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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血色浪漫有感:人生是種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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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人生是種體驗,每一段不同履歷都會在日後開啟不一樣的花,下面我們一起看看這篇《人生是種體驗》。

看血色浪漫有感:人生是種體驗

主人公鍾躍民他人生履歷不可謂不豐富,他幹過紅衛兵當過小流氓下過鄉當過兵擺過攤做過大公司老總拉過出租車也成過個體戶老闆,當過可可西里的守衛者還去過塔克拉瑪干沙漠找尋古遺蹟……他的人生履歷還在不斷重新整理著體驗著,永遠在路上。

秦嶺曾對周曉白評價過鍾躍民,說他是個永遠在路上的行者。他不是一個適合守著老婆孩子朝九晚五過安穩日子的男人。這個評價非常準確,所以秦嶺也是鍾躍民唯一動過結婚念頭的人,因為秦嶺懂他。

有個情結我非常深刻,是鍾躍民因為幫老戰友寧偉獨自擔下了挪用五十萬公款的罪名。周曉白她們開始想辦法籌錢,最後秦嶺找到了周曉白約她出來。

秦嶺說她可以想辦法,又半開玩笑的說:“還真想讓鍾躍民在監獄多呆呆,不然我們這麼快把他弄出來他還會生我們氣,他會覺得還沒體驗夠。沒準現在他正在監獄享受這段經歷,這會成為他日後的談資。”

我們從鍾躍民的人生脈絡看,他是不喜歡安穩生活的人,一種生活方式過煩了厭倦了他就會換種生活方式去過,因為他需要新鮮感需要刺激,甚至偏愛冒險。

這種特點也可以從書中看出來,他在陝北插隊知青時,他爸的老戰友馬叔剛好是縣城管這些知青的。馬叔通過了一些關係把鍾躍民調到部隊可以去當兵,那時候的青年有關係的家庭出身好的都是去當兵,張海洋袁軍都是家庭出身好的,他們就沒有像鍾躍民鄭桐插隊下鄉。

去部隊這在當時是人們夢寐以求的事,但當鍾躍民聽過這個訊息他猶豫了甚至拒絕了,他說他不想離開這裡,這裡有他愛的秦嶺。當然羅,肯定被他這位好叔叔好好的罵了一頓,臺詞無非就是:“你對的起你爸嗎?你爸當年何等英雄,到你這為了女色就怎樣怎樣,什麼沒出息……” 鍾躍民不忍拒絕,他只好選擇跟秦嶺告別。告別的那一幕我也非常印象深刻,我都看哭了。此處略過吧,這段可不是寫愛情。

還有他在部隊當到了偵查營長,上面還準備送他去軍官學院進修,這是當重點培養的物件。但鍾躍民一直在找機會復員轉業,他早就不想幹了。你們別認為他傻逼啊,他的理由很簡單:部隊呆膩了,想換種方式生活。因為每天都是重複沒有刺激了,此時再待下去可以一眼看到頭,很沒意思。他對張海洋說,如果這是戰場年代還可以待下去,但和平年代是必須要走的。還把在軍總部當參謀的張海洋給忽悠走了,他倆共同復員。

復員就是由轉業局重新安排工作,張海洋接受了刑警隊的工作,但鍾躍民卻拒絕了,他說當兵跟當警察有什麼區別,等於沒換。他不想過這種重複性的生活,所以他選擇了去街邊幹煎餅攤,還把在轉業局碰到的一個叫高鑰的女海軍忽悠跟他一起成了合夥人。

這在當時個體戶是非常不受人待見的,因為他曾經可是營級幹部啊。他爸就第一個不同意,知道了就抄起棍子就想打,說寧願他養著也不讓他去丟人現眼。

還有不少盆友都覺得可惜甚至還有種同情,想幫他。周曉白動用他父親這軍區副司令的關係幫他找到了工商局的工作,他還給拒絕了。他覺得憑自己勞動掙錢挺好的,沒覺得低人一等。他還樂在其中,經常把比他小十歲的合夥人高玥逗的合不攏嘴。

鍾躍民無論在什麼環境中,總能找到他自得其樂的地方,比如在陝北農村飯都沒得吃要去討飯,他就特別開心,跟鄭桐玩的不亦樂乎。鍾豔雲就感覺非常的丟臉失去了尊嚴,討飯她是一路哭著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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