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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關於召開會議的通知(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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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關於召開會議的通知 篇1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教育部關於召開會議的通知(精選5篇)

為落實全國政府系統祕書長和辦公廳主任會議部署,推進新形勢下教育系統辦公室工作,擬於今年6月中下旬召開全國教育系統辦公室主任會議,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出席人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辦公室主任,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辦公室主任,各直屬高校辦公室主任。

二、請各與會單位提交一份書面經驗交流材料。要求緊密結合本單位的工作實際,圍繞工作重點,展示工作亮點,突出新思路、新舉措,可重點圍繞新形勢下辦公室工作如何深化鞏固教育實踐活動成果,加快轉變工作職能和工作作風,做好資訊公開、督查督辦、值班應急、資訊報送、公文處理、電子政務、教育信訪、新聞宣傳、自身建設等方面的工作,內容要重點突出,簡明扼要,不面面俱到,字數控制在3000字以內,署單位名稱。會議將確定部分單位作大會發言。

四、請各單位結合辦公室業務工作提交1-2份具有創新性、代表性的規章制度。會議將製作規章制度選編。

五、請各單位於x年4月25日前將書面經驗交流材料和規章制度送教育部辦公廳綜合處,並將電子版材料發至聯絡人電子郵箱。

會議具體時間、地點及其他有關事宜另行通知。

聯絡人:

聯絡電話:(傳真)

電子郵箱:

教育部辦公廳

x年3月25日

教育部關於召開會議的通知 篇2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語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語委,青島市教育局,有關省、自治區民委(民語委),國家語委委員單位:

我部定於x年2月16日至17日上午在召開x年度語言文字工作會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及地點

時間:2月16日至17日上午,會期一天半。

地點:中國地質大學國際會議中心

二、主要內容

學習貫徹黨的xx屆六中全會精神,圍繞《國家中長期語言文字事業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的釋出和實施進行深入研討;總結交流各地經驗,部署x年語言文字工作。

三、與會人員

1. 各省(區、市)教育廳(教委)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青島市教育局負責人和語言文字工作處處長(語委辦公室主任);

2. 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廣西、四川、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新疆等省(區)主管民族語言文字工作的民委(民語委)負責人,民語委辦公室主任,省級普通話測試中心主任;

3. 國家語委委員單位聯絡員。

四、其他事項

1. 請於2月8日下午5時前將會議回執(見附件)傳真至教育部語言文字資訊管理司。

2. 請與會人員2月15日到中國地質大學國際會議中心報到(地址:xx市海淀區學院路29號,電話:)。會議報到當天,會務組在首都機場、站、西站、南站安排接站。如需接站,請在回執中寫明抵京時間、航班(車次)、火車站名(航站樓)及手機號碼。

聯絡人:,聯絡電話:,傳真:,電子郵件:。

附件:x年度語言文字工作會議回執

教育部辦公廳

x年二月一日

教育部關於召開會議的通知 篇3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內有關司局,有關直屬單位:

我部定於x年4月24日8:30在教育部機關北樓二層報告廳召開教育資訊化重點工作推進會議(會期一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會議主題

督查《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加快推進教育資訊化當前幾項重點工作的通知》(教技〔〕13號)落實情況,部署x年度教育資訊化重點工作。

二、 參加人員

1.各省(區、市)教育廳(教委),各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教育資訊化分管負責同志及行政職能處室負責人各1人。

2.教育部負責同志,科技司、財務司、基礎二司、職成司、高教司、督導辦、教師司、新聞辦及中央電教館、教育管理資訊中心、中國教育電視臺、國家開放大學各1位負責同志。

三、 其他事項

1.請各省(區、市)教育廳(教委)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按照《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加快推進教育資訊化當前幾項重點工作的通知》(教技〔〕13號)和此次會議的預通知部署要求,認真起草本地教育資訊化工作進展報告(字數不限,內容要詳實),包括各項重點工作實施進展、存在的主要問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內容,並請各單位教育資訊化分管負責同志做好發言準備(不超過8分鐘)。

2.請於4月19日16時前將工作進展報告和填寫好的會議回執(見附件)電子版發至我部科技司。

3.京外與會人員如需安排住宿,請在報名時註明。住宿與會人員請於4月23日下午到北京西西友誼酒店(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西單北大街109號,電話:)報到。在京及京外不需安排住宿的與會人員,請於4月24日8:15前直接到會場報到。會議不安排接送站。

4.會議於當天17:00結束,屆時即可離會。

聯絡人:教育部科技司 ,

附件:會議回執

教育部辦公廳

x年4月15日

教育部關於召開會議的通知 篇4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為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關於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交流學校安全工作經驗,部署學校安全工作,教育部、公安部定於x年4月8日(星期五)15:00-16:30召開全國學校安全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會場安排

主會場設在聯通電視電話會議中心二層多功能廳(地址:復興門南大街6號,中央音樂學院南側)。

除xx市外,其他省(區、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地(市)、縣(市)設分會場。

二、參會人員

(一)主會場

1.教育部、公安部負責同志,中央綜治辦、教育部、公安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安全監管總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有關司局負責同志。

2.教育部在京直屬高校各1位負責同志。

市及各區縣教委相關負責同志,xx市各級各類學校主要負責人代表(由xx市教委負責組織參會)。

(二)省級分會場

各省(區、市)教育廳(教委)廳長(主任)、主管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副廳長(副主任)、公安廳分管負責同志、相關處室負責同志;省會(首府)城市教育局局長和分管副局長、公安局分管負責同志、相關處室負責同志;省會(首府)城市各級各類學校主要負責人代表;教育部直屬高校相關負責同志1人。

(三)地(市)、縣(市)分會場

各地(市、州、盟)、縣(市、區、旗)教育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和分管負責同志、公安局分管負責同志、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各級各類學校主要負責人代表。

三、會議組織工作

(一)請xx市教委和在京各直屬高校將在主會場參加會議的人員名單(包括姓名、單位、職務)於4月5日(星期二)下班前報教育部督導局。

(二)請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落實省級分會場組織工作,指導各地(市)、縣(市)做好會場組織工作,並於4月5日(星期二)下班前將本地參會人數、設立的分會場數量,以及省級分會場與會負責同志情況(姓名、單位、職務)報教育部督導局。

(三)請與會人員提前15分鐘入場就座。

四、其他事項

(一)各地公安機關參會通知由公安部印發,請各地教育部門做好有關接洽工作。

(二)會議的宣傳報道工作由教育部統一組織安排。

聯絡人:

電 話:(傳真)

郵 箱:

附件:1.參會人員報名表

2.各省(區、市)電視電話會議室聯絡表

教育部辦公廳

x年4月1日

教育部關於召開會議的通知 篇5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其他部委所屬有關高等學校:

為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貫徹落實國家科技體制改革重點任務,部署x年高校科技工作,引領高校創新驅動和科技發展進入新常態,定於4月22-23日上午在陝西楊凌召開x年高等學校科技工作會議,會期一天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內容

1.傳達全國教育、科技工作會議精神,部署貫徹落實深化科技體制改革促進創新驅動發展系列檔案工作;

2.研討高校科技服務支撐一帶一路、京津冀一體化、長江經濟帶等國家戰略的思路和舉措;

3.交流高校綜合改革與現代大學制度、科技評價改革與科技成果轉化、科技管理服務能力建設等方面的實踐與經驗。

二、參會人員

1.各省(區、市)教育廳(教委)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科技管理部門負責同志1人;

2.教育部直屬高校、其他有關中央高校科技管理部門負責同志1人;

3.各省(區、市)地方高校科技管理部門負責同志代表1人(由各地教育廳(教委)自行確定)。

三、其他事項

1.請於4月15日前將會議回執(見附件)傳真至,回執電子版傳送至郵箱。

2.請參會代表於4月21日至陝西省楊凌國際會展中心酒店報到。賓館電話:,地址:x省橋x路x號。

3.聯絡人: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教育部科技司:

電話:

附件:x年高等學校科技工作會議回執

教育部辦公廳

x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