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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愛情的感悟散文:你還相信愛情恆久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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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誰不想向時光要一份保證?人們都是希望愛情恆久遠的。下面我們一起看看這篇《你還相信愛情恆久遠嗎》。

關於愛情的感悟散文:你還相信愛情恆久遠嗎

我一個挺較真的朋友,總是肯定人性之私,愛情之瞬起瞬滅,然他對永恆永久之愛卻不無期盼。

這種矛盾或許是不少人共有的。

我卻是傾向於瞬間的永恆的。

大年八年級,原以為遭逢陰雨,卻是豔陽朗照,抑制不住快樂的心情,奔孃家而去。

這條路上,道路修過幾次,樹木換過數茬,從90年到20xx,一直不變的是我們車輪的方向。說來你不信,我是一個只會走路的人,連自行車都騎不了。我在這條路上來來去去、風馳電掣全是一個人揹著我,他不是別人,是我老公,我的終身司機。從泥巴路到磚路到水泥路,從兩條腿發力,到電瓶驅動,我完成由自家到孃家的位移,都相伴著同一個人的體溫。

這算不算愛情?

從襁褓中的孩子,到孩子漸長,到孩子有了自己的家,我們還把這條路當最快樂的路。

田園風光和快樂老家是我們樂此不疲的根源,是我們常過常新的日月,是我倆的朝聖。

沒有孩子牽絆,愛情還有沒有存續的可能?這個答案用不著我給。只要回溯一下家史,只要縱觀我們的親友圈就知道,大多數人從青年到暮年,陪伴的物件都沒有變。我們心底期望於父母的,也會自覺地要求自己,雖然“情不知所起”,但會知道輕重分寸,是流雲自會放逐。

婚外情和背叛之所以成為話題,也是因為它們是常態中的意外。

我只說事實,不求你認同。

那些變來變去的感情,旁人聽來總是遺憾多於羨慕。羨慕情事綺麗,但不一定能承受情事變遷中的心累。最能折騰的,最後剩下的也是一地雞毛。名人的那些爛事,大家心照不宣,也是因為實際的光環受損的緣故。看破了,他們也是泥塑的身,匹配不了他們高蹈的思想。不過如此,世人一聲輕嘆。理想大廈有輕微的崩裂之聲。

人們是希望理想大廈永遠矗立的。

人們是希望愛情恆久遠的。

人們是懼怕被冷落的。

誰不想向時光要一份保證?

我們歷數沿途經過的人家,有些建築三十年四十年了還在那裡,我們連帶著想起,最初經過它時的年少輕狂,心裡有一份相認的踏實。這是我的路,我們的路。一直不認同艾略特的《荒原》和《等待戈多》。每次看了開頭就看不下去。原來我心底是拒絕人和人的隔離,人和環境的隔離的。身處陌生的人群、陌生的地域,興奮總是伴隨著膽怯,那種興奮是有時間長度的,我們會很快渴望回到熟悉的人熟悉的空間之中。

八年級的天氣陽光燦爛,傳說中的陰雨淪為笑談。拜年和好天氣加到一起,精神倍爽。在廣肖路上,在三橋、四集、瓜墩、管家哨,一路問候過去,“新年好!”“新年好!”,“拜年去?”“對,拜年去!”問候語雖然簡短,但是親切。有時,在我們的車駛離以後還能聽到路邊人群的指點議論。某地某人,某地某家的女兒女婿,諸如此類。村子裡,每一個上歲數的人都是人事的活字典。口耳相傳的表揚和批評,比官方的更有力量。人過留名,雁過留聲。在這種口耳相傳中,你可能是豐碑,也可能是靶子。

在這樣的地方,恆常成為普遍標準。婚姻亦如是。

這些年離婚率確實是提高了,問題家庭問題兒童隨之增多。離婚的代價離婚前是看不出來的。錢鍾書說:婚姻像圍城,城外的人要進去,城裡人要出來。因為能如此大氣地鳥瞰全域性,且是歷時性的鳥瞰,把過去現在未來都收攝在內,錢並不像沈從文等人需要像夫人懺悔,以新愛情傷害舊愛情。緋聞多的人都不如情專的錢老幸福。

溺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飲。曹雪芹如是說。

沿途也有房屋貼了紅春聯而沒有人活動,是為空宅,鄰居為其貼的春聯。不少人輕易辭家,輕辭其鄉。輕易辭家輕辭其鄉的人,理論上,對婚姻的堅守也要弱很多。脫離熟人環境,離婚承受的壓力要小得多。不知道離婚率的增高跟城市化有無直接關聯,應該是有一點的。

每一個從孩提過來的人,應該都記得,自己是有過對父母關係敏感的時期的,不是關係糟到不可修補,孩子都不會希望自己的父母分開。離婚對成長的一代,傷害不可小覷。

鄉諺雲:寧拆十座廟,不毀一樁婚。這句流傳了千百年的諺語,雖有落後的一面,也有其積極意義。十座廟不過是虛擬的追求,一樁婚卻是現實的傷害;或者換個角度:即使毀了十座廟,只要保全了一樁婚姻,連廟神也是能原諒拆廟罪過的。

人們歷來重視婚姻。給它隆重的儀式,以之傳姓氏,繼宗廟,一代一代人以為子女完成婚姻大事為人生不可免除之責任。

婚姻自是以愛情為基礎。愛情的基礎又是喜好,有人問:人的喜好難道不是一時一時的嗎?先喜歡活潑,後來喜歡安靜,有過錯嗎?又有以吃菜比喻:喜歡甜食,不能換換口味來點麻辣?

哈哈,換愛理由都很充分,至少看起來如此。某群群主隨口甩一句:不如來個規定,伴侶三年一換!——既然可換,何必三年!三月,三天,三小時……其實是一樣的。

可是如此一來,姓氏不知如何繼承,家譜如何續,孩子歸誰教育,父子為愛相搏又如何辦……種種荒唐劇上演,藝術又如何取捨?律法的許多條款都要推翻:愛是人慾,佔有也是人慾,非法佔有仍然是人慾,是不是存人慾,不必有法律?

我是一個保守的人,我從日常裡體會到無限樂趣。所以我熱衷於在通往親人的大路上來來去去。我認為,日子是長新的,婚姻在解決事情中常過常新,並不需要推到重建。有些所謂的愛不過是慾望的綜合罷了。——有的是物慾,有的是肉慾,有的不過是虛榮罷了。

溝倒溝填、路死路埋的潘金蓮,發那樣大的狠,她想得到什麼?

我惋惜美人遲暮時的眼淚,我讚美白髮翁媼的平庸。平淡的日子,多麼美。婚姻是一樁契約,有誤籤的,儘可以改正,但每籤一份,必得存契約精神。愛情不是吃菜,婚姻不是遊戲。

“山無稜,天地合,乃敢與君絕!”我相信那是真的。人性之私也是真的,因為是“私”,才該鬥爭,而不是弘揚。那麼理想和現實是不是不那麼相悖?

孃家村莊到了,還是那群人,還是那片地。分別數月,一朝相見,卻也充滿親切和感動。我喜歡這份小變動中的恆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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