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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共建小結

欄目: 工作總結精選 / 釋出於: / 人氣:3.01W

為了貫徹中央十六號檔案精神,營造文明團結、健康向上、溫暖優雅的宿舍環境,為了讓學生思想政治工作進公寓、優良學風建設進公寓、學生黨建進公寓,我院積極響應校學生處號召,開展舍風建設月活動,實施方案如下:

宿舍共建小結

一、“標兵宿舍”評比活動。為了加強學院舍風建設,樹立典型,我院開展標兵宿舍評比活動。我們在宿舍成員的學習、思想、社會活動、獲獎情況以及宿舍衛生等方面進行全面的考察,根據《標兵宿舍評比細則》(附件1)評選出2個標兵宿舍。

二、宿舍安全檢查活動。為全面加強宿舍安全建設,消除安全隱患,切實保障同學們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我院購買水泥釘子併發放到學院各個宿舍,並督促其固定亂拉的電線和亂放的插線板,以防出現漏電現象。

三、共產黨員宿舍掛牌活動。為了充分發揮學生黨員在學生宿舍文化等各方面的先鋒模範作用,劃定黨員責任區,讓黨員接受廣大群眾的監督,並且充分展示學生黨員的新形象、新風貌,促進我院學生宿舍管理,加強校園精神文明建設,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我院統一製作“共產黨員宿舍”牌,並按統一掛牌。

四、宿舍衛生檢查活動。為創造良好生活空間,進一步美化我院學生的生活環境,引導同學自覺遵守學校宿舍管理條例,根據《電子資訊學院“文明宿舍”評分標準》(附件2)我院對學生宿舍進行衛生大檢查,加強了宿舍衛生建設,為學生建立良好的生活環境。

五、加強學生使用電腦的管理。為了規範學生在宿舍使用電腦,不影響別人休息,我院制定了《學生宿舍使用微機(膝上型電腦)管理規定》。(附件3)

我院充分調動學生黨員、幹部的積極性,充分發揮他們的先鋒模範作用,積極投入到活動的宣傳和組織實施。學院黨委副書記王華老師作為學院舍風建設月活動第一責任人,親自帶領各個年級專兼職輔導員深入到學生宿舍進行了兩次衛生檢查,並進行了衛生抽查,及時提出建議和意見,保證了活動的順利進行。

通過舍風建設月活動的開展,學院共評出17個最佳宿舍,54個文明宿舍以及2個標兵宿舍,學生宿舍風氣有了很大的改觀,形成以舍風帶班風,以班風促學風的良好局面。

附件1:

“標兵宿舍”評分細則

1.評比分為文化活動、學習競賽、體育競賽三項,每項分為國家級、省級、校級、院級四個級別。每項每個級別得分相應為50分、30分、10分、5分。每人累加各項最高級別得分。宿舍成員得分累加,得出最後分數。

2.宿舍全部成員平均學分積在90分、85分、80分以上,分別加30分、20分、10分。要求附宿舍所在班級XX至XX學年成績單(一年級不需要提供)(計算公式:宿舍平均學分積=宿舍各成員平均學分積之和/宿舍人數);

3.四、六級成績優秀者每人次加10分。要求附四、六級證書影印件;

4.宿舍有預備黨員、黨員者每人次加4分;

5.遞交入黨申請書者,每人次加2分;

6.宿舍擔任社會工作者每人次加1分;

7.宿舍衛生抽查(滿分20分),在活動時間內對參評宿舍根據《宿舍抽查評比規則》(見附錄2)進行不定期抽查評比。

如有以下情況者此項記0分:

不疊被子、使用違規電器、亂圖亂畫、有酒瓶、菸頭、異味、打牌、打遊戲。

8.有如下情況的宿舍不允許申報:

(1).宿舍成員有受校級處分;

(2).XX至XX學年宿舍成員有考試不及格(含缺考)情況的宿舍;

(3).宿舍有降級試讀成員;

(4).宿舍成員有人不上自習、曠課、不交作業等現象;

(5).宿舍內有人在外住宿。

9.若宿舍有其他學院的同學,若半數以上為我院同學,方具有參評資格。

附件2:

電子資訊學院“文明宿舍”評分標準

一. 規則

1. 每年2月份、9月份評比一次

2. 按宿舍總數的20%評比,分一、二、三等獎

3.獎品由學生會統一採購,併發獎狀

二. 評分標準(扣分制)

(一)宿舍衛生狀況

1. 物品擺放雜亂 扣2-5分/次

2. 床鋪不整 扣1-10分/次

3. 地面不乾淨,亂堆放物品 扣5-10分/次

4. 桌面不淨,亂堆放物品 扣1-5分/次

5. 板凳亂放,沒有擺好 扣1-5分/次

6. 碗櫃不整潔,餐具、洗滌用品、熱水瓶亂擺放 扣1-10分/次

7. 空氣不清新,屋內有異味 扣5分/次

8. 無值日表 扣5分/次

9. 在宿舍牆上亂塗亂畫 扣1-10分/次

10. 臉盆沒有擺放好 扣2-5分/次

11. 在宿舍內亂掛衣物 扣2-5分/次

(二) 學生個人行為 均扣5-10分/次

1. 聚眾不上自習

2. 不遵守公寓管理制度,夜不歸宿

3. 衣冠不整

4. 在宿舍內吸菸,酗酒

5. 對檢查人員態度惡劣,阻撓檢查工作

6. 亂拉電線,在宿舍內做飯,損壞公物

7. 曠課

8. 不交作業

9. 沉迷網路遊戲

三.為鼓勵廣大同學積極進步。我院特對有突出表現的宿舍加分獎勵

1.學習態度端正,進步顯著,成績優良,無不及格 加1-20分/次

2.對院、班、校的各項活動積極參加 加1-10分/次

3.主動幫助同學,與不文明的行為作鬥爭 加1-10分/次

4.在各級競賽中獲獎 加1-5分/次

5.思想上積極要求上進 加1-5分/次

6.見義勇為,拾金不昧,樂於助人 加1-20分/次

注:對於違反校規、校紀或受處分的同學,該宿舍取消評比資格

附件3:

電子資訊學院學生宿舍使用微機(膝上型電腦)管理規定

說明:甲方:電子資訊學院

乙方:電子資訊學院學生

丙方:乙方的學生家長

丁方:乙方同宿舍其他全體同學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乙方順利完成學業,不影響丁方正常的學習及生活,經研究決定:甲方一般不允許乙方在宿舍使用微機(膝上型電腦)。

第二條:丙方堅持乙方在宿舍使用微機(膝上型電腦),必須經甲方和丁方雙方同意。丙方申請乙方在宿舍使用微機(膝上型電腦)不得早於第五學期。

第三條: 乙方在宿舍使用微機(膝上型電腦)只能用於教學、科研,不能用於其他用途。

第四條:乙方在宿舍使用微機(膝上型電腦),不得用於上網、玩遊戲。

第五條:在宿舍的微機(膝上型電腦)使用權、所有權歸乙方,處置權歸甲方、丁方。

第六條:乙方在宿舍的微機(膝上型電腦)丟失、損壞,與甲方和丁方無關。

第七條: 乙方不得利用微機故意傳播反動、淫穢、色情、病毒等違紀、違法活動,否則乙方負完全責任。

第八條 乙方不得利用微機在網上竊取他人的保密資料,否則乙方、丙方負完全責任。

第九條: 乙方在宿舍使用微機(膝上型電腦)所產生的電費自負。

第十條:在本規定實施之前,已在宿舍使用微機(膝上型電腦),由乙方、丙方在一週以內補辦手續,否則為非法使用。

第二章 使用辦法

第十一條:乙方在宿舍的微機(膝上型電腦)只能在課餘時間使用。

第十二條:乙方在宿舍的微機(膝上型電腦)不能在每日23:00以後的時間使用。

第十二條:乙方在宿舍使用微機(膝上型電腦)不得影響丁方正常的學習、生活。

第十三條:乙方未辦理申請手續在宿舍擅自使用微機(膝上型電腦),按校紀校規處理。

第十四條:甲方對乙方在宿舍使用微機(膝上型電腦)違反使用規定的舉報人實施重獎。舉報時,舉報人和被舉報人一律採用真實姓名

第三章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宿舍的微機(膝上型電腦)搬離宿舍;不清勸阻者,在宿舍的微機(膝上型電腦)予以集體收繳,並給予勒令退學以下,嚴重警告以上處分:

1.乙方使用在宿舍的微機(膝上型電腦)上網、玩遊戲。

2.乙方每日23:00以後使用在宿舍的微機(膝上型電腦)

3.乙方在宿舍每日23:00以後使用微機(膝上型電腦)造成丁方身心疾病,由乙方負擔完全的民事及刑事責任。

4.乙方曠課在宿舍使用的微機(膝上型電腦)。

5.乙方在宿舍使用的微機(膝上型電腦)期間出現不及格課程。

6.未經批准乙方擅自在宿舍使用的微機(膝上型電腦)。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丙方負完全的民事及刑事責任,甲方、丁方不負任何連帶責任;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搬離在宿舍的微機(膝上型電腦);不清勸阻者,在宿舍的微機(膝上型電腦)予以集體收繳,並給予記過以上,直至開除學籍的處分:

1.乙方利用在宿舍的微機(膝上型電腦)散佈政治謠言、小道訊息影響校園及社會穩定。

2.乙方利用在宿舍的微機(膝上型電腦)故意傳播反動、淫穢、色情、病毒等違紀、違法活動。

3.乙方利用微機在網上竊取他人的保密資料。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規定解釋權歸甲方

第十八條: 所籤協議一式肆份,各執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