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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外聯部規章制度(精選18篇)

欄目: 熱點專題 / 釋出於: / 人氣:5.14K

學生外聯部規章制度 篇1

1、住宿生打飯前由生活指導教師組織按宿舍排隊,按先後順序進餐廳,不大聲喧譁、不擁擠、不亂敲盆勺。

學生外聯部規章制度(精選18篇)

2、服從生活指導教師管理,不無理取鬧。

3、坐在指定位置用餐,不隨便亂跑。

4、注意節約糧食,保持桌面、地面整潔,杜絕浪費現象發生。

5、吃飯後將將剩飯、菜倒在指定位置,不隨地亂扔。

6、用餐後及時清洗餐具,保持乾淨,堅持每天消毒一次。

7、把洗乾淨的餐具對號放入櫃內,不亂抓別人的餐具,注意保持櫃內衛生。

8、注意節約用水,經常對學生進行節水、節電、節糧教育。

9、住宿生入夥後必須在食堂用餐,如不提前請假無故不到食堂吃飯,一律不退夥食費。

10、住宿教師和常在食堂吃飯的教師需要事先定餐。

11、餐後由生活指導教師組織學生打掃餐廳,炊管人員進行整理。

學生外聯部規章制度 篇2

1、保持地面、天花板、牆壁、門窗堅固美觀,所有孔、洞、縫、隙填實密封,保持整潔,以免蟑螂、老鼠隱身躲藏或進出。

2、做好每日清潔工作廚臺、櫥櫃下內側、廚房死角,特別注意清掃,防止殘留食物腐蝕,

3、食物在工作臺上操作加工,將生熟食物分開處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須保持清潔、衛生。

4、食物保持新鮮、清潔、衛生,並於清洗後分類分別儲放冷藏區或冷凍區,做到勿將食物在生活常溫中暴露大久。熟的與生的食物分開儲放,防止食物間串味。

5、調味品以適當容器裝盛,使用後隨即加蓋,所有器皿及菜品均不得與地面或汙垢接觸。

6、及時將剩餘食品、原料入冰櫃冷藏妥善保管。

7、配備密蓋汙物桶、潲水桶。潲水當夜倒除,不在廚房隔夜,需要隔夜清除,則加蓋隔離,潲水桶四周應保持乾淨。

8、定期清洗抽油煙裝置。

學生外聯部規章制度 篇3

一、建立學生健康檔案,每學年對學生進行一次身體檢查,並把檢查情況,及時用書面形式告知家長。根據上級要求認真完成各項預防接種工作。

二、各班級應定期進行衛生知識宣傳教育工作,特別是根據季節等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常見病和傳染病預防知識教育。

三、廣泛開展形式靈活的健康教育,加強常見病、傳染病的預防與瞭解。

四、加強學生食品衛生的管理,教育學生合理營養,平衡膳食。掌握預防營養性疾病的基本知識,瞭解平衡膳食對人體健康的重要作用。

五、科學制定作息時間,充分利用大腦的活動特點,注意用腦衛生,合理安排學習方法,提高學習效率。

六、學校和各班要切實做好學校環境衛生和個人衛生工作,定期組織衛生檢查評比活動,使學校環境整潔美觀,學生人人講衛生。

七、認真組織學生做好兩操,每個科任老師應及時糾正學生坐、立、讀、寫的姿勢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八、建立預防疾病應急制度。發現學生有病及時讓學生到醫療機構就醫,若發現重大疾病或傳染病應在十分鐘內上報學校主要領導。醫療機構根據病人情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保證病人得到及時科學的治療,防止疾病傳播。

九、應勸告患病學生及時治療,並在家休息,禁止患有發熱等傳染病的學生帶病來校學習。

黃泥灣學區

學生外聯部規章制度 篇4

保持食堂乾淨、整潔,具有良好的環境衛生,是保證食物不被汙染的重要措施之一。為保證學校食堂食品衛生安全,特制定食堂衛生檢查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員要隨時檢查食堂的環境衛生,並作好檢查記錄。

二、學校分管領導或行政值班領導至少每天不定時檢查一次食堂的衛生情況,並作好記載。

三、檢查內容:

1.食堂內的環境衛生:地面是否有殘留的食物殘渣等垃圾,地面坑窪處是否積有汙水,潲水桶是否加蓋。水池內外、排汙地溝等處有無堵塞,是否有飯菜殘渣。灶臺,操作檯等處是否乾淨、整潔。

2.從業人員的個人衛生:從業人員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確穿戴工作衣帽,有無戴首飾上崗,有無在工作區或操作間吸菸,有無在操作間內高聲喧譁,有無不良衛生習慣,分發食物時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食堂的“三防”設施有無損壞情況,是否充分發揮“三防”設施的功能和作用。

4.從業人員是否按流程進行規範操作,做到生熟、葷素分開,有無不規範操作現象。

5.庫房是否通風、整潔、整齊、明亮。更衣室衣物掛放是否整潔有序。

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後清洗、消毒,是否按規定和要求進入配餐間存放保潔。

學生外聯部規章制度 篇5

1、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學生困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課應按規定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

2、 上課鈴響後,即進入教室,否則作遲到處理,下課鈴未響離開教室作早退處理,下課鈴響前5分鐘離開教室者作曠課處理。

3、 學生請病假,須有醫生或家長證明,在離校前來不及請假者,返校後應立即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學生請事假應在事前持家長證明或由家長來校請班主任辦理。

4、 因病或因特殊情況不能上體育者,須持醫院證明到學校醫務室辦理免上體育課證明,否則按曠課論處。

5、 請假在三日內(含三日),由班主任審批,請假在三日以上由政教處批准,請假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則不予辦理。

6、 各班設立考勤簿,選派認真負責的同學擔任考勤員,嚴格考勤,及時填寫。

7、 各班每週小結一次考勤情況,每月向政教處報告一次,期末總結評比,對全勤的同學和作負責的考勤員要給予表揚和獎勵,學生的出勤情況要記入學生手冊,並納入操行評定內容。

8、 遲到、早退較多的班不能評為“文明班級”和“優秀班集體”,嚴重曠課的學生應按違紀學生處分條例進行紀律處分。 學生請假考勤制度

學生請假考勤制度嚴格按照學校暫行作息時間執行,凡上課鈴聲響完進入教室的學生為遲到,下課鈴聲響完之前離開教室為早退,完全沒有到教室上課為曠課。學生考勤實施細則:

一、各班出勤總分為10分,全部沒有遲到、早退或曠課現象得10分,若該班遲到一人扣0、5分,早退一人扣0、5分,曠課一人扣2分。

二、不論遲到、早退、曠課一律按紀檢人員檢查時為準。

三、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堅持學習,必須履行請假手續,不得擅自離校,否則,按自動曠課論。學生每學期累計曠課72學時,學校以學生自動退學論。

四、學生請假在紀檢人員檢查時,必須出示假條,兩天以內由班主任批准,兩天以上經班主任同意,由校長批准方可有效。 五、班級應建立相應的考核制度,由各班班長負責掌握考勤。

六、紀檢人員由值周教師、值周學生幹部、值周學生擔任,並由值周教師填寫學生出勤公佈欄。

七、值周領導和團隊負責人無定期抽查。

學生外聯部規章制度 篇6

第一條學校學生健康檔案管理,是學校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學校對學生進行德智體全面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為保障學生受教育的權益,明確學校在學生健康管理方面的責任,深化學校教育管理體制改革,完善學生在校期間的健康管理,消除安全隱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依據的國家法律、教育法規、地方法規、部門規章依次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預防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招生體檢醫學建議書制度》等。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的學生範圍:我校在校學生。

第四條學校設立由主管校長負責的學生醫療保障管理部門,負責制定服務細則,指導、協調各部門工作,建立相關部門協調管理機制。

第五條學生入學後,學校應當建立在校學生個人健康檔案,以寫實的形式記錄學生在校期間體能測試,重大疾病,因病休學、復學情況,體檢資料等內容。並把檢查情況及時用書面形式告知家長。根據上級要求認真完成各項預防接種工作。

第六條 學校衛生室和各班應定期進行衛生知識宣傳教育工作,特別是根據季節等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常見病和傳染病預防知識教育。

第七條 廣泛開展形式靈活的健康教育,加強常見病、傳染病、性病及艾滋病的預防與瞭解。

第八條 加強學生食品衛生的管理,教育學生合理營養,平衡膳食。掌握預防營養性疾病的基本知識,瞭解平衡膳食對人體健康的重要作用。

第九條 科學制定作息時間,充分利用大腦的活動特點,注意用腦衛生,合理安排學習方法,提高學習效率。

第十條 學校和各班要切實做好學校環境衛生和個人衛生工作,定期組織衛生檢查評比活動,使學校環境整潔美觀,學生人人講衛生。

第十一條 認真組織學生做好兩操,每個科任老師應及時糾正學生坐、立、讀、寫的姿勢及眼保健操的穴位。

第十二條 建立預防疾病應急制度。發現學生有病及時讓學生到衛生室就醫,若發現重大疾病或傳染病應在十分鐘內上報學校主要領導。衛生室根據病人情況及時採取相應措施,保證病人得到及時科學的治療,防止疾病傳播。

第十三條 每週對學校內食堂、商店等提供的食品、生活用品等進行檢查。 第十四條 應勸告患病學生及時治療,並在家休息,禁止患有發熱等傳染病的學生帶病來校學習。

學生外聯部規章制度 篇7

一、執行考勤制度是建立學校良好秩序的必要措施,通過考勤全面瞭解學生的學習、生活等各方面情況,及時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和組織紀律性教育,培養學生嚴格要求自己,自覺遵守紀律的良好習慣。

二、學生必須積極參加教育計劃的一切學習活動,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學生早讀、上課、晚自習、實驗、實習、升旗、課間操及學校規定的一切集體活動都實行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或超過請假者均以曠課論處,由各班按管理條例進行處理,具體執罰。

三、因病或特殊事情不能參加學習及活動者,必須事前填好請假單,辦理請假手續。病假需要醫生證明,請假一天以內由班主任批准,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年級主任批准,三天以上報政教處請主管校長批准。

四、放假回家應按規定時間離校和返校,無故提前離校或不按時回校者,作曠課論處。放假沒有按時返校者,又沒有家長的電話請假,班主任在當天晚上要與家長取得聯絡,核實學生的真正去向,按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五、學生請假必須憑家長簽名的請假條,或電話請假。班主任將學生及家長簽名的請假條統一收藏保管,然後要求學生填寫政教處下發的請假條,班主任簽名同意後,門衛才給予放行。

六、自習、上課的考勤由當節任課老師負責,各年級部自行制定學生考勤登記表,任課老師按學生到崗情況在登記表上填寫:“全到”或“缺幾人”,並簽名,若有缺勤的,課後務必通知班主任,同時值日班幹應在班務日誌計載具體情況。其它情況考勤由值日班幹負責。

七、發現無故曠課的學生由班長及時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報家長,同時報告年級部主任,並調查瞭解學生去向,情況嚴重者報告政教處或校長室。查實情況後,按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八、每天晚二班主任要檢查班務日誌,及時瞭解當天的考勤情況,對於未請假曠到的學生及時進行處理,查明原因,減少安全隱患,並告知家長。

九、每學期結束時,班主任須將學生全學期出勤情況抄入學生檔案或成績報告單並告知學生家長,且與評優相結合

學生外聯部規章制度 篇8

一、學生必須按要求在每學期開學前一天到校報到,自開學第一天起開始考勤。

二、學生上課、自習、實驗及規定參加的會議和校內外活動均進行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請假未獲批准或超過假期未續假者,均視為曠課。遲到或早退四次以曠課一課時計。

三、在節、假日期間,必須按規定時間離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離校或推遲返校者,須經班主任同意並報政教處批准;擅自提前離校或推遲返校者,均視為曠課。

四、對曠課學生,班主任要負責進行批評教育,並責令其在一定範圍進行檢查。每學期曠課累計達12課時以上者,給予警告處分;達24課時以上者,給予記過處分;達48課時以上者,給予留校檢視處分;達兩週以上者,給予勒令退學處分。對曠課學生的處分,要按規定報批,並在校內張榜公佈,同時通知其家長。

五、學生因故需請假者,通過班主任辦理請假手續。請假3天以內,由班主任批准;請假3天以上7天以內,由政教處批准;請假7天以上,由主管校長批准。請假期滿,應向班主任履行銷假手續。

六、學生請假應事先辦理手續,經批准後方為有效;除急病或緊急要事,

一般不得事後補假。

七、學生請病假,須有校醫務室或校外醫院的休假證明;學生請事假,須有家長簽署的請假條。

八、各教學班必須堅持每天考勤,政教處要定期公佈各班出勤情況。

九、各教學班的出勤和考勤情況,是班級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據。

20xx年3月5日

學生外聯部規章制度 篇9

一、會議遲到、早退方面

1.學生會成員收到通知後,準時到達開會地點,遲到者罰款5元,無故直接不到罰款10元,遲到或未參加會議者在下次會議上向老師和其他學生會幹部作出解釋並檢討

2.遲到3次或無故不參加會議2次者,按自動辭職處理

3.每次會議實行簽到考勤制度

4.會議通過提議採取少數服從多數制

(備註:不參加會議者須向馬老師請假,由馬老師通知主席團成員;會場由主席團及各部輪流打掃)

二、工作方面

1.開展活動期間,各部必須服從工作安排,部內成員、各部間要相互配合,協同完成,各部在接到通知後要立即投入工作

2.每次活動實行見到考勤制度,由分團委或主席團成員負責監督考勤

3.工作期間,全體學生會幹部都要積極行動起來,相互配合做好工作

4.不得在班級、宿舍內算分,違者取消其部評優資格並對當事人罰款10元

5.每週例會對各部工作進行總結評比,對優秀部門表揚並給與獎勵,對工作不到位或未完成工作的部門批評並懲罰

(備註:各部例會中所彙報的工作內容與主席團所瞭解到的內容

進行比較,確定真實性)

三、個人考核方面

1.見到領導、老師必須問好

2.著裝要統一,必須穿校服,佩戴胸牌,違者發現一次罰款5元,二次罰款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學生會幹部職務(特殊情況須經學生科批准)

3.不得染髮、燙髮,不得打架、抽菸、喝酒,違者交由學生科處理

4.必須配合主席團工作安排,不得洩露學生會保密工作內容,違者交由學生科處理

5當值檢查人員須提前到位(宿舍檢查人員必須提前10分鐘到) 遲到一次罰款5元,二次10元,三次直接免去其學生會幹部職務

6.考勤不合格者,按自動辭職處理

此制度即日起執行

學生會主席團

學生外聯部規章制度 篇10

為了加強晚自習的管理、規範晚自習管理秩序,現就晚自習有關事宜作如下規定,請遵照執行。

一、有關規定:

1、教導處和德育處具體負責晚自習的安排和管理工作,要加強對晚自習紀律的控制、檢查和管理,對晚自習紀律差的班級進行通報批評。

2、值班幹部和教師必須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集中,不得遲到。

3、晚自習時間學生不得遲到、早退、無故請假。

4、學生要規範著裝,不得穿拖鞋、背心、吊帶等衣服進入教室。

5、學生不得隨意在外閒逛,出教室必須經值班教師同意,出教學樓必須經值班教師書面批准,並由值班幹部簽字同意。

6、值班幹部要加強對晚自習教師履行崗位職責情況和晚自習紀律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如實作好記載,落實好責任人。

7、值班教師要準時到崗輔導,並負責息紀律和秩序的管理,中途不得擅自離開輔導崗位,如果因特殊情況需要離開,需向值班幹部請假,由值班幹部安排人頂替,不得脫崗。

8、成立晚自習學生自治小組,由學生會幹部和各班學習委員組成,主要職責是對教學區域進行檢查和管理,主要是登記學生遲到,早退情況,檢查自習紀律,並對晚自習紀律情況進行記錄學生自治小組,由教學部門值班人員負責管理。

9、晚自習任課納入教師工作考核,其教育管理質量考核與日常課堂教學工作同等對待,並由值班幹部檢查考核。

二、晚自習值班幹部職責

1、值班幹部應該提前10分鐘(6:50)到崗,分發任課教師課堂紀律記錄本及班級學生點名冊,並考核任課教師是否按時到崗。

2、負責校園的巡視、各任課教師教育教學情況的檢查、記錄好大學聯考班補課教師放學的時間、處理學生中的違紀現象和校園內的突發事件。

3、處理晚自習過程中的突發事件,若遇突然停電現象,及時通知任課教師組織好學生安靜坐在教室,待確定短時間不會來電後,才有序地組織學生離開教學樓,並安排教師巡視校園,協助門衛加強校門的管理,確保師生的安全。

4、晚自習結束時,與任課教師一道,組織學生有序地離開教學樓,防止學生因擁擠而出現安全事故。

5、晚自習結束後,收回《值班教師晚自習記錄本》,並檢查各教室及樓層門窗、電燈、電視、電扇及三樓鐵門的關鎖情況,鎖好底樓大門。

6、21:00—22:00時,負責食堂、校園內部及周邊環境安全的巡查工作。

三、晚自習任課教師職責

1、任課教師應在預備鈴前(6:55時)到崗,組織學生作好晚自習的準備工作,並檢查樓道各電燈使用情況是否良好。

2、任課教師負責班級學生的出勤檢查,對遲到、缺席的學生調查原因並做好記載。對請病假、事假的學生,應有班主任的准假手續,否則以缺席處理。3、第一節課7:00—7:55組織學生認真收看《新聞聯播》和《焦點訪談》節目;第二節課督促、指導學生自習、預習、複習(電視必須關閉)。

4、每節課上課鈴響後,教師均要點名一次,維護和保持好課堂紀律,對課堂情況做好記載。

5、負責學生儀容儀表及著裝的檢查,對穿拖鞋、背心、吊肩帶等不規範著裝進教室的學生進行教育,並督促整改。

6、端正教育思想,熱愛關心學生,嚴格管理,對違紀學生要進行耐心細緻的說服教育工作。若遇本人解決不了的重大問題,可請值班幹部配合解決。

7、晚自習結束後,教師要負責組織學生對教室和樓道清潔衛生進行保潔,督促班級學生關好電燈、電視、電扇和門、窗,並組織學生有序離開教學樓,防止出現擁擠、踩踏等安全問題,然後教師將《課堂紀律記錄本》和《點名冊》交值班幹部後方可離開。

學生外聯部規章制度 篇11

一、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上課,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課者,應辦理請假手續,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准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在上課後才進教室者作遲到處理;在下課前擅離教室者作早退處理;無故遲到或早退超過25分鐘者作曠課一節處理。

二、每個班設立考勤記錄薄,每節課均應由任課教師點名登記。學生考勤情況每週由班公佈一次,學期結束時,須將學生出勤情況填入家庭報告書,向家長彙報,並存入學生檔案。

三、學生請假須有家長或醫生證明,請假三天內的由班主任審批;請假一週以內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見,德育處審批;請假一週以上的由班主任和德育處提出意見後由校長審批。請假經批准後,應將請假單交德育處備案。學生因急事或困病來不及請假,應在回校後兩天內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

四、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憑醫院證明申請休學一年,休學期滿後應回校辦理入學手續,經醫生證明病未愈不宜復學者,可繼續休學一年。請事假超過一個學期上課總時數的三分之一者,應予休學,並取消參加學期考試的資格。

五、班主任應每天掌握本班學生缺勤情況。對曠課、遲到、早退的學生及時查明原因。與家長配合進行教育。

六、發現學生非正常缺勤(不明學生缺勤原因和去向),班主任或科任教師必須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絡,並將情況上報到綜治安全辦公室。

學生外聯部規章制度 篇12

心理健康教育是提高學生心理素質的需要,是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學生正處在身心發展的重要時期,當代獨生子女特有的心理特點,面臨更嚴峻的形勢。因此,在國小開展心理健康教育,不僅是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也是推進素質教育的必然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相關制度如下:

1、認真貫徹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精神,加強對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把心理健康教育的內容結合實際滲透到德育工作中去。

2、加強心理健康教育的師資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逐步建立在校長領導下,以專兼職心理輔導員和班主任為骨幹,全體教師共同參與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體制。加強對師資隊伍的理論和實踐能力的培訓,提高心理健康教育隊伍的素質。

3、立足校本特色教育,堅持預防為主,遵循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加強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學性與實效性。

4、面向全體學生,開展普遍性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動,將心理健康教育積極有效的滲透到學科教育中。開設心理健康教育主題活動課或專題講座,普及心理健康科學常識,幫助學生掌握一般的心理保健知識,培養良好的心理素質。

5、關注個別差異,根據不同學生的不同需要開展多種形式的教育和輔導,提高他們的心理健康水平。開展個別諮詢與輔導,健全心理諮詢室(或心理輔導室),設立心理健康預約信箱和網上諮詢,對學生在學習和生活中出現的問題給予直接的指導,排解心理困擾,並對有關的心理行為問題進行診斷、嬌治的有效途徑。對於極個別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能夠及時識別並轉介到醫院或心理診所。

6、依託科學的心理健康教育軟體,加強對學生進行心理測驗,建立好學生心理檔案。

7、重視網上家長學校建設,強化家校聯絡,指導家長做好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8、建設好校園環境,使學生有良好的校園心理環境。

9、注重對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學研究,及時總結經驗,並有效的指導實踐。

學生外聯部規章制度 篇13

學校衛生工作是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它關係到在校學生能否健康生活、學習和成長的一個重要問題。為此特制訂學生定期體檢制度。

一、每學期期初、期末對全校學生進行常規體檢(如視力、身高、體重等)。

二、配合牙防中心每學期對全校學生進行口腔檢查;

三、對新生及畢業生及時完成各項體檢指標;

四、每學期對學生進行生長髮育評價檢查;

五、在檢查中發現問題及時治療並進行復查。

學生外聯部規章制度 篇14

為了加強學生會幹部的管理,提高學生會幹部、幹事素質,真正做到獎罰分明,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辦法

(1)本考核制度實行積分量化,每人每學期的基礎分為12分,按本制度規定,根據各人工作情況進行扣分或加分。

(2)考核物件:學生會所有成員。

(3)本考核結果將作為對學生會幹部任免、獎罰的重要依據。一學期考核成績在10分以上的為優秀學生會幹部幹事,8分以上的為合格,4分的將做為降級使用,0分將免去其職務。

考核標準

(一)有以下情況者給予扣分:

1、每學期初學生會各部門根據學院工作重點和團委工作要求,制定出各部工作計劃,重要內容突出,期末寫出工作總結

(1)寫工作計劃或總結的每缺一份,每人扣3分。

(2)工作計劃或工作總結不夠認真的,每人扣1-2分。

(3)工作計劃或工作總結遲交的按情況,每人扣1分。

2、認真參加學生會組織召開的會議或活動,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席。積極發表意見和建議,主動交流工作經驗和體會。做好會議記錄,認真貫徹好會議精神。

(1)缺席一次扣2分。

(2)會議精神未傳達到位或未組織落實的部長級扣3分。

(3)遲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3、學生會各部成員有損於學生會形象的視情節輕重扣2-4分。

4、學生會各部開展大型活動或重大決定時未與主席團人員彙報的部長級扣4分。

5、開展工作搞自由主義、個人主義或不服從上一級工作安排的扣3-5分。

6、大型活動佈置會場參與情況:

(1)無故不參加者:扣4分。

(2)遲到且表現不好者:扣2-3分

(3)遲到但表現良好者:扣1分。

(4)外聯部或其餘部成員拉來贊助存在瞞報或不報者由辦公室負責審查,並視情節扣6-10分。

(二)有以下情況者給予加分:

1、向上級提合理意見和建議並且被採納的每次加2-5分。

2、做出突出貢獻或為學院、學校贏得榮譽者每次加2-5分。

3、工作積極得到學生會其他成員一致認同的加3分。

4、外聯部成員拉來贊助者每次加1分。學生會其餘各部成員在不影響學生會正常活動情況下拉來贊助者每次加1.5分。

(三)各個部門的部長領導本部門的工作,對本部門的工作負第一領導責任,本部門的工作情況是考核部長的重要條件。

1、本部門工作出色:加5-10分。本部門工作不起色扣5-10分。

2、本部門副部長和幹事認為本部門工作不佳,經過主席團的調查屬實的扣2-5分。

3、其他部門部長認為部長工作不佳或本部門工作不佳,經主席團調查屬實的扣2-5分。

(四)各個部門的副部長協助部長領導本部門的工作,對本部門的工作負一些領導責任。本部門的工作情況是考核副部長的重要條件。

1、本部門工作出色:加2-4分,本部門工作不起色:扣3-5分。

2、未經部長批准擅自開展工作視影響大小扣2-4分。

(五)考核的時間和內容如有改變按照主席團規定。

二、獎懲制度

為加強學生會自身建設,調動廣大學生會成員的工作積極性,同時使各成員嚴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

獎懲標準:

1、每月及每學期評出優秀幹事,以“平時評分”和“總評”為依據被評為“優秀幹事”加2分計入下月考評。

2、懲罰

凡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

(1)一次未完成佈置任務者

(2)開會不認真者

凡出現以下情況者開除:

(1)內部搞分裂,搞幫派,不團結他人,影響工作開展者

(2)言行嚴重敗壞學院、學生會形象者

(3)考試違反紀律或作弊者,一經查實,自動退出學生會。

(4)故意擾亂會場秩序者,給警告一次,並扣5分。

三、學生會評優制度

1、每月進行一次評優活動,各部由部長及副部長確定兩名優秀幹事人選,部長及副部長評優由主席團成員負責。

2、優秀幹事人選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各部會議缺勤不得超過兩次

(2)積極配合各部長副部長開展工作,在工作中表現突出,並能提出對所開展工作有建設性的建議,有一定的領導組織能力。

(3)不得有違紀行為,尊重各部部長、副部長及主席團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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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外聯部規章制度 篇15

一、每週舉行一次副部以上全體人員工作例會,時間定於每週二16時40分,地點為學生會辦公室,會議由主席主持;

二、各系主席團會議每月一次,時間定於每月最後一個週三18時,地點為學生會辦公室,會議由主席主持;

三、各部門工作例會每週一次,具體時間和地點由部門負責人自行安排,並報辦公室備案,會議由部門負責人主持;

四、會議的內容要求:

1、傳達學院有關部門的指示、檔案精神、有關工作資訊。

2、總結前一段工作,部署安排下段工作,對有關事宜進行討論。

3、進行必要的政治理論學習,工作經驗交流。

4、調查、瞭解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有關資訊。

五、會議的組織要求:

1、會議可長可短,講究務實,不走形式。

2、會議有明確的議題,會前由主席團確定議題。

3、發言者要圍繞會議議題發言或討論,發言要表達明確、思路清晰。

4、辦公室在會前組織簽到,部門例會自行組織簽到,做好會議記錄。

六、會議的紀律要求:

1、不準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有事向主席團請假。

2、要保持良好的會議秩序。

3、嚴禁會上抽菸、吃零食、會前喝酒等不文明行為。

4、會議上語言文明。

5、會議時間內,手機調為無聲或震動。

學生外聯部規章制度 篇16

第一部分:開學前準備工作

鑑於目前學校、幼兒園處於延期開學期間,首先介紹開學前學校應當開展的工作。開學前這段時期非常重要,需要學校、幼兒園提前部署、準備各項工作,這部分工作準備的充分與否,直接決定著開學後各項防控工作開展的效果。

一、審查、完善本校傳染病防控管理制度體系,結合本次新冠疫情,增強防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學校、幼兒園傳染病防控管理制度,在內容上要把常態化的傳染病防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處置與疫情防控緊急狀態下的要求相結合,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間,也要重視安全管理問題。因此,完善學校幼兒園傳染病防控管理制度,需要審查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與疫情的預防、監測、發現、報告制度有機結合,制度是否科學、規範、明確、完善、實用。

1、消毒隔離工作制度

規定消毒隔離用品採購流程,開學前對消毒藥品、器械以及口罩等防護用品配備齊全、充足,保障防護用品質量,制定儲存和使用管理規定,設計本校統一規範的消毒記錄表,明確汙染物處置流程。

2、每日晨檢、午檢及登記制度

安排晨檢、午檢責任人,制定晨檢、午檢工作記錄表,確保檢查時登記不缺項、資訊完整和登記準確,規定稽核和彙總晨檢、午檢資訊的責任人、時間和內容。

3、兒童和學生因病缺勤資訊的彙總、報告、病因追蹤制度

設定專人負責機制,安排專門負責人統管全校相關事務,以班級或年級為單位設定晨檢、午檢責任人。強化晨檢、午檢責任人在開展晨檢、午檢工作中及時發現學生是否因病缺勤的資訊,並彙總、報告至學校、幼兒園設定的專門負責人。專門負責人負責因病缺勤資訊的彙總、聯絡家長和病因追蹤。

4、師生健康管理制度

建立教職員工、學生和兒童健康電子檔案,對教職員工、學生或兒童是否在京、返京時間、是否健康、是否密切接觸新冠肺炎確診或高度疑似病例、是否牽涉重點疫情地區(或發生疫情的小區)以及治療康復、醫學觀察、自我隔離等情況進行登記、建檔,全面準確掌握相關資訊。根據掌握的資訊,提前確定開學後需要進行主動監測和健康巡查的學生或兒童以及監測管理、健康巡查工作要求,明確依法保護學生、兒童的個人資訊的工作要求。

5、傳染病資訊上報制度

明確並落實資訊報告人,完善快速應急資訊系統,明確新冠疫情、傳染病資訊報告流程,並在學校、幼兒園顯著位置張貼報告流程,建立暢通的資訊傳輸渠道和嚴格的資訊上報機制,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北京市人大常委會《關於依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決定》以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及時逐級上報學校各項工作的進展和處置情況,發現新冠肺炎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時及時向附近的醫療機構或者基層組織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採取隔離治療及消毒等防疫措施。

6、家長資訊通報制度

完善學生、兒童及家長資訊資料庫,登記並檢查監護人或照料人的聯絡方式是否準確和有效,設定緊急聯絡人,便於發現學生或兒童未按要求正常到校到園、非正常缺勤、擅自離校以及身體和心理異常情況時,確保能夠及時告知其家長。

7、錯峰上下學制度

制定適合本校情況的人流錯峰管理方案,規定不同年級入校、放學的不同時間,提前劃定不同班級的家長接送地點,實現開學後教師、學生錯峰上下班、上下學,分散人流。

8、新冠疫情及傳染病防控宣傳教育制度

開學前組織校醫或保健老師開展有針對性的新冠肺炎防控技術線上培訓,制定針對師生的多種形式、多種途徑的新冠肺炎宣傳教育方案,使師生能夠正確掌握新冠肺炎及其他重點傳染病的預防方法、主要症狀和疫情報告標準、報告流程。

9、疫情防控宿舍管理制度

對於必須提供住宿服務的學校,應結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增強宿舍防控疫情要求,減少住宿人員,做好宿舍防護,強化宿管員責任,制定衛生清潔、消毒、通風工作方案,設定巡查負責人和巡查職責,明確應急情況處理方案,規定宿管員與班主任老師資訊通報機制。

10、合法用工及內部人員矛盾排查調處制度

制定內部人員聯絡及矛盾的發現、調處方案,及時增加因新冠疫情特殊情況的用工及請銷假制度,調整財務相關規定,依法保障教職員工因患病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工作報酬及合法權益。

二、完善新冠疫情等傳染病防控機制,責任到人,將校內疫情防控作為第一要務

1、成立由校長負責的疫情防控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承擔校內疫情防控的主體責任,具體負責實施學校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例如依法制定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度、落實各項制度,配合衛生部門對事件原因進行調查、檢查,及時稽核、報告疫情資訊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

2、建立健全應對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工作責任制度,校長、副校長分工負責,並將責任分解到學校各部門、各班級,責任到人。

3、按規定配備具有從業資格的專職醫務(保健)人員或兼職衛生保健教師,寄宿制和學生人數600人以上的學校應設立衛生室,其他學校設定保健室,配合衛生部門開展傳染病預防工作,購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藥品,保障對傳染病的預防,遇疑似新冠肺炎或其他傳染病、疑難病症及時隔離送醫救治。

三、制定本校的傳染病疫情應急預案,並在開學時組織一次演練

結合演練情況,進行相應調整和完善。開學後發現疫情疑似或確診病例、其他傳染病時,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

四、加大校園環境衛生消毒及整治力度

提前按疫情防控要求對校園教室、圖書館、運動場館、食堂、宿舍、辦公室、洗手間、樓道、門崗等活動區域或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師生高頻接觸的設施裝置進行衛生清洗、消毒、通風,配合衛生部門的檢查、排查與確認。

五、統計、排查教職員工、學生或兒童疫情防控資訊

這項工作,學校、幼兒園已在春節前開始並每日都在持續統計、排查。防控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是否在京、返京時間、是否健康、是否密切接觸新冠肺炎確診或高度疑似病例、是否牽涉重點疫情地區(或發生確診病例的小區)以及治療康復、醫學觀察、自我隔離等情況,進行登記、建檔,全面準確掌握相關資訊並按規定報備。

六、對重點學生、兒童開展心理關懷

加強對學生、兒童的心理健康和負面情緒疏導工作,尤其是對準備會考、大學聯考的學生、在外地因疫情不能返京或在重點疫情地區的學生、兒童,通過網路、電話多種方式給與必要心理諮詢和疏導。

第二部分:防控疫情 開學後的工作

開學時,學生、兒童集中返校,將會加大疫情擴散的風險。因此,學校、幼兒園在開學準備階段要儘量完成新冠疫情與傳染病防控管理各項制度的修訂完善,開學後應積極將各項制度落實到位。疫情防控期間,學校疫情防控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各部門、各班級、校醫室或衛生保健室應當積極履行職責,嚴格落實疫情各項防控措施,執行疫情預防、監測、發現及報告等工作任務。具體來講,主要涉及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返校師生監測與登記

1、體溫檢測與返校登記

學校、幼兒園應當及時掌握學生、兒童返校入園資訊,密切關注師生髮生疫情情況。開學時,應當對返校學生、兒童進行體溫檢測、返校或入園登記,體溫異常的不能進入校入園。對於寄宿制學生,需要詳細記錄其返京日期、是否途經疫情重點地區和人員接觸情況。開學後,還學要每日做好學生、兒童的體溫檢測與異常排查,做好日常疫情監測記錄。

2、按規定要求返京師生隔離觀察

對於外省市返京師生,學校要及時登記其返京日期、是否途經疫情重點地區和人員接觸情況,並落實14天的居家隔離觀察措施,對於密切接觸者要落實醫學觀察措施,嚴格禁止未滿隔離觀察期的師生返校。並且每日對隔離觀察期的師生進行追蹤和記錄,及時彙總資訊進行上報。

二、重點物件健康巡查

3、對於返京師生、隔離觀察期滿的師生返校後,學校、幼兒園應當根據其身體狀況和病毒潛伏期,對這部分師生進行一定期限的健康巡查,一旦出現可疑症狀立即報告,同時採取隔離治療及消毒等防疫措施。

三、日常防控措施

4、嚴格門衛管控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每日對進出校園人員務必進行體溫檢測,對拒絕接受體溫檢測以及體溫異常的人員有權拒絕其入校入園,對未佩戴口罩的進行勸阻。禁止校外人員及校外車輛入校,對與學校、幼兒園工作有關、確有必要入校入園的相關人員,應當進行體溫檢測、檢查其證件,進行資訊登記並限制其離校時間,盡最大可能杜絕輸入性病源。

5、落實每日清洗、消毒、通風等措施

定期、定時、定點,嚴格按照正確的方法,對教室、圖書館、運動場館、食堂、宿舍、辦公室、洗手間、樓道、門崗等活動區域或人員密集場所以及師生高頻接觸的設施裝置進行衛生清洗、消毒、通風,保障校園衛生防疫環境,及時清理垃圾、汙染物。

6、做好每日晨檢、午檢

晨檢、午檢責任人,應當每日定時做好晨檢、午檢工作,做好工作記錄,確保檢查時登記不缺項、資訊完整和登記準確,並及時將資訊彙總至專門負責人,專門負責人做好稽核及因病缺勤和病因追查等工作。

7、暫停校內外集體活動

對於社會實踐、課間操、運動會、家長會等集體活動,應當暫停,在可能發生近距離接觸的環境中,要求師生正確佩戴口罩並儘量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離。

8、實行錯峰上下學

將不同年級上下學的不同時間通知到家長,入校入院時,安排充足的教職員工或志願者在學校、幼兒園門口附近執勤,禁止家長在學校、幼兒園門口停留,分散人流,避免人員密集。放學時,由班級老師按照本年級放學時間護送學生、兒童到學校劃定的本班級家長接送點,確保將學生、兒童安全交接給家長。

四、嚴格執行疫情資訊上報

9、及時通報家長學生身體異常情況

發現在校師生身體異常、突發疾病或傷害,學校要及時救治、通知家長,對於涉及咳嗽、發熱發燒等疑似新冠肺炎的情況同時報告給附近的醫療機構或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教委,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的學生給與密切關注,發現不適情況,根據情況及時施救並通知家長。

10、及時上報疫情及傳染病資訊

發現新冠肺炎病人、疑似病例、其他傳染病患者,要立即予以隔離,對其發病時間、發病地點、發病人數、主要症狀、密切接觸者、已採取的措施等資訊,以最快的時間、方式報告給附近的醫療機構或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附近的基層組織和教委,並撥打120送醫治療,將情況通報其家長,穩定好家長情緒。協助衛生健康部門進行徹底消毒,對其接觸的人員進行隨訪,要求接觸者配合採取必要的隔離觀察措施。

五、復課復學查驗證明

11、對因疫情、傳染病暫時停學的學生、兒童,必須在恢復健康,經有關醫療機構確定沒有傳染性並出具有效的病癒證明後予以復課。在學生、兒童及家長出具了符合條件的證明後,學校、幼兒園不得違法違規拒絕學生、兒童復課復學。

六、防範矛盾風險

12、學校、幼兒園應當依法支付教職員工因患病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工作報酬。對因疫情等原因引發的內部員工的負面情緒及時疏導,對內部員工矛盾、學生之間矛盾及時進行排查、調處,避免引發矛盾激化。

七、多種形式開展疫情防控宣傳教育

13、通過學校、幼兒園官網、公眾號、微信群等網路形式,以及張貼宣傳畫、發放宣傳冊等多種形式向學生、兒童、家長和教職員工進行疫情防控知識宣傳,幫助師生、家長提高防範意識、瞭解防治知識,引導師生、家長科學做好防護。

八、積極參與疫情聯防聯控

14、除了學校、幼兒園的內部防控,學校還應當積極參與聯防聯控,與學校所在地定點醫院、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等建立聯防聯控機制,相互傳遞學校及周邊疫情資訊,積極獲取專業指導,對學校、幼兒園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教委和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衛生健康部門,請求支援和幫助。

九、關注受疫情影響無人照料的學生、兒童

15、發現受疫情影響、生活無人照料的學生、兒童,學校、幼兒園應當及時將資訊報送至學校所在地街道、鄉鎮政府兒童督導員,協調兒童督導員按照《民政部關於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兒童救助保護工作的通知》及當地的貫徹落實政策,落實學生、兒童臨時照料、救助保護措施,避免發生學生、兒童無人監護照料的情況。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學校、幼兒園應當嚴格執行各項防控管理制度和措施,增強疫情監測、報告、處置的敏感性,引導所有師生增強疫情防控意識和能力,嚴防疫情蔓延。如果未依法執行防控措施或發生疫情瞞報、緩報、謊報的,學校、幼兒園及直接責任人員、相關負責人則將面臨嚴厲的法律責任。面對疫情,不僅學校、幼兒園壓力大、任務重,居委會、村委會、醫療機構等很多單位同樣面臨艱鉅任務。疫情防控無小事,各單位均應同力協契、共克時艱。希望學校、幼兒園,堅定信心,全面提高依法防控能力,依法有序推進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師生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

學生外聯部規章制度 篇17

1、 將學生體質健康檔案管理列為學校衛生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將強對學生健康檔案的管理。

2、 學校衛生檔案有衛生保健老師負責管理、儲存,並不斷改善保管條件,使之完整、準確、及時。

3、 對於上報的報表,認真填寫,規範正確,並留底存檔,以便隨時查閱和總結分析。

4、 認真填寫學生健康卡和預防健康卡,做到一人一卡。

5、 認真記錄學校預防和控制各種常見病、多發病和傳染病的方法和措施,便於進一步進行健康指導。

6、 要積累各種衛生檔案,如基礎工作資料、健康監測資料、學生疾病防治資料、學校衛生監督資料、學校健康教育資料、學校衛生保健專題資料等。

7、 各種衛生資料要統一裝訂成冊,整潔美觀。

學生外聯部規章制度 篇18

為加強學校傳染病疫情管理、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在學校內的發生和流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防治法》和國務院《學校衛生工作條例》有關規定,按照“科學排查、及時上報”的原則,特制訂本制度。

一、疫情報告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海靈副組長:王海萍

組員:符惠梅各班班主任保育員

幼兒園成立防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園長辦公室,由王海靈擔任辦公室主任,電話:__。

二、幼兒園疫情報告員職責:

1.具體負責本單位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單位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發現及報告相關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時對全園幼兒的出勤、健康情況進行巡查。

4.負責指導全園幼兒的晨檢、午檢工作。

三、幼兒園傳染病疫情監測報告:

1.晨檢應在校疫情報告人的指導下進行,由班主任或保育員對早晨進入教室的每個學生進行觀察、詢問。瞭解學生出勤、健康狀況、衛生狀況,發出學生有傳染病早期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以及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告知學校疫情排查人,學校疫情排查人要進一步排查,以確保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早報告。(午檢也如此)

2.班主任應當密切關注本班幼兒的出勤情況,對於因病缺勤的學生,應當瞭解學生的患病情況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懷疑,要及時報告給學校疫情排查人,學校疫情排查人接到報告後應及時追查學生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對傳染病病人的早發現。

3.老師發現幼兒有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況時,應及時報告給幼兒園疫情排查人。疫情排查人應及時進行排查,並將排查情況記錄在幼兒因病缺勤、傳染病早期症狀、疑似傳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結果登記日誌。

4.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2)當幼兒園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疫情報告人應立即報出相關資訊。

(3)個別幼兒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4)幼兒園發生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資訊。

5.報告方式:

(1)當出現符合本工作規範規定的報告情況時,幼兒園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方便的通訊方式(電話)向教育局報告。傳染病疫情報告渠道:班主任或保育員------學校疫情排查人------園長------教育局------澄邁縣衛生防疫站。

(2)一旦發生傳染病事件,疫情報告人及時向園領導彙報,召集傳染病應急小組成員,做好專冊登記,統計人數。(患者名單、發病日期、班級分佈、主要症狀、目前狀況、接觸史等)

(3)有事由園長按傳染病疫情報告渠道報告,無事由學校疫情排查人向防疫工作領導小組報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