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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局“三基”工作總結及工作意見

欄目: 單位工作總結 / 釋出於: / 人氣:2.98W

縣森林公安局XX年“三基”工作,在州、縣行政、業務主管部門的直接領導和指導下,按照“整合警力、做實縣局、優化佈局、規範建所”的發展戰略和全州森林公安工作會議精神及州局制訂的“三基”工作考核標準,結合實際,認真抓好“三基”各項工作的落實,基本完成了各項工作任務。現將我局“三基”工作總結如下:

森林公安局“三基”工作總結及工作意見

一、狠抓基礎建設,努力打牢基礎根基

(一)健全機構,落實責任

xx縣森林公安局為切實加強對本局“三基”工程建設的領導,確保“三基”工作進展順利,成立以局長任組長,副局長為副組長,相關隊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專人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二)機構更名掛牌全面落實

按照《xx州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規範州縣森林公安機關機構設定的通知》(文機編辦XX10號)和上級森林公安局的要求,xx縣早部署、早行動、早安排,積極向上級請示、彙報工作,落實各項籌備工作,得到了縣委、縣政府和有關主管部門大力支援,於XX年4月27日正式更名掛牌,完成了更名掛牌任務。

(三)機構得到提升。機構更名掛牌之後,根據中共xx縣委《關於規範xx州森林公安局xx分局機構設定的請示的批覆》(富復XX14號)檔案精神,xx州森林公安局xx分局更名為xx縣森林公安局,加掛xx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機構升格為正科級單位。內設辦公室、政工監督室、法制室、治安中隊、刑事偵查中隊,派出機構者桑派出所。內設機構、派出機構為副科級。

(四)體制管理。實行由縣林業局和縣公安局、州森林公安局領導管理體制,黨政工作以縣林業主管部門管理為主,公安業務以縣公安局、州森林公安局共同管理為主。森林公安派出所是縣森林公安局的派出機構。

(五)編制。核定政法編制28名,實有民警28名。

(六)領導職數。設局長1名,教導員1名(縣林業局局長兼任),副局長3名(其中:1名副局長兼任副大隊長)。設實職副科級基層領導幹部7名。領導班子和基層領導幹部全部配齊配強。

(七)硬體基礎設施得到加強

XX年以來,根據工作需要,為加強內部各項硬體建設和基層一線辦案工作,先後投入30餘萬元,改善了森林公安基層基礎設施和裝備建設。其中:投入24萬元,購進辦案用車1輛;投入3萬元,購買電腦6臺;投入7000餘元對槍庫進行加固;投入6000餘元,改造停車房1個;投入7500餘元,購進數碼相機4臺;投入10000餘元,對寬頻網進行改造;投入10000元,改造其他基礎設施建設。同時,完成了縣局辦公業務用房基礎性工作,專案材料、資料已上報,力爭於XX年初動工新建。通過加大投入力度,我縣森林公安基層基礎設施建設得到明顯加強。

二、狠抓隊伍建設,苦練基本功

今年以來,以“xxxx”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開展科學發展觀活動,堅持政治建警,加強隊伍建設。一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狠抓反腐倡廉和“五條禁令”的落實,強化隊伍監督管理。二是按照“缺什麼,補什麼,幹什麼,練什麼”的要求,深入開展“三考崗位大練兵活動”,不斷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三是制定和完善內部各項管理暫行規定,建章立制,以制度管人。xx縣森林公安局更名掛牌以後,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深刻剖析森林公安機關工作與科學發展觀不符合的機制和要求,結合內部實際,進一步建立、修訂和完善了《xx縣森林公安局內部各項管理暫行規定》,新制訂和出臺了《責任區管理制度》、《錯案追究責任制度》、《倒查制度》、《建立“平安林區”制度》、《內設機構幹部任用、輪崗制度》、《工作通報制度》等,新制訂的暫行規定共七章、七十條,發人手一冊,適用性強、方便操作,為xx縣森林公安機關工作的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規範執法行為,提高執法質量

(一)責任區管理制度更加科學、合理、規範

按照縣森林公安機關機構改革“三定”方案和機關工作的調整,為加強林區治安綜合治理和森林公安機關打擊、防範、控制、管理的能力,在轄區重新劃定三個責任區進行管理,進一步落實“平安林區”建設,並制定了《責任區管理制度》和相關制度、要求。通過落實責任區管理制度,進一步落實了“一崗多責,一警多能”警務機制,逐步落實責任區的“三情四網兩管理”建設,確明瞭各自的工作職責範圍。管理更加制度化、科學化、規範化,機關工作作風有所改變,民警的辦案效率明顯提高,責任意識、服務意識和民警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明顯增強。

針對森林公安執法質量不高,基層基礎業務不規範、不紮實等問題,我局嚴格按照“執法規範化,案審標準化、檢查制度化”的要求,堅持邊建設,邊總結、邊提高的原則,在提高執法水平,規範執法行為,促進執法公正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從提高民警個人執法素質抓起。對民警進行林業基本知識、林業法律法規知識和森林公安業務知識培訓,先後舉辦了各類培訓3次。二是加大對執法辦案的監督力度,嚴格案件審查稽核審批把關制度,確保了嚴格依法辦案,保障了辦案質量。三是保持嚴打態勢,確保林區穩定。今年以來,根據林區治安形勢和狀況,先後組織開展打擊非法燒製木炭行動、春綠行動、護鳥行動、綠盾三號行動等,截至10月31日止,我局共受理查處各類涉林案件207起,其中:立刑事案件22起,破19起,破案率86.3,逮捕12人,取保候審11人;立林業行政案件182起,查處180起,查處率98.9;治安案件3起,查處3起,查處率100。收繳非法木材210.397立方米,收繳國家一、二級保護樹木16立方米,木炭17000市斤,樹皮22100市斤,桌椅8套,野生鳥類549只,蛇22條,猴子1只,獵槍6只,罰沒款32.32萬元,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75萬元。因工作成績顯著,XX年初,被縣委、縣人民政府評為XX年度目標管理達標單位,獎勵2萬元。XX年初被州森林公安局評為“全州森林公安機關XX年綜合考核第二名”,獎勵4000元。

四、存在的問題

(一)省、州級森林公安機關投入縣級和基層“三基”工程建設經費少。

(二)科技強警投入不足,依科技破案水平不高。

(三)民警的整體素質不高。

五、XX年工作意見

積極上報縣局辦公業務用房專案材料,力爭XX年初動工新建;進一步加大我縣“三基”工作落實,加大經費投入和培訓力度,不斷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按照鞏固、加強、推進的思路,全面落實XX年“三基”工程建設考核指標,完成州、縣交給的我縣森林公安XX年“三基”工程建設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