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活躍機關業餘文化生活,維護機關正常工作秩序,加強活動室管理,確保安全、防火,保持環境衞生,有效利用現有資源,根據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文體活動室由綜合辦公室負責日常管理,其職責主要為按規定時間開關門,保持室內清潔衞生,維護、維修設備。
二、文體活動室的開放時間為:每個工作日的上午10:00—10:30,下午16:00—16:30,晚上18:00—22:00;節假日全天開放。活動人員必須遵守開放時間,不得隨意要求提前或延長,特殊情況另行安排。
三、文體活動室主要為機關內部服務,原則上不對外開放,如需邀請外人蔘加,須經主管領導批准。
四、凡來文體活動室參加活動者須自覺遵守活動室制度。
五、文體活動室管理制度:
㈠不超過規定時間,不影響工作。
㈡講究文明禮貌,禁止大聲喧譁,保持室內安靜。
㈢注意公共衞生,不得吸煙,不隨地吐痰,不亂丟果皮紙屑。
㈣活動人員請按照器材使用規則安全使用,愛護室內乒乓球桌、棋牌桌、健身器材等設施,如果人為損壞,照價賠償。
㈤不帶中小學生和學齡前兒童入室活動。
㈥活動後將物品歸放原位,關閉門窗、電源。
六、為不斷改善活動室的管理服務工作,活動者要積極配合工作人員搞好管理工作,並歡迎提出批評和建議。
活動室是離休老幹部開展文娛活動增進身心健康的場所,為了保持一個良好的活動環境,以便更好地為老幹部服務,特制定以下管理規定,望大家遵守。
一、活動室開放時間與學校作息時間同步;
二、室內禁止大聲喧譁,以免影響他人活動;
三、不要隨地吐痰,亂丟煙頭等,以保持室內的衞生環境;
四、愛護活動室的公共物品;
五、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加強電器管理,做到人走燈息和關閉所有電器,嚴禁隨意搬動、撥弄電器和滅火設備;
六、活動室為老同志專用,不得隨意對外開放活動室;凡需要使用活動室需徵得老幹部處辦公室的同意;
七、管理人員要嚴格履行職責,確保活動室的安全、衞生,並盡力做好對來活動老幹部的服務工作。
一、幼兒園大樓白天由行政值班人員負責安全檢查工作,晚上由門衞進行巡視檢查。
二、教職工離開幼兒活動室前,必須關閉活動室和走廊的門窗、電燈,切斷錄音機電源插座。
三、夜勤人員在靜園後必須複查全園各班門窗、水電等安全,確保萬無一失。
四、活動室附近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遇到緊急情況,人人有責向“110”“119”報警或向安全領導小組人員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