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行政公文 > 通知

學校期末考試通知

欄目: 通知 / 釋出於: / 人氣:7.25K

又到期末時間了,期末考還遠嗎?以下是關於學校期末考試通知,歡迎檢視~

學校期末考試通知
學校期末考試通知(一)

各院(部):

根據本學期期末考試工作,第19-20周為考試全校期末考試周,具體的期末考試相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務組織

本學期的期末考試工作按照校、院(部)二級排考組織方式進行。學校負責落實校通識平臺課和全校性課程的排考工作,教學單位負責落實各自其他所屬課程的排考工作。

二、考務工作標準

1、期末考試的排考工作(含考試、考查)嚴格執行《南昌工程學院課程考試管理辦法》(南工發[XXXX]111號)檔案要求。所有的考試安排嚴格按照標準化考場排考和落實監考老師。

2、所有的考務安排都在教務綜合管理系統中操作。系統外不產生期末考試課程監考工作量。系統中必須釋出排考結果,可供師生查詢。

三、時間安排及工作要求

1、學校安排的通識平臺課、全校性課程以及學院申報給學校排考的課程的期末排考工作於11月19日前完成,課程考試的教室和時間在教務綜合管理系統中可以查詢,教務處在12月4日將公佈排考結果。12月11日前各院(部)負責落實每一個考場的監考老師,並錄入系統。

2、12月4日前各院(部)完成課程所屬的其他考試課程的排考工作,並及時釋出排考結果(要求釋出在綜合教務管理系統、學院網站、學生班級群)供師生查詢。

3、學校統一安排的期末考試課程及院(部)安排的其他課程,院(部)要按照課程考試管理辦法的規定落實監考教師,監考教師名單填寫在期末考試安排表的監考教師欄位中,於12月11日16:00前將監考教師名單錄入至系統,並列印全院(部)的所有監考安排表加蓋院部公章後交教務處教學執行科。監考任務要求在考前以紙質單的形式通知到監考教師。相關責任教師按時、按地組織考試,學校將組織檢查。

4、由院(部)安排的考查課程,院(部)組織相關教師按規定時間嚴格執行《南昌工程學院課程考試管理辦法》(南工發[XXXX]111號)檔案要求組織考試,並於12月18日之前將監考教師名單錄入至系統,並列印全院(部)的所有監考安排表加蓋院部公章後交教務處教學執行科。

5、本次期末考試按教學班排考,同一班級、同一課程的學生可能不在同一教室考試,各院(部)務必通知到每個班級、每個學生認真檢視各自的期末考試安排表(要做到“三看”:一看教務系統學生專區考試安排、二看教務處網站安排表或學院網站、三看考場安排名單),以免錯過了考試場次,走錯了考場等情況。

6、各院(部)安排好期末考試的出卷工作,按規定備好A、B卷,並將試卷分別裝入2個信封中,各院(部)在貼上口縫線處封裝、簽字、蓋章,到書庫進行試卷的印製並安排指定教師進行分裝工作,試卷交印時請務必做好籤收手續。

7、各院(部)要認真落實幹部監考工作,繼續執行百名幹部下考場活動,幹部監考的安排表格要求從系統安排表格中篩選出來單獨列印蓋章,並將電子稿(XXXXXXXXXX)一併交教務處教學執行科。

8、學生查詢各自考試安排,如遇個別同學因留級、自主選課、重新學習導致的排考有衝突,請於18周前到行政樓218辦理緩考手續。

9、本學期期末考試所有課程的的考試成績於考試結束後三個工作日內錄入綜合教務管理系統。

10、為確保期末考試安全、穩定,各院(部)要組織開展監考教師培訓和學生誠信考試教育活動。

教務處

XXXX-11-23

學校期末考試通知(二)

各學院、相關部門及全校普通本科各年級學生:

我校期末考試將於XXXX年6月24日開始,現將本學期期末考試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安排:

由各學院集中組織的期末考試(考核)時間為XXXX年6月24日至XXXX年6月25日。各學院組織的考試安排請諮詢各課程所屬學院或檢視課程所屬學院網站。

由教務處統一組織的期末考試定於XXXX年6月26日至7月3日進行(含週末)。

由教務處統一組織考試的考試課程、考試時間、考試地點等可在XXXX年6月9日至12日期間在百合平臺中查詢並列印。

二、嚴肅考試紀律

本次期末考試地點分為蛟橋園、麥廬園兩個考區。

蛟橋園考區主考場設在第五教學樓,同時使用第三教學樓部分教室。第五教學樓將於XXXX年6月25日20:50進行清場並封閉。考務辦公室設在教務處教學執行科。麥廬園考區主考場設在第二教學樓,同時使用第一教學樓部分教室。考務辦公室設在第一教學樓的麥廬園教務辦,第二教學樓將於XXXX年6月25日20:50進行清場並封閉。

考試期間,考生除書寫筆、不帶儲存功能的計算器和繪圖工具等考試用品外,不能攜帶其它任何物品進入考場,特別是不能攜帶手機及有儲存、上網功能的電子裝置進入考場。

由教務處組織的期末考試實行試題紙與答題紙分離的方式,即考生答題時使用專用答題冊。為此,考生應試時,應首先在答題冊密封線之內的指定位置正確填寫專業名稱、學號、姓名、班號等,對在密封線之外填寫或未填寫上述內容的考生,其試卷作廢,以零分計。

請各學院於XXXX年6月19日至22日間從“考務管理系統”中輸出本學院所屬學生的“考試通知單”併發給學生。

學生按“考試通知單”進入指定考場,對號入座,並在“期末考試學生簽到單”上對應位置簽名。學生證、身份證及校園卡均為考試有效證件,考生須將考試有效證件和“考試通知單”置於課桌上方備查。

請各學院督促班主任務必利用主題班會時間認真組織學生學習《江西財經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學生考試違紀處理規定》(江財教務字[XXXX]35號)、《關於對學生考試違紀處理規定有關條款進行補充的通知》(江財教務字〔XXXX〕158號)和《江西財經大學學生誠信教育管理條例》(江財學工字[XXXX]6號)檔案,切實加強考前考風考紀教育。

三、監考與巡考

每個考場均根據考生人數安排監考教師。各學院可根據工作需要於XXXX年5月27日前對監考編排結果進行學院內部調整。請各學院將監考任務落實到人,必須本人監考,如有特殊原因不能監考的,學院必須出具相關證明及代監考人名單由教學副院長簽字後交教學執行科,否則按《江西財經大學教學工作問責制度》(江財教務字[XXXX]3號)第三條第五款認定為嚴重教學責任事故。

監考教師在課程開考時應向考生宣讀“江西財經大學考試考場指令”,特別要提示不能攜帶手機及有儲存、上網功能的電子裝置進入考場;應督促考生簽到,並根據考試有效證件和“考試通知單”查驗考生身份和是否對號入座,同時請注意檢查考生課桌面是否抄寫有與考試內容有關的文字及圖表,是否有手機等電子裝置。監考教師在考試結束時應認真核對實際參加考試人數及實收試卷數,並認真填寫“考場情況登記表”。監考教師應認真履行監考職責,如因工作失職所造成的後果由監考教師負責。

本次期末考試課程考試時間均為110分鐘(英語聽力考試除外),請監考老師注意考試時間並提醒考生。

期末考試期間,請各學院領導到教務處指定的考場進行巡視,並詳細填寫“考場巡視情況登記表”,於當場考試結束後交各校區考務辦公室。請各學院於考前將巡考人員名單報教務處執行科。

四、試卷裝訂、閱卷及成績評定

每場考試結束後,監考教師整理好本考場答題冊、試卷紙、答題冊封面、學生考試簽到單、考場情況登記表等材料一併拿到“考務辦公室”。將答題冊封面、一份空白試卷、答題冊進行密封裝訂後,由各學院當場領回,並組織閱卷評分;其他試卷、學生考試簽到單、考場情況登記表等材料留存教務處備查。

各門課程的閱卷工作,應在學院或教學系的組織下,認真進行,採用流水分題閱卷方式,少數課程因條件限制亦應採用交叉閱卷的方式。

根據《江西財經大學學生課堂考勤管理規定(試行)》(江財教務字〔XXXX〕33號)第十條:“學生某門課程累計缺課達總學時的三分之一者,任課教師有權消其該門課程期末考試資格”之規定,由任課教師在課程結束前提出名單報學院審查,學院分管教學副院長批准後於XXXX年5月22日前報教務處教學執行科備案(命題通知時已通知)。

對邊遠地區少數民族聚居地的少數民族學生成績的調整由教務處按有關規定(《江西財經大學關於對部分省(區)少數民族學生課程成績實行特殊管理的暫行辦法》江財教務字〔XXXX〕28-3號)統一操作,各學院、教學系、各任課教師不得自行調整。

任課教師必須於XXXX年7月7日前及時將學生成績錄入系統,並列印一式四份學生成績單,報課程所在學院核准。經學院核准後的學生成績單由任課教師本人簽名,一份存課程所在學院、兩份由課程所在學院交教務處教學執行科、一份任課教師自存。本學期各學院的所有成績登記表必須在XXXX年7月11日前交教務處教學執行科。本學期所有課程應於課程考試結束後,對本課程命題質量、難度及學生考試成績進行分析評價,並認真填寫“課程考試試卷分析表”,經課程所屬學院學生成績管理小組簽署意見後,連同“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於XXXX年9月7日前交教務處教學執行科

本學期由教務處組織考試的答題冊於XXXX年9月15日前交教務處教學執行科(注:由學院組織考試的課程,其答題冊由相關學院儲存,儲存期為6年)。

教務處將對考試課程試卷進行評估並將評估結果予以通報

學生成績通知單由學生所在學院負責在假期寄給學生家長。由於補考報名時間安排在假期進行,請各學院儘快將成績單寄出,以便學生報名補考,學生也可通過上網或通過“學習評價預警預約系統”(系統電話079183816971)及時查詢本人成績。

五、關於成績複查

學生若對本人期末考試成績存在疑問,可於下學期開學後XXXX年9月1日至3日向課程所在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由課程所在學院指定課程所在教學系主任等2人於XXXX年9月7日至10日對學生答卷進行復查。成績調整僅限於登分累分錯誤及漏改部份。經複查,學生成績如有更改,請按規定填寫成績異動表及異動後的該教學班成績總表一式三份,一份學院留存,兩份交教務處教學執行科。請各位學生注意成績查詢時間限制,逾期不予查詢和更改成績!

六、關於課程補考

本學期學生考試不及格的非主幹課程可按照《江西財經大學普通本科課程補考暫行辦法》(江財教務處字[20xx]47號)參加補考。

“3+7+X”專業主幹課程考試不及格的學生,根據《江西財經大學“3+7+X”專業主幹課程建設管理辦法(試行)》(江財教務字〔XXXX〕21號)第十四條第四款規定不得補考,必須重修。

英語聽說、視聽說兩種課程由於考核部分分為兩部分進行,一部分為課堂口語考核,另一部分為考場聽力考核,而補考只能進行考場聽力部分的考核,補考無法體現真實水平,因此兩種課程必須重修,不能補考。

期末考試違紀學生的考試課程無補考資格。

具體如下:

1、報名時間:凡具有參加142學期課程補考資格的學生,請於XXXX年7月20日至8月20日在學生百合平臺上報考,由於排考需要一定的時間,請申請補考的學生務必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名,逾期不予補報!報考時應注意區分補考課程的組織單位(即教務處組織的校考或課程所在各學院組織的院考)。

2、請各學院利用百合平臺查詢由本學院組織的課程補考的報考情況,並做好補考組織工作。各學院應於XXXX年9月10日前完成由本學院組織的課程補考相關準備工作。

3、考試時間:

①由教務處組織校考的課程補考,定於XXXX年9月12日至16日進行補考。考生可於XXXX年9月10日至11日利用百合平臺查詢並列印本人補考考條;

②由學院組織的課程補考,各學院應在XXXX年9月17日至22日間進行,各學院在XXXX年9月15日前要在各自學院網站上公佈考試時間,請參加由學院組織的課程補考的考生向課程所在學院諮詢具體補考事宜。

七、請各學院、黨總支、分團委及時將本通知傳達給全體教師和學生,並對監考教師和學生進行監考工作紀律和考試紀律等方面的教育。

特此通知

教 務 處

XXXX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