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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通報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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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指選擇性的檢查;抽取其中的一部分進行檢查。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抽查通報,供大家參考!

抽查通報範文
抽查通報範文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的規定,20xx年,質檢總局組織對車用汽油、柴油、兒童牙刷、女式內衣、按摩器、家用燃氣灶、廚房機械、電磁灶共8種產品質量進行了國家監督專項抽查,現將抽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共抽查761家企業生產和銷售的914批次產品(不涉及出口產品)。經檢驗,620家企業生產和銷售的772批次產品合格,抽查合格率為84.5%,檢出142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5.5%。其中,兒童牙刷未檢出不合格產品;車用汽油、柴油不合格產品檢出率均低於5%;女式內衣、家用燃氣灶、廚房機械等3種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介於10%至20%之間;按摩器、電磁灶不合格產品檢出率均高於30%。按企業生產規模劃分,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業數分別佔抽查企業總數的39.5%、18.7%、41.8%,不合格產品檢出率分別為1.2%、7.6%、37.5%。

(一)本次抽查的主要特點。

一是突出抽查集中產區。車用汽油、柴油產品突出抽查了京津冀地區,其中在京津冀地區抽查車用汽油195批次、柴油100批次,分別佔各自產品抽查批次總數的65.0%和62.5%。兒童牙刷重點抽查了廣東、江蘇2個主產區,其中廣東地區抽查了23批次產品,江蘇地區抽查了17批次產品,分別佔該產品抽查批次總數的46.0%和34.0%。女式內衣重點抽查了廣東、浙江、北京、上海4個集中產區,其中廣東地區抽查了50批次產品,浙江地區抽查了14批次產品,北京地區抽查了11批次產品,上海地區抽查了10批次產品,分別佔該產品抽查批次總數的50.0%、14.0%、11.0%和10.0%。按摩器重點抽查了福建、廣東和浙江3大產業集中地區,其中福建地區抽查了22批次產品,廣東地區抽查了14批次產品,浙江地區抽查了11批次產品,分別佔該產品抽查批次總數的39.3%、25%和19.6%。家用燃氣灶突出抽查了廣東和浙江地區,其中廣東地區抽查了65批次產品,浙江地區抽查了20批次產品,分別佔該產品抽查批次總數的65%和20%。廚房機械突出抽查了廣東地區,共抽查52批次產品,佔該產品抽查批次總數的74.3%。電磁灶突出抽查了廣東地區,共抽查70批次產品,佔該產品抽查批次總數的89.7%。

二是加大跟蹤抽查力度。本次抽查對車用汽油產品在20xx年國家監督抽查中不合格的4家企業進行了跟蹤,實際抽查到3家企業的產品,其中1家企業的產品不合格。對柴油產品在20xx年國家監督抽查不合格的1家企業進行了跟蹤,本次抽查該企業仍不合格。對女式內衣在20xx年國家監督抽查不合格的5家企業進行了跟蹤,實際抽查到產品的有4家,檢驗結果全部為合格。對家用燃氣灶產品在20xx年國家監督抽查中不合格的14家企業進行了跟蹤,實際抽查到8家企業的產品,其中2家企業生產的產品不合格。對電磁灶產品在20xx年國家監督抽查中不合格的12家企業進行了跟蹤,實際抽查到產品的有6家,其中5家企業生產的產品不合格。

三是突出抽查主導產品。家用燃氣灶突出抽查了嵌入式家用燃氣灶,共抽查95批次,佔抽查批次總數的95%。廚房機械突出抽查了豆漿機產品,共抽查63批次,佔抽查批次總數的90%。電磁灶產品突出抽查了行動式產品,共抽查72批次,佔抽查批次總數的92.3%。

(二)抽查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

本次抽查共發現142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主要質量問題是:車用汽油硫含量、乙醇含量、其他有機含氧化合物含量不合格;柴油硫含量、十六烷值、十六烷指數、潤滑性、密度(20℃)不合格;女式內衣纖維含量、pH值不合格;按摩器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內部佈線、電源連線和外部軟線、騷擾電壓、騷擾功率不合格;家用燃氣灶氣密性、熱負荷、幹煙氣中一氧化碳濃度、溫升、熄火保護裝置不合格;廚房機械穩定性和機械危險、發熱、電源連線和外部導線、接地措施、螺釘和連線、工作溫度下的洩漏電流和電氣強度、洩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不合格;電磁灶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條的試驗)、機械強度、結構(不包括第22.46條的試驗)、內部佈線、電源連線和外部軟線、接地措施、螺釘和連線、能效等級(熱效率)、能效等級(待機狀態功率)、端子騷擾電壓、電磁輻射騷擾不合格。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車用汽油。

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等6個省(市)的300家企業生產或銷售的300批次產品,其中生產領域抽樣6批次,流通領域抽樣294批次,重點對研究法辛烷值、抗爆指數、鉛含量、鐵含量、錳含量、密度、餾程、溶劑洗膠質含量、未洗膠質含量、誘導期、硫含量、銅片腐蝕、水溶性酸鹼、機械雜質及水分含量、機械雜質、水分、博士試驗或硫醇硫、氧含量、甲醇含量、苯含量、烯烴含量、芳烴含量、烯烴+芳烴含量、乙醇含量、其他有機含氧化合物含量共25個專案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有3家企業銷售的3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抽查產品合格率為99.0%。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的質量問題主要集中在車用汽油的硫含量、車用乙醇汽油的乙醇含量和其他有機含氧化合物含量。

一是硫含量不符合標準要求。硫在汽油中以化合物形式存在,硫化物一方面容易降低汽車尾氣催化轉換器活性,另一方面在燃燒後將生成二氧化硫和三氧化硫,遇水後會產生酸性物質腐蝕發動機和曲軸箱部件,排放後則會汙染環境。本次抽查有1批次產品該專案不合格。

二是乙醇含量、其他有機含氧化合物不符合標準要求。車用乙醇汽油(E10)中含10%(體積分數)的乙醇,可提高辛烷值(研究法)2-3個單位,並可降低HC和CO排放量。乙醇含量過低,尾氣排放的效果不理想,乙醇含量過高,可能會影響發動機的正常行駛。其他有機含氧化合物含量過高會造成排放物NOX含量增加,從而導致汽車能耗上升,動力下降。本次抽查發現有2批次產品該兩個專案不合格。

(二)柴油。

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蘇、浙江6個省(市)160家企業生產或銷售的160批次產品,其中生產領域抽樣6批次,流通領域抽樣154批次,重點對色度、硫含量、酸度、銅片腐蝕、水分、機械雜質、運動黏度(20℃)、凝點、冷濾點、閃點(閉口)、十六烷值、十六烷指數、餾程、密度(20℃)、10%蒸餘物殘炭、灰分、潤滑性共17個專案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有5家企業銷售的5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產品合格率為96.9%。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的質量問題主要集中在硫含量、十六烷值、十六烷指數、潤滑性、密度(20℃)。

一是硫含量不符合標準要求。硫含量是柴油產品的重要質量指標。硫含量過高,燃燒後產生的硫氧化物將嚴重腐蝕發動機高溫區的零部件,而且會與氣缸壁上的潤滑油其反應,加速漆膜和積碳的形成。本次抽查有2批次產品該專案不合格。

二是十六烷值、十六烷指數不符合標準要求。十六烷值、十六烷指數表示柴油發火效能好壞,他們的數值越高,燃燒效能越好。本次抽查有3批次產品十六烷值不合格,2批次產品十六烷指數不合格。

三是潤滑性不符合標準要求。柴油潤滑性不好,將導致精密部件過度磨損,配合精度下降,燃油霧化不良,發動機功率不足或怠速不穩等問題,嚴重影響發動機動力性和經濟性。本次抽查有2批次產品該專案不合格。

四是密度(20℃)不符合標準要求。柴油的密度大小影響油料由噴嘴噴出的射程和霧化質量,進而影響油品的燃燒性。本次抽查中有2批次產品該專案不合格。

(三)兒童牙刷。

共抽查了7個省(市)36家企業生產的50批次產品,重點對衛生要求、安全要求、毛束強度分類、磨尖絲、毛束拉力、頸部抗彎力、單絲彎曲恢復率、磨毛、飾件等專案進行了檢驗。本次抽查為兒童牙刷產品的首次國家監督抽查。經檢驗,50批次產品全部合格,抽查產品合格率為100.0%。

(四)女式內衣。

共抽查了8個省(市)100家企業生產的100批次產品,重點對纖維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漬色牢度、耐鹼汗漬色牢度、耐幹摩擦色牢度、拉伸彈性回覆率共9個專案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有15家企業生產的15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產品合格率為85%。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的質量問題主要集中在纖維含量和pH值。

一是纖維含量不符合標準要求。纖維含量是決定女式內衣穿著舒適性的重要指標之一。本次抽查有11批次產品纖維含量不合格,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實測的纖維種類與明示纖維種類不相符;二是纖維含量實測值與明示值偏差超出標準允差範圍。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業未對採購的面、輔料等進行每批送檢或自檢,僅依據供貨商提供的資料或經驗隨意標註;二是企業以次充好,虛標纖維含量。

二是pH值不符合標準要求。pH值是衡量紡織服裝產品酸鹼程度的指標,紡織品的pH值在弱酸性和中性之間有利於保護人體面板健康。本次抽查有4批次產品pH值不合格,檢驗結果全部偏鹼性。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業對原料的酸鹼中和處理不充分或未進行中和處理。

(五)按摩器。

共抽查了7個省(市)54家企業生產的56批次產品,重點對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洩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溼、洩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內部佈線、電源連線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線、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騷擾電壓和騷擾功率共18個檢驗專案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有22家企業生產的22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產品合格率為60.7%。本次為按摩器產品的首次國家監督抽查,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的質量問題主要集中在騷擾電壓和騷擾功率,其中騷擾電壓專案有19批次產品不合格,騷擾功率專案有17批次產品不合格。騷擾電壓不合格可能會影響裝置所在電網內其他電子裝置的正常工作;騷擾功率不合格則可能會干擾周圍其他電子裝置的正常工作。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產品的電源或介面卡中未加裝電磁相容抑制元件;二是產品本身的電路設計未考慮抑制輻射發射的措施。

(六)家用燃氣灶。

共抽查了6個省(市)82家企業生產的100批次產品,重點對氣密性、熱負荷、離焰、熄火、回火、幹煙氣中一氧化碳濃度、溫升、耐熱衝擊、耐重力衝擊、熄火保護裝置、熱效率、燃氣導管、銘牌共13個專案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有14家企業生產的14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產品合格率為86.0%。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的質量問題主要集中在幹煙氣中一氧化碳濃度、熱負荷、熄火保護裝置。

一是幹煙氣中一氧化碳濃度不符合標準要求。該專案為安全效能指標,本次抽查發現11批次產品該專案不合格,主要原因是引射器和火蓋設計不合理。

二是熱負荷不符合標準要求。熱負荷是反映燃燒器具供應燃氣能力的重要指標,本次抽查發現6批次產品該專案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生產企業的工藝控制和檢驗水平不夠高。

三是熄火保護裝置不符合標準要求。本次抽查發現3批次產品該專案不合格,均沒有安裝熄火保護裝置。不安裝熄火保護裝置的燃氣灶會導致燃氣洩漏。

(七)廚房機械。

共抽查了7省(市)70家企業生產的70批次產品,重點對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電氣絕緣和洩漏電流、耐潮溼、洩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內部佈線、電源連線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線、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等專案進行了檢驗。經檢驗,有11家企業生產的11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產品合格率為84.3%。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的質量問題主要集中在穩定性和機械危險,該專案主要是考核產品的穩定性以及產品在正常使用中器具運動部件的安置或封蓋是否會對使用者構成傷害,抽查發現有5批次產品該專案不合格。

(八)電磁灶。

共抽查了4個省(市)78家企業生產的78批次產品,重點對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輸入功率和電流、發熱、工作溫度下的洩漏電流和電氣強度、耐潮溼、洩漏電流和電氣強度、非正常工作(不包括第19.11.4條的試驗)、穩定性和機械危險、機械強度、結構(不包括第22.46條的試驗)、內部佈線、電源連線和外部軟線、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接地措施、螺釘和連線、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和固體絕緣、能效等級(熱效率)、能效等級(待機狀態功率)、端子騷擾電壓、電磁輻射騷擾共20個專案進行了檢驗。經檢驗,6家企業生產的6批次產品合格,72家企業生產的72批次產品不合格,抽查產品合格率為7.7%。本次電磁灶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系兩項新修訂標準GB 21456-20xx《家用電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級》和GB 4824-20xx《工業、科學和醫療(ISM)射頻裝置 騷擾特性 限值和測量方法》正式實施以來首次開展,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的質量問題主要集中在端子騷擾電壓、電磁輻射騷擾、能效等級(熱效率)、能效等級(待機狀態功率)。

一是端子騷擾電壓、電磁輻射騷擾不符合標準要求。端子騷擾電壓和電磁輻射騷擾是本次電磁灶產品抽查中新增的兩項電磁相容專案,這兩個專案分別檢測電磁灶工作時產生的沿電源線傳播的傳導電磁騷擾和向周圍空間發射的輻射電磁騷擾是否符合標準要求。不符合這兩項標準要求的產品在使用時可能會引起在同一電網上連線的其他敏感電子裝置以及相同電磁環境中的其他敏感電子裝置不能正常工作,從而可能構成安全隱患。本次抽查發現端子騷擾電壓和電磁輻射騷擾兩個專案均有70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生產企業為追求產品利潤而忽視了國家標準,在產品設計時未加入電磁相容防護電路。

二是能效等級不符合標準要求。能效等級(熱效率)是考核電磁灶產品將電能轉化為熱能的量化指標,熱效率值越高,說明產品能源利用率越高;能效等級(待機狀態功率)是反映電磁灶產品在待機狀態下消耗電能的情況,能效等級不符合要求會造成能源浪費。本次抽查發現有10批次產品能效等級(熱效率)不合格,有4批次產品能效等級(待機狀態功率)不合格,主要原因是部分企業沒有及時按照新標準進行產品設計,同時也未按照新的能效標識進行備案。

三、工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各省(區、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做好後處理工作:

(一)對於本次抽查中產品質量不合格的生產企業,要依法開展後處理工作。對抽查中發現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的,應依法責令企業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按照有關規定監督銷燬或者作必要的技術處理。

(二)針對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質量問題,如車用汽油的硫含量、車用乙醇汽油的乙醇含量和其他有機含氧化合物含量不合格,柴油的硫含量、十六烷值、十六烷指數、潤滑性、密度(20℃)不合格,女式內衣的纖維含量和pH值不合格,按摩器的騷擾電壓和騷擾功率不合格,家用燃氣灶的幹煙氣中一氧化碳濃度、熱負荷、熄火保護裝置不合格,廚房機械的穩定性和機械危險不合格,電磁灶的端子騷擾電壓、電磁輻射騷擾、能效等級不合格等,要加大對生產企業的後續跟蹤監督檢查力度。

(三)將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情況通報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採取有力措施,督促企業依法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切實維護產品質量安全。

附件:1. 20xx年車用汽油等8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專項抽查結果

2. 近3年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名單

質檢總局

年12月28日

抽查通報範文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為加強產品質量監督工作,深入開展重點產品質量提升行動,20xx年6月至10月,質檢總局組織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開展了兒童及嬰幼兒服裝等15種產品質量全國聯動監督抽查,涉及輕工類產品、機械及安防類產品、農業生產資料、建材類產品等4類產品。相關省級質監局依法組織完成了聯動抽查工作任務,並在本單位網站上向社會公佈了抽查結果。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本次共抽查了7348家企業生產的7478批次產品(不涉及出口產品)。經檢驗,6840家企業生產的6968批次產品合格,檢出510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6.8%,抽查合格率為93.2 %。其中,衛生紙、膠合板、通用矽酸鹽水泥、架空絕緣電纜、鉛酸蓄電池等5種產品的不合格產品檢出率低於5%;絮用纖維製品(被子、枕頭)、合成樹脂乳液內牆塗料、中密度纖維板、冷軋帶肋鋼筋、復混肥料、電力電纜、橡套電纜等7種產品的不合格產品檢出率介於5%至10%之間;兒童及嬰幼兒服裝、無規共聚聚丙烯(PP-R)管材、木製傢俱等3種產品的不合格產品檢出率介於10%至20%之間。

(二)按企業生產規模劃分,本次抽查的大、中、小型企業數分別佔抽查企業總數的6.9%、17.9%、75.2%,不合格產品檢出率分別為1.3%、3.0%、9.2%。

(三)按照抽查企業數劃分,4類產品抽查比例見下圖:

一是輕工類產品抽查了2293家企業生產的2311批次產品,包括兒童及嬰幼兒服裝、絮用纖維製品(枕頭、被子)、木製傢俱、衛生紙4種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0.5%;二是機械及安防類產品抽查了1919家企業生產的1923批次產品,包括冷軋帶肋鋼筋、電力電纜、橡套電纜、架空絕緣電纜、鉛酸蓄電池5種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6.5%;三是農業生產資料抽查了754家企業生產的758批次產品,包括復混肥料1種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5.9%;四是建材類產品抽查了2382家企業生產的2486批次產品,包括合成樹脂乳液內牆塗料、無規共聚聚丙烯(PP-R)管材、中密度纖維板、通用矽酸鹽水泥4種產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3.9%。

(四)本次抽查的主要特點。

一是加強發證產品質量監督。本次抽查的15種產品中,涉及8種工業生產許可證產品和2種強制性認證產品,佔抽查產品類別總數的66.7%。

二是擴大抽查覆蓋面。與歷年全國聯動監督抽查相比,本次抽查了15種7478批次產品,涉及7348家生產企業,監督抽查的產品類別、批次和企業總數都有一定幅度的增加。

三是加強消費品質量監督抽查。本次抽查的15種產品中,涉及兒童用品、紡織品、裝飾裝修材料等10種消費品,佔抽查產品類別總數的66.7%。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兒童及嬰幼兒服裝。抽查了13個省(市)386家企業生產的386批次產品,檢出39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0.1%,抽查合格率為89.9%。本次抽查未發現重要安全專案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和甲醛含量不合格情況,不合格專案主要包括纖維含量和pH值等專案。從企業規模看,抽查的兒童及嬰幼兒服裝大、中和小型生產企業分別佔抽查企業總數的4%、13%和83%,抽查合格率分別為100%、96.0%和88.4%。從歷年抽查合格率看,20xx年為87%、20xx年為90.5%,20xx年為89.0%,20xx年同比上次抽查上升0.9個百分點。從抽查結果看,天津、上海、雲南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0,江蘇、山東、湖北不合格產品檢出率低於5%,北京、河北、浙江和安徽不合格產品檢出率在5%和10%之間,福建、廣東和四川3個省的不合格產品檢出率高於10%。本次抽查涉及的產業集中區包括廣東、福建、浙江、江蘇和河北等5個省,共抽查了262批次產品,佔本次抽查的67.9%,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2.2%,高於全國平均水平2.1個百分點。

(二)絮用纖維製品(被子、枕頭)。抽查了23個省(市、區)512家企業的512批次產品,檢出37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7.2%,抽查合格率為92.8%。本次抽查發現的主要不合格專案包括纖維含量和pH值等專案。從歷年抽查合格率看,20xx年為90.8%、20xx年為92.7%,20xx年為90.7%,20xx年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2.1個百分點。從企業規模看,本次抽查大型企業未發現不合格情況,中型企業產品抽樣合格率為97.5%,小型企業的產品抽樣合格率為91.6%。從抽查結果看,北京、內蒙古、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廣東、四川和甘肅10個省的不合格產品檢出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分別為10.0%、20.0%、13.3%、12.0%、10.0%、40.0%、20.0%、14.0%、10.0%和10.0%;吉林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5%,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天津、河北、山西、遼寧、上海、福建、山東、湖南、重慶、雲南、寧夏、新疆等12個省(區、市)未檢出不合格產品。本次重點對生產集中區域進行了抽查,涉及江蘇、河北、廣東、山東和上海等5個省(市),共抽查了240批次產品,佔本次抽查的46.9%,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6.3%,低於全國平均水平0.9個百分點。

(三)衛生紙。抽查了21個省(市、區)530家企業生產的538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佔全國衛生紙生產企業數的三分之一。本次抽查檢出15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2.8%,抽查合格率為97.2%。同比上次20xx年抽查合格率97.5%,20xx年的抽查合格率下降了0.3個百分點。本次抽查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是細菌菌落總數和柔軟度不合格。從企業規模看,我國衛生紙產品行業集中度較高,大型企業數量佔3.6%,佔總產值的44.8%;中型企業數量佔18.0%,佔總產值的46.5%;小型企業數量佔78.4%,佔總產值的8.7%。抽查結果表明,大型企業合格率為100%,中型企業合格率為99.8%,小型企業合格率為97.8%,不合格企業主要為小型企業。本次重點抽查了廣東、山東、河北、四川、福建5個集中產區的生產企業,這5個省生產企業數佔全國生產企業的51.1%,共抽查了175批次產品,佔總抽查批次數的32.6%,不合格檢出率為4.6%,高於全國平均水平1.8個百分點。其中,山東、河北、四川、福建4個省未檢出不合格產品,廣東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0.0%。

(四)木製傢俱。抽查了23個省(市、區)865家企業生產的875批次產品,檢出151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7.3%,抽查合格率為82.7%。本次抽查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是木製傢俱的甲醛釋放量和理化效能不合格。從歷年抽查合格率看,20xx年至20xx年分別為82.8%、80.8%、84.0%和82.1%,20xx年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0.6個百分點。從抽查結果看,浙江、河北、天津、黑龍江、甘肅、江西、山東、河南、湖北、重慶10個省(市、區)不合格產品檢出率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分別為0,2.5%、5.0%、5.0%、8.0%、10.0%、10.0%、10.0%、10.0%、13.3%;遼寧、吉林、上海、江蘇、福建、四川、湖南、貴州、寧夏9個省(市、區)不合格產品檢出率與全國平均水平基本持平;北京、雲南、廣東、新疆4個省(市、區)不合格產品檢出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分別為28.7%、55.0%、35.0%、30.0%。

(五)合成樹脂乳液內牆塗料。抽查了23個省(市、區)478家企業生產的478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約佔全國合成樹脂乳液內牆塗料生產企業數的五分之一。本次抽查檢出30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6.3%,抽查合格率為93.7%。從歷年抽查合格率看,20xx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分別為97.5%、93.3%、96.7%和96.0%,20xx年同比20xx年抽查合格率下降了2.3個百分點。本次抽查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是4個檢驗專案不合格,其中游離甲醛3批次,低溫穩定性3批次,對比率11批次、耐洗刷性14批次。從抽查結果看,天津、內蒙古、黑龍江、廣東、重慶、甘肅等6個省(市、區)不合格產品檢出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分別為20.0%、10.0%、26.7%、11.7%、10.0%、33.3%;江蘇、浙江、安徽、山東、陝西、新疆等6個省(區)不合格產品檢出率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分別為5.0%、5.3%、5.0%、3.3%、5.0%、5.0%;北京、河北、山西、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廣西、海南、四川、寧夏等11個省(市、區)未檢出不合格產品。從不合格專案看,近5年來涉及的不合格專案有遊離甲醛含量、低溫穩定性、對比率、耐洗刷性、耐鹼性5項。其中游離甲醛含量專案不合格呈減少趨勢,低溫穩定性不合格有增加趨勢,耐洗刷性專案不合格變化不大,對比率專案不合格出現波動的情況。

(六)膠合板。抽查了14個省(市、區)261家企業生產的271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佔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三分之一,檢出6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2.2%,抽查合格率為97.8%。本次抽查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是甲醛釋放量和膠合強度不合格。從歷年抽查合格率看,20xx年為87.1%,20xx年為89.9%,20xx年為87.6%,20xx年為97.1%,20xx年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0.7個百分點。從抽查結果看,黑龍江、吉林、江蘇、安徽、河南、湖北、廣東、四川、雲南、甘肅等10個省未發現不合格產品;河北、湖南、浙江等3個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分別為2.9%、6.7%、5.7%;山東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2.0%,低於全國平均水平。本次重點抽查了河北、江蘇、浙江和廣東4個集中產區的生產企業,共抽查了130批次產品,佔總抽查批次數的48.0%,不合格檢出率為2.2%,與全國平均水平持平。

(七)中密度纖維板。抽查了18個省(區)229家企業生產的23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佔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一半,檢出13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5.7%,抽查合格率為94.3%。本次抽查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是靜曲強度、吸水厚度膨脹率和甲醛釋放量不合格。從歷年抽查合格率看,20xx年和20xx年抽查合格率分別為90.7%和93.0%,20xx年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1.3個百分點。從抽查結果看,福建、江西、山東、浙江、江蘇和黑龍江等6個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分別為10.0%、10.0%、10.0%、12.5%、15.0%和50%;河北、廣東2個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均為5%,低於全國平均水平;遼寧、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四川、雲南、新疆等10個省(區)未發現不合格產品。20xx年以來,中密度纖維板開展了8次國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吸水厚度膨脹率、表面結合強度、甲醛釋放量和靜曲強度的合格率略有提升,內結合強度略有下降,總體質量水平基本平穩。

(八)無規共聚聚丙烯(PP-R)。抽查了20個省(市、區)427家企業生產的427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佔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70%,檢出46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10.8%,抽查合格率為89.2%。本次抽查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是靜液壓試驗不合格。從歷年抽查合格率看,20xx年至20xx年分別為79.8%、80.2%、82.8%、89.3%、90.0%和90.3%,20xx年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1.1個百分點。從企業分佈區域上看,無規共聚聚丙烯管材產品主要集中地區為廣東、浙江、山東、江蘇、河南等省份。本次重點抽查了這5個集中產區的生產企業,共抽查了193批次產品,佔總抽查批次數的45.2%,不合格檢出率為11.4%,高於全國平均水平0.6個百分點。

(九)冷軋帶肋鋼筋。抽查了12個省(市、區)218家企業生產的218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佔全國獲得生產許可證企業數量的四分之一,檢出17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7.8%,抽查合格率為92.2%。本次抽查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是力學效能、尺寸和重量偏差專案不合格。從歷年抽查合格率看,20xx年為52.0%、20xx年為54.4%、20xx年為84.2%,20xx年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8個百分點。從抽查結果看,重慶市和四川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分別為3.1%和3.8%;江蘇、安徽、湖南、廣東和雲南等5個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分別為28.6%、9.1%、22.2%、18.2%和33.3%;浙江、河南、湖北、甘肅、新疆等5個省(區)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十)通用矽酸鹽水泥。抽查了24個省(市、區)987家企業生產的1080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佔全國獲得生產許可證企業數量的三分之一,檢出3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0.3%,抽查合格率為99.7%。本次抽查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是強度檢驗專案不合格。從歷年抽查合格率看,20xx年、20xx年、20xx年、20xx年分別為99.7%、96.0%、98.5%和97.1%,20xx年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2.6個百分點。從抽查結果看,山西和湖南2個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分別為2.0%和3.3%;河北、內蒙、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甘肅、寧夏、新疆等22個省(區)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十一)復混肥料。抽查了22個省(市、區)754家企業生產的758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佔全國獲得生產許可證企業數量的四分之一,檢出45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5.9%,抽查合格率為94.1%。本次抽查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是養分含量、氯離子指標和標識不合格。從歷年抽查合格率看,20xx年至20xx年分別為89%、 83.4%、87.7%、89.7%和92.6%,20xx年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1.5個百分點。從抽查結果看,山西、湖北、湖南、廣東、四川和雲南6個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分別為5.0%、5.0%、1.7%、3.3%、1.4%和3.3%;北京、天津、安徽、江西、山東、河南和甘肅等7個省(區)不合格產品檢出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分別為10.0%、11.8%、16.0%、20.0%、9.2%、6.2%和16.7%;河北、內蒙、遼寧、吉林、黑龍江、海南、貴州、寧夏和新疆等9個省(區)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十二)電力電纜。抽查了22個省(市、區)858家企業生產的858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佔全國獲得生產許可證企業數量的40%,檢出65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7.6%,抽查合格率為92.4%。本次抽查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是護套失重、絕緣熱收縮和絕緣熱延伸不合格。從歷年抽查合格率看,20xx年至20xx年分別為87.8%、88.6%、87.7%和93.5%,20xx年同比上次抽查下降了1.1個百分點。從抽查結果看,河北、遼寧、江蘇、安徽、江西和湖北6個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分別為7.1%、2.5%、5.0%、3.8%、6.7%和2.8%;上海、浙江、山東、河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和甘肅9個省(市)不合格產品檢出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分別為17.5%、11.5%、12.0%、10.0%、13.3%、12.9%、10.0%、8.0%和23.1%。本次抽查涉及的產業集中區包括江蘇、廣東、河北、安徽和浙江5個省,共抽查了391家企業生產的391批次產品,佔本次抽查產品總數的45.6%,不合格產品檢出率7.4%,與全國平均水平基本持平。

(十三)橡套電纜。抽查了14個省(市、區)239家企業生產的239批次產品,檢出14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5.9%,抽查合格率為94.1%。本次抽查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是絕緣老化前抗張強度、絕緣老化後抗張強度、絕緣老化後斷裂伸長率、絕緣老化後斷裂伸長率變化率和絕緣最薄處厚度專案不合格。從抽查結果看,河北、上海和江蘇3個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低於全國平均水平,分別為4.0%、4.5%和2.0%;遼寧、浙江、河南和廣東4個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分別為8.3%、11.4%、15.0%和10.0%;天津、安徽、福建、湖北、湖南、重慶、四川等7個省(市)未發現不合格產品。本次抽查涉及的產業集中區包括江蘇、浙江、河北、上海和廣東5個省,共抽查了161家企業生產的161批次產品,佔本次抽查產品總數的67.4%,不合格產品檢出率6.2%,高於全國平均水平0.3個百分點。

(十四)架空絕緣電纜。抽查了18個省(市、區)401家企業生產的401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佔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五分之一,檢出20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5.0%,抽查合格率為95.0%。本次抽查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是絕緣熱延伸、絕緣熱收縮和絕緣老化後試驗不合格。從抽查結果看,河南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2.5%,低於全國平均水平;河北、山東、四川、上海、浙江、新疆、甘肅、天津、湖北等9省(區、市)不合格產品檢出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分別為6.0%、6.7%、6.7%、11.8%、7.1%、7.1%、8.3%、11.1%和20.0%;江蘇、江西不合格產品檢出率與全國平均水平持平;遼寧、安徽、湖南、廣東、重慶、福建等6個省(市)未發現不合格產品。本次抽查涉及的產業集中區包括江蘇、河北、河南、山東4個省,共抽查了200家企業生產的200批次產品,佔本次抽查產品總數的50.0%,不合格產品檢出率5.0%,與全國平均水平持平。

(十五)鉛酸蓄電池。抽查了13個省(市)203家企業生產的207批次產品,抽查企業數佔全國生產企業總數的四分之一,檢出9批次產品不合格,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4.3%,抽查合格率為95.7%。本次抽查發現的主要質量問題是容量、低溫起動能力、高倍率放電不合格。從歷年抽查合格率看,20xx年為91.5%,20xx年為94.8%,20xx年為78.9%,20xx年為93.3%,20xx年同比上次抽查上升了2.4個百分點。從抽查結果看,浙江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3.7%,低於全國平均水平;河北、江蘇、山東、湖南、廣東5個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分別為10.0%、5.0%、10.0%、20.0%和5.0%;天津、安徽、福建、江西、河南、湖北、四川等7個省(市)未發現不合格產品。

三、跟蹤抽查分析

本次抽查的產品中,近5年已連續跟蹤抽查2次以上的產品共有13種,佔本次抽查產品類別總數的86.7%;其中跟蹤抽查3次以上的產品有12種,佔本次抽查產品類別總數的80.0%。本次對460家上次抽查不合格的企業進行了跟蹤抽查,共發現有109家企業由於已不再生產同類產品或已停產停業等原因未抽到樣品,實際抽查到351家企業的產品,經檢驗,297家企業的產品本次抽查合格,有54家企業連續兩次產品質量抽查不合格。

四、工作要求

各有關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認真總結本次聯動監督抽查工作,有針對性地加強重點產品質量監督工作力度,督促企業落實質量主體責任,不斷促進產品質量整體水平的提升。

(一)依法處理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對本次抽查不合格企業,有關省級質監局要依法認真完成後處理工作,責令企業限期改正,嚴格整改複查,經複查仍不合格的,要按照有關規定和程式,責令停業整頓或依法撤(吊)銷企業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對抽查中發現產品質量不符合國家強制標準的,應依法責令企業停止生產銷售不合格產品,按照有關規定監督銷燬或者作必要的技術處理。

(二)加大後續跟蹤監督檢查力度。針對本次抽查中反映出的突出質量問題,如兒童及嬰幼兒服裝的纖維成分含量不合格;衛生紙的細菌菌落總數不合格;木製傢俱甲醛釋放量不合格;合成樹脂乳液內牆塗料耐洗刷性不合格;無規共聚聚丙烯(PP-R)靜液壓試驗不合格;復混肥料養分含量不合格;電力電纜護套失重試驗不合格;鉛酸蓄電池的容量不合格等,要加大對生產企業的後續跟蹤監督檢查力度。

(三)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將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情況通報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採取有力措施,督促企業依法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引導企業嚴格按照標準組織生產,切實維護產品質量安全。

附件:1. 兒童及嬰幼兒服裝產品質量全國聯動監督抽查情況

2. 絮用纖維製品產品質量全國聯動監督抽查情況

3. 衛生紙產品質量全國聯動監督抽查情況

4. 木製傢俱產品質量全國聯動監督抽查情況

5. 合成樹脂乳液內牆塗料產品質量全國聯動監督抽查情況

6. 膠合板產品質量全國聯動監督抽查情況

7. 中密度纖維板產品質量全國聯動監督抽查情況

8. 無規共聚聚丙烯(PP-R)產品質量全國聯動監督抽查情況

9. 冷軋帶肋鋼筋產品質量全國聯動監督抽查情況

10. 通用矽酸鹽水泥產品質量全國聯動監督抽查情況

11. 復混肥料產品質量全國聯動監督抽查情況

12. 電力電纜產品質量全國聯動監督抽查情況

13. 橡套電纜產品質量全國聯動監督抽查情況

14. 架空絕緣電纜產品質量全國聯動監督抽查情況

15. 鉛酸蓄電池產品質量全國聯動監督抽查情況

質檢總局

年11月18日

抽查通報範文三

5月29日下午,國家質檢總局召開例行新聞釋出會,質檢總局辦公廳副主任陸春明公佈質檢工作情況,釋出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批准釋出《玩具安全》系列國家標準,20xx年一季度產品質量基本狀況,20xx年4月出入境檢驗檢疫情況,20xx年4月特種裝置事故情況,20xx年1-5月進口兒童用品不合格情況,20xx年“質檢利劍”行動兒童用品執法打假工作有關情況,質檢總局釋出兒童傢俱等6種兒童用品質量安全風險警示7個方面的內容。以下為具體釋出內容:

一、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批准釋出《玩具安全》系列國家標準

近日,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批准釋出了GB 6675-20xx《玩具安全 第1部分:基本規範》、《玩具安全 第2部分:機械與物理效能》、《玩具安全第3部分:易燃效能》、《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遷移》4項強制性國家標準。該4項標準由GB6675-20xx《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範》修訂而來,計劃於20xx年1月1日起實施。

兒童是玩具的主要消費群體,我國對玩具質量和安全標準非常重視。截至目前,我國共有玩具國家標準31項。20xx版《國家玩具安全技術規範》是玩具最基礎和最重要的國家標準,規定了玩具產品必須遵循的機械物理效能、燃燒效能、可遷移化學元素、標識和說明等強制性技術要求。其他國家標準對童車、童床、搖籃、嬰幼兒安撫奶嘴、毛絨和布制玩具等相關產品的安全、效能和檢測方法進行了規範。此次對20xx版標準的修訂,在諸多方面取得了新的進步。

一是新標準對兒童的保護更為全面嚴格。新版《玩具安全》系列國家標準以安全為核心目標,擴大了標準適用範圍,既適用於設計或預定供14歲以下兒童玩耍時使用的玩具及材料,也適用於不是專門設計供玩耍、但具有玩耍功能的供14歲以下兒童使用的產品。新標準同時加嚴了對聲響、機械部件、燃燒效能等安全指標的要求。對於公眾關注的增塑劑,新標準也將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等6種增塑劑列為限用物質,限量要求跟歐盟相同。

二是標準修訂體現了國際接軌、廣泛參與的原則。新標準在立足我國國情的基礎上,參考了ISO8124《玩具安全》國際標準,並借鑑了歐盟的相關指令和標準,主要技術指標跟國際標準一致。修訂過程中,廣泛聽取了相關方面意見,確保程式公平公正科學合理。

三是標準修訂是強制性標準改革的有益探索。國家標準委按照國務院加強技術標準體系建設的部署,抓緊落實組織修訂一批急需的強制性標準的要求,以保障安全、健康為目的,將《玩具安全》修訂為系列標準,第1部分是基本規範,要求所有供14歲以下兒童使用、具有玩耍功能的產品都應符合本標準要求,消除安全“死角”;第2-4部分是通用安全要求,在第1部分的基礎上,針對玩具機械與物理效能、易燃效能、特定元素遷移等危害型別,提出更為具體的安全要求和檢測方法,技術指標更為“貼身”適用。

近期,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已經開展了該系列標準的宣傳及培訓活動。下一步,將深入玩具產業聚集區,面向企業開展標準宣貫,並聯合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工業和資訊化部、工商總局、中國消費者協會進一步擴大宣傳範圍,從而確保社會各界及時瞭解新標準情況,引導產業依標生產,提高產品質量,保障廣大兒童的健康與安全。

二、20xx年一季度產品質量基本狀況

國內製造業產品方面。共對20類1780家企業生產的1792批次產品進行國家監督抽查,檢出169批次不合格品,不合格產品檢出率為9.4%,同比下降了0.3個百分點。

進出口商品方面。全國共檢驗檢疫入境貨物109.34萬批,貨值2464.86億美元,同比分別上升1.58%和8.2%,批次不合格率4.75%,貨值不合格率11.97%,不合格率同比分別上升0.83個百分點和0.61個百分點。檢驗檢疫出境貨物117萬批,貨值543.25億美元,同比分別下降60.85%和63.33%,批次不合格率0.31%,貨值不合格率0.33%,不合格率同比分別上升0.2個百分點和0.21個百分點。

進出口食品方面。全國檢驗檢疫進口食品總額127.9億美元、23.9萬批,同比分別增長21.3%和5.3%。共檢出質量安全專案不合格進口食品800批,進行了銷燬或退運處理,涉及貨值925.9萬美元。全國檢驗檢疫出口食品總額129.7億美元、51.2萬批,同比分別增長3.3%和6.1%,共檢出質量安全專案不合格出口食品345批,涉及貨值20xx.1萬美元。

特種裝置安全方面。全國發生特種裝置事故和相關事故37起,死亡42人,受傷21人,與20xx年同期相比,事故總起數減少1起;死亡人數增加4人,受傷人數減少19人。

執法打假方面。重點組織開展了專項打假行動,全國質監繫統共查處涉及農資、建材、汽配、家用電器、日用消費品等各類質量違法案件9488起,大案要案242起,涉案貨值3.3億元,移交公安機關49起。

產品質量投訴和召回方面。全國質檢系統12365機構共受理有效業務16.52萬件,其中諮詢業務11.7萬件,打假舉報0.92萬件,質量投訴1.19萬件,其他業務2.7萬件。在受理的3391件使用者消費者對產品質量的申訴中,申訴量排前5位的產品是農副食品及加工食品、特種裝置、交通運輸裝置、傢俱、塑料製品,分別佔申訴總量的5%、5%、3.5%、2.7%和1.9%。質檢總局缺陷產品召回資訊管理系統共收到汽車產品相關投訴2121例。相關生產企業共開展缺陷汽車召回45次,涉及車輛13.4萬輛。實施兒童玩具召回9次,涉及兒童玩具1255件;實施家用電器召回2次,涉及家用電器13.2萬件。

針對一季度產品質量問題,全國質檢部門擬採取以下相關措施。一是貫徹落實質量發展綱要20xx年行動計劃。緊緊圍繞強化質量安全監管、建設優勝劣汰的質量發展市場環境、完善質量升級配套措施和提升質量治理能力等重點工作,主動與相關部門溝通協調,做好任務分解。會同相關部門開展行動計劃執行情況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予以反饋,確保行動計劃確定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二是開展重點產品質量提升行動。按照“以質量監督促產品質量提升,以質量提升促產業轉型升級”的指導思想,圍繞兒童用品、家用電器、紡織服裝、電線電纜、裝飾裝修材料、節水產品、復混肥料、建築防水卷材、車用汽柴油、食品包裝材料10類重點產品,組織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企業生產條件檢查和實施生產許可管理企業的無證生產清查,嚴厲打擊質量違法行為,嚴格產品質量不合格企業後處理工作。建立完善電子商務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機制,促進電子商務等新型服務業態發展。三是改革創新檢驗檢疫監管工作機制。貫徹落實國務院促進和支援外貿穩定增長的有關要求,提高進出口通關便利化,創新進出口風險管理、法定檢驗目錄管理和目錄外商品監管機制。以與消費者密切相關的進口商品特別是進口食品農產品為重點,重點打擊假冒偽劣商品行為。大力推進採信制度建立,充分發揮第三方檢測機構的作用,服務外貿發展。四是加大打擊製售假冒偽劣產(商)品力度。開展打擊假劣汽柴油專項行動、農資打假專項治理以及“質檢利劍”打假行動。圍繞建築材料、汽車配件、手機、兒童用品等重點商品,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加強對生產聚集區的集中整治。強化對有機產品認證的後續監管,打擊假冒有機產品虛假認證行為。加快推進以組織機構程式碼為基礎的法人和其他組織信用程式碼制度建設。全面建成並執行質檢“12365”舉報投訴服務系統。

三、20xx年4月出入境檢驗檢疫情況

出入境衛生檢疫情況。20xx年4月,全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共查驗出入境人員4120.17萬人次,同比上升7.1%。其中,發現傳染病例536人次。出入境人員監測體檢11.36萬人次,同比下降1.67%,其中,發現病例數5.2萬人次。出入境人員預防接種10.37萬人次,同比上升0.4%。對於以上檢出病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已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進境農產品有害生物截獲情況。20xx年4月,全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在進境農產品檢疫過程中共截獲有害生物2181種64392次,其中檢疫性有害生物159種5318次,一般有害生物20xx種59074次。

按檢疫業務類別統計,截獲的有害生物主要來自貨物檢疫,佔截獲疫情總次數的 66.07%。其次是集裝箱檢疫佔14.51%,旅客攜帶物檢疫佔8.09%,木質包裝檢疫佔 5.74%,運輸工具檢疫、郵寄物檢疫等佔 5.59%。

針對發現的疫情,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法作退運、銷燬、除害處理等檢疫措施,防止疫情傳播擴散,並向國外通報,要求採取改進措施。

旅客攜帶物和郵寄物中禁止進境物截獲情況。20xx年4月,全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從進境旅客攜帶物和郵寄物中共截獲禁止進境物40651批次,其中從進境旅客攜帶物中不僅截獲了動物源性飼料、鱷魚蛋、巧茶、生肉、活烏龜等動植物及其產品,同時還截獲了《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公約)附錄內的蜥蜴乾和穿山甲鱗片;從郵寄物中截獲大量了水生動物產品、燕窩、花卉種球、多肉植物和活螞蟻等。檢驗檢疫部門共從上述禁止進境物中檢出有害生物3912批次,包括檢疫性雜草硬雀麥、枝孢屬、麴黴屬、交鏈孢屬病菌等,並對全部截獲物依法實施了銷燬或退回處理。

進口食品化妝品不合格情況。20xx年4月,全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共檢出質量安全專案不合格的進口食品226批、化妝品5批。不合格食品涉及15類產品,主要不合格產品是飲料類、糕點餅乾類和乳製品類,來自35個國家或地區,品質不合格、微生物汙染和食品新增劑超標等專案為主要不合格原因。不合格化妝品涉及其他化妝品類、膚用化妝品類和口腔類化妝品等3類產品,來自4個國家,不合格原因為品質、包裝、標籤和證書不合格。對以上不合格的進口食品化妝品,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均採取了退運或銷燬等措施,未進入國內市場。有關詳細資訊,將在質檢總局網站上予以公佈。

進口工業品檢驗監管情況。20xx年4月,根據中國進出口商品質量安全風險預警和快速反應監管體系(簡稱“C-RAPEX”)的資訊平臺統計,全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累計截獲進口質量安全不合格商品7046起,主要涉及服裝、礦產品、煤炭等。目前,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已經依法對214起不合格商品採取退運或銷燬措施,其餘不合格商品按照相關規定進行整改。

20xx年4月,全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2.88萬批進口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實施檢驗檢疫,計454.43萬噸,25.05億美元,檢出不合格12批,計708.83噸,183.65萬美元。這些不合格廢物原料,已全部移交海關實施退運。檢驗監管進口危險化學品0.95萬批,計3235.80萬噸、247.16億美元,檢出不合格442批,計61.30萬噸、4.86億美元。這些不合格的危險化學品,已全部根據具體情況督查企業採取救助包裝等整改措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20xx年4月,處置進口汽車缺陷召回8例、16443輛。

四、20xx年4月特種裝置事故情況

20xx年4月,全國共發生各類特種裝置事故22起,死亡18人,受傷30人,與20xx年同期相比,事故總起數持平;死亡人數減少3人,下降14.29%;受傷人數增加6人,上升25.00%。八大類特種裝置中,鍋爐事故2起,壓力容器事故1起,電梯事故5起,起重機械事故8起,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事故4起,客運索道事故1起,大型遊樂設施事故1起。

從本月事故發生情況來看,電梯、起重機械、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事故呈多發態勢。以上事故正在按照特種裝置事故調查的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五、20xx年1-5月進口兒童用品不合格情況

兒童用品安全質量關係到兒童的人身安全健康,為保護我國兒童的安全健康,保護消費者權益,質檢總局對進口玩具、嬰幼兒紙尿褲、嬰幼兒服裝食品接觸產品等開展專項行動,防止不合格進口兒童用品流入國內市場。

20xx年1-5月,全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共檢出不合格進口兒童用品2841批次,貨值5683.18萬美元。其中質量安全不合格165批次,其餘為包裝標識不合格。質量安全不合格批次較20xx年同期增長13%。不合格情況主要是以下幾個方面:

(一)進口兒童服裝不合格情況

進口嬰幼兒及兒童服裝檢出不合格1828批次,其中安全質量不合格124批,較20xx年同期減少4.6%。主要不合格專案為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纖維成分與標識不符等,安全質量不合格涉及品牌眾多,其中H&M、GAP、Mothercare等快時尚品牌產品是安全質量不合格重災區,查出安全質量不合格批次最多。部分知名品牌如DIOR進口嬰兒服裝同樣存在PH值及纖維成份標識不合格情況。產自孟加拉國的嬰幼兒及兒童服裝質量問題最嚴重,其次為土耳其、柬埔寨、越南。

(二)進口玩具不合格情況

進口兒童玩具檢出不合格35批,貨值28.91萬美元。其中,安全質量不合格23批,同比增長64.29%。主要不合格專案為:自由繩索長度超限,尖銳點測試不合格、小零件拉力測試不合格、推車座位角度不合格、包裝袋平均厚度不合格、無3C標識、警示說明不合格等。青島口岸在對進口一批德國產HABA品牌娃娃玩偶玩具進行檢驗時,檢出小零件拉力不合格,存在窒息風險。寧波口岸檢出澳大利亞產袋鼠玩具自由繩索長度超限,極易造成嬰幼兒纏繞窒息危險。廈門口岸檢出馬來西亞產“風火輪”品牌金屬玩具,未加貼中文標籤及3C認證標識,存在安全隱患。

(三)進口紙尿褲(墊)不合格情況

進口紙尿褲(墊)檢出不合格953批次,貨值5481.04萬美元。不合格專案主要為產品標識不符合要求,少量產品破損存在安全隱患。安全質量不合格共8批次,貨值15.03萬美元。其中6批次日本產花王品牌紙尿褲包裝破損,貨值4.76萬美元,如使用易引起嬰幼兒生物致病危害。

(四)進口兒童用食品接觸產品不合格情況

進口兒童用食品接觸產品檢出不合格13批,貨值16.02萬美元,其中安全質量專案不合格10批,其餘為產品及包裝標識不合格。不合格產品主要包括兒童餐具、兒童水杯、母乳儲存袋等。主要不合格專案為蒸發殘渣超過標準限量、鉻和鎳元素溶出量超標、丙烯腈含量不合格、產品及包裝標識不合格等。涉及品牌為BabyBjorn、LalaMamma等,原產地為瑞典、德國、韓國、日本、波蘭、印度、美國等。上海口岸檢出一批瑞典產兒童塑料調羹套裝蒸發殘渣(正已烷)含量超標。

依據《商檢法》及其實施條例有關規定,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查獲的不合格進口兒童用品,實施了銷燬、退貨及技術處理,嚴防不合格進口兒童用品流入國內市場。

兒童用品關係到兒童的身體健康,要營造一個有利於少年兒童健康成長的市場環境,需要消費者提升質量安全意識,科學理性地進行消費。為此,質檢總局提醒消費者應理性購買相關兒童產品,不要盲目相信國外品牌,在購買時應注意以下幾點:1、玩具和童車產品應有“CCC”認證標誌,不要購買帶有可能會被吞下或者吸入小部件的玩具,以及帶有尖端或粗糙邊緣的玩具。使用時需關注年齡分組和警示說明。2、選購兒童服裝時,應檢查扣子和裝飾性小物件是否牢固,避免購買含有塗層印花或者較多小部件的嬰幼兒服裝,並在認真清洗之後供嬰幼兒穿著;3、嬰幼兒紙尿褲(墊)應該選購包裝完整,外觀整潔,標識清楚,無異味的產品。4、食品接觸產品選購時應注意檢視中文標註的使用說明,包括產品名稱、材質,應儘量避免顏色鮮豔的進口食品接觸產品。

六、20xx年“質檢利劍”行動兒童用品執法打假工作有關情況

20xx年,質檢總局繼續組織開展“質檢利劍”行動兒童用品執法打假工作。

4月中旬,質檢總局將暗訪發現的16個兒童用品生產加工企業涉嫌質量違法的線索通報相關省局,責成其進行執法檢查。現已立案5起,其中1家企業涉嫌冒用他人廠名廠址,4家企業生產的四批次童車產品涉嫌安全效能指標不合格,涉案貨值7萬元,有關案件仍在辦理過程中。

5月初,質檢總局發出通知,對兒童用品執法打假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通知要求,20xx年5月至11月,各地質監部門要深入開展以兒童用品為主的日用消費品專項行動,以電玩具、童車、汽車安全座椅、奶瓶奶嘴、紙尿褲為重點產品,重點查處生產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產品、有毒有害物質超標、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偽造或冒用他人廠名廠址、未取得CCC強制性認證或超認證範圍生產、標識欺詐等違法行為。通過全面梳理摸排質量違法線索、加強內外協調配合、深化區域整治、加強宣傳發動、嚴查徹辦大案要案等措施,進一步加大兒童用品執法打假工作力度。

七、質檢總局釋出兒童傢俱等6種兒童用品質量安全風險警示

近期,質檢總局組織開展了兒童傢俱等6種兒童用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經專家評審,發現這些產品均存在一些質量安全風險。現向社會發布風險警示,提示廣大消費者注意防範有關風險。

(一)兒童傢俱質量安全風險警示

兒童傢俱作為3-14歲兒童使用的傢俱產品,具有色彩鮮明、造型可愛、功能尺寸更適合兒童使用等優點,但也存在一些結構安全風險和警示標識缺失等問題。對此,質檢總局近期組織開展了兒童傢俱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共從市場上採集樣品40批次,主要依據GB28007-20xx《兒童傢俱通用技術條件》,對兒童傢俱的結構安全和警示標識進行檢測。結果表明,22批次產品存在問題。其中,20批次檢出有邊緣及尖端,存在碰傷或劃傷風險;3批次檢出穩定性不合格,3批次檢出抽屜未安裝防拉託裝置,存在砸傷風險;2批次檢出孔及間隙不合格,存在卡傷或夾傷風險;16批次檢出警示標識不合格,存在誤用風險。

為此,質檢總局提示廣大消費者,在選購和使用兒童傢俱產品時要注意產品存在的結構安全和警示標識缺失風險。

一是儘量選擇正規渠道購買兒童傢俱,對於無警示標識、無品牌型號、無適用年齡段標註、無使用說明的產品,應避免購買。

二是選購時應仔細觀察可接觸到的邊緣、尖端或突出部位是否進行了磨圓角處理,可通過手指觸控來感受是否有扎手、割手的現象,避免選購邊緣、尖端、突出物未經處理的產品。

三是選購時應仔細觀察兒童傢俱上的孔及間隙是否有卡傷兒童手指的風險,避免購買孔及間隙設計不合理的產品。

四是購買櫃類兒童傢俱時,應注意觀察其穩定性是否足夠好,可用手搖晃看是否有發生傾倒的風險,避免購買穩定性不好的產品。

五是購買封閉式兒童傢俱時,應注意觀察是否帶有透氣孔,避免購買無透氣孔的封閉式傢俱。

六是購買具有摺疊機構的兒童傢俱時,應注意摺疊機構是否有手動定位裝置,避免購買無手動定位裝置的產品。

七是購買有翻門、翻板部件的兒童傢俱時,應注意確認其翻門、翻板關閉的靈活性,過於靈活的產品在關閉時可能存在砸傷的風險,應避免購買。

(二)兒童輪滑鞋質量安全風險警示

輪滑鞋俗稱旱冰鞋、溜冰鞋,是青少年及兒童青睞的運動用品。兒童輪滑鞋是承載兒童體重的玩具,由於兒童自我保護能力比較弱,加之輪滑鞋本身可能存在的設計缺陷等,容易導致兒童在使用時受到割傷、劃傷、扭傷等傷害。近年來,媒體報道了不少兒童輪滑鞋傷害事故,其中輪滑鞋金屬銳邊造成的割傷和擦傷最為常見。

針對兒童輪滑鞋可能存在的機械物理安全危害,質檢總局近期組織開展了兒童輪滑鞋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共從市場上採集樣品30批次,對兒童輪滑鞋的機械物理安全性進行檢測。結果表明,29批次產品存在質量安全風險。其中,27批次檢出可觸及的危險銳利邊緣,存在割傷、劃傷風險;27批次內襯材料不好,存在磨破兒童腳踝的風險;15批次內包裝塑料袋過薄,存在被幼兒套在頭上或貼在臉部而導致窒息的風險;14批次剎車裝置鬆動或脫落,存在跌傷風險;4批次防護用具易損壞或易取出,佔含有防護套裝產品的66.6%,存在防護用具無法保護兒童的風險。

為此,質檢總局提示廣大消費者,在選購和使用兒童輪滑鞋時要注意產品可能存在的機械物理安全風險。

一是要儘量選擇正規渠道購買兒童輪滑鞋,對於無產品名稱資訊、無品牌型號、無警告說明的產品,以及未註明可以供兒童使用的輪滑鞋,應避免購買。

二是購買時可用手指試探觸控,應感覺光滑、無割手現象,塑料件和金屬件應無毛邊、毛刺等問題。

三是購買時可用手指按壓鞋殼觀察是否會變形,安全性較好的兒童輪滑鞋外殼應足夠堅硬,以防止外來的衝擊。

四是採用塑料袋包裝的兒童輪滑鞋,在拆開包裝袋之後,家長應注意及時將塑料袋破壞丟棄,避免兒童拿去玩耍,一旦套在口鼻處,後果不堪設想。

五是使用時,家長要督促兒童穿戴上防護套裝,如發現防護裝備有破損,一定要先更換修理再使用。

六是每次兒童使用輪滑鞋前,家長可以輕微扭、按壓輪滑鞋的剎車裝置,如發現鬆動應先更換修理再使用。

(三)嬰幼兒床質量安全風險警示

嬰幼兒床是指專門設計給嬰幼兒睡覺使用的床。嬰幼兒在床上的活動時間長,且對外界的反應較遲鈍,心智不夠成熟,缺乏自主能力,如果使用安全性不夠好的嬰幼兒床,在監護人離開或者熟睡時很容易受到擠壓、跌落、窒息等傷害,尤其是3歲以下兒童,受到傷害的概率比大齡兒童更高。

針對嬰幼兒床產品可能存在的傷害風險,質檢總局近期組織開展了嬰幼兒床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共從市場上採集樣品50批次,主要依據GB28007-20xx《兒童傢俱通用技術條件》、QB 2453.1-1999《家用的童床和摺疊小床 第1部分:安全要求》、QB/T2453.2-1999《家用的童床和摺疊小床第2部分:試驗方法》等標準要求,對嬰幼兒床的機械安全效能和甲醛釋放量進行檢測。結果表明,21批次產品存在機械安全風險,其中2批次同時存在甲醛釋放量超標的問題。在這21批次產品中,14批次旁板與床頭內高不足,嬰幼兒在攀爬玩耍時可能跌落或掉落;8批次床鋪面與旁板、床頭之間或相鄰板條之間間隙過大,可能導致嬰幼兒手指、腳趾、手掌被卡傷;7批次旁板兩個結構部件之間的距離過大,可能導致嬰幼兒手臂、腿被卡在兩個結構部件之間;6批次床鋪面板條厚度較薄、寬度較窄,受衝擊時易發生板條斷裂或結構件損壞,導致床鋪面坍塌;另有1批次兩連線緊扣件之間的距離過短,1批次穩定性較差。甲醛釋放量過高的2批次產品均為實木和人造板混合材質,實木類產品無甲醛超標現象。

為此,質檢總局提示廣大消費者,在選購和使用嬰幼兒床時要注意產品存在的機械安全和甲醛傷害風險。

一是要儘量選擇購買正規商場、商店銷售的正規嬰幼兒床,並仔細檢視產品的包裝、標識、使用和安裝說明資訊等,避免購買無任何使用和安裝說明、無品牌型號、無警告說明的產品。

二是應嚴格按照產品使用說明書和裝配圖安裝嬰幼兒床,確保安裝牢固。當嬰幼兒床有多種使用功能時,要按照說明書對不同功能的不同要求來組裝和使用,必要時請專業安裝人員或在其指導下安裝操作。

三是對配有可調節旁板的嬰幼兒床,若需將嬰幼兒長時間留在床內,要確定側翻旁板始終處於最高位置,同時避免嬰幼兒活動過於激烈,以防床鋪面受到的衝擊過大,出現床鋪面變形等意外情況。

四是在使用嬰幼兒床時應保持恰當的通風狀態,儘量避免長時間密閉使用,同時應遠離火源等高溫物體。新購嬰幼兒床使用時應儘量多開窗、多透氣,以利於有害物質儘快揮發。

五是嬰幼兒床在使用一段時間後,應對連線件、配件進行檢查並緊固,防止因連線件、配件鬆動造成不必要的傷害。

(四)兒童推車用紡織物質量安全風險警示

兒童推車是指供學步前兒童使用的一種工具車,可分為傘把式推車、輕便推車、雙座推車和普通推車等,其中部分多功能推車還可當作嬰幼兒搖椅、嬰幼兒搖床等使用。兒童推車的遮陽篷、座墊、椅背、安全帶、置物籃等主要部件均含有紡織物或由紡織物製成。這些紡織物在印染過程中常使用甲醛作為纖維素樹脂整理時的交聯劑,如果質量把關不嚴,紡織物中的甲醛殘留就有可能過高,容易通過呼吸、啃咬、面板接觸、吮吸接觸過紡織物的手指等途徑遷移到嬰幼兒體內,導致呼吸系統、神經系統、內分泌系統、免疫系統等方面的疾病,給嬰幼兒身體成長帶來不良影響。

針對兒童推車用紡織物中可能存在的甲醛危害,質檢總局近期組織開展了兒童推車用紡織物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共採集樣品25批次,依據GB18401-20xx 《國家紡織產品基本安全技術規範》、FZ/T 81014-20xx《嬰幼兒服裝》、GB/T 2912.1-20xx《紡織品 甲醛的測定第1部分:遊離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GB/T 8629-20xx《紡織品試驗用家庭洗滌和乾燥程式》等標準要求,對自然狀態和清洗狀態下的兒童推車用紡織物分別進行檢測。結果發現,在自然狀態下有7批次產品中殘留甲醛含量超過GB18401-20xx中關於與嬰幼兒接觸的紡織產品中甲醛限量的要求(≤20mg/kg),存在甲醛安全隱患;經清洗後再檢測,所有產品中殘留甲醛含量均未超過20mg/kg,說明清洗能有效降低兒童推車用紡織物中的殘留甲醛含量。

為此,質檢總局提示廣大消費者,在選購和使用兒童推車產品時要重視兒童推車用紡織物中殘留甲醛的安全風險。

一是要選擇正規渠道購買正規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切勿片面追求低價位產品。我國兒童推車屬於強制性3C認證產品,不要購買無3C標識、無廠名廠址、無聯絡方式、無警示說明的產品。

二是購買時可拆開包裝聞一聞是否有刺激性氣味,若有較重的刺激性氣味,應儘量避免購買。

三是建議使用前對兒童推車用紡織物進行清洗並晾晒,這樣可加速殘留甲醛的揮發,有效降低甲醛的殘留量。

四是顏色過於鮮豔的兒童推車使用的染料往往較多,相對來說殘留甲醛的可能性更高,因此應儘量避免購買此類產品。

(五)兒童銀飾品質量安全風險警示

兒童飾品是指供14歲及以下兒童佩戴的首飾,兒童銀飾品主要包括項鍊、項墜、鎖、項圈、手鐲、腳鐲等。兒童銀飾品生產過程中,由於原料把關不嚴、生產工藝水平受限,或為了改善銀飾品效能、提高美觀度而人為新增等原因,可能導致銀飾品中鉛、鉻等有害元素含量過高。通過面板接觸、舔食等途徑,這些重金屬元素可以進入人體,並能在人體內不斷富集,具有一定的毒性,對於兒童危害更大。

針對兒童銀飾品中可能存在有害元素的情況,質檢總局近期組織開展了兒童銀飾品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共從市場上採集樣品50批次,依據GB28480-20xx《飾品有害元素限量的規定》等標準要求,對兒童銀飾品中的鉛含量及鉛、鎘、鉻、鋇、硒、汞、砷、銻等8種有害元素的溶出量進行檢測。結果發現,14批次產品鉛含量過高,長期接觸可能遷入兒童體內,導致貧血,引發多動、聽覺障礙、智力低下等症狀;有害元素溶出量則均未發現問題。此外,檢測中還發現14批次產品銀含量不足,存在虛標銀含量的情況。

為此,質檢總局提示廣大消費者,在選購和使用兒童銀飾品時要注意產品存在的鉛含量超標風險。

一是要儘量選擇購買正規渠道銷售、正規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慎重購買景區、地攤等叫賣的飾品,切勿片面追求低價格。購買時要注意檢查包裝是否完整,是否有清晰的廠址、聯絡方式和使用說明等,避免購買無產品資訊(品名、印記、生產企業名稱、地址等)、無品牌型號、無檢驗合格證的產品,特別應注意檢視是否有兒童首飾的標識,不要購買或給兒童佩戴供成人使用的飾品。

二是由於兒童身體處於成長髮育階段,對有害重金屬元素的耐受量低,因此,建議不要給兒童長期佩戴飾品。同時,要指導兒童正確佩戴飾品,避免兒童舔食、啃咬飾品,防止鈴鐺等小配件被兒童吞嚥,導致窒息等傷害。

三是在佩戴飾品過程中,如發現兒童與飾品的接觸部位發生過敏、炎症等,要及時就醫,並停止繼續佩戴飾品。

(六)熒光棒質量安全風險警示

熒光棒是一種可發出熒光的塑料玩具,棒體中的玻璃管內裝有色彩斑斕的熒光物質。熒光棒因色彩繽紛、惹人喜愛,受到很多兒童的追捧,成為兒童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玩伴。但是,熒光棒中的熒光物質大多含有苯二甲酸二甲酯和苯二甲酸二丁酯等低毒成分,一旦彎折洩露出來,被兒童誤吸或觸碰,可能會造成噁心、頭暈、麻痺、昏迷等傷害。

針對熒光棒產品可能存在的危害,質檢總局近期組織開展了熒光棒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共從市場上採集樣品30批次,對熒光棒產品的密封性、防滲漏性和有毒有害有機物含量進行檢測。結果表明,30批次產品均存在質量安全風險。其中,8批次在模仿兒童濫用操作(如反覆彎折1-5次)時,在摺痕處有液體噴出或滲出,擠壓會有更多液體流出,存在吸入性中毒、面板接觸性中毒、誤食性中毒的風險;另有26批次檢出鄰苯二甲酸二丁酯,22批次檢出鄰苯二甲酸二甲酯。此外,本次監測發現,所有樣品均未標註執行標準、生產廠家名稱和地址,90%以上的樣品外包裝標識中無中文資訊。

為此,質檢總局提示廣大消費者,在選購和使用熒光棒產品時要注意產品可能存在的熒光物質彎折洩露風險。

一是避免購買“三無”熒光棒產品,建議儘量不選擇購買此類風險極高的產品給兒童使用。

二是兒童在玩耍熒光棒時,家長應在一旁陪同,引導兒童正確玩耍,避免啃咬、舔舐、摔打、對摺等不正確的使用方式。

三是兒童在玩耍過程中,如發生熒光物質同眼睛或面板接觸的情況,應立即用流動清水反覆清洗,並儘快就醫。若熒光物質被吸入口腔中,應將患者移到通風處,多呼吸新鮮空氣,嚴重的應送往醫院就醫。若熒光物質被兒童誤食,應立即用清水漱口並大量飲水,並儘快就醫。

四是玩耍後,應督促兒童及時洗手,避免意外殘留在手上的熒光物質給兒童身體帶來傷害。