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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關於2022年擬招生專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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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啟用全國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管理和公共資訊服務平臺並做好20xx年擬招生專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

教育部關於2022年擬招生專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為做好《教育部關於印發<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定管理辦法>的通知》(教職成〔20xx〕7號)貫徹落實工作,推進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定與管理的規範化、資訊化與常態化,我部組織開發了全國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管理和公共資訊服務平臺(以下簡稱資訊平臺),並決定自即日起啟用。從20xx年起,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擬招生專業申報工作均通過該資訊平臺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訊平臺作用與管理

(一)功能作用

資訊平臺作為專門網上平臺,對全國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定工作進行全程資訊化管理與服務。按照《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定管理辦法》,各地各高校通過該平臺完成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擬招生專業的網上填報、修改、預覽、查詢、公示、彙總、統計、上報等工作。教育部彙總各地資訊後通過該平臺公佈年度專業備案或審批結果。社會公眾可通過該平臺查詢瞭解全國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定相關情況。

在全國範圍啟用資訊平臺是加強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管理的重要舉措。平臺的建設與應用,將進一步規範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定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改進服務質量,實現資訊共享和政務公開,有助於加強專業建設,優化專業佈局,提升高等學歷繼續教育的辦學水平。

(二)平臺管理

1.平臺網址。登入(“專業管理”拼音首字母),進入“全國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管理和公共資訊服務平臺”。

2.使用者範圍。資訊平臺實行國家、省級、學校三級賬戶,教育部、省級教育行政部門、高校按照各自賬戶許可權使用、維護、管理資訊平臺。

3.使用者名稱和密碼。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高校的使用者名稱、密碼由教育部統一發放(每單位設1個使用者名稱)。各單位務必於第一時間對初始密碼進行修改,以保證資訊保安。

4.資訊系統銜接。教育部每年通過資訊平臺彙總公佈的專業備案或審批結果,將與教育部成人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全國網路教育陽光招生服務平臺等系統相銜接,實現資料共享。

二、20xx年專業申報工作要求

(一)專業資訊核驗

各高校要對照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專科專業目錄(含《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xx年)》《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20xx年)》和《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補充專業目錄》),對本校開設的專業名稱進行全面梳理。各高校登入資訊平臺對專業開設資訊進行核驗。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核驗本校在現行全日制教育本、專科專業目錄範圍內有全日制在籍生的專業開設情況。開放大學和獨立設定成人高校核驗在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本、專科專業目錄內有在籍生的專業開設情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核驗本行政區域內各校提交的專業資訊後,通過資訊平臺彙總報送我部,相關紙質材料(表格在平臺生成後匯出)加蓋公章報送。上述專業資訊將作為20xx年各校擬招生專業申報工作的基礎資料。

(二)擬招生專業填報

各高校應根據各自人才培養定位,按照《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定管理辦法》規定的具體程式,在資訊平臺上填報20xx年擬招生專業相關資訊。醫學、外語(課程)、藝術等相關科類專業開設事宜仍執行國家現行相關政策規定。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負責做好本行政區域內各類高校專業資訊的統籌彙總,按時提交資訊平臺,並將本地20xx年高等學歷繼續教育擬招生專業情況相關彙總表(表格在平臺上生成、匯出)加蓋公章後,於20xx年5月20日前郵寄報送我部。

20xx年暫不開展《高等學歷繼續教育補充專業目錄》專業增補及國家控制專業審批工作。

(三)時間要求

鑑於20xx年系首次開展專業申報工作,基礎性環節多,資訊平臺功能需逐步完善,20xx年擬招生專業申報工作時間作如下調整:

各高校專業資訊核驗報送:2月24日—3月3日;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核驗彙總報送:3月4日—3月11日;

各高校擬招生專業申報:3月15日—4月25日;

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彙總報送:4月26日—5月20日;

教育部彙總資訊並公佈結果:5月21日—6月10日。

三、加強組織管理

(一)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按照《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定管理辦法》要求,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高校專業設定工作的統籌指導和監管服務,充分運用資訊平臺掌握本行政區域內高校繼續教育專業設定情況,加強對專業建設的監督與評估。要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訂實施細則,細化明確相關要求並做好督促落實工作。

(二)各地各高校要將使用、管理好資訊平臺作為加強專業建設的基礎性工作抓緊抓好,明確職責,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指定專人負責,確保資訊平臺平穩執行與專業資料資訊保安,形成良性執行機制。

(三)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對照資訊平臺使用操作指南(視訊版、文字版),對本行政區域內各類高校相關負責人開展線上和線下培訓,督促做好平臺管理和使用工作,確保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專業設定管理工作順利進行。

四、其他事項

(一)20xx年擬招生專業是指20xx年申報、20xx年註冊學生學籍的專業。

(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開考專業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三)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各高校在資訊平臺使用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需要改進的建議,請及時反饋我部;平臺使用等相關技術事宜,請與技術運維人員聯絡。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

1.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王立、高小軍

電話:010-66097822;電子郵箱:;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單大木倉衚衕37號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高等繼續教育處,郵編:100816。

2.資訊平臺技術運維:苗林波、張磊

電話:010-57519531;電子郵箱: 。

教育部辦公廳

20xx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