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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購合同(精選3篇)

欄目: 購銷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1.23W

上市公司收購合同 篇1

轉讓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甲方)

上市公司收購合同(精選3篇)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乙方)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1.甲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於 年 月 日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元;法定代表人為: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 。

2.乙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於 年 月 日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 元;法定代表人為: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 。

3.甲方擁有 有限公司100%的股權;至本合同簽署之日,甲方各股東已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之規定,按期足額繳付了全部出資,併合法擁有該公司全部、完整的權利。

4.甲方擬通過股權及全部資產轉讓的方式,將甲方公司轉讓給乙方,且乙方同意受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合同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公司整體出/受讓事項達成合同如下,以資信守。

第一條 先決條件

1.1下列條件一旦全部得以滿足,則本合同立即生效。

①甲方向乙方提交轉讓方公司章程規定的權力機構同意轉讓公司全部股權及全部資產的決議之副本;

②甲方財務賬目真實、清楚;轉讓前公司一切債權,債務均已合法有效剝離。

③乙方派的審計機構或者財會人員針對甲方的財務狀況之審計結果或者財務評價與轉讓聲明及附件一致。

1.2上述先決條件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 日內,尚未得到滿足,本合同將不發生法律約束力;除導致本合同不能生效的過錯方承擔締約損失人民幣 萬元之外,本合同雙方均不承擔任何其它責任,本合同雙方亦不得憑本合同向對方索賠。

第二條 轉讓標的

甲方同意將其各股東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權及其他全部資產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出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條款,受讓甲方持有的全部股權和全部資產,乙方在受讓上述股權和資產後,依法享有 公司100%的股權及對應的股東權利。

第三條 轉讓價款

本合同雙方一致同意, 公司股權及全部資產的轉讓價格合計為人民幣 元整。

第四條 股權及資產轉讓

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甲方應當完成下列辦理及移交各項:

4.1將 公司的管理權移交給乙方(包括但不限於將董事會、總經理等全部工作人員更換為乙方委派之人員);

4.2積極協助、配合乙方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之規定,修訂、簽署本次股權及全部資產轉讓所需的相關文件,共同辦理 公司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手續;

4.3將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之各項文書、資料交付乙方並將相關實物資產移交乙方;

4.4移交甲方能夠合法有效的 公司股權及資產轉讓給乙方的所有文件。

第五條 股權及資產轉讓價款之支付

合同簽訂後乙方先行支付預付款 元;待合同生效後,並第四條約定內容履行完畢後,乙方再向甲方付款 元;待雙方依法辦理完畢工商註冊變更登記等過户手續後,乙方再向甲方付款 元。

第六條 轉讓方之義務

6.1甲方須配合與協助乙方對 公司的審計及財務評價工作。

6.2甲方須及時簽署應由其簽署並提供的與該等股權及資產轉讓相關的所有需要上報審批相關文件。

6.3甲方將依本合同之規定,協助乙方辦理該等股權及資產轉讓之報批、備案手續及工商變更登記等手續。

第七條 受讓方之義務

7.1乙方須依據本合同第四條之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該等股權及資產之全部轉讓價款。

7.2乙方將按本合同之規定,負責督促公司及時辦理該等股權及資產轉讓之報批手續及工商變更登記等手續。

7.3乙方應及時出具為完成該等股權及資產轉讓而應由其簽署或出具的相關文件。

第八條 陳述與保證

8.1轉讓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並保證:

①甲方自願轉讓其所擁有的 公司全部股權及全部資產。

②甲方就此項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陳述、説明或保證、承諾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資料均真實、合法、有效,無任何虛構、偽造、隱瞞、遺漏等不實之處。

③甲方在其所擁有的該等股權及全部資產上沒有設立任何形式之擔保,亦不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並保證乙方在受讓該等股權及全部資產後不會遇到任何形式之權利障礙或面臨類似性質障礙威脅。

④甲方保證其就該等股權及全部資產之背景及 公司之實際現狀已作了全面的真實的披露,沒有隱瞞任何對乙方行使股權將產生實質不利影響或潛在不利影響的任何內容。

⑤甲方擁有該等股權及資產的全部合法權力訂立本合同並履行本合同,甲方簽署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並沒有違反 公司章程之規定,並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或限制。

⑥甲方簽署合同的代表已通過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權簽署本合同。

⑦本合同生效後,將構成對甲方各股東合法、有效、有約束力的文件。

8.2受讓方在此不可撤銷地陳述並保證:

①乙方自願受讓甲方轉讓之全部股權及全部資產。

②乙方擁有全部權力訂立本合同並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並沒有違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規定,並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或限制。

③乙方保證受讓該等股權及全部資產的意思表示真實,並有足夠的條件及能力履行本合同。

④乙方簽署本合同的代表已通過所有必要的程序被授權簽署本合同。

第九條 擔保條款

對於本合同項下甲方之義務和責任,由 承擔連帶責任之擔保。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之規定履行其義務,應按如下方式向有關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①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七條之陳述與保證,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者,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②乙方未按本合同之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該等股權及資產之轉讓價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額承擔 (百分比)的違約金。

10.2上述規定並不影響守約者根據法律、法規或本合同其它條款之規定,就本條規定所不能補償之損失,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第十一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之解決

11.1合同之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及爭議之解決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本合同之任何內容如與法律、法規衝突,則應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11.2任何與本合同有關或因本合同引起之爭議,合同各方均應首先通過協商友好解決, 日內不能協商解決的,合同雙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合同修改,變更、補充

本合同之修改,變更,補充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進行,經雙方正式簽署後生效。

第十三條 特別約定

除非為了遵循有關法律規定,有關本合同的存在、內容、履行的公開及公告,應事先獲得乙方的書面批准及同意。

第十四條 合同之生效

14.1合同經雙方合法簽署,報請各自的董事會或股東會批准,並經公司股東會通過後生效。

14.2本合同一式三份,各方各執一份,第三份備存於 公司內;副本若干份,供報批及備案等使用。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各方另行訂立補充合同予以約定。

第十六條 本合同之附件

16.1公司財務審計報告書;

16.2公司資產評估報告書;

16.3公司租房合同書;

16.4公司其他有關權利轉讓合同書;

16.5公司固定資產與機器設備清單;

16.6公司流動資產清單;

16.7公司債權債務清單;

16.8公司其他有關文件、資料。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上市公司收購合同 篇2

本協議由下列各方於年月日於中國市訂立: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鑑於:

1、甲方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甲方擬收購中國境內上市公司的股份,並對其進行重大資產重組,從而實現借殼上市(以下簡稱“本次收購”)。

3、乙方系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依法成立的綜合類券商暨保薦機構,為從事財務顧問、證券發行、承銷及代理證券交易的專業機構;乙方長期從事中國企業的股份制改造、財務顧問及證券承銷(保薦)業務,具備有豐富工作經驗的專業人員。

4、為確保甲方本次收購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中國證監會有關規範性文件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的規定,甲方決定聘請乙方作為本次收購的財務顧問,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本次收購的財務顧問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釋義

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中國證監會:指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

2、證券交易所:指深圳證券交易所。

3、目標公司:指甲方擬收購股份的上市公司。

4、項目人員:指乙方為甲方本次收購現場提供服務的工作人員。

第二條財務顧問工作內容

1、乙方作為甲方本次收購財務顧問的工作內容為:

1)對甲方進行盡職調查;

2)協助甲方尋找本次收購的目標公司;

3)協助甲方以及甲方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評估師事務所草擬本次收購的整體方案並進行法律、財務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並出具研究報告;

4)組織本次收購工作小組;

5)編制甲方本次收購的工作時間表;

6)協助甲方對目標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調查,並出具盡職調查報告;

7)組織協調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和評估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進行本次收購的相關工作;

8)協助甲方製作有關本次收購的相關文件;

9)協助甲方與中國證監會和證券交易所的溝通協調,確保本次收購的順利進行;

10)協助甲方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11)為本次收購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如有必要時)。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1、如實向乙方提供與本次收購有關的反映甲方真實情況的資料、文件,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依法成立並依法從事所屬業務的法律文件;

2)甲方的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告;

3)甲方資產情況及有關資產的權屬證明文件;

4)甲方負債情況和或有負債情況;

5)甲方擬購買、出售或置換的相關資產負債情況;

6)甲方參與或可能參與的重大訴訟、仲裁情況。

2、在乙方根據本協議對甲方、甲方的分支機構或與本次收購相關的單位進行實地考察時,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並及時提供乙方所需的文件。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根據乙方的合理請求,提供有關協作。

4、甲方應指派專人與乙方及時聯絡,安排有關事宜。

5、甲方應按本協議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本着勤勉盡責、客户至上的原則,為甲方本次收購提供財務顧問服務。

2、指派有經驗的項目人員和團隊,直接負責本次收購的財務顧問工作。

3、根據本次收購的工作安排,按時完成本協議第二條所述的財務顧問工作。

第五條費用及其支付

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人民幣萬元整(RMB)作為本協議項下的財務顧問費用。

2、為體現風險共擔的原則,乙方根據本項目實際進展情況,分階段向甲方收取相應的財務顧問費,即:

1)前期諮詢、考察及方案討論階段,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支付首期財務顧問費計人民幣萬元整(RMB);

2)上市公司收購和資產重組實質性開展後,甲方應於簽訂有關交易協議(包括但不限於合作框架協議、意向協議等),並取得經甲方確認的正式盡職調查報告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二期財務顧問費計人民幣萬元整(RMB);

3)股權轉讓協議正式簽訂,且相關備案文件獲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支付第三期財務顧問費計人民幣萬元整(RMB);

4)甲方應於完成上市公司股權收購,目標股權過户至甲方名下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支付第四期財務顧問費計人民幣萬元整(RMB);

5)甲方簽訂重大資產重組協議,乙方協助甲方完成重大資產重組申報材料並獲中國證監會正式受理之日起五日內,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剩餘部分的財務顧問費計人民幣萬元整(RMB)。

3、匯入乙方指定的以下銀行帳户:

第六條聲明和承諾

1、乙方向甲方作如下聲明和承諾:

1)乙方已通過中國證監會的承銷商資格審查,有資格擔任股票發行上市的輔導機構和主承銷商。

2)乙方已通過證監會的保薦機構資格審查,有權擔任包括股權分置改革業務在內的保薦機構。

3)在本次收購期間,以及本次收購完成後的二年內,除非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應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有管轄權的法院的要求外,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該項業務中的一切內容及有關業務資料。

2、甲方茲向乙方作下述聲明和承諾:

1)甲方為本次收購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資料和信息均屬真實的、準確和完整的。

2)甲方應確保乙方作為本協議項下甲方本次收購計劃的唯一的財務顧問地位。

3)在本次收購期間,以及本次收購完成後的二年內,除非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或應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有管轄權的法院的要求外,非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關於本次收購的有關資料和方案。

4)甲方在本次收購完成後,將促使目標公司聘請乙方擔任本次收購完成後的目標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業務(協議另行簽訂),以及首次再融資(包括但不限於配股、增發、可轉債)的主承銷商和保薦機構。

3、由於違反上述聲明、保證及承諾而產生的任何法律責任,在本次收購完成後仍然存在,不因本次收購完成而受影響。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的責任:

甲方違反其本協議項下的付款義務時,甲方除應繼續支付該筆款項外,還應按其應付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五/每日的費率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本項規定不影響乙方行使其在第7.2款規定的權利,但當乙方依第7.2款所遭受的損失和產生的開支超出本項規定的違約金額時,違約金應成為甲方向乙方提供補償的一部分)。

2、乙方的責任

在重組和收購過程中,若因乙方的過失造成甲方的直接經濟損失,乙方負全部賠償責任。

3、補償:

1)本協議的任何一方違反其所作聲明、承諾或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從而致使對方遭受任何直接損失或任何開支,違約方將向對方提供充分、有效和及時的補償。

2)如因不可抗力或本項目終止導致本協議終止,甲方向乙方已經支付的費用可不予退回,但無須承擔財務顧問費餘款。

第八條協議解釋

1、本協議對任何序號下的段或正文中的條的援引係指本協議中相應序號下的段或條下相應的分段或款。

2、本協議中的小標題為方便閲讀而設,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對小標題作影響本協議內容的解釋。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應將該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地在深圳,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協議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在任何時候如本協議的一項或多項條款在某一方面無效、非法、不可強制執行或不能履行,並不因此而影響或損害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強制執行力和可履行性。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4、本協議僅採用中文,中文文本為本協議之唯一有效文本。

5、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上市公司收購合同 篇3

公司收購股東股權的協議

轉讓方: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甲方(轉讓方):_________;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商業登記證號碼: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二條 雙方簽署本協議的目的在於確立雙方在轉讓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權及終止託管_________公司_________%的股權過程中所應遵循的各項原則和標準。對於本協議及本協議各附件中所包括的內容,雙方應依據誠實信用的原則妥善遵守和履行;對於本協議及本協議各附件中暫未涉及的有關問題,雙方應依據本協議的原則和精神協商處理。

第三條 乙方確認,其同意依據本協議及本協議附件所規定的條款和條件購買轉讓股權,並按照本協議及本協議附件所規定的條款和條件支付相應的對價。

第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甲方做為託管股權的持有人,將依據本依據本協議及本協議附件所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向第三方(受讓方)轉讓託管股權,乙方支持甲方依據本協議及本協議附件的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向受讓方轉讓託管股權全部權利和權益,併為甲方轉讓託管股權提供一切合理方便。託管股權轉讓完成後,甲、乙雙方將按照本協議及本協議附件所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分配受讓方為受讓託管股權所支付的對價。

第二章 轉讓股權及託管股權

第五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向乙方轉讓、而乙方亦同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轉讓股權。_________(資產評估機構名稱)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基準日對轉讓股權進行了評估,並出具了資產評估報告((文號),資產評估報告A)。

第六條 甲乙雙方同意,自本協議及本協議附件所規定的轉讓股權轉讓生效日起,乙方即成為轉讓股權的持有者,享有中國法律所賦予的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而甲方不再享有和承擔與轉讓股權有關的任何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雙方方同意甲方按照本協議及本協議所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向受讓方轉讓由甲方持有的託管股權。(資產評估機構名稱)_________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基準日對轉讓股權進行了評估,並出具了資產評估報告((文號),資產評估報告B )。

第三章 轉讓股權轉讓的安排

第八條 甲乙雙方確認,甲方將其持有的轉讓股權轉讓予乙方,使實業公司變更為一家全部股權均由乙方持有的外商獨資企業。

第九條 為完成轉讓股權的轉讓,甲乙雙方同意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以下工作:

1.甲方與乙方簽署關於甲方向乙方轉讓轉讓股權的股權轉讓協議(其格式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

2.甲方與乙方簽署關於原甲方與乙方簽署的實業公司合資經營合同的終止協議(其格式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一之附件);

3.甲乙雙方將共同促使實業公司召開董事會,並通過(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決議:

(1)批准甲方向乙方轉讓轉讓股權;

(2)批准實業公司變更為由乙方持有全部股權的外商獨資企業;

(3)批准對實業公司的公司章程作出修訂(其格式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二);及

(4)通過新的董事人選。

5.取得_________市對外經濟貿易委員會關於將轉讓股權轉讓予乙方及將實業公司變更為外商獨資企業的批准,並向實業公司核發新的《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

第四章 轉讓對價及支付方式

第十條 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受讓轉讓股權,應向甲方支付轉讓對價。該等轉讓對價應參照資產評估報告A所反映的轉讓股權所對應的所有者權益,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在本協議附件一的股權轉讓協議中加以明確規定。

第五章 終止託管的安排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甲方按照本協議及本協議所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向受讓方轉讓由甲方持有的全部託管股權,終止甲方對託管股權的託管。

第十二條 為完成託管股權的轉讓,甲乙雙方同意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以下工作:

1.方與受讓方簽署關於甲方向受讓方轉讓託管股權的股權轉讓協議(其格式列載於本協議附件三);

2.乙雙方將共同促使中民產業召開股東大會,並通過(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決議:

(1)批准甲方向受讓方轉讓轉讓股權;

(2)批准對中民產業的公司章程作出修訂(其格式列載於本協議附件四);

(3)通過新的董事人選;及

(4)通過新的監事人選。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確認,託管終止後,甲乙雙方將依據本協議第條的規定對受讓方為受讓託管股權所支付的轉讓對價進行分配。

第六章 託管股權的轉讓對價及分配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向受讓方轉讓託管股權,受讓方向甲方支付轉讓對價。該等轉讓對價應參照資產評估報告B所反映的轉讓託管股權所對應的所有者權益,由甲方同受讓方協商確定,並在本協議附件三的股權轉讓協議中加以明確規定。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確認,雙方對託管股權的轉讓對價按照以下原則分配:

1.償付雙方對託管股權的出資;

2.償付出資後的剩餘金額由雙方平均分配。

第七章 基準日及完成日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同意,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甲方向乙方及受讓方轉讓轉讓股權及轉讓託管股權的基準日。自基準日起,與轉讓股權及託管股權有關的一切權利、權益和義務,均由乙方及受讓方享有和承擔。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下列各日期分別為轉讓股權轉讓予乙方及託管股權轉讓予受讓方的轉讓完成日:

1.轉讓股權的轉讓完成日為本協議附件一之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轉讓生效日;

2.託管股權的轉讓完成日為本協議附件三之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轉讓生效日;

第八章 甲方及乙方的聲明、保證及承諾

第十八條 甲方在此就轉讓資產向乙方聲明、保證及承諾如下:

1.甲方是根據中國法律設立和合法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

2.甲方簽署及履行本協議,不與甲方的有關章程、組織性文件及甲方所簽署的其他協議項下的義務相沖突;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3.將採取一切合理即必要的措施完成本協議所述的股權轉讓及終止對託管股權的託管事宜。

第十九條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諾、聲明及保證如下:

1.乙方是根據新加坡法律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公司,並具有一切必要的權利、權力及能力訂立及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所有義務和責任;

2.甲方簽署及履行本協議,不與甲方的有關章程、組織性文件及甲方所簽署的其他協議項下的義務相沖突;而本協議一經簽署即對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約束力;

3.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甲方支付受讓轉讓股權的轉讓對價;及

4.將採取一切合理即必要的措施協助甲方完成本協議所述的股權轉讓及終止託管託管股權事宜。

第九章 保密

第二十條 除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或有關公司章程有要求外,未經他方同意,在本協議所述交易完成前,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的有關內容向本次交易參與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章 未盡事宜

第二十一四條 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後,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將進行進一步的協商,並達成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聲明、保證和承諾,或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全面和足額的賠償。

第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三條 凡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協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四條 根據中國有關法律,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由法院判決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執行。

第十三章 適用法律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執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國有關法律的管轄。

第十四章 協議權利

第二十六條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轉讓其依本協議所享有的權利。各方的繼承者、經批准的受讓人均受本協議的約束。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七條 不可抗力是指本協議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本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或其它天災、戰爭、騷亂、罷工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第二十八條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該事件的一方應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對方,並在十五天內提供證明文件説明有關事件的細節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遲履行本協議的原因,然後由各方協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協議或終止本協議。

第十六章 附件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所有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章 生效條件

第三十條 本協議在以下條件完全達到後的當日生效:

1.協議業經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合法正式簽署;

2.協議得到甲方的上級主管部門的批准;及

3.協議得到_________市人民政府的批准。

第十八章 文本及其他

第三十一條 本協議以中文書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副本若干,供雙方呈送相關政府管理部門之用。每份正、副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特正式授權其代表於本協議文首註明的日期在中國_________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