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購方(甲方):
供貨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蜂產品原料收購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產品名稱及交貨時間:
品名
等級
數量
(公斤)
單價
(元)
總價
(元)
交貨時間及數量
總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 (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第二條 產品質量要求:
水分: 。
10-羥基-2-癸烯酸(王漿酸): 。
乙醇可溶物: 。
色澤: 。
氣味: 。
滋味: 。
狀態: 。
雜質: 。
結構: 。
硬度: 。
對產品質量的其他約定:
。
未做特別約定的有關指標,應參照下列標準:
□《蜂蜜》(GB18796—20__); □《蜂王漿》(GB/T9697—20__);
□《蜂花粉》(GH/T1014—1999);□《蜂膠》(SB/T-10096—1992)。
第三條 蜜蜂飼養及產品採集、包裝、保存、運輸的具體要求:
。
未做特別約定的,應符合下列標準:
□《蜜蜂飼養綜合技術規範》(DB11/T 480-20__);
□《蜂蜜生產技術規範》(DB11/T 481-20__);
□《蜂王漿生產技術規範》(DB11/T 482-20__);
□《蜂花粉生產技術規範》(DB11/T 483-20__);
□《蜂膠生產技術規範》(DB11/T 484-20__)。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相關的技術指導。
第四條 交貨、包裝物及驗收
交貨地點: ;運費負擔: 。
包裝物提供方式:甲方提供包裝物 □ / 乙方自備包裝物 □ 。
驗收方式:理化及衞生指標由第三方□ / 甲方□ 進行檢驗;
。
第五條 定價及結算方式
收購價格為 □ 市場價 / □ 保護價 ,由雙方每年協商確定 次。
雙方約定保護價的,交貨時市場收購價格低於保護價的,以保護價為準;市場收購價格高於保護價的,雙方可協商上調價格。同等價格條件下乙方必須優先向甲方供貨。
□ 定金: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定金 元(最高不得超過總價款20%)。
□ 預付款:甲方在 年 月 日前向乙方支付預付款 元。
結算方式及期限: 。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遲延支付收購款或乙方遲延交貨,應當按照每日遲延部分價款的 %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交付的產品質量不符合約定要求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採取補足、更換、退貨等措施,因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但甲方應在 日內通知乙方,並給出書面檢測報告,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要求。
3、甲方未按約定收購符合要求的產品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或無權要求返還定金。
4、乙方未按約定交付符合要求的產品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或雙倍返還定金。
5、
第七條 不可抗力:因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情及氣候和蜜粉源植物異常造成嚴重減產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效證明。
第八條 合同解除條件: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履行期限至 年 月
日止。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收購方:(甲方簽字或蓋章): 供貨方:(乙方簽字或蓋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養蠍事項,經雙方協商,自願定如下合同條款:
甲方義務
一、甲方提供給乙方活體蠍__組,每組__元,合計人民幣__元。
二、甲方自願把養蠍技術免費提供給乙方,供乙方參考養殖。
三、現金收購乙方的產品,一級淡水乾蠍(肢體完整、不黴、無碎、無雜質、個體均勻)價格每公斤1000元;二級淡水蠍(肢體完整、不黴、無碎、無雜質、大小均可)每公斤800元;鹽水乾蠍每公斤520元。
四、回收活蠍,由於近年來蠍子價格不停的上漲,本公司保底價每公斤500元以上,如果市場價格高出保底價,本公司回收不低於市場價格
乙方義務
一、乙方在養殖過程中,因相互殘殺、管理不善、發生天災、敵害、逃跑、欠食、乾濕度失調等造成的蠍子產量,責任有乙方自行承擔。
二、不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把自己的產品出售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交售產品時不得弄虛作假,每季向甲方彙報一次養殖情況及上交的數量。
三、盡心盡職,認真飼養,不得半途而廢,如遇自然災害所造成的損失要及時通報甲方,以使甲方更改銷售計劃。
以上各條款甲乙雙方自願遵守,如果單方違約,違約方要賠償未違約方簽單金額30%違約金,以上內容如有未盡事宜可待雙方協商解決,自簽字之日起有效期限為二年。期滿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簽合同。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需方):住所: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________年度農產品購銷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品名、數量、保護價及交(提)貨時間地點:
第二條 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收購價格:以基準價為基礎,按收購時的市場價格作適當調整。
第四條 收購辦法:甲方在收購時限內應合理安排收購時間、數量,採用電話通知或公共通知形式,分時間段預約收購。乙方應根據甲方通知要求,及時按指定的質量和數量交貨。交貨時,乙方的產品符合甲方指定的質量、數量要求,甲方應當在當日予以收購,並開具收購單。因數量、質量或交貨期限不符合規定而被拒收的,由乙方自行運回;乙方拒絕運回的,因保管、保養不善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收購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貨款結算方式:由乙方憑收購單到甲方領取現金,每______天結算一次。
第七條 生產要求:甲方有義務為乙方進行技術培訓,並進行檔案記錄,努力提高產量和質量,並在需要的時候,派技術人員到種植基地現場指導、監督檢查。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生產技術規程進行管理。
第八條 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法本協議或不履行協議義務的,應該按協議標的總額的_______%承擔違約金。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協議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項方式解決:
1、向台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椒江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免責約定: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自然災害、重大病蟲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及時通知對方,經核實後,免除承擔違約責任,並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