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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社團規章制度(精選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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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社團規章制度 篇1

根據我多年從事民辦學校領導工作的經驗、體會,我認為民辦學校教師的管理策略可以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國小社團規章制度(精選18篇)

1、給教師工作時間和心理空間以一定的“自由度”。

教師工作時間和空間的非限制性,決定了教師工作環境的非限制性。教師的學習提高、蒐集材料、教育科研等一系列教育教學活動的延續,都不是僅在辦公室所能完成的。在人類進入資訊時代的今天,顯然已經不適宜再以傳統的“坐班制”來管理教師。只有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條件下建立規範而又較為寬鬆的考勤制度、王作規則,給教師工作時間和心理空間以一定的“自由度”,才能最大發揮教師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得到。正如馬克思所說:“時間實際上是人的積極存在,它不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發展空間”。對教師工作時間與心理空間如果“摳”得過死,必將不利於教師積極性的發揮,不利於教師專業發展和教育教學個性的充分張揚。

2、在情感上,多給教師一些投入。

學校管理者領導的物件是人而不是物,領導者與被領導者之間總會產生一種情感聯絡。“以人為本”管理很重要的一環就是情感管理。現代化的管理是具有高度水平的柔性管理,即利用非權力的影響力對人們產生潛在的說服力,從而去轉變他們的行動。

民辦學校的教師都是從眾多應聘教師中選拔出來的,很多人在原學校擔任過副校長或教導主任、教研組長等職務,有其獨到的工作經驗和工作資歷。對這樣一個群體,學校管理者首先要特別注意尊重他們的人格,把他們當作同事,當作朋友,放下架子多與他們進行溝通、交流。

在這個群體中,大部分教師都有很強的進取心。學校的管理者要從情感上儘可能地滿足他們的需要,並注意給他們創造發展的機會。只要建立一個好的情感平臺,大家就能“工作上互相協作,生活上互相關心,思想上互相理解,心理上互相依賴,行動上頻繁往來”。今天教師的工作仍然是奉獻大幹索取的工作,尤其在民辦學校,大部分教師都在超負荷“執行”。這更要求校長在管理中要多一些情感投入,來彌補他們物質待遇上的不足。

3、讓教師得到真正的公平。

儘管職務、學歷、年齡、性格等方面有差異,但是教師在人格上是平等的。學校管理者在教師管理中不能以犧牲一部分人的積極性來換取另一部分人的積極性,而要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積極性,並努力維護這種積極性的穩定和發展。因此,學校在管理中既要看教師的工作結果,更要看教師的王作過程,注意及時肯定每位教師在工作中的點滴成績,使管理者的激勵行為在公平、合理的軌道上及時得到強化。

任何一所學校教師的修養水平及業務能力都是有差異的,民辦學校也不例外。學校管理者的任務就是培訓和發展每一位教師的素質與能力,使每位教師都能形成自己的教育教學風格和特色。為此,學校管理者要首先承認教師的差異。一般來說,學校管理者往往更會賞識業務能力強的教師,而另眼看待能力相對較弱的教師。“金無足赤,人無完人”,其實,優秀教師也有不足之處,而一時顯得能力較弱的教師也有他們的閃光之處。世界上不存在絕對完善的人,也不存在絕對無能的人。學校管理者要確定這樣的原則:容人之短,用其所長;多尊重,少傷害,還要注意避嫌親疏。一般來說,管理者與骨幹教師在一起參加學術活動較多,而與一般教師接觸相對較少,自然容易形成情感上、關係上的親疏,所以學校的管理者要特別注意掌握公平原則,竭力保持一視同仁地對待所有教師。

4、給教師一個溝通順暢的人際環境。

學校的人際溝通主要有管理者與教師的上下溝通,不同學科教師的平行溝通。學校管理者要深入到教師中間,瞭解聽取意見,發現教師日常教學中的好人好事及困難疾苦,增進彼此的尊重和理解。通過溝通讓廣大教師知道管理者想做什麼、做了什麼,使廣大教師體會到管理者許多工作中的苦衷。平行溝通是讓廣大教師相互瞭解彼此的王作特點、困難及取得的成績,這有利於消除教師由於學科、年級段工作的不同而產生的誤解和隔膜,這樣的溝通有利於教師在提職、考核、晉升工資時的期望值和實現值的平衡,提高教師的心理承受能力,有利於教師之間凝聚力的增強,從而提高教師群體的整體效能。

5、給教師營造一種心理舒暢的氛圍。

如果說把管理建立在教師需要的基礎上是為了激發教師內在動力的話,那麼管理中營造一種令教師心情舒暢的氛圍則是為了保證教師創造性得以發揮,並持續地得以發揮。一個學校如果沒有一種好的氛圍,制度會走樣,情感會變味。可以這樣說,不良的氛圍,是任何一所學校內耗的根源。所以,管理者要在學校營造出一種好的氛圍,其意義和作用非同小可。

那麼,怎樣營造一個良好的氛圍呢?筆者認為,一是要掃除工作中的惡性競爭。管理者在鼓勵教師正當競爭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對競爭進行正確引導,要用各種方式提醒大家,競爭是為了學校的進步,是為了大家的共同成功,而不是為成就一部分人,損害另一部分人的利益。

二是要竭力防止出現拉幫結派現象,而努力建立一種公正平等的團結互助之風。

三是要掃除吃吃喝喝、“你好我好”的油滑世故之風,建立嚴肅認真的人際關係。只有這樣,才可能營造一種敬業、和諧、人人心情舒暢的氛圍。

6、請教師參與管理,使他們投入情感,產生心理認同。

所謂認同是指個人對集體的一種態度。它既表現為個體對集體的關注,也表現為情感上的交融。實現管理目標不僅是領導者的事,更重要的是全體教職工的事。所以,制定學校管理目標必須要有教師的參與,使教師在參與制定目標的過程中受到激勵,使管理目標得到廣大教師的認同,有助於教師主人翁精神的形成。通過廣大教師的參與可以促使教師以做好學校工作為己任,自覺自願地貢獻自己的智慧和才幹。通過參與認同,可以使管理者與群眾之間達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援,形成和諧愉快的心理和相互推動的力量。

國小社團規章制度 篇2

一、十個必須

1、教師必須認真備課、上課、批改作業、做好實驗、輔導學生、檢測學生。

2、教師必須既教書又育人、管理好課堂紀律、教室內不得起鬨鬧事。

3、教師必須接受學校聽課、查課安排,服從年級組、教導處及學校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調整,聽取同事、年級、教導處、學校的意見建議。

4、教師必須刻苦鑽研業務、不斷學習新知識,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有效提高教學質量,保質保量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5、教師必須加強對學生的教育與管理,積極配合班主任、年級組、教導處、政教處、學校教育管理學生,敢說敢管遇見的、查實的、反映的學生違紀行為或不良習俗。

6、教師必須舉止文明、儀表整潔、語言得體、以身作則,在學生面前作好遵紀守法、言行文明、愛護公物、勤儉節約、保持清潔等方面的表率,除測試或生病等特殊情況外,應當站著上課。

7、教師必須關注學生學習,倡導“勤奮、競爭、進步”的學風,重視優生、鼓勵差生、注重優生弱科輔導和差生轉化教育,力求將學生的精力、注意力、心思集中在學習上,營造康中學生“人人都努力、個個有進步”的學習氛圍。

8、教師必須尊重學生家長,與學生家長平等相處,對來訪或請來的家長,給一張笑臉、讓一個座位,加強與家長的橫向聯絡,爭取家長的支援與配合,充分利用家庭教育。

9、教師必須依法執教,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加強團結協作、謙虛謹慎、相互學習、相互幫助、關心集體、維護學校榮譽,自覺投身於“文明校園、和諧校園”建立活動之中。

10、教師必須遵守“全員聘用制”的相關規定,接受職稱評聘分開制度等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新舉措。

二、十不準

1、不準口中有酒氣上課;

2、不準在教室內吸菸、飲酒;

3、不準在上課期間接打電話、手機;

4、不準在上課期間走出教室幹別的事(生病和學校安排除外);

5、不準在上課期間(監考)看與上課(監考)無關的書籍、做與上課(監考)無關的事情;

6、不準在上課時間和學生做與學科無關的遊戲;

7、不準諷刺、挖苦、歧視學生,平等對待家庭經濟有差異或學習基礎有差異的學生;

8、不準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思想,更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9、不準犯錯教或誤導等知識性錯誤。

10、不準只管教書不管紀律。

三、違紀處理辦法

1、違反“十不準”之第1、2、3、4、5、10款,每查實一次,扣當月津貼100元,一學期上三次的取消當年評先選優資格,扣發學校年終一次性獎勵。

2、違反“十不準”之第6、8款,第2款之行課期間在教室內飲酒者,進行停課檢查處理;後果嚴重或影響惡劣的,直接解聘。

3、違反“十不準”之第7、9款的,根據違紀情節、影響程度,進行個別教育、書面檢討、限期整改、扣發津貼、扣發工資、停課學習檢查等處理。

4、對不按“十個必須”之第2、5款工作的,每查實一次,扣發當月津貼100元,一學期上三次的取消評先選優資格、扣發學校年終一次性獎勵。

5、對不按“十個必須”之第3款工作的,直接停課處理。

6、對不按“十個必須”之第1款工作的,其處理辦法由教導處另行規定。

7、對不按“十個必須”之第10款工作的,按全員聘用制相關規定處理。

四、本制度由教導處會同有關部門按月執行。

國小社團規章制度 篇3

為了給我校帶來良好的教學秩序,讓教師們具有一定的責任目標意識,給祖國培養有用的棟樑之才,為了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學質量,特訂本制度。

一、 出勤管理

1、凡請假的教師,代課費由教師自己開出,每節5元。(婚喪假、特殊病假除外)

2、開會、升降旗儀式活動凡請假、遲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缺席一次扣10元。

3、不假或事後請假均以曠工論處,按規定每節扣10元,每天扣50元,並記入檔案。

4、凡需要請假的必須填寫請假條,校長審批,交教導處調課。確因特殊情況可以用電話請假,但事後必須補上請假條。

5、不允許教師之間私自調課,若是自行調課,一經查實,雙方都按缺課處理。

6、曠工每天扣50元,遲到或早退一次5元,按規定3分鐘至5分鐘內為遲到,5分鐘以上視為缺席。

7、值周教師負責值周內晨讀,缺一節扣幣5元,未完成值周條例,扣幣10元;值周教師要特別注意安全。

二、教學管理

1、教學常規實行月查制,並認真作好記錄。

2、聽課每位教師不少於10節,校長、教導和教研組長不少於15節。並作好記錄。

3、每位教師要用普通話、寫規範字和作好記實手冊。

(一)教學獎懲

1、凡統考科目的人均分、及格率和優良率居同級同類學校(教學點與教學點)第一、二、三名的分別獎45、40、35元。居全鎮第一、二、三名的獎55、50、45元。

2、統考科目的及格率為70%的獎50元,在此以上的按上升一個百分點加獎5元累計。

3、統考科目的優良率為68%的獎80元,在此以上的按上升一個百分點加獎10元累計。

4、 統考科目人均分高於全鎮人均分10分(含10分)以上的獎50元。

5、 凡統考科目的及格率在全鎮倒數第一的懲30元。

6、 凡統考科目的人均分在全鎮倒數第一的且低於全鎮人均分的懲40元。

(二)其它獎勵

1、教師在刊物上發表文章的。國家級獎100元,省級60元,地級50元(同一篇文章只取最高獎,且必須是本人所寫)。

2、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學科競賽或是單項比賽。

所叫學科學生參賽,輔導教師以下標準發獎(不含體育;同一競賽若干人參加,只取最高獎級的前三名)。

組隊參加地教委、縣文體委組織的各種運動會,獲單項第一、二、三、四、五、六名的分別獎35、30、25、20、15、10元;獲團體第一、二、三、四、五、六名的分別獎200、160、120、80、40、30元;組織參加學校各種運動會,獲團體第一、二、三名分別獎50、40、30元;獲單項第一、二、三名分別獎20、15、10元。單項和團體專案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計獎,但不重複計獎。

3、 文藝演出與美術作品參賽獎

凡學校組隊參加上級組織的文藝演出與集體參賽作品,或地級第一、二、三名的分別獎輔導教師100、80、50元;獲縣級一、二、三名的分別獎輔導教師80、50、30元。單項和集體專案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計獎,但不重複計獎。

4、以上各種參賽是除上級獲得獎金原數照發外的獎金。

三、特殊貢獻

1、凡獲國家級骨幹教師、省級骨幹教師、地級與縣級骨幹教師,分別獎100、80、50、40元。

2、以上各種獎是除上級獲得獎金原數照發外的獎金。

國小社團規章制度 篇4

為更好地發揮集體備課的作用,真正實現資源共享,促進學校教學質量的整體提升,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集體備課制度。

一、集體備課的時間、範圍、成員和組織形式和量的安排

1、集體備課的時間:每週一次,從面的單元到點的具體課時進行集體研究。

2、集體備課的範圍:校內本教研組負責的課程,包括校本課程和地方課程。

3、集體備課的組織形式:以教研組為單位,由教研組長負責主持。

4、量的安排:每次一單元或一課時。

二、集體備課活動要求

1、教研組長組織組內教師制定出切實可行的集體備課計劃。

2、集體備課必須在個人鑽研的基礎上進行。在集體備課之前,個人必須先通覽本單元教材,按集體備課的要求考慮好自己的意見,再參加集體研究。在集體研究後,個人按要求編寫教案。

3、集體備課必須堅持“四定”、“四備”,鑽透“三維”,優化“兩法”,精尋兩題”,達到“五統一”。

(1)、四定:定時間、定地點、定內容、定中心發言人。

(2)、四備:備課標、備教材、備教法、備學法。

(3)、三維:知識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

(4)、兩法:教師的教法和學生的學法。

(5)、兩題:課堂練習題和課後作業題。

(6)、五統一:統一教學目標,統一教學重點、難點和關鍵,統一課時分配和進度,統一作業佈置、訓練和活動,統一單元測試。

三、集體備課的主要內容:

學習和理解課標,認真鑽研教材,全面掌握所教課程的教學內容及其結構。著重研究每個單元的特點:它在全冊教材中的地位和作用,與前一單元在知識上有哪些聯絡,與後一單元在知識上又有什麼關係,如何進行知識遷移,有什麼內在聯絡;本單元的教學目的應該怎樣確定,重點是什麼,難點在哪裡;採用什麼教法,教給哪些方法,培養學生的哪些能力;課前需要作哪些準備。

四、集體備課的實施程式:(分配任務——個人自備——集體研討——專人整理——反思修改)

1、按照教學計劃,選定主講教師後,由主講教師個人準備講課的內容。

2、主講教師扼要介紹講課內容的整體構想、教學目標、重點和難點、訓練習題以及理論依據等,然後由參加集體備課的成員進行集體討論研究,提出改進意見,由個人整理一課的教案,供本組教師共享。

3、任課教師根據集體備課的意見,結合本班實際,認真修改,制定既要有共性,又要有個性的教案。

4、教研組裡老師輪流做好活動記錄,教導處協助、督導。

國小社團規章制度 篇5

一、班級裡保證經常具備幾支體溫計,供學生測量體溫使用。晨午檢時間,班主任一定要親自過問尋查,班級內有無因病缺席的同學,缺席的同學一定要聯絡他的家長,弄清楚到底患的是什麼病。學生在家是否有發熱、咳嗽、咽痛、頭痛、肌肉痠痛等症狀。

觀察詢問每位同學的身體狀況,有同學感覺不舒服,出現發熱、咳嗽、咽痛、出皮疹、出水痘、兩腮疼痛腫大、腹瀉等傳染病症狀時,為其測量體溫,如果同學出現發熱(體溫≥37.5℃)(≥38℃),要及早向醫務室報告,校醫重新為其測量體溫,做好登記,然後離校,去醫院就醫。

晨午檢時,班主任要把班級當時因病缺席和在校發熱學生的情況填在《中國小生晨檢記錄表》上或通過電子信箱或電話報告學校,在規定時間之前必須報到學校,填寫《中國小生晨檢記錄表》時,一定要寫清報告時間、班級、有無缺席者、患者姓名、病名、有無發熱者、發熱者的姓名和體溫度數、患病日期、患者聯絡電話(儘量多部電話)、

家庭現住址、填報者,最後班主任要簽名,班級沒有情況的也要寫上無,進行零報告,證明你班做了晨午檢,填寫的時候一定要規範全面,不要落項,一定要班主任自己簽名,不能讓班長代簽,班主任自己簽名證明班主任已經親手進行了晨午檢。班主任決不能把晨午檢工作只交給班長而不去過問。晨午檢工作千萬不能流於形式,要真正落實到位,班主任要認真對待,親手去抓,看到晨午檢的重要性。認真做好晨午檢,就能夠及早發現患傳染病的學生,及早隔離,及早採取有效措施,才能把疫情控制在最小範圍,不至於大面積流行蔓延。

二、班主任老師對因病沒來上學的同學要隨時與之聯絡,追蹤該學生的患病情況,如患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要及早向醫務室報告,返校時也要持醫院診斷證明。

三、病癒返校規定

痊癒返校時必須持醫院診斷證明,先到學校,交診斷證明,測量體溫,體溫正常後才能回班級。

對發熱同學返校的要求:按照疾控規定,發熱超過38度(含38度)的同學,自發熱之日起7天后(第八天)才能返回醫務室測體溫、登記,(交診斷證明),最後才能回班,請班主任老師把住關。

四、做到早發現(隨時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診斷、早治療。

國小社團規章制度 篇6

為了更好的管理我校教師,樹立良好的形象,努力造就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的教師隊伍,不斷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教師是學校教學工作的執行者。用現代科學文化知識武裝學生,努力把學生培養成德才兼備、素質全面、適應未來社會需要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者和接班人。

二、教師要加強自身的學習和修養,努力使自己成為工作勤奮、能力突出、作風紮實、品德高尚的合格教師。在工作中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三、教師在整個教學過程中應遵循八大原則:整體性原則,教育性原則,理論聯絡實際的原則,啟發性原則,因材施教原則,循序漸漸進原則,鞏固性原則,直觀性原則。

四、教師的教學工作分為備課、授課、批改作業、輔導、考核學生五個環節。對教師在各個環節內的基本要求是:

一、備課

1.開學前組織教師學習課程標準,瞭解課程理念,明確課程要求,擬訂學期教學計劃。

2.通讀全冊教材,熟悉內容體系,瞭解教材編寫意圖,明確本冊教材的三維目標的基本要求,明確教材各單元知識的聯絡與銜接。

3.教師備超周課,不能臨教臨備,更不能教後補備。中青年教師備詳案,老年教師寫詳簡案。

4.正確對待教學參考資料和他人經驗。一是要先“鑽”後“參”,不能以“參”代“鑽”;二是對他人經驗(或優秀教案)應聯絡實際,分析研究,消化吸收,不能照搬照抄。

5.備課時教師心中要有學生,要把“假如我是學生”作為座右銘。既要根據學生的年齡特點,把握教學最佳時間的教學密度,完成教學任務,又要從學生的實際出發選擇教法與學法。

6.做好集體備課工作。同年級同學科教師,每兩週組織一次集體備課,每次時間不少於1.5小時,做到“三定”(定時、定課題、定主備中心發言人)認真研討集思廣益,並做好集體備課記錄。

二、授課

1.教師按照課表上課,做好課前準備。

2.發揮課堂最大教學效益,進教室上課要關閉通訊工具,無特殊情況不會客,不走出課堂,準時上下課,保證學生課間活動時間。

3.上課時教師要做到精神飽滿,不帶個人情緒,站立講課。用普通話,語言要準確、精煉、生動,教態要端莊、親切、自然。

4.嚴格要求學生,使他們全神貫注,精神飽滿。課堂秩序應始終良好,教學氣氛應活潑而不亂,嚴而不死板,教師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5.課後認真撰寫“課後反思”。

三、作業與輔導

1.作業應根據教學目標和學生的學習情況,設計富有針對性,有彈性的作業,以適應不同程度的學生,作業形式講求多樣化,有書面作業,口頭作業和實踐性作業等,不佈置機械重複和大量抄寫的作業。

2.減輕學生作業負擔,控制家庭作業量。語文、數學、外語以外的學科不留書面家庭作業,可佈置適當的其它形式的作業。語文、數學、英語可留書面家庭作業。一、二年級一般不留書面的家庭作業,其他年級書面家庭作業,每天控制在一小時以內。

3.教師要認真批改作業。課堂作業和練習冊要全批改,批改作業所使用的符號應當規範統一,批註提倡短語加等級,適當做好記錄。不得叫學生批改作業。

4.加強對學生課外閱讀的督促與指導,以保證完成課程標準所規定的課外閱讀任務。

四、評價與考核

1.評價學生要以《綱要》和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中國小評價與考試製度改革的通知》為指導,以課程標準為基本依據,明確評價的目的、內容,以開放、多元、多樣的評價方式,對學生的學習態度、興趣、習慣、方法、知識與技能、實踐能力、創新精神和解決問題能力發展現狀等方面進行檢測和評價。

2.重視過程性評價,採取階段性(終結性)評價和過程性評價相結合的方式考查和評價學生。每學期、學年結束時,教師要對每個學生進行階段性評價。評價內容應包括各學科的學業狀況評價和教師的評語評價。要發揮評價的激勵、反饋、調整和改進功能,使評價成為促進學生髮展的過程。

五、教學研究

1.完善教研機構,健全以校為本的教研製度。要整合學校教導處、教研組(室)、備課組和課題組等力量,建立直接服務於教學,服務於教師專業成長的開放的學校教研網路。教研組每兩週活動一次,每次時間不少於1小時,做到“三定”:定時、定主題、定中心發言人,認真研討,並做好記錄。

2.教師要積極參與課題研究,教研組(備課組)應根據本年段的特點,承擔課題研究的一部分任務,及時整理研究經驗,一學年結束要進行階段性結題。

3.每位教師每學期上一節公開課,每學期聽課不少於15節,要做好記錄和簡評,並積極參加評課活動。

4.教師對於“有效教學”、“自育自學”課題研究取得的成果,要及時形成文字材料,在並積極投稿,對發表的論文、教學設計、教學隨筆等,學校給予獎勵。

國小社團規章制度 篇7

根據《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傳染病防治法》及教育部、衛生部對中國小生“因病缺課監測網路直報”工作的要求,依照省、市、區、旗教育主管理部門的工作部署及檔案精神,為增強學校疾病預防與控制力度,提高師生防病能力,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及時發現情況並及時處理,防止傳染病的發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學校晨檢制度。

一、晨檢人員

班主任( 任課老師)、值周校領導、安全、衛生管理人員

二、晨檢等級

我校每日晨檢(常規)和(疫情流行期)兩級,平時、疫情流行期或特殊時期由學校通知家長及時帶學生到旗醫院就診。

1、常規每日晨檢,實行有特殊症狀、因病缺課學生的班級由其班主任報告衛生辦公室。

2、疫情流行期每日晨檢,實行零報告制度(無病例也要報告衛生辦公室以利統計、上報)。

三、晨檢報告、操作細則

1、實行責任追究制度,並嚴格按照有關法規處理學校衛生工作。

2、常規晨檢“特殊症狀、因病缺課學生日統計報表”報告由班主任(任課教師)統計並報告學校衛生辦公室,班主任每天早晨8;00前(重大情況第一時間)送旗醫院,實際情況彙報校領導、並按照“奮鬥國小突發衛生事件防控應急預案”應急處理。

3、班主任出差時晨檢相應工作由學校臨時指定的教師代理(具體由教導處安排)。

4、師生髮現學生身體不適,通知其到醫院檢查,並立即通知其家長送醫院就診。

5、學生患水痘、麻疹、風疹、腮腺炎等傳染病必須回家隔離治療,不得帶病上課,直至病情痊癒憑病癒證明經校醫複查後回班級上課。

6、學生患有氣管炎、胃腸炎等常見病、慢性病在發病時期,以學生身體健康為主,應勸其回家休息治療,堅決不帶病上課,以免貽誤病情。

7、晨檢時應認真、細心,通過一看:仔細觀察學生的面色(紅潤,尚可,一般,差)、精神狀態(好,較好,一般,差),發現學生面色和精神狀態不佳時,要及時通知其到醫務室採取相應的措施,必要時班主任通知家長帶學生到附近的醫院就診,隨時和學校保持聯絡;二聽:聽患病學生、其家長和同學的闡述;三問:每天瞭解特殊症狀、因病缺課學生的家庭情況,家中有無成員發熱,是否有疫情接觸(不可隱瞞),有疫情接觸學生(有醫療和家長證明)要在家觀察兩週才可到學校上課,並上報;四聯絡:對沒來校的學生,班主任要打電話瞭解情況並登記,如有發熱學生要及時和醫務室聯絡。

8、每日晨檢情況要做好記載,班主任早讀時間要檢查本班人數及學生身體情況,特別對異常情況更要做好詳細的記錄,內容包括學生姓名、性別、年齡、家庭住址、聯絡電話,異常情況紀要等。

9、嚴格執行疫情日報告制度。實行追蹤隨訪制,由班主任分別對患病的學生進行每日追蹤電話隨訪,及時瞭解其診治情況。居家隔離病人做到“三不”即不上班、不上課、不外出。

10、行政值周領導督促各班級的常規晨檢及“特殊症狀、因病缺課學生日統計報表”工作。

11、安全辦公室每天統計學校患病學生人數及情況,認真貫徹《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傳染病防治法》,加強疫情報告,建立健全疫情報告程式,確保有疫情立即報告。同時要及時通知總務處做好清潔消毒、切斷傳染途徑,及時對疫源地進行消毒處理。

12、安全辦公室要加強對學校小賣部、飲用水衛生安全檢查。

13、教導處做好學生預防重大疾病教育工作,督促年級、班級做好晨檢工作;做好任課教師的預防重大疾病的教育工作,任課教師在課堂上發現情況要及時通知班主任。

15、安全辦公室嚴格按照學校消毒制度按時消毒。

16、本制度自發布起實施,做到經常、安全,確保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國小社團規章制度 篇8

晨檢、午檢制度(20__學年)

一、嚴格遵守《傳染病防治法》及相關衛生法律法規,認真做好學生晨檢、午檢工作。

二、晨檢工作由班主任負責實施,午檢工作由下午第一節授課教師負責實施。堅持每日晨檢、午檢,防止患病學生或帶菌(毒)者進入學校,保證集體兒童身體健康。

三、晨檢時間為早晨學生入校時間,地點在教室門口。午檢在下午第一節上課前三分鐘,地點:教室。

四、晨檢、午檢工作的基本內容包括:

(一)摸:兒童有無發熱現象,可疑者測量體溫;

(二)看:觀察兒童精神狀態、面色等,傳染病的早期表現,咽部、面板有無皮疹等;

(三)問:在家飲食、睡眠、大小便、有無咳嗽、腹瀉等症狀;

(四)查:根據傳染病流行情況對易感兒童進行檢查,同時檢查有無可能造成外傷的物品、器械攜帶入校。

五、晨檢、午檢人員發現可疑者,應立即向學校報告。六、晨檢、午檢中發現傳染病患兒或可疑者,應拒絕其入校,由家長帶到醫院去確診,或留隔離室觀察。對一般小傷病,可不予限制兒童活動,對確診為傳染病患兒的所在班級,應進行醫學

性檢疫和消毒處理。

七、晨檢、午檢後,檢查人員應將晨檢、午檢中發現的異常情況進行登記,並關注當日情況,如有異常情況,通知家長帶患兒去醫院診治。

八、值周行政負責晨檢、午檢記錄的檢查工作。每週檢查一次,傳染病流行期間,每天檢查一次。

西南第十二國小20__年9月

國小晨檢、午檢制度(20__學年)

一、嚴格遵守《傳染病防治法》及相關衛生法律法規,認真做好學生晨檢、午檢工作。

二、晨檢工作由班主任負責實施,午檢工作由下午第一節授課教師負責實施。堅持每日晨檢、午檢,防止患病學生或帶菌(毒)者進入學校,保證集體兒童身體健康。

三、晨檢時間為早晨學生入校時間,地點在教室門口。午檢在下午第一節上課前三分鐘,地點:教室。

四、晨檢、午檢工作的基本內容包括:

(一)摸:兒童有無發熱現象,可疑者測量體溫;

(二)看:觀察兒童精神狀態、面色等,傳染病的早期表現,咽部、面板有無皮疹等;

(三)問:在家飲食、睡眠、大小便、有無咳嗽、腹瀉等症狀;

(四)查:根據傳染病流行情況對易感兒童進行檢查,同時檢查有無可能造成外傷的物品、器械攜帶入校。

五、晨檢、午檢人員發現可疑者,應立即向學校報告。六、晨檢、午檢中發現傳染病患兒或可疑者,應拒絕其入校,由家長帶到醫院去確診,或留隔離室觀察。對一般小傷病,可不予限制兒童活動,對確診為傳染病患兒的所在班級,應進行醫學

性檢疫和消毒處理。

七、晨檢、午檢後,檢查人員應將晨檢、午檢中發現的異常情況進行登記,並關注當日情況,如有異常情況,通知家長帶患兒去醫院診治。

八、值周行政負責晨檢、午檢記錄的檢查工作。每週檢查一次,傳染病流行期間,每天檢查一次。

西南第十二國小20__年9月

國小社團規章制度 篇9

班主任是學生班集體建設的組織者、領導者和教育者,是學校德育工作的骨幹力量。為進一步調動和發揮班主任的積極性,創造性,使班主任管理工作更趨正常化、規範化和科學化。學校依據班主任工作崗位職責,對班主任履行工作職責情況逐項考核,特制訂班主任管理制度。

教育思想

1 、熱愛本職工作,責任心強,熱愛學生,尊重學生的人格,讓每個學生都得到愛的滿足。

2、教育態度親切、耐心、細緻,全面關心、教育管理學生,對特殊學生倍加偏愛、關心。

3、注意師德修養,有精深的專業知識和教育教學理論知識,努力學習、敢於實踐、勇於創新。

教育工作

4、有完整的班級管理制度,學期初有計劃、期末有總結,每月有教育隨筆、每週有教育重點。

5、以愛國主義教育為主線,以行為規範教育為抓手,對學生進行思想品德教育,班會、晨會有內容,專課專用。

6、認真、按時填寫好學籍卡。統計學生的出缺勤,對情況不明的缺課者即使進行家訪或電話聯絡。

7、重視班幹部的培養,每月召開班級工作例會,發揚民主,班幹部分工明確,能發揮作用。

8、開展豐富多彩的班級活動,指導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培養學生的創造精神。

9、期末做好學生素質綜合評定,寫好學生品德評語。

10、培養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認真做好教室衛生,講究個人衛生,保持校園整潔。

11、關心學生的身體健康,指導學生認真做好兩操,重視學生心理健康教育。

12、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做到班級學生無傷害事故。

13、做好班級學生的家長工作,有班級家長委員會,對學生每週期家訪一次,新生入學後進行普訪,並做好記錄。

教育成效

14、有良好的班風,任課教師、家長反映好。

15、學生的學習成績、學習習慣、品德行為習慣在原有基礎上有所提高,被評為文明中隊或優秀集體等榮譽稱號。

考核辦法:

對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在校長領導下具體實施。

考核以平時的檢查記錄,班主任所提供的材料為主要依據,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將考核主要內容量化成確定的分值,逐項考核,以定量考核為主,定性考核為輔。

每學期考核一次。

考核實行三公開原則,即內容公開、程式公開、結果公開。

國小社團規章制度 篇10

國小教師工作考核制度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完善和落實學校各項管理制度,使學校管理工作規範化、科學化,通過過程管理和目標管理有效結合,更好地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大力推進素質教育,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物件

桃元國小教師

(一)考勤(10分

1、出全勤得10分。

2、事假半天扣0.25分,病假一天扣0.2分(住院期間不扣分),以此累計。

3、曠工一天扣10分,曠課一節扣5分,遲到、早退,隨意停課,擅離崗位者酌情扣分。

4、請假超出一定天數者,除扣完本項以外,其餘按教文體局有關規定執行。

(二)師德(10分)

1、言行不檢點,給學校聲譽造成嚴重影響的,每次扣5分;

2、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重的每次扣5分。

3、鬧不團結,無理取鬧的,每次扣5分;

4、對偶發事件未處理或視而不見者,造成學校聲譽受影響,影響教師整體形象者,每次扣5分。

5、其他嚴重違反師德情況的酌情扣分。

6、本項總分10分,扣完為止。

(三)工作常規考核(10分)

1、備課、上課、改作、家訪等工作未能很好完成者,視情況酌情扣分;

2、教師在本人職責範圍內,或學校佈置的工作,未及時履行職責,或未及時完成,造成學校工作受嚴重影響者,每次扣5分;

3、實驗課開設率每低於1個百分點,扣1分;

4、違反學校規章制度,如到校時間、清校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每次扣5分。

以上(一)、(二)、(三)項各條酌情扣分情況由校委會討論決定。

(四)教育教學能力(60分)

1、教學成績按《教學成績分計算方案》執行。按總分折40分的方法,計入本考核方案。

2、教師獲各級先進、榮譽稱號的,區級記3分,市級記5分,省級記7分,國家級記10分,以檔案公佈之日為準。

3、教職工本人蔘加由教育行政部門舉辦或批准同意的各類競賽獲獎,加分標準如下:

4、教師輔導學生參賽獲獎,按如下加分。

5、文娛會演和運動會等團體獎名次參照教師個人獲獎計分(1—4為一等獎;5—8為二等獎;9—12名為三等獎;13—16名為鼓勵獎)。

6、業務論文在正規教育雜誌報刊上發表的,且有署名“xx鄉中心國小”的記2分。

7、教育科研課題成果按個人獲獎4倍計分(執筆人佔50,其餘教師共佔50,由課題組長平均分配)。

8、積極參加少年宮輔導活動,活動有成果。加分封頂10分。

8、一個年度內一名教師教育教學能力(2—7項)加分封頂20分。

(五)工作量

按《工作量計算方案》執行,該方案未制定出來前各人均按正常工作量計10分。

四、以下情況屬於一票否決,定為年度考核不合格

1、因違反政紀國法而受上級有關部門處分者;

2、因工作失職造成學生嚴重受傷、死亡、殘疾或重大安全事故的,責任人當年年度考核不合格;

3、犯罪處刑罰者。

4、其他因受處分,明確被定為考核不合格者。

五、其他補充事項

1、本制度由教代會通過後生效,細則修改由校務委員會提出,經2/3代表簽名同意後生效;

2、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部門規定相沖突者,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國小社團規章制度 篇11

為增強學校疾病預防與控制力度,提高師生防病能力,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及時發現情況並及時處理,防止傳染病的發生,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學校晨午檢制度。一、晨午檢人員:

班主任(任課老師)、值日教師及每日值班領導二、晨午檢報告、操作細則

1、實行責任追究制度,並嚴格按照有關法規處理學校衛生工作。2、常規晨檢“特殊症狀、因病缺課學生日統計報表”報告由班主任統計並報告,班主任每天早晨8;40前(重大情況第一時間直報校長)送校長處,按照“突發衛生事件防控應急預案”應急處理。

3、班主任、因事外出時晨檢相應工作提前委託跟班老師負責,更班老師不在由德育處安排。

4、師生髮現學生身體不適,通知其班主任老師,有發熱症狀(37.5度以上),馬上通知其家長送醫院就診。

5、學生髮熱必須回家隔離治療,不得帶病上課,直至病情痊癒憑病癒證明回班級上課。

6、晨檢時應認真、細心,通過一看:仔細觀察學生的面色(紅潤,尚可,一般,差)、精神狀態(好,較好,一般,差),發現學生面色和精神狀態不佳時,要及時採取相應的措施,必要時班主任通知家長帶學生到附近的醫院就診,隨時和學校保持聯絡;二聽:聽患病學生、其家長和同學的闡述;三問:每天瞭解特殊症狀、因病缺課學生的家庭情況,家中有無成員發熱,是否有疫情接觸(不可隱瞞),有疫情接觸學生(有醫療和家長證明)要在家觀察兩週才可到學校上課,並上報;四聯絡:對沒來校的學生,班主任要打電話瞭解情況並登記。

7、每日晨檢情況要做好記載,班主任要檢查本班人數及學生身體情況,特別對異常情況更要做好詳細的記錄,內容包括學生姓名、性別、年齡、家庭住址、聯絡電話,異常情況紀要等。

8、嚴格執行疫情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實行追蹤隨訪制,由班主任分別對患病的學生進行每日追蹤電話隨訪,及時瞭解其診治情況。居家隔離病人做到“三不”即不上班、不上課、不外出。

9、做好各年級的常規晨檢及“特殊症狀、因病缺課學生日統計報表”工作。

10、每天統計學校患病學生人數及情況,認真貫徹《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傳染病防治法》,加強疫情報告,建立健全疫情報告程式,確保有疫情立即報告。同時要及時通知後勤做好清潔消毒、切斷傳染途徑,及時對疫源地進行消毒處理。

國小社團規章制度 篇12

一、寄宿生入校後必須嚴守《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及學校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宿舍公約,服從學校有關人員及宿舍室長的管理。

二、寄宿生實行集體食宿制,全體住宿同學必須互相關心,互相幫助,團結一致,努力創造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

三、學校設立文明宿舍評比制度,定期對各宿舍的學習、生活、衛生、紀律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對優勝集體將給予一定表揚和鼓勵。

四、寄宿生必須嚴守作息時間.午休及晚上熄燈後不得在宿舍講話或弄出聲音,影響他人休息。

五、寄宿生必須嚴格執行請假制度,除學校規定的假期外,均應在校住宿,如因特殊原因不到校住宿者,須向班主任請假。

六、寄宿生必須注意宿舍的安全工作,衣物要妥善儲存,貴重物品、現金鎖入櫃、箱。宿舍鑰匙要細心保管,離開宿舍要關鎖門窗,睡覺時應關緊、關好大門。

七、寄宿生必須按指定床位就宿,不得隨意挪動床位,物品排放應有序,宿舍內不得留其他同學或來客住宿。

八、愛護公物,不準在牆上、門上亂塗亂畫,不準在室內亂貼紙張,亂拉繩帶,損壞公物者要照價賠償,故意損壞公物者,要加倍賠償。

九、宿舍內不得亂拉電線,亂接電燈及電器裝置。

十、搞好公共衛生,宿舍內每天安排值日生進行衛生值日。認真做好週末宿舍衛生大掃除工作,不得亂倒垃圾、汙水,不在宿舍內吃零食。

十一、注意個人衛生,勤洗衣服被褥,勤洗澡理髮,個人生活用品放到指定位臵,禁止在室內懸掛衣物,不能將書籍堆放在床上,努力做到淨、齊、美。

十二、按時用餐,服從就餐管理,協助食堂搞好衛生,做到不浪費糧食,不得將飯菜帶入宿舍區,禁止亂倒剩飯剩菜。

十三、嚴禁在宿舍區內進行體育活動,宿舍區嚴禁帶入打火機、火柴、電瓶燈等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宿舍內禁止點蚊香。

十四、寄宿生應堅決服從生管教師和室長的管理,接受生管教師和室長的檢查,不得頂撞、辱罵生管教師和室長。

以上條例,全體寄宿生必須遵照執行,凡違反者,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直至處分或取消住宿資格。

國小社團規章制度 篇13

第一條 根據《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暫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 學校

第三條 學校性質:自願舉辦,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第四條 辦學宗旨:遵守法律法規,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和諧育人,打好基礎,培養能力,發展學生個性和特長。

第五條 學校自願接受 教育局、 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學校地址: 。

第二章 辦學機構

第七條 辦學規模:學校佔地面積 m2;建築面積 m2。

第八條 辦學層次:九年一貫制學校。

第九條 辦學形式:招生物件為國小適齡兒童和國中學生,國小生的學習期限為六年,國中學生的學習期限為三年。

第三章 管理體制

第十條 學校設立董事會,董事會每屆三年,董事會是學校的決策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董事會成員 人:由 組成,其中 均從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條 董事會成員熱心教育事業,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權利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十三條 首屆董事、董事長由舉辦者推選產生;董事長的更換由董事會投票選舉,全體董事半數通過。更換董事由董事長提名,經三分之二以上董事會組成人員同意通過。

第十四條 董事每屆任期為三年。董事期屆滿後可連任。

第十五條 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 聘任和解聘學校校長;

(二) 修改學校章程和制定學校的規章制度;

(三) 制定學校發展規劃,批准年度工作計劃;

(四) 籌集辦學經費,稽核預算、結算;

(五) 決定教職工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六) 決定學校分立、合併、終止。

第十六條 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召開臨時會議。

(一) 董事長認為有必要時;

(二) 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組成人員提議時。

第十七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 ;副董事長2名,分別是

第十八條 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行使職權時,由董事長副董事長代其行使權利。

第十九條 董事長行使下列權利:

(一) 召集和主持董事會議;

(二) 落實檢查董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三) 代表學校簽署有關檔案;

(四) 法律、法規和學校章程規定的有關權利。

第二十條 董事會實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數,少數服從多數;當贊成票和反對票相等時,由董事長作出最後決定。但討論以下重大事項,應當經三分之二以上組成成員同意方可通過。

(一)聘任、解聘校長;

(二)修改學校章程;

(三)制定發展規劃;

(四)稽核預算、決算;

(五)決定學校的分立、合併、終止等其他重要變更事項。

第二十一條 召開董事會議,董事長或者指定人員於會議召開十日前通知全體董事,並將會議時間、地點、內容等一併告之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董事會議。委託書必須指明授權範圍。

第二十二條 出席董事會的人數須為全體董事人數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夠二分之一時,通過的決議無效。如經缺席的董事追認的人數超過二分之一時。其決議有效。

國小社團規章制度 篇14

為了全面高貫徹黨的教育方正,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端正辦學思想,提高課堂教學效益,不斷轉變與更新教育觀念,嚴格執行國家的課程標準,改革課堂教學方式與方法,激發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提倡互動和操控性學習,培養學生的動手能力、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做到把學生平時的學習成績與綜合發展水平結合起來,把對學生的評價與對教師的評價結合起來,遵循教學規律,因材施教,幫助學生樹立科學的人生觀和價值觀,逐步培養學生的終生學習能力。為此特制定以下教師管理制度。

一、指導思想

全體教師必須認真學習各種法律法規,學習黨的各項方針、政策、路線;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及鄧小平理論,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熱愛祖國、熱愛學生、熱愛自己的本職工作,遵紀守法,為人師表,以師德八條嚴格規範自身行為,對學生進行全面教育,努力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二、管理制度

全體教師必須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不斷加強業務學習,努力提高自身的文化水平和業務能力,增強事業心和責任感,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認真貫徹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生思想道德建設的實施意見》,培養學生良好的道德行為及遠大的共產主義理想。認真鑽研教材,認真備課,認真書寫教學筆記,認真批閱作業,耐心輔導後進生,做好後進聲的轉化與鞏固工作,不得歧視學困生,努力培養雙優生。各位教師必須依法治教,以德行教,杜絕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狠抓班級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積極推進素質教育、不斷加強教學研究,積極進行教改,繼續喊響“三個口號”:向管理要質量、向教師要質量、向45分鐘要質量。

三、管理方案

1、要求教師有事必須請假。

2、為了保證學生的安全,教師不準無故地遲到或早退要求全體教師星期天晚上返校,星期五下午放學後,學生全部離開學校,教師檢查沒有問題並安排好守校事宜後方可離開學校。星期天不返校一次扣20.00元(特殊事情除外)。遲到或早退3次算一個缺席,一個缺席扣20.00元,並且在遲到、早退或缺席期間,所教班級出現不安全的事故,由該教師承擔一切責任。

3、故意不完成學校領導交給的任務或不按時完成任務的,發現一次,當年考核不能評優,二次以上者,當年考核為不合格。

4、不填寫或不認真填寫校務日誌、班務日誌的值日教師,發現一次扣50.00元,並對該教師進行批評教育,經教育不改的,當年考核定為不合格,情節嚴重的上報鎮中心校處理。

5、不按時打鈴的值日教師,發現一次算一個缺席,並扣該教師20.00元,經批評教育不改,情節嚴重的上報鎮中心校處理。

6、發現備課不認真或者不備課就上課的教師,一次扣10.00元,並對該教師進行批評教育。

7、發現不批改作業或者不認真批改作業的教師,每次扣10.00元。

8、發現所教班級的教室、衛生區出現髒、亂、差現象的,每次扣10.00元,並對該教師進行批評教育。

9、教師在學校內部吵架、打架,每人每次扣500.00元,情節嚴重的上報鎮中心校處理。

10、發現在社會上做有損學校名譽之事的教師(如打麻將、鬥地主、酗酒鬧事等)學校給予警告,情節嚴重的上報鎮中心校處理。

11、教師要隨時保證衣著整潔大方,不穿拖鞋進教室上課。發現每次扣10.00元。

12、上課時不講普通話的,發現每次扣10.00元,並對該教師進行批評教育。

13、班主任及任課教師每學期家訪不少於全班人數的1/3,並做好訪談記錄。

14、公派外出學習、辦事、開會的教師,負責人必須提前安排好該教師的一切工作,否則出現誤工、誤課及安全事故的,扣負責人10.00元,並且由負責人承擔一切責任。

15、教師每學期至少聽8節課,少聽一節扣10.00元。

以上制度望全體教師認真遵守執行,否則一經核實,罰金當場結清,並追究負責人、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教師辦公室管理制度

一、教師辦公室是教師處理教育教學業務的公共場所,每一位教師都有保持辦公室文明、整潔、舒適的義務。教師辦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教研組長全面協調,其他教師協助。

二、辦公室隨時保持整潔衛生,教師辦公桌椅、門窗每週至少擦洗一次,確保無泥跡、墨跡、灰塵、地面無廢紙雜物,保持室內空氣清新。

三、明確辦公室教師值日製度,每一位值日教師要積極履行職責,認真做好辦公室的打掃和整理工作,

四、辦公室內要注意整潔。辦公桌椅要擺放整齊,辦公桌上只准擺放教學相關物品,物品的擺放要有條理,私人物品一律放入小櫥內。作業架上的作業本要擺放整齊。廢舊物品要及時處理。

五、辦公室內除張貼牌外,牆壁上不應有其他張貼物。

六、教師個人衣物要在衣架上掛整齊,不允許搭在椅背上。

七、辦公室內講話做事要講文明、講團結。同事之間要相互尊重,相互關心,相互幫助。

八、教師離開辦公室時要將辦公桌物品及座椅擺放整齊。

九、每個教師要自覺愛護辦公室辦公、教學等用品,辦公室用品不得移作別用。放學後要注意關鎖門窗。每天最後離開的教師要分別關好電腦的顯示器、主機和電源。

十、教師不得在辦公室吃零食、就餐。開水須由教師親自沖泡,嚴禁讓學生代教師沖泡開水。

教師辦公室管理制度

教師辦公室是是教師辦公和開展活動的場所,教師辦公室的工作由教師辦公室負

責人具體負責,各位教師應在團結、合作的前提下,共同完成學校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一、按學校上下班要求按時上下班,辦公時間偶然必須短時間外出,1小時之內應到教務處請假,1小時以上的到校長室請假,並登記外出時間。回校後及時到教務處登記回校時間。由教務處有關人員簽字確認,同時當事人應向辦公室負責人彙報外出情況,由室負責人作好具體記載。

二、平時上課及早早讀、晚自習、雙休日補課時要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隨便離開教室,不隨便提前下課,晚自習值班不得隨便調動。

三、辦公室辦公期間認真工作,不宜大聲+嬉笑、高聲談論,不吃零食,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擅離工作崗位。不亂串辦公室,不參與上網聊天、打遊戲等網路娛樂活動。

四、營造健康向上的辦公室文化,為人師表,不說粗俗的話語,學生及家長在場時尤其注意對來客來賓有禮貌、熱情接待。

五、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經常做好辦公桌的衛生工作,辦公桌物品擺放有序,保持牆壁整潔,不亂掛衣物,不亂張貼。

六、健全值日製度,值日教師在每天上班前做好辦公室的衛生工作,並負責整天的辦公室衛生工作。

七、愛護公物,節約用電,不開無人燈、無人扇、無人空調。

八、不得將辦公室鑰匙交給他人,不得擅自將單個學生留在辦公室。放學或集會時最後離開辦公室的老師應關閉電燈、電扇、空調、飲水機,並鎖好門窗。

九、辦公室負責人應對本室教師的出勤、辦公、衛生工作等情況,每天做好記載,每週末將記載表交教務處檢查。

十、學校根據《文明辦公室評比條例》每月評一次文明辦公室,授予“文明辦公室”稱號,並給予一定的獎勵。

十一、本制度從20xx年十月起執行。

附一

文明辦公室評比細則

一、上下班遲到、早退、中途外出(1小時之內)每人每次扣1-2分,不請假離崗或不上班每人每次扣15分,事假每人每半天扣2分。

二、平時到課堂上課有遲到、中途離開教室、提前下課的每人每次扣4分,早早讀、雙休日補課出現上述現象的扣8分。

三、晚自習值班應按安排表認真值班,原則上不許調換,確有事的應書面請假,准假後方可調換,每月調換次數超過應值班次數1/4的,每次調換扣5分。晚自習遲到、早退、中途離崗扣8分。

四、辦公期間有吃零食、做私事、無故亂串辦公室、上網聊天、玩遊戲等違反辦公紀律現象的,視情節輕重,每人每次扣5-10分。

五、辦公室地面、牆壁、辦公桌等衛生情況較差的,每次扣1-3分。

六、辦公室有開無人燈、無人扇、無人空調等浪費能源現象的,每次扣5分。

七、辦公室負責人每天應如實對本室情況做好記載,記載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的,每次扣15分。

八、評比資料來源:通過個人自查、各室互查、檢查組人員抽查等資料

九、每月初由檢查評比小組對上月各辦公室進行考核評比,獲得“文明辦公室”稱號的全室人員可得獎金100元,室負責人另獎50元。

教師辦公室電腦管理制度

辦公電腦是為了方便教師更好地應用現代教育技術進行教育教學活動,如查閱資料、電子辦公、學生管理、家校聯絡及瞭解國內外時事動態等。是學校重要的基礎裝置,為保證電腦的正常使用以及校園網的安全執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日常管理與維護

1.辦公室電腦由學校統一安裝下發至辦公室,使用人即為日常直接管理與維護人,有保持辦公電腦正常工作的責任和義務。

2.辦公電腦的主要用途為查閱資料、電子辦公、學生管理、家校聯絡等,工作時間不得利用辦公電腦從事與教育教學無關的活動。(如網路遊戲、網上聊天等)

3.禁止在電腦執行時非法插拔電源,下班後應拔掉電源插座。長時間不用時應開啟螢幕保護或關閉顯示器電源(統一預設)。

4.辦公電腦軟體為統一預裝,使用人不得擅自安裝、解除安裝,不得擅自修改相關設定(如ip地址等)。

5.各辦公室教師不得擅自拆卸電腦元件,如因失誤操作造成電腦硬體損壞,將視具體情況予以一定的賠償。

6.教師應及時、定期備份個人重要資料至第三方儲存空間(u盤、mp3播放器、網路儲存空間、自有電腦等),養成良好使用習慣。

二、故障處理

1.教師在日常使用中遇到任何問題可向資訊科技老師諮詢。

2.因資訊科技老師有日常的教育教學工作,故不能保證迅速及時處理故障電腦。如需急修,請事先聯絡,並將電腦主機搬至電腦機房。

3.故障電腦維修過程中,不保證機內資料的完整,所以教師重要資料請定期備份在其他空間。

三、其他事項

1.由於不遵守上述相關制度而引起的相關問題及後果,責任由相關使用人自負。

2.辦公電腦均可訪問國際網際網路,使用人在網路瀏覽過程中的行為與責任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等有關計算機及網際網路規定的法律和法規,責任自負。

國小教師辦公室電腦管理制度的延伸閱讀——學校管理制度的寫作要點

一、建立定期檢查制度。學校每學期組織人員對公共財物進行一次全面清查,並登記造冊,落實財產管理責任人。每學期對公物進行必要的檢查維修。

二、建立財產登記制度。

三、班上的公物管理實行班級負責制。凡是班上的講桌、講凳、衛生工具,毛刷、一切電器、門窗、玻璃、美化教室用品,班級牌,均由該班全體學生共同負責保護、管理。如有人為損毀,由該班自行解決維修或昭價賠償的問題。

四、建立公共財物管理部門負責制。實驗器材管理由古剛義負責,微機室器材管理同廖長清負責,團隊室公物管理由李建負責,體育器材管理由體育教師共同負責,油印室的公物管理由張鳳仙負責,油印資料老大需要教導處先登記,再由張鳳仙記錄及油印。檔案室的公物管理由工會負責,雜物保管室由黃澤林負責,錄音機、聽力磁帶、教參、教學掛圖由教導處負責管理,伙食團公物由李建輝負責,段學良負責對電器、辦公用品等進行發放與登記。辦公桌椅經編號、登記後由各位教師負責管理。

五、學校公物非經校長和管理責任人簽字同意,並辦理好有關手續,不得外借,否則,一切責任由管理責任人承擔。

國小社團規章制度 篇15

1、嚴格遵守教室使用規則,一切行動聽任課教師指揮,進入美術教室時要保持良好秩序,不準喧譁、打鬧。

2、進入教室後,不得隨便亂動教具,例如石膏像、靜物器皿,本室人員未經允許不得動用本室任何器材,不得將器材外借或帶出室外。

3、全體師生要愛護本室器材,自覺遵守本室使用規則。

4、保持教室的清潔衛生,不得隨地亂丟廢紙、廢物、定期組織學生打掃。

5、使用完畢,將器材、作品整理好方可離開。

6、離開時,關閉電源、門窗。

7、嚴禁學生在室內吃零食、扔垃圾行為,對違紀行為要及時制止,對未能處理的問題應及時向管理老師彙報。

8、違反規定者,視情節輕重,給予公開批評、賠償損失或校紀處分。

國小社團規章制度 篇16

第一條為了鼓勵和規範公民舉辦民辦中國小,保障民辦中國小及其教師和學生的合法權益,促進民辦中國小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條例。

關聯法規:

第二條公民個人單獨或者合夥自籌資金,面向社會舉辦的全日制普通國小、普通中學)(簡稱民辦中國小),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省、市、縣(含縣級市、區,下同)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民辦中國小的管理工作。

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法定職責協助教育行政部門做好民辦中國小的有關管理工作。

第四條民辦中國小必須遵守法律、法規,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國家教育方針,保證教育、教學質量,並接受縣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的依法管理、督導、評估和審計。

第五條民辦中國小及其教師和學生依法享有同公辦中國小及其教師和學生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義務。

第二章 民辦中國小的設立

第六條申請舉辦民辦中國小的公民個人,應當具有合法的身份證明和經濟擔保。

第七條設立民辦中國小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擬任校長應當遵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5年以上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經歷以及與其辦學層次相適應的學歷水平,並經過崗位任職資格培訓;

(二)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辦學章程;

(三)有適應辦學規模、相對穩定、具備任職資格、結構合理、能夠勝任教學和管理工作的專兼職教師和管理人員,專職教師不低於教師總數的40%,達到退休年齡的教師不得超過教師總數的50%。

(四)自有教學場所和設施達到當地同類公辦中國小辦學場所和設施標準,辦學設計規模應達到同類公辦中國小最低班型標準;

(五)有與辦學設計規模相適應的辦學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其中自有辦學資金不低於50%。

關聯法規:

第八條設立民辦中國小,必須與公辦中國小統籌規劃,合理佈局。

設立民辦高階中學(含完全中學),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後報省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民辦初級中學,由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報省教育行政部門備案;設立民辦國小,由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九條申請舉辦民辦中國小,應當向有審批權的教育行政部門(以下簡稱審批機關)提交下列材料:

(一)辦學申請書;

(二)舉辦者的資格證明檔案;

(三)擬任學校董事會成員和校長以及擬聘任教師的資格證明檔案;

(四)擬辦學校的資產及經費來源的證明檔案;

(五)擬辦學校的章程和發展規劃;

(六)擬定學校的名稱和內設機構情況;

(七)自有教學場所的合法證明;

(八)審批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條申請舉辦民辦中國小的,審批機關於每年第三季度前受理,於第二年4月底前以書面形式答覆。

審批機關對批准設立的民辦中國小,發給《辦學許可證》。

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民辦中國小,應當依法到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記手續後,方可開展教育、教學活動。

第十一條民辦中國小應當有獨立規範的學校名稱。學校名稱不得冠以“中華”、“中國”、“國際”和“遼寧”等字樣。

第三章 辦學與管理

第十二條民辦中國小可以設立校董事會。設立董事會的學校在董事會領導下,校長負責學校的教育、教學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校董事會人員的組成、推選、聘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校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選舉與罷免董事長;

(二)聘任與解聘校長;

(三)制定學校發展規劃;

(四)決定學校經費的籌集方案,稽核學校的預算、決算;

(五)決定學校教職工的編制定額和工資標準;

(六)管理學校的經費與資產;

(七)修改學校的章程;

(八)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四條民辦中國小可以向市教育行政部門申請,從師範院校和非師範院校師範專業應屆畢業生中選聘教師;也可以從辭職、退休的中國小教師和社會其他人員中自主聘任具備教師資格的人擔任教師;聘任外籍教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民辦中國小應當與受聘任教師簽定聘任合同。聘任合同內容應當包括聘任期限、職務、職責、工作條件、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及違反聘任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

第十六條民辦中國小按照所在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有關招生的規定,面向當地自主招生。

民辦中國小不得設立分校或者校外辦學點。

第十七條民辦中國小的招生廣告(含招生簡章,下同),必須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取得證明,方可刊登、播放、張貼、散發。

出具證明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將證明檔案送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八條民辦中國小應當按照國家和省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課程計劃和教學大綱實施教育、教學,選用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和省教育行政部門審定的教材。

第十九條實行寄宿制的學校應當在學生入學前,與學生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就學生人身安全、保健等問題簽訂合同。

第二十條民辦中國小應當依法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財產管理制度,並按照中國小會計制度規定設定會計賬簿。對學校中的國有資產、舉辦者投入到學校的資產和學校辦學積累的資產,應當分別登記建賬,並按照規定建立會計報告制度,接受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的監督。

舉辦者不得在學校成立後抽逃資金。

第二十一條民辦中國小應當按照省教育行政部門和物價部門制定的不同類別、不同條件學校每年對學生收取的學雜費標準,根據自身情況提出執行標準,報市教育行政部門及物價部門核定,領取收費許可證。

民辦中國小按照學期或者學年收費,不得超收;不得向學生收取建校費、儲備金、辦學基金及其他不合理費用。

民辦中國小因釋出虛假招生廣告造成學生退學的,應當退還收取的全部費用;因其他情況需要退費的,按市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退費辦法和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民辦中國小應當確定各類人員的工資福利開支佔經常性辦學費用的比例,報審批機關備案。

民辦中國小的積累只能用於增加教育投入和改善辦學條件,不得用於經商辦企業或者其他校外投資。

第二十三條民辦中國小的生活設施、儀器裝置、圖書等配備必須達到《遼寧省中國小辦學設施標準化標準》規定的標準。由政府支援徵用的土地及建造的校舍不得改變用途。

第四章 保障與扶持

第二十四條民辦中國小建設需要使用土地的,縣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實際情況,按照公益事業用地辦理,並可以優先安排。

第二十五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佔民辦中國小財產,不得擾亂和破壞民辦中國小的教育教學秩序。

第二十六條民辦中國小的教師資格確認和職稱評定工作,納入教育行政部門的統一管理。

第二十七條民辦中國小從師範院校和非師範院校師範專業畢業生中聘任的專職教師,合同期滿後,經本人申請,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可以調轉到公辦學校工作。

第二十八條民辦中國小的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的工資、社會保險和福利,由學校依法予以保障。

民辦中國小學生學籍納入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第五章 解散與變更

第二十九條民辦中國小不能實現教育目標,或者因故無法開展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的,應當解散。

民辦中國小解散,應在一個學期結束之前提出申請,由原審批機關核准。

審批機關對核准解散的民辦中國小,應當收回《辦學許可證》,並予以公告。

民辦中國小解散的,應當依法到原登記管理機關辦理登出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民辦中國小解散時,所欠債務由學校和舉辦者承擔,提前收取的學費應當退還給學生,退還後依法進行資產清算。

民辦中國小在進行資產清算時,應當首先留足安置學生的費用;其次支付所欠教職員工的工資及社會保險費用,償還學校所欠的債務。對清算後的剩餘財產,按照舉辦者的實際辦學投入予以返還。

第三十一條民辦中國小解散時,舉辦者應當妥善安置在校學生。實施義務教育的民辦中國小解散時,審批機關和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安排在校接受義務教育的學生繼續就學。

第三十二條民辦中國小與其他學校合併或者需要變更學校名稱、性質、層次,應當報審批機關批准;變更其他事項,應當報審批機關備案。

民辦中國小變更的,應當依法到原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擅自舉辦民辦中國小,或者設立民辦中國小分校、校外辦學點,或者採取隱瞞、虛報、偽證等手段騙取《辦學許可證》的,由審批機關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四條舉辦者虛假出資或者在學校成立後抽逃資金的,由審批機關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應出資金額或者抽逃資金額2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審批機關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五條不確定各類人員的工資福利開支佔經常辦學費用的比例,或者不按照規定的比例執行,或者將積累用於經商辦企業及其他校外投資的,由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者拒不改正的,由審批機關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或者予以接管。

第三十六條違反有關規定亂收費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多收的費用,並由物價部門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七條濫發文憑的,由審批機關宣佈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頒發證書資格。

第三十八條管理混亂、教育教學質量低下、未達到標準造成惡劣影響的,由教育行政部門限期整頓,給予警告;情節嚴重或者經整頓仍達不到要求的,由審批機關責令停止招生、吊銷《辦學許可證》或者予以接管。

第三十九條擅自發布招生廣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釋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拒不改正或者因釋出虛假廣告造成影響的,由審批機關責令停止招生,情節嚴重的,吊銷《辦學許可證》。

第四十條生活設施、儀器裝置、圖書等配備達不到規定標準的,由審批機關責令限期達到標準;拒不執行的,責令停止招生。

第四十一條侵吞、私分、攜款潛逃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佔有辦學經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沒收違法所得。擅自拆除、變賣、出租校舍和房產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處罰。

第四十二條教育行政部門和其他行政部門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或者對民辦中國小疏於管理,造成嚴重後果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三條擾亂和破壞民辦中國小教育教學秩序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實施行政處罰,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執行。

關聯法規: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五條對掛靠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自籌資金,面向社會舉辦的普通國小、普通中學的管理,可以參照本條例執行。

第四十六條本條例自1999年3月1日起施行。

國小社團規章制度 篇17

麥田九年制學校晨午檢工作制度為增強學校疾病預防與控制力度,提高師生防病意識,保障師生身體健康,防止各類傳染病的發生,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結合當前防疫形勢及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晨檢制度。

一、學生晨午檢工作制度:

1、每天早上學生進班後及午餐後,由班主任作為檢查人負責進行檢查工作。主要採取詢問、觀察、觸控等形式,如發現學生身體不適,特別是出現發燒、咳嗽、咽痛等流感樣症狀以及不能確定的其他症狀時,立即通知衛生負責組及學生家長,同時將學生送醫院進行檢查確診。

2、對未到校的學生,班主任應及時電話聯絡,問清原因並儘量與學生通話,以確定學生的真實情況。如果學生有病要問明病情及去向,如實登記到晨午檢統計表及因病缺勤缺課學生情況登記表上,並做好過程跟蹤瞭解,直至學生痊癒。

3、班主任填做好檢查並記錄,安全負責人如實填寫彙總表。每日於7:20及12:50做好晨午檢工作,要做到認真、細緻,無遺漏。

4、班主任要做好學生及家長宣傳工作,提倡學生之間相互督察。告知學生在家或校外出現發燒、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狀或其他不明症狀時不能到校,應儘快報告學校併到醫院診斷治療。

5、病情痊癒,持鄉鎮衛生院以上醫院痊癒證明到學校衛生室開具返校通知單方可回校上課。

二、教職工晨午檢工作制度:

1、高度重視教師晨午檢工作,指定專人承擔晨檢檢查和資訊報表等有關工作。

2、教師晨午檢工作應在每天早上第一節課及下午第一節課前完成。

3、教師應積極主動配合協助部門檢查人的晨午檢工作。出現發燒、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狀或其他不明症狀時,不能進課堂,應立即報告負責人,儘快到醫院診斷治療。教師在校外出現病情症狀時不能到校,應及時請假並儘快到醫院診斷治療。

4、對生病請假的教師要問明病情及去向,如實登記到晨午檢統計表上,並做好過程跟蹤瞭解,直至痊癒。

20__年9月

範文4:學校傳染病預防晨(午)檢制度學校傳染病預防晨(午)檢制度1、嚴格遵守《傳染病防治法》及相關衛生法律法規,認真做好學校學生晨檢、午檢工作。

2、晨檢、午檢工作由學校校醫室羅向榮老師、班主任和值日教師密切配合。堅持每日晨檢、午檢,防止患病學生進入學校,保證集體兒童身體健康。3、晨檢、午檢時間為早晨8:00及中午2:30,由各班班主任負責對本班在校學生進行檢查。

4、晨檢、午檢工作的基本內容包括:

摸:感覺學生有無發熱現象,可疑者測量體溫;

看:觀察學生面色等精神狀態,傳染病的早期表現,咽部、面板有無皮疹等;問:在家飲食、睡眠、大小便、有無咳嗽、腹瀉等症狀;

查:根據傳染病流行情況對易感兒童進行檢查,同時檢查有無可能造成外傷的物品、器械攜帶入校。

5、晨檢、午檢人員發現有疑似患病人員,應立即向學校衛生員或校領導報告,學校衛生員或校領導經過複檢決定是否允許可疑者入校。

6、晨檢、午檢中發現傳染病患兒或可疑者,應拒絕其入校,由家長帶到醫院去確診,或留隔離室觀察。對一般小傷病,可不予限制兒童活動,對確診為傳染病患兒的所在班級,應進行醫學性檢疫和消毒處理。

7、晨檢、午檢後,學校衛生員應將晨檢、午檢中發現的異常情況進行登記,並關注當日情況,如有異常情況,通知家長帶患兒去醫院診治。

8、是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或疑似病人在治癒或排除前一律停課,不得來校。學生因傳染病停學者痊癒後要出示醫院相關證明並經學校同意方可回校學習。9、學校校醫室負責每天晨檢、午檢記錄的彙總工作。校長負責每天晨檢、午檢彙總記錄的檢查工作,每週檢查一次,傳染病流行期間,每天檢查一次。10、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和上級要求,及時上報。在疫情流行時,按上級要求每天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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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社團規章制度 篇18

一、 寄宿生因家中有急事需回家,應由學生向班主任提出申請,並寫出請假條,經班主任、生活管理教師批准後,辦理請假手續,並由生活教師開出“住校生離校單”,交門衛後方可離校。

二、歸宿假回家後,因病或因事不能按時到校的寄宿生,家長或臨時監護人要事先向班主任和生活教師電話請假,事後補上由家長簽字的請假條。

三、寄宿生在教室上課期間因身體不適,需休息者,由本人書面申請,班主任批准簽字,交值班的生活教師後,方可進入宿舍休息。

寄宿學生生活管理制度

一、寄宿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紀律,按時起床、就寢、做操、滅燈息談,遵守住校的一切規章制度。

二、在校學習、生活、活動必須聽從生活管理教師的指揮安排,遵守紀律和規定,用餐上活動課等要統一行動。

三、同學之間要相互關心,團結互助,相互謙讓,不準打架罵人,不準以大欺小。同學之間發生糾紛,及時報告,由教師解決。

四、愛護學校公物,愛護花草,不準任意損壞踐踏花草,開、關房門要輕,不得踢、撞、撬門,不準在牆壁上亂刻亂畫。

五、住校期間不準私自外出。若外出或回家須經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師及值周領導審批同意交由監護人領走方可。

六、注意安全,不做有危險的遊戲和不安全的事,不能攀爬欄杆,寢室區內嚴禁跑跳,上下床不能隨意翻越。

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隨地大小便,不亂扔果皮紙屑和雜物,寢室內毛巾、臉盆、桶、口盅、牙刷、牙膏、香(肥)皁、衣物、被子、床單、枕頭均要擺放整齊。

八、不準帶非住校生到寢室玩耍,平時未到開寢室時間,不得隨意進出,未經別人同意不準隨意翻拿東西。

九、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要勤儉節約,不挑食,不偏食,不浪費糧食。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1、學生宿舍實行全封閉管理,外部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生宿舍。寄宿生按時進入,遲歸學生需登記說明情況,經生活教師准許方可進入。

2、不得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帶入宿舍。嚴禁在宿舍內點明火、使用電爐、電熱等用電器。

3、學生離開宿舍,必須收藏好自己的錢票和貴重物品,及時關鎖好門窗,防止物品被盜丟失。

4、保持宿舍內清潔衛生,堅持每天打掃。

5、保持宿舍整潔,地面無紙屑雜物、積水,牆壁無腳印,無蛛網、汙垢,無亂張貼、亂塗畫,內外窗臺無灰塵。

6、注意宿舍衛生,常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新鮮,無異味。

7、盥洗室瓷磚無積垢,便池、水池、地漏內無雜物。

8、床上、桌面物品擺放有序,床下、桌下無雜物。

9、講究個人衛生,不隨地吐痰,不隨地大小便,勤洗頭、洗澡、換衣。

10、按時起床、出操、就餐、早讀、就寢。

11、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嬉戲、打鬧,熄燈後不講話。

12、學生生病回宿舍要有班主任批條,臨時不住宿須向班主任請假,並在生活教師處登記。外客和非本室學生不得留宿。

13、不得拆卸、損壞、汙染宿舍公物和公共設施。

14、節約用水、用電,隨手關燈、關水籠頭。發生水電故障、門窗鎖損壞,及時報告生活教師安排維修和排除。

15、寄宿生要服從生活教師和學生幹部的管理,自覺遵守規章制度,爭創文明宿舍。

寄宿生家校聯絡制度

1、建立和完善寄宿學生花名冊,詳細登記學生家庭住址、家長或臨時監護人的姓名和聯絡電話等內容。學校領導、班主任和生活教師要熟悉寄宿生的基本情況,以便及時聯絡與交流。

2、做好家訪工作,做到期初、中、末全面家訪,平時重點家訪,發現問題及時電訪或家訪。著重要利用放歸宿假家長接送時間做好家訪工作。

3、設立“家長開放日”,定期邀請家長到校與學生一起上課、學習、生活等,讓家長了解學校、學生情況。

4、定期召開家長會,討論學校教書育人的工作,交流學生情況,研究帶有傾向性的問題和解決的辦法等。

5、通過“家長學校”向家長宣講有關教育學、心理學,兒童衛生保健、學生交通、安全等方面的知識。

寄宿學生文明公約

1、遵守紀律,嚴於律己,自律能力強。

2、關心集體,助人為樂,團結友愛好。

3、窗明几淨,床鋪整潔,環境衛生好。

4、洗衣疊被,洗澡理髮,個人自理好。

5、管好物品,防火防電,安全工作好。

6、衣著整潔,生活儉樸,艱苦奮鬥好。

7、按時就餐,互相謙讓,用餐紀律好。

8、珍惜糧食,節約水電,愛護公物好。

9、潔身自愛,學習勤奮,自主能力強。

10、堅持做操,增強體質,鍛鍊身體好。

寄宿學生安全工作制度

一、生活老師必須認真履行其工作職責,竭誠盡職為學生安全負責。

二、每天起床、早餐、午餐、晚餐、進出寢室、學生活動、晚自習、睡覺前必須準時清查人數,並做好登記;嚴格實行住校生親屬接送登記及與班級交接登記,不得出現空檔和失誤。

三、每日管理好學生生活、學習,防止做危險活動。

四、切實做好查夜工作,隨時鎖好門,嚴格要求學生夜間不許給任何人開門,確保學生夜間安全,尤其是女生。

五、嚴禁學生在宿舍內嬉戲打鬧、躥床跑跳;禁止兩人合睡一床,特別是上鋪,防止學生從床上掉下。

六、嚴禁住校生將非住校生帶入宿舍,嚴禁家長在宿舍留宿。

七、嚴禁學生私自出校門購物和離校。

八、嚴禁學生在校內玩火,放鞭炮和進行攀高跳低的危險活動,不準到校建工地周圍玩耍。

九、嚴禁學生攜帶刀具和危險品進宿舍,一旦發現,立即收繳學校,從嚴處理。

十、冬季禁止任何人在宿舍內外生火和插電,做好“兩防”(防火和防觸電)。

十一、提醒學生在宿舍要小心走路,不許互相追逐疾走。 十二、教育學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及錢物,不許隨意動用他人財物。一經發現、及時查處。

十三、生活老師要紮實有效地抓好安全教育和防範,做到嘴勤眼勤腿勤,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消除,確保學生平安。

留守學生談話制度

為使學校能形成良好的校風和學風,努力提高留守學生的全面素質,特制定本制度。

一、談話人員:學校領導、少先隊輔導員、班科教師。

二、談話人次:校長和副校長平均每週與留守學生談話不低於兩人次;教導主任、少先隊輔導員平均每週與留守學生談話不低於三人次;班科教師平均每週與留守學生談話不低於五人次。

三、談話內容:

1、解決留守學生中所存在的重大問題,耐心做好他們的思想工作,協調他們與教師和家長之間的關係,並對他們進行心理疏導。

2、幫助留守學生進一步端正學習態度,改進學習方法,確立自己在學習中的主體地位,引導他們增強自理、自律、自主能力和創新意識,努力提高各種素質。

3、對貧困留守學生予以重點關注,幫助他們克服生活上的各種困難,特別是要讓他們過一個溫暖的冬天。

4、通過與留守學生談話,瞭解生活教師、班科教師的工作情況,並徵求他們對學校工作的意見。

四、學校領導及時將談話情況與有關教職工和家長取得聯絡,及時解決有關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