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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承包合同十二篇

欄目: 承包合同 / 發佈於: / 人氣:2.46W

礦承包合同 篇1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礦承包合同十二篇

第一章:總則

為了建設“安全、高效、優質、和諧”的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提高管理效率和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煤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煤礦安全規程》等法律法規,本着誠信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則和共同發展、實現“雙贏”的目標,經過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將甲方所屬煤礦的安全生產經營承包給乙方,特簽訂本合同。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指標

2.1 承包期限:從合同簽字生效之日起一年為一個承包週期,到期後甲乙雙方重新測算指標後續籤合同,也可實行滾動承包。

2.2 承包形式:實行承包費用與噸煤成本和原煤產量掛鈎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掘進工程按實際完成工程量和單位工程造價進行結算。

2.3 承包指標

2.3.1噸煤成本承包費用:包括材料費、水電費、洗煤廠運行費、工資及各項附加費、煤礦管理費。(具體構成見附表)

材料費是指乙方為履行合同所發生的除大中修、更改、安措三類工程和掘進工程以外的一切生產經營活動所需要的材料費用。包括:井下、地面使用的木材;錨杆、錨索、金屬頂樑、單體液壓支柱、金屬支架、金屬網等支護用品;炸藥、雷管、導線等火工品;鋼絲繩、鋼軌、鋼管、運輸膠帶、電纜等大型材料;機電設備備品備件;礦燈、小電機、小水泵、局扇、低壓防爆開關等12中小型設備及工具;水泥、砂石等建工材料;運輸車輛用油、設備用油等油脂;勞保用品;五金、工具、電料、雜品等其他材料。

水電費是指乙方在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井上下區域所發生的一切水電暖費用支出。包括採煤、掘進、機運、機修、大中修、更改、安措、“一通三防”、污水處理、供水、物資管理、經營管理、後勤物業生活等一切與煤礦相關的水電費開支。

洗煤廠運行費是指乙方為完成原煤洗選及儲運工作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用於洗煤廠的人工工資及附加、水電費、材料費、管理費。

工資及各項附加費是指乙方直接生產人員、輔助生產人員和管理人員的一切工資性收入(包括基本工資、各種補津貼、勞動保護、月度季度年度獎金以及安全兑現獎等一切項目和名稱的獎金),以及根據工資總額和國家規定提取的職工福利費、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職工基本養老基金、住房公積金、公傷保險和失業保險。

甲方按照下表確定的定員編制支付給乙方工資及各項附加,超編人員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負。

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勞動定員編制及用工表

煤礦管理費是是指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為組織安全生產所發生的辦公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以及通訊電話費。

2.3.2 原煤產量:在承包期內乙方要確保兩個綜採工作面生產,完成原煤生產指標120萬噸。甲方根據煤質和用煤需求情況,審定乙方上報的月度產量計劃,乙方有義務執行該計劃。

2.3.3 掘進進尺:在正常接續時間內,滿足兩個綜採工作面接續所需完成的掘進工程量。一般斷面煤巷平均進尺不低於150米/月、巖巷平均進尺不低於90米/月,特殊斷面另行測定。甲方審定乙方上報的月度進尺計劃,乙方有義務執行該計劃。

2.3.4煤質:根據實測情況,制定煤質月度考核的具體指標。甲乙雙方根據此指標進行月度考核兑現。

2.3.5 安全生產:

井下生產力爭不發生人身死亡事故和一、二級非人身事故;

地面消滅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達到“兩無兩杜絕”要求。“兩無”指:①無火災事故,②無有毒有害氣體(液體)泄露和無火工品丟失、爆炸事故;“兩杜絕”指:①杜絕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②杜絕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上的生產責任事故。

2.3.6質量標準化:考核年度達到國家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一級礦井標準。礦井驗收標準按照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煤安監辦字

[20xx]24號文執行。

2.3.7 設備完好率:達到90﹪以上,待修率5﹪以下、事故率1﹪以下。具體按照國家《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執行。

2.3.8精神文明和職工隊伍建設:依法生產經營,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不得出現損害企業形象的違法犯罪和違規違紀等事件。

第三章 承包範圍

3.1 承包範圍

3.1.1 乙方負責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煤炭回採、工作面設備安裝回撤、巷道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原煤洗選儲運、礦井水處理、矸石外運以及物業後勤管理,並對管轄範圍的安全工作負直接和相應責任。甲方負責對乙方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3.1.2 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外購煤系統、地面儲煤場、旁路輸煤系統由甲方管理,乙方有義務配合。

3.1.3 煤質檢驗由甲方管理,負責原煤、商品煤的取樣、制樣和化驗工作。若乙方對於化驗結果產生疑義時,雙方可以委託具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重新化驗並以第三方化驗結果為準,所需化驗費用由熱值差距較大者承擔。

3.1.4 乙方負責洗煤廠煤矸石外運工作,甲方負責監督檢查,外運費用按照實報實銷的原則,甲乙雙方另行結算。

3.1.5 大中修、更改、安措工程由甲方負責,乙方有權提出建議和方案。

3.1.6 甲方負責特儲和進口備品備件的採購,負責大中修、更改、安措三類工程的物資採購,乙方負責安全生產承包責任內的物資採購(必須向甲方提供材料採購的原始增值税發票)。

3.1.7 乙方領用甲方的進口物資和特儲備品備件,實行採購原價計入乙方材料承包費用的辦法(構成固定資產的除外)。

3.1.8 對於重大技術管理問題,實行乙方提報方案甲方審批或甲方提供方案乙方執行的辦法。對於煤礦日常的技術管理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監督指導。

3.1.9 煤礦生產人員、輔助生產人員與管理人員的定編定員標準,乙方嚴格按照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方案執行。

3.1.10 乙方負責礦井地面生產、生活設施和場區的管理,包括治安消防綠化工作;乙方負責的生活物業後勤等管理工作,可以實行社會化管理運作,一切費用均包括在噸煤成本費用內,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費用。

3.1.11 煤礦“採礦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等有關證件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負責提供相關的資料。煤礦高管人員資質證件、火工品領用手續及特殊工種證件等由乙方辦理,甲方給予協助。

3.1.12 甲方負責公司對外關係的協調和處理,包括村莊搬遷、塌陷區治理、地質補勘、排矸場確定、井田範圍內水庫等相關事宜,但以下工作除外:

安全生產事故

因乙方自身管理問題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時,由乙方為主協調解決並承擔一切安全責任和因發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費用和損失(不可抗力除外)。在事故調查和處理過程中,甲方予以配合對外關係的協調。

乙方自身需要協調解決的地方關係。

第四章 組織機構與人員管理

4.1乙方為全面履行和完成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按照“高產高效”和“安全第一”的原則組建切合實際的白龍山煤礦管理機構。

4.2乙方承諾: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管理機構是乙方的分支機構,基於本合同所為的一切行為均已經取得乙方的充分授權,並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後果和責任。

4.3乙方所屬的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管理機構的設置,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乙方派駐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管理機構的高管人員(即:礦級管理人員,下同),由甲乙雙方共同研究確定,並接受甲方任命及管理。

4.4乙方派駐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管理機構的高管人員,乙方文件任命為經理、副經理、總工程師;甲方文件則任命為礦長、副礦長和總工程師。

乙方所派的高管人員必須已經取得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相應資質。否則,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

4.5乙方所屬的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管理機構在接受乙方領導的同時,還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4.6 由於乙方自身原因連續3個月完不成甲方審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有權建議調整乙方派駐的高管人員,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對於情況嚴重、直接影響到甲方不能完成全年和以後年度生產經營目標的,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承包合同,且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五章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5.1.1 負責制定礦井的年度工作目標和中長期發展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

5.1.2負責審定煤礦的月度生產計劃和月度工作計劃,並監督實施。

5.1.3 負責嚴格貫徹執行國家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程;負責滿足煤礦安全生產投入;負責對乙方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考核,不“以包代管”;對乙方違反國家規定和甲方規定的,提出整改意見,要求其限期整改。

5.1.4 負責對乙方設備使用和保養維護情況進行監督與考核;負責定期抽查乙方物資購進與使用情況。

5.1.5 負責制定大中修、更改和安措工程計劃,並負責落實資金組織實施。

5.1.6 負責對原煤、商品煤的數量、質量及其他合同指標進行監督、檢查、驗收和考核。

5.1.7 負責審定採區設計、接續回採面設計方案。

5.1.8負責組建礦山救護隊,並及時完成礦井所需的各項搶險救災任務。

5.1.9 負責各類設備儀器檢驗,並承擔相應費用。

5.1.10負責按照合同規定按期兑現、撥付乙方承包費用。

5.1.11 有權制定針對乙方的管理辦法並進行日常考核。

5.1.12負責向乙方提供正常的安全生產所必須的生產設備設施,並享有所有權。

5.1.13負責向乙方提供正常的安全生產所必須的生活後勤等物業設施,並享有所有權。

5.2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5.2.1 負責落實甲方審定的年度工作計劃、月度工作計劃,並接受甲方的監督、考核。

5.2.2 嚴格執行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負責煤礦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5.2.3負責對甲方提供的保證煤礦正常生產所必須的安全和生產設備以及生活後勤物業設施使用情況的日常管理、維護與小修,費用自負(費用已經核定在噸煤承包費用中),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由於使用不當和管理不善而造成的設備大中修,大中修費用自行承擔並賠償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設備和設施大、中修理界限,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行制定管理辦法。

5.2.4 有權根據煤礦的安全生產實際需要及國家規定提出安全技措計劃,報甲方審定。

5.2.5 有權確定乙方委派或聘用員工的內部分配制度

5.2.6 有權委派煤礦的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但高管人員需同時接受甲方的管理、考核與任免。

5.2.7有權根據本合同的規定取得承包收益,並有義務根據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承包虧損。

第六章 安全管理

6.1 乙方作為全礦安全生產管理主體,承擔全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乙方委派的經理(礦長)是乙方承包陽煤集團蒲縣天煜新星煤業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經營的第一責任者,負責認真組織和切實抓好採煤、掘進、機電、運輸、通風、瓦斯治理、防火、防治水、地面等全礦各個系統的安全工作,並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6.2 乙方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認真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完成承包期內的安全目標的全部內容。

6.3 乙方必須建立健全全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負責嚴格組織落實。

6.4 乙方必須按照國家職能單位和部門的要求配備齊全的安全管理和檢查人員,定期召開安全辦公會,定期組織安全大檢查,定期組織全礦安全隱患排查,並及時組織處理事故隱患,杜絕事故發生。對於乙方的安全活動,甲方有權監督管理和考核。

6.5 乙方負責本單位職工安全培訓和各種生產技能培訓,加強安全生產知識學習,確保各工種按規定持證上崗。

6.6 乙方負責制定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預案,並及時組織學習、演練,特別對防治瓦斯突出和防治水工作必須制定詳細的針對性預防措施。

6.7 乙方的重要設計、規程、措施方案必須經過甲方審批,並報甲方備存。

. 6.8 乙方負責全礦範圍內的安全設施的使用、維護、保管和檢查,確保安全設施齊全、可靠。

6.9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和雲南省關於煤礦負責人或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井下帶班生產製度以及礦領導下井制度。

6.10 乙方負責抓好礦井生產範圍的工程質量,工程質量合格率必須達到100%、優良品達到80%以上。

6.11 乙方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為本單位職工繳納工傷保險,發放必須的勞動保護用品,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本項費用均包括承包費用內,甲方不在另行支付費用。

6.12 乙方負責確保各類安全資料和檔案資料齊全、完整。

6.13 乙方負責隨時接受甲方及上級有關部門的安全檢查,併為檢查人員創造方便的檢查條件,及時落實上級檢查提出的問題。

6.14 在上級和甲方安全檢查中,因乙方自身管理問題存在不符合有關安全生產規定而被有關部門責令整改、停工整改、停產及其他處罰,給甲乙雙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6.15 乙方負責全礦工傷救護工作。一旦發生事故,乙方必須在第一時間通知甲方,而且礦長及乙方其他主要負責人必須及時趕到現場指揮組織搶救工作。

6.16 在事故處理過程中,乙方必須及時向甲方及時、如實地彙報有關安全、隱患、質量、違章、事故分析等材料,提供與安全有關的其他技術資料。

重傷及以上和一、二類非人身事故,甲方有權參加分析。

. 第七章 承包合同的兑現

7.1 原煤產量

7.1.1 原煤產量承包費用按月考核按月兑現。乙方完成甲方審定的月度產量,獲得相應的承包費用。對於乙方未能完成甲方審定的月度產量的部分,甲方按照10元/噸的標準扣減承包費用。全年累計完成原煤產量承包指標,對於所考核的費用予以全部返還。但由於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完成甲方審定的月度產量而使甲方造成損失的不予返還。

7.1.2甲方審定的月度原煤計劃產量合計等於本合同規定的年度產量總計。

7.2掘進工程費用

7.2.1掘進工程費用按月考核按月兑現。乙方完成甲方審定的月度掘進進尺任務,獲得相應的工程費用。對於乙方未能完成甲方審定的月度進尺的部分,甲方按照1000元/米的標準扣減承包費用。全年累計完成掘進進尺任務,對於所考核的費用予以全部返還。但由於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完成甲方審定的掘進進尺計劃而使甲方造成損失的不予返還。

7.3 煤質

7.3.1 甲方對原煤灰分、商品煤(洗精煤)熱值進行考核。

7.3.2原煤灰分每降低或升高1個百分點,分別按照0.1元/噸的標準增加或扣減承包費用;商品煤低位熱值(以下簡稱熱值)每提高和降低100大卡/千克,分別按照0.3元/噸的標準增加或扣減承包費用。

7.3.3原煤灰分、商品煤熱值為當月每次檢測結果的加權平均值。

7.3.4煤質按月考核按月兑現。

7.4 安全生產

7.4.1 實現年度安全目標得基本承包費用;每發生一次考核事故,除由乙方承擔一切安全責任和事故費用外,甲方同時扣減乙方承包費用5-10萬元和煤礦高管人員年薪1-5%,具體數額視情節輕重,經甲方研究後確定。

7.4.2 根據甲乙雙方的職責與權利之規定,甲方負責監督檢查和考核乙方安全制度健全和執行情況。凡乙方一項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甲方扣減其承包費用1000元—1萬元;凡乙方末按規定執行的,甲方每次扣減其承包費用500元—5000元。具體數額視情節輕重,經甲方研究後確定。

7.4.3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煤礦負責人或生產經營管理人員井下帶班生產製度和礦領導下井制度。每違反一次,扣減承包費用1000元—5000元。具體數額視情節輕重,經甲方研究後決定。

7.4.4 每發生一次無證上崗的,扣減承包費用1000—5000元;每發生一次末持證上崗的扣減承包費用100—500元;每項培訓記錄不全的扣100元—500元。具體數額視情節輕重,經甲方研究後決定。

7.4.5 安全生產分別按照月度和年度進行考核兑現。

7.5 質量標準化建設

7.5.1 年內通過國家有關職能部門“煤礦質量標準化一級煤礦”驗收,甲方給乙方20萬元獎勵。因乙方自身管理責任末能通過驗收的,扣減承包費用20萬元。

7.5.2 質量標準化建設按照年度進行考核兑現。

7.6 設備完好率

7.6.1 完成設備完好率考核指標得基本承包費用,每降低1個百分點扣減承包費用5萬元。

7.6.2 設備完好率考核具體按照國家《機電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執行。

7.6.3 設備完好率按季度進行考核兑現。

7.7 資產損失

7.7.1 因乙方責任造成的資產損失,按照資產損失額(審計認定數)的100%扣減承包費用,並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7.7.2 資產損失按照月度進行考核兑現。

7.8 綜合管理

7.8.1 各類經濟技術指標統計不實,各類報表(會計報表除外)、規劃、計劃和總結等信息編制質量和上報時間達不到甲方規定要求的,視情況視情節每次扣減承包費用100—500元。

7.8.2 違反財經紀律給企業造成不良影響的,除按有關規定處理外,按違紀金額的5—10%扣減承包費用。

7.8.3 末嚴格執行甲乙雙方協調確定事項的,末嚴格執行國家政策和地方法規的,每發生一次扣減承包費用1000—5000元。

7.8.4 綜合管理按照月度進行考核兑現。

7.9 精神文明和職工隊伍建設

7.9.1 發生幹部職工違法違紀事件,每人每次扣減承包費用2萬元。

7.9.2 發生集體上訪事件,每次扣減承包費用5—10萬元。

7.9.3 發生被新聞媒體報道且查證屬實的不良事件,每次扣減承包費用2—5萬元。

7.9.4 發生影響企業穩定和聲譽的事件,每次扣減承包費用2—5萬元。

7.9.5 精神文明和職工隊伍建設按月考核兑現。

第八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8.1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8.2乙方如管理不善或決策嚴重失誤,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3個月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指標以及甲方審定的月度計劃,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乙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8.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乙方正常的安全生產活動,使乙方無法繼續承包運營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承擔違約責任。

8.4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8.5本合同的承包期滿,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承包期結束,白龍山煤礦如若繼續對外承包經營,乙方具有優先承包權。

第九章 合同的違約責任

9.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應負違約責任。

9.2乙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承包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本章沒有規定的,按本合同其他條款執行。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完成承包指標的,甲方應支付乙方相應的停工損失。

9.3本合同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指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地震、風暴、洪水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時,應及時向合同其他方通報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並及時提供有權部門的書面證明。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允許其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並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9.4本合同任何一方遇不可抗力,無法全面履行合同的義務時,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盡力減少對其他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如因該方未採取有效措施,導致其他方損失擴大,該方仍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章 爭議的解決

10.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執,甲、乙雙方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提請雙方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解決;調解不成,依法提請合同履約地的仲裁委員會依其仲裁原則進行仲裁。

10.2爭議發生後及在爭議解決構成中,本合同仍應繼續履行。

第十一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1.1本合同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並及時依照程序修訂合同。

11.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各自的單位公章後生效。

11.3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解決。

(簽字頁)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簽訂日期:

礦承包合同 篇2

甲 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 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食堂承包事宜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營方式:

1 、甲方提供廚房、餐廳、全套廚房設備,負責水電和廚工住宿。

2 、乙方負責廚房設施的維護,若財產發生人為損壞,乙方需照價賠償。

3 、乙方自行採購、加工,自負盈虧。

4 、乙方自行安排廚房員工,並負責廚房員工工資福利。

二、 雙方權利及義務:

1 、甲方權利義務:

1) 甲方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經營、履行合同,做好協調工作。

2) 甲方對乙方進菜、配菜、營養搭配、服務水平及衞生狀況進行監督,並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3) 甲方應協助乙方維持食堂治安秩序,並加強對員工的教育。

2 、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負責食堂的經營管理,具體包括食堂人事、菜餚的搭

2)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和食品衞生的標準。嚴禁供應腐爛變質的食品,保持菜餚的新鮮和衞生。

3) 乙方必須按時供應甲方工作日各餐,做到新鮮可口、花樣翻新、營養搭配好。

4) 餐後認真清洗食具並消毒工作,食堂內部、用餐大廳環境衞生全面清潔整理。經常清理食堂內外水池、下水道,確保暢通。經常清理灶台及炊事用品污垢。

5) 做好消除蚊、蠅、鼠害。

6) 冰櫃定期清理、除霜、消除異味、生熟物品分開存放。

7) 乙方現場工作人員必須具有健康證。

8) 所有食堂工作員工工資和福利均由乙方負責。

9) 廚房員工應遵守甲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廚房紀律。

三、合同終止條例:

若甲方有意終止合作關係,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有意終止合作關係,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

四、違約責任:

1 、因乙方提供不潔食物造成甲方人員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負責賠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2 、甲方無故未按時結清乙方賬款超過15日(以結算確認單日起)的,應承擔違約金0.3%/天。

3 、一方有意終止合作而沒有提前通知對方,須賠償對方1000元

七、 其它: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承包合同 篇3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合理利用和開拓資源,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促進雙方增效的目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上。甲方將郭家山煤礦一下山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和採、掘、生產、銷售一條龍管理。其有關事項協商如下,共雙方遵守執行:

一:質量和要求

1、主、風巷及配套工程,按現有斷面進行維修。

2、乙方自行對一下山的車場、水倉、平台、輪子道(2m×2m)、安全硐室(40m一個)、絞車房及一下山運輸平巷、開切眼、工作面等進行安全施工管理,及承包期的使用和維護。

二:承包標的範圍

1、乙方充分利用甲方現有主、風巷及地面配套設備進行維修。

2、一下山工程配套沒置及工作佈置、開採。(採、掘、電、運、通、安全、生產、銷售等)施工、安全、經營管理。承擔經營管理中所發生的各項税費。

3、按現有煤礦的設備如數移交乙方,進行維護使用和管理。

三:承包期限

三年:從ニ○一xx年xx月xx日起至二○一二年xx月xx日止

四:費用及支付方式

1:在工作面構成之日起每噸煤由乙方付給甲方壹佰元,以現售價噸煤均價叁佰元為基數,乙方承擔一切產銷成本。凡超出10﹪以上雙方以利潤額對半分成。

2:每月1日至31日為一月驗收結算期,次月10日左右為支付期。

五:雙方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派人督促乙方的安全和工程、產品質量,制止和處理三違。指導乙方按照規定、規程工作,檢查工作點瓦斯和不安全隱患。有權停止一切不安全和不按規定的工作。按時驗收工程、產品質量、數量。及時按協議清算應收費用。協調各級與地方之間工作。承擔在三年內,因人為不可抗拒的停工時間順延和甲方轉制給乙方承包期未到的成本和收益。

(二)乙方:做好承包期的安全、生產工作,按照甲方的計劃要求進行施工和管理。理解甲方的一切安全和業務管理,遵守煤礦制度。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停止有重大安全隱患未排除的'一切工作。按時上交各項應支付的費用。協助甲方搞好企業發展,搞好自身安全、生產管理,配合甲方處理企業各項工作。

六:違約職責

本協議一經鑑定生效:共雙方遵守執行。無理終止協議承擔守約方的直接經濟損失。情節嚴重承擔守約方的直接經濟損失。

七:其它

1、承包期到時移交:乙方對接收甲方的設備全數進行移交、對使用中損壞的進行維修正常交付。乙方承包期中新添設備按使用年限和折舊結算移交甲方。

2、如遇政策性規定和人力不可抗拒的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平時工作與安排由乙方與甲方協調決定。

八:議一式五份,均受法律保證。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公證機關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特此協議

甲方:...

乙方:

二○一x年xx月xx日

礦承包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礦山安全和生產管理,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贏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由乙方承包甲方在雲南盛祥投資有限公司9#(1926主井)井下磷礦石採掘及廢巷掘進勞務。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特簽訂協議如下:

一、合同主要事項:

1、採掘範圍:雲南盛祥投資有限公司位於會澤縣1926主井。

2、採掘時間: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3、承採價格:承採價格 元/噸,鏟幫按50元/立方米,不重複計算採礦工資。廢巷3米2.2米段面為620元/米。

4、承採價格包括:工人工資、保險、通風、排水、道路維修、“三材物資”、井下降底壓頂井下作業面管線的照明線路的架設、井下到井口外礦石和廢石的運輸。甲方提供拖拉機,鑿巖機給乙方,乙方負責拖拉機油、配件、鑿巖機上的風管、水管及修理費用。

5、質量標準:以自然品位為標準,自然品位盛祥公司、甲、乙三方共同取樣為準,終以盛祥公司為準,每下降1個品位,每噸扣5元勞務費。

6、安全責任:乙方對礦井的全部生產安全負總責,為該礦井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人,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全部事故責任由乙方負責。事故處理及賠償按責任劃分。

7、結算方式:根據月度產量、品位標準,每月以盛祥公司對工程驗收開據完工單為準,甲方按當月產量80%進行結算,年底一次性結清。

8、甲方每月按120xx元付乙方管理工資,乙方確保每月採不低於6000噸合格礦石。

9、乙方負責組織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會議,對工人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技能學習,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識、安全生產知識、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管理水平。研究制定科學、嚴密、有效、可行的方案,及時解決生產中出現的各類安全隱患。

10、乙方負責所帶工程隊日常管理及每天生產安排,負責每月生產任務的完成,負責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及整改落實,現場糾正、制止工人的違規、違章行為,杜絕事故的發生。

11、乙方負責工人進場後,確保安全生產正常,中途不滿六個月無故擅自離開的,造成生產無法正常的,甲方每月扣留工人20%工資不予計發。

12、此合同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並設定違約金1萬元,任何一方違約的,除承擔違約金外,並承擔全部連帶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承包合同 篇5

原告:_________________石家莊市__________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石家莊市__________路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該公司經理

電話: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邢台市__________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邢台市__________路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系該公司經理。

電話:________________

訴訟請求

1、依法解除合同,被告返還原告價款100000元;

2、判令被告依法賠償給原告造成的經濟損失__________元。

3、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原、被告於_______________5年訂立合同,約定原告訂購被告桌椅等辦公用品。簽訂合同後原告預先支付價款100000元,但被告一直未履行合同,致使原告不能按時使用,給原告造成了很大的損失。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特訴至貴院,請求依法解除合同,判決被告返還價款,並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_____石家莊市__________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礦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為擁有煤礦開採經營權的礦產企業,乙方為擁有三級資質礦山工程建築企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產資源管理法》的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就煤礦開採承包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自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對所承包的享有獨立的採煤、經營及收益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開採經營及收益權。

二、甲方為乙方提供良好的經產和經營環境,協調好當地幹羣關係,保證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並保證乙方所需的水、電、路三通。

三、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接銷售的原煤產量甲方向乙方每噸交納27元。

四、乙方生產過程中所需的爆破物資由甲方負責。

五、乙方所承包該煤礦的期間與甲方的採礦權證期間相同,即甲方的採礦權證存在,乙方的承包期間持續存在,甲方如需轉讓乙方所承包的煤礦,乙方有優先受讓權,並賠償乙方的所有投資。

六、本協議生效前的民事、經濟糾紛及所有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本協議生效後的民事、工傷事故、經濟糾紛及所發生的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應嚴格按本協議履行,如有違約,責任方應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並承擔總款額的20%的違約金。

八、在履行合同中,如發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均可向企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承包合同 篇7

根據XX煤礦現有實際情況,決定將井下掘進任務實行承包。為確保雙方權、責、利的有效保障,經雙方協調,特制訂如下承包合同:

一、發包方:XX煤礦(以下簡稱甲方或礦方)

承包方:實施掘進任務方(以下簡稱乙方)

二、工程承包

1、現井下-15水平三石門前運輸巷四石門及煤鬥及行人道(估計250米左右,上山,坡度300)五石門根據情況另定。

2、井下所有大巷及石門(或主斜井延伸工程)。

三、承包範圍

1、工作任務:乙方負責掘進巷道的打眼、出子、砌碹、軌道鋪設、風水管安裝、風筒懸掛、材料裝卸(如主斜井延伸包括抽水)、水溝。

2、材料

(1)甲方負責提供軌道、料石、水泥、河砂、風水管、風險筒、電纜和負責為乙方提供火工產品。

(2)甲方一次性提供風鑽、氣腿子各一套(合同終止後,乙方需退還各一套能使用的給甲方)、放炮線100米、起爆器一台。

(3)乙方負責移動式壓風機的開啟,必須根據實際進行停開,否則造成空壓機空轉運行,將從乙方工資中扣除空轉運行的電費和機械磨損等費用。

(4)乙方負責掘進所需火工產品費用(炸藥每公斤6.8元,雷管1.5元/個)及鑽頭、鑽桿和各種工具以及風鑽、氣腿子的維修費用等。

(5)甲方提供乙方住宅及水電等生活場地。

四、巷道規格及質量要求

1、井下所有大巷及石門的巷道規格為(2.2米(寬)2.0米(高),水溝深0.3米,寬0.3米,軌道枕木間距為0.6米。

2、石門煤鬥及人行通道上山規格為1.6米(寬)1.8米(高)。

3、質量要求:按礦制定的作業規定及有關制度執行。

五、工資結算及獎懲制度

1、大巷和石門:裸體巷道,甲方按558元/米結算,裸體巷道每月完成 米;砌碹支護巷道按 738元/米結算,砌碹支護巷每月完成 米。

2、煤鬥和採區行人通道:上山都採用砌碹支護,在15米以內按658元/米結算,超過15米的加價40元/米。

3、帶班費每月完成規定進尺,每月計帶班費500元,如果未完成規定井尺,每月只補助300元帶班費,少於規定進尺10米(含10米)以上,不享受帶班費。因停電和其它提升空壓機故障誤工2天以上減進尺基數。

4、安裝道岔每個補助100元。

5、乙方裸體巷道每月完成 米,砌碹支護每月完成 米,乙方按規定完成進尺,甲方獎勵乙方 元,乙方沒有按規定完成進尺,罰款 元。乙方未完成規定進尺10米(含10米)以上,按每少1米罰款50元計算,乙方完成規定進尺外,按每超1米獎勵20元計算。

6、乙方鋪設軌道,每付軌道枕木不得少於7根枕木,否則每少一根枕木罰款20元。

7、乙方掘進出子,不得用煤車裝石子,每出一車罰款20元,在掘進過程中,如遇煤層可作三、四號煤,對提煉的煤按每噸5元計算。

8、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須向甲方繳納保證金1000元,乙方要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聽從指揮,確保安全,保證工程質量,完成規定進尺,如果連續二個月未完成規定進尺,將自動解除合同,沒收保證金。

9、每月1號收上月的方,按礦發放工資的日期一次性給付乙方上月的工程的工資。

10、乙方需按收方結算的工程款,造出工資表交財會室,所有乙方工作人員須按工資表直接去甲方財會室領取工資。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佈置和調整掘進的方向、坡度、地點以及安全措施的制訂乙方必須無條件執行和實施。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三違現象”和工程質量等問題予以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3、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和生活條件。

4、甲方管理人員有義務對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指導,並進行嚴格監管,務使工程質量達到要求。

5、乙方有權力根據有關制度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

6、乙方有權利根據上述工資結算條款,要求甲方按時結算工資。

7、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安全會議及進班會,協助甲方管理人員抓好安全生產,發現隱患必須及時報告和處理。

七、安全

1、安全生產是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也是甲、乙雙方的共同利益所在,要求甲、乙雙方工作人員嚴格按有關規章制度執行,確保安全,保證萬無一失。

2、如遇意外,按以下條款執行:

(1)費用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甲乙雙方各負責50%。

(2)費用在1000元-3000元範圍內,甲方負責60%,乙方負責40%。

(3)費用在5000元-10000元範圍內,乙方負責20%。

(4)費用在10000元-30000元範圍內,乙方負責10%。

八、未盡事宜及情況有變時,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簽字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承包合同 篇8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説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承包合同 篇9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嚴肅履行。

第一條 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範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 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佈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並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於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 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 )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採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採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採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託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並由三方簽訂協議後實行。由於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後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 )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後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乾係數確定的包乾造價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乾結算,包乾範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 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後,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後,並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後,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並作好記錄,重大或複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並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 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5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後,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並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後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並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後,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並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範、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後,應繪製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説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託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製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後,屬於民用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15天內,屬於工業建設項目,應於竣工驗收後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後,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後,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一年,採暖工程保修第一個採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於專業性建築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 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於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於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藉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 )項處理:(1)向建築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鑑證的,可到建築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鑑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 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建設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 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 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並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範本二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縣_____鄉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森林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坐落在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 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北至_____,東至_____,西至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年___個月,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分成,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幼林實行___:___,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分成,甲方得___成,乙方得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成,乙方得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 種植密度、採伐與納税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範圍內每畝植樹不少於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採伐樹木。如一方需要採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准發給採伐許可證後,按批准採伐的方式(如擇伐、皆伐或漸伐)進行採伐,對採伐後的空地,實行誰採伐誰補種的原則,由採伐方在採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於採伐的面積和株數,並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託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採伐税實行誰採伐誰負擔,應納税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税務部門納税。

第五條 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採石、採砂、採土和進行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採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

4.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 ,乙方承擔______%。

第六條 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盜伐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准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剋扣上級發放用於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於其價值的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於燒燬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對損失林木部分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承包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還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或簽名)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礦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代表:

就甲方XX煤層回採工作面採煤工程承包給乙方一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管理。如果乙方人員不服從甲方管理。存在違章操作、冒險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情況。甲方有權讓其停止施工,給予相應處罰直至解除協議。

二、乙方必須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相關《作業規程》和各《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遵守礦方及上級管理部門的各項規章制度,保證完成甲方給予的安全生產任務。

三、乙方負責採煤工作面所需人員的組織,並接受甲方培訓合格,經檢查身體符合要求,簽訂《勞動合同》送勞動局報備後,方可上崗作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安排人員上崗作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安排人員上崗作業,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平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甲方做好各項迎檢工作。(注:體檢費用,工作人員工作滿1年的,由甲方負責報銷,否則自己負責。)

四、工程承包情況:

1、乙方需向甲方提交100000.00元(大寫壹拾萬元)人民幣的工程保證金,且每月扣除工程款的3%作為安全風險低押金和人員穩定保證金,以保證其工作的正常進行,如因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該工作不能正常繼續進行,甲方不再退還其工程保證金和人員穩定保證金。(特殊情況下離礦人員,經甲方同意,可退還其該人員穩定保證金)如該協議履行完畢,甲方退還其工程保證金和人員穩定保證金。

2、乙方保證完成的採煤產量為:

(1)M29號煤層每月5000噸。採煤工程工資以98.00元/噸計。每月以26個工作天數計算。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天數不足26天的,按比例減除產量。如果乙方超額完成產量,每超出1000噸,所採出的煤炭的採煤工資統一增加2.00元。每超出20__噸,統一增加4.00元,以此類推。同樣,未完成產量任務,每少1000噸,統一扣款2.00元每噸,最低以94.00元/噸計。

(2)M18號煤層每月12000噸。採煤工程工資以45.00元/噸計。每月以26個工作天數計算。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天數不足26天的,按比例減除產量。如果乙方超額完成生產任務,每超出1000噸,所採出的煤炭的噸煤工資統一增加1.00元。每超出20__噸,統一增加2.00元,以此類推。同樣未完成產量任務,每少1000噸,統一扣款1.00元/噸,最低以40.00元計。

3、採煤工作面前期準備工作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人員由乙方負責組織,切眼貫穿後採面的一切工作由乙方全權負責。包括打炮、放炮、打柱、回柱、移溜、增減刮板、開停刮板、皮帶機、採面上失效支柱的更換、運送、進、迴風巷工字鋼支架的撤除運送、採面所需的支護材料的運送。乙方負責把所採出的煤炭運至煤倉。煤炭在其他地段的運輸由甲方負責。

4、採面所需的支護材料由乙方負責。各類損壞的機電設備,由乙方負責運送到井外或其他指定地點且運送費用由乙方承擔。

5、採面整體搬家所需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人員由乙方組織。搬家時回撤採面的材料費用,一般以下列規定標準執行:搬運距離在200m以內的,支柱2.0米以下的'10元/棵,2.0米及以上的20元/棵,絞樑10元/棵;刮板機機頭三大件以400元/件為準。機尾過渡槽200元/件;溜槽40型30元/塊,30型20元/塊。搬運距離超過200m的,按比例增加費用。回撤採面材料時,根據回撤時的難易程度雙方協商確定價位。

6、採面回撤的失效支柱,損壞絞樑等需送出修理的材料、設備,乙方負責運送到地面。乙方必須負責採面兩巷工字鋼的回撤,並負責運送到地面。每個採面兩巷的工字鋼以編號計。工字鋼回撤每班由現場管理人員確認後由帶班礦長簽字認可。丟失的工字鋼乙方以300元/架作為賠償。(經甲方認可正常丟失的,乙方不負責賠償)如出現特殊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7、支柱的遺失必須控制在萬噸煤5根,絞樑7棵的基數為正常損耗。(特殊情況確實無法回收的支柱超過規定的經甲方確認,責任不在乙方的,乙方不負責賠償)。支柱遺失超過的部分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如果在施工期間無支柱丟失現象,甲方給予獎勵。

8、採煤產量以實際銷售量為準。銷售煤除去掘進煤量,為採面所出的煤。(掘進煤以每掘進1米10噸計)。如果甲方在此期間進行矸石粉碎,還應扣除矸石量。

9、乙方必須保證所採出的煤炭的質量。煤矸比控制在千分之二以內,超過千分之五,雙倍扣除其產量。

10、乙方在施工期間出現的工傷,非骨折傷,由乙方負責。骨折以上人身傷害的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出現工傷視其責任,對相關責任人員按《X煤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處罰。如乙方履行協議期間未出現傷殘等級鑑定為八級以上傷亡事故的給予安全獎勵20000.00元,如出現一例扣除10000.00元,出現兩例全部扣除,出現死亡事故取消安全獎,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11、工程工資的發放,於次月20日發放上月工資,如遇特殊情況,可延遲發放,但不得超過30日(平時乙方因經濟困難,經甲方同意,可以適當借支,但借支額度不能超過餘留工資的40%)。

12、如工作期間,乙方無正當理由,造成曠班達一天的扣除乙方1萬元賠償甲方損失,不足1天的按比例扣款。如因甲方原因造成連續停工達3天以上的,礦方每天補助每位工人生活費20.00元。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甲方不負責。

13、甲方如無故解除協議,支付20000.00元違約金給乙方。

如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甲方有權解聘乙方,並扣除乙方20000.00元保證金。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個執一份。共同等效力。簽字生效,有效期從20xx年7月10日20xx年春節放假。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礦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五礦(營口)產業園貿易有限公司

乙方:張秋光

就甲方在20__年11月3日取得內蒙古伊東煤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大廟渠煤礦二採區的開採經營權,乙方同意解除此礦股東賀中平與乙方簽訂的“土方工程承包合同”,達成與甲方煤礦開採承包協議:

一、標的:

甲方願將其位於準旗大廟渠煤礦二採區露天開採土方剝離工程其中部分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工程承包位置按甲方指定的開採位置進行施工,具體施工內容包括:土方、石方、沙礫、原煤的爆破、挖掘、運輸和礦區內的滅火工程。原煤的堆放和廢渣的排棄必須按照甲方指定的位置進行。

二、數量及其計算方法:

覆蓋層綜合土石方量以甲乙雙方共同選聘的專業技術人員勘測,用於土石方測量計算原始地形圖由甲乙雙方簽字認可,作為土石方測量計算的依據。

三、價款計算及支付方式和期限:

1、單價:覆蓋層綜合土石方單價為:土方、石方、沙礫、原煤的爆破、挖掘、運輸到甲方的指定位置,費運大包單價為11.399元/立方計算。排土運距超過 米,甲方給乙方超運距補貼。礦區內的所有滅火工程由乙方負責熄滅,費用已包含在綜合單價裏,但水源由甲方提供。

2、支付方式及期限:採用按月按量付款方式,即每月30日前,由甲方技術人員用RTK儀器進行土石方測量,乙方如對測量結果無異議,簽字確認,作為按進度支付工程款的依據。若乙方對測量結果有異議,則由雙方委託有資質的測繪單位進行復測,並以複測結果為準,複測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甲乙雙方於每月5日前核定上一個月所挖掘覆蓋層綜合土石方量,同時甲方於次月的5日至15日前付清乙方上個月的`工程款。

四、質量要求:

施工標準要求符合《露天煤礦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

五、工程進度要求:

1、(1)乙方第一個月要求出煤20萬噸,從第二個月開始每月平均完成30萬噸(如採空大可以按開採面積折算)。

(2)乙方每月平均完成30萬噸(或以上)出煤量甲方給予乙方按0.20元/立方土方量獎勵;若達不到每月平均30萬噸出煤量,乙方按0.3元/立方處罰(第一個月除外)。

2、如遇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停工的,甲乙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損失,但施工期應當順延。

3、如果甲方不能保障乙方在約定期限內正常施工,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因雨天、下雪天、上級政府參觀考察等造成工期延誤,不屬於違約範圍。

5、如因乙方的原因不能完成工程內容約定的進度,甲方有權在乙方施工位置增加其它施工隊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甲方的安排。

六、甲方權利與義務:

1、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應當保證乙方生產、生活用水、用電。同時,保證生產、生活區域內的綠化、環保等各項手續、證件均符合法定標準。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施工圖紙及技術交底資料,制定包括安全管理在內的各種煤礦管理制度,並指派專人進行安全、技術、施工管理。

2、合同有效期間,為保證礦區環境安全、整潔,甲方應統一為乙方提供符合生產,生活安全標準的房屋,但由乙方按實際佔用面積支付房屋租賃費,房屋租賃費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3、如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的,甲方按日賠償乙方挖機每台台班費20__元、拉運車輛每輛800元的損失。同時,按日賠償乙方管理員和工作人員工資損失20__元;如因乙方開採不規範,造成上級主管部門的罰款、停工由乙方負責。

4、如甲方無能力以現金賠償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以同質量原煤市場價變賣所產原煤,並享有優先受償權。

5、由於政府部門收回或停產、不讓生產,甲方應賠償乙方相應損失。

6、本協議內協商的價格均不含税,工程税費由甲方負責交納。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有效期間,由乙方自行組織機械並進行施工。

2、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施工挖掘所得土方、石頭、沙礫、原煤等必須運至甲方指定的位置和場所。

3、在乙方承包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傷亡或安全責任等事故,均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關費用,但因甲方的原因除外。

4、乙方應按施工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工作人員都必須佩帶安全帽,晚上施工的工作人員須穿夜光服。因乙方管理不善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相應責任,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要求賠償。同時乙方應協調關係,保證安全生產,服從甲方工程部的管理。

5、火工爆破由乙方負責費用自理。如乙方管理、操作等原因給乙方及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6、乙方施工所需燃油由乙方自行提供,施工所需燃油柴油基準價格以8元/公升作為基礎價格。若中石油柴油批發價格有變動,每公升超出8元則由甲方按照乙方土石方燃油消耗進行計算,超出8元/公升的油款全額補償給乙方。

7、乙方承擔生產場所、棄土和運煤道路主道的灑水、排洪;負責棄土、運煤道路支道的維修和灑水,費用自理。

八、違約金:

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本合同項目不得轉讓、轉包,否則違約方需承擔合同總價款10%的違約金,同時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轉讓合同的項目甲方也不予認可。

九、爭議解決:

合同有效期間,若甲乙雙方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仲裁機構裁決。

十、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需變更,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時起生效。

甲方:五礦(營口)產業園貿易有限公司

乙方:

年 月 日

礦承包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為了明確雙方經濟關係和責任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礦山具體情況,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項目名稱

伊吾縣寶山鐵礦10#、15#礦體露天開採項目。

二、承包範圍及時間

1、範圍:寶山鐵礦10#、15#礦體露天鐵礦開採工程。所採礦石運至破碎平台,所採廢石運至廢渣堆放地(工程費用只計剝採總量)。

2、時間: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三、承包方式

乙方以包設備、包設施、包基建(搬遷基建雙方協商解決)、包施工、包材料、包人工、包任務、保安全的大承包方式進行總承包。礦山施工生產的行政管理、設備(設施)管理、安全管理及培訓教育,必須有乙方直接負責實施,工程不得進行分包或轉包。

四、工程量及產量

20__年工程量18萬噸;20__年按寶山礦業公司寶山鐵礦下達的年度及月度生產計劃執行。

五、採礦費用的計價

寶山鐵礦10#、15#礦體露天開採,剝巖量和採礦量均按中段進行分別計價,1、605中段以上,剝巖26.89元/m3,採礦22元/噸;2、585-605中段,剝巖28元/m3,採礦23元/噸;3、565-585中段,剝巖32.88元/m3,採礦24.23元/噸。上述價款均以在境界範圍內實測數據為準。其他輔助工程不計價(單價中包含安措經費剝巖(採礦)1元/立方米(噸),該費用由甲方

管理,雙方共同協商使用範圍,年末沒有使用完的安措費返還乙方)。乙方所得勞務費按國家規定上繳各項税費。

寶山鐵礦10#、15#礦體露工程預計在20__年12月31日之前閉坑,如果2020__年底前10#、15#礦體露天工程沒有完工,寶山鐵礦10#、15#礦體露天開採工程繼續由温州第二井巷工程公司駐新疆第十二工程處承包,閉坑前的剝巖和採礦費用仍然執行本合同的價格。

六、工程質量及礦石質量

原礦塊度≤ 300mm,貧化率≤15%,損失率≤8%,總回採率不得低於95%,剝採比不大於設計要求。工程質量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如因人為因素造成礦石永久損失,甲方有權對乙方損失礦量價值的80%進行處罰。

七、費用結算

乙方生產的第一個月內,甲方原則上不予付款,進入第二個月後,甲方每月按實際工程量70%進行結算,其餘30%在下月結算。

八、甲方權利和責任

1、向乙方提供所需的礦山技術資料,並提供採礦技術指導及監督管理。

2、負責採礦施工中的安全生產監督及督促乙方安全資金的投入。

3、負責礦山採礦生產外部關係的協調,確保礦山開採施工不受影響。

4、對乙方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及意見及時採納,監督糾正乙方在開採過程中的採富棄貧、破壞性開採等各種違規違章行為。

5、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可能造生產安全事故時,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產整頓。

6、確保依據本合同約定及時結算支付工程費用。

九、乙方權利和責任

1、嚴格按照設計進行工程施工,保質、保量、按工期完成承包任務。

2、按確定的設計方案提供採礦施工圖並嚴格按照設計進行生產,嚴禁隨意擴大采掘範圍和隨意堆放廢石,未按設計生產乙方隨意擴大的境界,甲方不予確認。

3、按要求進行採礦,回採率不得低於95%,貧化率不得超過15%,損失率不得超過8%。

4、配合甲方進行生產技術工作,嚴格服從甲方管理人員提出的一切合理化建議。

5、自行解決承包工程所需的一切材料、設備及費用。

十、施工進度保證

甲方在合同期內隨時對乙方施工工程進行監督檢查,因乙方技術能力等原因連續三個月不能按期完成甲方下達的月度施工和採礦計劃的,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實施。

十一、違約責任

1、甲方責任

(1)不能按本合同兑付勞務款,造成工期延誤,由甲方承擔。

(2)因不可抗拒因素(如環境、政策、市場等)致使甲方無法經營,甲方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不屬違約範疇,否則視為違約。

2、乙方責任

(1)工程質量不合格,應及時返工,由於返工造成逾期投產的,視為違約。

(2)工程不能按合同要求採出規定的礦石量,乙方按計劃礦量與實際完成礦量的差額部分的礦價的 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確係因資金、技術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者,將解除合同,甲方不做任何補償,乙方必須在甲方做出決定後的一個月內撤離工地。

十二、附則

1、甲乙雙方應信守合同,認真履行合同各項條款,因不可抗拒因素導致本合同履行困難時,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2、雙方簽訂專門的安全管理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哈密市人民法院起訴。

4、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訂蓋章後生效,有效期年月 日起到年月日止。

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二〇一〇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