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行政公文 > 通告

不合格藥品通告(精選6篇)

欄目: 通告 / 釋出於: / 人氣:1.76W

不合格藥品通告 篇1

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抽檢糧食及糧食製品、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蔬菜及其製品、焙烤食品、茶葉及相關製品、咖啡、飲料等6類食品557批次樣品,抽樣檢驗專案合格樣品548批次,不合格樣品9批次。其中,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99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佔3%;蔬菜及其製品42批次,不合格樣品2批次,佔4.8%;焙烤食品21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佔4.8%;茶葉及其相關製品、咖啡63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佔4.8%;糧食及糧食製品批次,飲料132批次,均未檢出不合格樣品。現通告如下:

不合格藥品通告(精選6篇)

一、不合格樣品涉及的標稱生產經營單位、產品和不合格指標為:衡水世元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3批次小磨香油中檢出苯並[a]芘超標;綏芬河市維多寶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精選真姬菇檢出總砷超標;龍泉市綠甌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筍乾檢出鉛超標;上海三輝麥風食品有限公司金山分公司生產的香蕉味注芯蛋糕檢出菌落總數超標;華祥苑茶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風桐正山小種紅茶、福建日春實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紅方·大紅袍605、福州慶芳茶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鐵觀音中檢出氰戊菊酯超標。

二、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河北、遼寧、黑龍江、上海、浙江、福建、湖北省(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生產經營者及時採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上述7省(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調查整改情況需於x6年2月29日前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並向社會公佈。

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抽檢的樣品檢驗全部合格的大型企業有160家,具體名單詳見附件。

特此通告。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xx年8月7日

不合格藥品通告 篇2

近期,在國家藥品抽驗中發現,標示為庫爾勒龍之源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等25家藥品生產企業生產的安神補心丸等29批次藥品經檢驗為不合格產品。

不合格產品的生產企業、產品名稱和批次為:庫爾勒龍之源藥業有限責任公司和河南省康華懷慶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xx0902、20xx1201和140501的安神補心丸,吉林百姓堂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xx0301的安神補心片,吉林省正輝煌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xx0801的柏子養心丸,山西雲鵬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C141201的吡羅昔康片,遼源譽隆亞東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50401的跌打活血散,西藏神猴藥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xx0307的二十五味珊瑚丸,廣西世彪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50601的複方丹蔘片,江西新贛江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xx0413的複方銀翹氨敏膠囊,貴州盛世龍方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40201的抗感顆粒,遼寧修正生物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30702的利肝隆顆粒,通化東寶五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31201 022的清腦降壓片,長春海外製藥集團有限公司和貴港市冠峰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分別為20xx0601、20xx0602和20xx1207的蛇膽川貝液,吉林恆金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xx1001和20xx1002的通脈顆粒,太極集團重慶中藥二廠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401003的小兒咳喘靈顆粒,陝西華龍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xx0101的小兒退熱口服液,湖南一格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40505-1的注射用鹽酸甲氯芬酯,森隆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501800和1501900的銀翹解毒顆粒,海南伊順藥業有限公司和陝西博森生物製藥股份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分別為15050102和20xx0320-7的注射用棓丙酯,新鄉東昇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1505011的注射用核糖核酸Ⅰ,浙江永寧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和海南美好西林生物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分別為1506203和20xx0402的注射用頭孢孟多酯鈉,開封豫港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批號為20xx051002的注射用頭孢替唑鈉。不合格專案包括性狀、鑑別、含量測定,以及檢查項下的裝量差異、重量差異、溶出度、溶化性、細菌數、酸度、增色效應、水分、溶散時限、乾燥失重和微生物限度等。

對上述不合格藥品,山西、遼寧等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採取責令企業暫停生產銷售、召回產品等措施。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有關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上述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規定進行查處,根據情況立案調查,依法處理;並責令上述企業徹查藥品質量問題原因,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進行整改;相關情況及時向社會公開。

不合格藥品通告 篇3

近期,在國家藥品抽驗中發現,標示為湖南恆生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注射用輔酶A、南京製藥廠有限公司生產的順鉑注射液、四川德元藥業集團有限公司和吉林白山正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小兒咳喘靈顆粒多批次藥品經檢驗不合格。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出現通告,要求將這些批次的產品暫停生產銷售,立即召回。

經河南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發現標示為湖南恆生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4批次注射用輔酶A不合格,批號分別為15140203、15140601、15140609和15140610,不合格專案為效價測定;經北京市藥品檢驗所檢驗,發現標示為南京製藥廠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順鉑注射液不合格,批號分別為20xx0312、20xx0313和20xx0411,不合格專案為可見異物;經山西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發現標示為四川德元藥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小兒咳喘靈顆粒不合格,批號分別為141001、141101和150103,不合格專案為裝量差異;標示為吉林白山正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小兒咳喘靈顆粒不合格,批號分別為20xx0503、20xx1202和20xx1203,不合格專案為裝量差異。

不合格藥品通告 篇4

20xx年2月—6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抽檢6類食品3518批次樣品,不合格樣品65批次。其中,蛋及蛋製品135批次,全部合格;食品新增劑182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佔0.55%;糧食及糧食製品1834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佔0.16%;肉及肉製品836批次,不合格樣品8批次,佔0.96%;水產品及水產製品361批次,不合格樣品38批次,佔10.53%;冷凍飲品170批次,不合格樣品15批次,佔8.82%。現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產經營單位、產品和不合格指標具體資訊如下:

(一)食品新增劑不合格樣品1批次:河南省商水縣富源明膠有限公司生產的食品新增劑明膠鉻超標。

(二)糧食及糧食製品不合格樣品3批次:湖南省株洲國強湘菜特製加工廠生產的紅薯圓粉檢出不得使用的新增劑檸檬黃、莧菜紅和日落黃;江西省永盛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純手工紅薯粉絲檢出不得使用的新增劑檸檬黃、莧菜紅、日落黃和亮藍;甘肅省定西薯鄉澱粉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水晶粉皮檢出不得使用的含鋁新增劑(以鋁殘留量計)。

(三)肉及肉製品不合格樣品8批次:瀋陽萬福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醬滷雞爪亞硝酸鹽超標;臨沂新程金鑼肉製品集團有限公司興隆分公司(產地:哈爾濱市巴彥縣)生產的豬後臀尖檢出禁止使用的西馬特羅;上海欣元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嫩燻烤香腸(薰煮香腸)、杭州萬隆肉類製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醬鴨和南京桂雨鴨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掌中寶(醬滷肉)菌落總數超標;義烏市德夏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脆耳片(醬滷肉製品)檢出不得使用的新增劑檸檬黃和日落黃;徐州市喜德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野山椒鳳爪(醬滷肉)和甘肅嬌芸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醬香驢肉山梨酸超標。其中,臨沂新程金鑼肉製品集團有限公司興隆分公司曾提出複檢,但在規定期限內未完成複檢,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複核檢驗,複核結果仍為不合格。

(四)水產及水產製品不合格樣品38批次:新鄭市源慧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小魚(泡椒味)菌落總數和大腸菌群超標;廣州同澧發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炭燒魷魚絲和長沙市萬時紅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野山椒魚仔菌落總數超標;寧波市夢婕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烤香魚大腸菌群超標;瀏陽市鄉里人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玫瑰嫩仔魚和香辣銀魚酸價超標;福建省東山縣渤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辣黃魚檢出不得使用的新增劑苯甲酸;青島海鑫物美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天然派烤魚片和山東龍鬚島水產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烤鰻魚檢出不得使用的新增劑亞硫酸鹽;湖南省華文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辣小魚和洛陽市華文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麻辣小魚重金屬鎘超標;成都農產品中心批發市場有限責任公司經營的多寶魚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呋喃它酮代謝物、呋喃唑酮代謝物和禁止新增的非食用物質喹乙醇(以3—甲基喹啉—2—羧酸計);沃爾瑪(四川)百貨有限公司德陽天山北路分店經營的多寶魚檢出氯黴素和呋喃西林代謝物;四川省德陽大潤發商業有限公司經營的冰鮮銀鯧魚檢出氯黴素;四川省資陽市城北農貿市場經營的鯽魚中抗菌藥物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環丙沙星之和計)超標;四川省眉山市聖豐農產品批發市場大連海鮮經營的多寶魚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鴨嘴魚檢出禁止新增的非食用物質孔雀石綠;成都市天華貿易市場有限公司經營的多寶魚檢出呋喃唑酮代謝物和禁止新增的非食用物質喹乙醇(以3—甲基喹啉—2—羧酸計);成都合眾美家市場經營管理有限公司經營的鯽魚檢出呋喃唑酮代謝物,黃辣丁(昂刺魚)檢出呋喃唑酮代謝物和禁止新增的非食用物質孔雀石綠;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蔡惠東海產店經營的龍膽魚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沃爾瑪深國投百貨有限公司漳州丹霞路分店經營的鯽魚和多寶魚中抗菌藥物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環丙沙星之和計)超標;福建省漳州市薌城區石殿水產店經營的青斑魚和龍膽魚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福建省漳州市薌源市場投資有限公司人民水產批發市場17—21號阿中海鮮店經營的左口魚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鼓樓分公司經營的明蝦檢出呋喃唑酮代謝物和土黴素超標;福建省泉州石獅市長福市場一排17號—18號李龍嬌魚攤經營的生魚和福州市臺江區群眾市場林文娟水產攤經營的明蝦(海水)檢出呋喃唑酮代謝物;福州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寶龍店經營的明蝦(海水)檢出呋喃唑酮代謝物和土黴素超標,經營的凍龍利魚柳(海水)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福州市鼓樓區傳禹水產品攤經營的淡水蝦和福州市鼓樓區銅盤路農貿市場平潭永豐活鮮店經營的龍膽魚(海水)檢出呋喃西林代謝物;特易購商業(福建)有限公司經營的明蝦(海水)、永輝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紅星苑超市經營的明蝦(海水)、福建省福州市鼓樓區福新路246號1層福新菜市場何斌水產攤經營的鱸魚(海水)和福州天民社群服務開發部章財海鮮店經營的明蝦(海水)檢出呋喃唑酮代謝物;廣州市番禺區南村林寶記水產檔經營的黃骨魚(淡水)檢出呋喃唑酮代謝物和禁止新增的非食用物質孔雀石綠。

(五)冷凍飲品不合格樣品15批次:海城市鑫民意冷飲食品廠生產的豆撈(冰棍)紅豆味、四川綠好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雪利花生奶(花生牛奶口味雪糕)、濟南奧利斯冰淇淋有限公司生產的曲奇奶油口味冰激淋、遼寧德氏乳業有限公司生產的鱷魚頭雪糕菌落總數和大腸菌群超標;遼寧雅朝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雅朝名點白蘭瓜雪糕、安陽市雙翔食品飲料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老北京雪糕和內蒙古蒙牛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產地:焦作1F)生產的香草口味冰淇淋品質指標蛋白質不達標;營口航豐冷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冰糖粽子(冰棍)甜蜜素超標;溫州夏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榴蓮棒(榴蓮口味雪糕)、濟南伊利乳業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紅棗牛奶味雪糕、內蒙古蒙牛乳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產地:烏蘭察布3A)生產的冰糖味棒冰和上海大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赤豆棒冰大腸菌群超標;湖南金糯咪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蘋果6雪泥和美國瓜子雪糕,以及濟寧市南泊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銀螞蟻芝麻脆皮雪糕菌落總數超標。

二、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甘肅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及時採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上述19個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調查整改情況需於10月31日前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並向社會公佈。

三、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抽檢的樣品檢驗全部合格的大型企業有43家,分別是:北大荒綠洲米業有限公司、北大荒米業集團(哈爾濱)有限公司、北京古船米業有限公司、河北華龍農莊麵粉有限公司、河北金沙河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黑龍江北大荒豐遠制粉有限公司、黑龍江省北大荒米業集團有限公司、洪湖市洪湖浪米業有限責任公司、湖北國寶橋米有限公司、江西省春絲食品有限公司、金健米業股份有限公司、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山東魯王集團有限公司、瀋陽香雪麵粉股份有限公司、通用磨坊食品(三河)有限公司、五得利集團新鄉面粉有限公司、五得利集團興化麵粉有限公司、邢臺金沙河面業有限責任公司、益海嘉裡(北京)糧油食品工業有限公司、益海嘉裡(哈爾濱)糧油食品工業有限公司、益海嘉裡(崑山)食品工業有限公司、益海嘉裡(鄭州)食品工業有限公司、鄭州金苑面業有限公司、中糧(鄭州)糧油工業有限公司、中糧米業(吉林)有限公司、中糧米業(五常)有限公司、中糧米業(鹽城)有限公司、中糧米業(岳陽)有限公司、中糧面業(德州)有限公司、中糧面業(漯河)有限公司、中糧面業(秦皇島)鵬泰有限公司、河南省漯河市雙匯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江蘇雨潤食品產業集團有限公司、山東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長春皓月清真肉業股份有限公司、龍大食品集團有限公司、遼寧省大連海洋漁業集團公司、青島市北洋食品有限公司、廈門市譽海食品有限公司、浙江雨中雨水產有限公司、浙江正龍食品有限公司、浙江瑞鬆食品有限公司、中國水產舟山海洋漁業公司。

特此通告。

不合格藥品通告 篇5

近期,在國家藥品抽驗中發現,標示為湖北濟安堂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蛇膽川貝液、吉林省鑫輝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跌打活血散和四川省通園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小兒咳喘靈顆粒多批次藥品經檢驗不合格。現將相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經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標示為湖北濟安堂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4批次蛇膽川貝液不合格,批號分別為140402A、141004B、141206B和150301A,不合格專案為鑑別。

經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檢驗,發現標示為吉林省鑫輝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跌打活血散不合格,批號分別為16140702、16141001和16141002,不合格專案為裝量差異。

經山西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發現標示為四川省通園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小兒咳喘靈顆粒不合格,批號分別為141003、141004和141209,不合格專案為性狀。

二、對上述不合格藥品,吉林、湖北、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採取要求企業暫停生產銷售、立即召回產品等措施。

三、湖北濟安堂藥業有限公司、吉林省鑫輝藥業有限公司和四川省通園製藥有限公司同品種多批次產品不合格,反映該3家企業在生產質量管理方面存在問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吉林、湖北、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上述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規定進行查處;並責令上述企業徹查藥品質量問題原因,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進行整改,查清原因並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復生產;相關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開。

特此通告。

附件:10批次不合格藥品名單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xx年8月7日

不合格藥品通告 篇6

尊敬的各位市民

近期,在國家藥品抽驗中發現,標示為湖北濟安堂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蛇膽川貝液、吉林省鑫輝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跌打活血散和四川省通園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小兒咳喘靈顆粒多批次藥品經檢驗不合格。現將相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經湖北省食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檢驗,發現標示為湖北濟安堂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4批次蛇膽川貝液不合格,批號分別為140402A、141004B、141206B和150301A,不合格專案為鑑別。

經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檢驗,發現標示為吉林省鑫輝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跌打活血散不合格,批號分別為16140702、16141001和16141002,不合格專案為裝量差異。

經山西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發現標示為四川省通園製藥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小兒咳喘靈顆粒不合格,批號分別為141003、141004和141209,不合格專案為性狀。

二、對上述不合格藥品,吉林、湖北、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採取要求企業暫停生產銷售、立即召回產品等措施。

三、湖北濟安堂藥業有限公司、吉林省鑫輝藥業有限公司和四川省通園製藥有限公司同品種多批次產品不合格,反映該3家企業在生產質量管理方面存在問題。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吉林、湖北、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上述企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規定進行查處;並責令上述企業徹查藥品質量問題原因,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進行整改,查清原因並整改到位前不得恢復生產;相關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開。

特此通告。

附件:10批次不合格藥品名單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xx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