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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行的通告模板(精選3篇)

欄目: 通告 / 釋出於: / 人氣:6.71K

限行的通告模板 篇1

為保障第29屆奧運會和第13屆殘奧會期間的環境空氣質量,減少機動車尾氣汙染,市人民政府決定,在奧運會和殘奧會期間,對本市牌照的機動車實施臨時性單、雙號行駛的限行措施。現通告如下:

限行的通告模板(精選3篇)

一、限行的時間

(一)自20xx年8月6日起至8月15日止,每日12時至22時,在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對本市牌照的機動車實施單、雙號行駛的限行措施。

(二)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至9月20日止,當北京市遇到極端不利氣象條件,要求我市啟動奧運空氣汙染控制應急措施時,對本市牌照的機動車在全市實施單、雙號限行措施;當我市出現極端不利氣象條件時,對本市牌照的機動車在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實施單、雙號限行措施。具體啟動時間、限行範圍和限行時段將通過新聞媒體釋出。

二、限行規定

(一)所有機動車(不包括外埠牌照車輛)實行按車牌尾號單號單日行駛、雙號雙日行駛(單號為1、3、5、7、9,雙號為2、4、6、8、0)。“二〇〇二”式號牌車輛按雙號管理。但以下機動車不受單、雙號限行措施限制:

1.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等4類特種車輛,武警、解放軍駐津部隊車輛;

2.公交車、班車(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班車證)、長途汽車(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長途車證)、大中型客車、出租汽車;

3.車身噴塗有郵政、工商、衛生檢疫、衛生監督、路政、排水、道橋、質監、綜合執法、無線電監測、海事等字樣的車輛,車身有明顯標誌、標識的清障、環衛、園林等車輛,環保監測、監察車輛(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和環保部門核發的通行證);

4.各國駐華使、領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的機動車(“使”字號牌車輛);

5.持天津市奧組委核發的奧運會專用車證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通行證的車輛(須遵守通行證使用規定);

6.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各類貨運通行證(含危險化學品運輸通行證)運送人民生活必需品的貨運機動車;

7.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二)貨運機動車(包括外埠牌照車輛)仍執行現有限行措施,即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每日7時至22時禁止貨運機動車通行。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各類貨運通行證(含危險化學品運輸通行證)運送人民生活必需品的貨運機動車不受單、雙號限行措施限制。

(三)摩托車、拖拉機、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包括外埠牌照車輛)仍執行現有限行措施,即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晝夜禁止摩托車、拖拉機、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通行。

三、所有本市牌照的機動車輛,仍按公路規費徵收規定繳納20xx年公路規費。因實行限行措施需要相應減徵公路規費的,待繳納20xx年公路規費時抵扣。

四、對違反限行規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依法進行處罰。

xx市人民政府

201x年x月xx日

限行的通告模板 篇2

為保證“聖誕節”前夜西開教堂地區及周邊道路安全暢通,現將有關道路交通限行措施公告如下:

一、自20xx年12月24日17時30分起至活動結束,西寧道(營口道—貴陽路)禁止各種車輛通行。

二、自20xx年12月24日18時30分起至活動結束,對以下道路實施交通限行:

(一)南京路(河北路—哈密道)、山西路(南京路—西安道)、西安道(山西路—長沙路)、岳陽道(長沙路—桂林路)、桂林路(岳陽道—柳州路)、武昌路(柳州路—南寧路)、南寧路(武昌路—西安道)、西安道(南寧路—營口道)、營口道(貴州路—貴陽路)、貴陽路(營口道—南京路)範圍以內道路(含上述路段,但營口道的貴州路至貴陽路段、山西路的南京路至西安道路段、貴陽路的營口道至南京路路段、蒼梧路的潼關道至南京路路段除外),禁止機動車(公交車除外)通行;

(二)山西路(南京路—西安道),由西安道至南京路方向禁止機動車通行;

(三)蒼梧路(潼關道—南京路),由南京路至潼關道方向禁止機動車通行;

(四)營口道(南京路—山西路)、赤峰道(南京路—山西路),禁止機動車(公交車除外)通行;

(五)營口道(貴州路—南京路)、寶雞東道(貴陽路—營口道)、陝西路(哈爾濱道—長春道)、河南路(哈爾濱道—長春道)、山東路(哈爾濱道—長春道)、遼寧路(哈爾濱道—長春道),禁止機動車通行。

請廣大市民和車輛駕駛人提前選擇繞行道路,並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維護好活動期間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xx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x年x月xx日

限行的通告模板 篇3

為有效降低機動車汙染物排放,持續改善首都空氣質量,市政府決定自20xx年4月11日至20xx年4月10日,繼續實施工作日(因法定節假日放假調休而調整為上班的星期六、星期日除外)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中央國家機關,本市各級黨政機關,中央和本市所屬的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的公務用車按車牌尾號每週停駛一天(0時至24時),範圍為本市行政區域內道路。

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氣汙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除上述第一條範圍內的機動車外,本市其他機動車實施按車牌尾號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時間為7時至20時,範圍為五環路以內道路(不含五環路)。

三、按上述要求限行的機動車車牌尾號(含臨時號牌)分為五組,每13周輪換一次限行日。具體如下:

(一)自20xx年4月13日至20xx年7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機動車車牌尾號為英文字母的按0號管理,下同);

(二)自20xx年7月12日至20xx年10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三)自20xx年10月11日至20xx年1月9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四)自20xx年1月10日至20xx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分別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四、外省區市進京機動車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北京市環境保護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關規定執行。

五、以下機動車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一)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二)公共電汽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及大型客車、出租汽車(不含租賃車輛)、小公共汽車、郵政專用車、持有市交通運輸管理部門核發的旅遊客車營運證件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核定的單位班車和學校校車;

(三)車身噴塗統一標識並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作業車輛;

(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的專項作業車輛,殯儀館的殯葬車輛;

(五)懸掛“使”字頭號牌車輛及經批准臨時入境的車輛。

六、純電動小客車(以可充電電池作為唯一動力來源、由電動機驅動的小客車)不受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制,具體執行時間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另行公佈。

特此通告。

xx市人民政府

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