堅持工具以舊換新制度和丟失賠償制度,嚴格執行物品領用制度和手續。

10、上班時必須講究個人衛生及形象,若不講衛生,長時間不清潔住所環境,給本公司形象造成影響的,給以罰款50元/次。

11、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不請假影響正常工作、打瞌睡、脫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發現每次罰款50-100元。

二、物資入庫、發放制度

1、對入庫物資的品種、數量、規格等進行驗收,由入庫人員與倉庫保管員一起進行驗收,經雙方驗收合格後簽字,保管員方可將物資入庫。

2、驗收應及時準確,小批量零星物資當日驗收入庫,批量較大、品種規格複雜的二日驗收完成;對於驗收中發現數量規格與送貨單不符合的,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彙報。

3、對於未入庫即送達工地的物資(未經中轉,實行直供現場時),應由入庫人與保管人員辦理入庫手續,並補領料單沖帳,24小時內將領料單送達倉庫保管員;

4、對於領料單上有的,而實際卻未收到的物資,應及時向領導彙報,並不予此類物資辦入庫手續;

5、嚴格憑領料單發放物資,見票發貨,領料單註明用途。若生產急需而公司領導又不在的情況,領料人應向公司領導彙報,由公司領導電話通知倉庫保管員發料,領料人必須於24小時內向公司領導開出領料單送達倉庫保管員。

6、二聯領料單,領料人保留第一聯(白),第二聯(綠)交倉庫保管員。

7、如果不按以上規定辦理物資物資入庫、出庫手續,發現每次罰款50元。

三、定期盤點制度

1、保管人員每天對收發物資認真複核收發單據,及時核對貨卡,發現問題及時調整,確保帳、卡、物相符。

2、每月二十五日定期盤點,對所管物資進行全面盤查。重點做好以下檢查:

(1)要清查對照實際庫存量和帳卡物是否相符;

(2)檢查有無鏽蝕、黴變、損壞等情況;

(3)檢查有無超期保管和長期不用的物資;

(4)檢查保管、保養是否合理,庫內有無雜物、積水、油汙等,檢查庫房備品、工具是否完好;

(5)檢查庫內消防設施、防盜工作是否符合要求。

3、每月盤點後,按時做出收、發、存報表,並次月2日前上報公司,如未按規定上交報表的,每次處罰100元。

4、每年十二月進行全年盤庫,除做好上述五條檢查外,還要做好以下檢查工作:

(1)做好盤點總結,認真分析全年物資收發存狀況,掌握物流動態;

(2)及時做好報損、報廢管理,報廢物資做好專庫存放;

(3)製作全年物資收、發、存動態圖。

5、在月、年盤點後,及時向公司上報物流情況,配合有關人員做好定額補充。

安全終端管理責任人: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小孩安全責任書 篇3

為了加強學校人身財產安全保衛工作,全體教職工的安全意識,明確安全責任,推進依法治校。現學校與食堂商店工作人員簽定如下責任狀。

1、全權負責食堂商店的安全工作。

2、食堂商店人員因有下列行為而導致學生傷亡集體財產損失的由食堂商店工作人員承擔全部責任。

(1)出售偽劣食品引起師生食物中毒

(2)因防蚊、防蠅、防鼠設施不全而造成師生生食中毒

(3)操作不當或食物過期傳染引起師生傳染

(4)食堂商店人員自身有傳染病引起師生傳染

(5)用電、火方法不當

(6)向學生出售煙、酒

(7)其它危險行為。

(8)對所管範圍內學生存在的安全隱患不教育、不報告、不處置造成的事故,

3、食堂工作人員對師生服務要熱情、禮貌、不得與師生髮生爭執、亂罵。

校長簽字:

責任人簽字:

20__年2月

小孩安全責任書 篇4

為切實加強學生、幼兒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明確責任,確保學生、幼兒人身安全,構建安全文明學校(幼兒園),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檔案精神,特制定《學生、幼兒安全責任書》。

一、家長(監護人)的安全監管職責

1、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

2、督促子女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幼兒園)各項規章制度,尊重和服從學校(幼兒園)管理、杜絕子女進入歌舞廳、錄影廳、遊戲廳和網咖等不適宜未成年人活動的場所,發現情況應及時批評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3、根據學校(幼兒園)作息時間表,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幼兒園)作息制度,及時掌握子女上學、放學(入、離園)時間以外的行為動態,做到知道去向,知道同伴,知道活動內容、知道回家的時間;幼兒園的幼兒,監護人要依照園內的作息時間表憑接送卡接送,並負責路途的安全問題;不得擅自提早送幼兒入園,如不能按時接孩子應及時與本班老師聯絡,不得隨意委託他人代接;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為及活動去向,如發現子女有異常行為應立即予以詢問、調查、制止,並及時與班主任取得聯絡,共同做好隱患消除工作。

5、經常對子女進行集體活動、交通、飲食、用電、防火、防毒、防溺水、防暴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不讓子女乘坐“三無”車輛和不合格車輛,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6、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易傷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學生、幼兒在幼兒園的孩子家長應給幼兒穿著、攜帶無安全隱患的衣服、物品;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幼兒園)、公安機關取得聯絡;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應向班主任呈交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離校。對在外租房或寄宿在親朋家中的子女,家長(監護人)要加強管理;

9、家長(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幼兒園)、老師經常聯絡,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10、定期帶子女去醫院體檢,發現有特殊疾病及時告知學校(幼兒園)、幼兒園;

11、對年幼的子女、上學和放學途中交通安全情況比較複雜的子女,以及遇到暴雨、洪水等有險情的自然氣候時,家長(監護人)應負責接送。

二、學生、幼兒的安全規範

1、自覺接受學校(幼兒園)的法制紀律和安全教育,保證遵守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紀律和安全制度,服從學校(幼兒園)管理;

2、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有事有病先請假,若有特殊情況,還需家長提前向班主任老師說明;

3、切實做到不翻躍圍牆、門窗、校(園)門和各類護欄,不追逐嬉鬧,不騎在樓梯欄杆上下滑,上下樓不得擁擠和推搡等;

4、上體育課、實驗課和活動課時,要聽從老師指導,嚴格遵守操作規章和有關規定,切實按照老師要求去做;

5、注意交通安全,預防交通事故發生,禁止駕駛摩托車、電單車上學,嚴禁自行車載人,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特別注意橫穿馬路的安全;

6、注意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不在流動攤點購買食品,不買劣質、變質及不符合衛生標準的各類食品及飲用品;

7、注意勞動安全,參加各類及打掃衛生時,要嚴格按照老師要求去做,聽從老師指導,在有危險的地方勞動,要採取嚴格的保護措施;

8、參加校外的社會實踐活動,應按照學校(幼兒園)規定的時間、地點、路線參加活動,聽從外出帶隊老師和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各級領導的安排,以上活動要注意防跌、防滑,參觀文物古蹟要注意不能觸控,不亂刻亂畫;

9、不得攜帶、窩藏管制刀具、棍棒、氣槍、紅外線手電筒等器具進入學校(幼兒園),不得玩各種危險性的玩具。

10、不私自外出游泳,不到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危險地段、橋樑等有危險的地方遊玩和逗留,不玩易然易爆物品;

11、放學後、節假日等學校(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不經過老師同意,不得自行滯留學校(幼兒園)或自行到學校(幼兒園);

12、嚴格遵守學校(幼兒園)的用電制度,不私自亂接線路,不亂動各類電器,遇雷雨天時要採取防護措施,防雷電擊傷;

13、學會自救和互救,發現同學出現安全事故,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施救,並及時向學校(幼兒園)或家長報告,最大限度減少損失;

14、不得隨意將校外人員帶入學校(幼兒園)內,更不能在學校(幼兒園)內搞其他破壞活動或影響學校(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不經家長(監護人)同意,不得去他人家住宿,也不得帶人到自己家中住宿;

15、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學校(幼兒園)其他各項管理規定。

三、學生、幼兒傷害事件學校(幼兒園)的無責範圍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的學生、幼兒傷害事件,學校(幼兒園)已履行了相應職責,行為並無不當的,不承擔法律和事故責任(參照《學生、幼兒傷害事故處理辦法》):

1、地震、雷擊、颱風、洪水等不可抗的自然因素造成的; 2、來自學校(幼兒園)外部的突發性、偶發性侵害造成的;

3、學校(幼兒園)教師依照法律法規及相關規章制度,對學生、幼兒進行教育管理,行為並無不當的;

4、學生、幼兒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異常心理狀態、學校(幼兒園)不知道,或者難於知道,家長也未告知的;

5、學生、幼兒自殺、自傷的;

6、在對抗性或者具有風險性的體育競賽活動中發生意外傷害的;

7、在學生、幼兒自行上學、放學、返校、離校途中發生的,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監護人擅自將幼兒送進幼兒園發生的;

8、中國小生、幼兒自行外出或者擅自離校(園)期間發生的;幼兒園將幼兒交給監護人後在園內園外發生的;

9、在放學(家長接走幼兒離園)後、節假日或者寒暑假等學校(幼兒園)工作時間以外,學生、幼兒自行滯留學校(幼兒園)或者自行到校(園)發生的;

10、在學校(幼兒園)放假期間或在家中發生的;

11、因學生、幼兒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違反社會公共行為準則、學校(幼兒園)的規章制度或者紀律,實施按其年齡和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者可能危及他人行為的;

12、學生、幼兒行為具有危險性,學校(幼兒園)教師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幼兒不聽勸阻、拒不改正;

13、學生、幼兒或家長違反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安全管理規定,在校(園)外購買食品、飲料等食用後發生的;

14、學生、幼兒突發疾病,學校(幼兒園)已及時採取救護措施的; 15、其他在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管理職責範圍外和意外因素造成的;

16、因學校(幼兒園)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或者因學生、幼兒、教師及其他個人故意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造成學生、幼兒人身損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幼兒園)、幼兒園和家長(監護人)各執一份。在各個學段起始報名入學時,由學生、幼兒家長(監護人)同學校(幼兒園)、幼兒園簽訂生效。請家長(監護人)務必認真閱讀,履行好自己的職責,並同學校(幼兒園)一道,共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

家長(監護人)簽字:

學校(幼兒園)(蓋章)

班級教師簽字:  年  月  日

小孩安全責任書 篇5

甲方:

乙方: 年級學生家長:

《教育法》、《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教育學生是學校、家庭、社會共同的義不容辭的責任。”學校、家庭和社會均應為青少年學生的成長和發展提供安全、和諧、健康的教育環境。為了能夠將法律法規中明文規定的安全教育落到實處,根據以上法律條款和教育部頒發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在廣泛徵求社會各界和學生家長等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本著既充分尊重家校雙方對學生教育的意願,又應明確家校雙方對學生安全教育方面各應承擔責任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甲乙方應履行的安全教育職責達成如下協議:

1、 甲方責任:

(一)甲方有依照《教育法》、《義務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對違反安全教育等相關制度的行為學生有批評、處分的權利。

(二)甲方應利用每天跟班、每週一升旗集會、週會等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使學生掌握一定的自護、自救和安全防範等基本知識。

(三)甲方應通過定期檢查的方式,協助學校排查在建築物、教學器材、教學場地等硬體設施方面存在的安全隱患,確保每一個學生在校園學習活動的安全。

(四)甲方要求每一個教職員工應規範執教行為,不採用簡單粗暴的方式處罰學生。

(五)甲方對發生在校園內侵害學生人身安全的事件有制止和優先調處的義務和權利。

(六)甲方應經常性地對學生進行《中國小生守則》、《中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相關法律法規的教育,使班級學生、班級間學生文明、友好、和諧相處,做到不欺辱、歧視同學,尤其嚴防校園暴力事件的發生。

(七)甲方享有優先處理學生安全事件的權利和負有出現突發事件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彙報、家長告知的義務,傷害事件中負有送受害學生到附近醫院、診所救治的義務,但一切費用均由侵害學生家長或乙方承擔。

(八)甲方應教育學生在校內外不食用過期、變質、未經清洗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飲品。

(九)甲方班級所有任課教師有在緊急危險情況下疏散,保護學生逃離現場的義務。

(十)甲方要求學生在校學習或活動期間不準擅自出校門或離校,否則,出現事故責任由學生個人和家長自負。

二、乙方責任:

(一)乙方也應自覺履行《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賦予的教育子女的職責,做到不將自己應負的責任推卸給學校或他人。

(二)乙方應利用子女在家時間,耐心細緻地對子女進行防騙、防盜、防火、防毒、防邪、防溺、防賭、防震、防暴、防侵害、防煤氣、防交通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同時應教育子女不和同學打架、吵嘴,不在校外吸菸、飲酒、上網、不帶管制刀具。

(三)乙方應積極、主動配合甲方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配合甲方做好安全事件的處理工作,做到不躲避、不無理取鬧、不干擾學校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秩序,否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根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學校放學、放假後發生的安全事故、責任自負。”和“學生不聽學校告誡自行離校發生的安全事故由學生自行承擔後果”、“學生在放學、放假後自行到校發生的安全事故,後果自負。”和“違犯學校紀律而引發的安全事故後果自負”的相關規定,乙方應教育子女防止以上現象的發生。

(五)乙方有協助甲方處理與自己有關聯事件的義務和承擔由此而發生的費用的責任。

(六)乙方子女在校園圍紀攀樹、登高、動觸電路等行為造成自傷的,乙方承擔全部醫藥費;給同學造成傷害的,應主動和被傷害學生家長聯絡,取得對方諒解,使事件能夠平穩解決,並承擔所有費用。

(七)乙方因縱容子女在校園內外給其他同學造成傷害的,承擔全部責任。

(八)乙方子女在校園內外因飲酒、游泳、洗澡、留宿他家、上網等監管不利而引發安全事件的,責任全部自負。

(九)乙方子女在校受到傷害,乙方不得衝撞、毆打、侮辱師生、更不能無理取鬧、影響學校正常教學工作,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甲方有權利制止並報告公安司法機關介入處理。

(十)乙方因不按時接送年齡過小的幼、少兒,在上、放學中途發生安全事故者,後果自負。

(十一)在沙塵暴、暴風雨等特殊天氣或事件中,學校通過村組、電話告知學生家長前來接學生回家而乙方未履行義務者,由此引發安全事故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十二)按照有關規定,學生因上、放學途中,曠課、逃學發生的安全事故,而甲方行為並無不當,責任由乙方及其子女自負;發生打架傷害事件,由雙方家長自行解決,或訴諸司法機關處理。

(十三)學生在校內外食毒或自殺、自傷或因乙方教育方式不當,致使學生自傷、出走,甲方行為並無不當,責任由乙方負責。

三、爭議及事件調處

(一)甲方及其上級機關有優先處理師生、學生間發生的安全事件的權利。

(二)安全爭議或安全事件應先由雙方進行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由學校出面解決;乙方不服學校處理結果者可上拆至當地公安機關、司法機關進行調處。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班級、學校、家長各執一份。

五、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學生在該校完成學業或中途離校止。

甲方:

乙方:

小孩安全責任書 篇6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提高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達到人人講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保證安全、人人以強烈的責任心和高度的責任感做好安全生產工作之目的,維護員工的合法權益和保證企業機械裝置等財產安全,圓滿完成各項生產任務,特簽定安全生產責任書。

一、認真學習並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杜絕一切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行為。

二、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正確使用和愛護勞動保護用品及其它安全設施。

三、認真開展崗位自查、自糾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四、對所使用的工具、器具、裝置等要維護好,保證安全可靠並做到正確使用,保持作業現場的整潔和作業的方便。

五、工作過程中相互配合,相互提醒,發現安全問題及時處理、彙報,把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

六、積極參加各項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活動,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建議,發現違章行為立即勸阻和制止,發現不安全隱患要及時上報領導進行處理。

七、對於玩忽職守,工作不負責任造成一定後果的人員,公司將根據情節輕重嚴肅處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八、發生事故要儘可能保護好現場,立即報告車間主任,並如實介紹事故情況,不得私自處理。

車間負責人: 安全責任人:

小孩安全責任書 篇7

甲方:

乙方:

為了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加強小水電站安全生產管理,防止發生安全事故,保護人員和財產安全,根據國家、省、市、縣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規定,甲乙雙方特簽訂此《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

一、 責任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乙方安全生產事故控制目標:

1、認真學習並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規定,嚴格執行水電站各項規章制度,切實履行崗位職責,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2、嚴格執行水工建築物、機電裝置、金屬結構等執行規程、操作規程和檢修規程,熟悉、掌握設施裝置特點,增強防範意識和事故預見性,提高自我保護意識,自覺落實安全防護措施,不違章作業,並及時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3、認真做好水工建築物、機電裝置、金屬結果的巡查工作,做好設施裝置安全工器具的維護管理,對於發現的安全隱患和問題及時採取各項保安維修措施並向上級彙報。

4、及時清除大壩、明渠、前池、管道等區域草木,保持外觀清潔;及時清理垃圾、淤積、保證發電水流通暢;定期除錯、維護啟閉設施,確保使用可靠。

5、發電執行人員必須接受技術培訓,並取得省水利廳幾點執行工合格證,持證上崗。

6、電氣一次、二次裝置、生產用電的電氣裝置能正常、可靠、無故障執行,控制、操作、保護系統太達到規定技術要求,機組執行無異響,電池裝置要定期保養、檢修、做好裝置主人管理工作。

7、做好各項執行管理臺賬記錄,清楚填寫,並妥善儲存。

8、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兩票合格率100%,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

9、做好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0、保持裝置、廠房廠區環境清潔。

11、認真學習業務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操作技能和執行水平,全面提高自身素質,積極參加電站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水庫大壩安全養護

雨季正常發電執行,旱季保證水工建築物部分的保養(包括渠道、攔汙柵、淤泥清除;水庫大壩、壓力池、引水渠沿線、隧道出口有無明顯漏水;隧道進水口觀測設施、啟閉電源、引水系統是否正常執行;電網聯網裝置是否接通、變壓器是否有漏油現象),如有發現及時加固維修並上報給甲方。

四、發電量上報

1、每月25日必須保證發電站聯網裝置暢通,便於電力主管部門查抄當月發電量。

2、每月25日向甲方上報當月發電量度數。便於甲方同電力主管部門核對。

五、乙方宣告

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目標責任制度並願意遵守以上各項事宜;甲方有權去檢視乙方的工作;如果乙方未能按甲方所要求的完成責任目標,第一次下令整改,如整改不到位扣除當月工資200-500元,情況嚴重者,甲方有權辭退乙方。

六、本安全生產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年 月 日

小孩安全責任書 篇8

安全工作重於泰山,為切實加強我校安全管理,有效地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使我校的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實處,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特制定我校班級安全工作管理目標責任條例,學校與班主任簽訂以下安全目標責任書。

一、工作目標

1.安全意識:認真學習貫徹《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國小日常行為規範》、《中國小生守則》等關於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師生高度重視安全工作,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建立安全文明班級。

2.班級管理: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無交通安全事故,學生無賭博、封建迷信和結幫等違紀、違法和犯罪現象,無學生逃學出走事件。

3.安全保障:無體罰、變相體罰、侮辱學生事件發生,教育管理規範。班級學生成績不排隊,學生課業負擔無過重現象,教育教學活動中無安全事故。

4.安全教育: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開展各種有針對性的主題班會,切實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救護能力。

二、具體要求

1.班主任對本班安全工作負責,要分析班級學生的行為和習慣,制定切實可行的班級德育工作計劃和安全規章制度。

2.重視安全教育,每學期定期研究安全工作,要經常在班內回顧總結安全上存在的問題,向學生提醒或提出明確要求。

3.學生參加學校開展的各類活動,班主任要親臨現場監督,確保學生活動規範、安全。

4.班級外出活動嚴格實行申請和備案制度,要建立詳細活動組織方案。

5.嚴禁組織班級學生參與商業性活動,未經教育局批准,不得參加任何單位和個人的演出、慶典、比賽等活動,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有安全隱患的一切活動。

6.要特別重視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學生不租乘無證無照車輛,學生上學和放學不在途中逗留,騎車、步行都要遵守交通規則。班主任要切實加強對班級學生乘車學生的教育和管理,同時,對放學路隊和騎車人員要經常檢查。

7.要經常利用班會對學生進行日常行為規範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飲食衛生、消防安全、危險物品生產、財產安全、安全預警、預防和應急自救等教育,做到有計劃、有內容、針對性強。

8.嚴格執行學生安全事故報告制度,做到及時、準確。妥善處理各類突發事件,重大事故事後寫出事故詳細報告。

9.放學後,班級用電器關閉,無滯留學生,關好門窗方可離校。

11.對本班級管轄區域內的班級財產和公用設施要經常檢查,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無法處理時要及時向學校報告。

三、考核與獎懲

1.將班級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列入文明班級、班主任工作考核的重要內容。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的班級,不得評為文明班級,並取消該班主任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對安全意識淡薄、玩忽職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行政、刑事責任。

2.對制度不嚴、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責任心不強、方法不當而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或逃學出走等違紀事件的,按上級教育部門的有關規定處理。

3.每學期對班主任安全工作目標組織考核,依據本責任書對班主任獎懲。

四、說明

該責任書籤定後長期有效,班主任卸任後自動失效,其職責由新班主任接替。

此責任書一式二份,學校、班主任各執一份。

小孩安全責任書 篇9

為加強地下室房間的安全管理,特制定《員工宿舍安全使用責任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地下室房間用於住宿使用,使用人為該宿舍安全管理責任人,負責房間內部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房間安全管理責任人必須遵守《員工宿舍管理制度》和相關管理規定,積極配合所屬管理處和相關管理人員的管理。對不服從管理的人員管理處有權直接對違規人員進行處罰並報人事行政部備案。

三、隨時對房間內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做好防火、防盜、防汛、防毒、防事故的安全工作。節約用電,嚴禁啟用明火、使用電磁爐、電飯煲、電熱棒等及功率大於500W的電器,不私接亂拉電源。

四、嚴禁外來人員在房間內逗留或留宿。

五、房間安全管理責任人要本著負責的態度,做好房間內部安全、衛生等方面的監督檢查管理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告之所屬管理處。

六、遵守國家及本市相關法律法規。

本責任書一式貳份,房間安全管理責任人、管理處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至辦理退房手續後止。

申請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小孩安全責任書 篇10

為了確保“流金歲月”福利院回憶錄活動志願者的校外安全,本次活動要求志願者必須按照益暖中華“流金歲月”團隊的安排,一定要嚴格要求自己,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1、我清楚獲知我必須是年滿十八週歲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此次活動一律謝絕未成年人、代替報名及有身體健康問題或有突發病史者。

2、一切行動聽指揮,志願者必須聽從小組長或活動負責人的安排;

3、參與人員選擇共同參與,屬於自願行為,雙方不存在強制性約束力。並且我明確知道此次活動不存在合同範疇的權利義務關係。

4、上下車有序,在車上時,不得把頭和手臂放到車窗以外,下車後不得亂跑;

5、活動過程中聽從指揮,不要單獨行動,遇到問題可與小組長或活動負責人聯絡,不擅自作決定;

6、外出注意安全,注意交通、注意飲食安全

7、一定要保管好隨身攜帶的錢和相機等貴重物品;

8、不得隨意損壞公共設施;

學生違反以上規定而造成的人身安全,財產損失以及其它事故,均由學生本人承擔責任。

學生簽名:

小孩安全責任書 篇11

各位班主任:

王家崗鄉將於20xx年4月17日舉辦中國小春季運動會,屆時我校將以班為單位參加這次運動會,班主任是所在班級的第一責任人,為使運動會順利進行,確保我校學生人身安全,做到安全第一、比賽第二、充分準備、責任到人,特與班主任簽訂如下安全責任書:

1、班主任必須向本班運動員就運動會過程中的每個細節提出紀律要求和注意事項,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必須教育學生在比賽中要聽從指揮。

2、班主任必須精心組織,嚴格把關。對所有參賽學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要進行全面細緻的瞭解。對目前身體狀況不適宜做劇烈運動的學生,其運動成績再好也不準參賽。

3、班主任必須帶領本班運動員整隊往返學校到比賽場,班主任負責沿途本班運動員的交通安全。

4,班主任必須教育本班運動員認真進行準備活動,以防止運動傷害。

5、班主任在運動會期間必須始終全程跟班,堅守崗位。運動員有事須向班主任請假。若無班主任同意運動員不得擅自離開運動場。要隨時清點本班運動員人數,對隨便離開的要及時查明原因。

6、比賽過程中,班主任應密切關注運動員身體情況,發現學生身體出現異常,可強制其停止比賽。學生視自身身體情況可終止自己的比賽,任何人不得阻攔。對長跑專案運動,班主任要安排部分非運動員做好比賽完後的保護工作。

7、比賽中,學生應按要求穿好服裝和鞋子,不穿帶有尖利或硬質物體,頭上不要戴各種髮卡。褲子口袋裡不要裝鑰匙、小刀等堅硬、尖銳鋒利的物品。儘可能避免運動傷害事故的發生。

8、比賽中,如果出現各種不可預知的緊急情況,由班主任及時組織好學生,聽從大會組委會的統一指揮,按指定的路線有序撤離。

9、工作不負責任造成重大事件和不良影響,學校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班主任(簽字):

小孩安全責任書 篇12

各位家長:

大家好!

為了彌補學生學習的不足,強化學生基礎知識訓練,提高學生知識水平和考試成績,全面提高學校的教育教學質量,經學校校委會研究決定:利用雙休日和節假日對六年級學生進行無償補課,但為了確保學生在補課期間的安全,敬請家長積極配合學校管理學生,學校共同承擔教育責任,特要求學生和家長明確以下要求:

1、嚴禁在校內追逐打鬧、不做危險遊戲,不跨越欄杆,不爬圍牆,集體活動時一切行動聽指揮。如有違反,造成傷害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2、學生之間違紀造成傷害的由肇事方負責,並承擔一切費用。

3、學生不準騎自行車、乘機動車上學,否則,如發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家長負責。

4、學生在上學或放學途中,家長應督促他們準時到校或回家,不準在途中玩耍。否則,如發生意外,責任在學生方。

5、學生亂吃亂喝造成意外後果的,由學生自己負責。

6、嚴禁學生擅自到溝塘、江河游泳、洗澡,否則造成意外事故一切由學生方負責。

7、學生在校外造成社會危害,由學生方負責經濟賠償,觸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8、學生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事故的由肇事方負責。

9、嚴禁學生玩火、玩電、玩炮、玩銳利器具等,一旦出現後果,由學生自己負責。

10、學生在校內外遭受到不法侵害,由司法部門追究當事人責任。

11、學生應嚴格遵守《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學校安全制度。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的後果學生自己負責。

12、凡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事故,責任概由學生家長負責。

13、本責任書學生、家長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14、不參加任何宗教活動,如有發現一切後果家長負責。

如果學生和家長同意學生補課,請在下面簽字確認,並履行以上條款。

責任人: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小孩安全責任書 篇13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明確叉車工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目的:減少因廠內機動車輛管理、操作與維修保養 ,不善而引起的傷亡事故,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叉車工必須遵守如下規定,如違反以下規定造成安全事故,由叉車工負全責。

相關規定如下:

1. 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政府機構頒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證,方可駕駛叉車,並嚴格遵守以下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 必須認真學習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熟悉車輛效能和操作區域道路情況。掌握維護叉車保養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按規定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3. 嚴禁帶人行駛,嚴禁酒後駕駛;行駛途中不準飲食和閒談;不準行駛途中手機通話。

4. 車輛使用前,應嚴格檢查,嚴禁帶故障出車,不可強行通過有危險或潛在危險的路段。

叉車各項安全要求

(一)、 檢查車輛

1. 叉車作業前後,應檢查外觀,加註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2. 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效能。

3. 檢查燈光、喇叭訊號是否齊全有效。

4. 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5.叉車執行後還應檢查外洩漏情況並及時更換密封件。

(二)、 起步

1. 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後,先鳴笛、後起步。

2. 液壓(氣壓)式制動的車輛,制動液壓(氣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方可起步。

3. 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

4. 起步必須緩慢平穩起步。

(三)、 行駛

1. 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mm,門架須後傾。

2. 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阻物刮碰。載物行駛時,貨叉不準升得太高,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3. 卸貨後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後再行駛。

4. 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先發出行駛訊號。禁止高速急轉彎,高速急轉彎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定而傾翻。

5. 行駛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

6. 叉車在執行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7. 叉車執行時,載荷必須處於不妨礙行駛的最低位置,門架要適當後傾。除堆垛或裝車時,不得升高載荷。

8. 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特殊情況物品影響前行視線時,倒車時要低速行駛

9. 禁止在坡道上轉彎,也不應橫跨坡道行駛。

10.叉車廠區安全行駛速度5公里/小時,進入生產車間區域必須低速安全行駛。

11.叉車的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12. 發現問題及時檢修和上報,絕不帶病作業和隱瞞不報。叉車工必須嚴格遵守車輛的管控,車輛不得讓無關人員駕駛

(四)、 裝卸

1. 叉載物品時,應按需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物架。

2. 禁止單叉作業或用叉頂物、拉物。特殊情況拉物必須設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圍行人。

3. 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4. 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墊木,以免碾壓物繃起傷人。

5. 用貨叉叉貨時,貨叉應儘可能深地叉入載荷下面,還要注意貨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貨物或物件。應採用最小的門架後傾來穩定載荷,以免載荷後向後滑動。放下載荷時可使門架少量前傾,以便於安放載荷和抽出貨叉。

6. 禁止高速叉取貨物和用叉頭向堅硬物體碰撞。

7.叉車叉物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8. 禁止超載,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空墜落事故。

9.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動物品。

10.不準用貨叉挑、翻、棧板的方法卸貨。

(五)、 離開叉車

1.禁止貨叉上物品懸空時離開叉車,離開叉車前必須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

2.停車制動手柄拉死或壓下手剎開關。

3.發動機熄火,停電。

4.拔下鑰匙。

(六)、 停車注意事項

1. 發動機熄火前,應使發動機怠速運轉

2. 2-3分鐘後熄火。 發動機熄火停車後,應拉緊制動手柄。

3. 低溫季節(在零度以下),應放盡冷卻水。

4.將叉車沖洗擦拭乾淨,進行日常例行保養後,停放車庫或指定地點。

本人已全部瞭解以上叉車安全操作規程,並將確保遵守。如有違反違規或造成損失,將承擔部門相應經濟處罰的責任。如造成安全事故,自願承擔全部責任。

帝豪建材有限公司委託人﹙簽字或蓋章﹚:

叉車工﹙簽字或蓋章﹚:

叉車工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小孩安全責任書 篇14

商場經營者消防安全責任書

為了進一步明確責任,保障商場內人身和財產安全,切實把消防安全落到實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集貿市場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結合商場實際情況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 凡在傢俱商場內租賃攤位的經營者,為本承租攤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本承租攤位的消防安全工作。營業人員中要確定一名兼職消防員,辦理各種消防業務,監督消防制度和責任落實。

二、 第一責任人要認真組織本攤位員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集貿市場消防安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商場安全管理的規定,自覺參加消防部門組織的培訓,強化消防業務知識學習。要建立和遵守各項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努力提高消防安全防範意識,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切實履行好消防安全職責。

三、 各攤位經營者要保證遵守並做到以下幾點:

1、糾正來往顧客在商場內吸菸及違反消防安全行為。

2、不遮擋和挪動消防設施和消防系統報警紐。

3、必須學會使用消防器材,學會報警,報警電話119。

4、不佔用通道堆放物品,不佔道經營。

5、不亂接電線,不私自安裝電源插座,不使用各種電熱爐及超負荷電器。

6、不在商場內明火做飯。

7、每天收攤前應注意檢查電源是否切斷,電源插座是否撥掉,確認安全後方可離崗。

8、要自覺接受商場管理對消防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

四、 對不遵守本責任書的經營者,商場管理者有權終止租賃合同清理出商場,情節嚴重者送消防監督部門處理。

五、 凡因經營者在經營過程中違反消防安全及商場管理規定引發的安全事故,其經營者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後果。

六、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經營者和商場管理辦公室各執一份。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至商場租賃期結束前一直有效。

商場管理辦公室(章)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

經營負責人(章)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

簽訂__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

小孩安全責任書 篇15

為了做好我校的值班工作,規範值班行為,保證假期學校的財產不受損失,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特簽訂假期值班責任書。

一、按時值班,實行24小時全天候值班。

學生必須根據學校的安排,回校參加畢業以及辦理離校手續等其它相關事務,對於實習成績合格且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學校按期頒發畢業證書,並按國家有關政策辦理畢業派遣手續。學生必須保證按時完成畢業前的各種手續,並定時和輔導員聯絡,畢業生因不能及時來校辦理各種畢業手續而導致不能畢業,由學生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二、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要注意接聽電話,做到上傳下達,並記好值班記錄。

三、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無論白天還是夜晚要注意巡邏,尤其是重點部位(微機室、儀器室、圖書室、體育器材室)。

四、值班人員在值班完畢要進行交接班,在值班記錄中註明值班情況及交接情況。交接班在每天早8點進行。

五、值班人員到校後,要及時鎖好大門,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校園,尤其是學校微機室嚴禁外人進入。夜間值班時,要鎖好值班室,開啟報警器。

加強自我保護意識,禁止與社會上的不良人員來往。遇到敲詐勒索、攔路搶劫及時告訴父母或打電話報警。不接受陌生人的小恩小惠,不參與違法違紀活動,不被陌生人的甜言蜜語所迷惑,不被其威脅嚇倒,防止被拐騙、拐賣。

六、值班人員要做好值班期間的衛生工作。

學生上課期間,不允許擅自外出購買各種用品,如若需要學習用品,一律由教師統一採購,禁止擅自行動。如沒經教師許可外出,造成任何不安全因素,本機構概不負責任。

年終由學校安全辦公室組織考核,考核得分納入學校綜合標考核評定,凡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當年不評優、不評職、不晉級,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情節嚴重者學校將嚴肅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平時不玩火、不玩電、不下溝、不下水、不到河邊去,不到崖邊去,不在危房、危牆旁邊玩耍。不攀高,不損壞莊稼,不偷人家的瓜果、蔬菜。

七、對因不負責任或者不按時到校值班而造成學校財產損失的由值班人員賠償損失的90%,校長賠償10%。

家長應保證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立刻回家,不會與不認識的陌生人接觸;禁止參加輔導班及上下學回家的中途與他人遊玩而不立刻回家。因發生上述情形,學生髮生意外事故,一切責任由學生及其家長負責。  學生在參加輔導班及其上下學途中立刻回家,禁止參加輔導班及上下學回家的中途擅自到河、塘、溪和江河游泳、洗澡等可能發生危險的活動。因發生上述情形造成意外事故的,輔導班不承擔責任。

××國小 簽字:

教師簽字:

不準私自下灣、池溏、水庫等水患之處游泳洗澡、戲水、划船。 不準亂竄施工場地或危險樓房、地段、橋樑等。

××××年××月××日

小孩安全責任書 篇16

臨近夏季,氣溫炎熱,全國各地少年兒童不慎溺水身亡的悲劇時有發生。為了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政和縣學校安全工作精細化管理要求》,特制定家長、學生防溺水安全責任書,請家長加強對學生課後、週末、暑假安全的監護和教育,教育學生認真遵守學校以下規定,共同做好學生安全工作。

一、家長、學生必須保持高度的安全警惕性,嚴防溺水事件發生。

二、學生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溝、渠、水庫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借用器具當船來划水,不到河邊釣魚、捉蝦等。

三、到校園後不得隨意外出,外出必須經班主任同意,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不請假私自外出。

四、上學、放學途中要結伴而行,按時回家。

五、不準私自在上學、放學途中擅自與同伴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準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險惡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要去游泳必須有家長陪同。

六、一旦發現有人溺水,應及時呼救,讓成年人來搶救,未成年學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七、學校設立私自游泳舉報電話(3265232),鼓勵學生積極舉報,互相監督。

八、家長必須並且時刻對學生進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監護學生在校外的一切安全行為,家長、學生若視生命如兒戲一旦發生溺水事件後果自負。

九、學生家長要認真學習以上內容,按以上規定教育孩子認真遵守本責任書,珍愛生命、安全成長。

十、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學生、家長、班主任簽字後,家長留存一份,學校留存一份。

x年級x班學生

學生姓名:

家長(簽字):

東平中學

20xx年3月

小孩安全責任書 篇17

教務處安全責任書

一、 為了保證校內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明確各部門、各相關責任人的職責範圍、督促各相關責任人嚴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特簽訂本安全責任書。

二、主管副校長為本部門的安全責任人。

三、安全工作職責範圍:

1.與各相關教研組長、相關實驗員簽訂安全責任書。

2.督促和指導各個相關教研組做好學生的課上安全工作,體育活動防止發生意外傷害、實驗課防止化學藥品灼傷以及安全用電等。

3.雙休日、節假日組織學生參加各類活動時,做好學生的安全防範工作,杜絕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4.經常性的檢查教學裝置設施的狀況,如有問題及時報告學校並協助總務處迅速解決。

5.一旦發現發生緊急事件,立即組織人員按應急處理預案做好保護救治學生、控制事態發展、穩定學生情緒和及時上報工作。

四、責任追究:在部門工作範圍內發生有責安全事故,除追究具體責任人的責任外,學校將追究主管副校長的責任。

五、有關要求:

1、主管副校長是本責任書的第一責任人,必須站在講政治的高度,以對學生、家長、社會高度責任的態度,認真做好相關工作切實保證工作範圍內師生安全和穩定。

2、安全工作實行領導責任制、一票否決制、責任追究制和重大事件報告制。

3、本責任書從簽定之日起執行,如工作變更由接任者繼續履行職責。

4、凡因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學校報請縣教體局,視情節輕重,給與處理。

5、本責任書X年9月1日至X年8月31日有效。

校長簽字: 主管副校長簽字:

官莊壩鎮中心國小

--09--01

小孩安全責任書 篇18

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的若干意見》,切實預防和減少體育教學安全事故的發生。依據《雲南中醫學院關於加強體育工作的意見》,體育教學活動安全堅持“一崗雙責,責任到人”的原則,為確保體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目標要求

(一)課前及活動前

1.凡體育教師在上課或訓練運動員前,對體育場地、器材等都要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維修,不安全的器材、危險器材堅決不使用。

2.清楚瞭解學生的身體狀況,針對學生的情況適當或不安排運動。對有心臟病等嚴重疾病的學生堅決不能安排運動,學生可以自由活動。

3.體育教師要認真備課、寫好訓練計劃,合理組織課堂教學、訓練,提前預見安全隱患,及早採取有效措施加以預防。

(二)上課及活動訓練時間

1.體育教師上課前,組織學生實行點名制。

2.體育教師無論是在上課還是訓練運動員時要認真組織,嚴禁學生私自離開。

3、嚴格課堂、訓練紀律,注意對學生進行安全和衛生教育,體育課要提示學生不準圍圍巾、衣服內不準裝刀、筆等防礙安全的雜物,防止運動創傷和意外傷害事故發生。

4.體育教師在上體育課或訓練運動員時,如有高難度的動作,要對學生採取保護措施。

5.上體育課時,體育教師不得提前下課,課後要及時組織收拾好體育器材。

6.訓練運動員時,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教育,強調學生到校、離校和訓練期間的安全。

7.由於身體原因不能參加體育課的學生,要與班主任取得聯絡,掌握詳情,嚴格考勤。

8.不管在什麼情況下,學生一旦發生意外,責任人都要不推、不等、不拖、及時處理,同時通知有關人員,並協助家長或醫護人員照顧好學生。

9.其他未盡的有關安全工作的職責。

二、責任追究

對因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而造成重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凡擔任學校體育教學訓練的老師每年一簽,年初學期開課前簽訂,至本年度教學訓練結束有效。

體育部主任(簽名):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

體育教師(簽名):

二○一六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