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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教育經費的議案(精選18篇)

欄目: 議案 / 釋出於: / 人氣:1.04W

關於教育經費的議案 篇1

編號: 45

型別:

案由:

處理狀態: 已交辦

建議人: 王

附議人:

承辦單位: 主辦:XX縣財政局,會辦:XX縣編辦、XX縣人社局、XX縣教育局

正文: 建議內容:

X鎮幼兒園是X鎮內唯一一所學前教育機構,服務鎮內15個村、1個居委會,現有在園幼兒230人,受辦院條件限制,分了4個班,人員最多的班達60餘人,幼兒園暫設在X鎮中心國小內,教師全部僱請社會人員,老師無辦公室,幼兒無活動場所。x年,中心幼兒園投入施工,現已順利完工,但因各種條件及體制問題,至今還未投入使用,大門緊鎖,社會傳聞新幼兒園將採取公建民營模式運營,各位家長大多認為民營模式會增加群眾負擔,大部分家庭將無法承受,且會降低校園安全保障和幼兒生活質量。

建 議:縣政府一是要採取措施,增加各項投入,保證師資和學前教育公用經費,確保新幼兒園x年秋季學期投入使用;二是按國家有關政策,保證每個鄉鎮建一所公辦幼兒園的模式,以減輕群眾負擔,保障幼兒安全和辦學質量。

關於教育經費的議案3

x年,教育部等七部門下發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實施意見,意見中明確指出:“嚴格執行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並明文規定“從x年秋季學期辦開始,每個學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不包括擇校生數)的20,……在3年內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在《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x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對招收擇校生的比例也由x年、x年的20以下,調整為本年新招生數(不含擇校生)的10。

隨著x年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政策的終止,普通高中學校教育辦學經費短缺更是“雪上加霜”。如:福建省邵武一中為省級一級達標高中校,現有教、職工為220人,x年秋季高一入學新生計劃設14個班級,以每班45名新生計,共計招收630名新生,擇校生比例為10,僅能招收63人,每個擇校生高中三年的擇校費為18000元,63名擇校生的擇校費為1134000元,加上630名正取生每人繳納1800元/每年的學費,共計113400元,兩項收入總計2268000元; 220名教職員工的30獎教績效工資、公積金、社保、醫保、失業保險以及年終一次性獎勵等加上學校辦公經費等方面的費用支出,一年的辦學經費支出需在400~500萬元之間,缺口達200多萬元。福建省南平一中為省級重點達標高中校,現有教、職工為302人,x年秋季高一入學新生計劃設20個班級,以每班45名新生計,共計招收900名新生,擇校生比例為10,僅能招收90人,每個擇校生高中三年的擇校費為18000元,90名擇校生的擇校費為162萬元,加上900名正取生每人繳納1800元/每年的學費,共計162萬元,兩項收入總計324萬元; 302名教職員工的30獎教績效工資、公積金、社保、醫保、失業保險以及年終一次性獎勵等加上學校辦公經費等方面的費用支出,一年的辦學經費支出約需600萬元,缺口近300萬元。且南平教師平均工資只有沿海地區教師平均工資的三分之一。此外,近年來為改善辦學條件,滿足民眾對優質教育資源日益升溫的需求,校園內的辦學設施新建和改擴建專案也使得普通高中校、尤其是一些省、市級的重點高中背上了沉重的債務,這更讓普通高中辦學陷入“債務深重”的境地。在普通高中學校辦學經費已然是“舉步維艱”之時,出臺新的高中學校辦學經費保障機制勢在必行。為此建議:

1、統一省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下撥標準。為促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公平、公正地保障基礎教育階段學生享有同等受教育的合法權益,建議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現階段高中教育發展的真實現狀進行調研,實事求是對高中生均公用經費額度重新認證、核算,科學核定並統一省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標準。對於經濟欠發達的市、縣,財政應給予必要的財政補貼或轉移支付。此外,還應建立健全與辦學成本、物價水平、財力情況聯動的穩定增長機制,以保障普通高中學校教育能穩步、有序的向前發展。

2、儘快清理公辦普通高中專案建設債務。針對公辦普通高中因改善辦學條件而導致的專案建設債務問題,政府相關部門應積極作為,在清理核實鎖定公辦普通高中債務的基礎上,通過合法途徑減輕、減除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債務利息,並規劃減除普通高中校債務的時間表,切實減輕普通高中學校的辦學壓力,防範學校財務風險,促進高中教育持續健康發展。在滿足未來教育發展需要的建設專案,應引導學校科學規劃、勤儉辦學,從嚴審批學校建設專案,嚴格控制學校建設標準,切實落實建設資金來源,建立健全基本建設債務控制長效機制。

3、依法保障普通高中教師的合法權益。依照《教師法》,政府有關部門應努力確保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本地公務員的平均水平,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對承擔省、地、市示範性高中校、辦學質量獲社會認可且高層次人才相對集中的重點高中,如一級達標普通高中校,應適當增加績效工資總量,以此調動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穩定教師人才隊伍。

4、對普通高中辦學經費實施有效監管。在出臺新的普通高中辦學經費保障機制的同時,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要對普通高中教育辦學經費進行有效的監管。確保財政下撥的每筆經費都使用合法、合理,避免辦學經費錯位使用現象;對於普通高中階段教育的資金分配比例應公開、透明,便於加強監督。

關於教育經費的議案 篇2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徵求意見稿)提出了於x年教育經費達到佔GDP4%的目標,為保證教育經費的落實,建議如下:

一、一旦《綱要》通過,應由國務院釋出,並由全國人大通過相應立法予以保證。

二、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都應公佈每年教育經費的詳細預算和決算,使國民都能瞭解4%GDP的具體數字和去向,以及各自所在地區、部門、單位所獲得的教育經費和人均經費。

三、各項經費的撥發都必須做到全額、及時,不得層層扣剋或變相用於其他用途。所有年度經費必須在財政年度開始日或規定的日期到賬。

四、對經費的執行人應授予全權,在法律或條例規定的範圍內不得干涉。

五、經費執行人對經費的使用負有全責,必須接受審計和監督,對經費使用效果達不到預期目標承擔應有的責任。

關於教育經費的議案 篇3

方城縣人民政府督查室相關工作人員就市政協五屆二次會議提出的“關於進一步保護好南水北調沿渠線鄉村道路建設,從而讓沿線群眾更好的服務護渠工作”的提案答覆市政協委員時天範。

方城縣人民政府在答覆中談到:南水北調中線工程總乾渠方城段過境長60.794公里,途徑8個鄉鎮,65個行政村,122個村民小組,是中線工程過境最長的縣級單位,其中獨樹鎮涉及8個行政村、19個自然村。為最大限度減輕工程對群眾生產生活的影響,自20xx年開始對涉及群眾影響較大的出行道路、灌溉設施等專案進行摸底排查,並通過設計計劃,先後投入資金4370萬元,對沿線組生產道路、管理道路和灌溉設施進行了復建,基本滿足了沿線群眾生產生活需要。提案中涉及的韓莊至孫窪道路被毀問題,經核實該道路屬村村通道路,南水北調因工程需要在韓莊規劃一處土料場,佔地673畝,涉及韓莊、孫窪、馬庵三個行政村,為便於施工,方城段第八標專案部借用了韓莊至孫窪村道路並導致原瀝青路面嚴重破損,根據地方道路“誰借用、誰恢復”原則,八標專案部承擔復建任務,在縣政府的高度關注下,現已完成修復。

為確保北上渠水常清永潔,暢通北流,進京入津,方城從幾年前中線開工即開始謀劃,尤其是20xx年9月以來,方城縣委、縣政府在南陽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緊密圍繞高標準打造“生命之渠、生態之渠、景觀之渠”的要求,全力精心規劃建設南水北調中線生態廊道,使之成為方城的民心之渠,實現生態效益、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的有機統一。

時天範委員指出:南水北調工程是優化水資源配置、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基礎性工程。工程浩大存在各種不利因素,確保工程建立在節水、治汙和生態環境保護的基礎上,要努力把可能造成的影響減少到最低限度,使南水北調工程成為可持續發展工程。方城縣縣委、縣政府要保護好南水北調沿渠幹線鄉村道路建設,促進沿線經濟發展和生產生活方式轉變,從而讓沿線群眾更好的服務護渠工作,把南水北調工程真正建成民生工程、民心工程。

關於教育經費的議案 篇4

x年3月26日,榮獲“x年中國十大宜居城市”榜首,並被聯合國列為中國最具發展潛力的25個城市之一。作為中國東南沿海最具活力的中心城市及國內最具知名度的旅遊目的地城市之一,現有養老機構67家,鑑於上述先後天優勢,建議建設國際養老中心,打造旅遊休閒度假的候鳥式異地養老環境,更好地促進老年事業、帶動旅遊業的發展、加快經濟的轉型發展程序。

一、 現狀

1.宜居城市及人口特點 宜居城市是指宜居性比較強的城市,具有良好

的居住和空間環境、人文社會環境、生態與自然環境和清潔高效的生產環境的居住地。從這幾個主要方面看,確有其獨到之處,宜居之名帶來移居之實,宜居名聲在外,自然吸引越來越多的移民,使這座偏居一隅的城市變成移民新城,從資料的變化就可以看出來:改革開放初期,島內的常住人口僅為26萬人;到1990年代中期,島內的常住人口增至50多萬人;而x年島內常住人口已超百萬;“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時,常住人口數字為353萬人,當時的統計時間是到x年的11月份,到x年末,常住人口數字為356萬人”,市統計局有關人士表示。x年,全市戶籍人口共185.26萬人,其中城鎮人口149.50萬人,思明、湖裡兩區合計88.41萬人,佔47.7%。

xx市老齡辦負責人指出,目前xx戶籍人口約188萬人,其中60歲以上老人有26萬多人,佔戶籍人口的近13.9%。80歲以上的高齡老人41607人,佔老年人口的15.9%,比全國多出了約6%。另外,目前xx人口的平均預期壽命為78歲,也比全國的73歲平均水平,高出了5歲。

2.旅遊經濟比重及特性 依山傍海,城市建設品質和管理模式與國際標準接軌,並依靠自身優越的生態環境、規劃標準、產業基礎、生活配套等因素,先後榮獲“中國優秀旅遊城市”、“國際花園城市”、“國家環保模範城市”和“聯合國人居獎”等殊榮。x年xx市共接待國內外遊客4124.43萬人次,旅遊總收入539.88億元人民幣,旅遊業創造的增加值已佔全市GDP的9%。x年1-6月xx市共接待國內外遊客2452.57萬人次,比增13.61%;旅遊總收入342.83億,比增17.08%。使旅遊業成為支柱產業,成為國內最具知名度的旅遊目的地城市之一。

但旅遊還存在人均消費不高、旅遊品位不高等問題,多數遊客來廈旅遊還停留在簡單的景點觀光和淺層次的休閒上,旅遊業亟須轉型升級。

3.老年事業格局及特色 現有各類養老機構67家。機構型別:養老院、

福利院、敬老院、老年公寓。收費標準;每月500-5000元人民幣以上。特色服務:可收住異地養老,醫保定點。

侷限性:目前僅提供醫、養、護。

二、 建議

建設國際養老中心,將養老和旅遊業有機結合,同時轉型升級,面向全國乃至境外開展候鳥式異地養老服務的社會養老機構。機構配置為五星級酒店式公寓,品味高雅、環境優美、室內設施齊全、服務功能完備,讓老人享受頤養天年的養老環境。

1.人性化配置 所有房間均為防滑地板,扶手馬桶、走廊、樓梯,無障礙通道,洗手間及床頭24小時智慧呼叫系統,有線電視,電話,熱水等。

2.娛樂健身醫療 公寓設有室內外健身器材、運動場、室內恆溫游泳館、棋牌室、麻將室、歌舞廳、閱覽室、書畫室、理髮室、購物超市、醫務室或社群醫療服務機構等。此外公寓定期舉辦唱歌跳舞,琴棋書畫綜合性活動,豐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真正做到老有所樂。

3.租期長短自由 可短期度假亦可長期居住,按實際消費收取費用。

4.異地候鳥式養老 與全國30多個熱門城市老年公寓合作提供異地養老服務,例如冬天去海南,夏天去大連等。讓老人真正享受休閒度假的候鳥式養老環境。(熱門城市養老院: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天津、青島、杭州、重慶、哈爾濱、呼和浩特、太原、西安、南京、瀋陽、長春、南寧、濟南、成都、合肥、烏魯木齊、三亞、福州、西寧、鄭州、蘇州、南昌、昆明、大連、長沙、拉薩、溫州、武漢、海口、寧波、銀川養老院。)

5.親情式星級服務 服務員、醫務和保健人員均通過正規培訓持證上崗,親情式“不是兒女,勝似兒女”的星級服務,讓老人不僅在飲食起居上,還有在生理心理都得到關心 。

6.收費標準及補助 3萬卡 福利補助2400元/年X3年 住房折扣9.5

5萬卡 福利補助4500元/年X3年 住房折扣9.0

8萬卡 福利補助7600元/年X3年 住房折扣8.5

10萬卡 福利補助7600元/年X3年 住房折扣8.0

15萬卡 福利補助7600元/年X3年 住房折扣7.5

7.相關服務及條款 ①繳費籤合同、辦《居住權證》及相應級別《養老服務卡》。②大床房2200元/月,雙床房2400元/月,按卡級別享受相應折扣。③伙食費套餐20元/日,自選另收。④每日除查房體檢外,發生的醫療費用另行收取(可使用醫保)。⑤購物、近距離旅遊費用自理。⑥《養老服務卡》級別享受異地合作的熱門養老城市老年公寓同級別優惠。⑦福利補助一週年發一次,三週年合同期滿可續簽,按原補助標準;可不續簽一次性取回本金。⑧《居住權證》和《養老服務卡》終身有效,配偶和子女有使用權。

建設國際養老中心,一是促進老年事業、旅遊業的發展以及轉型升級;二是提升品味,締造美麗;三是加速經濟的轉型發展。

關於教育經費的議案 篇5

市人大議案調查組到武鳴縣對《關於解決上林至武鳴二級公路建設融資問題的議案》開展調查,縣領導韋華清,石巖及縣交運局、財政局、發改局、國土局、馬頭鎮等單位主要領導參加座談會。

當天,市人大議案調查組聽取了關於上林至武鳴二級公路武鳴段建設情況彙報。上林至武鳴二級公路武鳴段涉及武鳴縣馬頭鎮小黎、四明、清江、莫陽、全曾、小陸等7個建制村(社群),全長約14.18公里,計劃投資1.5億元。該專案列入自治區交通建設投資計劃。目前,該路段已完成專案建議書、立項、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評審、環境影響評估、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等前期工作。

市人大議案調查組對武鳴縣紮實做好公路建設前期工作表示肯定,同時針對專案建設中面臨的地質複雜、融資困難等問題向相關部門人員進行詢問,希望各部門能夠統籌協調,安排好各項工作,逐一解決遇到的難題,確保公路建設按計劃順利進行。

關於教育經費的議案 篇6

提 案 者: [委員] 王昌國;林詩良;

一、基本情況

定城至中瑞公路作為縱穿定安縣南北兩端的交通運輸大動脈,連線著定城、雷鳴、龍門、嶺口、翰林、龍河、中瑞農場等“一場六鎮”,公路兩邊村莊密集,人口眾多,約有18萬人,佔全縣總人口的55%,是通往母瑞山紅色旅遊景區的唯一要道,同時,還是加屯線、黃屯線重要聯絡通道,在我縣交通格局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也是我縣展示對外形象的視窗。該路全長61.8公里,現為三、四級瀝青、水泥公路,其中三級瀝青路37.5公里、四級瀝青路11.4公里、四級水泥砼路12.9公里,路基寬7.5米、路面寬7米。

二、目前定城至中瑞公路運營狀況

一是已經呈現出交通量飽和的態勢。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迅快增長,車輛的購買力不斷增強,車輛翻倍增多,折算交通量大幅增加到20xx0人次/天,已遠遠超過20xx年設計的交通量10000人次/天,道路運輸超負荷執行,已呈現出交通量飽和的態勢。

二是車道少,使得公路運載能力下降。該公路是在20xx年,由四級砂土公路雙向兩車道的基礎上進行改造的,改造時為了節省資金,在既不拓寬的公路路基,路形也維持原狀的基礎上進行瀝青化改造,改造設計標準低,經過十多年使用,瀝青老化,路面狀況比較差。鑑於車道少,公路路面狹小、路溝深、彎道多、坡度大,行人、摩托車、客車、貨車、小驕車、超載車等機非混行,造成車輛通行能力大大減弱,特別是在車輛超車過程中險象環生,帶來了極大的不安全因素,嚴重威脅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制約著我縣經濟社會的發展。

三、建議

通過對未來交通量的預測和道路通行能力分析,且本道路具有旅遊經濟、生態景觀等特點,建議按二級公路標準改建,採用雙向四車道,同時考慮道路兩旁景觀綠化走廊。

四、社會效應

本公路擴建改造後,將極大改善定安南北兩端的進出交通問題,同時形成一條內涵豐富的景觀走廊,極大地改善全縣的交通條件和旅遊環境,促進本地的經濟發展。

關於教育經費的議案 篇7

20xx年8月12日,陳某在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所屬專案工地內突發疾病,被送醫院搶救無效於當日死亡。死亡醫學證明書載,直接導致陳某死亡的疾病或情況為猝死,心源性猝死可能性大,發病至死亡大概時間間隔約3小時。

20xx年4月3日,陳某之妻楊某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20xx年6月1日,該區人社局作出《認定工傷決定書》,認定陳某的事故“視同工傷”。

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訴至法院,稱根據死亡醫學證明、派出所詢問筆錄,陳某去世時間為早上7點左右。而公司員工上班時間是早上9點,因此,陳某去世時不屬於工作時間,也不屬於為工作做準備的時間,故不屬於法律規定的視同工傷情形,請求撤銷《認定工傷決定書》。

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辯稱,經調查核實,陳某發病時間與建築施工企業日常實際工作時間吻合,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關於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的,屬於工傷認定範圍的規定。

一審法院判決駁回某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後,該公司上訴至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

北京二中院審理認為,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職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據此,20xx年8月19日,北京二中院終審駁回該公司上訴,維持一審法院判決。

關於教育經費的議案 篇8

老新村改造

仍存5大難題

建議:提前改造1x年前建造的零星小區

崇安區代表團、南長區代表團和北塘區代表團共44名代表提交的《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老新村改造步伐的議案》中,提出老新村改造是惠及廣大居民群眾的好事、實事,是一項綜合性工程,希望市政府進一步加快老新村改造步伐,科學規劃,加大投入,精心施工,從根本上解決老新村的突出問題。該項議案指出,從1997年起,無錫市著手對x年前建造的、面積在2萬平米以上老新村,先後實施了14批整治改造,市、區財政總計投入近3億元,93個老新村得到整治出新,建築面積達1094.26萬平方米,受益群眾達52.73萬人,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但是,老新村改造仍有很長的路要走,代表們指出了:老新村改造中,改造範圍有待擴大,資金投入有待加強,各自為戰有待協調,停車矛盾有待解決,長效管理有待推進。

老新村改造是惠及廣大居民群眾的好事、實事,是一項綜合性工程。無錫市老新村改造面積較大,範圍較廣,這項工作本身也是一個動態過程。隨著城市現代化步伐的加快,居民對居住環境的改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進一步加強老新村改造工作,對於加強住房保障、改善城市形象、優化人居環境、構建社會和諧,具有十分現實而重要的意義。

代表們希望市政府進一步加快老新村改造步伐,科學規劃,加大投入,精心施工,從根本上解決老新村的突出問題。為此,代表們給出了具體的建議。其中,他們建議,圍繞改造目標,加快推進步伐。對下一步需要改造的1000萬平方米改造任務,市政府已明確分三步實施,即今年將x年之前建造的2萬平方米以上尚未整治改造的小區,通過多種形式整治完畢;明年開始,逐步整治~1x年建造的2萬平方米以上規模尚未整治改造的小區;第三步,對20xx年之前建設的小區進行整治改造,同時對零星住宅通過特修形式每年逐步消化,到x年將1x年之前建造的老新村整治完畢。代表們建議,圍繞這一目標,政府及相關部門要突出重點,整體規劃,分步實施。

特別是是對於1x年之前建造的200萬平方米零星小區,這些小區條件更差,改造呼聲更高,建議除了待拆小區外,對保留小區在改造次序上適當提前,儘快納入改造範圍。

另外,代表們建議:加大資金投入,切實加強監管;提高整治標準,確保改造效果,同時要加強部門配合,協調實施步調。老新村改造要堅持“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工作機制,充分發揮老新村整治辦公室的作用,組織房管、公用事業、園林、城管、公安、文體、民政、供電、電信、郵政等相關職能部門明確改造計劃及各部門的工作任務,協調各部門配合,開展交叉作業,做到綜合協調、有序實施,確保文明施工,減少浪費,避免多次擾民。對改造中停車位與綠化的矛盾問題,事前也要加強協調,做好細緻工作。此外,還要鞏固改造成果,推進長效管理。改變“重改造、輕管理”的傾向,把長效管理納入街道和社居委的工作內容並強化考核。還要組建好業主委員會,在小區範圍內強化業主自治,確立規範,建立制度,全體業主共同遵守,相互促進。

40%的新建住宅

小區未建社居委

建議:社群居委會建設要從規劃做起

崇安區代表團、南長區代表團、北塘區代表團共45名代表提交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和規範社群工作的議案》中。

記者發現了一組分析資料:據有關調查,x年以來,無錫市新建住宅小區204個(目前已建成173個),其中,商品房106個、經濟適用房15個、農民安居房83個,總建築面積7932.1萬平方米,可入住21.86萬戶。截至目前,建成並交付使用的173個新建住宅小區中,僅有41個小區已組建社居委,佔總數的23.7%;64個就近納入周邊社群管理,佔總數的37%;30個由物業代管,佔總數的17.34%;36個尚未建立社居委,佔總數的20.81%;2個正在籌建社居委。也就是說,尚有近40%的新建住宅小區未依法建立基層組織。新建住宅小區社居委建設嚴重滯後,影響基層建設和居民生活。

其中,議案舉出了例項:分別於20xx年8月和20xx年4月交付、入住率已經超過50%、建築面積分別達到60萬平方米的濱湖區南湖、瑞星家園大型市重點保障性住房小區,目前還均未建立社群居委會和社群事務工作站等,僅依靠專業物業公司在維持管理,嚴重影響基層管理工作和居民正常生活。

代表們表示,社群居民委員會在現代化建設和城市化發展中地位和作用日益顯著。它既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又是基層政權建設重要基礎,並與群眾生活和社會穩定息息相關。對於市民呼聲很高的“新建住宅小區社群居委會建設”的這一問題,代表們在議案中建議:重視加強新建住宅小區社群居委會建設工作,首先要從源頭開始,即從規劃建設特別是對重點工程規劃起始,就要把社群居委會建設科學統籌綜合考慮進去。包括對擬建(開發)居民戶數規模、居委會工作辦事配套設施(含服務中心),居委會名稱、組建時間步驟、經費保障、工作人員配置等等相關事項,都需要考慮周到。加強組織領導協調,發展計劃和規劃建設部門要充分聽取民政部門意見,民政部門要依法發揮主管作用,編制建設規劃和規範,及時跟進實施建設,公安、勞動保障、衛生文體、殘聯等部門積極配合,並與小區建設同步、同時驗收交付,不能滯後。代表們還建議:加快已建成小區的社居委建設。對基層管理和群眾的現實呼聲,各級政府要增強法律意識,作為當前關注民生、維護穩定的重要工作,突出重點方面(如大型、特大型的經濟適用房、農民安居房居民小區),統籌研究儘快解決。

目前,針對財政經費只對城市純社群予以保障的問題。代表們指出,近年來無錫市的城市化步伐加快,各類新建的小區日益增多。代表們給出了建議:按照市委、市政府城鄉統籌發展的要求,可以將新建社群(村居合一社群)和農民安置型社群的工作經費也納入財政保障範圍,落實同城同等待遇。

議案中還提出了,行政性事務進社群“費隨事轉”落實難,社群工作人員待遇偏低,社群資源各自為政,未形成合力影響效率等問題。代表們對提出的問題都一一給出了相應的解決建議。代表們建議:加強規範化建設,實行社群工作“准入制”。對進入社群的黨行政事務工作進行統一督察,明確合理的事項,清理不規範的事項,切實給基層組織減負減壓,確保社群工作正常執行,依法履行好社群自我管理和為居民服務的主要職責;真正落實“費隨事轉”,改變經費“捉襟見肘”現狀;打破民政、公安、衛生文體、殘聯等條線各自為政的狀況,明確社群事務工作站開展社群工作的內容事項、確定相應工作經費和工作人員,明確績效考核的主導權和調配權。對社群事務工作站的考核評估應以所在街道和社群為主;需要加強對工作人員的系統培訓、輪訓,不斷提高為人民服務思想作風建設和做好工作的本領,使基層工作紮實開展,使人民群眾滿意等。沈原 劉夢雪

為人民服務思想作風建設和做好工作的本領,使基層工作紮實開展,使人民群眾滿意等。

關於教育經費的議案 篇9

魏某原系某家紡公司職工,雙方訂立勞動合同。20xx年6月7日,魏某在工作中負傷,後被當地人社局認定為因工負傷,經鑑定為10級傷殘。20xx年3月,魏某提出與家紡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各項工傷保險待遇。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7條規定:“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其中的“社會保險”爭議即包括勞動者要求支付工傷保險待遇而發生的爭議。

因調解不成,仲裁委按照終局裁決的規定,依法裁決該公司支付各項工傷保險待遇5.7萬元。

家紡公司提出該案不應採用終局裁決,並上訴到中級人民法院,要求撤銷仲裁裁決。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根據查明的事實,魏某所主張的工傷保險待遇,符合《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47條的規定,屬於終局裁決的情形。因此,對家紡公司要求撤銷仲裁裁決的請求,依法予以駁回。

關於教育經費的議案 篇10

案由:關於修建至高關公路的議案

領銜代表:王(香泉代表團)

正文:

辦理單位:縣交通局

辦理結果:

王淑珍代表:

您在縣xx屆人大一次會議上提出的第10號議案,已由我局辦理。現將辦理結果答覆如下:

孫堡至高關公路屬縣道,老路寬3-4米,砂石路面。若按三級公路標準建設,工程投資約1200萬元。由於近年來縣財政投入了大量資金進行省道路網及重要縣道改造,受財力所限,直至20xx年底,該專案才被列入20xx年度改造計劃。

孫高路改造工程按三級公路標準建設,20xx年8月底已完成了招投標等前期工作,9月初施工單位已進場,計劃年內完成路基及小橋涵工程,20xx年7月31日前全面竣工通車。

和縣交通局

年九月三日

關於教育經費的議案 篇11

目前,全省現有中國小校食堂2337家,其中持有餐飲服務許可證食堂1818家,持證率約77.8%。近年來,隨著監管力度不斷加大,全省中國小校食堂食品安全形勢有所好轉。但是,由於不少學校特別是農村學校食堂硬體設施裝置條件達不到規範要求,制約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提升,存在嚴重的食品安全隱患,食物中毒事故時有發生,今年以來已發生5起,提升全省中國小校食品安全保障已迫在眉睫。

一、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管主要措施

近年來,全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聯合教育部門不斷強化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監管力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督促學校落實食堂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目前全省大部分學校建立起校長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主抓並安排專職人員具體抓的食品安全責任體系,部分學校實行校領導輪流配餐制度。

二是加強對學校食堂的監督檢查,加大執法力度。每年在寒暑假前要求學校利用假期時間對不符合規範的硬體裝置設施進行整改,開學初期組織全面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督促整改。全省90%的學校完成了首次監督量化分級評定。

三是加強宣傳培訓,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今年以來,開展對學校負責人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員培訓達3430人次,食堂從業人員培訓1.5萬多人次;此外還開展食品安全進校園活動,普及科學飲食知識和自我防範能力。

四是建立健全學校食堂監管制度。今年我局聯合省教育廳出臺了《海南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學校食堂建設和食品安全管理。

二、學校食堂建設中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

按無食堂、無證食堂、持證食堂三類來歸納說明。

(一)全省學校當中有39.3%沒有食堂,學生就餐難。由於沒有就餐場所,學生到周邊小吃店或居民“小餐桌”就餐,食品安全風險難以防控。以瓊中、保亭、五指山三個農村義務教育營養改善計劃試點市縣為例,僅31.9%的學校有食堂,嚴重影響營養改善計劃的實施。

(二)現有學校食堂當中有22.2%無證經營,學生飲食安全難保障。沒有取得餐飲服務許可證的主要原因是硬體裝置設施條件達不到規範要求:1.食堂選址不規範,如離廁所等汙染源太近;2.食堂建築結構破舊易損、排汙不暢,難以維修及清潔衛生;3.佈局流程不合理,食品貯存、切配和加工場所混亂,易產生交叉汙染;4.食品倉庫、加工操作區、就餐場所面積不足,難以滿足倉儲、加工和就餐需求;5.食堂設施、裝置不全,或陳舊老化,功能不足。如缺乏足夠有效使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和保潔、食物冷藏或保溫、防蟲害、食物留樣等設施、裝置和器具。

(三)持證學校食堂中有48.1%監督量化等級達不到良好的規定要求,食品安全管理管理水平較低。監督量化等級一般甚至不予評級的主要原因除管理制度執行不嚴之外,與食堂設施裝置條件不夠完備有關。不少學校食堂設施裝置或加工器具陳舊老化,難以有效使用。有些學校食堂建設條件先天不足,如海口九小(濱海大道)食堂設在地下,通風、排水差,存在很大食品安全隱患。

三、加強學校食堂建設的建議

各級政府要高度重視學校食堂基礎建設和食品安全工作,落實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負總責的法定要求,切實抓好學校食堂建設,改善硬體設施裝置,保障學生就餐條件和飲食安全。

將改善中國小校食堂硬體設施裝置條件列入年度為民辦實事專案,落實建設資金。改造內容主要完善加工場所牆面裝修、清洗消毒保潔設施裝置、冷藏裝置、倉儲設施、留樣裝置器具、就餐場所、油汙和汙水處理工程等。資金來源,省政府和市縣政府按1:1投入,具體可利用節約的“三公”經費解決。

落實食堂建設管理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學校食堂建設改造專案由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管理,學校具體負責,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業務技術指導,參與對設計進行前期審查,依法開展許可現場核查。

關於教育經費的議案 篇12

案由:

農村公路建設是美好鄉村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增加農民收入的有效途徑,也是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重要抓手。近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及省交通運輸廳的大力支援下,通過實施“村村通”、路橋改造等民生工程,我縣農村公路建設取得了較大成果,全縣96個建制村全部通水泥路,建成里程達216公里。但“村村通”民生工程實施結束後,全縣每年仍有近100公里的農村公路亟待修建。縣委、縣政府通過加大專案申報力度,每年爭取省交通運輸廳農村公路建設計劃50公里左右,以逐步改善農村基礎設施面貌。

“村村通”公路建設以後,全縣各村村部、主公路沿線村等雖實現了通水泥路,但仍有大部分山區和半山區的農村道路十分落後,自然村與自然村之間還沒有油路、水泥路,不少農村機耕路沒有硬化,對於行人和生產、生活帶來不便。農村公路建設滯後的最主要原因是建設資金不足,我縣在統計申報省廳“農村公路網化工程”時,部分鎮、村因建設資金配套問題,寧願放棄專案補助,也不願多報專案。農村公路由於單體小,無法列入國家和省重點專案,上級補助資金比例也很小,批准的專案因建設資金問題舉步維艱。如:農村公路建設實際施工造價一般在40萬元/公里,而省級補助為13.5萬元/公里,其餘的都由縣、鎮、村三級籌措。縣、鎮兩級財政根本無力承擔建設配套資金,何況每年還有國省道改造升級專案的配套資金;村裡籌資落實不理想,一事一議也用足用活,無法再籌措更多資金。因此當專案實施時,建設資金壓力很大,唯一辦法就是負債建設,而且融資難度非常大。

方案:

要保持地方農村公路建設的積極性,順利實現“十三五”規劃的建設目標,建議市政府統一規劃全市農村公路路網建設,加大對縣級農村公路建設的補助力度,用以解決資金缺口問題。

答覆意見

市交通運輸局關於市xx屆人大四次會議第15號議案轉建議辦理情況的答覆函

王茂易等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對村村通道路升級改造的議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視,認真研究,現就辦理情況答覆如下:

一、含山縣村級道路建設現狀

含山縣農村公路受當地經濟制約,底子較薄、發展水平較低。隨著區劃調整併入馬鞍山市後,為貫徹市政府提出的“一江兩岸,協調發展”戰略,近幾年,我局對含山縣農村公路建設予以傾斜,補助資金逐年加大,農村公路建設取得明顯成效。20xx年,我局爭取省廳村級公路網化工程計劃,給予含山縣村級道路改造21條計32.59公里,按每公里13.5萬元標準,合計給予補助資金440萬元,佔全市總量的25.1%;20xx年我局繼續給予含山縣村級道路改造27條計42.65公里,給予補助資金575.8萬元,佔全市總量的32.7%。今後,我局將充分利用農村公路優惠政策,對含山縣村級公路的改造繼續予以扶持。

二、關於“加大對縣級農村公路建設的補助力度,用以解決資金缺口問題”的建議

依照《安徽省農村公路條例》,“縣(區)級人民政府是農村公路建設、養護資金籌集、管理的責任主體,應當建立以縣為主,省、設區的市補助為輔,社會多方參與的農村公路養護資金籌集機制。”農村公路的建設發展,各縣區在充分利用國家、省補助政策的前提下,也要量力而行、分步實施。目前,村級道路改造資金除上級補助外,其餘部分需縣(區)配套。根據其他縣(區)會辦意見來看,各縣(區)在積極爭取上級補助資金外,縣級財政對農村公路建設的投資也在不斷加大。農村公路建設發展要儘量減輕鄉鎮財力的負擔。

三、關於“市政府統一規劃全市農村公路路網建設”建議

農村公路“十三五”發展規劃,我局將積極協調各縣(區)政府,按照省廳規劃內容,落實農村公路建設專案,積極爭取中央、省級財政對農村公路建設的補助資金,努力提高補助標準。對目前我市農村公路建設資金現狀,存在問題,我局將有關情況報告市政府,同時建議市人大代表提出相關建議,爭取市財政年度預算納入農村公路建設專項補助資金,以減輕縣區配套資金壓力。

感謝你們對我市交通運輸工作的關心和支援,歡迎今後對我市交通運輸工作多提寶貴意見。

辦復類別: B

聯 系 人:徐小衛

聯絡電話:

年8月26日

關於教育經費的議案 篇13

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補選監事的監事會的議案

證券程式碼:000002、20xx02 證券簡稱:萬科A、萬科B

公告編號:〈萬〉20xx-033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關於補選監事的議案於20xx年5月22日以電子郵件方式提交各位監事,第八屆監事會於20xx年5月27日在深圳市鹽田區大梅沙環梅路33號萬科中心召開會議審議了有關議案。會議應到監事3名,實到監事2名,吳丁監事因故未能親自出席本次監事會。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

會議以2票贊成,0票反對,0票棄權審議並通過了關於補選監事的議案,決議提名廖綺雲女士作為第八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提交股東大會審議,任期至第八屆監事會屆滿為止。

監事候選人簡歷見附件。

特此公告。

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二〇xx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監事候選人簡歷

廖綺雲,女,生於1959年1月,泰國人。1978年獲得香港大會法學學士,1981年香港大學法律學深造證書。曾任職於D. W. Ling & Co.、Fairbairn & Kwok、Livasiri & Co.等律師事務所。20xx年~20xx年任華潤創業有限公司首席法律顧問,20xx年~20xx年華潤(集團)有限公司法律事務部總經理,20xx年至今任任華潤(集團)有限公司法律事務部首席法律顧問。

廖綺雲女士不持有公司股票,未曾受到過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證券交易所懲戒,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要求擔任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任職條件。

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教育經費的議案 篇14

劉某從事裝卸工作。20xx年9月7日中午,劉某下班回家吃午飯,後在乘坐蘭某的摩托車返回單位途中被高某駕駛的肇事車輛撞傷,經搶救無效死亡。公安機關對該事故進行調查後認定:蘭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88.9mg/100ml,屬醉酒,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高某血液中未檢出酒精,但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劉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20.8mg/100ml,在事故中無責任。

事後,劉某之妻曹某向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要求確認劉某死亡屬於工傷。該區人社局認為,劉某事發時系醉酒狀態,其死亡不符合工傷認定條件,決定不予認定或視同工傷。後曹某申請行政複議,複議機關北京市某區政府作出維持原認定的決定。

曹某遂至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經審理認為,死者劉某在事故中不承擔責任,雖然當時其處於醉酒狀態,但涉案交通事故的發生與劉某醉酒行為之間缺乏因果關係,某區人社局適用法律錯誤,應予糾正。

關於教育經費的議案 篇15

提案號:246

類 別 :民生改善類

提案人:

案 由:

關於延長婦女產假至一年的提案

一、提案緣由

白天,一邊工作一邊想著家裡的孩子,晚上也是多次起夜照顧孩子,休息不好,白天上班精神狀態差,這是很多職業女性產後面臨的難題。新疆現行產假為98天,難產、剖宮產的產婦增加15天,晚育增加30天,多胞胎多一胎增加15天,產假結束後,產婦雖然回到了單位,但自己卻無心工作,還經常因為孩子哭鬧等原因上班遲到,這是現行產假政策下回到工作崗位後絕大部分職業女性的狀態。

一是由於產假的限制,在職媽媽們大部分到4個月後,便停止母乳餵養。而母乳是嬰兒最合理的“營養配餐”,母親在哺乳過程中的聲音、擁抱和肌膚的接觸,能刺激嬰兒的大腦反射,促進嬰兒早期智力發展,有利於促進心理髮育與外界適應能力的提高。儘管國家規定,產婦上班後有哺乳時間,但由於家與工作單位距離、工作單位不具備哺乳條件等諸多原因,女性在工作時間哺乳的佔極少數,哺乳時間多是有名無實。職業媽媽壓力大,一旦產假結束,面對上班後的工作壓力,加之上班後哺乳存在路途遠、不方便等諸多現實因素,許多女性只能選擇過早斷乳。

二是孩子在一歲前離不開母親的照顧,很多人回到工作崗位後,既不能專心工作,又無法好好照顧孩子,無形中給自己、同事、家人都帶來了壓力。而且,產假過早結束後,孩子多由老人來看,長遠來看,這樣既不利於孩子的成長,也會造成隔代教育的矛盾與衝突,不利於我國人口素質的提高與發展。

三是產假時間太短產婦易患產後抑鬱症。產假太短導致職業女性遇尷尬事業與家庭難捨的“抉擇”,一邊是工作任務,一邊是家中哭鬧的孩子,三至四個月後返回工作崗位的職業女性往往心理壓力巨大,產後抑鬱現象在返回工作崗位後更加明顯,嚴重影響工作及孩子的成長。

四是近年來,我國生育率降低,人口老齡化情況嚴重,開放“二胎政策”能夠顯著地緩解人口老齡化,並且還有助於減少國家財政負擔和社會風險。但二胎政策放開後,很多夫婦不願意在生育二胎,一方面存在經濟壓力,另一方面也鑑於生育孩子後的產假太短,孩子無法照料的難題,特別是老人不在身邊的年輕父母,短暫的產假更是影響很多媽媽不願意生育二胎的原因。

二、建議:

建議延長婦女產假至一年。

關於教育經費的議案 篇16

關於加快溫州城市軌道交通規劃與建設的議案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溫州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化水平的不斷推進,人口在中心區高度集聚,對城市中心區交通產生了巨大的壓力。雖然先後5屆市政府連續努力,投入大量的財力、物力和人力,新建和拓寬了眾多的道路,但是我市現時的道路系統仍無法滿足日益增長的需要,交通擁堵已成為阻礙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和影響人民工作生活的突出矛盾。國內外城市建設的實踐經驗證實,單純依靠增加道路交通設施並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交通擁堵問題,而建設城市軌道交通是主要的有效的解決辦法。

一、加快我市軌道交通規劃和建設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1、是解決人民群眾“出行難”的重大民生和民心工程。從當前我市交通現狀來看,城市核心區的相當多路段高峰時段已呈飽和,擁堵路段越來越多,擁堵延續時間越來越長。以交通秩序混亂、安全保障水平不高、運輸效率低下為特徵的“出行難”已經成為廣大人民群眾高度關注、反映強烈的社會問題,成為影響人民工作、生活的突出矛盾。建設軌道交通,是落實市委、市府提出的公共交通優先戰略的一項決策,是優化我市生活環境的重大舉措,更是兼顧眼前和長遠的群眾根本利益,擴大市民出行範圍,節省出行時間,解決群眾出行難矛盾的一項民生和民心工程。

2、是順應溫州經濟社會發展的迫切需要。建設沿海產業帶、建設溫州大都市,是事關今後溫州全域性和長遠發展的兩大主題,而加快以交通為重點的城鄉基礎設施建設是實現這兩大主題的

前提條件和基礎。軌道交通的建成是一個都市型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的象徵和體現,它完善了城市的基礎設施,提高了整個社會的執行效率,從而調整和優化我市發展佈局,為沿海產業帶平臺建設和大都市建設提供必要和必須的交通環境,從而增強了城市功能。

3、是提高溫州整個社會執行效率的需要。公交車、計程車、和私家車因為不具有準點到達功能而制約了它們的執行效率;與其相反,軌道交通運輸車以其快速、準點、運量大的絕對優勢,不僅使大量人群節省了出行時間,而且滿足了他們準時到達目的地的需求,從而提高了整個社會的執行效率。

4、是構建資源節約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城市交通方式。軌道交通具有節約土地、運量大、耗能少、汙染小、環保等特點,是資源節約型、環保型的城市交通方式。據國外統計資料表明:在土地佔用方面,公交車單位乘客佔用土地面積0.9m2-1.6m2/人,小汽車單位乘客高達26.7m2/人,而地鐵則只佔0.1m2/人。我市城區土地已是寸土寸金,再大量增建、擴建道路交通顯然是不可取的。在能耗方面,公交車和小汽車的能耗分別是軌道交通的3倍多和12倍。在環境保護方面,我市近年來機動車快速增加,尤其是牌照放開後,私家車數量更是突飛猛進;機動車汙染物排放量已佔城市大氣汙染物的40%以上。加快實施利用電力推動的軌道交通建設,可以有效減少汽車尾氣排放,改善城市空氣的質量,從而達到保護環境的目的。

5、是改變我市城市交通滯後局面的需要。在我省,杭州和寧波兩市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已熱火朝天地進行,這兩個兄弟城市的地鐵建設已按規劃鋪開。而我市的軌道交通處於規劃的前期。由於軌道交通工程技術含量高、影響面廣、時間跨度長,必需提前準備,未雨綢繆,等到交通擁堵不堪時再來研究,很可能為時已晚。

二、我市建設城市軌道交通的條件已具備

1、物質保障條件已具備。據市統計局今年3月27日釋出的《溫州市20xx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表明,20xx年末全市常住人口達790.1萬人;全年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157.03億元;全年完成客運量已大大超過20xx年的26148萬人,即單向高峰遠遠超過1萬人/小時,接近3萬人/小時。換句話說,20xx年,溫州的人口規模、經濟指標、客流規模指標均已符合國辦發[20xx]81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城市快軌道交通建設管理的通知》中對城市軌道交通發展輕軌申報的基本要求並接近發展地鐵的基本要求。

2、現在啟動我市軌道交通在時機上比較有利和合適。國家“”規劃中明確提出“有條件的大城市和城市群地區把城市軌道交通作為優先發展領域”的發展戰略,表明國家對軌道交通已經擺上了重要的議事日程。而且,軌道交通工程浩大,技術要求高,相當部分是地下開挖作業,一條線的開工到建成往往需要5年以上時間,因此,應該超前規劃和建設,決不能等到城市

交通擁堵不堪時才建設。

3、我市城市中心區的主要路段交通流量已飽和,交通擁堵現象日益嚴重,而建設軌道交通是解決城市交通的最有效措施。

4、“出行難”已成為全市居民反映強烈的社會問題和突出矛盾,不僅影響了廣大群眾的生活工作,也制約了社會經濟的發展,成為“瓶頸”問題。

三、幾條建議

1、建立強有力的領導小組和工作班子。要向杭州、寧波兩市學習,儘快建立由市長任組長,分管副市長任副組長,市發改委、規劃局、國土資源局、建設局、國資委、財政局、交通局、環保局、監察局、鹿城區政府、甌海區政府、龍灣區政府等主要領導為成員的溫州市軌道交通規劃與建設領導小組,同時將現存的溫州市鐵路建設領導小組撤消或合併在新建領導小組之內,並在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2、抓緊編制《溫州市城市快速軌道交通建設規劃》及相關的軌道交通線網規劃和預測、預研報告。

3、組織專家論證並落實《溫州市城市綜合交通規劃》中尚未確定的軌道交通結構形式。

4、在列入《溫州市城市綜合交通規劃》內容中的溫州市軌道交通網路建設規劃中,對擬建的“快軌1號線”、“快軌2號線”、“快軌3號線”沿線途經溫州城市中心區的地下部分要有前瞻性的規劃和設計,建設為地鐵規模。

5、鐵路溫州新客站啟用後,把原火車站改建為溫州的軌道交通樞紐。

讓代表們深感欣慰和振奮的是,3月19日,我市首個科學的、規劃在先的濱江商務區地下空間利用規劃方案通過會審。該方案將未來地鐵建設納入整體框架,將地下第二層設計為未來地鐵站臺兼車庫,超前地發出立體開發地下空間資源的強音。雖然該方案還只是個案,但是說明本屆政府對城市主要功能區建設的信心和規劃在先的新理念。

我們期盼:溫州城市軌道交通早日結束規劃,這項重大民生、民心工程,能早日開工建設並建成。

關於教育經費的議案 篇17

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3號上市公司現金分紅》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對公司章程進行修訂,詳見附件。

x年二月十四日河北宣化工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訂對比表(加刪除線部分為刪除內容;加粗字型部分為新增內容)原條款 修訂內容

第四章 股東和股東大會 第四章 股東和股東大會

第一節 股 東 第一節 股 東

第三十一條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分配股利、清算及從事其他需要確認股東身份的行為時,由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召集人確定股權登記日,股權登記日結束時的在冊股東為公司股東。

第三十一條 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分配股利、清算及從事其他需要確認股東身份的行為時,由董事會或股東大會召集人確定股權登記日,股權登記日收市後登記在冊的股東為享有相關權益的股東。

第四十條 公司董事會應建立對大股東所持股份的佔用即凍結機制,若發現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違規侵佔公司資產的,公司董事會應立即申請司法凍結其持有公司的股份,凡不能以現金清償的,通過變現股權償還侵佔資產。

公司董事長作為佔用即凍結機制的第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祕書應協助其做好佔用即凍結工作。對於公司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協助、縱容控股股東及其附屬企業侵佔公司資產的,監事會應依據事實和證據提請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對負有嚴重責任的董事予以罷免。

第四十條 公司董事會應建立對大股東所持股份的佔用即凍結機制,若發現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違規侵佔公司資產的,公司董事會應立即申請司法凍結其持有公司的股份,凡不能以現金清償的,通過變現股權償還侵佔資產。

公司董事長作為佔用即凍結機制的第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董事會祕書應協助其做好佔用即凍結工作。對於公司董事、高階管理人員協助、縱容控股股東及其附屬企業侵佔公司資產的,監事會應依據事實和證據提請公司股東大會、董事會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給予處分,對負有嚴重責任的董事予以罷免。

第二節 股東大會的一般規定 第二節 股東大會的一般規定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月以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一)董事人數不足六人時;

(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書面請求時;

(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六)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本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項持股股數按股東提出書面要求日計算。

第四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實發生之日起兩個月以內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一)董事人數不足六人時;

(二)公司未彌補的虧損達實收股本總額三分之一時;

(三)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書面請求時;

(四)董事會認為必要時;

(五)監事會提議召開時;

(六)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或本章程規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項持股股數按股東提出書面要求日計算。

第五十五條 監事會或股東決定自行召集股東大會的,須書面通知董事會,同時向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備案。

監事會或股東決定自行召集股東大會的,須書面通知董事會,同時向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備案。

在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前,召集股東持股比例不得低於 10%。

監事會和召集股東應在發出股東大會通知及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時,向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在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前,召集股東持股比例不得低於10%。

監事會召集股東應在發出股東大會通知及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時,向公司所在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和深圳證券交易所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第四節 股東大會提案與通知 第四節 股東大會提案與通知

第六十七條 對於股東大會提案,董事會按以下原則對提案進行稽核:

(一)關聯性。董事會對股東或監事會的提案進行稽核,對於提案涉及事項與公司有直接關係,並且不超出法律、法規和本章程規定的股東大會職權範圍的,應提交股東大會討論。對於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股東大會討論。如果董事會決定不將提案提交股東大會表決,應當在該次股東大會上進行解釋和說明。

(二)程式性。董事會可以對股東或監事會提案涉及的程式性問題做出決定。如將提案進行分拆或合併表決,需徵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變更的,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可就程式性問題提請股東大會做出決定,並按照股東大會決定的程式進行討論。

第六十七條 對於股東大會提案,董事會按以下原則對提案進行稽核:

(一)關聯性。董事會對股東或監事會的提案進行稽核,對於提案涉及事項與公司有直接關係,並且不超出法律、法規和本章程規定的股東大會職權範圍的,應提交股東大會討論。對於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提交股東大會討論。如果董事會決定不將提案提交股東大會表決,應當在該次股東大會上進行解釋和說明。

(二)程式性。董事會可以對股東或監事會提案涉及的程式性問題做出決定。如將提案進行分拆或合併表決,需徵得原提案人同意;原提案人不同意變更的,股東大會會議主持人可就程式性問題提請股東大會做出決定,並按照股東大會決定的程式進行討論。

第六十九條 股東大會的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的時間、地點和會議期限;

(二)提交會議審議的事項和提案;

(三)以明顯的文字說明: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可以書面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東;

(四)有權出席股東大會股東的股權登記日;

(五)會務常設聯絡人姓名,電話號碼。

(六)股權登記日與會議日期之間的間隔應當不多於 7個工作日。股權登記日一旦確認,不得變更。

股東大會的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會議的時間、地點和會議期限;

(二)提交會議審議的事項和提案;

(三)以明顯的文字說明:全體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並可以書面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該股東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東;

(四)有權出席股東大會股東的股權登記日;

(五)會務常設聯絡人姓名,電話號碼;

(六)股權登記日與會議日期之間的間隔應當不多於 7個工作日。股權登記日一旦確認,不得變更。

股東大會通知和補充通知中應當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全部具體內容。

擬討論的事項需要獨立董事發表意見的,釋出股東大會通知或補充通知時將同時披露獨立董事的意見及理由。

股東大會採用網路或其他方式的,應當在股東大會通知中明確載明網路或其他方式的表決時間及表決程式。股東大會網路或其他方式投票的開始時間,不得早於現場股東大會召開前一日下午 3:00,並不得遲於現場股東大會召開當日上午 9:30,其結束時間不得早於現場股東大會結束當日下午 3:00。

第五節 股東大會的召開 第五節 股東大會的召開

第七十六條 股東可以親自出席股東大會,也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為出席和表決。

第七十七條 個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能夠

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股票賬戶卡;委託代理他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股東授權委託書。

第七十八條 法人股東應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代理人出席會議。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能證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的有效證明;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法人股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書面授權委託書。

第七十九條 股東出具的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大會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決權;

(三)分別對列入股東大會議程的每一審議事項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票的指示;

(四)委託書簽發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委託人簽名(或蓋章)。委託人為法人股東的,應加蓋法人單位印章。

第八十條 委託書應當註明如果股東不作具體指示,股東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決。

第七十六條 股東可以親自出席股東大會,也可以委託代理人代為出席和表決。

第七十七條 個人股東親自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或其他能夠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證件或證明、股票賬戶卡;委託代理他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股東授權委託書。

第七十八條 法人股東應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託的代理人出席會議。法定代表人出席會議的,應出示本人身份證、能證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資格的有效證明;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的,代理人應出示本人身份證、法人股東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書面授權委託書。

第七十九條 股東出具的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大會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下列內容:

(一)代理人的姓名;

(二)是否具有表決權;

(三)分別對列入股東大會議程的每一審議事項投贊成、反對或棄權票的指示;

(四)委託書簽發日期和有效期限;

(五)委託人簽名(或蓋章)。委託人為法人股東的,應加蓋法人單位印章。

第八十條 委託書應當註明如果股東不作具體指示,股東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決。

第八十一條 代理投票授權委託書由委託人授權他人簽署的,授權簽署的授

權書或者其他授權檔案應當經過公證。經公證的授權書或者其他授權檔案,和投票代理委託書均需備置於公司住所或者召集會議的通知中指定的其他地方。

委託人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會、其他決策機構決議授權的人作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東大會。

第九十三條 股東大會應有會議記錄,由董事會祕書負責。會議記錄記載以下內容:

(一)會議時間、地點、議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稱;

第九十三條 股東大會應有會議記錄,由董事會祕書負責。會議記錄記載以下內容:

(一)會議時間、地點、議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稱;

(二)會議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會議的董事、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姓名;

(三)出席會議的股東和代理人人數、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及佔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

(四)出席股東大會的流通股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和非流通股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數,各佔公司總股份的比例;

(五)對每一提案的審議經過、發言要點和表決結果;

(六)流通股股東和非流通股股東對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情況;

(七)股東的質詢意見或建議以及相應的答覆或說明;

(八)律師及計票人、監票人姓名;

(九)本章程規定應當載入會議記錄的其他內容。

(二)會議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會議的董事、監事、總經理和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姓名;

(三)出席會議的股東和代理人人數、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及佔公司股份總數的比例;

(四)出席股東大會的流通股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和非流通股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數,各佔公司總股份的比例;

(四)對每一提案的審議經過、發言要點和表決結果;

(六)流通股股東和非流通股股東對每一決議事項的表決情況;

(五)股東的質詢意見或建議以及相應的答覆或說明;

(六)律師及計票人、監票人姓名;

(七)本章程規定應當載入會議記錄的其他內容。

第九十四條 召集人應當保證會議記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出席會議的董事、監事、董事會祕書、召集人或其代表、會議主持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應當與現場出席股東的簽名冊及代理出席的委託書、網路及其他方式表決情況的有效資料一併儲存,儲存期限不少於二十年 。

第九十四條 召集人應當保證會議記錄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出席會議的董事、監事、董事會祕書、召集人或其代表、會議主持人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應當與現場出席股東的簽名冊及代理出席的委託書、網路及其他方式表決情況的有效資料一併儲存,儲存期限不少於二十年 。

第六節 股東大會網路投票 第六節 股東大會網路投票

第六節 股東大會網路投票 本章節刪除。

第七節 股東大會的表決和決議 第七節 股東大會的表決和決議

第七節 股東大會的表決和決議 第七六節 股東大會的表決和決議

第一百零五條 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額行使表決權,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決權。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且該部分股份不計入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

董事會、獨立董事和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股東可以徵集股東投票權。

第一百零五條 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額行使表決權,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決權。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且該部分股份不計入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

董事會、獨立董事和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股東可以徵集股東投票權。

第一百零八條 下列事項由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通過:

(一)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

(二)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普通債券及其他金融工具;

(三)公司的分立、合併、解散和清算;

(四)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第一百零八條 下列事項由股東大會以特別決議通過:

(一)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

(二)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普通債券及其他金融工具;

(三)公司的分立、合併、解散和清算;

(四)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總資產30%的;

(五)股權激勵計劃;

(六)公司章程的修改;

(七)回購本公司股票;

(八)本章程規定和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認定會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需要以特別決議通過的其他事項。

期經審計總資產30%的;

(五)股權激勵計劃;

(六)公司章程的修改;

(七)回購本公司股票;

(八)法律、行政法規或本章程規定和股東大會以普通決議認定會對公司產生重大影響的、需要以特別決議通過的其他事項。

第一百零九條 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額行使表決權,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決權。

股東大會審議影響中小投資者利益的重大事項時,對中小投資者表決應當單獨計票。單獨計票結果應當及時公開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沒有表決權,且該部分股份不計入出席股東大會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

公司董事會、獨立董事和符合相關規定條件的股東可以公開徵集股東投票權。徵集股東投票權應當向被徵集人充分披露具體投票意向等資訊。禁止以有償或者變相有償的方式徵集股東投票權。公司不得對徵集投票權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一百一十條 股東大會審議有關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股東不應當參

與投票表決,其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不計入有效表決總數;股東大會決議的公告應當充分披露非關聯股東的表決情況。如有特殊情況關聯股東無法迴避時,公司按照章程規定,在徵得有關部門的同意後,可以按照正常程式進行表決,並在股東大會決議公告中作出詳細說明。

公司關聯方的認定及關聯交易的審批許可權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一百一十條 股東大會審議有關關聯交易事項時,關聯股東不應當參

與投票表決,其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不計入有效表決總數;股東大會決議的公告應當充分披露非關聯股東的表決情況。如有特殊情況關聯股東無法迴避時,公司按照章程規定,在徵得有關部門的同意後,可以按照正常程式進行表決,並在股東大會決議公告中作出詳細說明。

公司關聯方的認定及關聯交易的審批許可權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一百一十四條 公司應在保證股東大會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過各種方式和途徑,優先提供網路形式的投票平臺等現代資訊科技手段,為股東參加股東大會提供便利。

第一百二十五條 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應當對提交表決的提案發表以下意見之一:同意、反對或棄權。

第一百二十五條 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應當對提交表決的提案發表以下意見之一:同意、反對或棄權。證券登記結算機構作為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制股票的名義持有人,按照實際持有人意思表示進行申報的除外。

第五章 董事會 第五章 董事會

第一節 董 事 第一節 董 事

第一百三十一條 公司董事為自然人。董事無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一百三十一條 公司董事為自然人。董事無需持有公司股份。

第一百三十三條 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和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以前,股東大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董事任期從就任之日起計算,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為止。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

董事可以由總經理或者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兼任,但兼任總經理或者其他高階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總計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1/2。公司不專設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

第一百三十三條 董事由股東大會選舉和更換,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董事在任期屆滿以前,股東大會不得無故解除其職務。

董事任期從就任之日起計算,至本屆董事會任期屆滿時為止。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和本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務。

董事可以由總經理或者其他高階管理人員兼任,但兼任總經理或者其他高階管理人員職務的董事,總計不得超過公司董事總數的1/2。公司不專設由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

第一百六十條 獨立董事除應當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賦予董事的職權外,還具有以下特別職權:

(一)公司與關聯自然人發生的交易金額在30萬元以上的關聯交易,以

及公司與關聯法人發生的交易金額在三百萬元以上,且佔公司最近經審計淨資產絕對值的0.5%以上的關聯交易,應由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事前書面認可後,方可提交董事會討論。

(二)向董事會提議聘用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

(三)向董事會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四)提議召開董事會;

(五)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或諮詢機構;

(六)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向股東征集投票權。

獨立董事應當就上述事項發表以下幾類意見之一:同意;保留意見及理由;反對意見及其理由;無法發表意見及其障礙。

如有關事項屬於需要披露的事項,公司應當將獨立董事的意見予以公告,獨立董事出現意見分歧無法達成一致時,董事會應將各獨立董事的意見分別披露。

第一百六十條 獨立董事除應當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賦予

董事的職權外,還具有以下特別職權:

(一)公司與關聯自然人發生的交易金額在30萬元以上的關聯交易,以及公司與關聯法人發生的交易金額在三百萬元以上,且佔公司最近經審計淨資產絕對值的0.5%以上的關聯交易,應由二分之一以上獨立董事事前書面認可後,方可提交董事會討論。

(二)向董事會提議聘用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

(三)向董事會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四)提議召開董事會;

(五)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或諮詢機構;

(六)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向股東征集投票權。

獨立董事應當就上述事項發表以下幾類意見之一:同意;保留意見及理由;反對意見及其理由;無法發表意見及其障礙。

如有關事項屬於需要披露的事項,公司應當將獨立董事的意見予以公告,獨立董事出現意見分歧無法達成一致時,董事會應將各獨立董事的意見分別披露。

獨立董事行使上述職權應當取得全體獨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如上述提議未被採納或上述職權不能正常行使,公司應將有關情況予以披露。

第一百六十一條 獨立董事向董事會提議聘用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提請召

開臨時股東大會、提議召開董事會會議和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向股東征集投票權,應當取得全體獨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經全體獨立董事同意,獨立董事可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諮詢機構,對公司的具體事項進行審計和諮詢,相關費用由公司承擔。如上述提議未被採納或上述職權不能正常行使,公司應將有關情況予以披露。

第一百六十一條 獨立董事向董事會提議聘用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提議召開董事會會議和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向股東征集投票權,應當取得全體獨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經全體獨立董事同意,獨立董事可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諮詢機構,對公司的具體事項進行審計和諮詢,相關費用由公司承擔。如上述提議未被採納或上述職權不能正常行使,公司應將有關情況予以披露。

第一百六十三條 為保證獨立董事有效行使職權,公司應當為獨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條件:

(一)公司應當保證獨立董事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權。凡須經董

事會決策的事項,公司必須按法定的時間提前通知獨立董事並同時提供足夠的資料,獨立董事認為資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補充。當二名或二名以上獨立董事認為資料不充分或論證不明確時,可聯名書面向董事會提出延期召開董事會會議或延期審議該事項,董事會應予以採納。

(二)公司應當提供獨立董事履行職責所必需的工作條件。董事會祕書應積極為獨立董事履行職責提供協助;獨立董事發表的獨立意見、提案及書面說明應當公告的,董事會祕書應及時到深圳深圳證券交易所辦理公告事宜。

(三)獨立董事行使職權時,公司有關人員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阻礙或隱瞞,不得干預其獨立行使職權。

(四)獨立董事聘請中介機構的費用及其他行使職權時所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五)公司應當給予獨立董事適當的津貼。津貼的標準應當由董事會制訂預案,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並在公司年報中進行披露。

除上述津貼外,獨立董事不應從該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係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一百六十三條 為保證獨立董事有效行使職權,公司應當為獨立董事提供

必要的條件:

(一)公司應當保證獨立董事享有與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權。凡須經董

事會決策的事項,公司必須按法定的時間提前通知獨立董事並同時提供足夠的資料,獨立董事認為資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補充。當二名或二名以上獨立董事認為資料不充分或論證不明確時,可聯名書面向董事會提出延期召開董事會會議或延期審議該事項,董事會應予以採納。公司向獨立董事提供的資料,公司及獨立董事本人應當至少儲存5年。

(二)公司應當提供獨立董事履行職責所必需的工作條件。董事會祕書應積

極為獨立董 事履行職責提供協助;獨立董事發表的獨立意見、提案及書面說明應當公告的,董事會祕書 應及時到深圳深圳證券交易所辦理公告事宜。

(三)獨立董事行使職權時,公司有關人員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阻礙或隱瞞,不 得干預其獨立行使職權。 (四)獨立董事聘請中介機構的費用及其他行使職權時所需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五)公司應當給予獨立董事適當的津貼。津貼的標準應當由董事會制訂預案,股東大 會審議通過,並在公司年報中進行披露。 除上述津貼外,獨立董事不應從該公司及其主要股東或有利害關係的機構和人員取得額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第三節 董事會 第三節 董事會

第一百七十三條 董事會在規定的風險投資和資產處置許可權範圍內,應當建立嚴格的審查決策程式;重大投資專案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專業人員先行評

第一百七十三條 董事會在規定的風險投資和資產處置許可權範圍內,應當建立嚴格的審查決策程式;重大投資專案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專業人員先行評審。 審,並報股東大會批准。

第一百七十四條 董事長由公司董事擔任,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

第一百七十四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由公司董事擔任,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董事會以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

第一百七十六條 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

公司副董事長協助董事長工作,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公司有兩位副董事長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的副董事長履行職務);副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董事長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一名董事履行職務。

第一百八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決權。董事會作出的普通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董事會作出的特別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多數通過。

第一百八十二條 董事會會議應當由二分之一以上有過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每一董事享有一票表決權。董事會作出的普通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過半數通過;董事會作出的特別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的三分之二多數通過。

第一百九十二條 公司董事會可以按照股東大會的有關決議,設立戰略、審計、提名、薪酬與考核等專門委員會。

第一百九十二條 公司董事會可以按照股東大會的有關決議,設立戰略、審計、提名、薪酬與考核等專門委員會。公司董事會下設薪酬、審計、提名等委員會的,獨立董事應當在委員會成員中佔有二分之一以上的比例。

第二節 監事會 第二節 監事會

第二百三十一條 監事會應當將所議事項的決定做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某種說明性記載。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至少儲存儲存 20年。

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舉行會議的日期、地點和會議期限;

(二)事由及議題;

(三)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二百三十一條 監事會應當將所議事項的決定做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監事有權要求在記錄上對其在會議上的發言作出某種說明性記載。監事會會議記錄作為公司檔案至少儲存儲存 20xx年。

監事會會議通知包括以下內容:

(一)舉行會議的日期、地點和會議期限;

(二)事由及議題;

(三)發出通知的日期。

第二百三十四條 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監事的過半數通過。

第二百三十四條 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監事的過半數以上監事通過。

第八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八章 財務會計制度、利潤分配和審計

第二百四十三條 公司利潤分配決策程式為:

(一)公司年度的利潤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會根據每一會計年度公司的盈利情況、資金

第二百四十四條 公司利潤分配政策為:

(一)利潤分配原則

公司實施積極的利潤分配政策,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並保持連續需求和利潤分配規劃提出分紅建議和預案,獨立董事發表意見,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後,公司董事會須在股東大會召開後兩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

(二)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規定的情況下,董事會可提出中期利潤分配方案,獨立董事發表意見,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後,公司董事會須在股東大會召開後兩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

(三)監事會應當對董事會和管理層執行公司分紅政策和利潤分配方案情況及決策程式進行監督,對董事會制定或修訂的利潤分配政策進行審議,並經過半數監事通過,在公告董事會決議時應當同時披露獨立董事及監事會的意見。

(四)股東大會對現金分紅具體方案進行審議時,公司應當通過多種渠道主動與股東特

別是中小股東進行溝通和交流,充分聽取中小股東的意見和訴求,並及時答覆中小股東關心的問題。對報告期盈利但公司董事會未提出現金分紅預案的,應當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原因,獨立董事應當對此發表意見,公司在召開股東大會時除現場會議外,還應當向股東提供網路形式的投票平臺。

(五)公司應嚴格執行董事會制定的現金分紅政策以及股東大會審議批准的現金分紅具體方案。確有必要對現金分紅政策進行調整或者變更的,應當以股東利益為出發點,滿足公司章程規定的條件,經過詳細論證後,履行相應的決策程式,並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 2/3以上審議通過。

第二百四十四條 公司實施積極的利潤分配政策,重視對投資者的合理投資回報,並保持連續性和穩定性。公司可以採取現金、股票、現金與股票相結合或者法律、性和穩定性。利潤分配不得超過累計可分配利潤的範圍,不得損害公司持續經營能力。

(二)利潤分配形式和發放股票股利的條件

公司可以採取現金、股票、現金與股票相結合或者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潤。在符合現金分紅的條件下,公司應當優先採取現金分紅的方式進行利潤分配。

在公司具有成長性、每股淨資產的攤薄等真實合理因素的條件下,公司可以採用股票股利方式進行利潤分配。

(三)現金分紅的具體條件和比例

公司根據相關規定足額提取法定公積金、任意公積金以後,在公司盈利且現金能夠滿足公司持續經營和長期發展的前提下,任何三個連續年度內,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原則上應不少於該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

30%,具體每個年度的分紅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年度盈利狀況和未來資金使用計劃提出預案。

公司董事會應當綜合考慮所處行業特點、發展階段、自身經營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區分下列情形,並按照本章程規定的程式,提出差異化的現金分紅政策:

(1)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無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 80%;

(2)公司發展階段屬成熟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 40%;

(3)公司發展階段屬成長期且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 20%;

(4)公司發展階段不易區分但有重大資金支出安排的,進行利潤分配時,現金分紅在本次利潤分配中所佔比例最低應達到 20%。

(四)利潤分配的期間間隔

每年度原則上進行一次利潤分配,但是董事會可以根據公司的資金需求狀況提議公司進行中期利潤分配。

(五)利潤分配的決策程式和機制

(1)公司年度的利潤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會根據每一會計年度公司的盈利法規允許的其

他方式分配利潤,利潤分配不得超過累計可分配利潤的範圍,不得損害公司持續經營能力。

公司根據相關規定足額提取法定公積金、任意公積金以後,在公司盈利且現金能夠滿足

公司持續經營和長期發展的前提下,任何三個連續年度內,以現金方式累計分配的利潤原則上應不少於該三年實現的年均可分配利潤的 30%,具體每個年度的分紅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年度盈利狀況和未來資金使用計劃提出預案。股東違規佔用公司資金的,公司應當扣減該股東所分配的現金紅利以償還其佔用的資金。

情況、資金需求和利潤分配規劃提出分紅建議和預案,獨立董事發表意見,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後,公司董事會須在股東大會召開後兩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

(2)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本章程規定的情況下,董事會可提出中期利

潤分配方案,獨立董事發表意見,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後,公司董事會須在股東大會召開後兩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

(3)監事會應當對董事會和管理層執行公司分紅政策和利潤分配方案情況

及決策程式進行監督,對董事會制定或修訂的利潤分配政策進行審議,並經半數以上監事通過,在公告董事會決議時應當同時披露獨立董事及監事會的意見。

(4)股東大會對現金分紅具體方案進行審議時,公司應當通過多種渠道主

動與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進行溝通和交流,充分聽取中小股東的意見和訴求,並及時答覆中小股東關心的問題。對報告期盈利但公司董事會未提出現金分紅預案的,應當在定期報告中披露原因,獨立董事應當對此發表意見,公司在召開股東大會時除現場會議外,還應當向股東提供網路形式的投票平臺。

(六)利潤分配政策的調整公司應嚴格執行本章程確定的現金分紅政策以及股東大會審議批准的現金分紅具體方案。確有必要對現金分紅政策進行調整或者變更的,應當以股東利益為出發點,滿足本章程規定的條件,經過詳細論證後,履行相應的決策程式,並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 2/3以上審議通過。

(七)股東違規佔用公司資金的,公司應當扣減該股東所分配的現金紅利以償還其佔用的資金。

第三節 會計師事務所的聘任 第三節 會計師事務所的聘任

第二百四十九條 經公司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享有下列權利:

(一)查閱公司財務報表、記錄和憑證,並有權要求公司的董事、總經理或者其他高階管理人員提供有關的資料和說明;

(二)要求公司提供為會計師事務所履行職務所必需的某子公司的資料和說明;

(三)列席股東大會,獲得股東大會的通知或者與股東大會有關的其他

第二百四十九條 經公司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享有下列權利:

(一)查閱公司財務報表、記錄和憑證,並有權要求公司的董事、總經理或者其他高階管理人員提供有關的資料和說明;

(二)要求公司提供為會計師事務所履行職務所必需的某子公司的資料和說明;

(三)列席股東大會,獲得股東大會的通知或者與股東大會有關的其他資訊,在股東大會上就涉及其作為公司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的事宜發言。 資訊,在股東大會上就涉及其作為公司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的事宜發言。

第二百五十一條 會計師事務所的報酬和審計費用由股東大會決定。 第二百五十一條 會計師事務所的報酬和審計費用由股東大會決定。

第二百五十二條 公司解聘或者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由股東大會作出決定,並在有關的報刊上予以披露,必要時說明更換原因,並報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備案。

第二百五十二條 公司解聘或者續聘會計師事務所由股東大會作出決定,並在有關的報刊上予以披露,必要時說明更換原因,並報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備案。

第二百五十三條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續聘會計師事務所時,提前三十天事先通知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有權向股東大會陳述意見。會計師事務所認為公司對其解聘或者不再續聘理由不當的,可以向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提出申訴。會計師事務所提出辭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或派人出席股東大會,向股東大會說明公司有無不當情形。

第二百五十三條 公司解聘或者不再續聘會計師事務所時,提前三十天事先通知會計師事務所,公司股東大會就解聘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表決時,允許會計師事務所有權向股東大會陳述意見。會計師事務所認為公司對其解聘或者不再續聘理由不當的,可以向中國證監會和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提出申訴。

會計師事務所提出辭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或派人出席股東大會,向股東大會說明公司有無不當情形。

第十章 合併、分立、增資、減資、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合併、分立、增資、減資、解散和清算

第一節 合併、分立、增資和減資 第一節 合併、分立、增資和減資

第二百六十四條 公司合併,應當由合併各方簽訂合併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日內在本章程第二百六十條規定的任一報刊上公告三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不能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的,不進行合併。

公司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第二百六十四條 公司合併,應當由合併各方簽訂合併協議,並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公司應當自作出合併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並於30日內在本章程第二百六十條規定的任一報刊上公告三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公司不能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擔保的,不進行合併。

公司合併時,合併各方的債權、債務,由合併後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第二節 解散和清算 第二節 解散和清算

第二百七十八條 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清算組應當自股東大會或者有關主管機關對清算報告確認之日起三十日內,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登出公司登記,並公告公司終止。

第二百七十八條 清算結束後,清算組應當製作清算報告,以及清算期間收支報表和財務帳冊,報股東大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並報送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出公司登記,公告公司終止。

關於教育經費的議案 篇18

一、案情簡介

劉某給個體老闆王某當司機,雙方未簽訂勞動合同,現在王某拖欠工資不給,劉某能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訴王某索要工資?

二、律師解答

在本案中,劉某不能就向王某索要工資問題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

劉某雖然未與老闆王某簽訂勞動合同,但勞動關係依然成立,劉某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但劉某需要提供證據能夠證明事實上勞動關係的存在,例如:打表記錄、工資條、工作證、工作服、同事等等。但劉某不能直接到法院進行起訴,因為本案的爭議屬於勞動爭議,而我國實行的是勞動仲裁前置程式,未經仲裁裁決法院不予受理,即勞動爭議仲裁程式是訴訟的必經程式,勞動爭議當事人要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就必須先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不服的,當事人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由民事庭依民事訴訟程式進行審理。

三、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七十九條規定: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