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有廣東xx學院商學院20xx級商務英語X班的XX同學在期末英語考試過程中作弊,監考老師按規定沒收了試卷,非但不服,還與監考老師發生爭執,並侮辱監考老師。該同學未按照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考試,其行為屬於明知故犯,目無師長,嚴重影響學校相關管理紀律。
為嚴肅規範學風,警戒他人,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根據教育部門有關規定,經教務處研究決定,給予XX同學全校通報批評處分。
希望全校學生以此為戒!在學校中嚴格遵照規定考試,如再發生類似現象,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特此通報!
xx學院XX學院
xx年xx月xx日
唐(學號:20xx5),我校化學與化工學院化學工程與工藝專業20xx級(化工應20xx-01班)學生。20xx年3月28日在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VB語言)考試中, 該生違反考場規則,在考試時間內使用通訊裝置。
根據《重慶科技學院考場規則》第十一條第八款規定,該生行為構成作弊,其相應行政處分隨後做出。
特此通報
xx科技學院 教務處
年3月28日
學院廣大師生:
茲有汽車與機械工程學院汽車工程系汽車營銷1班黎xx同學,在20xx-20xx學年期末《科技應用文》考試中,利用手機作弊。
根據經濟職業技術學院《學生手冊》第三十條規定,給予黎xx同學批評通報。希望廣大同學以此為戒,在學校中嚴格遵守考試規則,營造良好考風考紀。
汽車與機械工程學院
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